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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效]-地方司法规范

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效]-地方司法规范
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效]-地方司法规范

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9日实施日期:2009年10月19日)停止适用

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4月6日粤高法发[2005]12号)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确保司法公正,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是人民法院一项系统的内部管理工作。

人民法院建立内部日常性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条人民法院通过对“可能有质量问题”案件的审查、认定和处理进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是指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和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

第四条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实行自查和核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本院案件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主管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或批办有关事宜。

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对本庭案件质量直接监督管理,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负责自查。

各审判庭庭长是本庭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各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除负有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外,对本院其他审判庭“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负责核查。

第九条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法院核查,也可以调卷核查。

二程序

第十条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或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本院相关审判庭在收到改判、发回重审裁判文书、案卷材料或者投诉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审判庭的庭长签署后报该市判庭的主管院长。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案件基本情况;

2.被改判、发回重审或被投诉的原因;

3.分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存在问题的性质、程度;

4.提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是指立案信访部门对投诉材料审查处理后,认为可能有质量问题而送有关审判庭自查的案件。

第十一条各审判庭的主管院长对相关审判庭报送的自查报告审阅后,将案件批转审监庭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司法统计部门每月对二审被维持、改判、发回重审以及被投诉有质量问题案件的数据等情况进行统计,制作统计表报院领导并送审监庭。

审监庭根据统计表检查相关审判庭是否对相关案件及时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检查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并上报院领导。

第十三条审监庭收到各主管院长的批示和审判庭的自查报告后5日内指定审判人员核查。核查期限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四条审监庭对发回重审案件认为需要待案件重审后再进行处理的,待案件重审结案后分别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裁判结果与原审一致,没有上诉、抗诉或者上诉、抗诉后二审维持原裁判的,案件不再核查;

2.除第一种情形外,其他案件在裁判生效后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审监庭对案件的核查采取合议制。

第十六条案件核查完毕后,审监庭应当写出核查报告。

第十七条审监庭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核查报告,根据下列情况提出意见:

1.对因提供新证据等不属于质量原因导致改判、发回重审的,提出案件没有质量问题的意见;

2.认为确属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不合法而导致改判、发回重审的,建议审判委员会讨论。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院长对核查报告审核后作出审批意见。

第十八条审监庭对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的核查报告,根据下列情况提出意见:

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案件,建议交由相关审判庭对投诉人进行答复;

2.对没有原则错误,但存在瑕疵的案件,建议交由相关审判庭做好投诉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3.认为存在明显事实、证据认定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或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案件,建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院长对核查报告审核后作出审批意见。

三案件质量问题的认定和责任承担

第十九条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是指事实、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或程序上有差错,影响裁判结果公正性和正确性的案件。

第二十条下列情形不属于案件质量问题:

1.当事人放弃或部分放弃权利主张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2.刑事案件有新证据或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3.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修订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4.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理解不同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5.因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6.审判委员会认为不属于质量问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审判委员会对核查报告和有关案件材料讨论后,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案件是否有质量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和程度的认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或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案件质量差错责任人根据责任的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依照干部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或依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责任人对案件有质量问题的认定及作出的处理有意见的,可以向审判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档案

第二十四条审判委员会、政工人事等部门应当以个人为统计对象建立相应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资料档案;各审判庭应当建立本庭审判人员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资料档案。

第二十五条各审判庭对本庭办案人员的办案数、被改判、发回重审和被投诉案件数、被审判委员会认定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数等情况进行统计,制作办案人员案件质量监督一览表。统计数据每半年送审监庭一次。

第二十六条审监庭每年将全院办案人员全年所办案件数、被改判、发回重审、投诉案件数和被审判委员会认定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数等情况进行统计,制作案件质量监督一览表,连同案件质量监督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判委员会并送本院政工人事部门,供政工人事部门考核、考察干部参考。

第二十七条审判委员会、政工人事部门对审监庭上报和移送的有关数据和材料应指定专人、建立专门资料档案进行管理。

五附则

第二十八条执行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二00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18934777.html,/fg/detail527883.html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成立于1985年8月。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单位编制人数29名,现在职人数21名,退休人数12人。本所的主要职能为:1、经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地区组织机构代码工作;2、管理本地区商品条码工作;3、开展国内外标准信息收集、研究,提供服务;承接企业产品标准的研究、验证和制修订工作,提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前的技术性咨询服务;提供制订企业产品标准和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技术服务;开展WTO/TBT有关技术标准咨询服务;4、开展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管理培训等服务。本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代码管理室、条码技术室、标准综合服务室、技术服务室、澄海办事处、潮阳办事处、潮南办事处。所财务由办公室管理,设置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2017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任务

