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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ⅩⅩⅩⅩ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ⅩⅩ市ⅩⅩⅩⅩ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本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本行在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的基础上,对资信好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主是指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本实施细则中的贷款业务仅指流动资金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

第四条贷款对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并年检有效;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持续的资金流水。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近三年无环保违法、欠缴税金等记录,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

(三)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无参与高利贷行为,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经营行为,且企业主及其配偶无涉黑、参与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五)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素质良好、无不良嗜好,从业经历在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第六条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及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第七条贷款额度。综合考虑客户的信贷需求、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现金流、企业主金融资产、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销售周转情况、资金回笼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征得贷款行同意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贷款到期前30天,经借款人申请、本行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可以贷款展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第九条贷款利率。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企业主及其配偶金融资产情况、风险系数及我行客户分类认定结果等,对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十条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一条小微企业贷款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并可组合使用。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以符合我行要求的抵押品提供担保。居住用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70%;商业用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60%;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50%。

第十三条质押担保方式。包括贵金属、存单、债券、仓单等质押担保。

第十四条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方式包括自然人保证、小企业联保、信用担保机构保证或其他法人保证担保。

第五章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业务申请、受理。小微企业按照自身资金需求向我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法人客户贷款申请表》,我行客户经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受理客户贷款申请。

第十六条客户预审。客户经理受理小微企业业务申请,收集客户基础资料,进行预审,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调查,通过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信息等进行核实。预审后客户符合条件的进入实地调查环节。

客户基础材料包括:

(一)企业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特种行业登记证照、信用机构代码证、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二)企业申请授信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验资报告、贷款卡、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征信报告、股东决议等原件。

(三)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包括近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结算银行账户的对账单(银行盖章)等。

(四)借款用途证明材料,如订单、合同等。

(五)担保资料。包括抵押物权属资料、抵押人基本资料、保证人基本资料和相关资信资料。

(六)企业主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征信报告等。

贷款收集资料可参考《法人客户贷款档案清单》。

第十七条客户调查。对预审通过的客户,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采取社区调查、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工作,调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及企业主基本情况;

(二)企业及企业主信用记录、还款意愿;

(三)企业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情况;

(四)上下游交易情况及交易对手评价;

(五)借款用途;

(六)担保情况。

客户调查方式分为以下四种:

(一)非现场查证。评价授信人员分析推荐材料,进行准入调查。对企业财务报表和申请表信息进行分析,并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信息渠道,调查企业的资信情况、企业及企业主的负债情况、行业环境,对企业的风险特征、违约风险形成初步判断,判断是否满足贷款基本条件。

(二)社区调查。评价授信人员对企业所在社区进行走访,通过社区管理机构、社区中企业,了解企业在社区中的作用、影响、反映等,从多个侧面掌握对企业的评价,对企业经营情况、商业信用以及企业主是否有不良嗜好做出初步判断。通过社区调查及对社区机构的侧面了解,判断企业及企业主是否有参与高利贷或非法集资的情形。

(三)客户深度调查。对于首次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由客户经理进行深度调查。深度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动作:现场走访企业经营场所及企业主家庭住所(或提供房产证明),与企业主进行面谈,调查企业主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家庭资产状况,了解企业主家庭负债情况,对银行负债通过征信系统查证,对其他负债通过直接询问、查阅账表、关注异常的财务费用或营业费用支出进行判断。通过电话、网络、第三方机构(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仓储公司、上下游企业等)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企业经营中的交易流水、票据、单证等重要信息。对于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应考虑市场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企业经营特点及季节周期,结合订单情况合理推算企业下一步生产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四)存量客户调查。对于已办理过贷款的存量客户,已提供过、未发生变化的基础材料无需再次提供,同时简化调查环节和内容,重点调查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企业在银行资金结算情况以及企业主

家庭金融资产变化情况。

第十八条授信材料申报。客户经理根据对企业的调查情况,逐户逐笔撰写《法人客户贷款调查报告》,提出调查意见。对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初步确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要素,并与客户协商一致,并将所有报审资料连同授信客户申报书一并上报分管行长进行申报核准。申报核准后移交风险管理部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业务审查。风险管理部合规审查岗按照客户经理提交的调查报告和客户借款资料,对客户借款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对该笔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担保人、抵押物、借款期限、利率、用途、商务合同、经营范围等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撰写《授信业务审查表》,提出审查结论和授信金额以及风险防控措施,将授信项目提交授信审批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条贷款审批。贷款审批授信审批委员会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调查、审查结论等因素审批贷款业务事项。对审批不同意贷款的,签署意见后退回审查部门,由调查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对经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的贷款,根据董事会授权,报有权审批的行长、副行长签批。

