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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建设

六大系统建设
六大系统建设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并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五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监察

机构负责对驻在辖区内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执法监察。

第六条2011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第二章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第八条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第九条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第十条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应在矿调度室内,及时做好应急处臵工作。

第十三条新建、改(扩)建、技改等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监测监控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第十七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第十八条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臵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臵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第十九条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设臵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臵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条新建、改(扩)建、技改等矿井的人员定位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十一条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臵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进、出安全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第四章紧急避险系统基本要求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

第二十三条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

第二十四条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第二十五条紧急避险设施的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第二十六条紧急避险设施的设臵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第二十七条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八条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五章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

第二十九条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第三十条空气压缩机应设臵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臵安装,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第三十一条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毫米及以上;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为φ100毫米及以上;采掘

进工作面为φ50毫米及以上。

第三十二条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有条件的矿井可设臵压风自救装臵。水害严重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安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

第三十三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臵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臵一组压风自救装臵;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臵。每组压风自救装臵应可供5~8人使用。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安设压风管路,并设臵供气阀门。

第三十四条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装臵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第三十五条压风自救装臵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臵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三十六条压风自救装臵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第三十七条压风自救装臵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臵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

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臵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压风自救装臵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第三十八条压风自救装臵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第三十九条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臵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臵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2米3/分〃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第四十条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

第六章供水施救系统基本要求

第四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第四十二条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第四十三条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在压风自救装臵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第四十四条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臵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

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第四十五条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第七章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要求

第四十六条煤矿必须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

第四十七条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是本质安全型。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

第四十八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井下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第四十九条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第五十条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臵及设施。

第五十一条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臵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

第八章管理维护

第五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五十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六大系统”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及时上报。

第五十四条应加强“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

第五十五条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六大系统”。

第五十六条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

第五十七条煤矿井下监控分站、传感器、读卡器、基站等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能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第五十八条“六大系统”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第五十九条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

靠。

第六十条每季度应对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

第六十一条维护人员应定时检查、测试在用设施设备及线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处理结果报调度中心站。

第六十二条“六大系统”中任何子系统发生故障时均应立即维护,在恢复正常运行前应停止其服务范围内的采掘作业。

第九章验收

第六十三条验收部门应根据“六大系统”要求组织验收。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负责对下属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程进行验收,其他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由省辖市(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时报送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六十四条煤矿企业或煤矿应按规定时限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并对建设完善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方可向上级验收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第六十五条中央企业、省属国有煤矿企业和省辖市(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自接到煤矿企业或煤矿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组织现场验收。

第六十六条煤矿企业或煤矿申请“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验收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验收申请书。

(二)预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试运行情况;预验收的时间、内容、方式、人员、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预验收结论等。

(三)设计和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主要包含:

1.“六大系统”设计资料、图纸及审批文件;

2.管理及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

3.操作规程、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

4.值班、操作和维护人员的配备、培训情况;

5.“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6.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7.系统运行和管理资料(设备布臵图、设备台账、报表、值班记录、维修记录等);

8.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

(五)设备供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设备生产单位提供的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检验合格证、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六) 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六十七条中央企业、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省辖市

(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成立“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机构,按照“建设完善一个、组织验收一个”的原则,及时组织对提出申请煤矿的“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进行验收。

第六十八条中央企业、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省辖市(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

(一)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

(二)系统设备设施及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三)系统功能不完备或运行不稳定,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和安全避险需要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六大系统”维护管理制度的;

(五)系统相关资料缺失或不全的。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辖区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驻在辖区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实施监察。

第七十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未按规定期限和内容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要求的煤矿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七十一条新建、整合、技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安全专篇》中未包含“六大系统”有关内容,或有关内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安全专篇》不予通过。

第七十二条新建、整合、技改煤矿没有按要求完成“六大系统”建设的,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已通过审批、正在实施中的新建、整合、技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中,未包含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有关内容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各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管细则。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对“六大系统”的监察纳入煤矿安全监察计划。

第七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大系统建设规划方案

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 六 大 系 统 建 设 规 划 方 案 单位:罗平县阿岗镇树冲煤矿 编制人:钱红波 审核人:张永兵 编制时间:2011年11月5日

