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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县粮食局有责任协助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做好县储粮油库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县政府急需时调动方便。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一符”是指“账实相符”;“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库点管理、出入库管理、账卡牌管理、台账管理、安全保管、质量管理、离任交接管理、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储备管理。

第二章库点管理

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油库点布局的原则:在交通便利、库容集中、轮换方便的库点,不得分布于低洼易涝等水患库点。

第八条县级储备粮油实行指定库点和仓库储存。才储存库点由县粮食局确定。

第九条:县级储备粮油必须存放在专门仓库,不得于非储备粮混存于同一仓库。

第十条:库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县粮食局批准。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出入库(收购、调入、销售出库等)要以县粮食局下达的文件和《县级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书》为准。

第十二条承储单位在接到有县粮食局字号的出入库通知书后,方可按要求组织出入库。

第十三条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县粮食局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第四章账卡牌管理

第十四条承储单位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帐卡牌的格式由县粮食局统一制作。

第十五条《储备粮油专卡》一式四份,仓内挂一份,储粮油单位、保管员各执一份,县局保存一份。专卡要根据仓库调整,推陈储新、定期检测的情况及时记录和变更。变更后的旧卡要由承储单位存档备查。

第五章台账管理

第十六条承储单位要按照县粮食局的要建立实物台账,与储备粮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承储单位要将所储县粮油每个货位、数量、质量、品种和储存数据等如实填报到库存实物台账上。

第六章安全保管

第十八条承储单位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县储粮油的安全保管。保管人员

必需持证上岗,并实行定编、定岗、定责任、定奖罚管理。

第十九条县储粮油必须储存于质量完好的标准的仓库,并配备粮情、品质检测仪器。

第二十条正常保管要全部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和粮油电子检测等科学保粮技术。才仓储管理要常年达到"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粮仓标准。

第二十一条储存期间,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温、水份、害虫等情况,认真做好粮情检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保管组长和主任汇报。粮站主任必须每月最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记录上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粮食局负责每年的库存清查,冬春季和秋季的粮油安全普查和年终的“四无”粮仓检查评比以及承储资格的年审考核工作。

第七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储粮油收购入库必须符合以下标准:粮食必须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新粮,食油必须是国家二级以上的新油,并符合粮油食品卫生标准。

第二十四条正常储存期间要始终保持粮食品质良好,损失损耗不超规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县储粮油入库(收购、调入)后,即对其质量、等级和品质进行全面化验,将检测结果和生产年度等原始数据准确填入《储备粮油专卡》。储存期间,每半年要做一次质量、等级和品质控制指标的全面检测,并详细填写《储备粮油专卡》。储备粮油出库(销售、调出、轮换)时,也要有全面检测。

第八章离任交接管理

第二十六条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承储单位的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人员,都要在离任时对县储粮油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帐卡和实物。交接手续包括清查账目、清查实物、对清查出的帐实差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查处发现的问题。

第九章风险管理

第二十七条在发生各种灾害,危及县级储备粮油安全时,承储单位必须全员抢险,尽最大努力保护和抢救储备粮油。

第十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经考核,对于认真执行本办法,库存管理规范、工作出色的承储单位和个人,由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经检查,承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取消承储单位的承储资格。

一、未做到专仓储存或承储仓库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按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储存库点和专仓的。

三、出入库手续不齐全而安排入库的。

四、未按要求建立专账的、专卡、专牌和库存实物台账;或入库粮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五、正常储存未采取科学保粮措施的。

六、未按要求检查粮情,或粮情记录不全以及伪造记录的。

七、未按规定时间和指标检测粮油品质的。

八、检测设备、仪器不齐备或发生故障不及时修理而影响粮情检测的。

九、仓储管理达不到“四无粮仓”的标准的。

十、未按规定定期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粮食储存、质量情况以及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十一、库存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办理离任交接手续的。

第三十条经检查,承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较大损失事故及情节较重的追究承储单位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

一、因管理不善,发生坏粮,造成损失的。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储粮油严重超过定额损耗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推陈储新,造成储备粮油品质劣变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时,抢救不力造成损失扩大的。

注:较大损失系指损失粮食数量在5000公斤以上,食油在500公斤以上或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上缴财政,套取财政补贴金额退还,并处予一定的罚款;并依据法定程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擅自动用、挪用县级储备粮油的。

