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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的教研、电教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广州市外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坚持以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为标准。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五条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的对象分为两类:杰出人才和骨干人才。

杰出人才的范围包括: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校长、教师;

(三)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

(四)国家级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级特级教师;

(五)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六)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骨干人才的范围包括:

(七)省级名校长或名教师,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副省级城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八)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九)多次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十)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地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人才。

第三章引进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开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随时受理、限时办结。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一)(二)(三)项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认定通过后直接办理引进手续。

(一)引进方式。

用人单位认定引进:由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拟引进对象的资格条件组织认定,合格后办理引进手续。

(二)引进程序。

1.用人单位初选。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初定拟引进对象。

2.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

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拟引进对象的能力水平。

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研究,同意后视为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4.聘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办理高层次人才的入编及岗位聘用备案等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5 年。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四)(五)项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考核和专家委员会认定通过后直接办理引进手续。

(一)引进方式。

专家委员会考核引进: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认定。合格后办理引进手续。

专家委员会由本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二)引进程序。

1.用人单位初选。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自主考核初定拟引进对象。

2.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拟引进对象的能力水平。获得专家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人才视为通过考核认定。

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研究,同意后视为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4.聘用。

障部门申报办理杰出人才的入编及岗位聘用备案等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 5 年。

第十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六)(七)(八)(九)(十)项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由专家委员会考核通过后办理引进手续。

(一)引进方式。

专家委员会考核引进: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对象进行专业水平考核。合格后办理引进手续。

专家委员会由本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局属单位发展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方案》,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发布公告。

2.报名。

用人单位根据公告要求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者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材料。

3.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报名者列为候选人。

4.面试。

组织候选人参加面试。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个人资历、教育教学经验、教育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专家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候选人视为通过面试考核的拟引进对象。

5.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研究,同意后视为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6.聘用。

障部门申报办理高层次人才的入编及岗位聘用备案等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第四章服务保障

第十一条

(一)补贴及住房待遇。

符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保障体系,享受统一的市高层次人才住房服务待遇。未纳入市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其他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1.对于入编引进的杰出人才:

(1)最高可享受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

(2)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关保障,具体准入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或按每月税后8000元的标准领取10年购租房补贴。

经费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才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2.对于入编引进的骨干人才:

(1)最高可享受税后80万元安家补贴;

(2)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享受相关保障,具体准入条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或按每月税后5000元的标准领取5年购租房补贴。

经费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才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3.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自行解决住房的,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才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资金给予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每年末集中发放一次,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其聘用合同有效期。每月租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广州市中心六区高层住宅平均月租金确定。

(二)薪酬待遇。

1.对于入编引进的人才:

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工资单独据实核定高层次人才范围的,其绩效工资单独据实核定,不纳入单位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统计。

2.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

柔性引进的杰出人才的年薪原则上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2倍,柔性引进的骨干人才的年薪原则上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1.5倍,其经费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才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的待遇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内容与业绩等协议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每年在广州市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相关市民待遇。

(三)岗位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高层次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若无空缺岗位的,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按照《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后再按规定聘用。

(四)优先培养。

支持杰出人才设立工作室,在引进的前3年工作期内,每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专项科研津贴10万元。骨干人才在引进的前3年工作期内,每年考核合格后享受专项科研津贴4万元。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协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

用人单位协助解决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

第五章管理考核

第十二条入编引进的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协议。安家补贴和购租房补贴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相应分5或10年每年等额发放。不满5年调离广州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的,停止享受后续待遇。

第十三条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并按“一人一策”的原则确定其工作内容、服务对象及办公地点。

第十四条在引进的前5年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跟踪考核,用人单位每年将引进人才考核情况书面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套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承诺,考核不合格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可取消其获得的人才资格,停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待遇。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照重实绩、重贡献、重岗位的分配原则,进一步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专业人才倾斜的力度,营造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环境。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考核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办法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为统筹协调全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激励各区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促进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对各区通过市教育局统筹引进的人才进行奖励。每入编引进1名杰出人才,市财政奖励区80万元,每入编引进1名骨干人才,市财政奖励区50万元。奖励经费从市教育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支出。各区每年年底可向市教育局申报一次。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的教研、电教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广州市外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坚持以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为标准。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五条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广州市人才引进需提交材料明细(2014)