加快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重要举措,根据(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文的要求,现结合我我矿实际成了“六大系统”建设实施小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组员十名。 组长:杨永 副组长:张永兵、钱红波 组员:刘永孝、刘谷忠、顾保健、李留涛、贺炳明、曹元霸、尚超、梁永祥、毛彦冬、李建龙 一、煤矿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建于2002年,2004年正式投入生产,现我矿属于改扩建矿井,生产井于2008年安装了KJ78监测监控系统,现技改井也使用的是KJ78监测监控系统。各个地点都相应的安装了各类传感器,并正常使用,定期进行调校、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档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县局联网。 二、压风自救系统 1.我矿已于2010年7月生产井安装并完善了压风自救系统,空压机设置在工业广场旁边,空压机型号为JG75HA,1 2.5m3/min

的压风量,压风管的直接为200mm。空压机能正常、有效的压风供气到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已在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2.技改井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安装并完善了压风自救系统,空压机设置在工业广场旁边,空压机型号为JG110HA,20m 3/min的压风量,压风管的直接为250mm。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已在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三、供水施救系统 我矿已建立完善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水源来自地面消防水池,地面消防水池可容纳400m3水。井下供水管路铺设到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包括,中央水仓,采掘作业地点,机电硐室、刮板机机头机尾、各装运转载点、在回风巷、区段回风巷等。在所有采掘工作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和防尘喷头设施,能够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的应急供水要求及洒水降尘工作。 四、通讯系统 我矿已建立完善矿井通信系统,电话型号为:KTH102型远程防爆电话。在地面调度室、井口把钩房、主井绞车房、井底车场、水泵房,和采掘工作面都安设了电话,所有电话都接通了地面调度室,煤矿通过手机或座机能够直接以矿外联系。井下通信

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中新网3月24日电)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是《规范》全文: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 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2011-07-15发布? 2011-09-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AQ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 AQ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检测 EJ 378-1989? 铀矿山空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监测监控系统? 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 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

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主机? host 用于接收监测信号,并具有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 分站? substation 监测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传感器? 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deleterious harmful gas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地下矿山环境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装置。 开停传感器? on off status transducer 连续监测地下矿山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 监测监控设备? mine monitoring equipment 矿山井下用于监测监控的传感器、分站及线缆等的总称。

完善六大系统建设的方案

完善六大系统建设的方案 措施名称:完善六大系统建设的方案 施工单位: 编制人: 技术负责: 审核: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2012年5月25日

完善六大系统建设的方案审批意见表

完善六大系统建设的方案 我矿的六大系统建设现状为五大系统建设已完成,只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还处于设计阶段,根据我矿的现状就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作出如下方案: 一、六大系统现状: 监测监控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 二、成立“六大系统”建设和完善实施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 (一)监测监控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由机电部负责完善。 (二)人员定位系统由负责完善。 (三)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由生产部负责完善。 (四)紧急避险系统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 (一)建设完善矿井检测监控系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

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强化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迅速采取断电、撤人、通知作业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 我矿的监测监控系统为重庆院生产的KJ90监控系统,监控系统一直运行正常,于今年4月份进行过系统的升级,现在根据矿井的生产水平的延伸,到689水平进行开拓掘进时,分站数量不足,导致现有的分站容量不能满足现有的安装需求,为确保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我矿准备再进一台FA16的大分站,0-4%的瓦斯传感器10台,放到689水平安装,保证689水平开拓掘进时安装所有传感器的需求,保证瓦斯电闭锁的需求。完善好监控系统。等设备到货后及时进行安装。该项工作准备抽放10万元进行完善。 (二)、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的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有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六大系统文件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发文号: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0-10-09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31244503.html,/Laws/Trade/Coal/201010/153169.shtml 一、总则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 (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0.3m,距巷壁不得小于0.2m。混合风流处的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有防止爆破冲击的防护设施。 ②每个采场入口处应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③掘进天井时,应按照独头掘进巷道的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④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设定为0.0024%。 ⑤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应做到维护方便和不影响行人行车。 (2)风速传感器设置。 ①地下矿山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②矿井主通风机房应设置风速和风压传感器,实现对全矿井总风量的动态监测。 2.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还应在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