二、虚报、瞒报、拒报库存的。

三、擅自更换储备粮品种,质量等级的。

四、隐瞒有关事故,拒绝检查或对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第三十二条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本办法规定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或监督检查不力,或知情不报,未处理,造成库存管理发生上述问题的,依据法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县粮食局负责解释。

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 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枣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枣庄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全面提高仓储管理水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枣庄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代储管理、安全管理、仓储设施管理及监督检查。 第三条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即:市粮食局对全市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监管指导,并对市直储粮单位储存的市级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区(市)粮食局对本辖区内各储粮单位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直接监管;各承储库点对本单位所储存的地方储备粮实施具体管理。储粮单位的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由市局、各区(市)局参照《山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鲁粮储[2005]49号文下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实施。第二章库存管理 第四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我市随时调得动、用得上。 第五条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一符”是指帐实相符,即统计帐、会计帐与保管帐相符;保管帐与分仓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粮食实物相符。 (二)“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帐记载。 1、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要在仓外醒目处悬挂地方储备粮专牌,非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不得悬挂此牌。如需调整地方储备粮专仓,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2、地方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 3、承储库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地方储备粮保管总帐”(见附件2),即:“专账”、“专卡”。保管帐和专卡要准确、真实地反映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及轮换情况。仓房调整、地方储备粮轮换或数量有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地方储备粮保管帐和专卡,旧帐、旧卡由承储库存档备查。 (三)“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储存地点落实。 在同一区(市)内地方储备粮总量和品种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区(市)局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承储库点及储粮数量。 第六条各区(市)的地方储备粮需要轮换和销售,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粮食局备案。正常情况下,保持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不得低于总规模的70%(包括成品粮),该批次轮换的粮食轮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超过轮空期的要报经同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七条地方储备粮的出入库流程参照《中央储备粮出入库流程基本规范》(附件10)执行。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要按规定期限完成,并及时、如实上报实际出入库完成情况。

干部储备管理办法

XX公司 储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坚持人才引进与本地化相结合,通过对储备干部的培养及开发,造就一支德才兼备、高效、稳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第二条组织领导 储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在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直接领导下进行,总经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储备干部的管理和运营,推动公司储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条建立公司储备干部人才库 1、公司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每人都必须培养1-2名能够接替自己工作的 储备干部;每一位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都必须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推荐1-2名储备干部人选,并填写《储备干部推荐表》,如实列出被推荐人的优缺点,分 别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将推荐(或调整)的储备干部人选名单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如推荐人选没有变化不必重复报送。 2、公司员工通过实践与学习,挖掘潜力,提高素质,可自荐为储备干部 人选,填写《储备干部推荐表》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3、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人力资源状况及公司发展 规划,对于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学士学位、高级职称等高素质与高层次人才,视个人情况可列入储备干部人选。 4、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对成为储备干部人选的人员进行人才能力倾向测评。 5、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推荐意见和人才能力倾向测评的结果,拟定储 备干部名单,建立部门经理后备人才库,人才库名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并知会其所在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储备干部考核管理 1、储备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储备干部专项考核,由其直接上司负责,公

司总经理办公室协助,填写《储备干部考核评分表》。 2、储备干部的日常考核(含月度或季度考核)与专项考核加权汇总,将作为储备干部的考核总成绩,其中日常考核成绩占40%,储备干部专项考核成绩占60%。 3、储备干部汇总考核总成绩分别在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用信封密封送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进行整理,并对各部门储备干部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 4、储备干部考核总成绩为良好以下或连续2次为良好的,将从储备干部名单中淘汰(其中属于部门推荐的储备干部由推荐人重新推荐新的人选),其 余人选继续列入储备干部进行培养。 第五条储备干部的培训与开发 1、储备干部的直属上司有义务提高储备干部的综合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 2、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把对储备干部的培训作为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的独立专项培训项目进行,针对储备干部的特点,对其进行管理技巧、管理知识、各项制度和法规等多方面的专项培训,提供外出培训或出国培训的机会,形成一套规范地、系统化培训开发体系。 3、储备干部要深挖自身的潜力,充分发挥内因的决定作用,通过自学与 实 践,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或管理水平。 第六条储备干部的晋升 公司提拔主管或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先从公司储备干部中选拔或竞聘,若储备干部中无合适人选,再考虑从其它人员中竞选。 第七条对储备干部管理规定 1、发生岗位异动的储备干部第一个半年度不列入储备干部考核范围,从第二个半年度开始按储备干部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汇总