第二十一条审批结果通知。客户部门应在审批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审批结论,对于未获批准的贷款申请,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并退还相应申请材料。

第六章合同签订与用信管理

第二十二条签订合同。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与见证人员双人共同见证企业、企业主及其配偶在借款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确保合同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签字的真实性。抵质押贷款可根据授信期限一次性签订最高额抵质押贷款合同;保证担保和联保贷款无论授信期限长短,每次用信均需重新签订合同文本。采用抵押、质押贷款方式的,在贷款发放前,应办妥抵押登记、出质止付等相关手续。抵质押登记可根据合同期限办理,抵押物评估一年一评。

第二十三条运作资料审查。合规审查岗审查材料的齐备性;审核合同(协议)填写是否规范;抵质押物登记是否成立;确保贷款审批条件的全部落实和归档材料的齐全。

第二十四条信贷支付。贷款支付方式包括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对于有明确贷款支付对象且贷款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应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支用贷款,审查客户提交的交易资料、支付凭证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七章贷后管理

第二十五条客户经理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和回访,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或风险预警信号须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贷后检查的频次、检查内容、报告途径见《贷后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客户经理需按户对贷款资料整理成卷,于贷后15日内将贷款档案移交风险管理部审查,由合规审查员审查完成后,填写《法人客户贷款档案清单》,交档案员统一保管。贷后回访资料及贷款催收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每季度移交一次,交档案员统一保管。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ⅩⅩⅩⅩ村镇银行解释、修订。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汇报

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的情况汇报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XX村镇银行 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情况汇报自2017年1月12日开业以来,XX村镇银行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根据小微企业“小、频、快”的业务模式,结合各县域经济特色,细分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有针对性的支持小微企业创品牌、拓市场、增效益,陆续推出林权抵押贷款、抵押循环贷款、“助保贷”贷款、机械设备抵押贷款等贷款品种。此外,为更好地推动银税企三方的合作,我行推出小微企业贷款品种“税融通”,不断完善并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新机制,破解小微企业等融资难的瓶颈,全方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截至2018年5月底,我行贷款余额XX万元,其中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占比77.63%,较年初增加4981.36万元,增速为38.32%,不良贷款余额为“0”。 一、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举措 (一)信息宣传工作 由于我行是新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当地居民和企业对我行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还比较陌生,开业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及外墙LED大屏幕不断滚动宣传我行在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内容;通过扫楼扫街、分区营销派发我行居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相关金融服务宣传手册及主动上门到企业宣传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差异化 1、不断注重提高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专业化水平。研究及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短、小、频、急”的特点,提高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充分发挥一级法人决策半径短的优势,明确了各层级职责权限,使信贷业务能够快速决策、尽早实施;同时,通过建立严格的信贷文化,有力规范客户经理行为。一是制定限时服务制度。通过

浅谈如何有效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水平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2135942.html, 浅谈如何有效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水平 作者:靳娴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5年第07期 摘要:近年来,小微企业在带动就业、增加税收、创造财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国家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国务院、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然而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突出表现在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努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水平就成了摆在广大金融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从研究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出发,积极寻求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服务水平 1 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1.1 小微企业自身存在诸多缺陷。较之大企业,小微企业自身有着许多不利因素:比如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够完善,金融机构无法从中获知有效信息;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较少,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不足等。 1.2 金融机构存在“惜贷、慎贷”现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早已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识,但实际操作中,不少金融机构并未充分认识服务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由于害怕承担风险和责任,金融机构在主观上更是产生“惜贷、慎贷”现象。 1.3 各地政府出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收效甚微。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地政府部门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然而这些优惠政策在金融机构很难得到落实。政策中规定的“减轻企业行政性收费、规范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服务收费”等优惠政策因涉及有关部门利益,也难以很好执行。 1.4 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政府主导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滞后;信用保险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建设滞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滞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部分中介机构对企业会计报表和资产现状视而不见,没有公正、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这些都不利于金融机构分散贷款风险。 2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现状,金融机构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中应采取的对策

