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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

B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
B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

BT、BOT、BOO、BOOT等工程总承包模式分类介绍

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

主要包括:BT,BOT,BOO,BOOT,EPC,EPCM, PPP,FEED等。

BT(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rary Privatization)。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Own-Operate) 即建设—拥有—经营,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Own Operate-Transfer)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项目建成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EPC是(另作,交钥匙工程,工程总承包,英文:Turn-key project)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该模式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EPC工程项目多集中在石油化工、制造

业、交通运输和电力工业等领域。这些领域的工程项目具有以设计为主导、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EPCM模式(EPCM: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ion management)即指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的总承包模式。EPCM模式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即公私合营项目,属于特许经营项目融资(BOT、PFI和PPP)中的一钟,是适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自然资源开发等大中型项目的越来越流行的重要筹资手段,是一种政府与企业共担风险的经营模式。“鸟巢”就是中国首例实行PPP经营模式的体育馆。政府出了58%,中信联合体出了42%,联合体中,中信、城建、金州的股份分别是65%、30%和5%。”

FEED,英文 Front End Engineering Design,即前端工程设计合同,即业主对工程项目没有给出任何的参数和设计条件,承包商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设计并施工。一般FEED多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上。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开始在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国内建筑市场中被采用。作为一种全新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在保持与传统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相似的部分法律特征之同时,亦存在诸多完全不同的个性法律特征。探究、了解、解答这一承包模式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对于这一模式的顺利推广、应用,促进基于这一模式下的市场交易,在实践层面不无裨益!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征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 在工程建设承包尤其是国际工程承包实践中,随着包括建筑技术在内的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建筑业主对建设工程的功能要求的日益多样化,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原来在建筑市场通用的单一“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分离的工程建设传统承包模式,由于存在工程进度衔接不畅、工程质量、责任难以划分等问题,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由一个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负责的EPC 总承包模式应运而生。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以下简称“传统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EPC 总承包模式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一)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二)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关于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发展趋势分析

关于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发展趋势分析 中建七局西安管廊项目部—辛鹏飞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并不是一般意义上施工承包的重复式叠加,它是区别于一般土建承包、专业承包,具有独特内涵的一种管理专业。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的承包体系。它将过去分阶段分别管理的模式变为各阶段通盘考虑的系统化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更加符合建设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一)工程总承包是建设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 随着国内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工程建设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工程建设和管理日益走向专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由业主自己成立建设指挥部进行管理的传统模式难以实现专业化管理,而且建设项目投资省、建设工期短、技术和质量水平高的压力越来越大,业主必然要求降低或转移投资和建设风险。工程总承包正好顺应了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业主的客观要求。 1.工程总承包的种类 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简称EPC、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简称D-B、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设计和采购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 2.工程总承包的优越性 发达国家工程建设市场有近一半的工程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推广基于其内在的优越性。 第一,设计和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 设计阶段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环节。工程造价的90%在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施工阶段影响项目投资仅占5%左右。因此在设计阶段实行限额设计,通过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十分显著。以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承接的长岭、福建等六套聚丙乙烯项目为例,由于实行工程总承包共节省项目投资12亿元。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和设计是分离的,双方难以及时协调,常常产生造价和使用功能上的损失。设计和施工过程的深度交叉,能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最大幅度地降低成本。同时,设计阶段属于案头工作,进行设计修改优化的成本是很低的,但是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确是决定性的。 第二,工程总承包方式对建设周期和工程质量的影响。 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同时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深度合理交叉,在设计阶段就积极引用新技术、新工艺,考虑到施工的便于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在施工前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对于缩短建设周期也大有裨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运用的还不多,但是它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趋势和业主规避风险的客观要求,必将得到业主的认同和市场的认同,将成为未来建筑业的一种重要的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市场将是一个规模大、具有很强吸引力的市场,如何打造总承包企业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重要战略选择。 (二)打造总承包企业的功能建设 从设计院和从施工企业发展成为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途径是不同的,工程建设企业打造工程总承包企业需要加强咨询服务、设计功能(优化)和融资功能建设。 1.咨询服务 工程建设是一项耗资巨大、回收期长、涉及面广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项目建设前期业主需要做大量的投资机会研究工作,为投资决策提供较为扎实的依据,需要回答包括市场、建设规模、财务预算、资金筹措、效益评价等多方面的内容。相对于后期项目建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简介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引言 早在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了[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在该规章中,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 该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后来逐渐在世界范围内推广,我国化工、石化等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积极进行了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实践的探索,成效显著。随着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5月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8月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文件出台,要求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园林行业也开始出现大量的EPC模式工程实践。 EPC模式下,承包商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实践证明,推进工程总承包、可将设计、采购、施工成为一个有机总体,避免三者间的相互脱节,有利于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方

