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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与三农问题研究_下_基于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视角

城市化与三农问题研究_下_基于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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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融研究》2007年第8期广西金融研究JournalofGuangxiFinancialResearchNo.8,2007GeneralNo.412

2007年第8期

(总412期)城市化与三农问题研究(下)

———基于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视角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南宁530021)

三、中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金融

约束及其成因

(一)农村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金融约束

1、

金融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紧张(1)农村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由于

我国长期推行优先发展工业和城市的经济战略,使

得国家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绝大部分集中在城

市,从而造成了农村基础设施相对于城市的严重滞

后,极大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

的提高。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首先必须加强农村基

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改善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

条件。然而,由于资金不足,我国农村近年来在基础

设施投资方面增长十分缓慢,与城市的差距也日益

扩大。从表2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尽管

有着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其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总额的比例近些年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这表明农

村投资增长逐渐加快,但却跟不上城镇投资增长的步

伐,二者的差距正在扩大。由于资金来源单一,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面临严重的资金匮乏局面。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仍主要来自于自筹资金:包括集体积累和农户自有资金。据统计,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首次超1万亿元,但在投资总额中,自筹资金达907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9.3%;国内贷款945亿元,占8.2%;外资579亿元,占5.1%;其它投资449亿元,占3.9%;国家投资399亿元,占3.5%。国内贷

款占比低,充分反映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摘要:农村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金融支持则是农村城镇

化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城镇化及其金融支持的现状进行分析,认为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

面临着金融供给总量不足、金融支持结构单一、金融支持效率低下三个方面的金融约束,并对导致这些金融约束的

经济、体制、政策以及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指

导思想,并从需求角度、

供给角度、政策角度及金融生态环境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农村城镇化;金融支持;金融约束;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452(2007)8-0003-08

收稿日期:2007-04-29

*课题组组长:白鹤祥(1963-),男,山东茌平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课题组成员:罗跃华(1958-),男,壮族,广西大新人,高级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潘信豪(1963-),男,壮族,广西武鸣人,经济师,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刘婵婵(1980-),女,湖南湘谭人,经济学硕士,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学。

黎桂林(1979-),男,四川广元人,经济学硕士,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研究方向为货币银行学。表2:近年全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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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赔付额的比例分别只有0.36%和0.52%(见表7)。由此可见,我国农业保险供给缺口很大,与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生活安定、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现实要求有着极大的差距。

(2)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缓慢。由于我国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加之农村社保体系构建起步较晚,国家投入不足,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无论在覆盖广度还是保障深度上都远不能满足农村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农村养老保险为例,1999年-2004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一直为负增长,到2005年参保人数只有5442万人,不到我国农民总数的10%。更重要的是,参保农民的缴费水平非常低下,现行的缴费标准为2~20元/月,共设10档,但执行中多数农民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这样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表》计算,10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可领取9.9元,这样的保障水平对于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显然难以发挥作用。

(3)其他现代金融服务尚未起步。首先,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的支持极其有限,在我国全部上市公司中,涉农企业所占比重相当低;债券市场对于城镇建设的支持刚刚起步,市政债券的发行目前仅限于大型城市建设方面。其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收缩县域网点机构,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非常稀少,绝大多数农民从未使用过ATM机和银行卡、信用卡服务;金融机构所开展的业务基本局限于存款与汇兑,对与证券投资、理财咨询、代收代缴等业务,现代金融服务少有涉足,教育储蓄、助学贷款这样的服务在农村也难以开展。此外,证券投资、金融理财等方面的现代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则几乎是一片空白。至于外汇交易、期货期权等金融创新产品方面的业务更是闻所未闻。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的空缺,除了使广大农村居民难以享受现代金融所带来的便利以外,更重要的是使农民的经济观念始终难以跟上城镇化发展的步伐,加重了农村地区信息闭塞、生产生活方式极度落后的局面。

3、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效率低下

(1)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差,不良贷款比重高。2005年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三大主力: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比重分别高达14.8%、26.31%和13.73%,即使刚刚起步的农村商业银行,其不良贷款比重也达到了6.16%。长期以来,农业贷款和农村企业贷款违约率高一直是为各涉农金融机构头疼的问题。过高的不良贷款比率严重挫伤了金融机构拓展农村业务的积极性,使得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愈加严重;而得不到金融支持的农村经济更难以负担市场化的金融资源成本,从而导致了农村金融与经济在低水平上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

(2)补贴性、政策性的金融支农效果不佳。我国传统的农村金融政策着重于以低于市场成本的利率将金融资源投放农村地区,以获得扶贫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然而,国内外的研究表面,这种政府补贴性质的政策性金融支农措施往往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而且会滋生多种不良效应,具体表现在:①低利率对商业金融机构具有挤出效应;②当政策

表8:2005年底涉农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2006年中国银行业年度报告》相关数据整理得来。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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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金融被广泛视为一种补贴或者拨款而非贷款的时候,就必然出现较高的违约率和较低的还款率,这进一步破坏了金融生态环境;③对于目标客户群体,这些金融机构最终的客户到达率也令人失望,低利率的优惠资金往往被那些乡镇社区中的有权阶层获得。

(3)金融支持对农村城镇化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由于农村金融政策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定位,始终在政策性的扶贫金融、互助性的合作金融及市场化的商业金融机构之间徘徊,加之农村城镇化发展战略直到2000年“十五”规划中才得以正式确立,因此农村金融支农并未注重对农村城镇化的导向作用,在支持基础设施改善、支持农村工业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持城镇化后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持续性的政策措施,因此难以产生积极的效果。

(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金融约束成因分析

1、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是导致当前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金融约束的首要原因,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1)由于分散、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农业经济天然具有的弱质性所导致的低回报率,使得商业性金融资金在农村地区难以获得预期收益甚至无法立足。