银行小微企业自查报告2018

银行小微企业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有小微企业4124个,注册资金986.2亿元,从业人员6.86万人,年生产总值1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8%。其中沙坡头区小微企业2415个,注册资金885.7亿元,从业人员3.55万人;中宁县小微企业1188个,注册资金90.6亿元,从业人员2.47万人;海原县小微企业521个,注册资金9.9亿元,从业人员8412人。全市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9个,5000万元以上有61个,1000万元以上的有108个。从产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冶炼化工、造纸印刷、矿山开采等十大行业。其中第一产业1777个,占43%;第二产业1002个,占24%;第三产业1345个,占32%。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 1、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国发14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意见,结合中卫实际,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繁荣发展的

20条政策的通知》(卫政发〔20xx〕250号),分别从政府行政审批、企业融资、税收扶持、财政扶持和市场建设等方面对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做了政策规定。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中卫银监局也结合金融部门的实际建立了《中卫市政银企对接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措施》、《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办法》、《中卫辖区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卫辖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卫银监分局推进辖区内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发展的政策精神,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精神实实在在的落到了实处。 2、积极出台考核办法,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考核力度。为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小微 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从资金上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卫银监分局印发《中卫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以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情况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 试行

小微企业信贷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贷款风险管理机制,促进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履职尽责,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8号)及***信贷管理相关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信工作尽职免责是指在整个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过程中各岗位贷款责任人是否按规定履行了自己岗位应尽的职责,并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各岗位贷款责任人作出是否给予免除全部或部分贷款风险赔偿、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责任人,包括在***从事信贷岗位或涉及信贷授信业务的调查人、审查人、审批人。 第四条 贷款免责的范围 (一)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按风险五级分类由正常、关注转入次级以下或按四级分类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 (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到期因企业不能按时解付,被迫发生垫款并经有权决策人批准,已转入不良类的贷款。 第二章 尽职免责要求

第五条 贷款主办调查人对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调查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和经营动态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贷款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负责;贷款辅助调查人对贷款主办调查人在调查期间的真实性负次要责任。 (一)贷款主办调查人尽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受理借款申请和调查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还款义务人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现金流量信息、非财务信息等,收集的信息资料需完整、有效; 2.对借款用途和收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对借款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及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抵(质)押物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示贷款风险程度; 4.将核实情况、分析结果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对贷款方式、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偿还方式、担保条件等提出调查结论和风险防范的措施。 5.严格执行贷后检查制度,对贷款用途实施跟踪监督检查,提示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贷款合同约定;

村镇银行小微企业生存现状及其发展对策调查报告

ⅩⅩ村镇银行小微企业生存现状及其发展 对策调查报告 在新的环境之下,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却异常艰难。要摆脱目前的困境,首先要进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为小微企业解忧排难;小微企业本身要注重自身发展,充分发挥地方资源、市场、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注重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一、小微型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小微企业已经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起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稳定器作用,是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著名的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根据美国的经验数据发现,如果失业率下降1个百分点,总是伴随GDP增长3个百分点和产出缺口减少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吸收一大批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库区移民、被征地拆迁人员、残疾人以及城乡退役人员等。小微企业发展不仅有利于稳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的收入,还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 (三)改善民生的重要平台。小微企业承载着经济可持续发

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作用,其经营范围涵盖了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面向全城镇甚至是广大的农村,就业人群是以城镇居民和农民工为主的中低收入人群。其发展触角已经遍布城乡,成为了不折不扣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成为了我国现阶段改善民生的重要平台。我们要将支持和发展小微型企业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内容来抓,将培育小微企业视为培育大企业的摇篮,给予更多扶持和保护政策,促进其为民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ⅩⅩ县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就是致力于ⅩⅩ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民生的改善。 (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桥梁。小微企业的发展支撑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它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的重要地位。正所谓“大企业富国,小企业富民”,小微企业的发展在改善就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城镇低收入人群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有效地缓解了因为城乡二元结构造成收入差距和城乡对立等问题。小微企业的发展在ⅩⅩ县非公有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是居于高位,成为了ⅩⅩ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在缓和社会矛盾、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数据显示,我国有近8亿劳动力人口,就业人口达7.67亿,而小微企业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新增就业和再就业的70%以上也集中在小微企业。

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汇报经验材料

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汇报经验材料 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汇报经验材料 近年来,XX农商银行秉承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宗旨,坚持“商业银行市场化、本土银行现代化、草根银行亲民化”策略,坚持规范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做到风险可控制,发展可持续。截止XX年12月底,全行各项贷款余额亿元,面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亿元,占全部对公贷款98%,涉农贷款余额18亿元,占比%。 一、我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 XX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目前小微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比率达%,我行贷款投放深入制造业、加工业、贸易行业、物流业、农林牧渔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用物资和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各个领域,对活跃XX经济、促进金融资源配置、提升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完善农村市场建设、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创新组织架构,搭建平台 服务小微企业,XX农商银行拥有“天时、地利、人和、己合”的优势。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我行创