安监总局发布煤矿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

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简介

燕煤公司程庄煤矿“六大系统” 建设完成情况 程庄煤矿 2013年12月

燕煤公司程庄煤矿六大安全避险系统 建设完成情况 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以及《推进全省煤矿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晋煤救字【2010】1644号)的要求,煤矿必须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目前程庄矿六大系统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具体情况如下: 1、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现装备的瓦斯监控系统型号为重庆煤科院研发生产的KJ90NB监控系统。2007年10月底开始对全矿井监控进行升级改造,由原来的KJ38系统升级为KJ90NB系统,2009年11月12日前对矿井监控系统改造全部完成。 目前,地面中心站主控软件、网络终端软件、图形工作站及联网上传功能完善。程庄煤矿KJ90NB监控系统经过几年时间的调试及试运行,对系统性能特点及功能得以全面考核表明,系统性能稳定可靠,各项功能和技术指标达到原设计要求,与传统监控系统比较,在快速反应、系统容量、通讯稳定性、兼容及扩

展、软件功能等方面体现出宽带监控系统的强大优势,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KJ90NB监控系统及设备具备合格有效的标志证书.能与市局联网。具备风电、瓦斯电和故障闭锁功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上岗人员经培训且取得相关证件。 2、人员定位系统 我矿现装备的人员定位系统重庆煤科院研发生产的型号为KJ251A煤矿人员监控系统。 KJ251A煤矿人员监控系统于2006年12月正式启用,系统具有图形显示功能,人员跟踪功能、员工考勤功能、中断取数功能、门禁功能、报警功能等。 KJ251A人员定位考勤管理系统平时进行日常的考勤,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位。井下发生异常情况时,可以知道人员的分布位置及数量,及时找到被困人员。发生事故后,可为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人员定位系统软件采用三层架构体系。数据采集与分析、存储、应用表示三部分既相对独立又是有机融合。 2010年由重庆煤科院对系统进行升级,由原来的KJ251升级为KJ251A人员定位系统。 3、通讯联络系统 燕煤公司通讯系统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矿用IP网络广播对讲系统。三个系统均已通过验收,目前运行正常。具体情况简介如下:

关于“六大系统”组织机构及建设情况汇报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六大系统”组织机构及建设情况汇报为全面贯彻《关于对全县煤矿生产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长县煤局字[2011]26号文精神,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为确保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本矿制定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组织机构: 组长:陈玉平(总经理) 副组长:原志鹏(矿长) 成员:孟福贵(生产矿长)郜卫东(指挥中心主任) 秦振芳(安全矿长)韩树明(机电矿长) 程晓红(总工程师) 二、我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现状 1、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本矿井制定了完善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矿井安全检测仪配备情况:中速风表5个,微速风表8个,光学瓦斯检定器40个,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80个,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4套,矿用数字压力表280台,单体液压支柱测力计3台,自救器450台,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对设备进行调校和升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项工作由指挥中心主任郜卫东专门负责。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要求,我矿使用KJ236人员监测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均携带识别卡,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现装有5台人员定位系统分站,覆盖了全井下各个重要场所,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安排计划在2011年5月前实现井上下视频监控,该项工作由指挥中心主任郜卫东专门负责。 3、矿井压风自救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我矿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配备3台LU110-8A —20/0.80型螺杆地面固定空压机,2台工作一台备用,额定排气量 20m3/min,额定排气压力0.80MPa。配用YB255M-2型电动机,功率110kW,电压380V,转速2980rpm。压风管路:干线选用DN150mm型无缝钢管;支线选用DN80mm型无缝钢管。空气压缩机房内设低压配电室,采用双回路供电。空气经空压机加压后,通过干线管路、支线管路输送至各掘进开拓、采煤工作面供风及钻机使用,该项工作由指挥中心主任韩树明专门负责,2011年5月前完成。 4、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矿井生产用水主要由地面矿井净化水供给,生活用水水源取自本矿深井水。 地面建有700m3和400 m3的静压清水池2座,净化车间一座,保证了井下静压供水水量及水压需要。 井下主要运输巷、回风大巷、掘进巷道等地方安装了主要隔爆水棚及辅助隔爆水棚,起到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作用。 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都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