仓储管理制度 第一章、储粮安全及储粮安全责任制 一、储粮安全 安全储粮检测: 1、粮食检测环节 安全储粮检测涉及入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的检测,入库检测是基础,储存检测是保证,出库检测是责任。 (1)、入库检测:主要进行物检和化检,涉及项目主要是依据相应质量标准定等,测定水份、杂质、不完善粒等,依据有关特定要求还需测定粮食新陈度、湿面筋含量、脂肪酸值等。 (2)、储存检测:粮食自身品质检测主要依据《储粮品质判定规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测,粮堆因子的检测主要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项目如粮堆温度、粮食水份、害虫密度等。 (3)、出库检测:主要进行品质检测。 2、粮食储存检测 ⑴、安全粮、半安全粮、危险粮的划分 依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按含水量划分储粮等级,即根据粮食水份与储藏环境温度的关系,分为安全粮、半安全粮和危险粮。 ①、安全粮:是指可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如玉米、小麦、高梁、杂粮、面粮、食豆类等安全水份标准为13%,稻谷为14%。

②、半安全粮: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短期储存,而不能在当地安全过夏的粮食。 ③、危险粮:指极易发热、霉变的粮食。 3、储粮害虫及其防治 ⑴、“一符四无”内容 ①“一符”标准:“一符”指国有粮油仓库代国家储存的粮油做到帐实相符,即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与实物数量相符。 ②“四无粮仓”标准: Ⅰ、无害虫 Ⅱ、无变质 Ⅲ、无鼠雀 Ⅳ、无事故 ⑵、虫粮等级标准见表 虫粮等级标准 ①、本表是指原粮、成品粮不许有虫。

②、表中害虫头数系指活虫。 ③、表中两项指标中有一项突破的即算作更严重一级虫粮。 ⑶、虫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①、虫粮处理要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②、防治措施要符合“安全、经济、卫生、有效”的原则。 ③、全仓生虫,全仓处理,局部生虫,局部处理。 ⑷、储粮害虫常用防治方法: ①、清洁卫生防治 ②、机械除虫 ③、习性防治 ④、化学防治 二、安全储粮责任制 1、储备部认真执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坚决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管辖范围内做到不死人、不坏粮、不失盗、不出重大事故。 2、遵守库内各项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考勤公开,不弄虚作假。 3、严格遵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各项测化制度,保证粮食的品质,提高仓储管理水平,遵守市区局及中储粮的有关规定,坚持雨中三查,及防汛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调出调入工作,遵守原则,入有凭出有据,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工作,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县粮食局有责任协助县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做好县储粮油库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县政府急需时调动方便。 第四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一符”是指“账实相符”;“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第五条:县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库点管理、出入库管理、账卡牌管理、台账管理、安全保管、质量管理、离任交接管理、风险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储备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储备管理。 第二章库点管理 第七条县级储备粮油库点布局的原则:在交通便利、库容集中、轮换方便的库点,不得分布于低洼易涝等水患库点。 第八条县级储备粮油实行指定库点和仓库储存。才储存库点由县粮食局确定。 第九条:县级储备粮油必须存放在专门仓库,不得于非储备粮混存于同一仓库。

第十条:库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县粮食局批准。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县级储备粮油的出入库(收购、调入、销售出库等)要以县粮食局下达的文件和《县级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书》为准。 第十二条承储单位在接到有县粮食局字号的出入库通知书后,方可按要求组织出入库。 第十三条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县粮食局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第四章账卡牌管理 第十四条承储单位要做到仓外有专牌,仓内有专卡,储粮有专账。帐卡牌的格式由县粮食局统一制作。 第十五条《储备粮油专卡》一式四份,仓内挂一份,储粮油单位、保管员各执一份,县局保存一份。专卡要根据仓库调整,推陈储新、定期检测的情况及时记录和变更。变更后的旧卡要由承储单位存档备查。 第五章台账管理 第十六条承储单位要按照县粮食局的要建立实物台账,与储备粮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承储单位要将所储县粮油每个货位、数量、质量、品种和储存数据等如实填报到库存实物台账上。 第六章安全保管 第十八条承储单位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县储粮油的安全保管。保管人员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经贸规〔2020〕125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切实做好储备管理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0年7月31日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国内钾肥供应以及灾后应急化肥需要,做好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的管理及承储企业选定、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助、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分为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春耕肥储备三部分,其中钾肥储备为单一品种储备,救灾肥、春耕肥储备品种仅包含氮、磷、复合肥。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管理国家化肥商业储备,财政部相关监管局负责对企业承储情况、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审核,各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负责本区域内春耕肥的事中事后监督。 第六条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由企业自愿承担并自负盈亏,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申请贷款解决,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助。 第二章储备规模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确定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总规模。 第八条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总规模统筹考虑国内化肥产需及进出口形势,在每一承储责任期结束后进行动态调整。 救灾肥、春耕肥储备规模结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农用化肥施用量变动情况等进行调整。 钾肥储备规模考虑救灾肥、春耕肥储备调整情况,相应增加到一定规模后保持稳定。