广州市人才引进业务需提交材料明细 申报人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原件及A4纸样的复印件,材料报送初审受理窗口时,需同时报送所提交材料的原件。相关材料必须在审核材料前归档。所有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和人事户头(人才市场)加盖公章(如个别单位不同意在个人材料加盖公章的,可以不盖,但是所有单位相关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2014年版) 注意事项:1、个人简历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把从高中起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包括失业状态)详细列明,工作经历须填写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并 与所附的申报材料(如户口本、专业技术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 相一致;“原工作单位”栏原则上应写原档案单位,如无同意调出函 的填写原工作单位; 2、“引进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意见(如:同意办理),及联系人、电 话、日期; 3、“引进单位分管部门意见”栏“联系人”为业务专管员签名,填写 业务专管员的固定电话与手机号码; 4、此表除签名及意见外,其他内容必须是清晰的电子打印表格,签名 必须亲笔签名; 5、呈报表上不使用校对章,如信息填写有误,请重新提供呈报表。 二、调动或就业登记资料 提供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同意调出函。不提供同意调出函的必须由本人签署《暂不办理人事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并按指印。经核实,有正当理由暂时不能办理档案调转、不能提供档案转递证明或原单位同意调出函的,应为申报人建立临时档案并提交其在引进单位表现的考核材料(参照范本格式),同时须提供在引进单位连续参加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在引进单位的就业登记材料、由申报人签署《暂不办理个人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附件2)等资料。 申报单位未如实申报引进人才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和审核工作以及未建立临时档案的,不予受理申报,相关责任后果由申报人本人和用人单位承担。

公路工程考核管理办法

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土建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现沿海高速公路“工程要优良,人员要优秀,创建全省全国优质工程”的总目标,彻底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全面控制,加强对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结合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与特点,特制定《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 第二条一切参加沿海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综合评分制,同时适用于单项评分。根据排分名次确定奖罚单位和奖罚金额。 第二章考评小组机构设臵 第四条成立工程管理考核评比小组,由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处)组织,总监办参加。 第五条考核评比小组成员主要由建管处和总监办人员组成。该小组负责制定《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在实

施过程中,根据掌握的施工质量动态和质量信息及时修改完善该办法。 第三章考评原则、依据、办法及形式 第六条考评原则: (一)考核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当工程质量评比被一票否决时,施工单位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三)当质量考核评分不足75分或单项检查分值低于该项检查分值为70%时,对施工单位做出停工整顿决定,同时暂停计量支付,直至达到要求后再行支付;对于情节严重的视为施工单位违约,建管处有权做出终止合同的决定,清退出场。 第七条考评依据: (一)质量考评标准严格执行《沿海高速公路合同文件—技术规范部分》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考评单元除按以上标准中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外,考评小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另行指定。 (二)进度检查的主要依据为施工单位根据建管处、总监办总体进度目标分解制定,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批准的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考核。 (三)综合质量管理检查的主要依据为建管处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承包人自行编写且经总监办、建管处审核认可

高新技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

某煤矿单项工程管理办法

xxxx单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规单项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结算程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成立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本办法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2、界定单项工程性质围,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单项工程管理

工作的落实。 3、决定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项目是否纳入单项工程管理。 4、协调单项工程安排、施工、验收、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二、单项工程参与科室、人员及职责 1、下列科室及部门负责人参与单项工程日常管理 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综合部、供销科 2、参与科室职责 按各科室在单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分主管科室、责任科室。主管科室负责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及安全责任通知单》,进行单项工程管理、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出具《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及时审批、结算单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 责任科室在主管科室组织下参与单项工程施工现场查看,配合主管科室提供单项工程费用计划,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安全责任通知单,积极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项工程的界定 单项工程是相对于某个单位正常工作围或正常定额费用而言,单价中没有涵盖的工作量或费用等。单项工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本单位正常工作围之外的。 2、本单位正常定额费用没有涵盖的。 3、非本单位责任所引发的工程。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有关科室按规定对定额或单价已做调整的,不作为单项工程。

四、各单位正常工作围的界定 各区队工作区域的质量标准化(刷漆、牌板、底板硬化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承担的通讯等各项专业管理维护都属于各自正常工作的容,经矿研究界定的工作量亦属各自正常工作围。各单位的工作区域按安检科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划分。 1、综采队 1.1回采期间因工作面局部地质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各种临时支护及打眼、放炮崩岩工程; 1.2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距工作面端头100m以的临时排水设施的安装及排水用工,浮煤及杂物的清理等; 1.3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设备、风水管路、轨道、支护材料的拆除、运输、码放及回收(不含工字钢棚的回收); 1.4工作面正常的人工捡矸及大块煤的破碎; 1.5采煤工作面初采时的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 1.6所辖区域围的文明施工; 1.7采煤系统机电设备的操作用工及所辖区域机电设备的维护和零部件的更换用工; 1.8所辖设备的除锈、刷漆; 1.9其它不应列入单项工程核算围的用工。 2、开掘队 2.1掘进过程中,临时泵坑、水沟的掘砌。 2.2本单位施工的巷道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变形、冒顶而进行的修复加固。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申报人才引进材料清单(职称)