从根本上讲,商业性的金融机构能否在农村地区提供持续高效的服务,取决于其在农村地区投入的资金能否产生持续足额的经济回报,从理论上讲,这个回报至少应该达到社会平均利润水平。在我国农村,由于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与低科技含量,加之农业天然具有易于遭受灾害和损失、周期长、附加值低的特点,因此农村经济往往停留在简单再生产的水平上,农业无法实现社会平均利润、农民无法获得社会平均收入,最终导致农村地区不具备吸引商业金融资金的盈利水平与偿还能力。所以、我国农村大部分的金融需求往往只能是“意愿性”的而难以转化为有效需求,这正是导致我国农村金融总量供求矛盾的根本因素。

已有学者注意到我国农村金融问题中这一深层次的原因。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2004)曾指出:农村金融发展与三农发展之间是共生、共存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农村金融不是农村经济的体外支持器械,可以只用,不管养,应该注意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张杰(2004)在对中国农贷制度进行研究后指出:从小农家庭经济这个研究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基础性因素出发,商业性质的正式借贷在中国小农经济基础上不存在发展的条件与空间。李剑阁(2001)也认为:在中国的一些贫困地区,其经济活动所产的资金流量和效益根本无法支撑任何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运行。这一因素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反映。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例,在逐步实现商业化、市场化经营后,大多数地区的农信社都将资金投放重点放在了大企业和高收入农户上,甚至出现了将资金转移到城市谋求高额利润的“城镇化”的倾向。这说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并不仅仅是金融机构支农意识不够的问题,而是农村经济落后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2)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投资具有投资额大、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的特点,因此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民数量庞大,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所需要的金融投资量相当巨大;农村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它所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涉农企业素质的提升都需要较长的周期才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这无疑拉长了相应投资的回收期;此外,由于农业经济在抵抗灾害和市场波动方面所具有的脆弱性及涉农企业自身实力与经营水平有限,对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投资比对城市地区成熟产业的投资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而部分地区盲目推进城镇化所造成的烂尾工程、无效益的形象工程及由此导致的大量银行不良贷款,更是令金融机构在参与农村城镇化建设方面裹足不前。这些因素,使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供求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2、体制因素

从理论上说,经济因素是导致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困境的根本因素,但我国金融体制上的不合理,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体制改革的“期限错配”导致了农村金融较长时期的服务缺失。199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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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依法治理金融,规范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秩序,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根据这一思路,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地向城市集中资金,紧缩农村业务,撤并农村网点机构;农村合作基金会也于1999年正式在全国被统一取缔。一般说来,原有金融供给者的撤离和取缔,必须要有新的供给者填补进来。而实际上,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直到2003年才正式展开,邮政储蓄则一直“只存不贷”,加剧了农村资金向城市倒流的情况,农村合作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其数量和规模都还相当有限。因此在1997年后的相当长时期,我国农村金融的实际供给者只有农信社,由于受到资金实力、历史包袱和经营水平的限制,改革前的农信社服务能力也相当有限,由此导致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真空”状态。

(2)我国金融机构长期实行国家垄断经营,民营资本难以进入,使得更适合农村经济的金融供给模式发展受限。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体系一直坚持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国有和国家控股的银行占据了其中绝对的优势地位,名义上是合作制的信用社实际上也被当作准国有机构来经营和监管。在这样一种国家垄断经营的金融体制下,外资和民营资本在市场准入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民间自发产生的各种形式的“草根金融”更是一直被视为压制和打击的对象。事实上,民间金融的发展,不仅可以充分积聚民间闲散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其经营灵活、信息成本低的优势,为难以在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农户提供金融支持,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对其采取简单的压制政策,不仅失去了民间金融的经济作用,而且导致其转入地下逃避管制,甚至非法经营,不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3)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导致财政支持农村城镇化不足,从而难以拉动金融资金的投入。所谓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是指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及其以下的基层政府,对发展地方经济负有首要责任,是地方经济建设的主导者,但在对财政资金的支配和使用权力上却处于从属地位。在当前我国的行政和财政管理体制下,县级及其以下政府能够留用的财税收入极其有限,大额的财政投入均需要上级政府立项审批和资

金划拨。因此,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往往成为制约城镇开发建设的重要原因,同时由此导致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及地方政府信用度降低,更是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城镇化进程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金融资金的投入。

3、政策因素

导致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金融约束的政策因素,是指由于金融政策缺乏针对性或者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当,导致投入到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对城镇化的支持作用不明显,未能充分产生效益。如果说经济因素和体制因素的影响主要在“量”的方面,那么政策因素的影响则主要在“质”的方面。

(1)农村金融政策缺乏明确的城镇化导向。多年以来,我国的农村金融政策没有一个清晰、持续的支持农村城镇化的思路。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未能引导金融机构将农村城镇化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作为我国开发性金融的主力,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支持一直集中于国家重点基建项目,对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介入相当有限;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业务也长期局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储备、调销方面。而在农村信贷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贷款也一直集中于农户生产贷款和扶贫贷款。从未明确地将农村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未能有效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农业产业化支持不足。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涉农企业融资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然而近年来,除了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业务向涉农企业略有拓展以及商业银行和农信社开办的小企业贷款外,我国农村金融政策并无根本性的举措缓解这一状况。理论界所热烈讨论的规范民间金融、筹建政策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等均未能在政策上体现。农村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缺乏统一的思路。我国对农村地区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规划长期徘徊于政策性与商业性的发展取向之间,导致我国的农村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和发展一直未能有质的突破,成为制约农村城镇化推进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瓶颈。

(2)农村金融政策与其他政策规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足。我国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不力的又一原因是政策间的协同效应未能发挥。这首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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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支农与财政支农间缺乏配合,二者各行其道,不能产生良性互动,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农村金融政策与国家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思路也未能形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局面。除了对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的资金支持不足,对城镇和城郊居民的创业与就业的支持则更为有限,面向农村地区的社区金融服务几乎是一片空白。此外,农村金融政策与各地方政府发展小城镇、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规划也难以实现同步。