六大系统完善规范(试行)

六大系统完善规范(试 行)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发文号:安监总煤装〔2011〕33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1-03-21 实施日期:2011-03-21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

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鑫峰煤业的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下面就我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矿井概括: 我矿是由山西省兼并重组办公室下发的2009【79】号文件。批准资源整合后的单独保留矿井,整合后的矿井名称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设计年产能力为90万吨/年。井田面积为2.1966平方公里,资源保有储量为2066万吨,服务年限7.6年,批准开采02#、2#、8#、9#煤层,设计可采储量958.3万吨,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立井混合开拓方式,布置4个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斜井和回风立井。 1、证件办理情况: 我矿于2012年12月26日领取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21220050446,有效2年至2014年12月26日,长期采证的手续正在办理中。于2012年5月9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证号为 140000115893207。土地使用证手续正在办理中,因我矿属基建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煤

炭生产许可证待基建完成后才予以办理。 2、矿井建设情况: 我矿于2013年6月28日由太原市煤管局、古交市煤管局批准复工,正式开始了矿井建设,到目前主斜井已掘进24.3 m,回风立井掘进21.6m,10kv变电所计划9月份一层封顶,工业广场排洪涵洞已完成48.1m,9月份计划完成50m,其他辅助工程也将陆续开工。 二、“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2011年6月,我矿已由陕西安瑞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型号为KJ103N。2011年8月由浙江大华工程有限公司安装了通信联络系统,型号为DH-2000,已通过太原煤炭工业局信息中心验收。瓦斯监控系统还未验收,原因是我矿已处于复工阶段,待复工后才予验收。 2、人员定位系统已签订合同,由于还未形成井下系统,所以没有安装,其他系统还没有签订合同,也未安装,待形成井下系统后一并安装。 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管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确保我矿“六大系统”平稳运行,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待井下系统形成后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善“六大系统”建设,我们深知目前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于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印发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要求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都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都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 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大系统建设计划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书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的要求,有序推进我矿井下各项系统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我矿的抗风险、抗灾害能力,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按照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 一、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领导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 分管领导: 分工: 职责:总负责人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总责,负检查、督导工作,对未按要求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批评、处罚。 各分管领导负责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维护具体工作。 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 (一)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概况 我矿在2004年已安装完善了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于2008年升级改造完成,型号为KJ95N,生产厂家为天地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矿井共装设基本分站6台,通用分站2台,安装有馈电传感器、开停传感器、甲烷传感器、风门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水位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负压传感器共有9种98个传感器。该系统已实现了

对井下所有作业地点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同时,矿井还安装有BH-WTA型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该系统目前运行正常,并由安装单位晋城市科佳电子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概况 我矿已于2006年安装完成了人员定位系统,型号为KJ251,生产厂家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该系统的功能有:(1)对当前井下员工进行跟踪定位,包括:选择跟踪、实时跟踪、位置查询、活动轨迹、轨迹再现、个人定位等。 (2)对井下员工的详细信息以及在井下的分布情况进行查询、统计,包括:井下员工查询、井下员工分布、井下人数统计、未到达区域查询、超时员工查询、上下井人数查询、分站经过查询、分站信息查询、分站异常查询、员工异常查询。 (3)员工上下井时间及工作时间的详细查询、对某个日期段内的所有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等,包括:部门日考勤查询、个人月考勤查询、干部日考勤查询、干部月考勤查询、部门月考勤统计、部门工时统计、全矿日考勤统计、全矿月考勤统计、中断考勤归并、考勤手动修正、考勤转移。 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并由机电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维修,该系统目前运作正常。 (三)通信联络系统建设概况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

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七、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八、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 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

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方案

关于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体规划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实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完善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和单独保留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公司“六大系统”建设目标如期按标准建设到位,特对我公司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做出总体规划如下: 一、成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任办公室主任,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每周向“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及时把反映的问题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解决,确保如期完成。 二、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方案 1、监测监控系统 主管领导:

