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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机构质量手册

计量检定机构质量手册
计量检定机构质量手册

批准页

质量手册

手册版号:E

发布日期:2007-10-01

实施日期:2008-01-01

批准:****

审核: ****

受控状态:受控文件

发放编号: 000

持有人:存档

修改页

B .质量手册修改记录

目录

C.质量手册目录

文件名称(所在页)文件编号

A 批准页(1)………………………………………………………………………… TYJL01-001-2016

B 前言(1)………………………………………………………………………… TYJL01-002-2016

C 修改页(2)………………………………………………………………………… TYJL02-003-2016

D 目录(3)…………………………………………………………………………… TYJL01-004-2016

E 质量手册发布令(5)……………………………………………………………… TYJL01-005-2016

F 公正性声明(6)…………………………………………………………………… TYJL01-006-2016

G 质量方针和总体目标(7)………………………………………………………… TYJL01-007-2016

H 质量手册管理(8)………………………………………………………………… TYJL01-008-2016 0引言

0.1 机构概况(9)…………………………………………………………………… TYJL01-009-2016 0.2 组织机构框图(10)…………………………………………………………… TYJL01-010-2016 0.3 质量管理体系构图(10)……………………………………………………… TYJL01-011-2016

0.4 职能分配表(10)……………………………………………………………… TYJL01-012-2016

1 范围

1.1 总则(11)……………………………………………………………………… TYJL01-013-2016

1.2 应用(12)……………………………………………………………………… TYJL01-014-2016

2 引用文献(13)…………………………………………………………………… TYJL01-015-2016

3 术语和定义(14)………………………………………………………………… TYJL01-016-2016

4 组织和管理

4.1 地位(16)……………………………………………………………………… TYJL01-017-2016 4.2 责任(17)……………………………………………………………………… TYJL01-018-2016

4.3 基本条件(18)………………………………………………………………… TYJL01-019-2016

5 管理体系

5.1 总体要求(20)………………………………………………………………… TYJL01-020-2016 5.2 管理职责(22)………………………………………………………………… TYJL01-021-2016 5.3 体系文件(23)………………………………………………………………… TYJL01-022-2016 5.4 文件控制(25)………………………………………………………………… TYJL01-023-2016 5.5 记录控制(26)………………………………………………………………… TYJL01-024-2016

5.6 管理评审(27)………………………………………………………………… TYJL01-025-2016

6 资源配置和管理

6.1 总则(28)……………………………………………………………………… TYJL01-026-2016

目录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31)………………………………………………………… TYJL01-028-2016

6.4 测量设备(32) …………………………………………………………………… TYJL01-029-2016

7 检定、检测的实施

7.1 检定、检测实施的策划(33) …………………………………………………… TYJL01-030-2016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34) ………………………………………………………… TYJL01-031-2016 7.3 检定、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35) …………………………………………… TYJL01-032-2016 7.4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37) ……………………………………………………… TYJL01-033-2016 7.5分包(38) ………………………………………………………………………… TYJL01-034-2016 7.6 量值溯源(39) …………………………………………………………………… TYJL01-035-2016 7.7 抽样(40) ………………………………………………………………………… TYJL01-036-2016 7.8 检定、检测物品的处置(41) …………………………………………………… TYJL01-037-2016 7.9 检定、检测的质量保证(42) …………………………………………………… TYJL01-038-2016 7.10 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43)……………………………………………………… TYJL01-039-2016

7.11 结果报告(44)…………………………………………………………………… TYJL01-040-2016

8 管理体系改进

8.1 改进(45)……………………………………………………………………… TYJL01-041-2016 8.2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46) ………………………………………………………… TYJL01-042-2016 8.3 顾客满意和投诉(47) …………………………………………………………… TYJL01-043-2016 8.4 内部审核(48) …………………………………………………………………… TYJL01-044-2016 8.5 纠正措施(49) …………………………………………………………………… TYJL01-045-2016 8.6 预防措施(50) …………………………………………………………………… TYJL01-046-2016 附件1任命书(51) …………………………………………………………………… TYJL01-047-2016 附件2授权书(52) …………………………………………………………………… TYJL01-048-2016 附件3授权签字人识别(53) ………………………………………………………… TYJL01-049-2016 附件4检定、检测项目一览表(54) ………………………………………………… TYJL01-050-2016 附录5 JJF1069 与本手册的条款对照表(55)…………………………………… TYJL01-051-2016 附件6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清单(58)……………………………………………… TYJL01-052-2016附件7办公和实验场所平面图(59) ………………………………………………… TYJL01-053-2016

质量手册发布令

D.质量手册发布令

为了加强我所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完善管理体系,提高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特制定质量手册。

这次发布的**01-2012《质量手册》(第E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重新编写的。它阐述了我所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对我所的管理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我所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纲领性文件,是我所质量管理的基本法规,是管理体系运行的准则,是外部了解我所工作能力、确信其可信赖工作质量的途径,也是我所对所有顾客的承诺。

