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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原则: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增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形成经济利益流出的义务,所以,应在其产生当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并且通常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预计转回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长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

【注】预计转回税率,是指预计未来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的所得税率。

【例题.计算分析题】A企业于2006年12月6日购入某项环保设备,取得成本为3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因该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状态,计税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相同。自2008年1月1日起,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处理的差异,该项固定资产在期末未发生减值。

【分析】

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固定资产按照会计规定计提的折旧额为30万元,计税时允许扣除的折旧额为60万元,则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7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240万元的差额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2 700 000-2 400 000)×25% 75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000

【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于2006年12月底购入一台机器设备,成本为2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因该设备符合税法规定

的税收优惠条件,计税时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本例中假定该公司各会计期间均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且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该公司每年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分析】

该项固定资产各年度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如下:

(1)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折旧=210 000-35 000=175 000(元)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前扣除的折旧额=210 000-60 000=150 000(元)

因账面价值175 000大于其计税基础150 000,两者之间产生的25 000元差异,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 25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6 250 (25 00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 250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未来可以多纳税,则应确认所得税费用;反之,应冲减所得税费用。

(2)2008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会计折旧=210 000-(35 000+35 000)=140 000(元)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已税前扣除的折旧额=210 000-(60 000+50 000)=100 000(元)

因资产的账面价值140 000大于其计税基础100 000,两者之间的40 000元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0 000×25%)10 00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6 250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 75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3 7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 750

(3)2009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210 000-(35 000+35 000+35 000)=105 000(元)

计税基础=210 000-(60 000+50 000+40 000)=60 000(元)

因资产的账面价值105 000大于其计税基础60 000,两者之间的45 000元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5 000×25%)11 250元,但递延所得

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0 000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 25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 2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 250

(4)2010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210 000-(35 000+35 000+35 000+35 000)=70 000(元)

计税基础=210 000-(60 000+50 000+40 000+30 000)=30 000(元)

因资产的账面价值70 000大于其计税基础30 000,两者之间的40 000元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0 000×25%)10 00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1 250元,当期应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 25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 250

贷:所得税费用 1 250

(5)2011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210 000-(35 000+35 000+35 000+35 000+35 000)=35 000(元)

计税基础=210 000-(60 000+50 000+40 000+30 000+20 000)=10 000(元)

因资产的账面价值35 000大于其计税基础10 000,两者之间的25 000元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5 000×25%)6 25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0 000元,当期应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 75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3 750

贷:所得税费用 3 750

(6)2012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均为0,两者之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原已确认的与该项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予全额转回,即应将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 250元全额转回,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6 250

贷:所得税费用 6 250

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例题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8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正保公司2008年发生广告费支出10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 2009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 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正保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均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正保公司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8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008年没有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 2009年,正保公司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100万元,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9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5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3)正保公司2007年12月12日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取得成本为4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在计税时采用5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 2009年末,因该项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对该项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项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使用年限与预计净残值没有变更。

(4)2008年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500万元,2008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650万元,2009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570万元。 要求: (1)计算2008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9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例题答案] (1)2008年末 计算2008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000+(1000-5000×15%)+200-(400/5-400/10)-150=8260(万元) 应交所得税=8260×25%=2065(万元) 计算2008年递延所得税: 事项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5000×15%=250(万元)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0×25%=62.5(万元) 事项二,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20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0 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0万元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0×25%=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经典例题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8 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正保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正保公司2008年发生广告费支出1 0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2009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正保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5 000万元。 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正保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均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正保公司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8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008年没有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 2009年,正保公司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100万元,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09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25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3)正保公司2007年12月12日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取得成本为4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企业在计税时采用5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 2009年末,因该项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对该项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项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使用年限与预计净残值没有变更。 (4)2008年购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500万元,2008年末该项交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例题解析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即由企业自行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核算方法,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划分为两大类:暂时性差异(注意,不是时间性差异,其范围要大于时间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与原时间性差异和原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是不同的。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相关的概念较多,限于篇幅,请具体阅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下面仅举例简单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过程。 假设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率为33%,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调整。 1、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相关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0 000 000元,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当年折旧额64 000 000元,累计折旧额244 000 000元,无减值准备;税务处理采用平均年限法,当年折旧额50 000 000元,累计税前扣除折旧额150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3、企业当年购入准备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购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价2 600 000元。当年未发生派发红利等事项。 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6 400 000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0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另,该企业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按照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 加: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旧费用纳税调增额: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调减额: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23 6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税费用7 788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

