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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1 上诉人:____,男,xxx年9月14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初中文化。xxx 年12月31日因涉嫌盗窃被____公安局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xx年5月24日经____城区人民法院决定被逮捕,现羁押于____看守所。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____城区人民法院(20xx)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xx)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量刑。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影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1、上诉人不慎参与的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盗窃的犯罪成员中作用明显有区别,应当分清主从、公正量刑。

在上诉人参与的盗窃犯罪中,犯意的产生者、成员的组织者、犯罪主要工具特别是车辆的准备者都是第一被告人yyy,每次销赃后的赃款保管者都是第二被告人上诉人在盗窃过程中仅仅在开发区那一起他们三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叫上诉人一起搬动赃物,其余多次上诉人只是为他们开开车门,仅仅起到较小作用,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属于辅助和次要性质,应当依法认定上诉人为从犯,根据《刑

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由于一审判决在主从犯事实上的认定不清,直接导致上诉人这一法定从轻情节在量刑时被忽略,加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2、上诉人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就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盗窃犯罪事实,上诉人的这种情节应当在量刑时得到酌情考虑,一审判决对此没有认可。

3、为了体现上诉人的悔罪态度,上诉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按照司法机关要求随叫随到,并且说服家人积极交纳了罚金5000元,在上诉人参与盗窃金额元的情况下,交纳罚金的表现也应当在量刑时得到体现,一审判决对此体现不够。

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适用法律不公,量刑畸重,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上诉人犯罪情节,对上诉人可以宣告缓刑,以体现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量刑原则。

1、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上诉人在犯罪情节上具有从犯法定情节,又有相当于主动归案的表现,且能全额及时交纳罚金,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要求;从上诉人的犯罪过程可以看

到,上诉人是在受人引诱的情况下,没有理智辨别是非,不慎走上犯罪道路的,四次盗窃行为集中在xxx年8月16日至9月2日的半个月内,此后直到上诉人被取保上诉人没有再参与一次犯罪,上诉人属于第一次违法、是偶犯初犯,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

上诉人年仅21岁,走上犯罪道路非常后悔,上诉人对不起父母亲人、对不起社会,上诉人有信心改过自新、从新做人,恳请二审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积极体现我国法律“惩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改判上诉人缓刑。

此致

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

二零___年___月___日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2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湖北**人,住。

上诉人不服湖北省**区人民法院()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予以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量刑。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涉案数额(6000元)过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项:“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九)项:“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

本案被盗物品是苹果笔记本电脑,属于高档消费品,价格变化巨大,新电脑的出售价格较高,一旦进入生活领域,其价格就急剧下降。上诉人认为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物品的估价并未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进行合理、公正估价,估价过高,应予依法核减。

二、上诉人具有从轻、减轻情节

(一)全部退赃:上诉人盗窃笔记本电脑已追回退还,从这一事实来看,并未造成实际的损失,则在量刑上予考虑。

(二)系初犯,偶犯:上诉此前无犯罪记录,也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三)自愿认罪:上诉人自愿认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四)未造成公私财产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诉人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已全部挽回,并未造成公私财产的实际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

(五)上诉人家属现正积极筹集钱款,愿积极主动向法院交纳罚金。

三、上诉人对于一审判决认定盗窃“数额较大”没有异议,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上诉人涉案金额仅属“数额较大”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高法发[xxx]15号):“(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其他地区为10000元。”本案上诉人的盗窃数额为6000元,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仅达到“数额较大”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2、全部退赃、退赔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上诉人已全部退赃,且未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主观恶性不大,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第六条之规定,上诉人的情节不重,危害也不大,一审法院的判决量刑畸重,有违罪责刑相一致原则。

四、恳请二审法院依法减轻量刑,并适用缓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上诉人认为:其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二审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二条:“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全部退赃,并愿意积极主动交纳罚金;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本案上诉人存在诸多从轻减轻的情节。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判量刑过重,应该减轻量刑,并适用缓刑,恳请二审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满可以提前上诉,以下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1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xx**人,住。

上诉人不服xx省**区人民法院()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予以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量刑。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涉案数额(6000元)过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项:“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九)项:“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

本案被盗物品是苹果笔记本电脑,属于高档消费品,价格变化巨大,新电脑的出售价格较高,一旦进入生活领域,其价格就急剧下降。上诉人认为价格认证中心对被盗物品的估价并未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

旧程度进行合理、公正估价,估价过高,应予依法核减。

二、上诉人具有从轻、减轻情节

(一)全部退赃:上诉人盗窃笔记本电脑已追回退还,从这一事实来看,并未造成实际的损失,则在量刑上予考虑。

(二)系初犯,偶犯:上诉此前无犯罪记录,也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三)自愿认罪:上诉人自愿认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四)未造成公私财产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诉人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已全部挽回,并未造成公私财产的实际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

(五)上诉人家属现正积极筹集钱款,愿积极主动向法院交纳罚金。

三、上诉人对于一审判决认定盗窃“数额较大”没有异议,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上诉人涉案金额仅属“数额较大”

根据《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高法发[xxx]15号):“(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其他地区为10000元。”本案上诉人的盗窃数额为6000元,未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仅达到“数额较

大”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2、全部退赃、退赔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上诉人已全部退赃,且未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主观恶性不大,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条之规定,上诉人的情节不重,危害也不大,一审法院的判决量刑畸重,有违罪责刑相一致原则。

四、恳请二审法院依法减轻量刑,并适用缓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上诉人认为:其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二审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二条:“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全部退赃,并愿意积极主动交纳罚金;自愿认罪,具有悔罪

表现,本案上诉人存在诸多从轻减轻的情节。因此上诉人认为原判量刑过重,应该减轻量刑,并适用缓刑,恳请二审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2 上诉人: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xx省孝感,现羁押于四川省双流县看守所。

上诉人因合同诈骗罪一案,经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做出(xxx)成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且量刑过重,故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xxx)成少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书对上诉人的判决,在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对上诉人XX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合同诈骗罪的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上诉人XX作为XX的老乡,经其邀约进入公司工作,平常的工作就是按

照老总的吩咐,将做中性笔的过程演示给客户看,他对公司的经营模式、方式毫不知情。所以说上诉人具有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客户财物的目的无从谈起。如果说是共同犯罪的话,上诉人也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

