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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分析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等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情况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

(三)岗位职责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九)其它

五、鉴定资料

(一)国家职业标准

(二)考核大纲

(三)鉴定规程

(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

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

七、场地

(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理论鉴定场地:理论鉴定场地应选用标准教室,每间试室都应具备30个非阶梯考试座位。若出现较大的试室,考试座位最多不得超过60个(这句建议删,超60人可以多配考评员)。每个标准课室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教室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智能化考试的理论试室内应配置至少30台考试用机和3台备用考试机。

(三)实操鉴定场地:有满足操作技能鉴定需要的场地,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其中初级、中级、高级工技能实训场地须同时满足30人/班考核需要,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班;技师、高级技师操作技能实训和鉴定场地须同时满足20(建议改为15,大学班很多是30人)人/班考核需要,面积不少于100米/班。

八、设备、检测仪器的配置要求

评分规则:

1.本次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部分设备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具体见下列各级别表格中的说明)。

2.每个鉴定级别的标准为100分,各级别的基本达标总分为70分,表格中每个设备的基本达标分(最低标准)为该设备配分的60%。

3.表内所列出的栏目中,注有“必选”和“任选”要求,如果“必选”的部分未达到最低标准,则该级别的配置要求未能达标。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最新配电线路工技师技能鉴定试题库(第二版)

配电线路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技师) 目录: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绘图题论述题 一、选择题 1、由变压器电杭的计算公式可知:变压器电抗 x 与频率 f 成正比。当 50Hz 的变压器接到 60Hz 电源上时,其电抗 X 为原来的( D )倍。 ( A ) 2 . 1 B ) 1 . 8 : ( C ) 1 . 5 ; ( D ) 1 . 2 。 2、配电线路针式绝缘子运行工况的安全系数为 ( B ) ( A ) 1 . 5 ; ( B ) 2 . 5 ; ( C ) 3 . 5 ; ( D ) 4 . 5 。 3、架空配电线路导线架设后塑性伸长对弧垂的影响,宜采用减小弧垂法补偿,铝绞线、铝芯绝缘线为 20 % , 钢芯铝绞线弧垂减小的百分数为( B )。 ( A ) 7 % ; ( B ) 12 % : ( C ) 20 % : ( D ) 8 %。 4、当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 D ) 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 ( A ) 1200mm ; ( B ) 1500mm ; ( C ) 23O0mm : ( D ) 250Omm 。 5、线路导线的电阻与温度的关系是( A )。 ( A )温度升高,电阻增大; ( B )温度升高,电阻变小; ( C )温度降低,电阻不变;( D )温度降低,电阻增大。 6、( A ) 引起电力线路导线振动的风速一般是( D ) ; (A)2.0m / s ; (B ) 1.5m/ s ( C )1.0m/ s : ( D ) 0.5m/ s 。 7、下列对高压设备的试验中属于破坏性试验的是( B )。 ( A )绝缘电阻和泄漏电流测试; ( B )直流耐压和交流耐压试验; ( C )介质损失角正切值测试; ( D )变比试验。 8、敷设电缆时,应防止电缆扭伤和过分弯曲,电缆弯曲半径与电缆外径的比值, 35kV 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三芯电缆为( B )。 ( A ) 5 : ( B ) 10 ; ( C ) 20 ; ( D ) 30 。 9、重大设备事故由( C )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 A )国家电力部门; ( B )省市电力部门; ( C )发生事故单位: ( D )区域电网部门。 10、在有阻抗元件的潮流计算中,常采用百分值和 ( A ) ( A )标幺值; ( B )实际值; ( C )有名值; ( D )有效值。 11、限流电抗器主要装在出线端或母线间,其主要目的是:当线路或母线发生故障时( C )。( A )限制负载电流; ( B )限制无功电流; ( C )限制短路电流; ( D )限制有功电流。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终审稿)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 总则 1.1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方和行业部门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考试(核)站,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和鉴定过程,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效性,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参照GB/T 19000-2000族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各级鉴定机构。通过按本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体系有效应用和持续改进的过程,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企业、学校、社会、劳动者、鉴定主管部门)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1.3本标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各级鉴定机构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各级鉴定机构内、外部评定其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自身需要能力的依据。