建村镇银行事业部、社区银行事业部、大客户事业部,在总行设立企业金融部、三农金融部,对全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进行指导监督,决策链条更短,市场反应更快,更能轻装上阵,更能灵活调头。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作为XX农商银行的战略业务,在成立初期,我行就改变传统的业务模式,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与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相吻合,实施了事业部管理模式,总行分管副行长任事业部总裁,总行职能部门总经理任事业部常务副总裁,区支行行长任事业部副总裁同时又兼任分部总经理,下辖点作为业务营销平台。事业部内设综合管理中心和业务发展中心,进行扁平化管理和联动营销,成立会计营运小组、财务收支小组、客户营销小组及风险管理小组,明确业务条线职责,实行独立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的成本利润核算机制、独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机制,为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种植养殖户和家庭作坊户等5类人群提供人性化、高效便捷的“一对一”的金融服务,真正走在草根客户中间,让传统商业银行欠缺覆盖的客户群体享受到融资渠道与金融体验,让简便快捷的小额信贷造福草根阶层,充分体现微贷业务的市场活力和生命力。 (二)打造微贷模式,阳光办贷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市场管理部、授信评审部、稽核监督部、总行营业部、分支行:为进一步规范小微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加强贷款客户准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总行修订了《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和《ⅩⅩⅩ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调查评估规范(试行)》,现予印发,同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对小微贷款的部分管理要求、操作规定进行了调整,重点包括: (一)适度放宽了对自然人作为小微贷款借款主体的准入限制。在原来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人、法人机构实际控制人、专业市场商户以自然人名义申请贷款的基础上,本次下发的制度新增接受农业及水产种养殖户、家庭作坊经营户作为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并对经营背景的证明和核实要求作了相应明确。 (二)调整了对客户经营时限的要求。8月份下发的《ⅩⅩⅩⅩ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以下简称“信贷政策”)要求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的客户必须经营一年以上,且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作为判断标准。本次下发制度将对客户经营时间的要求调整为“业主

具有贷款用途对应行业1年以上持续经营经验,借款人实际持续经营1年以上(以调查确认的实际经营时间为准)”。 (三)调整了对客户资信记录的要求。信贷政策要求借款人、主要经营人近24个月内无经营性贷款逾期及欠息记录,消费贷款及信用卡逾期累计不超过8次。本制度对客户资信记录的要求调整为“不得有主观恶意逾期,原则上24个月内不得有经营性贷款逾期及欠息记录,非恶意的消费贷款及信用卡逾期累计不得超过8次,且当前所有逾期贷款均已结清”。对于经营质态优良,客户经理认为确有必要突破资信记录限制受理贷款申请的,由分支行行长在准入前进行审核把关,同意后方可介入调查,审批路径按照一般小微贷款执行,不再履行信贷政策例外事项申报及审批流程。 (四)明确了小微贷款借款额度的测算方法。一次性(不定期)还款的小微贷款采用基于现金流的还款来源测算方法,根据借款人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销售规模、已有借款和担保方式进行新增贷款限额测算;等额本息分期还款的小微贷款采用基于期间预计可支配收入的还款来源测算方法,通过分析借款人的期间损益来测算新增贷款限额。 (五)统一了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尽职调查报告的格式。鉴于分支行普遍反映表格式的调查报告无法全面、准确展示客户的真实情况,不便于审查、审批人员对信息的有效把握,此次拟定 2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支持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为创业创新减负添力,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确定,在昌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以及双创服务机构。(涉及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的行业企业不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除外)。 第三条:支持范围、标准 对在昌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为了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昌平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相关工作所进行的贷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根据贷款合同或协议开始生效日期时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利息补贴,补助比例为40%;经过市、区企业信用等级考评,并获得信用等级三星级以上的企业补助比例为50%;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企业提前还本付息的,以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为基数给予补贴,企业贷款逾期不再享受贴息。对小微企业以集合信托、融资租赁、私募债等新形式进行融资,给予获得融资金额2%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第四条: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区经信委对全部贴息资金申请进行统一审核。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 1、备案:申报企业签署《借款合同》三十日内,登陆昌平经信委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112135942.html,)下载并填写《昌平区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备案表》(附件1),向区经信委中小企业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进入贴息项目备选库。 2、申报:企业根据区经信委有关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含)以内的,须完成全部还款付息后进行申报。贷款期限超过一年期的,首次申请贴息需要完成连续12个月付息。 3、审核:区经信委评审,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将审核后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昌平区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区政府审批。 (二)贷款贴息上报材料要求 申报所需基本材料: 1、申报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业务职能、股东及持股比例、财务状况等);申请贷款的用途、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ⅩⅩⅩⅩ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促进ⅩⅩ市ⅩⅩⅩⅩ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进一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本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信贷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本行在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的基础上,对资信好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主是指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本实施细则中的贷款业务仅指流动资金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 第四条贷款对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证),并年检有效;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有持续的资金流水。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近三年无环保违法、欠缴税金等记录,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 (三)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无参与高利贷行为,无购买期货等高风险经营行为,且企业主及其配偶无涉黑、参与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五)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素质良好、无不良嗜好,从业经历在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主及其配偶同意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第六条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及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 第七条贷款额度。综合考虑客户的信贷需求、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现金流、企业主金融资产、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销售周转情况、资金回笼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额度内的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征得贷款行同意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贷款。贷款到期前30天,经借款人申请、本行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可以贷款展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第九条贷款利率。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根据企业主及其配偶金融资产情况、风险系数及我行客户分类认定结果等,对贷款利率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十条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一条小微企业贷款可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并可组合使用。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以符合我行要求的抵押品提供担保。居住用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70%;商业用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60%;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50%。 第十三条质押担保方式。包括贵金属、存单、债券、仓单等质押担保。 第十四条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方式包括自然人保证、小企业联保、信用担保机构保证或其他法人保证担保。 第五章业务流程