第87讲_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1)

第三节暂时性差异 一、暂时性差异的含义和种类 【手写板】 含义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种类 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含义 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 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未来多交税) 情形 ①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②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负债: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金额=计税基础 则:未来可抵扣金额=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 含义 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 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 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少 交税) 情形 ①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②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负债: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金额=计税基础 则:未来可抵扣金额=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二、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的相关项目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 【例20-14】 A公司20×7年发生了2 000万元的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A公司2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 000万元。 【答案】 该广告费支出因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 (1)账面价值=0(万元) (2)计税基础=2 000-10 000×15%=500(万元) 相关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0与其计税基础500万元之间产生了50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20-15】 甲公司于20×7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 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答案】 该经营亏损不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从性质上可以减少未来期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手写板】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几乎无条件的确认) 1.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体现了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即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应高估资产、不应低估负债。 (1)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影响到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作为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 (2)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其所得税影响应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

所得税核算最新方法与举例

征地费用记入“无形资产”的核算某公司准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还是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记入“无形资产”核算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 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如果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如果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新准则下所得税核算技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所得税》准则废除了原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要求企业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暂时性差异,并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较为完全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目前,由于新所得税法与新所得税准则之间产生差异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理念的引入,因此,所得税费用的核算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由于新准则下所得税不仅仅是费用,甚至可能是所得税收益,这对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影响较大,因此如何准确理解和掌握新的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就显得相当重要。 一、所得税核算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分析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从而确定递延所得税的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重点在于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每一会计期间确认和计量业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所引发的未来所得税的流入或流出给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将这一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了一个“计税基础”的概念,需要指出的是“计税基础”不同于“纳税基础”。由于计税基础这个概念缺乏逻辑基础,因此“资产的计税基础”通常较好理解,而负债的计税基础通常就不那么好理解了。我认为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是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资产和负债,反映的是税法对资产和负债有关项目的处理规定;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金额,是会计核算的结果,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遵循的是会计准则的规定。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核算时通常遵循以下五个步骤:(1)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2)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3)分析、计算暂时性差异;(4)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5)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6)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如何区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基础知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责。 1,暂时性差异:指会计核算的所得税费用与税法核算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异是暂时的,以后会一致。 2,永久性差异:指会计核算的所得税费用与税法核算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异永久的。 3,可抵扣晢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以理解记忆为:所得税费用按会计准则核算,但是应交所得税是按税法核算,两间之间的差异表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 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应递延所得税负责。 5,永久性差异要调整应纳税所得,但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责。即永久性差异直接调整所得税费用和 应交所得税科目的金额。 一,进一步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责 1,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把资产和计税理解为所得税金额,以资产账面金额为要交的所得税。比如资产账面200>计税100 ,理解为应交纳200,会计按200交,会计问题,但是税局按100收,收少了,以后会收回,所以确认负责,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理,比如资产账面100<计税200 ,理解为应交纳100,但是税局按200收,收多了,以后会退回,所以确认资产,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1,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把资产和计税理解为所得税金额,负责要以计税金额为要交的所得税。比如负债账面200>计税100 ,理解为应交纳100,税局按100收,税局没问题,但是会计按200交,交多了,以后会收回,所以确认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计提探讨

浅谈部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应计提递延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所得税核算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其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例如,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企业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100万元的坏账准备,其账面价值为1,900万元,为该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金额。 (二)按照准则中对于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三)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构成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递延所得税。 (四)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当期所得税。 (五)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个组成部分,企业在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019年会计考试辅导:第78讲_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未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准则中规定不予确认的情况外,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4)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提示】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甲公司2×18年12月1日取得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220万元,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2×19年2月10日,甲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全部出售,售价为190万元。假定未来期间甲公司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 要求:编制甲公司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2×18年12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220 贷:银行存款220 2×18年12月31日 借:其他综合收益2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 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22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万元(2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 贷:其他综合收益5 2×19年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90 投资收益1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0 借:投资收益2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 借:其他综合收益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