2 质量管理体系 2.1 鉴定机构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体系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应将鉴定活动和相关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提高鉴定服务的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2.1.1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质量方针,确保与鉴定机构的宗旨相适应,在鉴定机构内得到沟通和理解,为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框架,且要充分体现公正、科学、规范、有效和顾客满意的要求。 2.1.2 质量目标应包括满足鉴定服务要求的内容,与质量方针相一致,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层次,并可测量。 2.1.3 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标准对鉴定机构的要求。 2.1.4 识别并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过程的顺序与相互作用,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与方法,以及实施过程必要的资源与信息。 2.1.5 确保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估这些过程的绩效。 2.1.6 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这些过程的预期目标,并持续改进。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及等级 1、计算机操作员(3-01-02-05) 定义:使用电子计算机从事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处理工作及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与管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计算机输入处理文字、数据、图形、图像、声音等信息;(2)使用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对数据信息进行输出;(3)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4)操作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与传输。 包含职业: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2、制图员(3-01-02-06) 定义:使用绘图仪器、装备,根据工程或产品的设计方案、草图和技术性说明,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他技术图样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绘图仪器,根据原图进行描图;(2)使用绘图仪器,根据草图及技术说明绘制正规图及其他技术图样;(3)使用计算机绘图系统进行绘图;(4)进行图档管理。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3、收发员(3-01-02-03) 定义:从事报刊、信函、文件等收发与传送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接收报刊、信函、文件等资料,并进行登记、归类;(2)按资料接受对象分送有关资料;(3)进行资料的安全防护。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4、话务员(3-03-02-02) 定义:从事值守长途话务、国际话务、查号、无线寻呼、信息等各类话务台,受理接续用户发长途电话、国际电话,电话号码查询,用户寻呼业务以及处理机上业务查询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按呼叫依次应答,受理用户使用电信业务,填写记录单;(2)接续、处理用户业务需要;(3)接续和处理受付业务电话;(4)国外交换局拨叫中国时提供语言辅助、拨打辅助等服务,承担国际来话查询业务;(5)控制业务流量及电路质量;(6)按规程处理更改用户电话号码;(7)受理专线用户的各类特别业务;(8)接续处理去话、来话、转话、销号、退号及注销;(9)接续和处理改接、改叫、串联电话、传呼电话、电话会议。 包含职业:话务员、长途话务员、查号话务员 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5、报务员(3-03-02-03) 定义:使用电报终端设备,收发国内、国际(地区)电报和译电,处理机上电报业务查询的人员。

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分析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分析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等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情况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 总则 1.1 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方和行业部门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考试(核)站,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和鉴定过程,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效性,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参照GB/T 19000-2000族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各级鉴定机构。通过按本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体系有效应用和持续改进的过程,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企业、学校、社会、劳动者、鉴定主管部门)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1.3本标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各级鉴定机构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各级鉴定机构内、外部评定其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自身需要能力的依据。 2 质量管理体系 2.1 鉴定机构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体系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应将鉴定活动和相关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提高鉴定服务的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2.1.1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质量方针,确保与鉴定机构的宗旨相适应,在鉴定机构内得到沟通和理解,为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框架,且要充分体现公正、科学、规范、有效和顾客满意的要求。 2.1.2 质量目标应包括满足鉴定服务要求的内容,与质量方针相一致,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层次,并可测量。 2.1.3 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标准对鉴定机构的要求。 2.1.4 识别并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过程的顺序与相互作用,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与方法,以及实施过程必要的资源与信息。 2.1.5 确保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估这些过程的绩效。 2.1.6 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这些过程的预期目标,并持续改进。 2.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2.2.1 体系文件应包括 a.质量手册(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b.本标准所要求的程序文件包括:文件与记录、未达标项、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等控制程序; c.为策划、实施和控制各鉴定过程所需的作业指导类文件(如作业指导书、规程、制度等); d.本标准以及鉴定实施过程所要求的记录。 2.2.2体系文件的控制要求 a.体系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其是充分与适宜的。必要时对其