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所干部职工,克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为我市服务业标准体系试点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等专项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完成国家电子商务质量信息服务试点项目;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技术支撑和服务的功能,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 二、预算收入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96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93万元,事业收入253.7万元,其他收入149.8万元。 三、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96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61.9万元;事业支出253.7万元,其他支出149.8万元。 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93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93.34万元,占34.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8万元(退休费);项目支出预算368.59万元,占65.59%,其中:技术检测成本项目经费252.7万元,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115.8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65万元,减少了5%;公务接待费支出3.2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7万元,减少了5%;没有因公出国(境)支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07 【实施日期】2017.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苏 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有关弘扬先进、加强品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苏浙皖赣沪区域质量品牌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产品质量法》《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行动纲领》相关规定要求,今年“质量月”期间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联合表彰一批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名牌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50个,“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个人”50名,

“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其中上海名额各10个。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可各推荐1个,也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苏浙皖赣沪地区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质量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质量管理水平较高,提升质量水平工作成绩显著,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苏浙皖赣沪地区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组织。 推荐对象包括: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各类企业、从事质量相关工作的研究机构及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 具体条件如下: 1.经营发展条件: ⑴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 ⑵企业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居于行业前列; ⑶品牌知名度高,顾客(用户)满意程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状况良好; ⑷导入并贯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取得良好成效,形成标杆示范效应; 2.质量进步条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附表八 编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筑工程) 工程名称: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萃取车间3 发出日期:2014年6月4日 监督机构(盖章):德庆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东省建设厅制

一、工程概况 监督编号:德质监第2013015号 工程名称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萃取车间3 工程地点德庆县工业园兴邦稀土公司内 建筑面积(㎡)1920 工程造价 (万元) 191.85794 结构类型框架层数地上1层 工程类型新建开工日期2013年6月20日报监日期2013年7月10日竣工验收日期2014年5月28日 建设单位 资 质 证 号441226000001755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总承包单位 承建单位 (土建) 承建单位 (设备) 承建单位 (装修) 监理单位 桩基检测单位 (注册登记) 施工许可证监理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号 勘察负责人 结构设计 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图审查单位肇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站审查资 格证明 肇联建审字[2013]0019号(德 庆县)

二、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建设单位基本能遵守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勘察单位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设计单位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 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质量保证体系和责任 落实,能遵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 监理单位 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基本符合有关规定,监理人员旁站到位, 专业配套。 检 测 单 位 桩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建材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备注 执行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情况 土建单位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基本掌握强制性标准,工程的材料使 用、检测与施工、设计、检验、验收及施工未发现违反强制性 条文标准的规定。 设备安装单位 排水工程基本能消除质量通病,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质 保资料基本齐全。 装修单位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基本掌握强制性标准,工程的材料使 用、检测与施工、设计、检验、验收及施工未发现违反强制性 条文标准的规定。

1.11粤质监〔2013〕3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介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 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加强对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称充装单位)的监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等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在《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以下统称《许可规则》)适用范围内,并有气体经营行为的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及其监督。 第三条充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下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充装活动。 第四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充装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下称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充装单位的许

可和监督。 第二章许可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许可规则》所规定的相应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第六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七条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下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规则》的相应规定,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书应当采用统一格式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附件二);非法人分支机构单独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单位授权书。 第八条许可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应当终止办理;形式审查通过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下称监管系统),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及时约请有资格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含必要的整改情况确认)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2019年版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2019年版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含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下同)活动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下称《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证明》分电子版和实体版(纸质),电子版和实体版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内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第三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定并公布《健康证明》样式。鼓励使用电子版《健康证明》。食品从业人员需要实体版《健康证明》的,应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 第四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健康证明》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移动端管理服务系统,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第五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协助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投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负责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二)建立本单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目录和人员名录; (三)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每班次前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检查的档案记录; (四)组织需要取得《健康证明》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落实每班次前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检查制度并执行因病离岗调岗制度; (六)制定并组织从业人员卫生常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七条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人员持证 上岗 考试练习题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人员持证上岗考试练习题 一、填空题1 、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2、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3、以下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4 、监督抽查按组织部门不同,分为(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5、随机数表法是一组由0 到9 数字组成的表,每个数字都有相同的概率出现在(每个位置)上。6、采样的基本原则是使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7、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8 、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9 、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10、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 抽查企业(营业执照)的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11 、不准出现有一个人对同一样品既抽样又检验的情况,必须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只对(抽样)负责。12、当产品体积细小,封条可能遮盖样品信息时,应对样品做好(包装),例如可将样品装入强度可靠的透明包装中,再进行封样。13、对纸箱包装的产品封样时,直接在纸箱各封口处(贴封条),抽样人员再用记号笔在封条上加骑缝签名,并用透明胶带纸将封条完全覆盖。14、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15、我国《计量法》规定,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6、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17、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1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应标明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其含量)。19 、速冻类粽子抽样时应使用冷冻车或冷冻箱等工具运输样品,应使样品保持(冻结状态)。20、对每一种产品,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有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 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21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从性质上分可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22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方针,在“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3 、监督抽查按组织部门不同,分为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监部门组织的地方)。 24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5 、凡已经国家监督抽查 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六个月)内,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检查。26 、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内提出。27 、检验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