4、金融生态环境因素

当前农村金融生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法制环境缺失,监管难以到位;②征信体系建设滞后、信用意识差;③地方行政力量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干预过多;④缺乏信用担保机制和合格的抵押品。这些因素增加了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的成本和风险,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缺失和服务水平低下的局面。

四、我国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政策建议

(一)需求角度:发展农村经济,整合农村金融需求,提高农村城镇化进程中金融需求的有效性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发展地方经济,解决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各种经济社会方面的深层次问题(1)协调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政府职责的履行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当前要增加基层政府的财权、事权与自主权,使其有能力履行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各项职责。一是通过加大相关税收收入地方留成的比例;二是在国有企业利润分享方面向地方政府倾斜;三是加大中央向地方政府尤其是农村地区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适度下放包括土地审批权限在内的一系列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关键的政策权力。

(2)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农村城镇化的规划机制,保证政策的合理性和延续性。农村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必须防止地方政府官员出于对政绩的追求或受短期利益的驱动,盲目上马城镇开发项目导致重复建设或烂尾工程,或对相关政策朝令夕改,挫伤参与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各经济主体尤其是投资者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建立决策者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保证制度和政策的一贯性。

(3)增加财政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农村城镇化的支持力度。自中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论断后,财政资金对于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但对于农村城镇化,还应该有更为明确的支持思路与计划。可以考虑确定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增长幅度,制定清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规划,明确农村地区科技、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及增长幅度等。

2、引导和整合农村金融需求,使其适应正规商业金融的要求

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从长远来看应该将重心放在商业性金融上。当前农村金融一个重大的问题是需求的有效性不足与正规商业金融服务门槛高之间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应该通过对农村的金融需求进行引导与整合使其适应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条件。

(1)政府主导模式。首先,可以创新投资模式,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保险及社保体系构建中,采用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资金、商业性金融资金及民间资金合作投资的方式,通过少量的财政投入带动大量的金融资源。其次,也可以考虑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的担保公司或通过政府补贴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地方优质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缓解涉农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2)农户互助合作模式。农户自发组织形成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或金融组织,不仅可以起到组织农户,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实现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分散的农户之间的对接,将分散的农户作为一个整体,以较高的信用度和较低的成本从农信社或商业银行获取信贷支持,变传统的“农户-银行”模式为“农户-合作组织-银行”的模式。从而有效地弥补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性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

(3)龙头企业模式。从金融的角度看,龙头企业可以起到与互助合作组织类似的效果。通过龙头企业来贯通分散的农业生产者或微型农村企业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形成分散农户(微型农村企业)-龙头企业-银行的资金链,也能实现农村金融需求与商业金融供给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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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给角度:构建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1、大力发展农村商业金融机构,使其成为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主力军

当前农村地区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改制后的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商业性金融,也就是要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的商业化、市场化改革,将其改造成为真正按照市场原则与规律经营的现代金融企业。虽然农业银行和改制后的农村信用社,都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信贷投放对象向优质涉农企业和高收入农户集中的迹象,这恰好从另一角度反映了商业化改革的成功,说明了在市场化的经营条件下,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完全能够自发调整业务方向,实现在农村地区的生存和盈利。从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角度来看,优质涉农企业、高收入农户正是最佳的切入点,通过对支持涉农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富裕群体的创业,正可以起到带动农村经济结构升级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因此,应该充分肯定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优质涉农企业、高收入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将其培育成为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主力军。

2、完善农村扶贫金融服务,解决因农业与农民的弱势性导致的金融缺失

推进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一个弊端就是对于农村贫困人口和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将会面临缺失的困境。解决这一问题不能依靠行政命令干预业已市场化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而必须提供新的供给机制来满足因农业和农民的弱质性导致的金融供求失衡。具体可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通过优惠政策吸引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小额金融业务。二是加快发展小额信贷以满足农村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

3、拓展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大力介入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力度

农业发展银行应该拓展支农职能和业务范围,逐步向农业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变,逐步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开发、扶贫开发和农村流通市场建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国家开发银行则需要加大对农村城镇化的介入力度,调整信贷投放的重点,在做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同时,要向农村大型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条件,规范民间金融,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200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并准许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成立服务农村的小额信贷组织。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这都为农村金融组织和制度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可以包括由农户发起成立的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组织,以及一些不吸收公众存款、专门为农村发放贷款的放贷公司,或者不同形式的农村中小银行,它们既可由民间资本新进入金融领域组建设立,也可由已有的民间金融组织通过引导和改造而成。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此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将主要以三种形式出现:一是村镇银行形式;二是小额贷款公司形式;三是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附属贷款公司的形式。

5、以政策性保险保障为主要形式,逐步构建和完善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的金融服务,包括商业性和政策性保险保障两条渠道。当前我国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采取政策性的方式来进行,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面向部分优质企业和高收入农户开展财产保险和寿险业务。

(三)政策角度:明确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政策导向,完善农村金融政策,保证政策之间的协调性1、明确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政策导向,完善支农政策措施

(1)加强政策引导,把农村城镇化作为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重点。中央政府应该对金融机构和社会明确农村城镇化的战略方向,增强金融资金流入农村城镇化地区和领域的积极性。人民银行应引导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城镇化进程。通过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采用差别化的政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将农村城镇化作为新业务的拓展领域并明确地将其列为信贷投放的重点;对于政策性银行,应该对其支持农村城镇化、扶持三农的力度进行明确的要求,强化其支农职能。当前,应该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农村城镇化的资金投放:一是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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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开发方面;二是农村工业化进程中的涉农企业融资方面;三是地方政府合理规划的工业园区与商业园区开发方面;四是农村地区的科技、教育推广与劳动力培训教育方面。

(2)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多样化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需求问题。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必须针对其金融需求的特殊性入手,找准支持的切入点。当前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品种主要是针对工商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针对居民的抵押贷款与小额信用贷款。因此,应该从金融政策入手,给予农村金融机构更多业务创新的空间,鼓励他们针对本地经济金融的现状,开发出适应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特殊金融需求的业务和产品。

