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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成员; 犯罪原因; 预防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暴力化、团伙化、智能化方面作案越来越多,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心理误区、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何谓青少年犯罪是指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实施的确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依法应按受处罚的行为。①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趋势,但是这个问题仍然很突出。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律特点:(一)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其中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但凶杀、强奸、敲诈、吸贩毒案件的比例也有所上升。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但又想不劳而获,也就从小偷小摸开始走向犯罪,再有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主人翁的种种作案手法,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持刀作案,以致犯下故意杀人或故意伤人等严重罪行。(二)犯罪年龄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青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在这些青少年罪犯中,大多数为辍学少年,由缺乏学校的管制,他们便聚集在一起,形成团伙犯罪,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在校违法犯罪也比较普遍,经常发生中小学生以大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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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讼诉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案件。如:武陟县某学校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和校外流氓勾结,经常在放学后拦截小学生,强行要钱,有时5元、10元,有时甚至要到50元、100元。小学生遭到勒索后往往惧怕勒索者的威胁,不敢和家长说。不少孩子为了不挨打就想方设法从家里要钱给勒索者,有时一要就要二三百元钱,有的甚至从家里偷钱。③(三)犯罪人员低文化

从某市少年犯管教所近几年来对青少年文化程度调查显示,犯罪青少年的文化较低,小学文化水平占40.2%,初中文化水平占47.5%,可见少年犯中具有小学、初中文化水平者最多。而在事实上,他们的实际文化程度还不及于此,这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商品经济观念的冲击下,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受到严重影响,“读书没有用”、“知识不值钱”等不良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了青少年,有一部分学生自动辍学,加入了经商的行列,在经济交往中使其受到了一些不正当经营活动方式的沾染,学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手段。

(四)犯罪团伙化突出

团伙犯罪亦称帮伙犯罪,是我国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从行为特征上看,团伙型犯罪有盲目性、刺激性和传染性等特点。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于是就三五成群、拉帮结派,由于他们缺乏对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法制观念淡薄,又受到“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等一些错误观念的影响,易在团伙犯罪中冒险、冲动,酿成大案或是恶性案件。有的

青少年深受影视片中黑社会组织的影响,成立帮派或组织,他们之间相互模仿、影响,以大带小,以老带新,使团伙犯罪迅速发展蔓延;还有的为了相互刺激,比强逞能及错误的英雄观的推动,不少团伙成员的在犯罪过程中,表现出胆大妄为,心狠手辣;他们还深受黄色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五)犯罪手段残忍化

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复杂时期,此时生理发育趋于成熟,精力旺盛,血气方刚,但缺乏社会经验,且普遍存在很强的逆反心理,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有时往往在外界的影响和他人的刺激下,不计后果,其盲目性给社会、家庭,包括他们自己本身都造成了极大危害。有的青少年犯罪手段已达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更有甚者杀人看表,计算杀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杀过第一个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第三个,其心理已完全丧失理智,表现的极为变态。

(六)犯罪形式智能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世界已进入高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他们把聪明才智运用到犯罪手段的更新上,不断搜集、吸收影视文艺作品中描写的犯罪方式、作案手段以及反侦查的方式,并加以模仿,使犯罪手段、方式更加趋向智能化、成人化。手机、电脑的出现,也给青少年犯罪带来了便利,其中网络犯罪也有逐年猛增的态势,不可小视。青少年财产型犯罪案件分别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88.6%,

财产型犯罪是指以非法活动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挪用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如:2004年3月8日晚,5615次桐梓开往贵阳的列车停靠在桐梓车站。列车始发前,突然被人拔

③钱耒:《东方今报》08版2005年3月29日

去46根闸瓦钎,导致列车无法开出,严重危及了行车安全并扰乱了正常的行车秩序。经过调查,民警发现3名年龄在12-15岁之间的青少年是该案的作案者。3个孩子将闸瓦钎以每根1元的价格卖掉后,便到网吧里“冲浪”去了。④

(七)犯罪方式成人化

交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了便利条件,但同时也给犯罪分子的流窜作案带来了方便,他们作案十分猖獗,青少年犯罪也具有了这一特征,他们要么受人引诱离家出走,要么向往外面的生活结伴出门闯天下,出门后又没有生活来源,同时还梦想过着有钱人的生活,有一部分青少年很快就走了犯罪的道路,四处流窜作案,给防范和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并且其犯罪手段出现了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化、随意化、突出性向智能化、成人化、预谋性方向发展,不再局限于偷窃、见财起意的突出性案件,而是出现了蒙面抢劫、盗窃、持刀强奸及流窜跨作案的成人化犯罪行径。

