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2013年

目录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5)

4交易平台结构 (8)

4.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图 (8)

4.2 交易平台结构图 (9)

5交易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9)

5.1 用户注册 (9)

5.2 招标方案 (10)

5.3 投标邀请 (11)

5.4 发标 (12)

5.5 投标 (13)

5.6 开标 (14)

5.7 评标 (14)

5.8 定标 (16)

5.9 费用管理 (17)

5.10 异议 (17)

5.11 招标异常 (17)

5.12 存档、归档 (17)

5.13 监督 (17)

6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 (18)

6.1 招标项目信息库 (18)

6.2 招标人信息库 (19)

6.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 (19)

6.4 投标人信息库 (19)

6.5 专家信息库 (20)

6.6 价格信息库 (20)

7交易平台的系统接口 (20)

7.1 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口 (20)

7.2 与行政监督平台的接口 (20)

7.3 与专业工具软件的接口 (21)

8交易平台技术支撑与保障要求 (21)

8.1 接口技术要求 (21)

8.2 安全性 (22)

8.3 性能 (24)

8.4 可靠性 (24)

8.5 易用性 (25)

8.6 运行环境 (25)

附录A数据项的基本要求 (27)

A.1 业务对象 (27)

A.2 招投标主体 (43)

A.3 交易平台或公共服务平台 (50)

A.4 数据项术语说明 (51)

附录B编码总体规则 (52)

B.1 编码总体规则说明 (52)

B.2 通用编码 (52)

B.3 业务编码 (53)

前言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依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架构、基本功能、信息交换体系和技术保障的要求,促进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便捷性、安全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为第1部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结构、基本功能、信息资源库、系统接口、技术支撑和保障以及数据项格式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整体或局部研发、应用、检测、认证和运营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的相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内容。凡是加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勘误的内容除外)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经协商一致适用以下文件的修订版本。凡是未加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修订版本应自动适用于本规范。

GB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11714-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 13000-2010 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

GB 18030-2005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 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6650-1986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

GB/T 17539-1998 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应用指南

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 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

GB/T 19487-2004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

GB/T 19715.1-2005 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安全管理指南

GB/T 19716-2005 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

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18018-2007 信息安全技术路由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64-2007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GB/T 1988-199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

GB/T 114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

GB/T 12345-199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辅助集

GB/T 16260-2006 软件工程产品质量

GB/T 17539-1998 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应用指南

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T 9361-2011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CAS 185-2009(C) 多CA联机认证服务系统应用规范

GB/T 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2261.1-2003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 3304-1991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T 4658-2008 学历代码

GB/T 8561-2001 专业技术职务代码

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电子招标投标 e-bidding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数据电文为主要载体,应用信息技术完成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本规范中的“电子文件”是指按照特定用途和规定的内容格式要求编辑生成的数据电文。

3.2 交易平台 transaction platform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主要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3.3 公共服务平台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为满足各交易平台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验证、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3.4 行政监督平台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platform

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并与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换相关监督信息的信

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公布监督职责权限、监督环节、程序、时限和信息交换等要求。

3.5 监督通道 supervision channel

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在线监督、监察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的信息通道。

3.6 项目 project

为实现一定功能价值目标,在特定约束条件下一次性组织实施任务的活动过程,可以分为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包含一个或多个招标项目。

3.7 招标项目 tendering project

项目中组织实施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的基本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标段(包)。

3.8 标段(包)bid section (package)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一定的约束条件及标准,对招标项目构成内容进行合理划分,成为最基本的交易管理单元。

3.9 数据项 data item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为满足功能控制、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需要,反映业务对象特征属性的结构化数据。3.10 信息资源库 information resource database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反映相关业务对象特征属性的数据项,按照对接交换、查询发布、统计分析等特定功能需要和标准进行分类集合的数据库。

3.11 招标项目计划 tendering project plan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方案编制的用于指导和控制招标实际工作的执行文件,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主要工作内容、人员职责分工、工作质量和时间进度要求等内容。

3.12 发标 issue of bidding documents

招标人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时间、地点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活动。

3.13 黑名单 blacklist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投标当事人名单。

3.14 电子开标online bid-opening

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投标文件拆封解密、展示唱标内容并形成开标记录的工作程序。

3.15 电子签名 e-signature

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本规范中的“签署”是指招标投标当事人对数据电文进行电子签名的行为。

3.16 电子印章 e-stamp

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

3.17 开标记录 bid opening record

记录参加开标的单位、人员、开标过程以及展示唱标内容等相关信息并经电子签名的数据文件。

3.18 电子签到 sign-in

参与电子开标活动的相关人员通过交易平台完成签名报到并形成电子记录文档的工作。

3.19 电子评标e-bidding evaluation

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通过交易平台的电子评标系统,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评审,并形成评标报告电子文件的工作程序。