2、加强金融政策与其它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多管齐下支持农村城镇化

从金融方面来看,金融政策的制定者和金融机构应该认识到当前农村金融困境的复杂性,它并非仅仅依靠金融的努力就可以解决的。金融部门所作出的决策和努力,应该建立在政府有效发展地方经济、合理规划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基础上之上,金融政策需要具有配合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寻求与政府其他政策之间的同步。从当前的情况来看,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配合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支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地方政府对本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规划,支持涉农企业和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配合地方政府的小城镇发展规划,支持工业园区和商业园区的建设开发。

从政府的角度看,更需要确保自身制定的各项政策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源参与农村城镇化进程,为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金融生态。一是通过积极的财政投入来带动金融资金和民间资金来参与农村城镇化进程;二是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增设分支机构或拓展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三是积极调整地区产业结构,推进招商引资与经济对外交流,为金融部门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四是完善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协调机制与债权保护机制,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业务环境。

(四)金融生态角度:创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的可持续性

从金融生态环境的角度看,当前尤其需要加快农村金融法制化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净化信用环境;同时减少行政干预,加快农村金融市场化进程;此外还需要努力构建适应农村需要的担保体系和机制。多管齐下,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从而为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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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信豪)(校对:PXH)

特稿10

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2000年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从城乡居住人口这个城市化指标来看,2000年城镇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6·22%,比1978年提高了18·3个百分点;而1949—1978年的29年里,城镇人口比重仅提高了7·3个百分点。但并不是说这个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我们应该能够做得更好一点。本文试图对这22年的城市化做出恰当的评估,指出其特点和成因,并依此提出建议。 一、1979年以前中国城市化评估 (一) 城市化水平。 众所周知,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化相当缓慢,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由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国大陆仅由11.2%上升到19.4%。[1] 这种城市化的缓慢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停滞或缓慢的基础上,正相反,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并不算慢,工业总产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38.18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 年的72.2%;社会总产值增长12.44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国民收入总额则从1949年的358亿元增长到1978年的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提高7.41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国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2] 另据麦迪森计算,从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总量年均增长4.9%,人均GDP 增长2.9%,其中中国大陆GDP年均增长5.1%,人均增长2.9%,高于和等于世界平均水平,高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

浅谈如何解决三农问题

浅谈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摘要:“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三农问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三农”问题的实质在于农民处于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中,“三农”政策在性质上属于农业宏观调控行为。由于农业宏观调控行为分为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前者具有可诉性,后者则无,因此对“三农”政策的事后规制和救济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关键词:“三农”政策;农业宏观调控;行为农业宏观调控决策行为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当前,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的“三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孔祥智[1] 认为,“三农”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农村、农民的范畴,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安全性问题。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问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农民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农民问题,具有新的内容、新的特点和新的复杂性,因此,需要广大农村工作者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和工作方式,一切从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营建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2]。 一、把握好新时期农民问题的切入点 农民问题错综复杂,解决的切入点就是搞好权利和经济利益:在政治上,充分尊重民主权利;在经济上,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为此,在工作中应着重把握和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业政策问题。一是土地政策。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土地问题是“三农”的核心,事关农民的根本利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将直接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农民的就业和生产生活保障,直接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3],依法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二是集体财务管理政策。农村财务问题既是农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引起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导火索。搞好农村集

三农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三农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 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大的变数,因为其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程度,关系着很多农民的生存。三农事业在发展中遇到了问题,将会限制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三农”问题是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总称,三者之间有密切联系,有质的区别。 农村问题突出表现的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城市经济发达,农村面貌落后,城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主要体现为农民依赖土地,种地收入少;学习运用农业科技成果,农业增产却不增收;农业科技推广的不全面,产业化程度与国外农业相比较低;与国际农业竞争没有优势,缺少优质高效品种等。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农民生活方式单一,大多时间花在种地上;收入方式少,种地或者出苦力;转移的劳动力的权利没有保障,剩余的劳动力得不到合理的安置等。 (二)三农问题的成因 (1)基本国情的影响。人地比例关系的多少,对于农业发展、农村发达、农民贫富有着直接关系。首先,影响着我国的农业就业容量,人多地少使得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比例缩小,靠农业增加收入的

机会就相对于减少。其次,影响着农业的经营方式和农业的产业化结构,较少的土地是不可能有效的经营大规模的农业,不可能有效的提高土地生产率。最后,对于农民而言,耕地不足使他们的收入减少,影响到他们的生存。虽然如今,农民外出务工,但是人均耕地的不足,相对于市民而言这是不公平的,并且在效率方面得不到保障。 (2)体制的制约。为了工业发展的需要,国家让城市大力发展工业,引进先进技术,组织大规模生产,财政、金融、社保等政策偏向城市,使城市处于发展的优势地位。同时国家让农村以农业为主,大力发展,将农民的生活与土地紧密联系。许多优惠政策落实不到农村,对农村的财政支持部分只能完成很少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农民从根本上就没有参与现代化的机会,使得农村其它产业得不到发展,生产方式没有转变,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城市遭到各种制度的威胁,生存权、发展权等处于不平等地位。国家主导的二元经济结构政策,直接割裂了农村与城市的联系,使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有了不同结果,城市与乡村极不对称,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城市的工业化、现代化,农村的非城镇化,工业化向城市倾斜。 (3)财政支持比重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投入对于农村而言是多于以前的,但是相对于城市而言,投入也在增加,而城市的发展迅速为自身获得了更多的财政支持,所以尽管对农村的支持的绝对量不断增加,但是比重却是下降的。 (4)农民自身的问题:我国农民人数很庞大,勤劳质朴,但是生活贫困文化素质很低,缺少现代化素质,容易满足小农经济。这些