汕头市建筑工程报建申请表

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册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制 1

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一并上报,提交一式三份原件(建设单位和监督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1份)。 2、填写内容必须工整、准确,若有更改必须加盖公章或校正章。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签章。 4、工程有关各方及各方有关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三、其他质量责任主体机构资质、人员资格情况 四、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五、施工单位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总包□分包 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六、注册资料(提交资料原件并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窗口办理提交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一式五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勘察成果报告审查合格书(原件); 4、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5、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限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工程项目) 7、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8、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格)证书 9、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和职业资格证书 10、监理规划 11、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8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88号)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 2013年4月28日 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市场管理,保护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经营和管理活动。 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第三条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地级以上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 经济贸易、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税务、价格、工商、金融、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快递市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城乡快递服务网点和城市、区域处理设施的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并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土地使用、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用于快递业务的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用于快递业务的车辆,应当符合邮政、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的车辆技术规范要求。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中小快递企业提升企业品牌意识,结合自身优势合理定位,推进规模化经营,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强化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快递市场发展需要。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第1部分:土建工程)

题替代替代 ICS :27.140 P 55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 DB34/T 371.1—2014 代替DB34/ 371—20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第1部分:土建工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Part1: Civil engineering 2014-11-25发布 2014-11-2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371.1—201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4.1 一般要求 (3) 4.2 工序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4) 4.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5) 5 综合类施工质量评定 (7) 6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26) 6.1 土石方工程 (26) 6.2 混凝土工程 (64) 6.3 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120) 6.4 堤防工程 (167) 6.5 道路工程 (201) 6.6 房屋建筑工程 (223) 附录A(规范性目录)表格填写要求 (280) A.1 填写程序 (280) A.2 填写要求 (280) 附录B(规范性目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282) 附录C(规范性目录)混凝土防腐蚀涂层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5) 附录D(规范性目录)水泥土置换地基加固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286) 附录E(规范性目录)河道陆上土方开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建检验项目与标准 (287) I

全国(广东省)产品高质量监督抽样人员持证上岗(附问题详解)

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人员持证上岗 考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2、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3、以下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 4、监督抽查按组织部门不同,分为

(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5、随机数表法是一组由0 到9 数字组成的表,每个数字都有相同的概率出现在(每个位置)上。6、采样的基本原则是使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7、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8、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9、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10、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营业执照)的信息,确定企业

持照经营。11 、不准出现有一个人对同一样品既抽样又检验的情况,必须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只对(抽样)负责。12、当产品体积细小,封条可能遮盖样品信息时,应对样品做好(包装),例如可将样品装入强度可靠的透明包装中,再进行封样。13、对纸箱包装的产品封样时,直接在纸箱各封口处(贴封条),抽样人员再用记号笔在封条上加骑缝签名,并用透明胶带纸将封条完全覆盖。14、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 15、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

(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6、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17、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1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应标明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其含量)。19 、速冻类粽子抽样时应使用冷冻车或冷冻箱等工具运输样品,应使样品保持(冻结状态)。 20、对每一种产品,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容有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 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技术把关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XX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省内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检验机构责任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X,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本检验责任区内完成各项法定和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任务,重特大危险源设备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核准X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四)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对涉及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XX义务; (五)发现检验检测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 (六)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实时数据传输、信息共享;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死刑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7)一中刑初字第1599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郑筱萸,62岁(1944年x月x日出生),大学文化,原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住xxx。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7年3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京一分检刑诉[2007]第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于2007年4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副检察长周晓燕,检察员杨琦,代理检察员马全、邓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筱萸及其辩护人张庆、刘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郑筱萸于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利用其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局长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犯有受贿罪;担任国家药监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中,犯有玩忽职守罪。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受贿罪(略) 二、玩忽职守罪(略) 被告人郑筱萸的上述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是导致药品监管失控。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对部分省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发现有大量的药品批准文号系在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期间以造假获得,现已被注销; 二是增大了人民群众的用药风险。在清查中已发现经郑筱萸批准换发了批准文号的个别药品已被确定以假药论处; 三是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消除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6年9月决定对全部已经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全面重新清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郑筱萸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略)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郑筱萸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予以供认,对指控其犯玩忽职守罪辩称:1、国家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无人提议将专项工作列入该局的工作重点,他当时认为该工作就是注册司的一项工作。2、582号文件虽然对187号文件规定的审查方式进行了修改,但要求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解读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解读 一、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有哪些主要依据 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主要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4.《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6.现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仅适用省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参照本规则制定本市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 三、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省局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四、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省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 五、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包括哪些情节 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等五种情节。 六、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不予行政处罚的定义是什么