3.20 回执 receipt

电子文件接收人通过交易平台向发送人反馈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签收单据。

3.21 存档filing

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交易平台中生成、整理、保存、移交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电文的工作。

3.22 归档 e-archiving

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电子档案管理要求整理、保存、移交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电文的工作。

3.23 编辑 edit

运用交易平台提供的功能编写、修改、生成电子文件,或者利用其他专业工具生成并导入电子文件的工作。3.24 提交 submission

招标投标当事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或者当事人内部管理部门发送数据电文的行为。

3.25 发布 issue

招标人向不特定的受众公布招投标活动中相关数据电文的行为。

3.26 发出 sending out

招标人向招标投标当事人、参与人发送数据电文的行为。

3.27 递交 delivery

招标投标当事人之间发送数据电文的行为。

3.28 版式文件 formatted document

运用数据电文编辑和格式转换技术,使得不同电子阅读软件及设备和阅读软件上显示内容、版面格式固定一致,防止篡改的数据电文。电子招标投标中的大多数电子文件需要采用版式文件。

3.29 CA证书certification authority certificate

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CA证书主要内容包括:证书服务机构的名称、证书持有人的名称及其签名验证数据、证书序列号、有效期、服务机构签名等。

3.30 专业工具软件 utility software

与交易平台兼容对接,用于制作、生成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及工程投标报价评标分析的工程计价系统软件。

3.31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bidding document creation software

投标人用于制作投标文件的专用客户端软件,是交易平台的组成部分,主要具备招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内容编辑、文件格式转换、投标文件生成、分类整理等功能。

3.32 时间戳time stamp

应用电子签名技术,对电子文件提供日期和时间信息的安全保护和证明。

4交易平台结构

4.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图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三个部分组成。三个平台的主要功能和架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4.2交易平台结构图

交易平台由基本功能、信息资源库、技术支撑与保障、公共服务接口、行政监督接口、专业工具接口、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构成,并通过接口与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相连接,其基本功能结构如下图所示。

5交易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交易平台基本功能应当按照招标投标业务流程要求设置,包括用户注册、招标方案、投标邀请、资格预审、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费用管理、异议、监督、招标异常、归档(存档)等功能。

5.1用户注册

5.1.1招标人注册

招标人注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招标人注册信息数据项应满足6.2的要求。

b)应具备从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交换招标人注册信息的功能,并实现比对、排除重复,以及修正、验

证确认、写入招标人信息库的功能。

c)应具备记录注册信息的申报人员和交易平台验证人员的功能。

d)应具备招标人绑定一个或多个CA证书的功能。

e)应具备确定招标人唯一注册编码的功能。

5.1.2招标代理机构注册

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招标代理机构注册信息数据项应满足6.3的要求。

b)应具备从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交换招标代理机构注册信息的功能,并实现比对、排除重复,以及

修正、验证确认、写入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的功能。

c)应具备记录注册信息的申报人员和交易平台验证人员的功能。

d)应具备招标代理机构绑定一个或多个CA证书的功能。

5.1.3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注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注册信息数据项应满足6.4的要求。

b)应具备从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交换投标人注册信息的功能,并实现比对、排除重复,以及修正、

验证确认、写入投标人信息库的功能。

c)应具备记录注册信息的申报人员和交易平台验证人员的功能。

d)应具备投标人绑定一个或多个CA证书的功能。

e)宜具备投标人只能将电子印章绑定到一个CA证书的功能。

5.2招标方案

5.2.1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项目相关信息的建立和递交功能。数据项应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法人、联系人及

其联系方式、项目行业分类、资金来源、项目规模等。

b)应具备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建立和递交功能。数据项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

代码、招标代理机构代码、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附件等。

c)应建立项目与属于本项目下的招标项目之间的关联关系。

d)应具备招标项目标段(包)建立和修改等管理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包)编号、标段(包)

名称、标段(包)内容、标段(包)分类代码、投标人资格条件等。

e)应建立招标项目与本招标项目下标段(包)的关联关系。

f)应具备根据招标委托合同设定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职责和权限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代码、招标代

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类分级代码、招标代理内容、范围、权限、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其职责权限和联系方式等。

g)宜具备招标委托合同的编辑、递交和签署功能。

h)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招标项目数据的功能。

i)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A.1.2、A.1.3、A.1.25。

5.2.2招标项目计划

招标项目计划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设定招标项目团队成员组成及其职责分工的功能。

b)宜具备招标项目任务计划的编制、报审、下达、调整等管理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编号和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编号、工作任务计划、项目团队成员组成及其职责分工等。

c)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6。

5.3投标邀请

5.3.1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与资格预审公告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公告和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的编辑、提交、审核、验证确认