如何区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何区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一,基础知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责。 1,暂时性差异:指会计核算的所得税费用与税法核算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异是暂时的,以后会一致。 2,永久性差异:指会计核算的所得税费用与税法核算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异永久的。 3,可抵扣晢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以理解记忆为:所得税费用按会计准则核算,但是应交所得税是按税法核算,两间之间的差异表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应递延所得税负责。 5,永久性差异要调整应纳税所得,但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责。即永久性差异直接调整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科目的金额。 一,进一步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责 1,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把资产和计税理解为所得税金额,以资产账面金额为要交的所得税。比如资产账面200>计税100 ,理解为应交纳200,会计按200交,会计问题,但是税局按100收,收少了,以后会收回,所以确认负责,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理,比如资产账面100<计税200 ,理解为应交纳100,但是税局按200收,收多了,以后会退回,所以确认资产,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1,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把资产和计税理解为所得税金额,负责要以计税金额为要交的所得税。比如负债账面200>计税100 ,理解为应交纳100,税局按100收,税局没问题,但是会计按200交,交多了,以后会收回,所以确认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0中级会计 会计 第04讲 确认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

第04讲确认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 知识点:确认递延所得税税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解读】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1.所得税税率的确定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所得税税率的确定 2.对时间价值的考虑 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例12】甲公司于2×18年1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的某设备,取得成本为2 000 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 假定计税时允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列折旧,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处理的差异。 分析: 2×18年该项固定资产按照会计规定计提的折旧额为200 000元,计税时允许扣除的折旧额为400 000元,则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 800 000(2 000 000-200 000)元与其计税基础1 600 000(2 000 000-400 000)元的差额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50 000元[(1 800 000-1 600 000)×25%]。 如果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0,则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为:50 000-0=5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50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0 000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的确定 【教师提示】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体现了“谨慎性”的要求,即不高估资产(确认时附有前提条件),不低估负债(确认时通常不附有条件)。

彻底理解递延所得税(下)

彻底理解递延所得税(下) 在上期的《彻底理解递延所得税(上)》中勤勤谈到,“递延”二字体现了会计上的“时间差异”。最常见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折旧差异。通过改变折旧方式产生的会计和税法下的差异只是暂时的,前面少缴后面就得多缴,前面多缴后面可以少缴。本期勤勤带大家讨论递延所得税和企业现金流的关系。小小的递延所得税,可以影响企业的估值水平。四、递延所得税(负债)与企业现金流的关系搞懂了递延所得税的本质,我们再深入探讨一下它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如今是一个现金为王的世界,企业赚取的利润再多,如果没有真金白银做支撑,也是纸上富贵。因此,搞懂递延所得税和企业现金流的关系非常重要。其实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化理解成,递延所得税负债类比应付账款。在《彻底理解“营运资本”(上)(下)》这篇系列文章里面勤勤提到了企业应付账款增加,会提高企业的流动负债,从而增加了企业的额外资金。那么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让企业当期获得了额外的资金(实际上是企业延期支付的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为企业源源不断提供资金。上述楷楷公司的例子我们只用了一个资产举例,第一年企业可以用少付的20万去做投资和扩大经营,相当于从政府那里借了无息贷款,第三年结束再还上。实际中,企业持续经营,不断拥有新的资产,也