废矿物油资源再生综合利用技术

废矿物油资源再生综合利用技术 史召霞 人们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含有多种毒性物质。然而,废油其实并不废,其中变质的部分只有百分之几,是一种宝贵资源,将其综合利用,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局面、解决油品供不应求的瓶颈问题,对于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废矿物油的来源 废矿物油的产生来源主要为以下2种:1、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如各类润滑油、液压油等,主要来自机动车维修行业、机械加工制造业等。2、油类产品仓储过程中产生的 沉积物。如加油站的油罐,隔油池的底泥,炼油厂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泥等。 二、废矿物油的危害 废矿物油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是由多种物质组成的复杂混合物,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其中的各种成分对人体都有一定的毒性和危害作用。因此一旦大量进入外环境,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另外,废矿物油还会破坏生物的正常生活环境,具有造成生物机能障碍的物理作用。例如废矿物油污染土壤后由于其粘稠性较大,除了堵塞土壤孔隙及破坏土质外,还能粘在植物根部形成一层粘膜,妨碍根部对水分和营养物质的吸收,造成植物根部腐烂,缺乏营养而大面积死

亡。当土壤孔隙较大时,石油废水还可以渗透到土壤深层,甚至污染浅 层地下水。 三、废矿油的处置现状 近几年,人们的环保意识逐年增强,因此,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将废矿物油直接排放的为数不多,主要还是将产生的废矿物油转移给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但目前国内具有相应环保资质的企业不多,有近2/3的废矿物油被转移至无资质回收企业进行再提炼,这些废矿物油再加工企业的提炼工艺绝大多数为国家强制淘汰的落后工艺,这种“小炼油”企业基本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其简单落后的加工过程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废矿物油的处置及再利用技术 目前我国废油的主要去向是①焚烧或直接废弃,流入下水道、河流、荒地等;②经脱重金属后直接利用,作为燃料或者做沥青稀释剂、高硫燃料的掺和原料等;③简单清洁处理(过滤)后继续替代使用,这是假冒伪劣润滑油的主要来源之一;④再生(再精炼)。 传统的废润滑油回收再生技术为蒸馏-硫酸-白土精制工艺,其最大的缺点是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容易污染环境。目前国外许多石油公司都在研究和开发新的废油回收技术,国内也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为止主要的再生工艺有:酸-白土精制型、蒸馏-萃取-白土精制型、蒸馏-溶剂精制-加氢精制型、脱金属-固定床加氢精制型和蒸馏-加氢精 制型、催化裂解、高温深度热裂解、膜分离、分子蒸馏 等。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14版)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14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和设施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粮油仓储单位)从事和参与粮油仓储活动及粮油仓储设施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粮油仓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流通政策和粮食应急预案,贯彻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及生产作业制度和标准,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管理制度,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的粮油储藏技术,开展“四无粮仓”和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活动,延缓粮油品质劣变,降低粮油损失损耗,防止粮油污染,确保库存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第五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制度,积极做好粮油仓储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和保护工作,按规定做好粮油仓储设施的拆、改、废,确保仓储设施满足粮油收储的需要。 第六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预案,组织演练,确保粮油仓储作业安全。 第七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油仓储及仓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储粮安全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粮油仓储及仓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 第八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仓储设施设备情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状况等内容。具体备案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九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固定经营场地,并符合本办法有关污染源、危险源安全距离的规定; (二)拥有与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以信息化手段开展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并对备案的粮油仓储单位进行核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