和发布功能。

招标公告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相关标段(包)编号和投标资格、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法、公告发布时间、附件等。

资格预审公告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相关标段(包)编号和投标资格、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法、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附件等。

b) 应该具备记录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编辑、递交发布责任人和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的功能。

c) 应具备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同步递交到指定媒介发布的功能。

d) 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提供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功能。

e)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4。

5.3.2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从投标人信息库中获取满足投标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功能。

b)应具备投标邀请书的编辑和发出功能。数据项应满足以下要求:

采用邀请招标的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投标资格、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法、回复截止时间、投标邀请发出时间、附件等。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数据项包括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法、回复截止时间、投标邀请发出时间、附件等。

c)应具备被邀请人接受和拒绝投标邀请的回复功能。

d)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5。

5.4发标

5.4.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招标文件的编辑、提交、审核、确认、备案、发出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投标资格、投

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开标时间、开标方式、评标办法、附件等。

b)应具备按照标准文件或示范文本生成招标文件的功能。

c)应具备设定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格式要求的功能。

d)应具备设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控制的功能。

e)应具备记录招标文件下载人、下载时间、下载次数的功能。

f)宜具备将招标文件多个不同格式附件组合打包生成一个文件的功能。

g)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招标文件的功能。

h)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9。

5.4.2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资格预审文件的管理应满足5.4.1的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资格、申请有效

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方法、开启时间、开启方式、评审办法、附件等。

b)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6。

5.4.3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现场踏勘通知的编辑、发出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包)编号、踏勘通知内容、踏勘

发出时间、附件等。

b)应具备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向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现场踏勘通知和提示现场踏勘时间的

功能。

c)应具备现场踏勘信息的记录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包)编号、踏勘单位名称及其代表姓名、

踏勘时间、附件等。

d)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0、A.1.11。

5.4.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5.4.4中统称“文件”)澄清与修改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文件澄清问题的编辑、递交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文件编号、要求澄清的问题、附件等。

b)应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递交澄清问题的时间控制功能。

c)应具备招标人对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进行编辑、审核、发出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澄清与修改

文件编号、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澄清与修改递交时间、附件等。

d)应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人递交澄清答复的时间控制功能,以及向所有已获取文件

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发送通知,并以醒目方式公告澄清与修改内容的功能。

e)应具备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下载澄清与修改文件,并递交回执的功能。

f)文件澄清问题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7,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6,对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9。

5.5投标

5.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在5.5.1中统称“文件”)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导入、文件内容编辑、工程量清单(如有)导入、版

式文件转换、电子签章、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

投标文件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投标人代码、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间、附件等。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申请人代码、投标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申请时间、附件等。

b)应具备通过网络对文件递交、修改和撤回功能。

c)应具备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递交截止时间控制文件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的功能。

d)应具备递交时间截止后,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递交、修改和撤回文件的功能。

e)应具备拒绝接收递交时间截止时尚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的功能。

f)应具备对文件的主要数据项内容和格式进行校验的功能。

g)应具备文件防篡改的功能。

h)应具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加密方式选择按标段(包)分段或整体加密、递交文件的功能。

i)应具备文件接收、校验、按接收时间排序和回执递交功能。

j)应具备拒收未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文件的功能。

k)应具备禁止除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外的任何人在投标截止前解密、提取文件的功能。

l)截止时间应使用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

m)宜动态显示国家授时中心当前时间。

n)投标文件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7。

5.5.2投标保证金

a)应具备记录和提示投标保证金接收、退还信息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投标人代码、投标人名

称、保证金金额、保证金支付形式、保证金凭证接收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和保证金退还时间等。

b)宜具备投标保证金接收情况展示的功能。

c)宜具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资金到账时间、金额、接收凭证等进行符合性校验的功能。

d)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3。

5.6开标

5.6.1签到记录

应具备参加开标的人员通过网络远程办理电子签到的功能。

5.6.2开标唱标

开标唱标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开标时验证投标单位是否达到和显示法定数量,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开标或取消开标的功能。

b)应具备开标时验证并公布投标文件不被篡改、不遗漏及其投标过程记录的功能。

c)应具备按开标时间规定控制投标文件解密并记录解密过程的功能。

d)应具备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以及解密失败时按规定补救方式执行的功

能。

e)应具备投标文件数据读取、记录、展示的功能。展示内容中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投标人名称、报价、工期

(交货期)、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

f)应具备开标过程信息的记录、编辑、参与单位电子签名确认和递交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开标

参与单位名称、开标展示内容等。

g)应具备开标记录经过电子签名确认后,通过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和公共服务平台同步交换、公布的功能。

h)宜具备开标记录模板的编辑、修改、管理的功能。

i)招标项目开标记录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4。

5.6.3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启

a)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启管理要求应符合5.6.2的规定。资格预审文件开启记录的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开