农商银行小微企业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XX农商银行小微企业 续贷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得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实体经济经营活力,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防范信贷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根据《宿州银监分局对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续贷贷款(以下简称续贷)就是指借款人在原有得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得行为。 第三条续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续贷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特别就是贷款新规得相关要求; (二)有效性原则:续贷工作应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落实担保抵押手续,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 (三)规范操作原则:续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得条件与程序进行操作与审查、审批。 (四)封闭运行原则:续贷资金直接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不得用于其她用途。 (五)从严控制原则。续贷工作在试点初期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同一笔贷款续贷次数不得超过2次,且对同一客户累计续贷次数不得超过4次。

第二章续贷得对象与范围 第四条续贷适用得对象就是指小微企业中生产型、科技型、成长型得实体经济企业(含个人经营性)。 第五条续贷适用得范围只限于保证与抵押方式贷款,不含信用贷款、质押贷款,及贷款以外得其她授信业务。 以下贷款不属于续贷范围: (一)从事投资、融资、典当、担保等业务得公司或个人贷款; (二)从事房地产业务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三)个人消费性贷款; (四)其她非周转性用途贷款; (五)其她非实体经济贷款。 第三章续贷适用得条件 第六条对需要办理续贷得借款人,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重点扶持得行业; (二)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其运营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基本账户结算并与融资规模相匹配; (三)生产经营正常且能按时支付利息,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四)属于周转性贷款,贷款资金占用与借款人经营实际相匹配; (五)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六)贷款担保有效; (七)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欠息、挪用贷款等情况,经人行征信系统查询无重大违约; (八)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民间借贷,社会信用良好;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工作总结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末总结 望都中成村镇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末总结 **银监分局: 应贵部年末工作要求,现将我行201*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总结。 截至201*年12月**日,我行各项贷款余额**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户,本期小微企业申贷户数**户;预计XX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万元,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达到**%,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达**户,较去年同期增长**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保持在100%,预计能够顺利完成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的任务目标。 201*年末小微企业贷款情况一览表(万元、户、%) 注:本表中所列201*年末数据均为预计值,具体数值以201*年12月报表为准。 201*年我行把积极扩充小微企业客户量当做工作重点心来抓,做到“抓大不放小”,将全心全力扶持当地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放在工作第一位。截至201*年末,我行预计授信客户**户,预计小微授信客户**户,占总授信客户数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为完成上述工作,我行在201*年初就制定了工作计划,确保全年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我(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工作总结)行201*年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完成城区内个体工商户走访任务 201*年初,我行部署下望都县城区个体工商户走访任务,对城区内930户个体工商户一一进行上门拜访,通过实地摸排和面对面的交流获取客户真实的融资意愿和用款需求,同时向客户宣传我行现行小微客户信贷优惠政策,成功地转化客户十余户。 2.小微企业客户走访不间断施行 20*年工作计划中同时部署了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走访工作,通过客户经理分组走访辖区内小微企业,并将所收集的企业信息建立预备客户档案,由各客户经理专职进行客户关系维护,务求以“诚心动人心、以实干赢客户”,通过点滴积累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3.持续的小微信贷政策宣传 201*年我行实行宣传与营销并进的工作方针,一方面加强小微企业客户的一对一营销,另一方面以我行信贷工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也如火如荼进行。XX年由我行业务部门牵头,多次举行各项街头宣传活动和“进社区、进村户、进乡镇、

