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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生活救助工作职责

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政策咨询工作职责

就业援助工作职责

农民工维权工作职责

帮扶超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出纳岗位职责

第二部分业务办法

困难职工申报、审批、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流程图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免费职介办法

维权工作制度

第三部分对外接待

工作人员文明办公及接待规则

主席接待日制度

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接待日制度

12351热线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第四部分内部管理

办公会会议制度

学习制度

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帮扶超市物品进货、出货管理规定

帮扶超市物品审批、发放流程规定

捐赠物资管理规定

日常管理规定

帮扶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图

日常、临时救助工作流程图

困难职工档案流程图

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管理使用流程图

秦皇岛市总工会帮扶资金(物资)发放管理流程

帮扶超市操作流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生活救助工作职责

一、真诚服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求助职工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市总工会有关要求,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二、耐心接待

工作人员在接待职工群众来访时做到态度谦和、精力集中,坚持做到耐心听取求助人员陈述,仔细阅读登记表及有关文字材料,认真询问、记录,全面掌握情况,做好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调查核实

对求助职工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获取相关证件材料分析后,分类进行妥善处理。

四、分类处理

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求助情况,分类进行救助:

对在档的特困职工进行定期的批量救助;

对特殊困难人员(电话紧急求助、年龄较大退休职工、身体残疾行走不便、往返路途较远等情况)进行入户救助;

对遭受意外灾害的求助职工,应立即入户进行调查核实,视其具体情况给予紧急救助;

对基层工会报告反映的特困职工,在及时入户救助的基础上加大协调力度,与基层党政工共同研究具体帮扶措施,形成紧急救助与工会网络帮扶的有效衔接。

五、维护稳定

工作人员对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不能积压和漏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稳定工作和特殊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

六、认真履职

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填报各类统计资料报表和信息工作。

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

二、具体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职工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

三、对职工法律援助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宣传;

五、对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保障职工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六、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工作职责

一、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意见、建议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二、向来访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办理信访事项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态度和蔼。

四、办理信访事项要查清事实,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及时处理,不推倭、拖延。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由上级机关做出决定的信访事项要及时报送,应由其他单位和部门做出决定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转交。

六、接待来信来访要有记录,处理信访事项,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七、信访工作人员同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肃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职工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的政策。

二、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接待来访人员,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讲文明、讲礼貌。

三、认真做好适合弱势群体就业岗位的开发工作及用工单位接待洽谈工作,坚持用工单位招用工必备证件的登记制度。

四、认真做好求职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的职业推荐工作,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提高中介成功率。

五、认真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组织开好就业恰谈会。

六、认真收集、整理用工招聘、求职登记信息,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七、依法维护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农民工维权工作职责

1、热情接待农民工来信来访,积极向农民工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

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与市及各县(市)区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互通信息,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3、对农民工不定期地开展相关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和市场竞争能力。

4、对需要维权帮助、生活救助等的农民工,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主动与职工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市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5、为农民工尽快适应城市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帮扶超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超市管理规划,做好超市和各部门、各窗口

的协调,定期总结汇报超市工作。

2、做好进货、理货、出货工作。进货时按商品规格、数

量、质量认真核实检查,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接收。

3、按照规定程序结算当日超市物品发放的类别、数量,

做到账实相符。

4、熟练掌握超市物品名称、规格、用途和生产日期、保

质期。

5、保持场内卫生,经常对场内所有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场内设施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部商品不受损失。超市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或交有关领导。

1、熟悉和遵守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制度,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严把财务开支关口,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维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日常汇集审核工作,并对各项收支凭证认真进行审核,做到支出按计划、按标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或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绝办理。

3、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合理使用货币资金,加强现金管理,督促出纳人员按规定存入收入款,支领备用金。

4、负责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及时整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5、定期与出纳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6、建立财务制约机制,负责保管单位财务印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熟悉和遵守有关法律和单位财务制度,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严格遵守库存限额,当日收到的现金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3、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已经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逐笔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按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银行对账单,并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其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要保证现金、收据、空白支票、所管印章的安全和完整。妥善保管保险柜的钥匙,保险柜的密码严格保密。

5、每月初6日内,办理工资发放及各种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

6、负责日常报销业务,对各类凭证认真审核,保证原始凭证内容真实,要素齐全,手续完备,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绝支付。