中国城市化问题与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中国城市化问题与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摘要:小城镇的道路并非是适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选择,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提高、完善大城市与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相结合,促进区域城市化的发展,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才是中国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化问题;城市化战略 城市化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出路,而且城市化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解决农村劳动力出路的有效办法。至2000年底,我国共有城市668座,城市人口4.56亿,城市化率达到了36.9%。根据世界多数国家城市化发展规律,中国已经进入了从30%到70% 的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但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亦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城市化水平较低、城市化地区性差异明显、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与城镇容量间的矛盾突出等。实践证明:积极发展小城镇并非是适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选择,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应将重点放在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上,放在提高城市质量和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上来。因此,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提高、完善大城市与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相结合,促进区域城市化的发展,促进建制镇适当集中,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才是中国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分析 中国城市化进程始于建国,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步伐非常缓慢。1949~1978年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是政府发动和包办型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广大农村和众多农民被游离于工业化的进程之外,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不能进入城市化的进程,这就使我国城市化水平仅仅从建国初的10.6%、136个建制市增加到1978年底的17.9%、193个建制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是以市场导向的改革进程中新出现的由民间力量或社区组织发动并得到政府认可或支持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这期间城乡之间的壁垒被逐渐打破,各种生产要素开始在城乡之间跨地区流动。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崛起,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了土地和农业的束缚,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初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市为纽带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尽管如此,但是由于中国工业化刚刚起步,城市化水平与世界水准仍有较大的差距。可见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处于由初期起步阶段向中期加速发展阶段转换的时期,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和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的发展也必将与世界性潮流接轨,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因此分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道路新战略显得至关重要。 二、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新时期。但长期实施的城市化方针却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向更高层次的迈进。城市化水平较低、城市化地区性差异明显、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与城镇容量间的矛盾突出等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 城市化水平较低 按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到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36.06%,这个指标,不仅低于世界上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也与自身工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不

我国当前城市化的问题和发展战略

我国当前城市化的问题和发展战略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 2012年11月13日 编者按: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进程始终以两倍于世界同期平均速度的步伐高速发展。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城市化发展处于什么样的阶段,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是否可以一直持续下去,明晰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提升国家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新时期。但长期实施的城市化方针却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向更高层次迈进。 我国当前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背景链接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这必将引起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是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非均衡道路;是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非规整道路;是以抑制农村、农业、农民的经济利益来支持城市发展,导致不能兼顾效率和公平的非协调道路;是片面追求城市发展的数量和规模,而以生态环境损失为代价的非持续道路;是以生产要素的高投入,而不是投入少、产值高,依靠科技拉动经济增长的非集约道路。 传统的城市化存在着诸多弊端,中国未来的城市化必须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关于《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 该报告是由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教授担任主编,组织多名专家历时1年完成的研究成果。这是继2009年之后专门研究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的第四部年度报告。 城市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的非同步 投资与消费失衡: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拉动GDP增长的百分点数,尤其2009年,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达到95%以上,对经济增长的拉动达到了8.7个百分点;而同期的消费贡献率只有45.4%,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点数只有4.1%,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为-40.6%,拉动经济增长百分点也出现了负值。在我国城市化发展中,一直存在着高投资、高出口、低消费的发展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发展中的转型国家,投资与消费的比例正常水平为30∶70,正常的下限是35∶65,但是我国的投资消费比接近1∶1。可见,我国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投资与消费比例的失调是我们重建设、轻消费、居民收入水平低下、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原因。 第三产业比重过低:如果按照三大产业投资水平来看,第二产业投资一直保持较高水平,长期以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向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倾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始终没有取得突破,2010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整个GDP的比重只有43.1%,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只有34%。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看,我国主要以商业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为主;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基础性服务业以及信息咨询、科研开发、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新兴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比重仍不高,发育仍不足。此外,我国服务业产品创新不足,服务品质和技术水平不高,在组织规模、管理水平与营销技术上与国外服务业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难以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

浅谈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浅谈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摘要: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三农问题由来已久,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可谓仁者见仁,但问题仍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三农兴亡,匹夫有责。笔者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制度着手,改革已经不适应农村、农业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土地制度,实行规模化经营。 关键字:三农问题根本途径 一前言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全文公布。这是时隔18年中央再次把三农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也是建国55年来中央首次就农民增收问题出台文件。海外媒体评论说:一号文件闪耀人文关怀光芒,是多年来政策含金量最高,实招最多的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中国农民调查》的出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凡响。 不管是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还是民间的强烈反映,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三农问题是个大问题,难问题。农业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是其它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农村的繁荣稳定关系到现代化的大局,十三亿人九亿在农村。农民增收问题直接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其意义不必赘述。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落后、农民贫困、农村闭塞。具体表现为农民增收困难、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农村大量土地闲置、农业效益低、国家出现粮食安全问题。 二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措施及笔者分析其不足 (一)税费改革 现在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在推行税费改革,税费改革大快人心,它的确大幅度的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民的相应的可支配收入增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说2004年农业税总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但是它不能增强农民的幸福感,因为城乡收入差距太大,1997—2001年城乡收入比分别是2.47:1,2.51:1,2.65:1,2.79:1,2.90:1。国家统计局课题组测算的基尼系数2000年已经达到了0.417,0.4为国际警戒线(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税费改革是减去农民的不合理税费负担,不合理税费负担毕竟不是全部负担,减去之后,农民还依靠什么增加收入呢?难道收入增长就此停止不前吗?减轻农民负担并不能绝对增加和持续的增加农民的收入。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因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农业。税费改革针对的是农村的税制和腐败问题,所以税费改革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国家的投入 不管是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对三农问题来说都是外部条件。国家的投入只有在农村充满活力时才可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只能额外增加农民种粮收益,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由于农民市场信息极不完全,农民盲目耕种,再加上农产品品质低,结构不合理,结果是“多收了三五斗”。所以国家的投入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三)农业结构调整 农业结构调整的目的在于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从而提高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农民收入。事实上,结构矛盾是个永恒的话题,农业结构应随着市场的消费结构的改变而改变。农产品市场结构包括农产品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而我们的农民兄弟一般只看到了品种结构的变化(是由错误的信息和政府的误导引起的),而没有看到品质结构的变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无公害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研究