2、合同诈骗罪的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上诉人平时的工作主要按照按照XX的吩咐,将做中性笔的过程演示给客户看,并不参与拟定、签订、履行合同,也没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事实。

(2)、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无从谈起。

上诉人在公司上班不到两个月,总共领取约4000块钱的工资收入,并无其他任何非法获利。上诉人作为一个农民,两个年幼孩子的父亲,经同村人XX介绍进入公司打工,是为了挣得一点辛苦钱,养活贫困的家庭。同时由于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上诉人一直深信公司是合法正规的公司。现在大学生毕业了都找不到工作,上诉人认为找个工作不容易。上诉人一直都希望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来挣钱,从未想过通过欺骗等不法手段来牟取暴利。同时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在程序上存在很多瑕疵,故本案仅凭上诉人第一次的口供无法认定上诉人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

从本案来看,本案是单位犯罪,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上诉人作为公司的普通员工,既不是主管人员也不是直接责任人员。所以上诉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朱洪涛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量刑过重。

上诉人XX有两个小孩,一个十三岁,一个八岁需要抚养。上面还有年迈的父母亲需要赡养,家庭十分贫困,特别是母亲身患重病。同时上诉人也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健康状况不佳。上诉人本想靠自己的双手挣点养家糊口的生活费。但不曾想公司及主管竟然打着合法的旗子干着非法的勾当。事情出了以后,上诉人也多次表达对受害者的同情,,并愿意积极退赃,弥补自己的过错,良心的不安。

四、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希望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实际情况及主观恶意程度,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改判,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从某种程度来说,上诉人也是受害者。望贵院能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

此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年4月1日

刑事上诉状是二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进行审理的依据,那么,给大家介绍的是刑事上诉状结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事上诉状的格式,包括标题、上诉人的基本情况、辩护人、上诉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受文机关、上诉人签名盖章、日期、附项等部分。其格式如下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辩护人:××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__人民法院于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字第_____号_____事判决(或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述的理由和请求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盖章)

××年××月××日

附:

1.上诉状副本___份;

2.证物___件;

3.书证___件。

范文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赵*,男,xxx年11月16日生,住xx市xx区xx山路20号*单元***号。

上诉人因故意伤害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 年6月24日(xxx)天刑初字第101号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年6月24日作出的第101号判决书;

二、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在我妻子被打后我闻讯赶到现场先动手打了被害人夫妇,这是与事实不符的,事实上我知道我妻子被打后赶到现场并没有先打受害人,我是在被害人继续对我妻子进行殴打的过程中为了夺取他手中的铁链子才用马扎打击了他的头部的。

事实上,在那次打架之前,我妻子与受害人的妻子就因争地方争吵过,我也到过现场劝解过,我一直认为摆摊做点生意都不容易,我只是想劝两个女人以后能和平相处,从没想过把事情扩大化。同样这次,我听说我的妻子跟他的妻子打起来,我作为丈夫不可能不到现场看一看,跟我一起吃饭的两个小孩,也不可能不一块跟我过去,这是人之常情,我们闻讯一起过去也没有带任何凶器。原审法院由此认定我们

过去就是为了伤害被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法庭调查已经查明,在这次打斗中受到伤害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受害人,另一个就是我的妻子马**。如果我到现场以后就开始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还有另外两个小青年帮忙,受害人没有时间也没有可能伤害到我的妻子马**,马**身体多处受伤,也构成了轻微伤,又是怎么来的呢?还有,如果我打被害人夫妇,被害人的妻子徐*怎么没有受伤呢?原审法院却完全忽略了这一点。

事实上,可能因为受害人感觉我和他以前已经说的很好,他的妻子又动手打了我妻子感觉理亏没有话说,也可能他看到我们走过来几个人认为是我妻子带人来找他打架,我到现场以后还没来得及问明情况,受害人已经拿起了铁链对我妻子开始了殴打,马上我妻子的头就被打破,打的满脸是血,我想躲下受害人手中的铁链子,但他挥舞着我根本没法靠近,情急之下才顺手从旁边拿起马扎砸了受害人,继而从他手里夺过了铁链子。受害人又跑去拿来一把匕首,挥舞着还要打架,这个时候警察赶到,他才扔掉匕首,装模作样的躺在了地上。

二、整个过程时间并不长,也并不是法院认定的,我们之间相互的殴打,相互的故意伤害,事实上,至始至终我都没有故意伤害受害人的故意,我对被害人的伤害只是为了阻止其继续对我妻子实施伤害。夺下链子以后我也再没有动手

打他。

原审法院认定:我到现场后先用拳头打击被害人的身体,后双方人员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受害人拿铁链反击,我等人从现场拿起马扎砸向受害人,致受害人多处受伤。这更不是事实,也经不起推敲。原审法院认定的是我伙同两个男青年伤害受害人,受害人反击才用的铁链子,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妻子马**并没有参与,由此,受害人反击的应该是我和其他两个男青年。而事实情况是我们并没有一个人受伤,而我的妻子却遍体鳞伤。由此,原审法院对事实的认定也是完全错误的。

事实上,在我夺下受害人的铁链子以后受害人又拿起了一把匕首,这个时候如果我如法院认定的一样,继续对其进行伤害,受害人肯定也会用匕首还击的。法院和侦查机关都偏信受害人的话:他拿铁链子是为了反击,拿匕首也只是晃了几下。这怎么可能呢?事实上是,受害人刚刚拿起匕首不一会,警察就到了现场,受害人赶忙将匕首藏了起来,并顺势装着倒了下去。

三、本案疑点很多,原审法院没有查明真相。

案发是在大街上,而且是在市场上,知情的人很多,原审法院仅凭一个案外人的证人证言就认定我犯罪是非常武断的。

受伤害的程度较大并不一定就是无辜的,事实上受害人

夫妇二人一直排挤我妻子的摊位并和我妻子发生争吵,每次我都是调解并给他们讲好话,我并不想跟他们闹翻脸。我们摆小摊,生活本来就艰难,我也不想惹事生非。但受害人作为一个男人打的我老婆满脸是血,眼看就可能有生命危险,我能坐视不管吗?