(八)犯罪成员女性化

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女性的比例大幅度大升。资料显示,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违法犯罪的男女比例为100:1,但现在

已接近10:1。多数集中在卖淫、吸毒、抢劫、故意伤人、杀人等案件中。

女青少年犯罪除了数量和比例的上升外,还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一是男性化,一些女青少年开始涉足过去由男性“一统天下”的某些违法犯罪;二是善于利用其“性角色”作案,因此作案的“成功率”大大提高,社会危害性明显加剧;三是从单独作案向团伙作案发展,在男女混杂的团伙内,女性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四是具有较明显的自甘堕落性和腐蚀性;五是部分女性犯罪有从被害人变为害人者的特点。女青少年犯罪的增加及其危害性的提高,是我国青少年犯罪严重化的重要标志。⑤

二、青少年的法律误区

青少年对法律的误区多种多样,我总结了以下两点:

误区之一:我年龄小我怕谁。青少年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群体,因此国家和社会对青少年给予特殊的保护,如设立监护,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就使一些青少年产生错觉,自认为偷的东西数额较小,自己的年龄也较小,好像不满18岁便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国刑法第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显的极为重要。

误区之二:不偷不抢不犯法。生活中有些青少年认为不偷不抢不犯法,用不着学

法知法。其实不是这样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在狭义上理解了法律概念,把法律理解成为形式法律,认为只要不犯罪,便不违法,这是大错特错的。我国的法律从其效力及制定机关不同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首先,效力最高的是宪法。其次,是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等。再次,是行政法规。这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类别,在青少年领域中有很多专门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些法律的针对性很强,应得到青少年的遵守。

④宁; 坚《聚焦铁路沿线青少年犯罪》铁路出版社2004年版

⑤王; 牧:《犯罪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版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的犯罪及预防 ;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成员; 犯罪原因; 预防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暴力化、团伙化、智能化方面作案越来越多,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规律特点、心理误区、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何谓青少年犯罪是指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实施的确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依法应按受处罚的行为。①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青少年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控制了青少年犯罪增长的趋势,但是这个问题仍然很突出。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规律特点:(一)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几乎涉及整个犯罪领域,其中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但凶杀、强奸、敲诈、吸贩毒案件的比例也有所上升。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但又想不劳而获,也就从小偷小摸开始走向犯罪,再有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主人翁的种种作案手法,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持刀作案,以致犯下故意杀人或故意伤人等严重罪行。(二)犯罪年龄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成员从年龄上看日益低龄化,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不断上升,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青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在这些青少年罪犯中,大多数为辍学少年,由缺乏学校的管制,他们便聚集在一起,形成团伙犯罪,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在校违法犯罪也比较普遍,经常发生中小学生以大欺小、 ;

浅析预防青少年犯罪

浅析预防青少年犯罪 前不久,我校门前面的怡乐园门口,发生了一起集体群殴事件,当时我正好上完晚自习下班,我看到一群十七、八岁的学生正与社会青年打架,其中一名社会青年(说是青年也就是十八、九岁)已被打倒在地,十多名学生继续殴打这名倒地的青年,我大声制止不许再打了,但对我声嘶力竭的喊声,这些学生却置若罔闻,我尽力阻拦,却无法阻挡数十只拳脚的“狂轰烂炸”般的袭击,最后直到打人者有些累了,或者感到出完气了才作罢(被打者被人扶走)。事后听说是校内的一名学生受到几名校外的人欺负,正赶上放学学生听说后群起而攻之。这件事不禁让我思考,现在的青少年学生都怎么了,有问题不知道采取正当的途径去解决,把“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作为处世的法则,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触犯法律,到那时就悔之晚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1、当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1犯罪数量增加。据调查,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而且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2007年1月10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1.2犯罪类型多样化。他们的罪名主要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强奸罪,还有杀人、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20余种。其中暴力性犯罪占很大比例。暴力性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据统计,青少年涉及的故意杀人、抢劫案件各占总数20%以上,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也均占有一定的比例,且呈上升趋势,1999年重大杀人、抢劫案件占总案数的70%。青少年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007年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随后弃尸野外。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

