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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院数按医院等级分一级医院数(个)(2008-2017年)

安徽省医院数按医院等级分一级医院数(个)(2008-2017年)

安徽中医学院拟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

安徽中医学院拟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 日前,教育部对外公示了2013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经过筹建 “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其中安徽中医学院拟更名为安 徽中医药大学。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至3 月25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 人才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400多人(含附院),具有教授等高 级职称者18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者300多人,讲席教授2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228人,享受政府津贴27人,博士119人。有来自国内外的30多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我校客座教授。 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创新团队(新安医学省级科 技创新团队、现代中药研发产业创新团队、安徽省中医内科产业创 新团队)以及10个校级科技创新团队。 学科建设: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9个、省 级A类重点学科1个,省级B类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专科5个、 省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精品课程16个。 教学工作:学校拥有22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拥有国家级、省级质量工 程项目100余项,项目经费1000多万元。建有具有中医特色的客观 结构化临床考核中心、标准化PBL教室,有力保证了学生的基本技 能培训。2009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医学专业试点认证。 科研工作:学校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水平,与省内外企业建立了20多个中医药产学研合作基地。“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各 级各类项目900多项,科研经费7000多万元,获研究成果300余项。学校被国家科学技术部授予“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获 安徽省“产学研合作优秀奖”。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省级医院: 现将《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继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在省级医院新增65组病种开展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办法 (一)我省参合住院患者,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的,执行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范围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执行按病种付费。 1、主要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2、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3、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

标准大幅提高的,省级医院报经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须严格控制在各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1%以内),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三)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 1、参考全省医疗机构以及各省级医院2017年度的次均费用水平,经征求统筹地区及各省级医院意见后,确定各病种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的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2、基金付费。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定额标准*新农合支付比例。 3、患者付费。患者自付费用=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患者自付比例。 (四)其他规定。 1、对按病种付费特殊病例的规定。 特殊病例之一: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 特殊病例之二: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省级医院。 特殊病例之三: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新

最新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最新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最新政府指导价)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输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三、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文最新版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下列规范、指标、定额、价格信息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四)企业定额;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依据。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第三项由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工期等,按照编制期的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

第一批全国500名老中医名单(含第二批,第三批)之安徽

第一批全国500名老中医名单(含第二批,第三批)之安徽在指导老师合计:45 人 序号姓名批次省市单位专业 1 巴坤杰 1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中医科 2 周楣声 1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中医科 3 尚志钧 1 安徽省 4 胡翘武 1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医科 5 郑景岐 1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医科 6 程亦成 1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 7 王乐匋 1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中医科 8 戴家鼎 1 安徽省安庆药业有限公司中药 9 李济仁 1 安徽省皖医弋矶山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 10 尚志钧 1 安徽省皖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11 陈可望 1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医科 12 程道南 1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医院 13 周夕林 1 安徽省 14 王乐陶 1 安徽省 15 李业甫 2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学院中医科 16 丁锷 2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院中医科 17 尹莲芳 2 安徽省蚌医附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 18 赵谦 2 安徽省安徽省芜湖市中医院中医科

19 戴勤瑶 2 安徽省芜湖市中医院中医科 20 罗庆道 2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附属针灸医院中医科 21 周玉朱 2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院中医科 22 徐经世 2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3 韩明向 2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院中医科 24 赵忠仁 2 安徽省安徽省濉溪县中医院中医科 25 杨干亭 2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中医科 26 高复安 2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医科 27 马骏 2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二附院 28 孔秀娣 2 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 29 孔昭遐 2 安徽省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0 丁莲蒂 2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31 张杰 3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门诊部(国医堂)中医科 32 窦金发 3 安徽省安徽省安庆市立医院中医科 33 张炳秀 3 安徽省安徽省六安市中医院中医科 34 张克连 3 安徽省淮南矿工二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 35 徐经世 3 安徽省安徽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6 周宜轩 3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院 37 曹恩泽 3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院中医科 38 梁文珍 3 安徽省安徽省中医院中医科 39 赵荣胜 3 安徽省安徽省安庆市中医院中医科

安徽省合肥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安徽省合肥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核心内容:安徽省霍山县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相关文件老规定的。进行公证服务有哪些?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等等。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司法厅皖价服(2008)5号《关于公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及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司法局合价服[2008]91号《关于我市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规定,现将合肥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整理公布如下: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标的额收取: (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按标的额收取:

(1)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3)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4)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9)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 (1)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含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按200元/件收取;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含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按400元/件收取。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按500元/件收取;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按800元/件收取;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按1000元/件收取。