7、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与保管的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核对,做到账卡、账实相符。

8、负责做好各种统计报表的编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业务办法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申报、审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提高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水平,根据省总工会冀工发(2009)2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产生于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及其他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工)。

1、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

职工(会员)出现下列情况纳入困难职工范围: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以下,未享受政府“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救助的;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以下,但因疾病、工伤致残、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租房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的;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当年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50%以上,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的;

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给家庭财产和生活必需品造成严重损失并影响基本生活的。

2、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特困职工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最低工资或下岗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具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了补差或经有关部门救济后,因下列情形之一,不经救助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包括家庭在城镇定居两年以上、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

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省市相关的配套办法、规定执行),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

家庭子女人数符合《计划生育法》,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

家庭成员无就业能力或有就业能力和意愿但经本人努力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

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基本生活的;

家庭人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数额达到当地平均补差标准1.5倍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依此条件纳入特困职工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的5%);

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3、不予认定情况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子女择校就读或义务教育期间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

(3)赌博、吸毒、嫖娼、豢养宠物的;

(4)家庭成员拥有或使用汽车、配戴金银首饰或使用高档消费品的;

(5)近五年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或居住高档住宅的(家庭成员为两人以上时人均超过40平方米的,家庭成员为一人时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

二、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程序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和建档五个程序。

申请。当职工出现困难(特困)职工认定标准中的困难时,可向本单位工会(社区化管理的离退休职工也可向居住地基层工会)提出申请。

审核。基层工会接到申请材料后,依据困难(特困)职工认定标准入户对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公示。经基层工会初审符合困难(特困)职工标准的,在本单位(或居住社区)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后,确认符合困难(特

困)职工标准后,按工会隶属关系上报县(区)总工会或市总工会。

审批。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特困)职工申请,按工会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区总工会或市总工会(授权市职工服务中心)入户调(抽)查核实后进行审批。县、区总工会审批的特困职工档案,要上报市职工服务中心备案,并定期入户调(抽)查核实。

建档。市总工会、县(区)总工会完成审批程序后,将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审批情况逐级向下级工会反馈。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县(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为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建立档案,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

三、其他要求

1、职工档案是依档帮扶、实名制帮扶的基础,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可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情况一致。基层工会和实施救助的单位要为困难(特困)职工建立纸质档案,档案由困难职工档案表(既为申报困难职工时的申报表,按省总规定格式)、职工及家庭成员情况的有关证明等构成。按市总工会授权,各级工会和职工服务中心(站)要将困难(特困)职工纳入全总帮扶软件管理。

2、对困难(特困)职工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各级工会对困难(特困)职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进行

调整,对已经解困、生活稳定的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对符合困难(特困)职工标准的及时纳入管理范围。

3、为在档困难职工办理《困难职工证》作为困难职工身份(特困职工以编号识别证明),代政府为市属部分困难企业(困难企业由市总工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特困职工办理《特困职工优待证》,凭证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

4、职工脱困、死亡或劳动关系变更的,要由基层工会开出证明,及时为其办理档案注销、转移等手续。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流程图

职工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秦皇岛市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困难职工的长效帮扶机制,及时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体现拾遗补缺的工作特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办法所称救助指:对职工(会员)实施的,在资金、物质上的帮扶。

救助对象: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含特困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或虽暂时未录入帮扶系统,但因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确实生活难以为继急需救助的职工(会员)。

二、救助内容、方式和救助标准。

救助分为节日批量救助、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批量救助指:由市总工会或服务中心对已录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一定数量的困难职工,统一组织实施的一定规模的救助活动。日常救助指:面向已录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个别困难职工,个别实施的救助活动。临时救助指: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尚未或不适合纳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职工实施的个别救助活动。

救助方式分为资金救助和物质救助。

以上救助活动,按求助者的不同需求分为以下几类:

1、生活救助。批量救助具体救助标准可根据当时的资金情

公司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工作制度

X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企业民主管理渠道,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工会作为沟通协商机制的办事机构,负责职工诉求收集、会前与行政沟通、协商会议筹备、协商会议确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导,以及协商事项办理结果的测评、反馈等工作。 第三条为确保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日常工作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原则,成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行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应由工会、企业行政部门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设在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 第四条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主要协商议题内容 (一)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 (二)职工对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三)企业行政认为有必要向工会、职工通报说明的企业有关情况; (四)其他需要协商沟通解决的事项。 第五条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组织工作流程 (一)征集协商议题。工会要畅通职工群众的诉求渠道,通过深入职工开展调研,主动与职工谈心交心,并通过职工意见箱、电话热线、微信公众号、