青少年犯罪心理及预防

【摘要】当今世界,青少年犯罪与毒品、环境污染并列为三大公害,由此可见,青少年犯罪是世界性的问题,是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许多国家感觉到难以治理的问题。因为,青少年的成长对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未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多少年来,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中,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始终不变的主题,并且已经形成了关于青少年概念的法律界定,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趋势,青少年心理方面的特殊性,以及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趋势预测等若干方面组成的基本研究范畴。关于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主要先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来入手,再分析其犯罪特点和心理特点,针对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对于这个课题研究的目的不是在于惩罚,而是用法律的尊严去维护社会秩序,通过国民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让他们懂得什么才是一个公民应该拥有的觉悟,自觉的维护国家法律。【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预防教育一、对青少年犯罪的初步认识依据普通心理学的研究理论,青少年时期通常是指11岁至13岁的少年期,14岁至17岁的青年初期,18岁至25岁的青年晚期。青少年时期是一个由儿童向成年人过渡的特殊时期,是独立与依赖性、自觉性与幼稚性相伴的矛盾时期。也有的学者将这一时期成为“心理上的断乳期”或“困难期”。[①]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文件中也有“青少年”一词,但没有十分明确的表述。按照学者研究的惯例,在青少年犯罪概念中,青少年,一般是指14周岁至25周岁这一年龄阶段的个体。在过去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21岁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具有青少年犯罪的一般特点,即激烈性、感情性和突发性。犯罪人是在偶然事件的诱导和激发下,临时起意,产生犯罪动机,实施犯罪。这个案件与一般普通青少年犯罪有一些区别,犯罪人有文化、有思想、懂法律,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完全不同于一般而言的不听家长话,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也不属于文盲、法盲犯罪。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案件的发生是一个悲剧。就案件本身来看,犯罪人当时的心理层面比较突出。而且心理特征的变化在青少年犯罪中具有典型性的特征,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与预防具有重要的意义。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青少年在心理所出现的特殊性——所存在的危机与矛盾,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1)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方面。青少年在生理、心理上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带来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独立意向发展很快,但认识能力的发展跟不上。调查发现,违法犯罪青少年的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方面存在以下一些特点:独立性意向表现为对社会具有强烈的抗拒性,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要求背道而驰;认识能力极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是非不分;违法犯罪青少年错误认识的核心是“两大精神支柱”——封建主义的哥们儿义气和剥削阶级的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2)情感和意志方面。违法青少年在情感方面的第一特点是情感情绪性同一般青少年比较是爱憎颠倒、好恶颠倒;第二个特点是在对待人与人的关系上,极易感情用事;第三个特点是极易产生激情而往往又难以自我控制;第四特点是情感极不稳定,情绪变化多端,喜怒无常。违法犯罪青少年在意志方面的第一特点是意志力具有明显的两极性,即在正确方向上自卑,意志力薄弱;在错误方向上自负,畸形地发展着意志力。在意志方面的第二个特点是冒险侥幸,因为认识水平比较低,生活阅历比较浅,情绪的冲动性比较强,因此,在特定的刺激下,就会产生盲目的、冒险的、强烈的行为。同时,也会产生侥幸心理,即体现为简单幼稚的想法,轻信和盲从,以及对自己能力的过高估计。犯罪青少年狂妄自负的心理,是在他们一时得逞的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自我评价。尽管这种评价是主观的、错误的,但却是支配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基础,当然他们也会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要受到惩罚和制裁的。因此在犯罪活动中,尽管自恃甚高,但仍不免担惊受怕,有冒险之感。这种矛盾心理的存在,形成了冒险侥幸的心理特点。而当冒险侥幸犯罪行为的偶然成功,又会强化已有的犯罪心理。(3)动机方面。青少年时期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上的欲望和需要都比童年更多更强烈。青少年犯罪的常见动机有:利己欲动机、哥

毕业论文: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好

中共甘肃省党校函授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新形势下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班级:省函2009级敦煌法律本科班 学号:213904093400001 姓名:梁艳花 指导老师:姜生治 二0一一年十二月

论文提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成长条件和成长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现代社会进步的伴生物,具有存在的客观必然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由于青少年处于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的特殊年龄段,他们的犯罪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约占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为严重;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笔者认为深入分析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找出相应的对策,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成功之路。

论文提纲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浅析。(一)自身原因 (二)家庭原因 (三)学校原因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一)自身预防 (二)家庭预防 (三)学校预防 (四)社会预防 (五)司法预防