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管理,根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储备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储备粮动态储备(以下简称动态储备粮)是指通过动态轮换实现常储常新的省级储备粮。动态轮换是指在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承储企业根据省有关部门下达的动态储备粮承储计划,自主选择轮换时机进行轮换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动态储备粮的计划、收储、轮换、财务、动用、退出、监督等管理活动。 第四条动态储备粮粮权属于省人民政府,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五条动态储备粮管理遵循确保安全、自愿承储、市场运作、费用包干、自负盈亏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动态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省财政厅拟定动态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总体布局、动用计划等,对动态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省财政厅负责动态储备粮的财政财务管理,安排和审核、拨付动态储备粮费用补贴,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条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省储备粮总公司)负责动态储备粮的具体管理,建立健全动态储备粮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承储企业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动态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第九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农发行),包括各地分支行、办事机构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动态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其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第十条动态储备粮承储企业包括省储备粮总公司(直属库)、省粮油储运公司、华南粮食交易中心等省属企业,以及非省属企业。承储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级储备粮有关管理规定和承储合同约定,认真做好动态储备粮的承储工作,自觉服从省有关部门(单位)的各项工作指令,对承储的动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负直接、完全责任,确保动态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第三章计划落实 第十一条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省级储备粮规模、布局、品种结构,结合管理运营需要提出动态储备粮计划,联合省农发行下达实施。省储备粮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动态储备粮承储计划,定期向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报告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及时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并抄送省农发行。 第十二条省属企业的动态储备粮承储计划,由省储备粮总公司研究提出建议报省粮食和储备局,经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发行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非省属企业申请代储动态储备粮的,应按规定向省储备粮总公司报送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数量应与企业自有总有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doc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 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 6〕1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尝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第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要将土地储备与供应数量、储备资金收支、贷款数量等信息按季逐级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并在同级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章计划与管理 第六条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第七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包括: (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 (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 (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 (五)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第三章范围与程序 第十条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收购的土地;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四)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

废矿物油资源再生综合利用技术定稿版

废矿物油资源再生综合 利用技术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废矿物油资源再生综合利用技术史召霞人们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含有多种毒性物质。然而,???废油其实并不废,其中变质的部分只有百分之几,是一种宝贵资源,将其综合利用,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局面、解决油品供不应求的瓶颈问题,对于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废矿物油的来源 废矿物油的产生来源主要为以下2种: 1、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如各类润滑油、液压油等,主要来自机动车维修行业、机械加工制造业等。 2、油类产品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如加油站的油罐,隔油池的底泥,炼油厂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泥等。 二、废矿物油的危害 废矿物油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是由多种物质组成的复杂混合物,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其中的各种成分对人体都有一定的毒性和危害作用。因此一旦大量进入外环境,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另外,废矿物油还会破坏生物的正常生活环境,具有造成生物机能障碍的物理作用。例如废矿物油污染土壤后由于其粘稠性较大,除了堵塞土壤孔隙及破坏土质外,还能粘在植物根部形成一层粘膜,妨碍根部对水分和营养物质的吸收,造成植物根部腐烂,缺乏营养而大面积死亡。当土壤孔隙较大时,石油废水还可以渗透到土壤深层,甚至污染浅层地下水。 三、废矿油的处置现状

近几年,人们的环保意识逐年增强,因此,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将废矿物油直接排放的为数不多,主要还是将产生的废矿物油转移给其他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但目前国内具有相应环保资质的企业不多,有近2/3的废矿物油被转移至无资质回收企业进行再提炼,这些废矿物油再加工企业的提炼工艺绝大多数为国家强制淘汰的落后工艺,这种“小炼油”企业基本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其简单落后的加工过程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废矿物油的处置及再利用技术 目前我国废油的主要去向是①焚烧或直接废弃,流入下水道、河流、荒地等;②经脱重金属后直接利用,作为燃料或者做沥青稀释剂、高硫燃料的掺和原料等;③简单清洁处理(过滤)后继续替代使用,这是假冒伪劣润滑油的主要来源之一;④再生(再精炼)。 传统的废润滑油回收再生技术为蒸馏-硫酸-白土精制工艺,其最大的缺点是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容易污染环境。目前国外许多石油公司都在研究和开发新的废油回收技术,国内也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为止主要的再生工艺有:酸-白土精制型、蒸馏-萃取-白土精制型、蒸馏-溶剂精制-加氢精制型、脱金属-固定床加氢精制型和蒸馏-加氢精制型、催化裂解、高温深度热裂解、膜分离、分子蒸馏等。 (1)酸-白土精制型用硫酸对废润滑油进行精制,排出酸渣后,再用白土进行精制,具有投资少、适应性强和可处理小批量废油的优点,但废油再生后形成难以处理的酸渣、废白土、废水和大量的酸性气体二氧化硫,危害员工的身体健康、腐蚀设备、污染环境。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和参与市级储备粮的储存、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级储备粮的所有权归市人民政府。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第五条市粮食管理部门是市级储备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市级储备粮规模总量、品种、总体布局和动用的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市级储备粮各项管理制度,对市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负责安排市级储备粮的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以及轮换价差补贴,对市级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市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市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对发放的市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第二章市级储备粮的计划第六条市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市粮食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粮食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农业