工会QQ 群、微信群聊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详细登记、认真梳理,形成初步协商议题。对初步确定的议题,一般或个别议题由工会协调行政部门直接办理;较大或重大议题由工会事先与行政做好沟通,共同研究,最终确定协商议题,予以解决。 (二)确定协商人员。工会负责人、行政相关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同时,根据协商议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召开协商会议。协商会议由工会负责人主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特殊事项应随时协商。工会代表职工提出协商事项,参会各方就协商事项进行协商讨论。会议要对各协商事项的解决措施、解决时限、承办部门( 单位) 及具体人员等予以明确。协商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四)工会督导办理。工会对协商事项的办理情况加以督导。协商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应在事项办结后3日内将具体情况书面反馈给工会。工会应在收到反馈意见3日内,通过面谈、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将事项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告知诉求提出者。无法解决或短时期内难以解决的诉求,应向该诉求提出者做出合理解释说明。 (五)开展满意度测评。事项办结后,工会应及时在诉求提出者、参加协商会议的职工代表和相关职工中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采用网络反馈、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让职工群众直接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价。调查结果由督办人签字备案,并及时向具体承办部门、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 (六)建立工作台账。工会负责将将职工诉求原始材料、沟通情况和协商会议记录、诉求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职工满意度测评情况等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工作台账。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及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及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为保证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中心常年接受社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⒈帮扶中心在县总财务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中心接收捐赠资金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其他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⒉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三、组织机构。帮扶中心成立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救助报告,研究有关救助资金的重大问题。 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一、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对象是瓜州县建立工会企业的特困职工,且本人与单位(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①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②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③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④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⑤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维继的职工。 二、救助程序及要求 1、登记受理:职工因各种原因需要帮扶时,须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携带《户口本》,到所在单位(企业)工会填写《特困救助登记表》,根据申请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登记表,经基层单位工会签字、盖章;申请困难补助的职工须提供社会低保证明、伤残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子女入学证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确定帮扶:帮扶中心对申请帮扶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在收到职工申请5个工作日内(特事特办除外)完成调查核实工作,确定是否进行帮扶,并向申请人做出明确答复。 3、制定措施:对确定帮扶的事项,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要求,由帮扶中心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4、落实措施:根据确定的帮扶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帮扶措施。对特困职工的救助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限一次。 5、跟踪回访:对帮扶对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掌握帮扶后的相关情况,对确需进行二次帮扶的,按有关程序再予帮扶。

职工服务中心制度汇编.doc

石城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手册 石城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12年4月

目录 1、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救助办法…………………………………………………………() 2、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3、赣州市直属基层工会职工帮扶联络员工作职责 …………………………………………………………()4、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岗位职责 …………………………………………………………()5、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生活救助及跟踪助学 岗位职责 …………………………………………………………()6、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技能培训及职业介绍 岗位职责 …………………………………………………………()7、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岗位职责 …………………………………………………………()8、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互助保障岗位工作职责 …………………………………………………………()9、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岗位工作职责 …………………………………………………………()10、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接待制度…………………………………………………………()

11、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2、赣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学习制度 …………………………………………………………()13、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规定 …………………………………………………………()14、关于加强县(市、区)总工会帮扶工作用车管理的规定 …………………………………………………………()15、来访人员须知 …………………………………………………………()16、求助人员须知 …………………………………………………………()17、和谐帮扶规范用语 …………………………………………………………()

(完整版)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核算及管理,准确反映人工成本,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员工 第三条员工类型 (一)合同化员工:指与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 1、在岗职工:指合同化用工中,在岗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各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不在岗职工:指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 (二)市场化员工:指除合同化员工外,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放弃人事代理人员。 (三)借聘员工:指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互相借聘,或从其它单位借聘到各单位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员工。 (四)劳务派遣用工:指未与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各单位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的人员。 (五)外籍雇员:聘用的非中国籍雇员。 (六)非全日制用工: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员。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规定,聘请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只能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聘请的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也应当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返聘到各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退休返聘人员:分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和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 1、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原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返聘人员。