四、原审法院也曾多次规劝我认错,让我积极赔偿,我也理解法官的良苦用心。我确实有错,我也愿意赔偿因我的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对方提出的条件确实太高,我也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给他。对方看到按法律的规定并不能争取到很多的钱,就撤诉了,不是我不赔偿,是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不要。

我很后悔打伤了受害人,但我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且受害人过错在先,也打伤了我的家人。希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赵*

欢迎来到民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故意伤害刑事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故意伤害刑事上诉状1 上诉人:赵*,男,xxx年11月16日生,住xx市xx区xx山路20号*单元***号。

上诉人因故意伤害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

年6月24日(xxx)天刑初字第101号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年6月24日作出的第101号判决书;

二、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在我妻子被打后我闻讯赶到现场先动手打了被害人夫妇,这是与事实不符的,事实上我知道我妻子被打后赶到现场并没有先打受害人,我是在被害人继续对我妻子进行殴打的过程中为了夺取他手中的铁链子才用马扎打击了他的头部的。

事实上,在那次打架之前,我妻子与受害人的妻子就因争地方争吵过,我也到过现场劝解过,我一直认为摆摊做点生意都不容易,我只是想劝两个女人以后能和平相处,从没想过把事情扩大化。同样这次,我听说我的妻子跟他的妻子打起来,我作为丈夫不可能不到现场看一看,跟我一起吃饭的两个小孩,也不可能不一块跟我过去,这是人之常情,我们闻讯一起过去也没有带任何凶器。原审法院由此认定我们过去就是为了伤害被告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法庭调查已经查明,在这次打斗中受到伤害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受害人,另一个就是我的妻子马**。如果我到现场以后就开始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还有另外两个小青年帮

忙,受害人没有时间也没有可能伤害到我的妻子马**,马**身体多处受伤,也构成了轻微伤,又是怎么来的呢?还有,如果我打被害人夫妇,被害人的妻子徐*怎么没有受伤呢?原审法院却完全忽略了这一点。

事实上,可能因为受害人感觉我和他以前已经说的很好,他的妻子又动手打了我妻子感觉理亏没有话说,也可能他看到我们走过来几个人认为是我妻子带人来找他打架,我到现场以后还没来得及问明情况,受害人已经拿起了铁链对我妻子开始了殴打,马上我妻子的头就被打破,打的满脸是血,我想躲下受害人手中的铁链子,但他挥舞着我根本没法靠近,情急之下才顺手从旁边拿起马扎砸了受害人,继而从他手里夺过了铁链子。受害人又跑去拿来一把匕首,挥舞着还要打架,这个时候警察赶到,他才扔掉匕首,装模作样的躺在了地上。

二、整个过程时间并不长,也并不是法院认定的,我们之间相互的殴打,相互的故意伤害,事实上,至始至终我都没有故意伤害受害人的故意,我对被害人的伤害只是为了阻止其继续对我妻子实施伤害。夺下链子以后我也再没有动手打他。

原审法院认定:我到现场后先用拳头打击被害人的身体,后双方人员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受害人拿铁链反击,我等人从现场拿起马扎砸向受害人,致受害人多处受伤。

这更不是事实,也经不起推敲。原审法院认定的是我伙同两个男青年伤害受害人,受害人反击才用的铁链子,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妻子马**并没有参与,由此,受害人反击的应该是我和其他两个男青年。而事实情况是我们并没有一个人受伤,而我的妻子却遍体鳞伤。由此,原审法院对事实的认定也是完全错误的。

事实上,在我夺下受害人的铁链子以后受害人又拿起了一把匕首,这个时候如果我如法院认定的一样,继续对其进行伤害,受害人肯定也会用匕首还击的。法院和侦查机关都偏信受害人的话:他拿铁链子是为了反击,拿匕首也只是晃了几下。这怎么可能呢?事实上是,受害人刚刚拿起匕首不一会,警察就到了现场,受害人赶忙将匕首藏了起来,并顺势装着倒了下去。

三、本案疑点很多,原审法院没有查明真相。

案发是在大街上,而且是在市场上,知情的人很多,原审法院仅凭一个案外人的证人证言就认定我犯罪是非常武断的。

受伤害的程度较大并不一定就是无辜的,事实上受害人夫妇二人一直排挤我妻子的摊位并和我妻子发生争吵,每次我都是调解并给他们讲好话,我并不想跟他们闹翻脸。我们摆小摊,生活本来就艰难,我也不想惹事生非。但受害人作为一个男人打的我老婆满脸是血,眼看就可能有生命危险,

