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与对策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与对策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与

对策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内容提要:当前会计诚信缺失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主要有法律约束弱化、外部环境的影响、利益驱动、政府行为不规范、会计制度自身的缺陷等方面。在分析和讨论了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从法律法规、监督机制、信用体系和观念体系等方面解决会计诚信缺失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会计诚信;缺失;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6)05-0125-03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会计诚信就是在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中,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不做假账,真实地反映经济活动的情况,如实地提供会计信息。但是,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诚信缺失的问题比较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会计行业面临着诚信危机的考验。

1.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1法律约束弱化。由于我国缺乏主要针对诚信的专门法律,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还广泛存在,因而无法起到有效遏制会计造假行为的作用。比如,尽管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既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担负责任,同时还要对本单位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但在实施处罚的过程中,法律责任仅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不一定包括单位负责人。我国的《证券法》及《刑法》对会计造假的处罚也比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轻得多。并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难以落到实处。

1.2外部环境诚信缺失。目前,社会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意识和诚信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原本就是中华民族备受推崇的传统美德。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下,原有的利义观以及传统文化中的部分精华被挤出了历史舞台。“一诺千金”的时代仿佛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拜金主义”和“金钱万能论”。交易行为在观念上和精神上都出现了自我约束的真空地带,交易行为的诚信也由此处于涣散状态。目前我国市场主体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意识和诚信道德观念,在社会上也没有树立起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诚信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诚信缺失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潘序伦老先生曾说过,“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朱?基总理在视察国家会计学院时也曾深情题词“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不做假账”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当前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是账实不符、费用支付混乱、成本不实、潜亏挂账、滥用会计估计、关联方交易调整利润、信息披露时存在虚假、误导、掩饰等,这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诚信缺失密切相关。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假冒伪劣屡禁不止,形形色色的虚假层出不穷,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如虚假发票、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小集体的利益等,此时,财会人员如果立场不坚定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1.3利益的驱动。利益驱动是会计诚信缺失的最根本和最直接的原因。政府、企业经理人、会计人员以及注册会计师等也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具有机会主义行为的“经济人”,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严格约束,他们对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将导致会计诚信的缺失。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制订各项规则来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并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而在我国地方政府的业绩往往与当地企业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争取更多的本地企业上市吸引外来投资者、改善政绩或者出于其他需要,地方政府可能会默许、参与甚至指令企业进行会计造假而对

于企业经理人来说,他们的职位、收入、荣誉等都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因此,为了增加个人收入、把持或者提升职位、减少企业纳税或者其他利益,他们往往要求会计人员偏离公允的会计政策和程序,进而选择错误的会计政策及程序,甚至直接做假账。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但同时他们也是企业的内部人员,受制于企业经理人。因此,在缺乏严格约束的情况下,为了保住现有的职位或者得到额外的收益,他们通常会与企业经理人妥协或者合谋,从而导致了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注册会计师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和完整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客户委托方式、市场份额、审计收费、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的冲突、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对注册会计师以及独立审计的“独立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这样注册会计师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屈从于企业管理当局的意见,虚假的会计信息得以过关。

1.4政府行为不规范,政府角色转变不到位。政府行为不规范,外部监管不力给会计诚信缺失提供了“温床”。目前,有些政府管理部门既是参赛选手,又是裁判,既是经济利益主体,又是管理者和法规、制度的制定者。这样的经济环境很难保证公平竞争。有些部门在进行管理时只注重机构的批设和审核,忽视了对财务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检查,监管不力。政府角色转变不到位。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政府角色转变不到位,舍不得放权,没有做到真正的政企分开,经理人弄虚作假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处罚。政府应该严格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企业向健康良性的路上发展,培育市场经营环境,鼓励和保护正当竞争,职能部门的监管要落实到实处。

1.5会计制度自身的不足。应该看到,会计制度自身的漏洞与执行的伸缩性等,也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具体表现为:(1).会计原则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操作空间。如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费用,会计信息提供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又如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提供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益来操纵利润。(2).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信息提供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目的的会计政策。(3).会计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针对同一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可能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做出不同的估计,如果会计人员出于特定的目的,不能排除利益的干扰,而有意识地采用某种方法,就违背了客观性原则。