新形势下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约占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为严重;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结合新的社会实际,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进一步深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马百全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二十一世纪的主力军,重视和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势在必行,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问题,人民生命财产问题,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寻觅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因此,本文试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青少年教育谈一点浅薄的看法。 一、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及犯罪因素 预防青少年犯罪首先我们必须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即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主体对自己所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危害社会结果所抱的态度,也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行为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其次我们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发展,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发展是受人的心理发展的一种规律制约的,人的心理发展就是把人的生物特征和需要,不断的纳入到这一特性的社会关系的规律之中,生物学因素决定心理现象的发生和存在,而社会因素决定心理现象发生和变化的方向。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生物学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具体的说,是家庭、社会和学校的不良影响和青少年心理发展阶段中的不稳定性、冲动导致正常的文化、思想和道德的心理失调的结果。青少年是人生中的黄金时代,精力充沛,思维敏捷,感情丰富,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重要阶段,也是决定青少年走向生活的关键阶段。青少年犯罪目的确定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有一定的犯罪动机作指导的,这种动机促使他内心的冲动或者偏激。青少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不同,成年人犯罪的动机是贪财、好色、仇恨、报复、嫉妒等等,而青少年除了这些以外,还与自身的特点有关系,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富于幻想,思维片面,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行为偏激,使他们幼稚的心灵看不清楚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的社会,他们分不清楚社会的真善美及其丑恶,是非观念模糊、价值观念扭曲、道德意志薄弱、好奇冒险、盲目的讲哥们义气,喜欢模仿他们心中的偶像,接受社会的东西快。如果他们不及时得到学校老师的正确引导,那么他们容易养成不良的习惯,走入歧途,从而走向犯罪。 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1. 家庭因素。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内外形形色色的文化交流,使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同时渗透入青少年思想中,毒害着青少年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也使千千万万的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令人担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据有关职能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犯罪率2001年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百,2002年同比上升百分之一百二十;某县法院,20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四倍,2002年同比上升一倍。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环境影响教育法则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社会物欲横流,犯罪率居高不下。所以,如何在当前形势下让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之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青少年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群体,面对日益多发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如何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抑制青少年犯罪,这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事青少年犯罪。所谓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青少年犯罪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则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却着实令人堪忧。首先,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其次,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再次,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带有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最后,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犯罪的产生不仅要有引发犯罪的诱因,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青少年犯罪与

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论文摘要】青少年违法犯罪原来越严重,学校、家庭、社会高度的关注。就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谈谈个人的看法。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类型犯罪原因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家中的孩子一般都为独身子女,父母的过分溺爱让孩子想到什么就要什么,没有就可能去偷、去抢,还有现代电影、电视的武打、帮派等内容也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常常带入角色中,给社会的管理造成了困难。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结合当今社会,我个人认为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疯狂性。 现在的青少年在不好的视频教导下,由于某些青少年在步入社会的进程中没有形成自己的人格,依样学样,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二)突发性。 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因为心情不好、哥们义气等因素的刺激,一时的感

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三)连续性。 有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只是因为图一时的心快,一次过后,后面去享受犯罪行为带来的快感等,就像电视放的去抢劫就是去证明自己行,头脑聪明,所以就很有连续性。(四)团伙性。 有的就是几个人之间互相看的顺眼,脾气相投,一说就同意,就聚众一起从事犯罪行为,时聚时散,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 (五)动机的单一性和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六)心态的逆反性。 不愿受到管束,喜欢自己想就怎么做,有时一被管教就发脾气,离家出走,最后干出错事。 二、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一)盗窃犯罪。 从我县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类型包括盗窃、抢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政治组刘芳 摘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基础上,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青少年是最有朝气和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群体,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肯定,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他们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对青少年教育失当、管理失控,一些青少年精神空虚、道德失范、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和下基层调研中,常看到、听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有的案件是触目惊心。如发生在云南省校园内的“马加爵案件”,是一起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报复杀人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后,新闻媒体又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披露。 二、青少年犯罪突出的原因 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教育失误,对学生管理不严。有的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品德和法制教育,有的虽然也开设了法制课,但缺乏师资和教材,多数采取上大课、念材料的办法,内容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是指责、体罚的多,甚至动辄采取停课、罚款、开除的办法,把他们推到社会上去。有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脱节,老师很少与家长联系,很少过问学生在家的表现,致使一些顽皮学生逃学、旷课,甚至从家中骗钱到外面看录像、上网吧、搞赌博,家长、老师都不知道。有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活动不正常,团结教育后进学生的工作未做好。