刑事上诉状案例范文

刑事上诉状案例范文 关于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整理的刑事上诉状案例范文。刑事上诉状案例范文【1】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季xx,男,19xx年2月19日生,汉族,出生地xx省xx县,高中文化,xx县xx厂职工,原住xx省xx县xx镇xx村x号,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上诉人因抢劫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x月xx日(20xx)x中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因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x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x月x x日(20xx) x中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死缓。上诉理由上诉人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量刑过重。理由如下:一、原审判决对上诉人自首情节未加认定于法不合。上诉人被公安机关询咨询,仅仅是因为上诉人在案前与被害人有联系,公安机关只是把上诉人叫去询咨询一些情况,并未掌握上诉人的犯罪罪行。上诉人在被询咨询时当即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并主动交出劫得的手机、现金等物。此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应以自首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因身上携带有赃物,无法抵赖而被迫交代罪行,与事实不符。公安机关不可能对询咨询对象搜身,假如不是上诉人主动供述罪行,公安机关如何可能明白上诉人随身携带有赃款赃物了否定自首情节的存在,与事实不符,与法不合。二、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惟恐被害人不死,又用哑铃压住被害人颈部,明显具有剥夺被害人一辈子命之直截了当有意,并由此推断上诉人手段凶残,后果严峻,主观恶性大,应依法严惩。上述认定无充分证据证实,完全不符案件事实。上诉人将哑铃放于死者肩部,目的是被害人苏醒过来时哑铃落地的声音能够提个醒,并没想过用哑铃去压死被害人。上诉人倘若希望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为必用哑铃去压颈项,用哑铃砸岂不更加省事?上诉人从未希望被害人死亡。哑铃摆放的部位也不是判决书所认定的被害人颈部,现场勘验笔录明确记载ldquo;头附近有1只7公斤重的哑铃rdquo;,并没有证据表明死者颈部压有哑铃,由此推断上诉人明显具有剥夺被害人一辈子命之直截了当有意显然错误,ldquo;手段凶残,主观恶性大,应依法严惩rdquo;的结论不能成立。综上所述,从犯罪情节、罪后表现、主观恶性来看,上诉人并非非杀不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量刑过重。恳请xx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撤销原判,依法对上诉人改判死缓,给上诉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此致xx省高级人民法院附:本上诉状副本x份。上诉人季xx 2OO年xx月x日刑事上诉状案例范文【2】上诉人:陈times;times;,男,times;times;岁,times;族,times;times;省times;times;县人,times;times;厂会计,住times;times;市times;times;街times;times;号。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times;times;市times;times;区人民法院19times;times;年times;月times;日(times;times;)刑普判字第times;times;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和上诉请求:上诉人于19times;times;年times;月times;日盗窃了林times;times;自行车一辆,卖给times;times;times;,得人民币100元。当被公安机关发觉后,上诉人立即坦白交代,并主动将赃款全部退出。在审讯中,times;times;法院审判员张times;times;再三追逼,讲我是个惯犯,决不只盗窃一辆自行车,一定还有很多,如不交代,就要从严判处;假如完全交代,保证从宽处理、不判刑或者只判非常轻的刑。为了争取ldquo;坦白从宽rdquo;,我就捏造事实,讲从19times;times;年times;月到19times;times;年times;月一共盗窃了11辆自行车。谁知这一ldquo;交代rdquo;,不但得不到宽大,反而以此为依照(判决书上讲我供认不讳,罪行严峻)判处徒刑10年。我所坦白的那10辆自行车全是假的,全然没有的事;只有盗窃林times; times;的那一辆才是确实,一被发觉,我即坦白认罪,并积极退款。依照党的政策,我是符合ldquo; 坦白从宽rdquo;的条件的。但是原审人民法院却判我10年徒刑,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量刑过重1 上诉人:____,男,xxx年9月14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初中文化。xxx 年12月31日因涉嫌盗窃被____公安局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xx年5月24日经____城区人民法院决定被逮捕,现羁押于____看守所。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____城区人民法院(20xx)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xx)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量刑。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影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1、上诉人不慎参与的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盗窃的犯罪成员中作用明显有区别,应当分清主从、公正量刑。 在上诉人参与的盗窃犯罪中,犯意的产生者、成员的组织者、犯罪主要工具特别是车辆的准备者都是第一被告人yyy,每次销赃后的赃款保管者都是第二被告人上诉人在盗窃过程中仅仅在开发区那一起他们三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叫上诉人一起搬动赃物,其余多次上诉人只是为他们开开车门,仅仅起到较小作用,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属于辅助和次要性质,应当依法认定上诉人为从犯,根据《刑

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由于一审判决在主从犯事实上的认定不清,直接导致上诉人这一法定从轻情节在量刑时被忽略,加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2、上诉人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就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盗窃犯罪事实,上诉人的这种情节应当在量刑时得到酌情考虑,一审判决对此没有认可。 3、为了体现上诉人的悔罪态度,上诉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按照司法机关要求随叫随到,并且说服家人积极交纳了罚金5000元,在上诉人参与盗窃金额元的情况下,交纳罚金的表现也应当在量刑时得到体现,一审判决对此体现不够。 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适用法律不公,量刑畸重,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上诉人犯罪情节,对上诉人可以宣告缓刑,以体现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量刑原则。 1、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上诉人在犯罪情节上具有从犯法定情节,又有相当于主动归案的表现,且能全额及时交纳罚金,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要求;从上诉人的犯罪过程可以看

刑事犯罪上诉状范文

刑事犯罪上诉状范文 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 刑事犯罪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份

船舶保险合同争议案上诉状范文【2】 上诉人(原审被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浦东大道2000号 法定代表人:陈剖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国汀,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金马海船务公司。 住所地:金山县山阳镇戚家墩 法定代表人:胡宗文,经理 上诉请求: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两审全部案件受理费。 上诉的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采信不客观,定性完全错误,适用和解释有关法律,规章明显不当。 因而严重损害了上诉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正当权利。 一、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 证据采纳不客观。 1. 1原审认定:"1996年9月,原告赴山东烟台向山东省烟台海运总公司购买'新世纪'轮"。 却有意无意未认定被上诉人到底何时购买了该轮? 1. 4原审认定:"被告在船舶尚在烟台港时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告是'新世纪'轮的真正所有人"同样缺乏根据。 因为船舶所有人必须依据国家授权专门机关依法登记方为有效。

刑事上诉状范本

【刑事上诉状范本】刑事诉讼上诉状范例 上诉人:钱某,男,24岁,汉族,XX市人,XX市XX工厂工人,住XX市XX路XX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因钱某、黄XX盗窃、销赃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5年X月X日X 字第X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上诉人钱某为钱某、黄XX盗窃、销赃案中的第一被告。本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以X字第X号判决,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上诉人)钱某认为本案判决在认定犯罪方面是正确的,但是在量刑方面偏重,适用法律不当。理由为: (一)本案第一被告钱某犯盗窃罪、销赃罪,原判决引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共判刑七年。上诉人认为第一被告钱某盗窃作案数额虽属较大,但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回,并且主动坦白认罪,以这个情节衡量,无论如何总不该顶格判刑(徒刑五年)。而本案第一被告的销赃罪行,原判决亦认定“钱某系帮助黄XX销赃”的,意即黄XX是本案销赃罪的主犯,钱某是销赃罪的从犯。原判决对黄XX 的销赃罪判处徒刑二年。那么,作为销赃罪帮助犯的钱某总不该令其负二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理由,上诉人认为原判决对本案第一被告钱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是畸重的。 (二)本案第一被告钱某既犯有盗窃、销赃两罪,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是属于“数罪并罚”。原判决没有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关于“数罪并罚”规定,对数罪分别作出判决,再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这是不合《刑法》规定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判决对本案第一被告钱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量刑太重,刑罪不当,要求重新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本案第一被告)钱某 2005年X月X日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模板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模板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模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模板1 上诉人:程____,男,xxx年6月24日出生,住____省____县____乡____村四组。 上诉人因交通肇事罪一案,于xxx年8月27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xxx)佛南法刑初字第1698号刑事判决书,现因不服该判决书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xxx)佛南法刑初字第1698号刑事判决书; 二、依法判决宣告对上诉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量刑过重,依法应对上诉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一、上诉人在本案的交通事故中,主要是因为离开了现场,才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逃逸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上诉人并没有其他严重的违章行为。 1、上诉人当时驾驶的车辆装满货物,车重五十余吨,摩托车撞上诉人驾驶的车辆时,车辆几乎没有振动,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正值深夜,光线较暗,本案中摩托车是碰撞到上诉人驾驶车辆的尾部,上