(已核对)安徽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34T(2291—2015)

ICS:27.140 才bl P5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291—2015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small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5 项目划分 (2) 5.1 项目划分原则 (2) 5.2 项目划分程序 (2) 6 施工质量检验 (2) 6.1 基本规定 (2) 6.2 质量检验范围 (3) 6.3 质量检验内容 (3) 6.4 质量缺陷备案检查 (3) 7 施工质量评定 (3) 7.1 评定依据 (3) 7.1.1 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 (3) 7.2 合格标准 (4) 7.3 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 附录A (5) 附录C (43) 附录D (45) 附录E(规范性附录) (68) 附录F (69) 附录G (70) I

DB34/T2291—2015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站、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浦慎远、吴其保、程乙钊、王荣喜、乔业斌、陈政、欧岩峰、王维雅、余兵、路伟亭、方玉涛、吴正永、黄祚继、晏芳、黄忠赤、秦怀良、李宝春、吴帮杰、彭皖生、王晓泉、唐骏、王林华、汪霞、方兵。

汕头市金山中学2021届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政治)

汕头市金山中学2021届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 政治 第一部分:选择题(48分) 1.2019年8月7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6. 9996元,12角9日升至7.0388元,这对我国跨境电商构成较大利好。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列图示能正确反映这一利好的是 2.到超市购物、到饭店吃饭等,结账时不用付现金,也不用刷信用卡,将手机放置在POS 机上一刷就能付款。如今各家银行已经进入“手机钱包”移动支付领域,将手机和银行卡合二为一,满足消费者的日常小额消费支付需求。关于“手机钱包”业务的推广,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为居民投资提供了新渠道②有效规避了国家超发货币的可能性 ③创新了转账结算的方式④通过整合拓展了银行与电信行业的营利渠道 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 3.凡勃伦效应是指消费者对一种商品需求的程度因其标价较高而增加,它反映了人们进行挥霍性消费的心理愿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步由追求数量和质量过渡到追求品位格调。这说明 ①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②消费行为受消费心理影响 ③消费对生产具有导向作用④商品的需求程度影响价格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4.2019年10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其中不仅增加了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而且还降低了业务门槛。这一政策带来的影响传导正确的是 ①取消银行业市场准入→外资银行在华投资增加→国内银行业竞争加刷 ②降低外资银行业务门槛→外资银行在华经营范围扩大→金融有效供给增加 ③银行业市场主体丰富→银行业竞争加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 ④外资银行设立和经营环境更加宽松→外资银行服务能力提升→外资银行利润增加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关于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批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68项安徽省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质监局 2017年3月27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4/T2806-2017

竹拉丝 2017-3-30 2017-4-30 2 DB34/T2807-2017 油茶扩根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3 DB34/T2808-2017 油茶中幼林整形修剪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4 DB34/T2809-2017 枫香大径级无节材培育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5 DB34/T2810-2017 水稻白叶枯病抗病性鉴定技术规程 2017-3-30 2017-4-30 6 DB34/T2811-2017 水稻稻曲病抗病性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7 DB34/T2812-2017 水稻稻曲病菌PCR快速筛查法 2017-3-30 2017-4-30

8 DB34/T2813-2017 梨炭疽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9 DB34/T2814-2017 玉蜀黍赤霉检疫鉴定方法 2017-3-30 2017-4-30 10 DB34/T2815-2017 羽绒羽毛中沙门氏菌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法 2017-3-30 2017-4-30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附件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组织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抽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销售者履行首负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完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六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七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

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八条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监督抽查应当与风险监控相结合,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第十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各市县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省质监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我省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并向社会公布。 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省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省质监局可依据监管工作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各市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依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本地区监督抽查计划。各市局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抽查产品6个月内不得与省质监局的重复。 省质监局发现市局监督抽查计划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定时,应当责令相关市局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对违反规定重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全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法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广东省市场监管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强化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具有重要作用。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管行为,健全市场监管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市场监管,应当遵循合法适当、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市场监管,不得违法增设权力和减少职责。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市场主体权利或者增加市场主体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应