浅析青少年犯罪及预防开题报告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建国以来,政治、经济、文化蓬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日新月异。与此同时,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其中,青少年人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不仅意味着个人与社会的严重冲突,而且更意味着社会化、文明化的挫败;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干扰了经济建设和发展,也严重影响的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品德不良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1、理论意义 其一,刑事法学领域:(1)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以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开展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为犯罪问题的研究拓展新的思路。我国当前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犯罪学和刑法学两个学科内进行探讨。其中,犯罪学领域侧重于事前的社会预防和事中的治安预防;刑法学领域侧重于事后的刑罚预防。这些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外在的手段实现对青少年越轨行为的规制,而犯罪预防内在手段的运用,即借助思想道德意识的作用引导青少年的行为,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以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为视角,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展开分析,试图为犯罪预防问题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2)冲破思辨研究一统天下的局面。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任何科学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工具。犯罪是一“综合病症”,必须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犯罪问题进行剖析。刑事法学并非书斋里的学问,其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我国的学者长期以来惯于思辨式的理论研究,缺少对犯罪问题进行实证考察。本文拟通过实证调查、个别访谈的方法,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态势、分析犯罪发生的原因,为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 其二,政治学领域:本研究除了在刑事法学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外,还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学价值。我国青少年人有3亿多(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犯罪的发生,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现实,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预防对策,对于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持续进步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2、实践意义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关注青少年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视角出发,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作系统解读,可以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献计献策。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选择。我们要建设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犯罪破坏社会和谐,尤其是青少年犯罪,不仅影响社会治安,更是关系到整整一代人的成长和未来国民的素质,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非常。因此,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还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本文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有针对性地从思想道德建设的角度提出青少年个人预防措施和社会治理对策。这些建议和对策,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将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现状 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保持高度重视。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这为青少年犯罪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我国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为深入。尤其是近几年,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严重,其数量递增,而年龄递减,这一态势引起理论界的密切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不断升温。经过学者们多年的努力,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成果显著,相继有多部著作出版和多篇文章发表。

青少年犯罪论文

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四川省少管所失足少年家庭情况的调查分析 08心理1班20085743 宋盼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趋势一直呈居高不下态势,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较低的知识层次、犯罪手段成人化、有极强的随意性、犯罪成员团伙化的特点。青少年犯罪有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几方面的原因。本文调查并分析了一些四川省少管所失足少年的一些家庭状况,力求归纳出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家庭特点,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一些参考,帮助他们为孩子营造一个适合他们健康快乐成长的家庭环境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抚养者氛围 【正文】 一、研究背景: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 可见,青少年犯罪之普遍、之危险、之复杂、之麻烦、之难以治理. 近几十年来,青少年犯罪的问题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引进大量先进技术的同时,各种思想、文化、观念也都涌进我国,一些腐朽的东西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毒害着我国青少年。除此外,社会、学校、家庭教育的失调,人口发展失控所带来的青少年待业问题,由于学校教育体制的弊端造在流失生增多等等,使得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主体低龄化,手段成人化等特点,成为社会治安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在这诸多因素中,家庭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客观因素。因此了解和研究各种类型的家庭及其变化,分析其与青少年犯罪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是配合社会和学校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早期预防工作的重要一环。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在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控制。但是,在新旧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比较严重。与过去比较,出现了犯罪性质、犯罪类型、犯罪方式、危害程度的一些新变化。 (一)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数量占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多数,青少年仍是犯罪主体。尤其是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小城镇以及交通枢纽地区,青少年犯罪活动更为突出,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症结所在。 (二)青少年犯罪性质恶化,暴力犯罪严重。青少年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攻击性特别强,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绑架人质等重大暴力性犯罪增多,对社会危害加剧。 (三)青少年犯罪类型增加,出现了新的犯罪类型。以往青少年犯罪是以盗窃、抢劫、强奸、流氓、伤害杀人等类型为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又增加了智能化、高科技犯罪类型。 (四)青少年犯罪方式更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出现早熟,犯罪方式也逐步升级。近几年逐渐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流动作案、结伙作案和利用高科技作案。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经济全球化,新的高智能、高科技犯罪正在不断出现,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本研究即是在这个背景下,以四川省少管所的失足青少年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希望能了解解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并基于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对策建议,以期为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四川省少管所的失足青少年为调查对象进行研究,全部为男生,共45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题目: 浅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师: 职称: 中学二级 学校: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目录 引言 (3) 摘要 (4)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4)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 (4) (二)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5) (三)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类型 (6)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意义 (7)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9) (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含义 (10)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11) 总结 (12)