**01-2012《质量手册》(第E版)经全面评审,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符合我所实际,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01月01日起开始实施,以代替**01-2005《质量手册》(第D版)。

我所全体员工自本手册实施之日起,必须遵照执行,并请顾客给予监督支持。

所长: ****

日期:2012年10月01日

公正性声明

E.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本所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的运行符合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中,执行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计量检测规范等相关技术法规,执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2、始终不渝地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职业道

德规范,热情服务,保证工作质量,依法从事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

3、保证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干扰和行政人员的干预,遵守科学

求实的原则,公平公正,数据真实准确,证书报告规范,恪守按数据说话;

4、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

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严格遵守与客户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决不参与任何影响我所独立判断和有损检定、校准

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6、保证在五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内完成顾客委托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

7、坚决禁止不合理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公开、合理收费;依照顾客要求进行的

其他服务的收费,双方协议解决;

8、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所长: ****

日期:2012年10月01日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F.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我所的质量方针是:

公正、科学、准确、高效。

我所质量方针的内容:

遵循实事求是,坚持中立原则,做到立场公正;

遵守国家法律,执行技术规范,做到方法科学;

严格工作程序,严控过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

一流服务态度,一流工作作风,做到行为高效。

我所的质量目标是:

计量监督检定任务的完成率达到100%;用于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计量器具的受检合格率达到100%;管辖区内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计量器具检定差错率小于1%;检定及时率达到100%。客户满意率达到98%以上。

质量手册管理

G.质量手册管理

G.1质量手册编制、批准和发布

G.1.1 质量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并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质量手册。

G.1.2质量手册发布前,由所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评审,评审应充分听取我所全体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其清晰、准确、适用和结构合理。

G.1.3 质量手册由质量负责人审核,由所长批准后发布。

G.1.4质量手册采取活页装订的形式,以便于更改换页。

G.1.5 质量手册换版时,仍执行上述程序。

G.2 质量手册的发放

G.2.1 质量手册分为受控版本和非受控版本,发放时应按顺序号向接受者提供文本。

G.2.2 质量手册的受控版本发放给我所有关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发放范围为:所领导、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

G.2.3受控版本的持有者领取时应签字登记,质量手册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外借、擅自更改和复制,当更换岗位或离开我所时,应办理变更或交还手续。

G.2.4质量手册的非受控版本视需要可提供给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授权机关、认可机构或相关顾客。

G.3 质量手册的更改和换版

G.3.1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对质量手册进行修改:我所组织机构或管理职责有变化时;所依据的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有变化时;实施中发现内容有不符合我所实际情况的;其他导致必须修改的情况。

G.3.2手册的修改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经其审核,报所长批准后发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对手册进行修改。

G.3.3范围较小的修改也可采用对照表和/或统一划改的方式进行。

G.3.4对于范围较大的修改一般采用插页或更改页替换作废页的形式,由业务办公室统一向手册持有者发放更改通知和相应的更改页来实现,并收回原页,进行作废处理。

G.3.5手册经多次修改后影响使用时,则需对质量手册进行换版,新版本颁发时,旧版本即行废止。

G.3.6质量手册再版后,仅受控版本的持有者可得到最新版本。

G.4质量手册的宣贯

G.4.1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质量手册的条文进行解释,并组织宣贯。

G.4.2手册的宣贯应做到经常性、持久性、形式多样,并有记录。

G.5相关支持性文件

G.5.2《人员培训管理程序》。

机构概况

0 引言

0.1 机构概况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是经过原**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的实验室,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和检测任务,起草技术规范,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监督检测,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我所现有在岗人员26人,具有(或相当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5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6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9人。现有实验室面积200余平方米,建立了包括力学、电磁学、无线电、时间频率、声学等1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质量、体积、长度、数量等4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实验室。

从1998年开始,我所相继依据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等技术标准建立了一整套管理体系,并于2003年一次性顺利通过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授权。通过考核评审,我所更加完善了管理体系,实验室的管理、技术能力、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所以公正、科学、准确、高效为质量方针,依据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编写质量手册,以控制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中的质量。该手册是我所管理体系的全面阐述和长期遵循的文件,我所将以此为准则,使我所的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下去并不断改进,以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及其结果的准确可靠。

机构名称:****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地址:**省****市**********号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信箱:********@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9046322.html,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手册

组织机构框图

0.2****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组织机构框图

总则

1 范围

1.1 总则

本手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编制的。

本手册阐述了我所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并对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手册的要求适用于我所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全过程。我所所有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均应按本手册的要求进行。

应用

1.2 应用

质量手册是我所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纲领性文件,是我所质量管理的基本法规,是管理体系运行的准则,是外部了解我所工作能力、确信其可信赖工作质量的途径,也是我所对所有顾客的承诺。

质量手册的受控版本适用于我所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等质量活动的全过程,以控制其工作质量。