员工诉求管理办法4.doc

员工诉求管理办法4 1、目的 1.1确保员工的投诉有合理的申诉和处理渠道。 1.2公平、快速的处理员工对公司或个人的投诉。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与各岗位员工 3、权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申诉信息的收集、传递与调查结果管理归口工作; 3.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员工诉求的评判与最终裁定。 4、操作程序: 4.1有下列条件可以通过申诉寻求公平对待; 4.1.1在工作中受到同事间的人格侮辱或肢体侵犯; 4.1.2对个人所得感到疑问; 4.1.3对现行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未被采纳; 4.1.4觉得管理者对自己有不公平的行为或举止。 4.2员工诉求的方式

4.2.1需书面形式陈述(须有签名)投递总经理信箱; 4.2.2可书面形式陈述(须有签名),直接交至总经理办公室; 4.2.3书面形式陈述(须有签名),交至自认为可以得到公平对待的管理人员。 4.3受理员工诉求 4.3.1员工诉求由行政部在一周内完成受理、调查及反馈工作。 4.3.2如果当事人对诉求的回复或解决不满意,可以在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涉及的问题和事 实书面反映到总经理办公室,寻求更深层的诉求,总经理办公室的裁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3.2任何形式的员工投诉,必须在接受诉求日起一个星期内,将调查结果或最终裁定反馈到诉 求员工的当事人,并确定诉求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4.4所有员工投诉均由行政部负责造册登记,适时提取相应的管理数据或管理依据,以利公司管理 进一步得到完善。 4.5 所有诉求均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进而处理。 4.6凡经查属实,所诉求为散播谣言、捏造事实、搬弄是非

者,公司有权对诉求当事人进行调岗、降职或辞退的处置。 5、附件 无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以下简称“帮扶资金”),发挥以人为本的扶贫帮困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领导及组织机构 (一)成立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进行复审,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根据企业困难职工实际以及帮扶资金情况,量入为出,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直接、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帮扶资金来源和使用原则(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筹安排。 (二)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的困难,帮扶重点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职工。 第四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帮扶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专帐核算。(二)帮扶资金的使用 1.救助范围: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老、弱、病、残、子女就学、家属生活困难及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救助标准:

①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500元救助。 ②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本人长期患慢性疾病而出现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每年两次,每次202*元救助。 ③对企业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癌症或其他绝症,而出现家庭生活重大困难的,可给予5000元一次性救助。 ④对企业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救助。 3.每位困难职工家庭原则上一年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救助。第五条帮扶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职工本人向综合部提出申请; (二)综合部初核,审核汇总(附《职工申请表》及《汇总表》),于每年12月初报领导小组; (三)领导小组复核后,企业进行公示; (四)企业公示完毕,由财务部于每年春节和中秋节下拨帮扶资金,综合部执行。 第六条企业对下拨的帮扶资金接受财务审计和监督。发放情况应及时汇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20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说明

职工服务中心公寓管理提升方案

职工服务中心公寓管理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分公司职工公寓的服务、卫生及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职工服务中心意在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培训、数据分析、过程考核、树立典型五个方面,提高服务人员的态度、沟通、应变、服务、管控能力。力求在坚持服务、流程、标准的基础上,提供更加多元的个性化优质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员工的合规、合理需求。具体方案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提升目标 (一)提升消防安全日常管控能力 (二)提升服务人员的态度、沟通、应变及专业服务水平 (三)提升制度落实的监督、管控水平 (四)提升工作完成指标的过程考核管控水平 二、主要提升措施 (一)提升消防安全日常管控能力 1、完善公寓消防安全制度。根据综合保障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拟出台《职工服务中心倒班公寓管理规定》,意在明确重点区域、风险识别、风险防控、过程考核、检查科目、检查时限、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等工作,确保公寓的消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2、加强对新、老员工的消防教育培训。一是在每月度安全例会,要持续强调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公寓全员牢固树立消防意识。另外,通过在安全会上讲解、分析近期国内因管理不善引起的消防事故,要求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二是,每季度坚持由班组长进行一次消防器具使用培训。特别是新入职员工,要手把手教授易燃易爆物品的识别、灭火器的使用、应急照明灯的使用、消防通道的疏散方向等涉及消防安全的设备、设施使用常识。三、坚持要求对新入职员工的岗前消防培训,重点学习消防管理制度、消防重点区域、消防器具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识别等消防常识,并通过考核进行检测。达标者上岗;不达标者推迟上岗继续待岗学习直至考核达标为止。 3、加强过程考核力度。要求公寓员工依据科室制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单据、库房检查单据,按时逐项对公寓内各房间、过道及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在报告班组长后并限时整改。班组长依据员工的检查结果每三天进行一次复检,如检查情况与实际不符,要立即进行登记并整改。同时,按照科室绩效管理规定中公寓消防安全管理项中对应条例进行绩效扣罚。分管专员依据班组长、员工的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一次复检,如检查情况与实际不符,要立即进行登记并整改。同时,按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为您推荐】白玉县律师淮阴区律师双城市律师申扎县律师子洲县律师宾县律师红岗区律师 由于社会情况的不断调整,国家通过相关的规定将原本的应付工资进行了调整,涉及到了员工工资福利的发放。这样的调整就导致在账务处理方面会有一定的不同,那么再处理账务的时候应该怎样做就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 下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的有关问题。 ▲一、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