发展银行根据市级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下达市级储备粮收购、采购、移库、销售计划。第七条市粮食管理部门根据市级储备粮的品质情况和入库年限,于每年三季度末以前提出下一年度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于每年年底前会同市财政部门、市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下达下一年度的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第八条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将市级储备粮收购、采购、销售和轮换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市粮食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和市农业发展银行。第三章市级储备粮的储存第九条申请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一库区具有有效仓容2.5万吨(含2.5万吨)以上质量良好的仓房及其配套设施,或者具有容量300吨(含300吨)以上质量良好的油罐、油库。仓房条件应当符合国家粮食储藏技术规范和安全防范要求。仓房位置及环境条件应当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三)具有与粮油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油品种、储粮周期相适应的粮油装缷、输送、清理、计量、储藏、防治、消防等设备;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粮油保管、压滤机滤布厂家防治、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粮油质量等级和储存品质必需的基本仪器设备和场所,具备检测粮油储存期间粮油温度、水分、害虫密度等条件,具有粮情测控系统、机械通风系统和适合当地气候环境条件的其他保粮手段;

储备干部管理办法(20201208065625)

储备干部管理办法 一、总则 秉承“ XX人才XX造”的人才开发理念,为保障集团人才梯队建设的持续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加强对储备干部的筛选、培养、考核以及管理。规范储备干部的入职、培养、定岗、晋升程序与流程,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事业部、分公司以及职能部门。 三、原则与要求 1、储备干部培养是集团人力资源部为打造集团未来“三支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与集团人才梯队建设并列为集团人才培养储备的实施项目,与人才梯队建设结合实施,以达到最大程度的资源共享共用,减少投入,提高产出。 2、储备干部培养的目标坚持培养“ XX知识与专业技术兼备”的管理人才的培养政策,即培养具备XX知识与XX专业技术的管理人才。 3、围绕储备干部培养所产生的一切文件、表单等资料均需作为集团内部保密资料保存。 四、权责范围 储备干部的招聘甄选、培养开发以及定岗任命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筹实施,各单位配合执行。 五、储备干部的定义 储备干部指集团管理阶层的储备人才。 具体指集团从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的角度出发,经过严格审慎的招聘程序,甄选出最具潜力的人才,再通过系列的培训和锻炼,充实其成为管理层所需要的能力、知识和技术。最终成为集团的中层甚至高层管理人员。 六、储备干部的管理 储备干部在定岗前的管理单位为集团人力资源部。储备干部在职期间需遵守集团一切规章制度。其入职、晋升、加薪等程序也需依据集团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七、储备干部的分类 集团储备干部分为新进定向储备干部、新进非定向储备干部与内部在职定向储备干部。 1、新进定向储备干部:指为集团管理层未来发展需求或集团各管理岗位可能出现空缺的情况在外部定向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具备某方面特长的专业技术管理培养人员。 2、新进非定向储备干部:指为集团某一既定管理岗位而通过校园招聘或其它渠道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3、内部在职定向储备干部:指为集团管理层未来发展需求或集团各管理岗位可能出现空缺的情况在集团内部定向聘用选拔培养的在职储备人员。 八、储备干部的招聘甄选、培养、考核、淘汰与晋升 (一)储备干部的招聘甄选 储备干部的招聘甄选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招聘甄选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储备干部的培养