质量手册的非受控版本视需要可提供给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授权机关、实验室认可机构或相关顾客,是其了解我所工作能力、明确可信赖工作质量的途径。

引用文献

2 引用文献

本手册引用下列文献:

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1022-1991 《计量标准命名规范》。

JJF1033-2001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JJF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069-2012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F1070-2006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GB/T 19000-2000 idt ISO 9000:2000《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1-2000 idt ISO 9001:2000《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22-2003 idt ISO 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 19023-2003 idt ISO/TR 10013:2001《管理体系文件指南》。

GB/T 15483-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试验》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使用本手册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有关术语依据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GB/T19000-2000 idt ISO 9000:2000《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本手册引用下列相关定义:

3.1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以及由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3.2管理体系

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

注:

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可包括诸如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等。本规范中管理体系是指控制机构运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

3.3 [计量器具的]检定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4 检定证书

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文件。

3.5 检定结果通知书

声明计量器具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3.6 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

1 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 校准也可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3 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3.7 检测

对给定的产品,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注:

1:检测结果和与检测有关的其他信息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测报告的文件中.

2:本规范中所指的检测,主要是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和商品量检测等。

3.8 [实验室]能力验证

利用实验室之间的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定、校准或检测能力。

“实验室能力验证”一词的含意包括了以下内容:

1 定性计划――例如要求实验室识别被测物品的某个组分。

2 数据转换演练――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手册

术语和定义

3 单件物品检测(或检定、校准)――一件物品按顺序送若干个实验室,并按时返还组织者。

4 单项演练――就单一事件,向实验室发送一个被测物品。

5 连续计划――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连续地向实验室发送被测物品。

6 抽样――例如要求个人或组织抽取样品,以进行后续分析。

3.9 比对

在规定的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指定不确定度范围的同种测量仪器复现的量值之间比较的过程。

3.10 校准测量能力

通常提供给顾客的最高校准和测量水平,它用包含因子k为2或包含概率p为0.95的扩展不确定度表示。

注:有时称为最佳测量能力。

3.12 商品量

使用计量器具,对商品进行计量所得出的商品的量值(或者数量)。

法律地位

4 组织管理

4.1法律地位

4.1.1目的

对我所的法律地位加以说明,以证明我所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1.2范围

当有关的实验室授权机关、认证认可机构或顾客,要求证明我所的法律地位时,可提供本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1.3职责

业务办公室负责保存相关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4.1.4措施和方法

4.1.4.1我所是经原**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的实验室,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和计量认证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都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均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4.1.4.2 我所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收支系统,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及相应的办公、实验场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是一个具有相应的法律权力和义务、并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实体。

4.1.4.3我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从事授权项目以外的其他活动。

4.1.4.4所长为我所的最高管理者,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任命,是我所的法定代表人。4.1.5相关支持性文件

4.1.

5.1《文件控制程序》。

4.1.

5.2《****编制委员会关于机构设置的批复》。

4.1.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4.1.

5.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1.

5.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4.1.

5.6《事业法人登记证》。

4.1.

5.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法律责任

4.2 法律责任

4.2.1目的

规定我所在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4.2.2范围

适用于我所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过程中责任和义务的确定。

4.2.3职责

所长负责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计量法律、法规,并保证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的完成。

4.2.4措施和方法

4.2.4.1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a.义务:在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中,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认真履行计量法律法规赋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责。

b.责任:负责研究建立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

规定的其他检定和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

计量监督工作。

4.2.4.2作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a.义务:所有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均自觉、主动的地接受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

的监督和管理。

b.责任:准确可靠的数据是计量行政执法依据,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把政府计量行政主管

部门下达的为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放在首位,按照规定的计划和要求完

成计量标准的研究和建立,并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划,并认真做好

技术管理工作。承担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仲裁检定或其他的监督检定工作等,并

全力以赴,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

4.2.5相关支持性文件

4.2.

5.1《人员培训管理程序》。

4.2.

5.2《强制检定管理程序》。

4.2.

5.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管理程序》。

基本条件

4.3 基本条件

4.3.1目的

阐述我所物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保证我所具备正常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基本条件。

4.3.2范围

适用于我所资源的宏观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分配和关键岗位的任命及授权。

4.3.3职责

4.3.3.1所长负责资源的配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划分,任命关键岗位的人员,指定关键管理岗位的代理人。

4.3.3.2分管副所长组织实施。

4.3.3.3业务办公室在职责的范围内具体办理。

4.3.4措施和方法

4.3.4.1物质能力和资源配备

a.我所有固定的办公室200余平方米、实验室200余平方米(平面图见本手册附件七)。

b.办公场所和实验室都安装了固定电话,并保证与关键岗位人员保持畅通的无线联系。

c.所有的计量标准及相关设施只作为检定、校准和检测使用,不作为其他用途。

d.所有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都在管理体系的控制之下。无论在实验室内,还是在远离固定实验室的场所或在有关临时或移动的设施中进行的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均能