安徽省律师事务所50强榜单出炉

安徽省律师事务所50强榜单出炉 发布时间:2014-12-03 09:57:26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安徽财经网我要评论(0) 12月2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司法厅于日前发布了全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结果,确认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等为全省综合实力50强律师事务所,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等为全省综合实力10强县域律师事务所。 据介绍,为了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提升,2014年省司法厅出台了《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办法》,建立和完善律师行业综合评价机制。(记者马冰璐) 一、2014年度综合实力五十强律师事务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 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 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 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 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 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 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 安徽重信众合律师事务所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 安徽中天人律师事务所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安徽风采律师事务所 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 安徽峭正律师事务所 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 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 安徽国伦律师事务所 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 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 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 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 安徽文瑞律师事务所 安徽民主律师事务所 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 安徽律诚律师事务所 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 二、2014年度综合实力十强县域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 函〔2010〕57号)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价医函[2010]57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04.09 【实施日期】2010.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 (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友谊医院: 报来《关于申报“血酮体快速测定”等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计财发〔2010〕14号)和《关于将“洁悠神长效抗菌材料”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省友医〔2009〕64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核定血酮体快速测定(250303019)等价格,具体见附件。定量检测抗dsDNA抗体、EGFR基因测序、Kras基因测序等项目不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不予核定其价格。对超声刀等“手术治疗说明”的相关内容,目前正在研定之中,随后下发。

二、为杀灭和隔离细菌、真菌及病毒,同意在创面治疗中收取长效抗菌材料费,价格每人次不超过4.2元。医疗机构应将使用另外计费的“长效抗菌材料”的单价、疗效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由患者或其家属自愿自主选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收取费用;未经签字确认的,不得收费。 本文自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本文制定的价格为最高价格,你们可结合实际,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卫生厅 二○ 一○ 年四月九日 附件: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完整版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 咨询收费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86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

广州所有医院(hospital)

广州市儿童医院---------人民中路318号 环球医生---------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401-403室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石榴岗路1号 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江南西路青竹大街22号 长安医院---------天河路502号 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正南路6号 大东盲人按摩门诊部---------中山四路芳草街11号地下 中山大学眼科医院(海珠分院)---------江南大道中215号之2 安泰中医门诊---------东华西路57号 东山中医门诊---------中山一路48号 南洋肿瘤医院---------机场路292号 沙湾人民医院---------沙湾镇南村大巷涌路肯构堂4号 芳村区人民医院---------明心路3号 民安医院---------犀牛路7号 广东省中医院(大德路总院)---------大德路111号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流花路111号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恒福路56号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沿江西路分院)---------沿江西路151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白云机场路16号大院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金穗路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北院)---------沿江西路107号 东升医院---------人民中路375号 黄埔区中医院---------蟹山路3号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二路总院)---------中山二路106号 海珠区中医院---------南华东路636号 珠江医院---------工业大道253号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岸路666号 中山大学眼科医院(先烈南路分院)---------先烈南路54号 民爱康复门诊部---------市桥街桥南路 海珠区妇幼保健院---------杏园大街15号 正安堂中医---------黄埔区大沙北路121-123号 番禺中心医院---------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东方医院---------石井镇兆丰路 嘉和医疗---------市莲路98号 光明医院疤痕诊疗中心(白云路分院)---------白云路34号 横窖社区卫生服务站---------横窖村横窖大道2号 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分院)---------二沙岛大通路261号 越秀区儿童医院---------大南路130号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多宝路63号 中山三院---------天河路600号 仁爱医院(天河分院)---------天河路108号 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南方医院---------广州大道北1838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新港中路468号 振兴国医馆---------达道路12号金达大厦1-2楼

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2011年3月28日安徽省律师协会七届五次理事会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安徽省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实习人员的日常实习活动由律师事务所负责,实习人员管理工作由律师协会负责,同时接受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 第二章实习条件 (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二)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三)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四)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第三章实习申请程序 实习人员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并报其所属的律师协会审核登记后,方可参加实习。 《实习协议》自事务所所属的律师协会准予实习登记之日起生效。 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其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四)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八)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曾有工作经历的须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或批准辞职的文书或文件; 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高等院校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复印件、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第四章审核登记 受理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申请实习人员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下简称实习证);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实习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实习人员及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不予实习登记的理由,同时将不予实习登记的决定报省律师协会备案,抄送其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予其实习登记,已经登记的,由准予登记的律师协会撤销实习登记,并收缴实习证,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一)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前款所列不良品行发生在申请实习人员十八周岁以前或者发生在申请实习登记五年以前,且申请实习人员证明其不良品行确已改正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少二名执业十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当地资深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评价和推荐书,经省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可以准予实习登记。 申请实习人员对律师协会不准予实习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律师协会或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核。接受复核申请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在收缴实习证的同时,应当同时给予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省律师协会发现有实习人员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实习登记的,可以责令准予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撤销实习登记。 第五章实习证管理 实习证由省律师协会统一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领,并按需求向各市律师协会发放。各市律师协会应统一编号,编号顺序为:省代码-市代码-实习证颁发年月-性别(男1、女2)-专、兼职(专1、兼2)-四位顺序号。 实习证非故意损坏的,由接收该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申请换领。换领实习证的,应交回原实习证。