城镇化与金融支持研究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矛盾在于资金供给远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矛盾,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全方位的金融支持。目前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支持存在哪些问题,不同地区的运作状况与模式是怎么样的,究竟该采取哪些措施促进金融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城镇化。 中国学术期刊文辑(2013)

目 录 一、问题篇 1、城镇化_经济增长与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2、新农村建设中乡村银行金融支持的研究 3、关于商业银行加强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的思考 4、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二、案例篇 1、金融支持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建设的现状与思考_秦安县实例调查 2、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天津实践 3、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_基于铜仁地区个案分析 4、欠发达地区住房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_省略_对阜新县农行支持小城镇建设的调查 5、武汉周边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金融支持_省略_兼谈武汉城市圈建设的金融融入问题 6、小城镇建设呼唤金融支持_对盐城市小城镇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盐城市农村金融学会调研 三、策略篇 1、金融支持城镇化的策略 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支持新思路研究 3、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障碍 4、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模式研究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人均收入逐年增加,但城镇化建设进程并没有随之达到相应的水平。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2.7%,已明显落后于工业化水平。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的后果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持续存在,城乡统筹发展缓慢,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难以有效建立。“十二五”期间,国家明确提出了“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以经济建设的视角出发审视城镇化建设,政府主要的职责是提供建设基础设施和引导推进产业发展。在当前财政分权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可用于履行城镇化建设职能的资金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地方政府提供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针对这一突出矛盾,现有外源融资渠道集中在银行贷款、信托基金、开发性金融扶持等方式,但这些融资渠道只能够满足部分项目资金需要,它们并没有提供一种城镇化建设的长效融资模式。开发性金融虽然凭借体制优势和灵活的贷款方式极大地支持了地方政府城镇化建设,但其资金来源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模式研究 —— —基于公私合营(PPP/PFI)项目融资的视角 摘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矛盾在于资金供给远远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矛盾。当前的城镇化融资模式主要有银行贷款、信托基金、开发性金融支持等方式。但这些方式各有局限性,在城镇化建设实践中无法依赖任何单一方式进行融资。公私合作项目融资方式是一种近年来在国外广泛运用的融资模式,但在国内由于政策、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应用有限。本文将PPP/PFI融资模式与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等现有融资模式进行有机融合,构建了一种适合我国现阶段城镇化建设需要的融资模式。该模式有效地发挥了地方政府、企业、金融市场和开发性金融等各方面的作用,为解决现阶段城镇化建设融资困境提供一种较好的思路。 关键词:公私合营;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融资模式 Research on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Mode for Financial Support —— —Based on the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Method CAO Jun-li (School of Management,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Xi'an Shaanxi710055,China)Abstract:During the12th Five-Year Plan,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our country.The main contradiction in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is the capital supply far from the needs of the contradictions funds.Loans from bank,the trust fund and the development finance support is the current financing mode of urbanization.But these modes are limited in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practice,because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can't rely on any single way.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financing mode is a widely used in recent years in foreign country for financing,but it isn't applied on domestic.Based on the PPP/PFI financing mode and the developmental financial support,this paper constructs a suitable financing mode for our country of the present stage for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In the mode,local governments,businesses,financial market and developmental financial and so on,all can play a key role for solving the present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financing difficulties,it also Provide a better idea for the local government. Key words: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Financial support;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Financing mode 107 ··

开发性金融促进科技发展的政策研究

开发性金融促进XX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 乔海曙黄小锋1 (XX大学金融学院XXXX 410079) 摘要:金融对于科技事业发展的支持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要实现金融对科技的全面支持,不但要发挥商业性金融的作用,而且要注重开发性金融的特殊性及其对科技事业发展支持的有效性。从现实出发,借鉴国际经验,我们认为政府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搭建融资平台;寻求高效路径,把政府信用和协调优势转化为企业的融资信用;利用融资推动区域信用建设从而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从特色产业入手把科技事业做大做强。 关键词:开发性金融;科技事业发展;融资平台 一、引言 现阶段,政府的财政投入和商业性金融投入是科技事业发展的主要融资推动力。从国际经验看,开发性金融很好地融合了财政和商业性金融各自的优点,既有政府的信用作为有力的担保,也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注重体制和信用建设,灵活性较大。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美等国,开发性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科技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国内的开发性金融实践历程比较短,但已经在全国X围内有了很多成功X例。就XX而言,国家开发银行和XX省的前三次合作均取得了圆满成功,更层次、更广泛的第四次合作正如火如荼,因此,借鉴国际国内经验,推广成功案例和模式,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支持XX科技事业发展,是大有可为的。 二、中国开发性金融:运行基础及运行模式 从概念上讲,开发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对应,两者都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容易与开发性金融混淆的是“政策性金融”,但开发性金融既不是政策性金融,也有别于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带有更多市场建设的色彩;与商业性金融相比,开发性金融通过开发市场来盈利,但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原则。开发性金融更多追求的是社会发展目标,并且使这些目标和盈利目标有机结合在一起[2]。开发性金融已有百余年历史。中国的开发性金融以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的成立为起点,经历了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1998年之后,国家开发银行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成功 1乔海曙(1971—),男,XX桐城人,XX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实践。已在《金融研究》、《人民日报》等重要理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黄小锋(1982—),男,XXXX人,XX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实践。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主要措施

十六大以来,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主要措施 班级:09级思政二班 姓名:王莉 学号:12009244315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主要措施 摘要: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农民收入过低,农民就业问题严重,以及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缓慢上。因此,我们应该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从而造福于人民。本文从“三农”问题的含义、现状及对策出发,探讨解决其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三农问题出路措施政策