职业技能鉴定砌筑工(中级)理论习题

精心整理 职业技能鉴定砌筑工(中级)理论试题 (考试时间:90分钟) 专业:建筑施工与管理考试岗位:砌筑工 一﹑是非题(对的打()1﹑普通粘土砖()2﹑数日连降雨 ()3﹑接槎处灰浆密 4﹑常见过梁有 5﹑砌块的 6﹑砖砌体水平灰 为宜。 7﹑砌块墙在施 8﹑水泥出厂日 9﹑生石灰熟化 7天。 10﹑以所建房屋 11﹑有高低台的 12﹑反映水泥性 13﹑冬季施工, 14﹑皮数杆就是 15﹑单排脚手架 540㎏ 16﹑混水填充墙 ()17﹑施工图的比 m 。 ()18﹑高温干燥季 ()19﹑砌砖墙时, 方向不应超过50㎝ ()20﹑挂线长超过 二﹑选择题(2×25= 1﹑表述建筑物局部 密 封 线 院校姓名考号

精心整理 A ﹑剖面图 B ﹑详图 C ﹑平面图 D ﹑俯视图 2﹑不能达到较高强度,但和易性较好,使用操作起来方便,广泛地用于工程中。() A ﹑水泥砂浆 B ﹑混合砂浆 C ﹑石灰砂浆 D ﹑防水砂浆 3﹑钢筋砖过梁在配筋长度范围内的砌体砂浆标号要比砌墙用砂浆提高一级。砌 的高度为跨度的。() A ﹑1/2 B ﹑1/4 C ﹑1/8 D ﹑1/16 4﹑为了增强房屋整体的刚度和墙体的稳定性,需设置。() A ﹑构造柱 B ﹑联系梁 C ﹑圈梁 D ﹑支撑系统 5﹑A ﹑5 6﹑A ﹑7﹑A ﹑8﹑A ﹑9﹑A ﹑1510﹑A ﹑C ﹑11﹑A ﹑12﹑并应沿墙高每米在灰缝内配置2∮6钢筋,每边伸入墙内。() A ﹑0.5m B ﹑1m C ﹑1.5m D ﹑2m 13﹑掺入微沫剂的砂浆要用机械搅拌,拌合时间自投料算起为。() A ﹑1.5~2min B ﹑2~2.5min C ﹑3~5min D ﹑6~7min 14﹑一般应用于基础,长期受水浸泡的地下室墙和承受较大外力的砌体中。() A ﹑防水砂浆 B ﹑水泥砂浆 C ﹑混合砂浆 D ﹑石灰砂浆 15﹑施工图的比例是1︰500,则施工图的1mm 表示实际的。() A ﹑500mm B ﹑500㎝ C ﹑500m D ﹑500km 16﹑砖墙与构造柱之间沿高度方向放置的水平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少于。() A ﹑50㎝ 17﹑出现“螺丝墙”的A ﹑皮数杆不标准 C ﹑操作者将灰压灰18﹑稀释后的微沫剂A ﹑3 19﹑常温下施工时,A ﹑2 B ﹑20﹑当准线长度超过10㎝ B ﹑Mu20的砖经试降一级使用B ﹑标明了外墙的装平面图 B ﹑砖使用时要提前10mm B ﹑平砌钢筋砖过梁1m B ﹑凡坠落高度在以1m B ﹑2×15=怎样立皮数杆? 2﹑墙身砌筑要遵循答:

电力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力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电力线路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铁路生产、生活供电设备安装、调试、检修、保养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全天候、高空、高电压、低电压。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以及对事物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空间感强;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无职业禁忌症。 1.6鉴定要求 1.6.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6.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1.6.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6.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流程 (试行) 1 总则 1.1 为贯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方和行业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站及考试站,以下统称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过程,确保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的要求并有效实施和保持,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1.2 本工作流程所称“认证”,是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明鉴定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主要包括申请与受理、文件审查、现场审核、审批颁证、监督管理等部分。 1.3 体系认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负责,由其授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认证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1.4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各级各类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也适用于鉴定机构的内部审核。 2 申请与受理 2.1 申请的必要条件 1)能够正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2)按《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三个月以上。