2.治理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

2.1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体系

提高会计诚信仅依赖于教育是不够的,还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非诚信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约束,首先要完善会计体系,会计准则是资本市场的尺度,是上市公司资产和利润等财务状况的衡器,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制度比较实用,但有些方面还存在着过于原则、抽象、粗糙、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整个会计体系缺乏框架、不系统。每次出台政策法规或修定都是“救火式”的,这就给予造假者可乘之机。因此,要遏制造假行为,树立会计诚信,就必须完善会计体系。其次,要建立市场化的证券监管制度,所谓市场化监管,是指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中小股东及其他市场主体自发地监督大股东、监管人员和市场操纵者的欺诈行为。我国的监管是行政监管,而行政监管一般是事后监管,从发现到处罚往往需要“层层审计,层层把关”,由于经历时间长,监管力量有限、取证成本高,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漏网之鱼,国际证监会组织经常督促各国证监会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加速市场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就我国国情而言,应从加强信息交易的透明度,推行股票交易实名制以及中小股东集体诉讼制度等方面着手,最后还要建立民事赔偿机制。我国法律规定,对做假账的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所得一律上缴国库,而直接受害的中小股东却分文未

得,这对违规者来说是比较轻的,对中小股东则是不公平的,形不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给会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做假账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所以,必须建立民事赔偿机制,制定严格的赔偿制度,使违规成本远大于收益,从而减少违规行为,同时,高额赔偿也将激活中小股东的监督热情,使之自觉纳入监督行列,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格局。

2.2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会计诚信既有法律问题,也属道德范畴,建设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并使其发挥作用,离不开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首先,要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其他单位也必须向依法有权获得其会计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按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每个单位必须对其会计信息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其次,要保护舆论监督,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公开揭露造假行为,以及根据已公开的会计信息对单位的有关活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等。这些均属正常的社会舆论监督,不仅不构成对单位的侵权,还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还应鼓励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培育揭露、抨击会计造假行为的社会力量。

2.3利益制衡、强化监管

会计诚信缺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企业受到利益驱动。企业主管人员是否有会计舞弊的冲动,要看其舞弊收益与成本的关系,为此就要加大会计监管,尤其是社会审计,即注册会计师审计,它是企业监督的中坚力量。另外,尽管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对经济进行间接的、宏观的管理,但政府也要加强对企业会计的监管。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国际间投资、筹资和贸易活动中的突出作用已日益凸显出来。会计工作的普遍性、会计信息的社会性、会计作用的国际性都要求政府应加强会计的监管,使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有个规范统一标准,保证其真实性,也只有政府才具有这种权威性。首先,政府要制定各方参与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主要指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标准。规范会计核算,保证各单位、个人有法可依。其次,严格监督检查,使各单位、个人有法必依。最后,对各单位、个人的执行结果采取优胜劣汰,激励守则者、严惩违法者。只有政府强制性的会计监管,让造假者损失远大于造假收益,才能杜绝会计造假的发生。建立健全信息查询系统,使造假者无处藏身。要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被绳之以法。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建立全国的信用信息库,即建立公司、公司领导、企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档案,记载和存储会计诚信缺失、会计造假的信息,形成信息查询系统包括个人信用查询系统和企业信用查询系统,迫使企业和个人做到“诚实守信”。

2.4健全信用管理体系,为会计诚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重塑会计诚信必须跳出狭隘的就会计论会计的小天地,从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着手,积极构建起对市场主体具有很强约束力的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因为企业或个人是否遵守了道德标准,要靠社会舆论和公众的评价,而不仅仅是法院和政府认定。没有舆论支持的道德标准,只是纸面上的道德标准。目前对于造假账的舆论谴责已经给企业、会计师和审计师造成一定的压力,但这种谴责大多是针对整体而非具体企业,多数是学术性、政策性的而非实用性的。我们还缺乏评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环境、社会力量和动力机制。因此,要在法律上明确,根据公开的财务报表对上市公司所做的分析,属于言论自由,不构成名誉侵权。应当建立和培植揭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市场力量,以改变目前造假力量大于抑制力量的失衡状态。从有关会计诚信现状来看,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是我国目前迫切要完成的大事。规模先进的信息数据库将记录着大量企业与个人的资金往来与商品交易的种种资料,可以提供客户查询,一旦有不良信用的记录,在工商注册、银行贷款、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服务以及人才聘用等,将受到制约。相反,为鼓励获得守信的企业,

将可优先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或为其提供高额度的贷款。一些专家还建议,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国现实情况,制订可实际操作的《信用法》。尽管这需要时间,但是势在必行。就现阶段而言,要很抓行业监管,查处虚假行为,增加失信者的成本。

2.5树立诚信观念,打造诚信政府

各级政府要守契约、讲诚信,就要切实为纳税人谋取利益,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来保护诚信,严厉打击各类造假行为,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浮夸风,提高政府信誉度。如果掌管公共权力者不守诚信,不为民谋利,也应受到相应的制裁。这样,诚信建设才有根基,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才能营造全社会的诚信氛围。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