一、三农问题的含义 农业问题,主要是指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三是农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不相适应。 农村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基础薄弱;二是城镇化进程滞后,要看到,“三农”问题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城乡经济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城镇化率低,且村镇极其分散,工业企业小而且少,缺乏产业群规模的大型企业的支撑,缺乏规模效益,与区域经济工业化的要求极不适应,农民的非农产业出路极其狭窄;三是乡村面貌落后:由于基层组织和乡级政府职能上的错位,乡村规划落后,或基本上没有规划,无法有力执行规划的问题十分普遍,导致乡村建设混乱。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二是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三是农民的文化素质得不到较快提高。 二、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和现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不论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以后还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可见三农问题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性。所谓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今天,一定要处理好三农问题,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行动。 全面积极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取得的成就显而易见,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明显的完善,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也明显增强。但当今三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三农自身缺少自我发展的内部动力和调节机制且政策却大都存在短期效应,难以保证长期目标的实现,而政策的着力点大都放在了缓解三农问题的外部矛盾上,因此我们应继续着手三农问题的解决。 三、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主要措施 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为破解“三农”难题提供了新途径。今后,我国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始终不渝地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农村教育问题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入的根本原因。尤其像一些地区偏远的村落,教育无法很好的实施,教育资源匮乏。因此对于政府而言,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农村的教育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和投入。农村现状的改变更多地依赖于教育质量的改善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只有农村的教育提高了,农民的素质提高了,“三农”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第二、制定更加积极的城市化发展战略,为城乡产业转换和农民身分转换拓宽空间。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城市化政策,正确定位大中城市发展与小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政策的重心应当转向积极鼓励发展大中型城市。 第三、适时调整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方向,以乡镇工业园区为载体提高农村土地使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城市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我国走向经济大国的必经之路,不仅加大了城乡的人口流动,促进了农村地域发展,平衡了城乡发展的节奏,拉动了国内消费,也带动了城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但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例如城市人口拥挤、交通问题、住房紧张、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公共安全管理问题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健康化、有序化、科学化。 关键词:城市化问题对策 一、城市化概述 城市化,也称为城镇化、都市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社会才能有更大的创新和进步。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工流向了城市,同时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可谓“追梦改革万里春,农民潮涌作工人。荒滩野岭高楼起,立体网联城市群。”但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化也给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因此,单纯、刻意、过激地进行城市化,并不适宜中国的国情及稳健发展的需要。当务之急是将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都总结出来并找出相应的对策,正确认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现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李善同指出:在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时,应当优先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我国的整体竞争力。 2.有助于缩小区域差距、优先区域布局。 3.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利用。 4.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李研究员提出的标准将对我们找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提供坐标,指明方向。 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1.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人口问题 普遍意义上的城市化主要就是指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虽然一方面缓解了农村区域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城市人口增长过快、人口拥挤的问题。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我国大部分城市还不具有良好接纳包容这么多农村人口的条件,这就使得原本就不算发达的城市,无法解决这部分迁移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住房等各种问题,也给原本基础设施条件差、住房条件差的城市无形中增加了更多的压力,也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工商业集中,人口密度大,人工设备密度高,活动强度大,人多车多,导致交通拥挤。城市地域不断向四周蔓延,城市功能混杂,建筑密集,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最佳路径

对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思考 2013年03月11日10:41 杨子强来源:金融时报 城镇化是十八大部署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之一,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我国未来最大的发展红利与增长引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是事关我国长远发展的大战略。如何适应城镇化建设要求、构建有利于城镇化建设的融资体系,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重大课题。 我国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城镇化是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重点。我国城镇化蕴含着巨大内需空间,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城镇化能使大批农民进入城市,使其从较低水平的农民消费转变为较高水平的市民消费,从而有效扩大城市消费群体、增加城市消费需求;也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增加,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城镇化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多方面投资需求,带来城市产业升级、就业创业的需求,为扩大投资需求提供强大持久的动力。 (二)城镇化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途径。城镇化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大大减少农村人口数量,增加城市和城镇人口,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格局。城镇化通过人口转移提高了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为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经济的落后面貌。 (三)城镇化是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起来,处于内陆的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通过加快城镇化建设,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培育发展新的城市群,有利于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梯次拓展,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主要特点 过去的30多年,我国城镇化以超大体量实现高速发展,走完了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上百年甚至数百年才实现的城镇化发展历程,成就卓著、世所罕见。但传统的粗放式城镇化模式弊端重重、不可持续,走以人为本、城乡互动、产城融合、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城镇化道路已成为重要的战略选择。与过去相比,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的金融需求有以下鲜明特征。 一是城镇化建设金融需求的多元化。新时期城镇化不是简单地增加城市人口比例和扩张城市规模,而是在产业支撑、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方面全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是一项涉及多类经济主体、多种经济活动的系统工程。城镇经济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金融需求的多层次、多元化,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需求具有大额、长期的特征;城镇新兴产业与成长性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城镇小微企业与“三农”融资需求具有规模小、频率高、时间急的特征;就业、创业等民生领域融资需求则主要以小额、低成本为特征;城镇居民还有投资理财、资金汇兑等各类综合性金融服务需求等。从金融供给看,各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业务模式、产品服务等方面存在趋同问题,不能完全满足各类城镇经济的融资需求。