会不断有新的递延所得税产生。就像企业不断有新的应付账款产生一样,让企业源源不断延期支付本应该是供应商或政府的资金。延期支付的资金可以拿去投资和扩大经营,只要保证资金这个大池子里的水不干枯,企业不出现流动性风险,那么企业就有能力滚动占用本属于他方的资金。突然我想到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下面的间接法现金流量表中,有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下企业获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比无递延所得税下多20,意味着企业在当年可以多支配20的资金,这对企业是有利的。(最后一排数字分别是340,360)五、要点总结公司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与公司实际支付的所得税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一区别是由于会计权责发生制下的“时间差异”产生,所以就产生了“递延”的效果。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短期流动负债一样,都可以成为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其实质正如名字所称,是一项负债,未来是要“还上”的。多种情况下会产生这种暂时性的差异。最常见的就是会计上的折旧与税法上的折旧的差异。税法上加速折旧,节约了当期的资金流出,反映了现在的资金比未来的资金值钱这一货币时间价值。记住一点,这种暂时性差异是“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实现“晚付”。当然也有永久性的差异产生,比如税收政策上对某些费用加倍扣除、政府优惠减免税款等,当期节约的税款以后不用补缴。这个知识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解析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所得税》明确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确认、计量与报告。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以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是一种全面收益观下的所得税考量。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根据配比原则,所得税费用也会随之增加,但是,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并不意味着收益的真正实现,有可能只是潜在的收益,并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于是,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产生了差异。为了平衡二者的差异,递延所得税应运而生。实质上,对于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会计核算口径与税法计价基础各自有其遵循的标准,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标准,税法遵照的是收付实现制标准。一定情形下,同一资产(负债)的会计账面价值就与其税法计税基础出现了不一致的矛盾,表面上,递延所得税是对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的平衡,本质上说,递延所得税是对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两种记账基础的平衡。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下,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处置等环节,企业会计核算口径与税法计价基础出现了不一致,导致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发生了变动,进而产生了收益,产生了应纳所得税,由此就产生了所得税纳税调整问题。下面通过举例逐层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处置等环节涉及的所得税问题,以弄清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的产生与转回的来龙去脉。 [例]2007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得位于繁华商业区的一层写字楼,并当即招租给南方公司。租期1年,年租金4万元,年末一次收取(不考虑营业税)。该层写字楼的买价为400万元,相关税费20万元,全部以银行存款一次性付清。该写字楼预计的使用年限为30年,不考虑残值因素,税法规定直线法折旧,且税法使用期限与会计使用年限一致。长江公司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假设200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50万元。租赁期满,长江公司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于2008年1月20日以500万元的价格进行出售,出售价款已收讫。该公司所得税率为25%。(单位:万元)(一)初始确认环节的递延所得税分析 企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来计量。 税务:而税法规定,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按其实际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成本。

注会会计-第95讲-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3),所得税费用及列报(1)

第95讲-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3),所得税费用及列报 (1)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 (一)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所得税 与当期及以前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主要有: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变动金额、同时包含负债及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二)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在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用于抵减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但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前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提示】此处指的是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购买日后符合条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对购买日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 【教材例20-20】甲公司于20×8年1月1日购买乙公司80%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会计准则规定与适用税法规定的处理方法不同,在购买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假定购买日及未来期间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购买日,因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购买日确认的商誉为50万元。 在购买日后6个月,甲公司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且该事实于购买日已经存在,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0 000 贷:商誉500 000 所得税费用250 000 假定,在购买日后6个月,甲公司根据新的事实预计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0万元,且该新的事实于购买日并不存在,则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资产750 000 贷:所得税费用750 000 (三)与股份支付相关的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成本费用时,其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区别于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则不形成暂时性差异;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 四、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重新计量。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2×18年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9年6月20日修订了企业所得税法,从 2×19年7月1日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2×17年12月2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原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列报

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结果,除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以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列报。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同时还应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信息。 (一)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应当将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 2. 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对于当期所得税资产与当期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是指当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款大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时,超过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当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税款小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应交所得税时,差额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费”项目中列示。 (二)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企业应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当期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s Archiver 论坛? CPA业务探讨? 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问题 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问题 A公司以1000万购买B公司100%股权(非吸收合并),B公司账面净资产500万,公允价值1000万。B公司适用25%税率。 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由于B公司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故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500)×25%=125万。 上述处理是根据准则进行的,问题是确认了125万递延所得税负债后,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变为(1000万-125万)=875万。 合并成本1000万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75万之间的差额125万确认为商誉。 这就形成了一个让人很难以接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确认了商誉。 而确认的商誉实际上又不符合商誉的定义,也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所以我不赞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确认又不符合准则的要求。 站在购买方的角度,此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相应增加商誉)应当是合理的。这实际上是在对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评估时是否需要考虑评估增值的递延所得税的问题,即所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实际上只有875万。评估增值的125万元,本企业通过支付现金等对价方式取得,但最终因为无法获得税前扣除而将会构成未来的一项现金流出。 在进行收益法评估的时候已经考虑了所得税的影响,如果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实际上是重复确认了所得税,从理论上来说确认递延所得税符合准则的要求,但是在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公允价值的时候,我觉得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产生125万的商誉是不正确的。如果是按照成本法评估,就要视情况而定了。这个问题也困扰我很长时间了,感觉哪种做法都有站不住脚的地方。 从商誉的计量上来讲,确认商誉是没有问题的。 但从商誉的定义考虑,确认的125万商誉又似乎不符合商誉的定义。 这又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即会计上确认的商誉是否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商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称之为“核心商誉”)。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的结论基础中,列举了在实务中确认商誉的六种构成要素: 1. 购买日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的部分; 2. 被购买方之前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5. 由于在对价估值时的失误,导致对购买方支付对价的过高估计。