当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公众参与市场监督。 第六条市场主体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接受政府和社会组织、公众的监督,依法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责任。 第二章监管职责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统筹和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调整所属市场监管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所属市场监管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八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确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概况

个人收集整理-ZQ (安徽省纺织服装监督检验中心)概况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隶属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上接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是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地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对全省化纤、棉、麻、毛、茧丝等纤维及制品实施质量监督检验;组织开展棉花、生丝等纤维地公证检验;开展纤维、纤维制品和纺织品地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仿制和保存棉纤维实物标准;对商业、纺织、农业等部门地纤维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统一检验技术;负责全省纤维及制品质量地行政执法工作,对质量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纤维专用计量器具地检定、量值传递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纤维质量监督和检验技术地宣传、培训、科研、统计等工作;承办中国纤维检验局和省质监局交办地其它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现有人员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现有人员中大中专以上学历达%以上,其中博士人,硕士人,大学本科人,具有中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含特聘技术专家).年,安徽省质监局批准安徽省纤维检验局筹建“安徽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年“安徽省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省级“二合一”评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审查认可(验收)、中国实验室认可地检验项目为化纤、棉纤维、麻纤维、丝、纱线、纺织品、服装、土工合成材料等共八大类个产品和个参数.现有办公检测用房面积平方米,其中检测实验室平方米,恒温恒湿室面积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余台(套),价值余万元,拥有万能材料试验机、强力机、条干均匀度测试仪、热收缩仪、缩水率试验机、透气量仪、阻燃性能测试仪、纤维细度仪、电子织物顶破强力机、织物胀破强度仪、渗水性测定仪、缩水率试验机、防紫外线测试仪、抗静电测试仪、进口大容量棉花综合测试仪()、进口气质联用仪、进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日晒色牢度仪、全套生丝检验设备、全套土工合成材料检验设备和微生物检验系统等,具备功能纤维及纺织服装产品地检验能力.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近年来,安徽省纤维检验局尤其注重强化人员和科研能力建设,省纤检局成立了安徽省纤维及纤维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建立了标准与科研项目库,分别与东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等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培养研究生,聘请东华大学材料学院地位教授为我局地技术顾问、学科带头人,参与了“非织造布吸声性能与纤维细度关系”等项目地科研工作.目前已完成个地方标准地制定工作,有四个地方标准正在申报立项,参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非织造布吸声性能与纤维细度关系研究”科研项目,与东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地科研项目合作也正在申报中.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功能纤维及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拟开展碳纤维、芳纶、阻燃、抗菌、远红外纺织品等功能纤维,土工合成材料等产业用纺织品以及部分常规化纤和普遍纺织服装产品地检测工作,具体能开展物理力学性能(抗拉强度、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等)、化学稳定性、热性能、分散性、黏结性、材料屏蔽效能、远红外性能、抗静电性能、抗紫外性能、抗菌性能、透湿性、保暖性能、抗氧化性能、色牢度、纤维含量、耐气候性能、耐化学腐蚀性能、燃烧性能、耐磨性能、生理舒适性、化学指标(甲醛、值、禁用偶氮染料、灰分、重金属含量、有毒有害物质)、卫生指标等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检验项目参数地检测.努力实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地建设目标,填补我国功能纤维检验检测领域地空白,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附: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检测能力认可范围 年月日 1 / 1

全国(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人员持证上岗(附答案)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人员持证上岗 考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2、未经(加工、制作)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以及初级农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3、以下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

4、监督抽查按组织部门不同,分为(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 5、随机数表法是一组由0 到9 数字组成的表,每个数字都有相同的概率出现在(每个位置)上。 6、采样的基本原则是使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7、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8、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9、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10、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

抽查企业(营业执照)的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11 、不准出现有一个人对同一样品既抽样又检验的情况,必须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只对(抽样)负责。12、当产品体积细小,封条可能遮盖样品信息时,应对样品做好(包装),例如可将样品装入强度可靠的透明包装中,再进行封样。 13、对纸箱包装的产品封样时,直接在纸箱各封口处(贴封条),抽样人员再用记号笔在封条上加骑缝签名,并用透明胶带纸将封条完全覆盖。 14、实验室应具有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15、我国《计量法》规定,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6、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17、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1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应标明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其含量)。19 、速冻类粽子抽样时应使用冷冻车或冷冻箱等工具运输样品,应使样品保持(冻结状态)。 20、对每一种产品,生产者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有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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