启参与单位名称、开启时间、开启内容等。

b)资格预审文件开启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8。

5.7评标

5.7.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申请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专家人数、行政区域代码、专业、等

级、回避条件等组建要求。

b)应具备连接依法建立的专家库的功能。

c)应具备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连接的专家库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报到时间、地点的功能。

d)应具备接收专家库反馈抽取评标专家名单,并据此设置评标委员会职责分工的功能,相关数据项应包括专家编

号、专家姓名、通知时间、通知方式等。

e)应具备评标委员会成员帐号生成、签到、身份确认、回避确认的功能。

f)应具备评标专家行为考评记录,并递交到专家所属公共服务平台连接的专家库的功能。

g)应提供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标前的保密功能。

h)评标委员会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2.9、A.2.10。

5.7.2评审

评审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能够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设置评审表格和评审项目的功能。

b)应具备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析、对比,辅助评分或计算评标价的功能。

c)应具备汇总计算投标人综合评分或评标价并进行排序的功能。

d)应具备编辑和发出评标澄清问题的功能。

e)应具备投标人编辑和递交投标澄清文件的功能。

f)应具备依评审权限设置评审项目访问、信息阅读的功能,确保无相应权限者无法查阅或操作相关数据。

g)宜具备以下评审功能:

按招标项目类型和评标办法设置、维护和管理评标模板。

依据招标项目清单、标底总价、分项单价与投标报价进行校验、对比,提示差异。

检测和辅助分析投标文件及异常投标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结果的检测和辅助分析。

5.7.3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评标报告编辑、阅读的权限设置、签署和提交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及

排名、投标价格、评分结果或评标价格、中标价格、附件等。

b)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监督通道提供评标报告数据的功能。

c)评标报告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5、A.1.16。

5.7.4远程异地评标

宜按以下要求具备网络远程异地评标的功能:

a)对评标委员会实现有效的监控。

b)对评标时间和地点进行控制。

c)评标委员会评标必需的沟通功能。

5.7.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

a)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要求应符合5.7.1的规定。

b)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管理要求应符合5.7.2的规定,其中有关价格评审功能不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评审。

c)资格预审结果文件的管理要求应符合5.7.3的规定。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

单、附件等。

d)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远程异地评审的管理要求应符合5.7.4的规定。

e)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监督通道提供资格预审结果文件的功能。

f)资格预审结果文件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8

5.8定标

5.8.1中标候选人公示

a)应具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编辑、提交审核、验证确认、备案、发布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公

示内容(含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排序、投标价格、中标价格)、公示时间等。

b)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数据的功能。

c)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7。

5.8.2确认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中标人

a)应具备授权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功能。

b)应提供招标人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确定中标人的功能。

5.8.3中标结果公告

a)应具备编辑、提交审核、验证确认、备案、发布和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中标结果公告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附件等。

b)中标结果公告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9。

5.8.4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的编辑、验证确认和递交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及其编号、

标段(包)编号、中标人、中标价格、附件等。

b)宜具备中标、未中标理由的编辑、确认、递交功能。

c)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的功能。

d)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8。

5.8.5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a)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管理应满足5.8.4中a)、b)、c)的规定。数据项应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项目名称及其编号、标段(包)编号、资格预审通过单位名称、资格预审通知书发出时间、附件等。

b)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9。

5.8.6合同

合同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提供招标项目标段(包)与合同的关联关系。

b)应具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编辑、形成、递交、验证确认和签署合同文本的功能。

c)应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规定要求的合同信息的功能。

d)宜具备按规定要求向相关主体和管理单位收集、记录和验证合同履行结果的相关信息。

e)合同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0。

5.9费用管理

费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招投标过程中各类费用的支付结算、退还的信息管理及控制后续相关程序等管理功能。

b)费用类型包括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服

务费、交易服务费、评标专家咨询费等。

c)应具备选择多种支付结算方式的功能。

d)宜具备支持网上电子支付结算的功能。

5.10异议

异议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功能。

b)应具备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异议的功能。

c)异议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1。

5.11招标异常

招标异常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招标终止功能及招标终止公告的编辑、提交和发布功能。

b)宜具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并保留已完成招标程序的相关数据的功

能。

c)宜具备招标项目按有关规定改用非招标方式后,记录其他交易方式和成交结果的功能。

d)招标异常情况报告的数据项格式详见A.1.22。

5.12存档、归档

存档、归档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按照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投标数据和文件、活动记录进行存档的功能。

b)应具备数据和文件的分类、整理和归档的功能。数据和文件的归档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

c)应具备按权限查阅招标投标数据和文件的功能。

d)应具备记录、备份、存档、归档电子招标投标中涉及的操作时间和人员的功能。

e)应具备评标全过程录像自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起存档90日以上的功能。

5.13监督

5.13.1接受监督

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督部门的要求,应具备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的行政监督通道或直接通过行政监督平台,适时与监督部门交换相关数据和文件的功能,并满足以下要求:

a)提交招标人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经核准的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数据项格式详