具体负责人:建设完善标准及时间要求:严格对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进行排查,针对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在2010年6月15日前整改到位。 (1)目前状况: 各类传感器的安装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到位。 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地点符合要求,采煤工作面安装位置:采煤工作面(采面回风巷距采煤工作面5至10米范围内)、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煤工作面回风流(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外此距回风上下山10至15米处)、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回风巷中部增加一个甲烷传感器。 掘进工作面安装位置:掘进工作面窝头5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外侧距采区回风巷10至15米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掘进巷道中部增加一个甲烷传感器;采煤机、掘进机;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内;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专用排瓦斯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 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装位置: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测风站内分别安装一个甲烷传感器,采区绞车处安装一个甲烷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安装到位:采区进、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内、

大系统设计要求

龙口金汇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六大系统 设计方案 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1技术方案 (3) 项目背景及项目目标 (3) 用户需求分析 (3) 整体需求分析 (3) 设计原则 (4) 满足用户需求 (4) 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符合下列规范要求 (4) 可靠性和稳定性 (4) 可扩展性 (5) 实用性 (6) 经济性 (6) 开放性 (6) 先进性和成熟性 (6) 可管理型 (6) 安全性 (7) 系统整体设计 (7) 整体概述 (7) 主要技术说明 (7) 系统特点 (7) 人员定位系统 (8) 人员定位系统的简介 (8) 设计思路 (8) 人员定位系统现状 (9) 系统概述 (9) 主要设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布置及安装 (11) (11) 监测系统 (11) 监测系统简介 (11)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12) 通风系统监测 (12) 调度指挥中心 (12) (12)

(13) (13) (13) (13) (14) (14) 项目实施方案 (14) 实施要点 (14) 项目组织结构 (15) 工程技术管理 (16) 项目进度计划 (18) 项目人力资源计划 (18) 1技术方案 1.1项目背景及项目目标 龙口市金汇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本公司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 管理需要,保障人员定位及气体监测的有效管控,筹备建立一套人员定位及气体监测系统。 1.2用户需求分析 1.1.1.整体需求分析 1.1. 2. 对采集设备和系统的性能要求高 本着高起点,高要求,高效率,高规格的原则,对人员定位系统及气体监测系统中运行的各类设备,均有较高要求。这一点不但表现在对采集设备的在采集的性能,适应性以及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数据处理的多样性,自动化等,均有较高的要求。 1.2.1.1. 稳定性要求高

XX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和方案

习水县加益煤矿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划和方案 二0一一年九月

习水县加益煤矿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划和方案 前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的通知,和相关上级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加益煤矿安全健康能力,经矿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通过讨论研究。特制定该建设规划和方案。 一、简介 加益煤矿习水县东皇镇白坭村,井田面积1.4299km2,被批准开采2-12#煤层。现开采2#煤层,设计开采能力15万吨/年,现正处于技术改造中。 根据掌握的资料,井田水文地质属简单类型,瓦斯等级属高瓦斯煤层,根据2008年5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提交的《习水县加益煤业有限公司C2、C3、C8、C12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及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0]305号)关于对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习水县加益煤矿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进行审批的报告》的批复:C2煤层在开采+1218m水平以上时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属非突出危险煤层;C3煤层在开采+1215m水平以上时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属非突出危险煤层;C8煤层在开采+1225m 水平以上时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属非突出危险煤层;C12煤层在开采+1219m水平以上时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属非突出危险煤层。但必须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和瓦斯超限。 C8、C12煤层经鉴定煤尘不具有爆炸性。C2、C3有煤尘爆炸性;C12

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性,C2、C3、C8煤层无自然发火倾向性。 六大系统现状 已经安全监安装测监控系统型号KJ-83N; 人员考勤定位系统设计型号KJ-251A(未安装); 消防防尘设计主管路为直径100钢管(未安装,现为PVC管); 地面购置有QTD-90H型螺杆空气压缩机3台。 通信系统设计为DDK-1(25门)通讯交换机1台;,现在使用为16门型 安全避险配备有AZ-60自救器40台。 二、成立“六大系统”建设规划和方案实施领导组 组长: 任佳胤 副组长: 黄建华、陈新学、王先才、余波、汤详遂 成员: 全矿管理人员 具体分工: (一)检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余波负责 (二)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王先才负责 (三)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机电班长赵九武责 三、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 (一)、建设完善矿井检测监控系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

