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18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选
拔细则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二、学生申请资格
1.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
3.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以学科界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1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递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6.发表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7.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17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院综合楼509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教科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c18923950.html,/gjs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
2017年11月21日。
2.考核形式
教科院招生选拔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8分钟(采用PPT),专家提问7分钟。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教科院根据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折算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确定教科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并对确定入围学生的申请材料及考核结果在教科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859043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