见附录A.1.1、A.1.2、A.1.3。

b)提交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4、A.1.5。

c)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6、A.1.9。

d)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和资格预审结果报告。资格审查委员会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2.9、A.2.10,资格预

审结果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8。

e)提交投标文件验证、解密及展示、投标人确认等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的信息。数据项格式详见A.1.14。

f)提交评标委员会名单、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2.9、A.2.10、A.1.15、A.1.16。

g)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7、A.1.29。

h)提交合同和履行信息。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0。

i)提交招标异常的有关情况。需要审批或核准的,提交相关审批或核准信息。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2。

j)接收和执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指令的功能。

5.13.2配合投诉处理

配合投诉处理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宜具备编辑、提交投诉事项有关信息、接收、查询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的功能。投诉时限应满足相关规定

的要求。投诉处理的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投诉人代码、投诉人名称、投诉内容、理由和依据、投诉提交时间、投诉受理人、受理时间、处理结果、反馈时间、附件等。

b)宜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投诉处理数据和文件的功能。

c)投诉处理的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21。

6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

信息资源库采集整合的要素信息,仅限于政府有关网站、平台公布的信息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上记录并经过验证、交换、公布的信息,主要是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成交的项目及其相关主体的要素信息。除上述来源以外采集的信息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纸质形式完成招标投标的中标项目业绩信誉、从业人员业绩信誉等信息,仅限于该招标项目中一次使用,禁止转入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分类集合,也不得用于对外查询、公布、交换及统计。但是,交易平台可以另行建立辅助信息资源库集中此类非可靠信息,仅限于内部交换和参考,且应当注明信息采集来源和相关责任人员。

6.1招标项目信息库

招标项目信息库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具备招标项目信息的建立和维护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行业分类代码、项目所在

行政区域代码、法定代表人、招标交易平台代码、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内容与范围和招标方案说明及附件、招标人代码、招标代理机构代码,以及进行信息交换的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等。

b)应具备标段(包)与中标信息建立和维护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内容、标段(包)

分类代码、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标人代码、中标价格、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工期(交货期)、中标通知书编号、合同订立价格,合同结算价格、合同验收质量、合同履行期限等。

c)应具备招标项目相关时间信息的建立和维护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项目建立时间、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中标通知时间、签约时间、合同完成时间等。

d)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1.1、A.1.2、A.1.3、A.1.4、A.1.18、A.1.20。

招标人信息库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招标人信息建立和维护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招标人代码、招标人名称、负责人、国别/地区、行业代

码、营业执照号码、CA证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注册资本、币种、信息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b)应具备招标人招标业绩、奖惩、履约记录等信息管理的功能。

c)应具备招标人信息的检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

d)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2.1, A.2.3、A.2.8、A.1.20。

6.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建立和维护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代理机构代码、代理机构名称、负责人、国别/地

区、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码、CA证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注册资本、信息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b)应具备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标业绩、奖惩记录和履约记录等信息管理的功能。

c)应具备招标职业资格人员的相关信息管理的功能。数据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出

生年月、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最高学历、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单位、职务、职业证书编号、注册登记证书编号、从业年限、项目业绩、奖惩记录等信息。

d)应具备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检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

e)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2.1、A.2.2、A.2.3、A.2.4、A.2.5、A.2.6、A.2.8、A.1.20。

6.4投标人信息库

投标人信息库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投标人信息建立和维护的功能。数据项按不同主体应相应包括:投标人代码、投标人名称、负责人、国

别/地区、资质序列、资质等级、资信等级、奖惩记录、营业执照号码、CA证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币种、信息申报和变更责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b)应具备投标人中标业绩明细数据、奖惩与履约等信息归集的功能。

c)应具备投标人信息的检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

d)应具备投标人黑名单的建立和管理的功能。

e)应具备投标人专业职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的相关信息管理的功能。数据项包括姓名、

性别、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出生年月、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最高学历、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单位、职务、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序列、职业资格等级、职业证书编号、从业经历、从业年限、项目业绩、奖惩记录等信息。

f)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2.1、A.2.2、A.2.4、A.2.5、A.2.6、A.2.7、A.2.8、A.1.20。