诉人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身较长,上诉人已经尽了应该尽的注意义务,交通事故的结果是上诉人无法控制的。 2、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上诉人驾驶的车辆行驶的速度极其缓慢,是被害人高速驾驶的摩托车主动撞上了上诉人驾驶的车辆,而不是上诉人驾驶车辆撞上被害人。 3、上诉人直到xxx年4月13日凌晨3点左右收到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的通知,[见《讯问笔录》(第2次)中程付良的供述内容]才详细检查自己的车辆并发现自己挂车最后一排轮子的左后轮的挡泥板有些损坏,也才知道自己车辆与被害人摩托车相撞的具体位置,当天,上诉人就驾驶自己的车辆去交警大队协助调查,投案自首。 4、上诉人在交警部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曾调取了事发时的视频录像,上诉人看到:录像显示上诉人当时是在缓慢地驾驶车辆行驶, 摩托车驾驶人则是以极快的速度撞向上诉人驾驶车辆的尾部。 二、上诉人为维持并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才于去年多方筹借款项购买了本案中赖以生存的大货车,原本希望以靠运输为生,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没想到买车时向亲戚朋友借来的款项还没有还完,却发生了本案的交通事故,使得并不宽裕的家庭经济因此而濒临绝境,但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上诉人及家属还是尽自己所能支付了赔偿款人民币25000元,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明确向法庭表示,愿意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将本案中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肇事车辆依法折价或拍卖价款赔偿给被害人家属,上诉人现有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上有无经济

刑事案件上诉状怎么写

刑事案件上诉状怎么写 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诉状,称为刑事上诉状,有关写法,请参考下面 刑事诉讼上诉状怎么写【1】 按相关规定,刑事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 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

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 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侯培庆刑事上诉状怎么写.【2】 刑事上诉状的基本格式是怎样的: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姓名等基本情况)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华氏注)______人民法院____年__月__日()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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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叶建盗窃案-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叶建盗窃案 叶建盗窃案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X)昌刑初字第714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建,男,21岁(1985年11月14日出生),出生地湖南省,汉族,农民,初中文化,住湖南省醴陵市官庄乡三联村三圣组6号。因涉嫌犯盗 窃罪于201X年9月7日被羁押,同年10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昌平 区看守所。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昌检刑诉字[201X]第5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建犯盗窃罪,于201X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车玉梅出庭支 持公诉,被告人叶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建伙同余汝军(已判刑)、余汝峰、李嘉庆(均另案处理)等人经事先预谋后,于201X年4月8日零时30分许,钻窗进入位于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的北京斯洛玛格技术有限公司的库房内进行盗窃,窃得 钕铁硼废料40袋,共计1080公斤,价值人民币54 000元。赃物已起获并发还。被告人叶建于201X年9月7日到公安机关自首。 上述事实,被告人叶建在庭审中未提出异议。并有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人罗贻萍、余汝军、王洋、郭德喜、曲荣清、冯建召、王前海、尹建伟、范雪刚、刘福玲、程道明的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 被告人到案经过、接报案经过,现场及物证照片、起获赃物及清点工作记录、 发还物品清单、价格鉴定结论书、刑事判决书、户籍证明等证据在案佐证,足 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建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集体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叶建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 叶建犯罪后自首,依法予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 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叶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X年9月7日起至201X年3月6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30 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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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刑事上诉状范本量刑过重 形事有轻重,那些刑事上诉状范本量刑过重有哪些,下面是刑事上诉状范本量刑过重范本,供大家参考。 刑事上诉状范本量刑过重【1】 上诉人王XX,男,19xx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XX县仓头乡军王村井沟井南组10号,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 上诉人王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平少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20xx)平少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当中关于王军伟的刑事判决,改判为聚众斗殴罪,并依法对上诉人做出较轻的量刑判决。 2、贵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释法,据以界定该罪是聚众斗殴参加者全部转化还是直接致害者单独转化。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罪名错误。 上诉人承认自己犯罪,也当庭予以认罪,但不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也不承认一审法院做出的故意伤害罪的有罪判决。 上诉人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符合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1、犯罪主观方面,上诉人主观上有伤害被害人王留长身体的故意,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2月28日出具的平检刑诉[20xx]15号起诉书中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X年4月28日晚,在河南省XX县仓头乡军王村召开群众大会,王留安因害怕在会场和王留长发生殴斗,王留安在开会前让其次子王军伟到张店乡雷叭村找其女婿国孩前往开会现场。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以上事实可见,王留安是因害怕在会场和被害人王留长发生殴斗才让被告人王军伟找国孩,其主观上并不是为了伤害被害人王留长才让上诉人找国孩。 况且上诉人只是替其父亲王留安去找国孩,传达其父亲王留安的意思,去找王留安并非上诉人自身真实意思的表示,故上诉人主观上有伤害被害人王留长身体的故意。 2、犯罪客观方面,有充分证据证明上诉人客观上有故意伤害被害人王留长身体的行为,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上诉人只是因邻里纠纷与王国宾发生了打斗,仅仅是参与聚众斗殴,并对被害人王留长进行了殴打,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综上,上诉人认为在多人参与的一对一或分散进行的聚众斗殴案件中,各行为人始终针对各自固定的对象进行斗殴,各行为人只对自己进行斗殴的对象承担责任,也就说上诉人只对其斗殴对象王国宾承担责任。 且上诉人主观上有伤害被害人王留长身体的故意,客观上也有故意伤害被害人王留长身体的行为,上诉人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不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构成犯罪,也是构成聚众斗殴罪。 二、一审判决量刑过重,上诉人存在的诸多可减轻处罚情节都未予认定适用,或虽予以认定适用,但量刑减轻处罚的幅度过小。 1、本案系邻里ì盾纠纷引发的犯罪行为,且被害人对激化ì盾引发犯罪负有责任,依法应予减轻处罚,但一审法院未予依法认定并作为减轻处罚的适用情节。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最新范例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最新范例 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盗窃罪刑事上诉状最新范例,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盗窃罪刑事上诉状最新范例1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xx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xx)徐刑初字第1133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对上诉人依法改判。 事实及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没有实施本案第九节盗窃行为,对第九节应予以排除。 上诉人没有实施本案第九节盗窃行为。上诉人从不选择一楼实施盗窃,因为一楼太容易被发现。虽然侦查机关在办案中也查到了被害人所说的同品牌电脑,但被害人无法提供其被盗电脑的发票和序列号,不能证明该查获电脑就是被害人的,这台查获的电脑有可能是唐志刚收的。且本节无现场勘验。本节案发地点是小区的一家商店,被害人发现被盗时,其处所一直处于开放式的。一审法院将被害人陈述所丢失的物品和现金全部归结于上诉人所盗取,实为不正确。 二、上诉人当庭认罪悔罪,本案大部分赃物已经被追回,上诉人未参与分赃,上诉人主观恶性不大,请求二审法院对上诉人从轻处罚。 1.认罪悔罪方面。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仅供述小部分盗窃事实,否认大部分盗窃事实,存在避重就轻,故不能认定为当庭认罪悔罪。