满足管理体系的规定与要求。

e.我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有固定的能够满足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有相对独立的财务收支渠道,能够独立对外开展检定、校

准和检测等业务活动,并能保证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质量。

4.3.4.2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a.配备了能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管理人员,明确了其职责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力,并且配备必要的技术资源、物资资源、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等。

b.最高领导者发布了《公正性声明》,制订了《员工工作制度》,组织工学习并遵守《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通过以上措施来保证我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不受任何

可能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

c.制订并严格执行《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以保护顾客的保密资料、技术秘密和所有权(包括专利权)不受侵犯。

d.我所制订并严格执行《保持判断和运作公正性、诚实性程序》,以避免工作人员参与任何削弱其能力、公正性、诚实性、独立判断力或影响职业道德的活动。

构框图),规定了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相互关

系和接口。

f

****市****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手册

基本条件

互关系。

g.任命相关人员为我所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内审员(见本手册附件一)。

h.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确定管理体系归口部门(见本手册附件二)。

i.定期对员工加强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的教育,使全体员工应充分理解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的内容,明确自己在管理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质量目标,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对管

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自己工作的质量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4.3.4.3建立适当的沟通机制并采取各种方式和员工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反映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4.3.5相关支持性文件

4.3.

5.1《部门和岗位职责》。

4.3.

5.2《公正性声明》。

4.3.

5.3《员工工作制度》。

4.3.

5.4《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

4.3.

5.5《保护顾客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4.3.

5.6《保持判断和运作公正性、诚实性程序》。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质量手册

管理体系总要求5

管理体系

5.1总要求

5.1.1目的

对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所需要的过程提出总体性要求。

5.1.2范围

适用于我所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对管理体系的控制。

5.1.3职责

5.1.3.1所长负责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确立。

5.1.3.2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促进所有过程的持续改进,并负责向所长报告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5.1.3.3业务办公室在质量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管理体系内部协调与外部联系,确保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5.1.4措施和方法

5.1.4.1我所按照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建立管理体系。

5.1.4.2我所对管理体系中所有的要求均形成文件,并保持与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准确一致。

5.1.4.3我所进行的所有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活动均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要求执行,以确保管理体系的实施。

5.1.4.4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以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1.4.5采取P-D-C-A循环,来保持管理体系,促进所有过程的持续改进: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整改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整改报告 于××,根据××××号通知,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现场参观、现场试验考核、现场提问与座谈、记录报告及设备档案资料查阅等方式的调查,对××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本站管理体系运行中部分条款仍然存在着不足,共列出具不符合项×项、基本符合项×项,本站对此进行了整改。 1 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问题表述 1.1 问题一4.1.2 质量手册中未明确部门职责及相互间关系. 1.2 问题二4.3.2 ××××××灯设置过高. 2 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 2.1 问题一的整改 2.1.1 问题与评审准则对照 评审组提出的意见:4.1.2 质量手册中未明确部门职责及相互间关系。《评审准则》对应的条款: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2.1.2 原因分析

因对评审准则理解不到位不深入,《质量手册》第四章组织中未就部门职责进行描述。 2.1.3 整改措施 讨论学习评审准则4.1.2条款规定,组织×管理人员梳理工作流程,补充编写检测室、质量管理室、站办公室部门职责。以框图的方式明确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2.1.4整改完成情况 于×年×月×日,补充完善了《质量手册》第四章组织4.3条款,修改了组织机构框图,明确规定了检测室、质量管理室、站办公室部门职责。 2.1.5 附件 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表 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表 文件更改申请表 修改前《质量手册》第四章组织4.3条款 修改后《质量手册》第四章组织4.3条款 修改前组织机构框图 修改前组织机构框图

检测机构一览表

检测机构一览表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 1. C-001 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 2. C-002 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 3. C-003 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 4. C-004 中国赛宝实验室 5. C-005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6. C-00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7. C-007 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 8. C-008 上海电缆研究所 9. C-009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10. C-010 成都电气检验所 11. C-0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12. C-0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3. C-0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14. C-014 中国泰尔实验室 15. C-0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16. C-0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 17. C-0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 18. C-0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 C-0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 20. C-0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21. C-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 22. C-0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C-0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 24. C-024 (C-205) (Q-0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25. C-0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6. C-027 (SL-036)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27. C-0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C-0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9. C-0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0. C-0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1. C-032 (SL-007)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2. C-0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检测检验机构质量手册

Q/XX xx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文件 Q/ XX-A0001(5/0)-2011 管理手册 (第五版) 编制:2011 年05 月10日 审核:2011年05月15 日 批准:2011 年06月05 日 2011-05 -30发布2011-06-10实施 xx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发布