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职责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岗位的职、权、责、利关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合理高效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杜绝人浮于事、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和无人负责的现象,培养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付其责、各展其能的现代企业风尚,体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团队精神,建立奖罚透明、升降有据的自由、公平的竞争机制,制定本责任制。 一、人事部专员职责 管辖区域:人力资源招聘及管理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制定招聘方案,包括招聘职位的类别、人数、要求等; 2.根据公司变动及时记录人员配置信息,员工档案的分类规范管理; 3.负责公司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的具体事项; 4.应聘人员的接待及解说,收到简历的管理和归放; 5.员工入职和离职的办理及归档; 6.内部员工每月考勤的记录; 7.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人事工作; 二、月嫂招聘专员职责 管辖区域:专职月嫂招聘 1.根据市场调查做出专属的招聘培训方案; 2.不定期走访市场,了解同行业的变动以及价格、规模等; 3.对应聘人员做好接待解答,了解对方心里诉求并做好记录; 4.将了解到的咨询第一时间向领导传达,并参照本公司提出优势与不足,进一步协商解决完善; 5.与人事专员对接,对培训人员的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6.对已报名培训人员的跟踪了解,留意培训期间的不足与漏洞并汇报; 7.对以上岗人员工作情况的跟进,并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 三、酒店部经理职责 管辖区域:部门内所有工作及分管部门人员的管理 1.加强自身对本职工作的知识了解和实际操作,根据每天的工作情况和任务部署工作; 2.学习和交流,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3.审批员工调休、调班申请,做好记录并及时安排补位; 4.监督和落实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员工的规范操作,保证客房部的整体服务质量; 5.主动与合作方沟通,保持与对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我方员工的工作情况,对合作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协商解决; 6.与下属分管工作人员积极沟通,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度及状况; 7.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服务技巧、技能。加强员工对酒店客房服务知识,并及时了解员工心理诉求; 8.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对各分管部门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 9.整理员工入职离职申请及考勤记录并交由人事部管理; 10.学会处理突发事件及投诉,处理不当的或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工会帮扶人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使之经常化、规范化。 二、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做到困难原因清、家庭人口清、工资收入清、家庭住址清等情况。 三、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站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和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站领导、工会干部积极开展联系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帮助困难职工走出困境。 四、积极筹措送温暖资金,做到日常困难补助与节日困难补助相结合,一般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 五、对困难职工子女升学实施“金秋助学”帮扶活动。 确保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六、做好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3、B比率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不能测算出各因素的影响程度。√ C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分配原材料费用与分配加工费用所用的完工率都是一致的。X C采用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应考虑各辅助生产车间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错C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 C成本报表是对外报告的会计报表。× C成本分析的首要程序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 C成本会计的对象是指成本核算。×

