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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解经录一: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道废自然

——“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丁玉新

“道法自然”作为一则名言,常被人们镌刻在匾额上、题写在条幅里,不仅广为人知,而且倍受道教人士推崇。对于它的含义,笔者将给出一个出人意料的答案。下面,就从误解“道法自然”的原因谈起。

误解“道法自然”的原因之一:望文生义

“道法自然”出自老子五千言。原文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由于“道”字的上下文有“天”、“地”、“自然”等词语,所以,人们常常把“道”与自然界联系起来加以解释。这样做似乎合情合理,其实已经陷入了望文生义的怪圈。

人所共知,老子是东周王室的史官,是研究社会历史演变规律的。他稽古察今,总结历史,批判现实,定当阐明社会前进方向。然而,很少有人去想:老子所谈的“道”是不是社会道路呢?正因为众多解老者始终认为,老子所谈的“道”是自然规律,而非社会规律,所以,老子被改行了。

老子被改行的问题由来已久。在传说中,老子不仅是炼丹养生专家,还是仙道之祖。由于老子在五千言中侃侃而谈“天”、“地”、“自然”,所以,有人说:“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百度百科·老子》)依此看来,老子不务正业,在研究社会历史没有建树的情况下,转而研究

宇宙天象、得道成仙了。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究竟是老子不务正业,还是人们误解千年呢?当“道法自然”的本义大白于天下之时,老子身上被强加的劣迹将会彻底洗清。

误解“道法自然”的原因之二:盲从前人

关于“道”的含义,先秦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在《解老》中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韩非作为开创解老先河的第一人,其解释对后人影响很大。然而,在古代典籍中,“道”的含义众多,而在老子五千言中也非只一义。我认为,这个“道”字指的是社会道路、社会制度。《礼·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大道,指的就是理想的社会制度。这个例句证明,老子所处的春秋时期,“道”字应该有“社会道路、社会制度”的含义。

关于“法”的含义,人们习惯于取“效法”之意。三国时期的王弼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及“法”字作了前后一贯的注解:“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王]所以为主,其[主]之者[一]也。”(《老子道德经注》,见楼宇烈《王弼集校释》,第65页,中华书局,1980年)然而,“法”字在金文中通“废”。西周大克鼎铭文“勿法朕命”、西周恒簋盖铭文“勿灋□令”,即为“勿废朕命(令)”。

《百度百科》解释说:“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自然,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这种解释实质上源于韩非、王弼等名家的解释。尽管这种解释广为流传,但是并不一定正确。盲从前人是一种要不得的品质。前人误读,而后人不加思索,拾人牙慧,直接导致了谬种流传。

之所以“法”字不可取“效法”之意,是因为这种解释自相矛盾。本来,人是无法效仿大地的,大地也不是具有灵性而效仿苍天的。“道效法大自然”就更不对了。既然“道”是先天地而产生的,而且是大自然的创造者,那么它怎么会反过来效法大自然呢?本该“自然法道”才对!假如人们坚持“道(说)前人之所道(说)”(南怀瑾《老子他说·前言》),那么,此类似是而非的答案就会长期误人子弟。

误解“道法自然”的原因之三:老子故意隐晦本义

正所谓“事从两来,莫怪一人”。“道法自然”被误解,既有解读者的原因,也有老子故意隐晦真理的原因。张剑伟、杨永华在《〈老子〉解读方法刍议》中提出,注重“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新华文摘》,2015年第15期,第61页)。然而,解老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老子在写作时采用了“障眼法”。

老子曲笔写书,实属无奈之举。他所处的时代,根本没有明言真理的社会环境。假如他把真理直白地写出来,散布于天下,不仅自己难以保命,而且也难以保存此书。他只好以深厚的文字功底,以同源字、通假字为依据,采取“以字

代字”的精妙笔触,隐晦自己言论的本义。

五千言能够流传至今,完全在于老子的智慧。老子所用的“障眼法”不容小视。在历史上,唐玄宗李隆基、宋徽宗赵佶、明太祖朱元璋虽然御览钦注,但也没有发现五千言中的奥妙。否则,五千言早就被定性为“反书”,付之一炬了。

老子说:“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言有君,事有宗,其唯无知也?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贵矣。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大意是:我的话非常容易理解,也非常容易实践。假如人们没能理解,也就不能实践了。我说的话有中心,我讲的事情有来源,岂能谁都不知晓?是因为不符合我的智慧。了解我的人越少,那么我就越宝贵。因此,圣人外穿粗麻衣而怀里揣着宝玉。很显然,老子的话里话。一方面,他认定五千言不会轻易被人理解;另一方面,他启发我们从漏洞百出的言词掩盖之下抠出“宝玉”来,指导人们的实践。

在“道法自然”当中,正因为“道”指的是社会制度,而“法”是“废除”的意思,所以,老子提出的是废止某种社会制度的伟大主张。这样看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段话的含义事关重大。老子以谈“天”说“地”的假象,引开人们的思路,是非常必要的。

那么,老子究竟主张废止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呢?请看下面这段话的完整含义。

《老子》原文及大意:道大(治理重要),天大(君王重要),地大(地位重要),王亦大(匡正也重要)。域中有

四大(在划分的区域中有四者重大),而王居其一焉(而匡正居于第一位)!人法地(人类废除地位),地法天(领土上废除君王),天法道(君王废止统治),道法自然(社会道路废止是自然的)。

【注解】

①道,同“導(导)”,领导、治理。《论语·学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何晏集解引包咸曰:“道,治也。”

②大,重要、重大。《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③天,古人以天为万物主宰者,借称君王。《左传·宣公四年》:“君,天也。天可逃乎?”

④地,地位。《孟子·离娄下》:“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赵岐注:“不在其位,故劳佚异。”

⑤王,通“匡”。《墨子·迎敌祠》:“唯乃是王。”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墨子二》:“王本应作匡,宋人避讳而改为王……《诗·破斧》:‘四国是皇’,王应麟《诗考》引齐诗作‘四国是匡’,《法言·先知》作‘四国是王’,《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王者皇也,王者匡也。’是皇、匡、王字音近义通。”

⑥地,领土、属地。《周礼·地官·大司徒》:“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

⑦自然,当然、必然。《史记·乐书》:“故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恶者天与之以殃,其自然者也。”

老子提出的废除地位、废除君王、废除统治的伟大主张,确实出人意料。然而,这极其符合他史官的身份,彰显了他颠覆社会制度的博大襟怀。

对于人类社会而言,道路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其实,老子就是研究这个最根本问题的伟大先圣。从老子的身上,我们应该确信:唯有看透人类历史的人,才能指出社会的光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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