引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事。完全或者限期取消青少年犯罪记录,不让刑事污点载入档案,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青少年犯罪法律研究专家近日建议我国应该立法加强对犯罪青少年获释后的保护,取消他们的犯罪记录,以利于他们重归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逐步普及,我们迈进了信息化时代,各种信息快速传递,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思潮蜂拥而至,作为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误导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增强自己的辨别力以及社会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成为了我们应该深入探讨和研究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课题。

摘要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预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现了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形式团伙化之趋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关心到21世纪中国光明前景。我们要以战略的远见和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章青少年犯罪概述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概念 一、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所谓“青少年犯罪”,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是指触犯刑法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是我们确定狭义要领的主要依据。 二、我国刑法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四第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上面这些规定,说明了我国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是采取了4分法,即: (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完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家长学校论文)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犯罪是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可以说,青少犯罪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这已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家庭的高度关注。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各职能部门一项光荣职责和重要任务。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发展趋势。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特指从刑法学观点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一般认为从刑法学观点出发,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了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其中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依据刑法的规定。第二层含义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在我国就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这一时期。第三层含义是所谓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特征及发展趋势 1、犯罪趋势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 2、农村青少年犯罪将急剧上升。近年来,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新动向。工业化使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涌向城镇企业和城市,传统控制体制的弱化促使犯罪现象释放增多。 3、女性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明显增多,其中,因卖淫而被劳教的占较大比例。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女性青少年犯罪有男性化发展的动向。 4、流失生和在校生犯罪突出。当前,我国在校学生参与犯罪活动剧增,这是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的一个标志。 5、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提前,呈低龄化。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中,不满14岁以下的人员犯罪率极高占57%左右。 6、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青少年罪犯中,大都接受的文化教育少,好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 为深入落实我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项组工作汇报会精神,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围绕重点群体,深化重点项目,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预防青少年犯罪主要工作任务: a.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b.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 c.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d.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青少年犯罪针对群体: 重点在625周岁,有以下(含)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受救助的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一些调查表明,从14岁开始犯罪人数逐渐增加,15、16、17、18岁是犯罪的高峰,约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69.7%。而20至25岁,犯罪人数又逐渐下降。由此可见,13岁至20岁这个年龄段非常关键,如果引导不好,很可能酿成终生悲刷。经分析,有几种心

理在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逆反心理、模仿心理、意气心理、报复心理、利己心理。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1)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 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 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3)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有的少年 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较为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