必要时可建立交易平台专家信息库。专家信息库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专家信息建立和维护的功能。数据项应包括:专家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出生年月、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最后毕业院校、最高学历、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单位、是否在职、职务、工作简历、专业分类、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序列、职业资格等级、从业年限、奖惩记录等信息。

b)应具备记录专家信息入库、变更和审核验证的时间以及责任人的功能。

c)应具备专家回避情形和单位列表建立和维护的功能。

d)应具备按地区、专业等随机抽取和记录专家的功能。

e)应具备专家审核、入库、培训、考核、暂停、退出等功能。

f)宜具备专家自荐入库的功能。

g)宜具备向公共服务平台专家库推荐专家入库的功能。

h)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2.8、A.2.11。

6.6价格信息库

价格信息库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备工程、货物、服务分类分项单价信息的收集、整理、维护和查询的功能。

b)宜具备价格统计分析的功能。

7交易平台的系统接口

系统接口是指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以及专业工具软件之间根据电子招标投标流程及有关规定应具有的数据交换功能。

7.1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口

7.1.1交易平台注册登记

交易平台应选择任一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和按规定对接交互信息。在全国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形成前,交易平台选择注册登记和对接交换公共服务平台应同时满足行政监督信息交换的需要。登记的数据信息应包括:交易平台名称、运营机构代码、运营机构名称、CA证书编号、系统访问地址、检测和认证报告附件等,数据项格式详见附录A3。

7.1.2与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口

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接口应符合《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技术规范》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数据接口要求。

7.2与行政监督平台的接口

交易平台可以选择公共服务平台的监督通道与行政监督平台交换信息,其数据接口应符合7.1.2的规定。交易平台也可以选择直接与行政监督平台交换信息,与行政监督平台的数据接口应符合《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20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20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二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五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 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20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年第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 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 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 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 台。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 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 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 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二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五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 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 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平等竞争。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一)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 (二)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 (三)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督通道; (四)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功能。 第八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 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口应当保持技术中立,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的工具软件相兼容对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鲁建发第3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省投资或者参与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必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属下列范围的,均应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一)总投资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包括科研、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总投资在一百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以上的居住小区,及主要公用建筑; (四)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 外商独资,国内个人投资的建筑、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人自行决定。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筑、市政工程,可以不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投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查备案机关必须在5日内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及其以上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四)其它事项。

71.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建设运营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4〕1925号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经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商务厅(局)、国资委(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第2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013]128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实施以来,电子招标投标取得积极进展,但实践中仍存在平台监督和交易功能不分、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交易平台市场竞争不充分、监督手段滞后与监管越位并存等问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平台要实现公平竞争、确保合规运营 (一)准确功能定位。交易平台由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以及其他法人建设运营,支持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开发企业等第三方主体独立建设运营。政府部门投资并参与建设的交易平台仅用于政府自行投资项目,并且政府部门应委托第三方运营。招

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兼具监督功能的平台,应当将监督功能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独立运营。 (二)鼓励平等竞争。交易平台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运营。除按照《办法》进行检测认证和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或者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不得为招标人统一规定或者强制使用指定的交易平台,也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对接以及交换信息。 (三)依法合规运营。交易平台在功能设置、技术标准、安全保障、运营管理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巧立名目乱收费。 二、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信息集成、实现资源共享 (一)落实责任主体。公共服务平台特指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的信息集中共享平台。要按照2016年底前基本形成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的目标,制定出台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推动建立本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并按规定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交互信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明书-广联达

目录 第1章概述 1 1.1系统介绍 1 1.2软件运行要求1第2章招标工具 2 2.1MSDE软件安装步骤 3 2.2“招标工具”软件概述 3 2.3招标工具的应用 3 2.4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制招标文件流程 4 2.5计价软件生产的招标XML导入招标工具7 2.6电子招标文件检查10 2.7打印与生成招标文件11 2.8注意事项12 2.9常见应用问题12第3章投标工具 14 3.1投标文件的编制14 3.2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辑投标书14 3.3导入投标工具24 3.4保存在制作标书时的中间文件23 3.5标书检查23 3.6生成加密标书24 3.7报表输出.25 3.8常见应用问题26

第1章概述 1.1 系统介绍 随着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把握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基本采用完全的人工操作方式,尤其是在商务标的评标工作中,需要耗费评标专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商务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判别工作上,而最终的评审结果往往也不是很全面细致。 要真正达到招投标的预期目标,只有采用电子化信息处理的方法,将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先交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而评审专家只需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专业的判断就可以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此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是借鉴了其他地区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对于预计可实现的目标,着重强调了如下三点: 1)、设计坚持易操作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效率。 2)、数据坚持完整性,利用电子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性,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力度。 3)、完全符合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保持并提升了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包括有四个工具:招标工具、投标工具、开标工具、评标工具。 1.2 软件运行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第20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二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五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市【2008】6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第七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2013年 目录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5) 4交易平台结构 (8) 4.1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图 (8) 4.2 交易平台结构图 (9) 5交易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9) 5.1 用户注册 (9) 5.2 招标方案 (10) 5.3 投标邀请 (11) 5.4 发标 (12) 5.5 投标 (13) 5.6 开标 (14)