3)已经进行了内审和管理评审,并且能够为现场审核提供充分的运行证据。 2.2 申请程序 鉴定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填写《认证申请表》(附表1),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同时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有效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 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内审和管理评审等有关质量体系及其活动的一般信息。 2.3 受理申请 认证机构接到申请表后,依据2.1条的要求以及2.2条规定的相关信息资料,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15个工作日之内以《认证申请受理通知书》(附表2)的方式回复。同意受理的,说明审核时间和准备工作要求;不同意受理的,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3 认证前的准备 3.1 认证机构同意受理认证申请后,应指定审核组长和成立审核组。审核组的规模与鉴定机构的规模及质量活动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有关。一般由2-3名审核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熟悉鉴定业务的审核员。 3.2 认证机构在现场审核前应将审核组成员名单送交申请认证的鉴定机构确认。如该鉴定机构认为审核组成员与本组织有利益冲突,可提出更换审核组成员的意见。认证机构应对此进行核查,并做出是否更换的决定。

砌筑工考评员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 考评员资格技能考核试卷 姓名:*** 身份证号:************** 职业:********* 等级:******** 准考证号:******** 鉴定单位:*********** 日期:2015年**月**日 一.考核题目 砌筑工技能考核实施方案 二.说明 本考核试题原则上以本职业(工种)中级得国家题库真实技能试卷为背景,选择其中一道分值最高得操作技能试题(非口答或笔答),分析技能考核在具体鉴定所得实施解决方案。 三.考核内容与要求 1.考前准备 (1)鉴定技术方法 ?1结构表分析。 1?就是需要分析得内容。

从中选择出能够反映该职业特点与该等级水平要求得操作技能要素,将这些要素进行整合、匹配,形成操作技能鉴定范围。从本表中可瞧到,砌筑工鉴定范围分为砂浆拌制与使用,砌砖,砌石,小型砌块砌筑,配筋砌体砌筑机屋面瓦铺挂;这些操作具有广泛得应用性。 ?细目表分析。 鉴定要素细目表 细分至鉴定点,即可以独立测量、考核得一个具体操作活动,将这些鉴定点罗列出来并标注重要程度,即形成各个级别得《操作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它就是操作技能考核命题得内容清单。从本表中可瞧出:砖墙砌筑比重25%,毛石砌筑占比重得20%,砌块砌筑占60%,从鉴定内容瞧,砌筑工操作技能以砌筑为主。 ?技能试题分析。

答:试题类型主要就是以实际操作得方式,考生采取现场操作进行。所以本试题属于综合型评判类型。 ?现场技能试题得拟定方法 答:本工种职业技能考试概不用现场试题拟定,可直接用国家题库试题。 2鉴定项目得类型与考评方法。 答:砌筑工考试就是以现场操作得工作流程得方式,通过考生完成工作得过程与结果作为主要得鉴定内容,属于综合型。 拟定现场技能试题; 本工种不需要现场在拟定现场技能试题。 统一评分细则与评判标准。 答:评分说明: 1)无论就是人工组卷,还就是计算机随机调卷组卷,在实际考核时都必须按照该标准进行评分与扣分。 2)根据参加考试者得操作过程及操作结果,考评员必须“客观地、公正地、科学地”鉴定出参加考试者得操作技能水平。 3)所有得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评分、记分得方式评定,各类扣分均应在配分范围内,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4)考试时间不延时。 (2)场地、设备、工量具及仪器、材料得准备 ?分析准备通知单。 答:准备通知单包括鉴定机构得准备部分。本次考场准备通知单得内容为考试时考场应准备得材料及工具;材料及工具由考场准备。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位得数量。 2 就是定性定量得结论、实际解决方案。