管理手册目录

本手册依据AQ 8006-2010《本公司能力的通用要求》、《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编写。 手册阐述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对各项工作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它覆盖了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等所有的工作场所,形成了一套适应本公司质量发展的管理体系,是本公司质量管理的法规和准则,是指导公司建立并实施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对客户提供服务质量的承诺,现予以颁布。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本手册是对2009年第4版第0次修订版的改版。 本手册自批准人2011年6月10日起正式实施,同时2009年第4版第0次修订版作废。 批准人: 年月日

1.1公司概况 xx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位于xx,组建于2005年底,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两大实验室的要求,而成立的自治区级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xx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是经xx工商局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目前已注入资金500多万元,先后购置了仪器设备250台(套),拥有2300平方米固定工作场所。现有在册人数51人,拥有采矿工程、矿井建设、矿山测量、分析化学、安全工程等技术人员。后购置了大批设备,建立了近2000平方米的实验室,拥有100多人的专业检测检验队伍。现有职工人、其中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7人、高级工程师8 人,工程师10 人、检测检验人员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培训证书,已具备了检测检验能力,能够完成检测检验工作。 主要业务范围是:矿山在用设备、仪器仪表及电气设备。目前共设有11个部门和10个业务联系站。包括:检测检验部、综合办公室、中心实验室、质量技术部、业务与质量监督部、救护仪器仪表部、调度室、人力劳资部、财务部、无损探伤部10个部门; 为尽快建成xx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完成两大实验室的建设任务充分对全区工矿企业情况调研的基础上,2005年取得了通风机等11项检测检验资质,后根据矿山矿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需要,结合公司的检测能力2006年取得了提升机、主排水系统等46项检测检验资质,2007年又取得了非煤矿山检测检验项目42项,煤矿检测检验项目59项,检测检验项目涵盖了煤矿和非煤矿的主要矿用 xx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Q/ XX-A0001(5/0)-2011

史上最全的质量检验方法分类总结

史上最全的质量检验方法分类总结,请收好!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中非常重要且常见的一种控制手段,是针对失效模式进行探测从而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环节。本文归纳总结了11种质量检验方法的分类方式,并针对每种类型的检验进行介绍。覆盖面较全,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01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类 1. 进货检验 定义:企业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辅助材料、配套产品以及半成品等在入库之前所进行的检验。 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仓库,防止由于使用不合格品而影响产品质量,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要求:由专职进货检验员,按照检验规范(含控制计划)执行检验。 分类:包括首(件)批样品进货检验和成批进货检验两种。 2. 过程检验 定义:也称工序过程检验,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对各生产制造工序中产生的产品特性进行的检验。

目的:保证各工序的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防止对不合格品的继续加工,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起到验证工艺和保证工艺要求贯彻执行的作用。 要求:由专职的过程检验人员,按生产工艺流程(含控制计划)和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分类:首验;巡验;末验。 3. 最终检验 定义:也称为成品检验,成品检验是在生产结束后,产品入库前对产品进行的全面检验。 目的: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顾客。 要求:成品检验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应按成品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大批量成品检验一般采用统计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由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后,车间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凡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应全部退回车间作返工、返修、降级或报废处理。经返工、返修后

的产品必须再次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员要作好返工、返修产品的检验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常见的成品检验:全尺寸检验、成品外观检验、GP12(顾客特殊要求)、型式试验等。 02按检验地点分类 1. 集中检验 把被检验的产品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如检验站等。一般最终检验采用集中检验的方式。 2. 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也称为就地检验,是指在生产现场或产品存放地进行检验。一般过程检验或大型产品的最终检验采用现场检验的方式。 3. 流动检验(巡检) 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应对制造工序进行巡回质量检验。检验人员应按照控制计划、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频次和数量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

机动车检测站员工手册

SPJA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员 工 手 册 2016年7月

目录公司行为规范自我声明 保密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承诺公司员工道德行为规范 工作人员守则 十不准制度 反商业贿赂的防范措施 考勤制度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防范措施 保密规定 总经理职责 副经理职责 办公室主任职责 财务主管职责 授权签字人岗位职责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内审员岗位职责 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微机员岗位职责 外检员岗位职责 引车员岗位职责 环检废气人员岗位职责底检人员岗位职责 收费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保卫人员岗位职责辅助人员岗位职责 综合办公室职责 检测线职责

公司行为规范自我声明 为履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法定义务,全面落实安检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验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本公司现向社会自我声明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水平,确保检验行为规范和检验工作质量。 二、依法取得安检机构资质认定、检验资格许可,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超出检验范围开展检验和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认定和检验资格许可证书。 三、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检验活动,严格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实施检验。保证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在用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确保检验项目齐全,检验记录真实、规范,确保检验结果正确、公正、客观,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向委托人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四、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遵守保密规定。

计量认证质量手册2017

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质量手册 JYCH/HM000/B0-2017 (第2版) 编制:体系编写小组 审核:陈杰晖 批准人:常洲 地址:手写副本控制:√受控□不受控电话:手写发放编号:01 传真:手写持有人(或部门):总经理 邮编:手写 2017年01月02日发布 2017年01月03 日实施