开发性金融机构

开发性金融机构 本词条缺少信息栏、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深化和发展,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通过融资贯彻国家政策,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简单地说就是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又开展商业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深化和发展。它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通过融资贯彻国家政策,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 目录 1基本经验 2发展历程 3盈利模式 1基本经验编辑 1.政府在工业化推进中的作用是重要的,但必须采取间接手段。政府不仅通过财政,而且要通过发达的、稳健的金融体系来支持经济发展,对市场进行监管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纠正市场偏差。 2.由于长期以来出现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交叉,甚至竞争的局面,人们普遍认为,为项目提供资金的功能,能够而且正在有效地由商业银行承担,他们似乎也更有能力规避风险。但是,发生在亚洲国家的金融危机表明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商业银行的贷款决定是出于考虑客户关系和受利益的驱使,而不是通过专业化分析项目的生命力,并且其资金是大部分短期资金运用于长期贷款。这样,在危机发生后,导致了几乎全部的商业银行从长期项目的融资中抽走资金,延缓了危机的恢复时间。由此事件,再次强调了长期项目融资必须要由专业化的人员和机构管理。 3.开发性金融机构绝不是简单的构造或重造金融体系、振兴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药方,它必须健康发展。关键是要防止风险,避免失败和破产,以及正确认识外部环境和内部框架。外部环境包括:(1)明辩政府的政策意图和优先发展的领域;(2)谨慎确定业务范围;(3)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4)处理好与民间银行的关系;(5)必须考虑到稳定的资金来源的重要性。内部框架包括:(1)独立的自主决策权,政策由国家制定,贷款由银行决定;(2)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3)以健全的银行规则为企业文化;(4)金融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作保障;(5)有外部的审计,保持透明度。 4.开发性金融机构必须谋求自我发展。 一国工业化的进程和结构的调整不可避免的给开发性金融机构带来影响,比如,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政府将建立起完善的金融体系,培育起健康的资本市场,这会导致开发性金融机构最初使命的收缩;同时,私人银行的成长也会使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缩小,因此,开发性金融机构必须加快自身的发展。一方面要开发新功能去满足新环境,另一方面还要开辟商业性银行不能实现政策目标的

中国城市化的三大问题与三大对策

刘勇:中国城市化的三大问题与三大对策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勇博士 “十五”时期,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城镇化发展战略。“十五”即将过去,在这期间以及此前的城市化进程中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十一五”即将开始,未来的城镇化目标和道路应该如何选择?可能面临哪些难题?应该采取哪些对策?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此 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研究室主任刘勇博士。 中国经济时报:请您介绍一下中国城市化目前的水平以及它所处的宏观经济发展背景。 刘勇:统计显示,中国的城市化水平2004年为41.3%,处于30%—70%这一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我认为,城市化本身由两种力量推动:一是大城市的拉动;二是农村人口收入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城市化进程。 30%到70%之间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是和中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相配合的。工业化中期阶段,各种产业特别是城市里面都兴旺发达,所以人口向城市集中。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说过,21世纪将由两大力量或者说是两个基本因素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一是美国的高科技,另一个就是中国的城市化。城市化对中国来说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也是一种发展趋势,也是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的要求。大的背景就是如此。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确定城市化发展战略已有五年,您如何评价这五年的发展? 刘勇:第一,城市化的确成为推动我国十五发展的重要力量,它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是符合国际潮流的。第二,在“十五”这五年的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主要有哪些问题,我们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刘勇:第一个问题,也是中国城市化最大的问题,那就是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的城市化。也就是说虽然土地非农业化了,但是人口并没有非农业化。实际上城市化就两点,一个是人口向城市集中,职业从农业转到非农产业,这是从人口上说的;第二个是土地的非农业化,即土地由原来的农业用地变为二产和三产用地。 第二个问题就是经营城市的误区。所谓经营城市,说白了就是借钱去搞建设,或者说是卖地去搞建设。这是完全不对的。问题就在于它把城市化仅仅理解为城市建设。城市建设当然是必须的然而城市建设毕竟是公共产品,过分依赖于非财政性资金是存在风险的。 中国经济时报:这会产生哪些问题呢? 刘勇:经营城市误区造成的典型问题就是开发区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开发区遍地开花这是绝对绝对的错误。开发区是重要的,有的城市老城推不动,就搞新城来开发,这是对的,但遍地开花就不可行。举个极端的例子,某沿海省份的一个县,本来有十二个乡镇,为了使各个地方都发展起来,就把乡镇都改为街道,因为有街道就可以搞开发区,就大量地开发土地,小小的县搞了十二个开发区,且不说底下的村镇都可以搞开发区。 中国经济时报:这确实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刘勇:基础设施的钱从哪里来且不说,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核心就是集中,而那十二个分散的开发区是分散的,人口离土不离乡,一点经济效益都没有,反而会造成土地大量的浪费。

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2000年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从城乡居住人口这个城市化指标来看,2000年城镇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6·22%,比1978年提高了18·3个百分点;而1949—1978年的29年里,城镇人口比重仅提高了7·3个百分点。但并不是说这个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我们应该能够做得更好一点。本文试图对这22年的城市化做出恰当的评估,指出其特点和成因,并依此提出建议。 一、1979年以前中国城市化评估 (一) 城市化水平。 众所周知,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化相当缓慢,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由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国大陆仅由11.2%上升到19.4%。[1] 这种城市化的缓慢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停滞或缓慢的基础上,正相反,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并不算慢,工业总产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38.18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年的72.2%;社会总产值增长12.44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国民收入总额则从1949年的358亿元增长到1978年的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提高7.41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国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2] 另据麦迪森计算,从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总量年均增长4.9%,人均GDP 增长2.9%,其中中国大陆GDP年均增长5.1%,人均增长2.9%,高于和等于世界平均水平,高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 上述中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独特现象,是与改革开放前大陆所选择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由此导致的计划经济体制分不开的。本文即准备从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及其对劳动力供求关系和转移的影响,来探讨这个时期城市化缓慢的主要原因。 1949-1878年全国城镇人口变化情况[4] 年份|总人口(万人)|城镇总人口(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 1949|54167| 5765|10.6 1950|55196| 6169|11.2 1951|56300| 6632|11.8 1952|57482| 7163|12.5 1953|58796| 7826|13.3 1954|60266| 8249|13.7 1955|61465| 8285|13.5 1956|62828| 9185|14.6 1957|64653| 9949|15.4 1958|65994|10721|16.2 1959|67207|1237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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