5.7 评标 (14) 5.8 定标 (16) 5.9 费用管理 (17) 5.10 异议 (17) 5.11 招标异常 (17) 5.12 存档、归档 (17) 5.13 监督 (17) 6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 (18) 6.1 招标项目信息库 (18) 6.2 招标人信息库 (19) 6.3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 (19) 6.4 投标人信息库 (19) 6.5 专家信息库 (20) 6.6 价格信息库 (20) 7交易平台的系统接口 (20) 7.1 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口 (20) 7.2 与行政监督平台的接口 (20) 7.3 与专业工具软件的接口 (21) 8交易平台技术支撑与保障要求 (21) 8.1 接口技术要求 (21) 8.2 安全性 (22) 8.3 性能 (24) 8.4 可靠性 (24) 8.5 易用性 (25) 8.6 运行环境 (25) 附录A数据项的基本要求 (27) A.1 业务对象 (27) A.2 招投标主体 (43) A.3 交易平台或公共服务平台 (50) A.4 数据项术语说明 (51) 附录B编码总体规则 (52) B.1 编码总体规则说明 (52) B.2 通用编码 (52) B.3 业务编码 (53)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二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五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等竞争。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一)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 (二)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 (三)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督通道; (四)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功能。 第八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

设计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三: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工作,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都须纳入设计招标管理范围。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以及总用地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的各类规划建筑设计,由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建筑面积小于30000平方米的项目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委托设计; (一)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含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 (二)总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各类蓝图规划设计; (三)重要的公共性建筑(或单栋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建筑)需按政府规定由国土局组织招标。 第三条设计招投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上设“项目策划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 第四条招标工作小组由项目部、策划设计中心、公司分管领导组成,负责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及运作。 第五条“项目策划委员会”由公司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设计招标的指导、审查工作。 第六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标书、初选投标单位、拟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活动。 第七条“项目策划委员会”负责审定标书,决定投标单位,审查评标办法,负责评定标书,处理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根据公司项目重要性以及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需要由招标工作小组初定招标方式,报“项目策划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投标单位的选择 (一)针对不同性质规模的项目在国内外挑选合适的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公司。 (二)在招标前应对设计公司的设计资质、设计能力、公司实力、业绩与运作方式进行考察,择优选用。 (三)优先选择与招商地产有过良好合作经验的以及设计作品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设 计公司。 (四)对于境外设计公司,优先选择在国内有成功设计经验、与中方设计公司有合作经验的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明书广联达

目录 电子招标文件检查10 打印与生成招标文件11 12 生成加密标书24

报表输出 .25 常见应用问题26

第1章概述 系统介绍 随着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把握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基本采用完全的人工操作方式,尤其是在商务标的评标工作中,需要耗费评标专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商务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判别工作上,而最终的评审结果往往也不是很全面细致。 要真正达到招投标的预期目标,只有采用电子化信息处理的方法,将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先交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而评审专家只需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专业的判断就可以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此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是借鉴了其他地区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对于预计可实现的目标,着重强调了如下三点: 1)、设计坚持易操作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效率。 2)、数据坚持完整性,利用电子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性,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力度。 3)、完全符合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保持并提升了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包括有四个工具:招标工具、投标工具、开标工具、评标工具。 软件运行要求

第2章招标工具 MSDE软件安装步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招标工具的过程中,需要将工程项目存储在本地硬盘的服务器上,所以在安装招标工具之前需要安装(Microsoft SQL Server Desktop Engine(BILL2006))以下简称为MSDE,安装MSDE的详细步骤为:打开 MSDE程序的安装文件夹,运行程序,安装步骤如下图所示:点击下一步直至安装完成。

电子招标投标规定

欢迎阅读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令第20号 监察 交通 铁道部部长:盛光祖 水利部部长:陈雷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2013年2月4日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 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等竞争。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一)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 (二)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 第十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在省级以上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器应当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第33号令)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 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2013年 目录

前言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依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架构、基本功能、信息交换体系和技术保障的要求,促进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便捷性、安全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为第1部分。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交易平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结构、基本功能、信息资源库、系统接口、技术支撑和保障以及数据项格式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整体或局部研发、应用、检测、认证和运营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的相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内容。凡是加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勘误的内容除外)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经协商一致适用以下文件的修订版本。凡是未加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修订版本应自动适用于本规范。 GB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11714-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 13000-2010 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 GB 18030-2005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 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6650-1986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 GB/T 17539-1998 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化应用指南 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明书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 明书 1