颁布令 为了确保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适宜性;出具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各项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减少和预防管理体系和管理活动缺陷;并满足最新发布的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2016正式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特编制本质量手册。 本质量手册是为规范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内部文件,所描述的管理体系符合质检总局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它阐述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其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应达到什么水平、要做什么、应有什么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及描述,是公司全体人员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保证体系活动有效开展的依据,是其管理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方便使用和管理,本手册以活页形式装订。 特批准发布! 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总经理:常洲 2017年 01 月 02日

公正性声明 为了确保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法律地位和检测工作的法律效力,声明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检测相关标准、合同约定的标准,检测工作按照质量体系规定的程序运行,对委托方的检测样品的质量作出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2 测绘公司的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商业、经济利益和其它方面的干预和影响,不参加影响自身公正性地位的活动,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3 测绘公司始终不渝地维护其诚信的工作态度,杜绝损害委托方利益的事情发生。向委托方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履行法律义务。 4 测绘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与委托人签定的合同和契约,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和检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不得用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 全体员工严守纪律,积极进取,欢迎社会各界对测绘公司工作给予监督和指正。 6 保证公正性措施: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总经理:常洲 2017年 01 月 02日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国家计量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07-10 生效日期:1987-0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后,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六条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第七条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下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第八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 第九条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第十一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 第十四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手册文件编号:****SC—2017 发布日期:**** 版本号: A/0 受控状态: 受控号:

目录1、概述 1、1 前言 1、2发布令 1、3公正性声明及承诺 1、4目得与适用范围 1、5依据标准、定义与术语 2、术语与定义 2、1资质认定 2、2检验检测机构 2、3安全评价机构 2、4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 2、5资质认定评审 3、质量手册管理 3、1概述 3、2职责 3、3 手册得编制、修订与换版 3、4 手册得版本与修订状态 3、5手册得发放 3、6 手册持有者得职责 3、7手册宣贯 3、8 支持文件 4、管理要求 4、1组织 4、2人员 4、3工作场所与环境 4、4设备设施 4、5 管理体系 4、5、1总则 4、5、2 质量方针与目标

4、5、3文件控制 4、5、4 合同评审 4、5、5分包 4、5、6 服务与供应商采购 4、5、7 服务客户 4、5、8客户投诉 4、5、9不符合工作得控制 4、5、10纠正、预防与持续改进4、5、11 记录控制 4、4、12 内部审核 4、4、13管理评审 4、4、14 方法选择与确认 4、4、15 测量不确定度 4、4、16数据保护 4、4、17抽样 4、4、18样品管理 4、4、19 质量控制与能力验证 4、4、20结果报告 4、6 特殊要求 附件1:评审准则与体系文件对照表 附件2:组织机构图 附件3:管理体系要素与相关部门职责分配表附件4:部门职责 附件5:人员职责

修订页

1、1 前言 1、1、1 公司信息 名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注册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1、1、2 公司概况 1、1、3 业务范围 1、1、4 质量手册 本《质量手册》就是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国家认监委发布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0号)、《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2009〕22号)(2015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得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等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将相关办法、准则与规定得全部要素转化为适合公司自身情况得管理与技术要求. 本质量手册就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得纲领性文件,用以规范公司及与质量管理有关得全部活动,就是提高评价与检测产品质量,为社会提供公正性数据与结果得依据. 本质量手册就是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执行得规范与制度,手册得发布与实施,对提高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起着积极得推动与指导作用。同时,随着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得不断深入,质量手册还将得到不断得修改与持续改进.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检验报告)。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所做的检验报告,称为第一方(供方)检验报告,由于利益相关,没有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资格。为了保证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了检验机构的计量能力后,授予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M A章(含计量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下同)。国家计量法规定,对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书而作出检验报告的行为,将给予罚款处理。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后,授予检验机构的验收和授权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A L章(含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有以上两个章。对于国家级产品检验中心和省,直辖市的产品检验所,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

国家实验室认可。其它检验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也可申请自愿认可。对认可的实验室允许其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证章(含编号和发证日期)。以上这些,都是检验机构资质的象征。 商业企业在进货验收时,不仅要看检验报告的内容,更要看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的上述资质。其中前两个资质是必须的。证明这些资质的章都显示在检验报告的封面上,供使用检验报告的客户鉴别。 打开检验报告,第一页也称首页的信息量最多,也最重要。上面罗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等,是检验报告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必须注意下面的重要信息: 检验性质——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 监督检验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质量抽查检验,检验样品是由检验机构的人员在生产厂仓库或经销商经营点随机抽取,取样有一定的公正性,能较真实地代表产品的质量水平; 企业委托检验,其样品是由企业送达的。样品可以是经企业特殊加工的,也可以是经反复检验合格后才送检验机构检测的,当然也可以是企业质检部门代表厂方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授权工作程序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授权工作程序一、项目名称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的考核和授权。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3、《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4、《山东省计量条例》 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3,以下简称《考核规范》)。 三、办理范围 1、依法设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市级以下(区、县)计量检定机构。 2、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按《考核规范》附录A 要求填写,并同时提供其附录B、附录C。 2、核准的机构和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文件: (1)依法设置的机构有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和法人资格证明。 (2)授权建立的机构,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有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和法人资格证明;对属于某一具有独立法定地位单位中的