一.《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南方提供模板填写) 二.调动或就业登记资料二选一 1、档案有干部身份:同意调出函或行政介绍信(在档案内,有效期自开出一年),现单位购买社保满半年。 2、档案无干部身份:在引进单位表现的考核材料、本人劳动用工备案复印加盖单位公章、《暂不办理个人档 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现工作单位连续购买社保满一年。扫描 三.用人单位资料复印件二选一扫描 1、企业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引进报告扫描南方提供模板填写 五.身份资料复印件扫描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或户籍证明 六. 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扫描 (1)中级职称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其鉴定复印件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评审表(认定表)或考试报名表复印件 七.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扫描 本市引进单位个人参保证明及社保历史缴费明细(开出一个月内有效) 代理协议或代买社保证明(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协议或证明需盖上引进单位和参保单位公章) 八.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扫描 凭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开具的计生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到拟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广州计生证明编号结尾要为“Y”,经办人要手写全名。 九. 本人或配偶广州房产证复印件扫描 已婚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未婚者无需提供 十.()单方调动意见书(已婚人士,由不调方提供意见并签名) 十一.随迁家属资料(无随迁家属可忽略) 1、结婚证主要内容页以及民政局盖章页或离婚证件(离婚证及协议书、离婚证及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 书三选一)复印件扫描 2、随迁配偶参保证明和缴费明细、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扫描 3、随迁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6周岁以上子女需出具在校就读证明复印件扫描十二.随调家属材料同本人准备(无随调家属可忽略)

某煤矿单项工程管理办法(DOC 12页)

xxxx有限公司单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规范单项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结算程序,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成立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矿长) 成员: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单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1、负责本办法的解释、修改与完善。 2、界定单项工程性质范围,合理安排分工,确保单项工程

管理 工作的落实。 3、决定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项目是否纳入单项工程管理。 4、协调单项工程安排、施工、验收、结算中出现的问题。 二、单项工程参与科室、人员及职责 1、下列科室及部门负责人参与单项工程日常管理 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企管科、综合部、供销科 2、参与科室职责 按各科室在单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分主管科室、责任科室。主管科室负责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及安全责任通知单》,进行单项工程管理、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出具《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及时审批、结算单项工程材料费、人工费。 责任科室在主管科室组织下参与单项工程施工现场查看,配合主管科室提供单项工程费用计划,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下达单项工程施工安全责任通知单,积极参加工程验收。 三、单项工程的界定 单项工程是相对于某个单位正常工作范围或正常定额费用而言,单价中没有涵盖的工作量或费用等。单项工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本单位正常工作范围之外的。 2、本单位正常定额费用没有涵盖的。 3、非本单位责任所引发的工程。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有

关科室按规定对定额或单价已做调整的,不作为单项工程。 四、各单位正常工作范围的界定 各区队工作区域内的质量标准化(刷漆、牌板、底板硬化等)、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承担的通讯等各项专业管理维护都属于各自正常工作的内容,经矿研究界定的工作量亦属各自正常工作范围。各单位的工作区域按安检科划分的文明施工区域划分。 1、综采队 1.1回采期间因工作面局部地质条件变化而采取的各种临时支护及打眼、放炮崩岩工程; 1.2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距工作面端头100m以内的临时排水设施的安装及排水用工,浮煤及杂物的清理等; 1.3回采期间工作面及两顺槽设备、风水管路、轨道、支护材料的拆除、运输、码放及回收(不含工字钢棚的回收); 1.4工作面正常的人工捡矸及大块煤的破碎; 1.5采煤工作面初采时的加强支护或强制放顶; 1.6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文明施工; 1.7采煤系统机电设备的操作用工及所辖区域内机电设备的维护和零部件的更换用工; 1.8所辖设备的除锈、刷漆; 1.9其它不应列入单项工程核算范围的用工。 2、开掘队 2.1掘进过程中,临时泵坑、水沟的掘砌。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德才兼备;科学评价、择优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岗位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骨干。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所从事学科的领域符合我校专业调整和学科发展方向,为教学科研工作所需;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并愿为我校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身心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承担主要核心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及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教学骨干:学校紧缺的有8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或具有其他行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第九条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按引进人才报到时确定的类别予以兑现,以后不再因本人的职务、职称等的变动而调整。 第十条第二至第四层次人员人事关系应转入我校,并全职工作。 因特殊原因人事关系暂时不能全部转入我校(但必须全职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也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wendangku.net/doc/092174375.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广州市人才引进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文件