江苏兴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说明书

江苏兴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 江苏兴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目录 1 概述....................................................................................................- 1 - 1.1责任主体. (1) 1.2公众参与对象 (1) 1.3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1)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 -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2) 2.2公开方式 (2) 2.3公众意见情况 (4)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5 -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5) 3.2公示方式 (5) 3.2.1网络................................................................................................- 5 - 3.2.2报纸................................................................................................- 8 - 3.2.3张贴..............................................................................................- 10 - 3.3查阅情况.. (15)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15)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16 -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17 - 6 其他..................................................................................................- 18 - 7 诚信承诺..........................................................................................- 19 -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中央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要以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出入库计划和《中央储备粮油出(入)库通知单》为依据。 二、对推陈储新时的出入库手续,根据分公司下达的轮换计划办理。 三、中央储备粮入库(收购、调入、进口、推陈储新)前,应对其质量等级和品质指标进行全面检验,储备粮必须是国家标准中等以上新粮,并符合粮油食品卫生标准,对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粮食禁止入库。 四、对于检验合格的储备粮,积极组织入库,并将检测结果和收获年度等原始记录准确填入《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并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检验通知单送达保管统计,保管统计根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出入库通知书和各级保管员的《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入账。 五、在出入库通知单第三联回单上,如实写中央储备粮实际完成出入库的品种、数量等。《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汇总总公司作为记账依据。 六、储备粮出库时(如调出、出口、销售)要全面检测,大量出库时耍做好备载工作,做到质量合格,数量准确,货位清楚,形态标准,保证及时发送。粮食外调时.《中央储备粮(油)专卡》要随粮送给接收单位。 七、出库工作结束后,保管员将《中央储备粮(油)专卡》及出入库通知单检验单转交保管统计做支出帐面处理,同时标清出库去向(如调出、出口、销售),以便检查 中央储备粮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和责任 1、承担粮食进出库任务,负责粮食数量真实准确。 2、承担粮食日常保管任务,负责粮食储藏安全。 3、承担科学保粮任务。通过对粮食实现科学保粮,使粮食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15℃下,最高粮温不超过25℃(力争控制在20℃以下),实现低温储粮。使储粮达到保质、保鲜、保水、保值的目标。 4、承担分担区内的防火、防汛的任务,负责分担区内的安全工作。 二、日工作内容及程序 在每个工作日中,保管员要按以下工作内容和程序安排工作。 1、打扫分担区和库房内的卫生。 2、进行粮温检查并做记录 3、进行粮情检查(包括虫情、鼠情、结露、结顶、仓房设施等项)并做记录。 4、采取措施,处理相应情况(包括平整粮面或翻动粮面、密闭、通风、施放药剂、安放防虫、防鼠设施等)。本人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库领导报告。 5、检查配备的工具、器材是否完好无缺。 6、检查库房门窗是否按要求密闭或开启。 7、检查电源、火源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四无”检查制度 一、无害虫。对现场库房要加强管理积极消灭虫源,现场库房要做到无积雪,无污水、无粪便、无散乱资材、无杂粮,做到清一仓,消一仓、不清仓,不装粮,储粮现场,储粮库房,四壁及地面要做到清洁干净。 二、无霉变。认真贯彻执行三级保粮检查制度,坚持保管员随时检查,保粮区组日查,科领导周查,做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建立完整的粮情粮温检查记录,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三、无鼠雀。库房内要做到无雀迹、无雀洞、无鼠迹、无鼠粪。库房门要有防雀网,现场库房要有捕鼠工具,及时投放,鼠药、鼠饵,每月不低于两次,及时清理死鼠,现场库房不得有死鼠,各组要有捕鼠记录。 四、无事故。现场保管员要计片定岗,责任到人,并负责分担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等工作,现场作业严禁吸烟,力公室要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制度,收付专储粮要严格执行专储粮出入库管理制度。 1、温度是测定粮油中微生物、害虫进行生理活动和代谢能力和重工业指标。经常进行检查,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方案条件

附件1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条件 一、总则 (一)本规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澳门地区除外)设立的所有类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 (二)本规条件所称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指对各种工矿机械、车辆、船舶和航空运输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功效降低或失去功效的废矿物油,通过采用各种分离工序,获得达到或接近工业用油品质的润滑油基础油、柴油等油品。 二、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三)新建、改扩建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的技术与生产装备。 (四)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根据废矿物油产生的数量、种类、分布、转移等因素合理布局。鼓励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无害化处置、规模化生产、资源化利用。 (五)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厂区应为集中、独立的整块场地,实施了必要的防渗处理,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