第三届线路工职业技能竞赛理论试卷

第三届线路工职业技能 竞赛理论试卷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线路工职业技能竞 赛理论试卷 左边的项目填写清楚。 2.答卷必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不许用铅 笔或红笔。 3.本份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正线线路上个别插入短轨,其长度不得短于6m ,并不得连续插入2根及以上。 2.工务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护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并责令其停工,填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3.在160Km/h ≥ Vmax>120Km/h 的正线地段,三角坑Ⅲ级超限标准为12mm 。 4.非同类轨枕不得混铺。混凝土枕与木枕的分界处距钢轨接头不得少于5根轨枕。 5.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 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 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在站内线路上施工,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施工6.道口护轨轮缘槽深度应为45-60mm 。 7.基本轨伤损达到钢轨轻 伤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8.在电气化铁路上,起道高度单股一次不得超过30mm ,且隧道、桁架桥梁内不得超过限界尺寸线。 9.靠近线路堆放的道碴、片石、砂子等线路用料,堆放的坡度不得陡于1:1,距钢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小于810mm 。 10.查照间隔是指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 11.60kg/m 钢轨12号提速道岔尖轨,第一牵引点距实际尖端为380mm 。 12.连续性的多波不平顺容易引发激振,有导致脱轨系数增大、行车严重不平稳甚至脱线的危险。 13.铝热焊缝距轨枕边缘不应小于40mm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60 km /h 时不应小于100mm 。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标准版)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学校领导下,设置的专业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日常工作与职业培训部合暑办公,由职业培训部统筹协调各教学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工作。各鉴定场地和实施设备与学校教学资源共享。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服务,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考核鉴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职业培训部职责: 1、组织协调各教学部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 2、统筹全校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审核职业技能鉴定经费预算和开支; 3、对技能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比和经验交流。 4、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发展建设和规划,负责考评员队伍建设。

第五条系(部)职责: 1、指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负责本系(部)学生参加技能鉴定的宣传、报名登记和费用收取,统一缴学校财务处; 2、负责安排技能鉴定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维护专用仪器; 3、与技能鉴定所一起协商安排本系(部)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 4、负责本系(部)学生技能鉴定证书发放。 第六条技能鉴定所: 1、受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报名申请,对申请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发准考证; 2、在己取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相应工种、级别的考评员组成专业鉴定小组; 3、按照国家或市鉴定中心统一编制的试题,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鉴定; 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鉴定情况,并对鉴定合格人员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5、协调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设备和场地,确保符合鉴定要求。 6、管理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 第七条技能鉴定所接受国家、市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遵守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并在市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第三章技能鉴定的实施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初,技能鉴定所根据教学计划,结合职业培训工作特点,制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上报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计划包括:鉴定职业(工种)与级别、鉴定人数、鉴定日程安排、考评人员配备、试题来源等。面

职业技能鉴定配电线路高级工试题库

职业技能鉴定配电线路 (高级工试题库) 一、选择题: 1、我国工频交流电的周期是(D)。 (A)0.1s (B)0.2S (C)0.3S (D)0.02S 2、欧姆定律是阐述在给定正方向下(D)之间的关系。 (A)电流和电阻;(B)电压和电阻;(C)电压和电流;(D)电压、电流和电阻。 3、交流电机和变压器等设备,选用硅钢片做铁芯材料,目的是为了(C) (A)减少涡流;(B)减少磁滞损耗;(C)减少涡流和磁滞损耗;(D)增加设备绝缘性能。 4、用于确定载流导体在磁场中所受力方向的法则是(A) (A)左手定则;(B)右手定则;(C)左手螺旋定则;(D)右手螺旋定则 5、用于确定导线在磁场中切割磁力线运动产生的感应电动势方向的法则是(B) (A)左手定则;(B)右手定则;(C)左手螺旋定则;(D)右手螺旋定则。 6、在热带多雷地区应选择(D)避雷器。 (A)FS (B)FCD (C)FZ (D)FCZ-30DT。 7、 1KV及以下配电装置做交流耐压试验的电压为(B)。当回路绝缘电阻在10MΩ以上时,可采用2500V 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为1min. (A)500V (B)1000V (C)1500V (D)2000V 8、 10kv油浸电力变压器做绝缘工频耐压试验时的试验电压标准:出厂时为(C)有效值;交接时为30KV 有效值。 (A)10KV (B)20KV (C)35KV (D)40KV 9、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B) (A)1倍(B)2倍(C)3倍(D)4倍 10、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D)为宜。 (A)100∽150mm; (B)150∽200mm (C)200∽250mm (D)250∽300mm 11、独立避雷针(线)的接地网与电气设备接地网的距离不应小于(D) (A)1m (B)2m (C)3m (D)5m 12、隔离开关的导电部分的接触好坏,可用0.05mm ×10mm 的塞尺检查,对于接触面宽度为50mm 及以下时,其塞入深度不应超过(B) (A)2mm (B)4mm (C)6mm (D)8mm 13、假定电气设备的绕组绝缘等级是A级,那么它的耐热温度是(C) (A)120℃(B)110℃ (C)105℃(B)100℃ 14、聚氯乙烯塑料电缆的使用电压范围是(A) (A)1∽10KV (B)10∽35KV (C)35∽110KV (D)110KV以上 15、对于各种类型的绝缘导线,其允许工作温度为(C) (A)45℃ (B)55℃ (C)65℃ (D)75℃ 16、线路绝缘子的击穿故障发生在(D) (A)绝缘子表面;(B)瓷质部分;(C)铁件部分;(D)绝缘子内部。 17、 10KV配电线路允许的电压偏差为(C) (A)±5% (B)±6% (C)±7% (D)±10% 18、能经常保证安全供电的,仅有个别的、次要的元件有一般缺陷的电气设备属于(B)设备。 (A)一类(B)二类;(C)三类(D)四类 19、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规定,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供电部门与用户的分界点,