案的整体优化,有利于保证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减低工程投资。昭通市庙坝花香酒建设项目工程和大理洱海环湖截污工程-洱海月湿 地公园恢复工程项目就是我公司以EPC模式承建的成功案例。 一、定义与优缺点 ●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 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优势 EPC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能更好的降低项目成本、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工程质量。由于承包商能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有利于实现施工统筹安排,易于掌控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对业主来说合同关系比传统模式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而且责任明确,业主承担风险较低等特点。对承包商而言,承担风险较大,同时

工程总承包几种类型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市级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过程内容与融资运营两种方式分 过程内容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

公共基础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办法 一、概念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 )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勘察、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 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二、特点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法律关系简单,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具体,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交付的建设工程承担百分之百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了各参见单位因材料、设备、施工质量等问题而相互扯皮的情况。 2、工程的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各个环节统筹优化。 在EPC莫式下,由总承包商承揽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在确保工程整体目标实现的同时,把优化设计、合理采购及文明施工有机地结合起来。EPC模式 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实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从而实现整个工程的系统统筹和整合优化,而且由于总承包商能够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并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过程及整体上考虑和处理问题,设计能更充分地考虑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更能主动地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 3、业主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 在EPC莫式下,业主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外界风险和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Managing Con tractor ):是指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1. 投资控制方面 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以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 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2. 进度控制方面 不需要等待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3. 质量控制方面 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以减轻业主方管理的 工作量。 4. 合同管理方面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方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对于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总包管理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 5. 组织与协调方面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如何理解建设项目的各类发包模式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总包加指定分包工程代建PP等

如何理解建设项目的各类发包模式(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总包加指定分包、工程代建、P P P等)? 作者:杜玉明盈科(广州)管委会主任一项工程的施工发包一般并不是某种单一模式的发包,而是多种发包模式相互结合,紧密联系,互为补充。建设工程选择何种发包模式,主要取决于工程性质、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周期的要求以及设计图纸的深度等因素。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对维护项目发包方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目前,国内主要采用的发包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平行发包模式 平行发包模式是指发包方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商(或者将施工中的土建、机电安装、装修等项目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并分别与各供应商(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各供应商(承包单位)之间是独立和平行的,不存在从属关系或者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平行发包模式的优势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发包方选择承包方 的范围,因为发包方在与不同的承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时,可以对承包单位分别进行考评,并择优确定承包方。发包方可以根据设计和施工进度,将整个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可独立发包的单元,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逐步确定承包方,而无需在施工前一次性全部确定,因而组织方式比较灵活。而且由

于发包方针对一个工程签订了多个合同,这使得每个合同的项目内容单一,合同价值较小,从而降低了发包方的合同风险。同时,因为各承包方之间存在工作任务交接,而每次交接都会涉及已完工程界面和质量的考评,这也有利于发包方对项目质量进行不间断控制。 但平行发包模式也有其不足之处。因为这种模式需要发包方多次选择不同专业的承包方,签订多份不同合同,招标工作量大,签约成本高,合同管理具有一定难度。而且发包方是每份合同的履约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着对整个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进行管理的责任,各承包方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需要由发包方来承担。如果发包方的管理力量不强,没有解决好各承包方之间工作的衔接、协调,就可能造成承包方窝工甚至工期延误,而这种窝工、工期延误的责任是要由发包方来承担的。这就对发包方管理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这也决定了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管理能力较强的发包方。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受发包方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一种模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实施过程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施工企业EPC总承包模式发展(终稿)