【秒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秒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 得税负债 拆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将来的事情 所得税:因为所得税产生的(通俗的说税会差异) 资产:具有资产性质,“资产”就是将来可以“抵税”,就是比账面处理要少缴税; 负债:具有负债性质,“负债”就是将来要“多缴税税”,就是比账面处理要多缴税; 【例1】2016年存货账面价值300万,按会计规定提了减值准备60万,账面价值只有24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 (1)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提的减值准备60万,不让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额60万,将来可以调减60万,就是将来可以多“抵税”,这就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数额:60万×25%=15万;; (2)2017年如果全部销售,账面销售成本是240万,但是以前提的减值准备没有让税前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成本是300万,纳税调减额60万,形成的资产也就没了,就把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冲回了。 【例2】2017年账面股票购买200万,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240万(好像16年行情没有这么好,当做例子),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 (1)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万,不算企业所得税口径下的所得,不要缴企业所得税,所以纳税调减额40万,将来可以调增40万,就是将来可要多“缴税”,这就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数额:40万×25%=10万;

(2)2017年如果全部卖了,账面股票成本是240万,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账面值变动40万,不让税前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成本是200万,纳税调增额40万,形成的负债也就没了,就把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冲回了。 学习和实务中:建议多哪几个例子这样列举一下,比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往来账款减值准备等等。 1.只有暂时性差异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永久性差异肯定就不会了,比如业务招待费,当年纳税调增,将来打死也不让您调减,就不可能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形成原因 (1)当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期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后期可“抵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当期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后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期多“缴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3)考虑特殊情况,比如弥补亏损,因将来能“抵税”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通过损益科目“所得税费用”核算,所以所得税费用可能是负数; 4.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只在资产负债表日才体现(通俗的说就是年报时才体现),平时不需要体现。 第一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第二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第三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识别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四步,以预期的适用税率(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乘以各项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余额;

新准则下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的分类及如何核算

新准则下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的分类及如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当期所得税产生影响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一、对于永久性差异主要是财务上可以作为费用扣除而税法规定不能在当期扣除也不能在以后年度扣除的项目。永久性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但会对当期的所得税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当年亏损(税法标准)的情况下会影响到以后年度的亏损弥补额,从而影响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永久性差异主要有: ●业务招待费的超支 ●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工资及三项福利的超支(工效挂钩的另有规定外) ●业务宣传费超支 ●利息超过规定部分 ●资产损失的扣除(未经中介鉴定部分) ●销售佣金、 ●社会保险超过规定部分 ●总机构管理费超过标准部分 ●公益性救济捐赠超过标准部分或者是不能扣除部门 ●资产取得时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而在当期计提的折旧部分(区分具体 情况)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而未计的扣除项目 ●贿赂等非法支出 ●免税的收入 ●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如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二、对于暂时性差异,本准则第七条规定,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2.1依据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差异,可产生以下四种情况:

1、资产的帐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资产的帐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负债的帐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负债的帐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2对于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其计税基础和帐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也属于暂时性差异。主要是指费用和收入,如:广告费超过2%的部分可以无限期留以后年度抵扣(粮食白酒的广告除外)、国产设备投资抵扣新增所得税的部分、接受捐赠的金额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大的部分可以递延到以后的5个纳税年度中确认、一次性收取或支付超过一年以上租赁期的租赁费(国税发1997 191号文件规定出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分期计算收入,承租方应分期摊销租赁费。 2.3尚未弥补的亏损和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也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属于可抵扣的时间性差异。 一、资产的帐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比较常见的就是关于固定资产方面的:比如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小于税法年限或者是采用了税法不允许的加速折旧方法。比如某项固定资产原值100,会计采用5年,税法是10年,不考虑残值的影响,企业的近5年的税前利润都是40,假定适用税率10%1,相关资料如下。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会计利润50 50 50 50 50 40 会计折旧20 20 20 20 20 税法折旧10 10 10 10 10 10 应纳税所得额60 60 60 60 60 30 会计所得税 5 5 5 5 5 4 税法所得税 6 6 6 6 6 3 1由于新准则规定固定的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因此只产生永久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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