原创农业发展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会议汇报材料

赤峰市农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差别监管会议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您们好! 2012年,赤峰市分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在赤峰银监分局的指导下,在上级行的领导下,立足赤峰地区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在帮扶小微企业、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上,充分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骨干与支柱作用。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汇报如下: 一、小微企业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今年我行突出信贷重点,继续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规范小企业信贷服务,完善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与“四单管理”和风险管控助工作,助推了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2年5月末,我行支持小企业78家,累计投放小企业贷款17.75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31亿元,占我行贷款总额37%,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量14.61亿元,贷款增幅为88.8%,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远高于我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信贷支持领域遍及农业、林业、畜牧、加工、流通、农机制造等多个行业。

二、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设置及产品 (一)设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我行全市共有12家县级分支机构,全部开展了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市分行客户服务部是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内设2人专职负责对辖内分支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营销、指导、调查、管理工作。 (二)提供的特色金融服务产品和项目 根据上级行有关文件,我行开办的小企业贷款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粮油收购、粮油加工、林木、园艺、中药材、蔬菜、畜牧等领域,按信贷品种分为:小企业粮油购销信贷业务、农业小企业信贷业务、小企业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信贷业务、小企业中长期项目贷款业务,按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三)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目标 2012年在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我行把“抢抓机遇能快则快,控制风险该慢则慢,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科学谋划,稳健经营”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小企业贷款投放增速不低于我行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实现业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制约我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的难点 我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受到国务院的严格界定,所有贷款品种全部由农发行总行根据银监会批复开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与银行支行业务部经理述职报告汇编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与银行支行业务部 经理述职报告汇编 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调查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县是个传统农业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县实行大开放战略,工业经济发展迅速。XX年底,全县共有私营企业2054家,其中小微企业1918家,占全部企业的93.4%,它们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吸纳了大部分人员就业。各银行业机构对小微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但因其实力普遍较弱,难以满足银行放贷条件,信贷资金满足率仅六成左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县内小微企业资金缺口达5.6亿元。对工业园近40家中小企业进行调查显示,7000多万元资金需求未得到满足,融资难问题极大地制约了企业发展步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县银行业信贷业务得到恢复和快速发展,小企业贷款规模也得到迅速扩大。XX年末全县银行业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3901万元,比年初增加24403万元,增长41.01%,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1.35个百分点。比如工行县支行XX年共发放7户小微企业余额1626万元,XX年发放10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728万元,XX年发放17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53万元,增速非常之快,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

(二)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手续不断优化。根据小微企业贷款特点,县银行业优化信贷审批手续,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如工行县支行推出了评级、授信、抵押、贷款四合一流程,有效提高审批时效;农行支行推出一条以县域规模化融资和中小企业服务为基础,以农户为重点,以惠农卡为载体,具有农行特色的服务“三农”新模式。 (三)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不断创新。为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县银行业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推出了保理业务、商品融资、网贷通、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国际信用证等信贷新品,为企业现场量身定做信贷产品,较大程度满足小微企业的多元化信贷需求。工行新产品“网贷通”允许企业在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通过网络办理贷款业务,随借随还,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受到企业青睐。农行简式快速贷款也为企业提供了方便的融资渠道。 (四)银行对小微企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多年来县银行业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等方式,了解企业信贷需求,有针对性的做好企业服务,推出限时服务承诺,不断提高信贷服务质量。工行实行“白+黑、5+2”的工作模式,白天上门收集资料、晚上审核并组织材料上报,做到一次性收集、一次性完善、一次性签字盖章,加快信贷审批速度,深受企业的好评;农发行对信贷企业实行“一对一”贴心服务,金农米业集团就是其从小一手扶植发展的。该集团XX年5月份改制成股份制企业以来,在农发行的悉心支持下迅速发展壮大,现已形成以大米加工为主业,进行谷壳发电、生产大米蛋白等多种高附加值产品的集团化企业,先后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全国粮食加工五十强”等称号。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发情况综述