皖价服[2007]86号文 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86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 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确的,可按不低于基本收费的30%的预付款比例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八、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合同双方对于过错责任发生争

安徽省著名中医及民间中医名录

安徽省著名中医及民间中医名录 1、李济仁新安医学研究奠基人现居安徽,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医科。 人生简历:1931年,出生于安徽省歙县;1943-1948年,师从新安名医张根桂、汪润身等,并临证随诊;1949年,在歙县小川开业行医,任所长;1955年、1958年两度被选派到安徽中医进修学校(安徽中医学院前身)师资班学习;1959年,参与筹建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1970年,转入安徽医学院(现安徽医科大学)工作;1972年,调至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工作;1990年,成为首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指导老师。 学术成就:带领学生还原了668位新安医家和400余部新安医籍的原貌。提出“痹痿统一论”等系列学说,制定辨治顽痹四法,创立效方验方 ,他突破家传囿规,进行开放式的医学传承,成为新安医学研究奠基人。他讲究立言,带领家庭乃至一个博士团队,著书立说,传承发展新安医学。 培养了一个博士团队。 2、江永生,生于1943年,泸州医学院针灸教授,莫桑比克总统保健医师。

专科特长:针灸、按摩、刮痧、拔火罐等方法治疗。 3、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厚岸乡查济村存仁堂有个六十多岁的刘老中医。切脉相当准,比如只要受过骨伤或动过手术不管在身体什么部位距现在有多少年都能准确的说出来,他就是切和望,都极少问诊就能确定病因说出病症。他知道很多地道的药材,比如雄老鼠骨头,灶心黄土,生铁落等等很多看起来很神奇但是很普通的东西,仍然坚持为每一位病人根据病症或蜜或盐或酒炒等制药材,而且医德高尚,药费很低。 4、安徽省凤阳县清塘乡代庙存西门张队民间中医张之中。 5、蔡长福,安徽省郎溪县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温兴韬

安徽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规则

安徽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律师协会章程》,结合我省女律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女律师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 其宗旨是:团结全省女律师全面参与社会发展,维护女律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女律师及其组织之间的交流,提高我省女律师的素质和地位,促进女律师在全省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章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对女律师执业中的重大课题和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交流、总结女律师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业务情况和经验。 第五条举办学术活动,编辑、出版有关专业读物,促进女律师业务的提高。 第六条开展对内、对外交流,增进与其他省、市、自治区、外国女律师及其他女性组织的友好往来。 第七条对各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八条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由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熟悉律师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律师公益事业的女律师组成。 第九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聘请顾问若干人。 第十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提名需经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委员会设办公室(设在省律师协会),由常务理事会指定 主任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委员会委员由各市律师协会提名或主任、副主任委员推荐,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批准通过。 第十二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委员连续两次不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其委员资格自动取消,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有权提议增补委员。 第十四条主任、副主任不履行其工作职责,连续两次不参加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有权罢免其职务。 第十五条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年会,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通过。 经十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章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2018广州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护士人文关怀显温情走心护理暖人心主题演讲

2018广州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护士人文关怀显温情走心护理暖人心主题演讲 “您最近会不会咳嗽、咳痰呢?”询问病情后,护士拿 出听诊器,在手中温暖片刻后置于患者前胸、背部等6个部位进行听诊。大冬天听诊前温暖听诊器,类似这样小小的细节,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福医二院”)护理团队1100多名白衣天使的日常事务。 总是怀着这样一颗赤诚的人文关怀之心,她们在全省率先开 启护士床旁系统综合能力培训及考核,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内 涵;她们在全省率先开展“服务剧本培训模式”,转换护患 角色,践行“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满意度,让泉州医界15家基层医院来竞相学习。 人文关怀显温情,走“心”护理暖人心。深化优质护理,用心传承南丁格尔精神,她们用微笑、关爱,抚慰每一位病患 的身心,为患者营造一个幸福、温暖的“家”。 【暖心】亲情服务给患者家人般的关怀 “很喜欢21床那位每次我一开玩笑就跟我一起傻笑的爷爷; 忘不了我转科前去道别的37床的阿姨,阿姨一直交代我有 空记得去看看她,再帮她扎头发;还记得35床那位有点脑 梗的爷爷,出院时明明被好几个人扶着下楼梯,还调皮地回