C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一般应与基本方法结合使用而不单独使用。√ C成本计算方法中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分步法。X D当车间生产多种产品时,“废品损失”、“停工损失”的借方余额,月末均直接记入该产品的产品成本中。× D定额法是为了简化成本计算而采用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F“废品损失”账户月末没有余额。√ F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XF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步骤之间要进行成本结转。(√) G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产品,可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错 G工资费用就是成本项目。(×) G归集在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最后均应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对 J计算计时工资费用,应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 J简化的分批法就是不计算在产品成本的分批法。(×) J简化分批法是不分批计算在产品成本的方法。对 J加班加点工资既可能是直接计人费用,又可能是间接计人费用。√ J接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工业企业的生产可分为大量生产、成批生产和单件生产三种,X K可修复废品是指技术上可以修复使用的废品。错 K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不管修复费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算的废品。X P品种法只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员工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的原则,以饱满的姿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工食堂餐饮管理的控制) 第二条各分中心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职责围加强检查和监督,各分中心之间互相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岗位职责 第四条食堂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熟知食堂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负责食堂班组各岗位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本班成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工作,工作中遇到水、电、设备等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本班发生的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主任。 (4)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

模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成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管理及节能降耗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6)负责对班组成员的上班出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7)负责班组成员的出勤记录。 (8)对班组成员违反考勤纪律有权按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9)负责食堂工作的检查及监督。 第五条前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整理好仪容仪表,化淡妆,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认真、快速的完成工作任务。 (2)正式开餐前,按照班长安排,认真做好餐前准备(3)用餐时,多与员工沟通,有问必答,不知者委婉回答客人,有必要时要问清再做回答,戒骄戒躁戒急戒烦。(4)如工作中出现疑问及时处理,解决不了及时汇报上级。(5)下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关灯、关门、关窗,电源是否切断,确保安全,请示领导可下班。 (6)员工之间建立好良好的同事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互相帮助,遵守食堂一切规章制度。 (7)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业务素质能力形成比学、帮、赶、超的良好风气。 第六条厨师长岗位职责

公司职工诉求管理制度

朗坤房产职工诉求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人文关怀和职工权益保障,规范职工诉求工作,及时有效的解决职工困难,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诉求工作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职工诉求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本单位工会委员及项目部工会小组长担任。 三、诉求人是指公司所有职工。 四、职工诉求申请可通过诉求主任、副主任邮箱、面对面谈话、电话诉求和转达诉求等方式提出。 五、职工申请诉求,要如实向诉求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或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六、公司按照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原则,对确认后的职工诉求予以受理并及时告知诉求人。 七、职工诉求事项实行分级负责制,本级解决不了的职工诉求或应该由上一级组织解决的职工诉求可逐级报送。 八、诉求办公室在收到职工诉求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进

行核查确认,紧急或对个人、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当即确认。 九、对于特殊诉求事项,涉及到社会其他层面、其他单位或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或短时期内无法解决的诉求,要详细向诉求人做好说明及解释工作。 十、诉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坚持“六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心倾听、一份耐心、一句贴心话)工作标准。遵守如下规定: 1、文明接待,尊重诉求人的人格,不刁难和歧视诉求人; 2、按照诉求工作程序处理诉求事项,不扣压诉求材料,不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不接受诉求人请客送礼,不收受贿赂; 4、遵守保密规则,不扩散诉求人的隐私和要求保密的其他内容; 5、对诉求人相关诉求事项办理结果的查询,应当如实答复,不得拒绝; 十一、健全诉求档案,妥善保管诉求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十二、职工诉求中心受理范围: 1、对工程建设事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对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