上诉人在此想说的是,从20xx年6月来沪到7月被抓,上诉人在xx 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且中间还有一段时间回湖北老家。上诉人对xx地形不熟悉,实施盗窃也是同案犯陶国平开车领上诉人去的。对于是否去过公诉机关所说的案发地点,上诉人并不能确定。而且由于实施盗窃时十分紧张,且盗窃的物品是陶国平保管,对于具体盗窃了哪些物品,上诉人也不清楚。且上诉人认为被公安机关扣押的鞋子不是上诉人本人的,足迹鉴定书中的检材有误。 但上诉人从未刻意隐瞒自己的犯罪行为,上诉人从庭审时一开始就承认了与陶国平去居民家中共实施了五、六起盗窃。只是迫于来xx时间较短,具体的地址确实记不住。对于上诉人记得的几起案件,上诉人在庭审时均如实作了交代。一审法院判定上诉人不属于当庭认罪悔罪是不正确的。 2.上诉人当庭系自愿认罪悔罪,积极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依法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上诉人实事求是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及同案犯的罪行,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自己所知悉的犯罪线索,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庭审中,上诉人认罪服法,坚定了痛改前非之念。上诉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认罪、悔罪态度好,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讲,宜从轻处罚。 三、从犯罪的损害后果上来看,上诉人在盗窃后没有参与分赃,且被盗财物大部分已被追回,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四、从犯罪动机来看,上诉人盗窃主要是出于家庭生活压力。上诉人无一技之长,父母和妻子都在老家务农,上诉人还要供养家中一

刑事上诉状范文

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 引导语: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今天,小编就为各位同学带来几篇关于刑事上诉状的精选范文,欢迎参考学习。   范文一: 上诉人:赵XX,男,汉族,1979年9月26日生,四川省南充市人,身份证号51292119790926XXX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桥龙乡正龙街100 号,现在押。 上诉人因交通肇事一案,不服大理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5日作出的“(2010)大刑初字第301号” 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如下:

、对于该判决书判定上诉人赵XX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定性,上诉人不持异议。 、上诉人认为该一审判决量刑过重,理由如下: 1、上诉人赵XX系初犯,没有前科。上诉人平时一贯表 现良好,无违法违纪之前科。且上诉人从领取驾驶执照至事故发生前,一贯遵守交通规则,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纯属偶然的意外。 2、上诉人赵XX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案件的相关事实。归案笔录显示,赵XX 归案前,接到公安交警部门的电话后,两次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并对事发当时的情况进行回忆,能如实供述案件的相关事实,听从公安机关的安排,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 3、上诉人赵XX归案后主动要求对本案受害人的家属作出赔偿,愿意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虽然上诉人赵XX 处于被羁押状态,但在上诉人家属及肇事车主的努力下,已经对事故中的死者彭素丹及16 名伤者中的15名伤者先行进行了民事赔付,仅有伤者尹XX 因锁骨骨折需在4 个月复查期之后主张赔偿而尚未进行民事赔付。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范本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范本 如何写好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呢?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范本1 上诉人:程____,男,xxx年6月24日出生,住____省____县____乡____村四组。 上诉人因交通肇事罪一案,于xxx年8月27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xxx)佛南法刑初字第1698号刑事判决书,现因不服该判决书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xxx)佛南法刑初字第1698号刑事判决书; 二、依法判决宣告对上诉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量刑过重,依法应对上诉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一、上诉人在本案的交通事故中,主要是因为离开了现场,才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逃逸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上诉人并没有其他严重的违章行为。 1、上诉人当时驾驶的车辆装满货物,车重五十余吨,摩托车撞上诉人驾驶的车辆时,车辆几乎没有振动,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正值深夜,光线较暗,本案中摩托车是碰撞到上诉人驾驶车辆的尾部,上

诉人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身较长,上诉人已经尽了应该尽的注意义务,交通事故的结果是上诉人无法控制的。 2、本案交通事故发生时,上诉人驾驶的车辆行驶的速度极其缓慢,是被害人高速驾驶的摩托车主动撞上了上诉人驾驶的车辆,而不是上诉人驾驶车辆撞上被害人。 3、上诉人直到xxx年4月13日凌晨3点左右收到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的通知,[见《讯问笔录》(第2次)中程付良的供述内容]才详细检查自己的车辆并发现自己挂车最后一排轮子的左后轮的挡泥板有些损坏,也才知道自己车辆与被害人摩托车相撞的具体位置,当天,上诉人就驾驶自己的车辆去交警大队协助调查,投案自首。 4、上诉人在交警部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曾调取了事发时的视频录像,上诉人看到:录像显示上诉人当时是在缓慢地驾驶车辆行驶, 摩托车驾驶人则是以极快的速度撞向上诉人驾驶车辆的尾部。 二、上诉人为维持并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才于去年多方筹借款项购买了本案中赖以生存的大货车,原本希望以靠运输为生,改善一下家人的生活,没想到买车时向亲戚朋友借来的款项还没有还完,却发生了本案的交通事故,使得并不宽裕的家庭经济因此而濒临绝境,但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上诉人及家属还是尽自己所能支付了赔偿款人民币25000元,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明确向法庭表示,愿意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将本案中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肇事车辆依法折价或拍卖价款赔偿给被害人家属,上诉人现有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上有无经济