管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管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管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专用机械设备,进行金属及非金属管子加工和管路安装、调试、维护与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计算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1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1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有必要设备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

---------------------------------------------------------------最新资料推荐------------------------------------------------------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 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序号 1 职业资格名称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施部门(单位)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备注2焊工3家畜繁殖员游泳救生员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订)除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外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水平评价类。 4健身和娱乐场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所服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滑雪、潜水、攀岩)准入类《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订)《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公告第16号)5轨道交通运输轨道列车司机服务人员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备点检员电工 6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锅炉设备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关于 1/ 20

铁路线路工职业技能鉴定高级工题目库

如对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打赏,谢谢! 一、填空题 1.道分的基本形式为轨道的连接、轨道的交叉以及(轨道连接与交叉)的组合。 2.(交分道岔)指两条线路相互交叉,列车不仅能够沿着直线方向运行,而且能够由一直线转入另一直线的道岔。3.为了使转辙器轨距、方向正确及尖轨和基本轨密贴,(曲基本轨)应按矢距进行弯折。4.弹性可弯式尖轨跟端用普通钢轨接头与导曲线钢轨接头联结,用间隔铁把尖轨与基本轨相连,以保持(间距)。5.转辙部分的轨撑是防止基本轨的倾覆、扭转和纵向移动的(支撑件)。 6.转辙部分的轨撑安装在基本轨(外)侧。 7.分开式滑床板是轨撑由垂直螺栓先与滑床板联结,再用(道钉或螺纹道钉)将垫板与岔枕联结。 8.普通钢轨断面尖轨分为不补强尖轨、补强尖轨及(特殊补强)尖轨。 9.间隔铁又称铁砖,它是保持尖轨跟端(轮缘槽)尺寸和连接尖轨与导轨的设备。10.辙跟间隔铁长度决定于辙跟(螺栓)的数量。11、辙跟夹板是尖轨跟端的(联结)零件。 12.道岔的连接部分是用不同长度的钢轨,将前端转辙器与后端辙又及护轨部分连接起来,以组成(整组道岔)。13.辙叉由(心轨和翼轨)组成,是使车轮自一股钢轨越过另一股钢轨的设备。 14、钢轨组合式(拼装式)辙叉的翼轨用(普通钢轨)经弯折、刨切而成。 l 5.