一个部门,其负责人应有该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书。 4、机构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文件。 (二)受理 1、承办部门收到机构的申请资料后应对其进行核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受理申请。 2、对核查符合《考核规范》申请条件要求的机构发出同意受理的通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机构发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三)考核 1、承办部门成立由考评员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指定考核组长。由考核组组长制定《考核计划》交承办部门审定。 2、考核组对照《考核规范》按审定的《考核计划》进行考核。考核组必须按照《考核规范》的要求完成《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报告》(附录E,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记录等,提交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对《考核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发送被考核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要整改的机构,在整改结束后进行跟踪考核,完成时限顺延。 (四)授权发证 承办部门对考核确定机构最终能够从事的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的能力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的项目对机构进行授权、颁发《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授权发证工作应在发送《考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复查换证 1、《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的有效日期为3-5年。 2、已获得证书的机构,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应向授权发证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复查考核程序一般按考核授权程序进行。经复查考核合格的机构,换发《法定计量检定授权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告。 六、承办部门 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联系电话:8331386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监管细则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监管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经我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 (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 15 号) (四)《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24号) 三、检查方案和频次 (一)抽取基数及比例。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工商企监字〔2016〕185号)关于“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的规定。抽取基数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监管对象库主体,抽取比例为100%。 (二)抽查频次。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抽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的规定,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检查结合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一并进行。 除地方政府及上级机关有特别要求外,不进行专项抽查。 根据地方政府及上级机关特别要求开展专项抽查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一年内不重复进行。 (三)抽取方式。“双随机”抽取工作全程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开展,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检查对象的登记机关或受托实施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各级自行发起的抽查计划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方法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考核规范》等国家计量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4.2人员

4.2-1总则 中心应具有完成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足够的人力资源,并保证他们的能力、资格能胜任工作。人员要不断培训,以适应中心发展的需要。 4.2-2职责 中心主任负责人员的配置和对专门人员的授权。技术部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及发放上岗证、特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取证、以及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的建档。 4.2-3中心对从事检验检测试验、操作专门设备、评价检验检测结果和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人员,均规定有任职条件和职责(见《中心各类人员职责》),确保其工作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4.2-3.1对所有从事检验检测的人员,均需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明,持证上岗。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型机构从事同类的检验检测活动。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不满足要求,应有10年以上相关检验检测经历。关键技术人员,如进行检验检测结果复核、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方法验证或确认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还应有3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验检测经历。 授权签字人应熟悉CNCA所有相关的资质认定要求,并具有本专

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注1:“同等能力”指需满足以下条件: a) 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 年以上;或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5 年以上;或 c)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3 年以上;或 d)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 年以上。 4.2-3.2对新来职工有一年的培训期,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明,方能独立操作。在培训期间的操作需有指定人员的带领和监督。 4.2-3.3对特定岗位(如内审、驾驶、无损探伤等)的工作人员,需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者方能上岗。 4.2-3.4中心在使用短期签约人员、额外技术人员及关键的支持人员时,亦应对其进行相应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并且同样按中心管理体系文件工作,接受监督。 4.2-4人员的教育培训 4.2-4.1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的要求,所需的培训应取决于每个检验检测人员以及其他与检验检测活动相关的人员的能力、资格和经验,也取决于监督的结果。通过对全体人员的教育培训,以达到在本行业中,掌握最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操作技能、掌握最先进的管理方法、掌握有关的法规和规则的目标,实现中心质量方针中提出的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目标。