大型建筑施工企业EPC总承包模式发展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实行设计、采购、施工分别招标,由不同单位承包实施的组织方式,责任主体不明确,工程项目成本、工期、质量难以控制的问题较为突出。EPC总承包通过总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整体构思、全面计划、协调运行,实施前后衔接的系统化管理,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传统的设计与施工分离的方式在技术与市场因素驱动下正向工程总承包方 式转变,EPC总承包模式在国内煤炭基本建设领域选煤厂项目建设中被广泛采用。 目前,国内煤炭行业采用EPC总承包业务模式的企业大多是煤炭工业设计单位和选煤行业主要设备供应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承建EPC总承包项目所占比重较低。为了顺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利润增长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也已扩大EPC总承包项目业务。结合我公司近年承建的PC、EPC总承包项目实施经验,现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进行EPC总承包项目管理进行探讨。 1 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发展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 1.1具有衔接紧密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中形成了功能完善、协调有力的组织机构,拥有战略定位、市场开发、施工管理、经营管理、后勤保障的组织机关;拥有及时、准确的决策和有效、快速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项目施工管理、采购管理、项目开车和技术服务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拥有多年合作的设备、材料合格供应商及劳务公司,拥有丰富的与设计单位相互协作的经验;拥有有力的制度执行力和运营程序制度,为EPC总承包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体制保障。我公司加之有多年的选煤厂运营经验,可为业主提供EPC总承包服务的延伸。 1.2 具备项目运作的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的执行计划、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编制和执行具有丰富的经验;对项目的施工、工期、质量、安全以及各工序的作业具有强大的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的利弊浅析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得利弊浅析 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国际通行得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就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得重要措施;就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与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得必然要求;就是贯彻党得十六大关于“走出去”得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得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得有效途径。但就是工程总承包存在着巨大得优缺点,因此在承包过程中应充分重视这些优缺点,将风险降到最低。 一、工程总承包(EPC)得内涵及主要分类方式 工程总承包就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得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得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得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得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就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得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得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就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与责任得延伸,最终就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得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就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并对承包工程得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根据工程项目得不同规模、类型与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 等方式。 二、工程总承包(EPC)产生背景及意义 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国际通行得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就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得重要措施;就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与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 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 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 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 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图: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 融资运营 1、项目BOT模式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 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 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

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点 (一)渊源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

工”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 (二)特点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特点: 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单位存在设计合同关系,与甲供货物的供应商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在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法律关系简单,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具体,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交付的建设工程承担百分之百的法律责任。 2、工程的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各个环节统筹优化。 传统的承发包模式,缺乏对设计和施工内在联系和规律的研究和认识,完全忽视设计与施工的有机联系并将其截然割裂开来,将设计、施工进行平行发包,客观上造成设计者站在单纯设计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整个项目的立场上全面考虑问题,往往因设计不考虑工期和造价,且设计与采购、施工完全脱节,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采购和施工的返工,导致延误工期、提高造价,从而使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无法实现。而在EPC模式下,由总承包商承揽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在确保工程整体目标实现的同时,把优化设计、合理采购及文

常见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常见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1.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1)优点: 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2)缺点: 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1)优点 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 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2)缺点 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

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现状概述1

“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现状概述 一、工程总承包含义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中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文中同时也指出,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等具体方式。但从实际推进情况看,目前工程总承包仍主要以施工总承包为主,项目的勘察、设计等环节并未统一一体化。 二、目前发展工程总承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全国范围内真正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很少。根据建设部03文,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从事设计施工的大型企业多为国资背景,基于各地认知统一程度不同及企业改革改组后的利益协调问题,该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这也在根本上为工程总承包的推进带来了障碍。同时也形成了地方建设系统一直以勘察、设计、施工各自独立的进行招标的工作管理体系,缺少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办法,整体建设系统真正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基本没有; 2、目前设计、施工联合体模式为主要形式。设计企业从企业经营范围内容看理论上可承接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外地地区理论上允许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承接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因缺少市场竞争氛围,实际承接量很少;在上海地

项目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法分包方式

.* 普洱市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ppp项目总承包模式下的分包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6月4日

普洱市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PPP项目 总承包模式下的分包方案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普洱市洗马湖全民健身运动场所PPP项目。 2、、工程地点:项目以洗马湖为中心,片区规划总面积595.46公顷,东至普洱市旅游环线,北至石龙东路,西至普洱大道,南至菩提路。 3、主要建设内容: 4、项目总承包单位: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法分包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分包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约束,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它们对于违法分包均只有表现形式却没有定义。2014年8月,住建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