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东海市百花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5)百花刑初字第08号公诉机关百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石迁,男,东海市百花区人,1990年7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19900701xxxx,汉族,高中文化,无业,现住于东海市百花区玫瑰街45号,因本案于2015年3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4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东海市看守所。 辩护人冯某、齐某,润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东海市百花区人民检察院以“百花检诉字(2015)08号起诉书”,以被告人石迁犯盗窃罪,于2015年5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5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百花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赵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迁及其辩护人冯某、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百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石迁于2013年4月1日伙同李雄在东海市百花区仙人掌度假酒店在建工地窃得水泥20袋,于2013年4月3日被告人石迁伙同李雄再次进入百花区仙人掌度假酒店在建工地盗窃,被当场抓获,于2013年4月8日被东海市公安局百花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500元,同年4月18日执行期满。2015年3月25日晚,被告人石迁伙同王秀进入东海市百花区万豪小区北区停车场将赵豪的奥迪轿车车窗玻璃砸破,窃取车内行车记录仪,价值300元。得手后二人又进入南区停车场将钱多的宝马车后备箱撬开,正欲窃取后备箱内财物,被巡逻保安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 上述事实,合议庭主持,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有被告人石迁的供述,且有被害人赵豪、钱多的询问笔录;证人赵兵、沈大龙、张全、陈勇的询问笔录;百花区万豪小区停车场的录像资料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印证了被告人石迁多次盗窃的事实,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石迁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恨。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迁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们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交通肇事刑事上诉状范例

交通肇事刑事上诉状范例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交通肇事刑事上诉状范例,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交通肇事刑事上诉状范例1 上诉人:廖xx,男,xxxx年4月10日生,住xx市清湾镇清湾村卫龙组02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羁押于xx看守所。 上诉人不服xx市人民法院(20xx)北刑初字第129号刑事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二审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撤销原判,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公诉机关认定上诉人为自首,一审判决却因为上诉人对案件的行为性质进行辩解而认定上诉人不构成自首是十分错误的判决书第1页倒数第3行至第2页倒数第8行:"公诉机关指控, (20xx) 年9月18日,廖xx到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自首…….被告人廖xx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其碰撞到被害人谢瑞萍的事实没有异议,辩称案发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才碰撞到被害人。……"但第6页倒数第11行又认为:"……被告人廖xx在案发后逃逸后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在庭审中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首不成立……" 既然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为自首,且上诉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其碰撞到被害人谢瑞萍的事实没有异议"怎么又变成"在庭审中未如

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判决书明显自相矛盾、前后矛盾,一审法院认定自首不成立,明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十分错误的。 本案中,被告人廖xx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的整个过程,使得案件及时侦破和审判,节省了司法成本,庭审中亦能:"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其碰撞到被害人谢瑞萍的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应当认定自首。 廖xx辩称本次交通事故遗漏了其他交通肇事者,是符合客观真实并有《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的事实,其认为在疑点未能排除、案件事实未查清前,不应认为是犯罪的辩护瞥见是正确的,是正当行使辩护权,不能因此而否认其自首的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3月26日《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因此,一审判决未认定上诉人自首,在量刑方面没有考虑自首情节是错误的,请二审法院依法改正一审的错误判决,依法对上诉人宣告无罪释放! 二、一审判决指控被告人廖登构成交通肇事罪证据明显明显不足 一审判决书:"对于被告人廖xx及其辩护人辩称本案还有其他肇事者,公安机关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本案的定罪依据的辩护意见,经查,辩护人提供的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桂公鉴字

故意伤害刑事上诉状范本

【刑事上诉状】故意伤害刑事上诉状范本 刑事上诉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 上诉人: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中专文化,住**市**乡***村中心街57号。 上诉人因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不服201X年x月x日收到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X刑一初字第xx号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201X)X刑一初字第xx号判决;并予以改判。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XXX犯故意杀人罪,属于客观归罪。 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犯故意杀人罪细分有三个理由,一是持致人性命的匕首,二是朝被害人要害部位捅刺;三是事后对被害人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基于三个理由原审法院得出的结论是上诉人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放任态度。现做具体分析:

首先,使用致人性命的匕首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常理,刀枪等利器具有较大杀伤力,可以认定为致命工具,棍棒石头杀伤力要小的多可以认定为非致命工具。但在实践中,使用刀枪并不一定是故意杀人,使用棍棒石头也不一定只是故意伤害。司法实践中,使用棍棒石头甚至赤手空拳进行杀人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至于本案,上诉人的匕首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在法庭上上诉人供述其匕首总长十几公分,是从裤兜里掏出的,属于普通的小型刀具并非致命刀具;二是上诉人自己的握刀的拇指受伤流血,这说明上诉人的手握住了部分刀刃,这就更加缩短了刀具的使用长度从而大大降低了杀伤力。因此,以使用工具是否致命作为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的依据是没有道理的,同时本案中,所使用的刀具也并非危险程度很高。 其次,朝要害部位捅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将对要害部位进行打击作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依据同样会导致客观归罪,与刑法理论相违背。从主观意图上说,故意伤害也可能会打击要害部位,故意杀人也可以打击四肢进行折磨。从客观结果上,对要害部位的打击可能不会死亡;而对非要害部位的打击也可以因延误救治、失血过多等原因死亡。 本案中,原审法院已经认定上诉人是被被害人用右臂夹着脖子,上诉人只是想摆脱被害人而采取了不当行为并不是刻意选择捅刺的部位。从后果上来看,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认为被害人是大量失血最终导致失血性休克并心包填塞而死亡。也就是说,被害人的死亡并非上诉人使用刀具直接造成的。原审法院以死亡的后果去直接推定上诉人具有杀人的故意是站不住脚的。