最新检测检验机构全套质量手册体系程序文件

*******有限公司 修订状态:1/0 文件编号:****- QP-0.2-2018 程序文件 目录 文件页码:共 2 页,第 2 页 颁布日期:2018年1月1日 修订日期:/年/月/日 实施日期:2018年1月2日 最新检测检验机构全套质量手册体系程序文件 / 关于程序文件的换版说明 —— —— 0.1 第0.1章:修订页 —— —— 0.2 第0.2章:目录 —— —— 0.3 第0.3章:程序文件的管理 —— —— 1 第01章:人员管理程序 4.2.1-4.2.12 第4.2章 2 第02章:人员培训控制程序 4.2.4 第4.2章 3 第03章:质量监督控制程序 4.2.4 第4.2章 4 第04章:安全与环境控制程序 4.3.2-4.3.4 第4.3章 5 第05章: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4.4.1 第 4.4章 6 第06章:期间核查控制程序 4.4.7 第 4.4章 7 第07章:修正因子控制程序 4.4.7 第 4.4章 8 第08章: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4.4.8 第 4.4章 9 第09章:标准物质控制程序 4.4.9 第 4.4章 10 第10章:保证诚信度控制程序 4.5.3 第4.5.3节 11 第11章: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4.5.3 第4.5.3节 12 第12章:文件控制程序 4.5.4 第4.5.4节 13 第13章: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4.5.5 第4.5.5节 14 第14章: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程序 4.5.7 第4.5.7节 15 第15章:服务客户程序 4.5.8 第4.5.8节 16 第16章: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 4.5.9 第4.5.9节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一、项目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条件 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实施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含省级、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省级产品质检所)的验收工作。 五、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的基本程序 此项行政审批包括省级产品质检所提出申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受理;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验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报认监委领导批准。 六、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评审机构按规定执行)。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颁发验收证书 七、收费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审批工作不收费,评审的费用由评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取。 附件一、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附件二、申请书

附件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包括申请、受理、验收、审批等,具体如下: 一、提出申请 需要取得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申请单位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可从相关网站下载。 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及要求的相关资料,报国家认监委受理部门(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受理申请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在5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组织验收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委托评审机构对申请机构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确定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相关要求,并提出报告。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进行验收,确定申请单位符合验收条件。 评审和验收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审查批准 验收活动结束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出验收结论,报认监委领导批准,并颁发《验收证书》。 五、验收复查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的国家质检中心可提前半年提出复查的申请,复查合格的继续批准验收。复查也按上述程序进行。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范例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 手册范例 1 2020年4月19日

《质量手册》 文件编号: XXXX-QM01 编写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受控非受控 受控编号: No. 编制: 审核: 批准: 2 2020年4月19日

XXXX检验检测中心 02月01日发布 03月01日实施 XXXX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范例文件修改历史 文件修改历史 版本号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第 1 版第 0 次修订 02月01日/ 03月01日 XXX YYY ZZZ 3 2020年4月19日

02月01日发布 03月01日实施 XXXX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手册》范例发布令(批准页) 发布令 我作为XXX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向全体员工郑重批准发布本中心用于开展检验检测服务 的《质量手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 定评审准则( )》、以及(当前公布的15个)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结合 本中心的实际编制了本质量手册。 质量手册规范了本中心公正、独立、诚信的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实现中心质量方针、质 量目标所规定的内部组织结构、岗位职责, 展示了本中心的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描述了管 理体系要素和要求。它是本中心全面、准确、有效地贯彻法律、法规和资质认定管理要求、 保证公正、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客户、风险防范的依据, 是本中心对客户质量承诺和 保证的内部强制性管理文件。 质量手册阐明了本中心的质量方针、目标和服务承诺, 规定了质量活动的要求, 是本 中心质量管理和质量活动必须遵守的文件。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自觉贯彻 执行, 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诚信和有效, 向客户提供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 4 2020年4月19日

某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资料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文件编号:QMS/A1-2016 质量手册 (第一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颁布日期:2016年4月25日实施日期:2016年5月1日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发布

目录 批准 1 公正性声明 2 服务承诺、质量方针及目标 3 术语 管理要求 4 组织 5 管理体系 6 文件控制 7 检测分包 8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9 合同评审 10 申诉和投诉 11 不符合工作的控制 12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 13 记录控制 14 内部审核 1 5管理评审 技术要求 16人员 17设施和环境条件 18检测方法及方法确认 19设备和标准物质 20量值溯源 21抽样及样品处置 22结果质量控制 23结果报告

附录1 质量体系岗位职能分配表附录2 记录格式一览表 附录3 管理和支持岗位人员一览表附录4 关键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附录5 作业指导书目录 附录6 仪器设备一览表

批准 遵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86号令《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国认实函[2 0 0 6]141号《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4]74号《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的规定,并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保总局和公安交管部门对本机构管理和业务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我单位检验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机动车性能检验数据的质量,结合本机构实际工作情况,对《质量手册》第一版进行了修订,按照新准则的要求,编制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 本手册阐明了本机构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描述了本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其内容涉及到本机构管理和技术活动,它是指导本机构全体人员进行有关机动车性能检验和内部管理的法规性、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本手册已经总经理会议批准,并予以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望本机构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理解,坚决贯彻执行,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以实现本机构的质量目标。 总经理: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Csgqkla-a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 !_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 准则 1 .总则 1 . 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 . 2 本准则等同采用 GB / T15481 - 1995 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 . 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 . 4 为保持与 GB / T15481 - 199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 1 . 3 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2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 . 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2 . 5 JJF1001 - 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 . 6 GB / T1548 3 . 1 -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1 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 2 . 7 GB / T1548 3 . 2 -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2 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 3 .定义 3 . 1 实验室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 .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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