(六)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市区及周边、居民区、疗养地、旅游景点等地点不得建立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在上述地点已建的企业应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依法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生产经营规模 (七)已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单个建设项目的废矿物油年处置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已审批的地方危废中心除外)。新建、改扩建企业单个建设项目年处置能力不得低于3万吨。 年处置能力依据该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书和相应环评批文上批准的数量。 (八)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与处置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实验设备、公用工程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 (九)鼓励对废矿物油进行集中处置和利用,形成规模效应,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对达不到年处置能力规模要求的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企业,引导其合并、转产。 四、资源回收利用 (十)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应对其有益组分进行充分利用,对废矿物油再生提炼产生的废气、废渣、废水

2020年专项储备金管理办法

1-7专项储备金管理办法 专项储备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资金池正常运转和应对因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风险,防范资金兑付风险,保证资金池的有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证资金池安全流动,在有息负债的基础上,建立专项储备金制度。 第三条专项储备金是为了应对因有息负债刚性兑付造成的风险,以有息负债规模和各集团现金流入相结合,按比例提取到控股公司指定账户。 第四条该办法适用于除特殊发展公司外的系内各产业集团、各公司。特殊发展公司范围:21世纪教育集团幼儿教育、课外辅导、互联网公司(爸妈搜)、1+2联合不动产集团点到科技公司。 二、专项储备金的提取 第五条储备金,根据各产业集团有息负债余额或者到期负债总额、年度现金流总额,按照一定的比例系数计算并缴纳的存款储备金。 第六条储备金根据风险涵盖的范围不同,分为一般储备金、专项储备金。 一般储备金,根据整体有息负债余额,年度末根据风险系数计算并募集的整体资金风险防范所需的资金安全存量。 专项储备金,根据各产业集团每月现金流入或融资现金流入情况,根据风险系数计算各产业集团需上缴为应对偿债风险所需的资金安全存量。 第七条根据储备金的种类不同,设立不同的指标: 一般储备金,风险系数暂定为:3%。季末根据下季度到期额度计提,用于防 范整体资金风险。控股公司资金及财务部根据各产业集团下季度有息负债的偿债风险大小,适当调整风险系数比例,最高不超过5%。 专项储备金,根据不同的集团设置不同的风险系数,根据月度现金流入或者融资性现金流入总量计提偿债风险储备金,用于防范资金集中兑付风险。现金流入具体风险系数指标为: 1、21世纪教育集团:10%; 2、安联地产集团:30% 3、1+2联合不动产集团:10% 融资性现金流入风险系数指标: 1、安联地产集团:100% 2、瑞安金融集团:70%

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概述 1.1项目及主办单位基本情况 1.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1 项目名称 ***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1.1.2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1.1.1.3 项目建设地点***厂区。 1.1.2 主办单位基本情况 1.1. 2.1 主办单位名称、性质及负责人 1)主办单位名称: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法人代表: 1.1. 2.2 主办单位概况 ***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正式注册,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4.5万平米,已建成公司主办公楼、6万吨/年高清洁燃料油项目(投资3541万元)、年产4万吨溶剂油项目及配套建构筑物达4000余平米。 经营围:燃料油、船舶油、重油、稠油、脑油、甲醇、乙醇批发、零售。油钻采技术服务,油水井维修,油罐清污服务等。 公司依托***的开发建设为主营业务,为油田开发提供钻采工程服务(井下作业、采油工程、油建工程)及五金、交电、化工注剂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公司。2006-12010年工程服务性业务投资1450万元,年创产值13120.0万元,利润3451万元,固定资产3800

万元,形成的钻采服务,燃料油生产销售一体的综合性公司,为拉动当地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该公司现有员工98人,董事成员5人,管理人员15人,具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3人,中级职称8人,公司设7个部门:技术工程部,生产部、供销部、财务部、品质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现有全套的高清洁燃料油、溶剂油生产设备,包括:溶剂油生产装置、调合系统、原料罐区、成品罐区及装卸区等先进工艺设备,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 ***拟建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对废矿物油进行加氢精制、改质,提高其附加值,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及润滑油基础油等。***积极贯彻我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宏伟战略,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政府“转式、调结构”部署,收集信息,把握机遇,本着“拼搏、、开拓、进取”的企业精神,审时度势、与时具进,立足产业,走“科技兴企”之路,看准我国化工产品市场亟待发展的有力契机,利用自己的资本和技术优势,寻找新的渠道创收,计划建立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加快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自身发展建设作出新的贡献。1.2 编制依据和原则 1.2.1 编制依据 (1)***与**签订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014年9月。 (2)中国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3)***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1.2.2 编制原则 1)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推动能源产品向高技术、高附加价值和高效洁净转变,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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