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与预防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与预防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与预防的调查报告,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也呈现出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增加,并且 有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发展的趋势。为深入研究我市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和 问题,探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从5 月上旬开始,市政协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专题调研情况及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8月25日。 地点:奎屯市赛特社区 一、近年来我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 近一个月来,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趋势明显。据市公安局统计2017年 7月20日至8月25日我市共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13起,涉案青少年人员达 26人,其中7月6案15人,8月7案11人。青少年违法犯罪占全市各类刑事 案件的比率分别是5.9%、6.5%、6.9%每年均以0.5个百分点速增。 从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情况来看,我市青少年犯罪案件占案件数的比率 分别是20%、25.7%、27.8%犯罪人数比率分别是22.7%、26.6%、 21.8%我市青少年犯罪数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主要为盗窃、故意 伤害、寻衅滋事。 我市青少年犯罪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恶性化犯罪突出。从犯罪类型看,青少年参与盗窃犯罪最为突出,未成年人更是如此。近一个月来,我市未成年人作盗窃案件起数,未成年人甚至参 与强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夺、诈骗等犯罪,无所顾忌,手段残忍,情 节恶劣,对被害人没有丝毫的同情怜悯之心,行为令人发指。从目前案件类型 增幅上看,增势最为明显的是盗窃罪近几月上升幅度很大,说明当前未成年 人犯罪盗窃型犯罪的严重性。这些犯罪中,作案成员年龄最小的只有十三、四岁。雪莲广场西侧的学生盗窃案,其中熊某、贾某年龄均刚满14周岁而嫌疑人苗某作案时只有13岁。二是团伙化犯罪居多。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多是团伙犯罪,一般以纠合型为主。未成年人由于心理和生理处于未完全成熟时期,单人 作案胆小害怕,加之经常游荡于社会,与一些无业人员纠合在一起,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逞一时之气或进网吧歌厅,或聚集在一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或在成年人的引诱带动下参与犯罪。从派出所去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看,团伙犯罪有25人,单人作案只有1人,而从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来看,仅2017 年上半年我市就打掉未成年人犯罪团伙9个,涉案29人(部分人员不够刑事立案,按照治安案件处理)且其发展势头较快。 二是低龄化发展趋势明显。从发生的案件来看,犯罪年龄相对集中在16至18周岁但15周岁以下的人数也呈逐年递增趋势。近几年来,我市违法犯罪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社区服务 论文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面临的严峻问题。社区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特殊优势,可以为青少年提供其生存的优良环境。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发挥社区功能,应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社区服务模式。 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席卷全球的社会问题。有人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联合国对世界范围的调查统计显示,许多国家的青少年犯罪都呈上升态势,平均每年递增5%左右,超过人口增长率和国民生产增长率。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困扰当今世界的一种“社会瘟疫”,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又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治安稳定,为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寻找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逐渐增多。青少年因为心智尚未成熟、抵御能力差,犯罪现象日趋突出,成为当今社会各界甚至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问题。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法国有15.5万青少年犯罪,占法国所有罪案的25%,而在美国则占35%左右。在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青少年犯罪率极低,1956年仅占全部罪案的18%。进入80年代后期,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急剧增长,1988年直线上升至75.7%。进人9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的加大,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有下降趋势,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2005年1月,在温州苍南警方破获的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市涉案人员数量最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中,未成年人占到一半。2005年2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的犯罪团伙“五街帮”,为首的竟是一名16岁的“傀儡”老大。该团伙共涉案300多起,包括绑架、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从形式上看具有团伙化、智能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盲目性、模仿性、冲动性、突发性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最基本的社会原因是由于社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引起的。宏观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社会变化,是研究青少年犯罪最值得注意的因素。青少年与成年人相处于一个共同的社会,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有些因素无论是对成年人还是青少年都有影响。但是某些因素对成年人影响不大,对青少年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影响青少年成长的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 1.家庭教育偏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对人们影响最深远的社会组织。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童年期是人的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此时期,家庭担负着主要的社会化责任,家庭对儿童品德的塑造起着决定性作用。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对人一生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不良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产生直接的、负面的影响。父母离异、家庭破碎使青少年过早失去父母之爱、家庭之乐,感情上受到创伤,经济上缺乏保障,内心痛苦,精神忧郁。这些孩子在不幸生活环境中受到的不良影响积淀在心底,若无法通过家庭进行疏导、宣泄、化解,随着年龄增长和外界恶性刺激的增加,内心积淀的观念杂质就会发酵起对社会的不信任情绪,形成各种偏差的、错误的价值观念,一旦遇到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发现,有26.6%的青少年罪犯来自破碎的家庭。另外,即使家庭结构健全,家长本身品行不端正、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一举一动时刻影响着子女。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严重问题,如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抢劫盗窃等等,不难想象他们对未成年的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美国学者格鲁克夫妇在1950年的研究中发现,家长对孩子的管教方法不科学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反复无常或放任自流,或过分宠爱,或过分严格近于残暴,引起孩子对家庭的恐惧与对立,都会使青少年的犯罪率提高J。总之,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往往容易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偏差 学校是青少年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中间环节。学校功能完整、全面发挥是青少年社会化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存在问题,青少年正常的社会化进程就会受到人为的干扰,造成青少年社会化的失败。现阶段学校教育最大的不足在于只注重对学生的智力教育,造成教育的畸形发展。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使得大部分学校急功近利,分数挂帅,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对学生品德、情操、个性的培养,忽略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致使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经常逃学,结交社会不良之友,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法制教育的缺乏或流于形式,造成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长沙市第五中学15岁少年周某因涉嫌抢劫其他同学而被公安机关查获,他却天真地说:“我爸妈有的是钱,我要他们拿几千块钱赔给那个被抢的就是了。”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力防线,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3.社会学习偏差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青少年成长是社会化的产物,青少年犯罪也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世界范围内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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