刑事犯罪案件上诉流程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75184522.html, 刑事犯罪案件上诉流程 犯罪行为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中定罪量刑结果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那么刑事案件上诉的流程怎么走?下面由赢了网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提出上诉需满足的三个条件 1、必须具有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 2、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能提起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共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异议的裁定。 3、提出上诉必须是在法律规定期间内。 注意上诉的期限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 上诉期限的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尾部都有明确告知。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 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准备好刑事上诉状 提出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主要内容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上诉人是公民的上诉状要由上诉人亲笔签名,上诉人是单位或其它组织的要加盖公章。 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一案,不服(高法1988年解释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时间,宜写在此处——华氏注)______人民法院 ____年__月__日()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起诉书

刑事诉讼起诉书 刑事诉讼起诉书,诉讼起诉书能够自己写哦,以下的刑事诉讼起诉书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刑事诉讼起诉书范文【1】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字第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不、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照。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 年月日 附:(略) 刑事诉讼起诉状【2】 上诉人:陈,男,岁,族,省县人,厂会计,住市街号。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19年月日()刑普判字第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和上诉请求: 上诉人于19年月日盗窃了林自行车一辆,卖给,得人民币100元。当被公安机关发觉后,上诉人立即坦白交代,并主动将赃款全部退出。 在审讯中,法院审判员张再三追逼,讲我是个惯犯,决不只盗窃一辆自行车,一定还有

很多,如不交代,就要从严判处;假如完全交代,保证从宽处理、不判刑或者只判非常轻的刑。 为了争取坦白从宽,我就捏造事实,讲从19年月到19年月一共盗窃了11辆自行车。 谁知这一交代,不但得不到宽大,反而以此为依照(判决书上讲我供认不讳,罪行严峻)判处徒刑10年。 我所坦白的那10辆自行车全是假的,全然没有的事;只有盗窃林的那一辆才是确实,一被发觉,我即坦白认罪,并积极退款。依照党的政策,我是符合坦白从宽的条件的。 但是原审人民法院却判我10年徒刑,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的,因此我不服原判,特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给我以宽大处理。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陈 代书人:律师王 19年月日 附: 1.上诉状副本二份。 2.张审判员审咨询我的情况,有记录在卷,请查对。 刑事诉讼起诉书【3】 人民检察院 刑事起诉书 检刑诉字[ ]第号 被告人:姓名、性不、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辩护人: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刑事上诉状

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上诉人因交通肇事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案号)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案号)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被告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上诉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对本案中的关键性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确认,并作为定罪证据,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首先,本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上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这一责任认定属于推定的责任认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罪行法定原则,不能作为认定上诉人有罪的证据使用。第一、事故认定书中记载,上诉人夜间行驶观察不周、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但该记载过于笼统并非依据当时的客观情形所做的客观评价。当时上诉人驾驶车辆时间为夜间,又无路灯,而且根据一审中证人**的证人证言证实,事故发生时****和*****正在相互推搡,两人突然跑到路中间的;另外根据*****的病历可以证实*****当时有饮酒醉酒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

上诉人是否观察不周、操作不当或是否能够避免本案事故发生应该由权威鉴定机构采用侦查实验的手段来确定在案发时这一特定条件下什么情形属于观察不周、什么情形属于操作不当以及在当时事发时正常人是否能够避免相撞,而并非是由交警队的民警通过主观臆断来认定上诉人观察不周、操作不当构成事故主要原因,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没有考虑和体现这些情节,所以上诉人认为,交警队在作出责任认定时并没有结合当时的时间、场景、介入因素等具体情况,而是其主观臆断得出的结论。第二、在一审判决的证据分析认定中也是仅仅认定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等证据形成证据链,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相互印证了本起事故的发生经过和上诉人赔偿情况及被害人和家属的谅解情况,并没有认定以上证据能够证实双方过错情况及责任认定,但在之后的本院认为中,一审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充分考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的情况下就随意的认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划分的责任符合客观事实,所以一审判决不仅事实认定不清而且前后矛盾。第三、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推定的责任划分不负有举证责任,理由在于,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主体是公诉机关,被告人无举证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如被告人对责任划分提出异议,需要公诉机关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排除,而非用推定的责任划分来作为定案的直接证据。但本案一审法院在公诉人提供现有证据无法排除上诉人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就据此认定上

肖本有故意杀人、抢劫案刑事判决书

法律文书作业 一、根据以下案情制作一份刑事判决书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肖本友,男,27岁,汉族,上海市杨浦区人,无业,住杨浦区清心花园18幢402室。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于2002年10月11日被羁押,同年10月22日被捕,羁押于上海市第一看守所。 2002年9月23日晚,被告人肖本友至被害人罗某某住地嫖娼。次日早晨,罗向肖索取卖淫款时,两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强行将罗按在床上,用手猛卡罗的颈部并将一双袜子塞入罗嘴中,随后用电线猛勒罗颈部,致罗失去知觉后,将电线扔掉。随后,被告人肖本友窃得罗某某的TCL898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190元)、现金人民币200余元后逃逸。经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损伤鉴定,罗某某属轻伤。 一、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手段致被害人失去知觉、无法发现、无法反抗,夺取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辩称,手机与钱是其顺手牵羊拿走的,不是抢。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去罗住处不是为了财物,而是为了嫖娼,后虽为嫖资发生争执采用暴力,但目的是为了不让被害人叫喊,以便能脱身回家,后发现手机顺手牵羊,此行为是盗窃行为,由于手机与人民币相加价值仅为1300余元,不到2000元,故不构成盗窃罪。 二、被告人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是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在第一次开庭时认为,被告人肖本友因嫖资起争执后,对被害人实施了拳击、卡脖子、用枕头捂被害人、塞袜子在被害人嘴中、用电线勒被害人等行为,其行为属间接故意杀人。第二次开庭时,公诉机关再次发表公诉词认为,被告人明知对颈部实施暴力会产生死亡的后果仍然积极实施,并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故应属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告人肖本友辩称,其见被害人昏厥后,不仅松开了电线,还用手摸了罗的鼻子有呼吸,用耳朵听罗心脏有心跳,猜测罗没事才溜走的,因此其并不具有杀人的故意。 案件证据同学们可以根据案情推测。 参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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