头跟我说‘拜拜’,,”这是一位护士在4月28日福医二院“守望生命天使情怀”护士节演讲比赛上的演讲。 印象中护士就是给患者换换药、打打针、量量体温、换换床 被,,在福医二院,你会发现她们“不一样”。除了“听诊前温暖听诊器”这样的小细节,当您进入该院的病房时,不 时能听到护士温柔的慰问:“阿婆,您今天感觉怎样啊?经过昨天的治疗有没有好一些?”“爷爷,您今天吃了吗?” 护士们对患者的称呼,不再是冷冰冰的“XX床”,用“阿婆”、 “大伯”、“阿姨”等亲切的称呼,看似简单的慰问,让人感受到护士和患者之间亲人般的情谊。 【贴心】延伸护理专业咨询护理指导 【细心】5月19日,福医二院举行第二期造口人士阳光之家活动举行。 如今,膀胱疾病、肠癌、肠道急性病变所致的采取永久或暂时性造口手术日益增多,造口术挽救了患者的生命,但造口给患者带来巨大的心理负担和更换造口用具难以接受的恐惧。福医二院造口人士阳光之家便是由专业的造口护理人员组建,为造口人士提供专业的康复指导,处理各种相关并发症,以帮助他们解除痛苦、提高生活质量。 此外,针对不同人群,护理团队还开展孕妇学校、急救知识 进校等项目,将护理服务由院内向院外延伸,普及健康知识、减少反复住院次数、减少出院后并发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时也减少医保的支付。 据了解,福医二院的护理团队创新服务模式,全面启动护理延伸服务,通过出院电话随访、出院入户随访、患者俱乐部、 患者联谊会、病友之家、患者交流会、微信/qq平台等多种方式为出院患者提供专业咨询、专科护理指导、健康教育多种后续延伸服务,并深入社区,走进群众进行现场健康咨询、慢病筛查、现场培训、发放健康资料、测血压、测血糖、义诊等科普活动,助力健康。 软硬兼顾设施更便民服务更周全福医二院东海院区宽敞明亮,服务设施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7

安徽省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7年修订)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及以上 二、科室设置: 设置以下一级诊疗科目并提供相对应的医疗服务: 临床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全科医学科。(注:如属地城市有二 级以上公立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卫生主管部门统筹部署医疗 资源,精神病科和感染(传染病)科可以不单独设置)。 医技科室:药剂科(药学部)、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 核医学科。 设置以下二级诊疗科目并提供相对应的专科医疗服务: 内科 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科、内分泌科、免疫学科。 外科 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 妇产科 妇科、产科。 儿科 新生儿科。 精神科

心身医学科、心理治疗科。 医学检验科 临床体液检验、血液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生化检 验,临床免疫、血清学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 医学影像科 X 线诊断、计算机断层扫描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核医学诊疗、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神经肌肉电图诊断、介入放射诊疗。 核医学科 核素显像[SPECT(必备),PET/CT(可选)]、体外标记免疫分析(放射免疫分析必备,化学发光可选)、放射性核素治疗(门诊必备,核素治疗病房可选)、骨密度仪(可选)、14碳呼气试验 (可选)。 三、人员: (1)卫生技术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1.03:1 (3)护理岗位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0.4:1 (4)护理岗位人员与医师之比≥1.5 : 1 (5)各临床科室(一级诊疗科目)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6)临床药师≥4 名 (7)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8)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安徽省高法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 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德县、宿松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3年7月31日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逐级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4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试行) (2013年7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自行调查取证难以获得相关证据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人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书。 本办法所称的接受调查人是指调查令载明的须向持令律师提供指定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持令调查的证据属于申请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需经法定程序审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或者采取执行措施的依据。 第四条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审理、执行阶段申请调查令,申请调查的证据应当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联性。 起诉阶段,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后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限于诉讼主体资格、管辖等与受理有关的起诉证据。 审理阶段,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案件受理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二审程序案件,申请调查的证据限于新证据。 执行阶段,调查令的申请应当在执行终结前提出。申请调查的证据限于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 第五条持令调查的证据包括银行账户、登记资料、档案材料、财务凭证、权利凭证、出入境记录等书证、电子数据以及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不包括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不得申请调查令调查: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涉及商业秘密的; (四)其他不宜持令调查的。 涉及上述情形的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线索,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收集。 第七条申请调查令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当事人委托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 (四)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调查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无法获得证据的原因、接受调查人及证据线索,并

皖价服[2007]86号文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 [2007]86 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l999]2255 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 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 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 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 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 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 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 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 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 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 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 10%至 30%进行索赔。 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确的,可按不低于 基本收费的 30%的预付款比例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八、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 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 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合同双方对于过错责任发生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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