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商户进驻管理制度1、商户进驻时必须办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它相关的经营证件,合法经营。2、商户必须接受校方及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学生服务中心的统一形象。3、商户对所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应为学生提供包退、包换、包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所售的商品给学生造成损失的,由商户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商户不得损坏和妨碍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学生服务中心的有关消防、禁烟、用电、卫生等管理规定。5、不得改变、破坏、堵塞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区域的设施上设置或留下任何物品及垃圾,不得将公共设施改做商业和私人用途。6、商户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造成的一切损失,其责任由商户承担。二、商户经营管理制度(一)商铺装修制度1、商铺的内外装修、高度、尺寸、材质和工艺必须符合装修要求和标准。2、商铺装修必须接受统一审核、管理,符合各项装修规定标准,并经审核后,方可装修,装修竣工时,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营业人员管理制度1、营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用礼貌用语,行为得体,有礼有节,介绍商品应实事求是,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欺瞒、嘲讽学生。不酗酒、不打闹、不赌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聚堆闲聊、不乱扔杂物、不说污言秽语。2、不私接电源,不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的电器,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以及宠物带入学生服务中心、洗浴中心、连廊内。3、自觉维护其他商铺内外和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将垃圾放入指定地方,不得人为造成污染。(三)物价、质量、计量管理制度1、商户必须对所经营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经营任何假冒伪劣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不得缺斤少两,欺骗学生。2、商户经营的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厂名、厂址、品名、规格、等级、成分、含量,并提供商品质量检验报告。3、商户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围其他同类商场的商品售价,要求明码标价,明折明扣。同时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商品价格的监督和检查。(四)营业时间管理制度营业时间:夏季时间:6:30--22:30,冬季时间:7:00--22:00。商户不得迟开门、早关门、中途停止营业或无人在岗。(五)营销宣传与促销管理制度1、商户在学生服务中心内、外所开展的一切促销活动,必须遵守学校及有关部门有关促销的管理规定。商户不得在所经营的店铺外私自张贴、悬挂促销广告和做商品宣传、推广活动。2、商户自行开展的促销、宣传活动,不得违背国家和地方的广告法规,不得使用不符合管理方规定的广告道具和宣传品。3、商户需利用公共区域(如内柱、外立面、墙体等)进行宣传、促销时,必须提出申请,由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安排,并有偿使用。(六)安全管理制度1、商户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及管理方的消防要求,对其商铺内所涉及的消防问题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和挪用消防设施及用品。2、商户必须遵守管理方对治安管理的要求,不得与学生、其他商铺业主发生斗殴、滋事行为。共2页,当前第1页12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小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的职工薪酬的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小企业应根据职工薪酬类别,设置“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职工薪酬的确认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3.职工薪酬的计量 (1)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 对于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计提。 ①“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②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财务规定,分别按 照职工工资总额2%和1.5%的比例计提;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的比例计提。 【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是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对于国家(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当根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组织开展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协助各级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和政府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区总工会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2007年北京市和北京市总工会分别调整了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7年为330元)的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2007年家庭月人均收入400元以下)。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每年9至10月区总工会统一对区直属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和各街道辖区企业的特困和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基层工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摸清特困和困难职工的变化情况。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其他时段特困和困难职工情况有变化的,基层工会要随时向区总工会报告变化情况,修改困难职工档案。 三、区总工会帮扶办公室职责 (一)法律援助。发挥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的崇文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信来访,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代为书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等项服务。对低保家庭给予减、免服务费等优惠。 (二)技能培训。依托区总工会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为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包括电工、家政、物业管理、制冷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困难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对有其他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属,帮扶中心可以帮助其联系其他再就业定点培训学校。 (三)职业介绍。帮扶中心将充分发挥工会职介所中介组织作用,通过与北京市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其他职介机构进行联网,进一步拓宽用工信息渠道,全力满足用工和就业双方的需求,帮助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家政服务。通过区总工会家政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针对4050人员,实行减免管理费、介绍费的方式,吸收更多的困难职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并由此逐步改善家庭生活状况,实现最终的脱贫。 四、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特困和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各级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发放帮扶物品。 (六)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七)每年为新增在职困难女职工一次性办理一份女工…四病?保险。 (八)每年按照市总要求,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募捐活动,集社会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一)职工解困基金 1.资助条件。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

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 九、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2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我国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统筹与职工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属于职工个人的行为,与企业无关,不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规范的范畴。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

工会职工帮扶制度

工会职工维权帮扶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县职工及县域企业维权帮扶工作,进一步发挥维护职工利益的窗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含农民工维权)、助学救助等; (二)协助处理群体性的信访事件; (三)负责分析、整理职工群众的各种意见,编写情况分析、报告,为市总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材料; (四)负责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五)负责办好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和其他工作。 二、工作范围 (一)信访接待。为来访职工提供工会、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维权、困难帮扶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协商、协调、处理有关劳动纠纷和矛盾;反映职工的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接待和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生活救助。职工及职工家庭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医疗救助。职工及职工家庭成员因患大(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四)助学救助。职工子女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而因经济困难的;

(五)创业就业援助。为社会人员特别是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创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办理求职登记,提供空岗需求、信息查询、择业指导、咨询服务、就业介绍。 三、工作原则 (一)服务至上原则。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高效务实原则。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力争在最短的时间作出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三)依法处理原则。对职工求助或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向职工讲明情况,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尽早解决;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思想疏导教育工作,讲清道理,以求得职工的理解。 (四)保守秘密原则。在答复处理职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对来电、来访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其意愿,特别是对揭发、控告电话,要为反映人保密,防止出现打击报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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