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虽然对违法分包(第8条和第9条)进行了定义并提供了违法分包的认定标准,但因其只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法分包在充分借鉴的基础上还应有更深入的思考。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市场化的开始是采用DBB方式,即将建设工程分为设计、施工招标和建造等过程,政府相关建设管理制度也是在这一发包方式下逐步建立,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与大力推行和倡导的工程总发包模式还存在着不适应,换言之,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未充分考虑工程总承包这种承发包模式。《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分包内容有明确限制,但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分包内容没有要求。但假若工程总承包商将工程设计和施工均分包,则其变成了纯粹的项目管理者。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而工程总承包项目既包括设计,又包括施工,甚至还包括工程采购,显然,《合同法》没有考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59条中规定“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其仅针对施工总承

EPC总承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开始在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国内建筑市场中被采用。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优势和特征 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一)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二)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基于EPC总承包模式较传统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所具有的前述基本优势,其基本特征可以总结为: (一)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二)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1)、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2)、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

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趋势

基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研究—发展趋势 彭志文 2015年 一、社会主体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态度 1.1住建部力推的工程总承包模式 文件精神:根据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十六大的“走出去”战略已经开始提出,工程总承包模式是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文件介绍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主要方式,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并没有涉及力推具体的模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设函[2015]1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住建部已经明确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其基本前提是,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进行多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比选,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这份文件中,并没有对工程承发包具体模式表明立场,“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可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可以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工程总承包方式。” 部长讲话: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2013年9月23日在《中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峰会暨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经验交流

会上的讲话》中,明确举了有发展战略眼光的企业在工程总承包市场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实施EPC、BOT模式。 法律规范: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以国家标准的形式确立了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第 1.0.1 规定:“为提高建设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水平,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推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国际接轨,制定本规范。” 结论:住建部比较倾向推行EPC模式,提倡和肯定的态度,但现在市场发展不够规范,应使今后的趋势无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c19096584.html,/zcfg/jsbwj_0/jsbwjjzsc/201501/t20 150127_220219.html(住建部文件网址) 1.2大型企业主(包括转型后的国有企业)力推的工程总承包模式 对于海外工程: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张国才2015年1月15日发表的《大型施工企业开展海外EPC 工程总承包的优劣势与策略》表明,ECP工程总承包模式在继承传统项目管理的基础上,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正逐渐成为国内施工企业参与国外工程项目的主要模式。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被引入我国后,在电力、化工等行业得到广泛的应用,但由于该模式是新生事物,国内很多建筑企业对此并不熟悉,走了很多弯路。 对于国内工程: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黄焰2014年7月11日发文曾称,EPC总承包是一种新型建设模式,也日渐成为适应当前建设需求的主流模式。随着建设市场的需求,未来这样的模式

常见工程承包模式

常见工程项目承包模式 1. 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又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EPC有很多种衍生和组合,例如EP+C、E+P+C、EPCm、EPCs、EPCa等。 1)优点:2 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协调工作量; 2 设计变更少,工期较短; 2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2)缺点: 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 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负责,加大了总承包商的风险,总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获得更多的利润,可能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来降低成本,可能会影响长远意义上的质量; 2 由于采用的是总价合同,承包商获得业主变更令及追加费用的弹性很小。2. 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t,即项目管理承包。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模式体现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只不过初步设计是由PMC完成的。 1)优点: 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矛盾; 2 有利于建设项目投资的节省; 2 该模式可以对项目的设计进行优化,可以实现在给项目生存期内达到成本最低; 2 在保证质量优良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对项目未来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权,可以缩短施工工期,在高风险领域,通常采用契股这种方式来稳定队伍。 2)缺点 2 业主参与工程的程度低,变更权利有限,协调难度大; 2 业主方很大的风险在于能否选择一个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公司。该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确保项目的成功建成。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利用银行或国外金融机构、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而建设的项目。工艺装置多而复杂,业主对这些工艺不熟悉的庞大项目。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

公共基础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办法 一、概念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 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 勘察、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二、特点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 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法律关系简单,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具体,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交付的建设工程承担百分之百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了各参见单位因材料、设备、施工质量等问题而相互扯皮的情况。 2、工程的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各个环节统筹优化。 在EPC模式下,由总承包商承揽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在确保工程整体目标实现的同时,把优化设计、合理采购及文明施工有机地结合起来。EPC模式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实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从而实现整个工程的系统统筹和整合优化,而且由于总承包商能够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并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过程及整体上考虑和处理问题,设计能更充分地考虑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更能主动地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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