目录 第1章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系统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1.2软件运行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章招标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2.1MSDE软件安装步骤错误!未定义书 签。 2.2”招标工具”软件概述3 2.3招标工具的应用3 2.4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制招标文件流程4 2.5计价软件生产的招标XML导入招标工具7 2.6电子招标文件检查 10 2.7打印与生成招标文件 11 2.8注意事项12 2.9常见应用问题12 第3章投标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投标文件的编制14 3.2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辑投标书14 3.3导入投标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3.4保存在制作标书时的中间文件23

3.6生成加密标书 24 3.7报表输出 .25 3.8常见应用问题 26

第1章概述 1.1 系统介绍 随着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把握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基本采用完全的人工操作方式,特别是在商务标的评标工作中,需要耗费评标专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商务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判别工作上,而最终的评审结果往往也不是很全面细致。 要真正达到招投标的预期目标,只有采用电子化信息处理的方法,将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先交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而评审专家只需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专业的判断就能够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此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是借鉴了其它地区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对于预计可实现的目标,着重强调了如下三点: 1)、设计坚持易操作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效率。 2)、数据坚持完整性,利用电子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性,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力度。 3)、完全符合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保持并提升了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包括有四个工具:招标工具、投标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招投标系统 操作手册 投标人分册

目录 目录 (2) 1. 用户注册 (4) 2. 用户登录 (7) 3. 用户首页 (8) 3.1. 修改密码和用户信息 (8) 3.2. 快捷菜单 (9) 3.3. 内网门户 (10) 4. 网上报名(公开项目) (10) 4.1. 网上报名 (10) 4.2. 已报名信息查看 (12) 5.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 (13) 5.1-资格预审文件购买 (13) 5.2-资格预审文件订单 (16) 5.3-预审文件下载 (17) 6.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管理 (18) 6.1-预审文件澄清管理 (18) 7. 招标文件购买 (20) 7.1-招标文件购买 (20) 7.2-购买记录查看 (22) 7.3-招标文件下载 (24) 8. 招标文件澄清管理 (25) 8.1-招标文件澄清管理 (25) 9. 投标文件管理 (27) 9.1-投标文件编制 (27) 10. 网上投标 (31) 10.1-递交投标保证金 (31) 10.2-递交投标文件 (33) 11. 网上开标 (35) 11.1-进入开标大厅 (35) 11.2-投标人签到 (36) 11.3-投标人解密 (39) 11.4-投标人确认开标一览表 (41) 11.5-投标人签名 (42) 12. 评标 (44) 12.1-供应商报价 (44) 12.2-评标澄清 (45) 13. 异议管理 (46) 13.1-异议管理 (46) 14. 保证金信息查看 (48) 14.1-保证金信息查看 (48) 15. 系统管理 (50)

15.1-用户管理 (50) 15.2-部门管理 (53) 15.3-公司信息 (54) 15.4-角色管理 (57) 15.5-绑定CA证书 (60)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规范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 规范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二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五条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电子招投标系统说明书广联达

目录 第1章概述 1.1系统介绍 1.2软件运行要求 第2章招标工具 2.1MSDE软件安装步骤 2.2“招标工具”软件概述 3 2.3招标工具的应用 3 2.4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制招标文件流程 4 2.5计价软件生产的招标XML导入招标工具 7 2.6电子招标文件检查10 2.7打印与生成招标文件11 2.8注意事项 12 2.9常见应用问题 12 第3章投标工具 3.1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3.2广联达计价软件中编辑投标书 14

3.3导入投标工具 3.4保存在制作标书时的中间文件 23 3.5标书检查 23 3.6生成加密标书24 3.7报表输出 .25 3.8常见应用问题26

第1章概述 1.1 系统介绍 随着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工程规模的逐步扩大,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把握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当前的招投标工作,基本采用完全的人工操作方式,尤其是在商务标的评标工作中,需要耗费评标专家大量的时间、精力在商务标数据的处理分析判别工作上,而最终的评审结果往往也不是很全面细致。 要真正达到招投标的预期目标,只有采用电子化信息处理的方法,将大量的数据处理工作先交由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而评审专家只需要根据分析结果作出专业的判断就可以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此需求背景下应运而生。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设计是借鉴了其他地区电子招投标的成功经验,对于预计可实现的目标,着重强调了如下三点: 1)、设计坚持易操作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效率。 2)、数据坚持完整性,利用电子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性,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力度。 3)、完全符合杭州市招投标管理办法,保持并提升了招投标管理的优势。 杭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包括有四个工具:招标工具、投标工具、开标工具、评标工具。 1.2 软件运行要求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