行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情况综述 二、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问题 (一)小微企业本身的不足 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小微企业很多都是由个人或是家庭所建立的,其中个人素养和管理水平也大不相同,很多的企业都没有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构造,很多小微企业对业主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的情况不够明确、市场定位不准确、缺少对产品的创新力度。 信息不相符。因为小微企业个人信息不能向外公布,信贷人员不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使得很多金融机构不能对信息和风险进行准确的把握和识别,其中的成本代价也比较高。 财务制度不完善。很多小微企业业务在开展的时候,不能够实现实行实收实付的制度,其中有会计报表信息不完善,财务资料不真实,报表情况不能及时的反映实际情况,没有加强监管力度。4、经营风险不容易控制。小微企业经常受到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其中往往出现经济状况不稳定、死亡情况较多、没有抵押等多方面的风险问题。 (二)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经济效益不显著 首先,从成本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是保证经营安全和实现最佳收益。小微企业行业分散,业务频繁,导致信用信息也较为分散。为了发展小微企业业务,商业银行势必会增加网点,加大运营设备和人力投入,从而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银行贷款业务无论数额大小,其投入的交易成本和信息费用差别并不大,与大中型企业贷款相比,小微贷款的单位成本明显较高,为了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倾向更具规模、资金需求量更大的大中企业发展贷款业务。 (三)风控难题待解 从风险角度来看,由于小微企业生产规模小,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少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透明度低,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易监控,导致信息采集较难,具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管理,一般参照大企业贷款模式,仅从以往企业的财务状况来判断小微企业的偿还能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方法以及现在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对小微企业的中风险问题没有进行准确的辨识,使得商业银行无法准确的判断小微企业的授信风险。 (四)小微金融的要求与大银行现有业务模式不匹配 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客户是大中企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体制机制都是针对大中企业的情况而设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因其“短、小、急”等特点,其业务从本质上讲与传统的针对大中型企业的信贷业务有着十分明显的不同,在业务成本和业务风险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商业银行目前仍需要探索适应小微金融需要

XX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下半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计划

XX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下半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计划 2013年下半年,XX农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使命,努力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向更新经营理念、革新体制机制、创新信贷产品的方向发展,努力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现“两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统一引领 一是人员配备以业务为导向,按照不同人员特长和不同业务的特点来配备人员;二是人员素质培养以客户为导向,根据当今客户的不同特点来培养客户经理的素质;三是提倡团队作战,但又不能抹杀个人能力,既培养人员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意识,又提高每一个成员的个人能力和素质;四是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营造相互信任的组织氛围,提高个人自驱力。 二、完善机制建设 按银监会“六项机制”要求,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实行激励管理,将客户数、业务量、资产质量、授信收益等作为考核客户经理业绩的主要指标,按营销贡献大小兑现客户经理薪酬,并以此作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业人员评级、评先、晋级、晋职的首选标准。同时,还将完善尽职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和问责、免责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不当操守和失职行为给予必要约

束,有效制止奖惩不对称现象。 三、实施外向牵动 一是细分小微企业行业,建立“一业一策”的营销模式,实现批量营销、批量受理、批量授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二是整合外部资源,借助包括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各类商会及其它市场有效资源在内的力量构筑小微企业贷款营销的社会联网体系,弥补营销渠道单一、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缺陷。 四、创新管理技术 一是注重小微企业信誉程度、产品寿命、市场前景等非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实现“数字化硬信息”与“社会化软信息”的有机结合;二是注重从非财务因素出发进行风险评估,不拘泥于传统的担保方式,遵循“效益型、安全性、流动性”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测算小微企业贷款需求额;三是简化服务程序,逐步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向批量化、流程化、标准化方向运作。 五、创新服务项目 针对行业特点发掘有利于小微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新型潜力服务项目。一是对涉农小微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银企双赢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等多重社会效益;二是继续与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难的实际问题;三是深挖传统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潜能,推出新的贷款担保品种,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工作手册 银行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工作手册(XX银行)目录