广州市人才引进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1.用户登录及帐号说明 1.1.用户登录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92174375.html,/vsgzhr/Login_bysjs.aspx,进入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中选择“个人”用户类型,并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

1.2.人才引进系统 1.2.1.人才引进申办个人登记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系统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92174375.html,/vsgzhr/Login_rcyjsb.aspx,进入登录界面,在登录界面中选择“个人”用户类型,并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 钮,即可进入系统。

进入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后,点击左边菜单“人才引进申办个人登记”进入页面。 如果点击“不同意”,页面不弹出详细信息的填写栏; 点击“同意”后,页面会弹出详细信息填写栏目。页面默认展现全部栏目,在点击选择完“调动情况”后,页面会收起不需要的栏目。如果选择“单身单调”,页面会收起所有和配偶相关的栏目。选择已婚单调双方市外、分居单调一方市外、同调、配偶随迁,则配偶相关栏目会展现。

个人填写完全部资料并上传附件后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则完成本次人才引进申办个人信息登记。 个人填写的这些信息可被法人单位或人事户头搜索得出,由法人单位或人事户头帮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备注:个人一经点击“保存”个人信息后,如需要修改或者补充其他信息,必须联系经办的法人单位或人事户头,进去系统为其补充或修改信息) 1.2.2.人才引进入户手续办理情况 点击“人才引进入户手续情况查询”进入该页面。本模块用于个人用户对目前本人申办流程处于何种审核状态的查询。 如果本用户的信息,尚未被任何法人单位或人事户头经手申办,页面会显示“尚未提交” 如果本用户的信息已经有法人单位或人事户头经手申办,页面会显示审核的详细信息,并在页面下端显示目前所处状态。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是公司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及其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土建、装饰、电气安装、水暖安装、给排水安装等具体项目的施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3条建筑工程的管理按照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部牵头分管,指定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工程类合同的评审、签批流程 第4条建筑工程类合同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从其订立、履行到变更、终止等各环节,必须按照下列流程进行评审、签批:(一)由技术部负责起草合同,侧重就合同价款和付款条件等条款进行制定; (二)由公司领导在考核确定承包商(队)的基础上,会同技术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审核承包合同; (三)由工程部在对承包商(队)履约能力审核的基础上,侧重就其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期限等条款进行评审; (四)由主管段长就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审批; (五)由公司盖章生效。 第5条为了便于对建筑工程类合同履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结算和收付款情况的检查监督,除了技术部、工程部各留存合同原件一份外,须报存财务部合同原件一份。 第三章承包商(队)的考核与确定 第6条与承包商(队)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考核、确定:(一)具有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 (二)承包商(队)招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在招用前通过审查,以保证其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承包商(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的机构(如市建委培训中心)培训,并达到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四)承包商(队)必须具有所承包项目的履约能力,即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机具做保障;

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暂行 .doc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要点 一、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抽查重点 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是: 1.1.1《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1.1.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1.1.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1.1.4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1.1.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1.1.7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1.1.8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 1.1.9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1.1.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1.1.11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1.12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1.1.13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1.1.14其它有关事项。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主要是: 1.2.1日常监管 1.2.1.1听取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 1.2.1.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1.2.1.3考察、问询有关人员。

1.2.1.4抽查施工现场或勘察现场,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1.2.1.5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1.2.2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 1.2.2.1对于承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1.2.2.2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从事施工活动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处罚。 1.2.2.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4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企业,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施工的,由事故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发生事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 1.2.2.5对向不具备法定条件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及向承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的违法发证责任。 1.2.2.6对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审核专家论证方案及方案审批情况。 2、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2.1.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2.1.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2.1.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2.1.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2.1.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2.1.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最新广州职称入户办理指南(2020年)人才引进入户指南

【办理材料】 (系统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为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为500KB以下。)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二)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2、随迁家属。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子女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 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有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3、若申请人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办理流程】 简略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报资料→用人单位确认信息并提交对应人社部门→市、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核发广州 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批复。 具体流程: 1、用人单位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已开通的 忽略此步)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陆“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注册并 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 2、个人网上填报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 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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