可动心轨型辙叉的心轨在翼轨框架范围内通过(转换装置转换),保持两个方向转线连续,消除固定辙叉转线中断的有害窄问,提高了列车运行的 平顺性及道岔容许速度。 l 6.捣固车一次起道量不宜超 过5 0 m m,起道量超过5 0 m m时,应捣固(两)次。 17.可动心轨型辙叉目前铺设 的有(钢轨组合型)可动心轨 辙叉和锰钢型可动心轨辙叉两 种。 18.可动心轨型辙叉主要用(高 速旅客列车)运行的线路正线、 渡线道岔和速度较高客货运量 较大的道岔。 l 9.辙叉心轨两作用边之间的 夹角称(辙叉角)。 20.辙叉角的交点称辙叉(理 论)尖端。 21.两翼轨作用边间的最窄距 离称为(辙叉咽喉)。 22.+ 23.为了防止车轮进入异线或 撞击叉尖,在另一股钢轨与辙 叉相对应位置设置(护 轨),以引导车轮顺利通过辙 叉。 24.护轨与基本轨之间用不同 尺寸的(间隔铁)和螺栓 连接,以保持轮缘槽的宽度。 25.在护轨两端轮缘槽扩展部 分设置(护轨斜型)垫板, 以加强整体性。 26.在护轨平直段安装(轨撑) 垫板,以防止护轨轨头横向移 动,保持“查照间隔"。 27.道岔号码数是以(辙叉号 数N)来表示的。 28.道岔辙叉号数是以(辙叉 角)的大小来衡量的。 29.道岔各部轮缘槽深度为(48 mm)。 30.道岔各部轮缘槽深度的日 常维修标准为不小于(40 mm)。 31.普通单开道岔中,直线线 路中心线与侧线线路中心线的 交点,称为(道岔中心)。 32.从基本轨前端轨缝中心到 辙叉尾端轨缝中心的距离,称 为(道岔全长)。 33.道岔的连接有道岔与轨道 的连接和道岔与(道岔)的 连接两种情况。 34.道岔导曲线支距是指道岔 直股钢轨工作边按(垂直方 向)量到导曲线上股钢轨作用 边之间的距离。 35.为了保证列车安全、平稳、 顺利地通过连接曲线,曲线半 径不得小于连接道岔的导曲线 半径,但也不宜大于导曲线半 径的(1.5)倍。 36.道岔尖轨按尖轨跟端构造 形式可分为(可弯式)和间 隔铁式(活接头式)两种。 37.道岔尖轨被轧伤,轮缘有 (爬上尖轨)的危险时,应 及时修理或更换。 38.道岔尖轨尖端与基本轨或 可动心轨尖端与翼轨(不靠 贴)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9.道岔各种螺栓、连杆、顶 铁和间隔铁损坏变形或(作用 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0.在混凝土宽枕及III型枕线 路上进行捣固和垫砟作业时, 应撤出线路上的调高垫板,在 钢轨两侧400~500 mm范围内 捣实或(垫平)道床。 41.在进行捣固和垫砟作业地 段的道床应(填充饱满)。 42.隧道整体道床的主要类型 有:①钢筋混凝土支承块式整 体道床;②短木枕式整体道床; ③整体(灌注式)整体道床。 43.轨道几何尺寸管理值中, 作业验收管理值为综合维修、 经常保养、临时补修作业的(质 量检查标准)。 44.线路、道岔综合维修验收 采取评分办;满分为100分, 85~100分为优良,60~85分为 合格,(60分以下)为失 格。 45.线路设备状态评定,是对 正线线路设备质量(基本) 状态的检查评定。 46.线路设备(状态评定) 是考核各级线路设备管理工作 和线路设备状态改善情况的基 本指标。 47.采用(分开式)扣件的 木枕线路、道岔,如无爬行时, 可不安装防爬设备。 48.铺设混凝土枕的线路、道 岔,使用弹条扣件时,可(不 安装防爬设备)。 49.轨道加强设备应保持数量 齐全、作用良好,缺少时应(有 计划地)补充。 50.无缝线路应力调整是指不 改变长钢轨原来的长度,在部 分地段钢轨有伸有缩,将应力 (调整均匀)。 51.无缝线路的稳定性,就是 指由于温度升高,钢轨所产生 的温度压力与道床阻力、轨 道框架刚度反作用力之间的 (相对平衡)。 52.道床抵抗轨道框架横向位 移的阻力叫道床(横向阻 力)。 53.道床横向阻力是阻止线路 (胀轨跑道)的重要因素, 对无缝线路的稳定起保证作 用。 54.无缝线路的纵向阻力是指 阻止钢轨及轨道框架(纵向伸 缩)的阻力。 55.无缝线路的纵向阻力包括 接头阻力、(扣件阻力)和道 床纵向阻力。 5 6.跨区间无缝线路绝缘接 头,采用厂制(胶接绝缘) 钢轨。 57.无缝道岔的钢轨绝缘接头 采用(胶接绝缘)接头, 58.无缝道岔的高锰钢整铸辙 叉前后(4个)接头采用 冻结接头,其余接头全部焊接。 59.每段无缝线路应设位移观 测桩5~7对,(固定区)较 长时,可适当增加对数。 60.跨区间和全区间无缝线路, 单元轨条长度大于1 200 m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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