煤矿关于“六大系统”组织机构及建设情况汇报

柳巷煤矿 关于“六大系统”组织机构及建设情况汇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和延安市煤炭工业局延市煤转【2012】1号《关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进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为确保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本矿制定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组织机构: 组长:张同彬 副组长:马建华 成员:葛鹏、袁宗艾、徐传高、许良松、牛文国、徐勤胜、周世民。 二、我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现状 1、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本矿井制定了完善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矿井安全检测仪配备情况:中速风表5个,微速风表8个,光学瓦斯检定器40个,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80个,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4套,矿用数字压力表280台,单体液压支柱测力计3台,自救器100台,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对设备进行调校和升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此项工作由通风工区周世民负责。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要求,我矿使用KJ236人员监测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均携带识别卡,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现装有8台人员定位系统分站,覆盖了全井下各个重要场所,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该项工作由生产技术科牛文国专门负责。 3、矿井压风自救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我矿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配备3台LU110-8A —20/0.80型螺杆地面固定空压机,2台工作一台备用,额定排气量 20m3/min,额定排气压力0.80MPa。配用YB255M-2型电动机,功率110kW,电压380V,转速2980rpm。压风管路:干线选用DN150mm型无缝钢管;支线选用DN80mm型无缝钢管。空气压缩机房内设低压配电室,采用双回路供电。空气经空压机加压后,通过干线管路、支线管路输送至各掘进开拓、采煤工作面供风及钻机使用,该项工作由机电工区专门负责。 4、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矿井生产用水主要由地面矿井净化水供给,生活用水水源取自本矿深井水。 地面建有700m3和400 m3的静压清水池2座,净化车间一座,保证了井下静压供水水量及水压需要。 井下主要运输巷、回风大巷、掘进巷道等地方安装了主要隔爆水棚及辅助隔爆水棚,起到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作用。 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都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该项工作由机电矿长袁宗艾负责。

大系统建设计划书

大系统建设计划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书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的要求,有序推进我矿井下各项系统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我矿的抗风险、抗灾害能力,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按照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 一、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领导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 分管领导: 分工: 职责:总负责人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总责,负检查、督导工作,对未按要求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批评、处罚。 各分管领导负责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维护具体工作。 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计划 (一)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概况 我矿在2004年已安装完善了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于2008年升级改造完成,型号为KJ95N,生产厂家为天地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矿井共装设基本分站6台,通用分站2台,安装有馈电传感器、开停传感器、甲烷传感器、风门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水位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负压传感器共有9种98个传感器。该系统已实现了对井下所有作业地点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

速的动态监控。同时,矿井还安装有BH-WTA型煤矿产量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具有数据显示、传输、存储、处理、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该系统目前运行正常,并由安装单位晋城市科佳电子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概况 我矿已于2006年安装完成了人员定位系统,型号为KJ251,生产厂家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该系统的功能有: (1)对当前井下员工进行跟踪定位,包括:选择跟踪、实时跟踪、位置查询、活动轨迹、轨迹再现、个人定位等。 (2)对井下员工的详细信息以及在井下的分布情况进行查询、统计,包括:井下员工查询、井下员工分布、井下人数统计、未到达区域查询、超时员工查询、上下井人数查询、分站经过查询、分站信息查询、分站异常查询、员工异常查询。 (3)员工上下井时间及工作时间的详细查询、对某个日期段内的所有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等,包括:部门日考勤查询、个人月考勤查询、干部日考勤查询、干部月考勤查询、部门月考勤统计、部门工时统计、全矿日考勤统计、全矿月考勤统计、中断考勤归并、考勤手动修正、考勤转移。 目前,该系统运行正常,并由机电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维修,该系统目前运作正常。 (三)通信联络系统建设概况 我矿地面通信系统目前与长治县网通公司联网,安装3部可与矿外直通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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