1. 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手册

1.1小微企业的定义与目标群体特征 1.1.1小微企业定义 小微企业是最高不超过50万可以满足资金需求的、并且所从事的贸易、流通、服务行业、生产、加工、制造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及家庭作坊。 1.1.2小微企业目标群体特征 权益相对较低、流动资金有限但是周转率高、业务中占用的财产相对少;家庭生意;没有或者非常少的会计资料;需求相对少量的资金作为流动资金或进行小额投资;还款的责任由整个社会经济单位承担(如家庭);不总是能够提供“典型的“抵押品;处理程序必须简单, 迅速且价格合理, 总而言之就是要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 附:标准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描述 1、准入条件:客户在本地实际经营期限在3个月以上;申请10万以上要求本地经营12个月以上; 2、贷款金额:5,000元(含)-500,000元(含)人民币; 3、贷款期限:3-12个月(用于流动资金),3-24个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4、贷款用途:用于流动资金或投资于固定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 5、目标客户群:在业务覆盖区域内从事正当生产、贸易、服务等行业的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主; 6、担保方式: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人数:一个或多个保证人;申请10万以上贷款原则上要求保证人本地有固定资 产;申请10万以下贷款,申请人保证人本地均无房的,需有其他当地稳定性特征。 8、贷款利率:年利率15%; 9、还款方式:按以按月等额本息还款为主,但也可根据客户行业生意特征及客户现金流特点谨慎制定不等额还款计划;还款日设定为每月1日至25 日;短期内只满足每月等额本息还款。 10、提前还款:贷款3个月内提前还款需收取一定比例补偿金,以多收剩余本金一个月 利息作为计算标准,但最高不超过500元;贷款满3个月以上提前还款,银行有权收取补偿金。由贷审会决定收取比例。一般原则为还款正常不收取补偿金。提前还款再申请的,须还款本金超过80%以上,否则不受理。

招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 招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版)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 为深入推进二次转型,贯彻执行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业务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小微企业贷款是指授信金额(1)500万元(含)以内的小微企业对公贷款和(2)个人经营贷款。其中小微企业对公贷款是指向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指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对公贷款业务;个人经营贷款是指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本办法中“借款企业”指小微企业对公贷款借款企业;“借款人”指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含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经营实体”指向我行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的用款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所经营字号商户。 “企业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实际支配、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自然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企业单一最大持股股东,且持股10%以上; 有股东会决议及法人代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其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其中股东会决议签字人数占总股东人数不低于2/3,且符合公司章程对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求的比例。对于此类实际控制人,客户经理在贷前实地调查中,应通过对企业员工、上下游企业或商户周边经营者进行调查进行认定。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商的公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现役军人)等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员和未成年人不得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向我行申请贷款。 我行暂不接受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盈利性组织作为借款企业或用款企业的小微企业贷款。不接受承包或挂靠形式的企业或自然人申请办理小微企业贷款。 3 产品分类 本办法中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分为总行标准化产品和分行区域化产品两类: 总行标准化产品包括:小微企业抵押贷款[授信金额500万(含)以内的]、小微企业配套贷款、小微企业AUM信用贷款、小微企业小额 信用贷款、小微企业POS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供销流量贷款和小微企业质押贷款。该7个产品均须按照总行统一制定的三查模板开展业务。 分行区域化产品包括小微企业抵押贷款[授信金额500万元(不含)以上的]和小微企业其他担保贷款。分行开办该2个产品前,须在符合 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业务细则和三查模板,并按照分行制定的业务细则和三查模板开办业务。 4 质量记录 本办法中涉及的各类表格单据详见总行统一下发的质量记录,总行未制定统一质量记录的,分行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质量记录。

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

XX村镇银行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规范贷款风险管理机制,促进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履职尽责,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及本行《小企业授信管理办法》和有关新产品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信工作尽职免责是指在辖内机构授信出现风险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授信工作各环节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职调查结论对授信工作人员作出是否追究责任的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贷款责任人,包括客户经理、审查人、审批人。 第四条贷款风险责任认定的范围和程序 (一)贷款风险责任认定的范围按贷款五级分类由正常、关注转入次级以下的贷款。 (二)总行风险合规部负责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工作,解决有争议的责任贷款;根据对贷款风险的责任认定,提出对贷款风险责任人实行责任清收的具体方式,并根据责任清收完成情况,提出对贷款风险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贷款风险尽职要求 第五条贷款主办调查人对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调查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和经营动态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贷款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负责;贷款辅助调查人对贷款主办调查人在调查期间的真实性负次要责任。 (一)贷款主办调查人具体尽职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受理借款申请和调查借款人、担保人和其他还款义务人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现金流量信息、非财务信息等,收集的信息资料需完整、有效; 2.对借款用途和收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对借款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及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抵(质)押物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3.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示贷款风险程度; 4.将核实情况、分析结果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对贷款方式、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偿还方式、担保条件等提出调查结论和风险防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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