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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及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

工作 ,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

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

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

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

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

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

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

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

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

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

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

登记使用情况。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

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

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

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

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7、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

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主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8、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

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

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财务制度

1、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合理使用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服务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财务制度为准则,坚持勤俭办事的

方针,正确处理商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商场资产

保值增值。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商场公共事业财务使用预算,并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4、合理配置商场资源,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

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5、依法对物业服务、商场发展、设施、环境开发、维护等费用进行财务

管理和监督,维护业主权益。

6、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

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

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纳,负

责各项现金收支的保管与登记;财务委员担任会计,负责编制凭证,登

记账薄,编制财务报表。

8、除业委会每月必要的固定支出外,业主委员会发生的其它支出,单笔

金额 200 元以内由经办人签字,由主任签字批准后报销。单笔金额超过

200 元(含 200 元)以上支出或当月累计金额超过2000 元(含 2000 元)必须经过经业委会过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涉及超过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9、业委会需购置必要的用品、设备或设施,由主任列出详细的项目、清

单、总金额及用途,交业委会会议审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一致通过后

方可购买。物品采购或制作完毕后,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非经办人)

签收,手续完备后方可审批报帐。对于项目不清,用款不当的,出纳或

会计有权不予报销,并提交会议进行权衡审议。

10、外来原始凭据,内容填写不全,大小写金额不符,未经审批签字的

一律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11、现金由业委会委派的专人保管,大额现金必须存入业主委员会指定

银行。

12、更换现金保管人或会计,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

必须签字确认。

13、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商场明显部位和商场总群中,每月向业主公布一

次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和监督。

14、年终结算一次,财务账册存档。

15、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公章、存折、密码、审批,分开管理。

16、违反上述规定属个人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五、接待制度

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

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网络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

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六、会议学习制度

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一般定在每月十五号,有特殊情况另作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在下

列情况下,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a、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

任认为必要,书面要求召开; b、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书面要求

召开的; c、十名以上业主书面要求召开的;但上述情况会议召集人必须

在会议前一日将会议内容通知每位委员。

3、为更科学合理的提供服务,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

或通知规定时间在总群中讨论,征求业主的意见或建议。

4、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5、必要时可组织临时学习或外出学习。

6、参加商场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学习。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

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开会同意后方可查阅。2: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沙发回目录2016-01-12 11:47 | 作者:经典 1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

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

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

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及居委会携手共创和谐、幸福小

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

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

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笔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大额支出由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收支公开透明,每半年进行财

务向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5、年终结算一次。

6、年终财务账册存档。

四、接待制度

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

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来访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

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五、会议学习制度

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

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会前将会议主题通知各委员。每次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重要会议做好会议纪要。

3、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周六上午开一次义务例会,商讨一周的工作情况。

4、为更科学合理的提供服务,根据情况,不定期的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

征求业主的意见或建议。

5、物业服务评定会议,业委会以条线分四个小组,每年召开二次条线会议,邀请物业服务公司条线负责人参加,对物业服务质量提出评定。

6、参加社区四方联席会议,每月一次。

7、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月须学习一次,委员每季学习一次,必要

时可组织临时学习或外出学习。

8、参加社区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学习。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

2、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监管、销毁制度”保管好档案。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登记手续,对于借阅时间较长的档案,及

时催要,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业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5、档案库房必须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措施,库房内的档案应排

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进行保管。

七、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印章(包括业主委员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业主委员会不同

委员妥善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2、印章保管人和保管方式由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印章如不慎遗失,

保管人员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刻制。

印章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由业主委员会重新确定印章

管理人员。

3、所有用印必须经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同意方可使用, 凡未经半数以

上委员批准,一律不能使用印章。印章使用人必须做好用印登记手续,

并留存文件原件副本存档,以便备查,绝对禁止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二、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印章的使用都要事先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业主委

员会过半数委员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2、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时,使用人需与业委会过半数委员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得到多数委员的口头同意后方可使用,但事后公章使用人必

须在一周内完成《公章启用登记表》的补签工作,同意使用公章的其他

委员必须亲自核实情况,确认属实后方可进行补签,如有不实有权拒签

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每次公章使用都要有记录,要记录申请使用人姓名、用途、盖章人姓

名。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印章使用必须符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有关选聘和解聘

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与合同、《业主委员会章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筹

集方案以及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公告、协议、规章制度等。

四、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

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五、凡违章使用公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交市、区主管

部门查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规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接受业主监督。

希望本文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共 3 篇)能解决您的问题。请记住我们的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0b498101.html,3: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板凳回目录2016-01-12 11:49 | 作者:经典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

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

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以下统称业主大会 )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

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

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

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

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

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

10

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

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 15 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

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 9 名,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

本会日常事务。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

的实施情况;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采用招标或其

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五 )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六 ) 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七 )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监督公

用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九)听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的意见

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十 )监督业主公约的遵守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十一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三章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有 2/3 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

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 7 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

参加,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

11

加,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 )、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

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条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

业主大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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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与职责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及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 工作 ,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 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 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 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 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 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 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 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 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 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 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 登记使用情况。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 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 具者,必须经副主任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

生产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生产部管理制度(试运行) 第一章目的 为了更好地加强生产质量控制,明确岗位职能责任划分,规范员工作业流程,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操作技能和工作素质,以此达到安全、文明、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部所有职能部门。 第三章生产部组织架构 第四章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 (一)生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流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二)关键作业环节要严格加以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且受控状态。 (三)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岗位操作人员对自己操作的部件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部件有权拒绝接收。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不查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生产部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二、工序管理 (一)严格执行研发部下达的生产工序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原材料、配件、工具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相关生产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严格执行技术及产品工序要求,如发现需要修改或变更,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研发部审批后可用于正式生产。 (五)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OK后方可用于生产。

(六)新开发的产品应进行不断的检测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批产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七)生产部应建立技术台帐,按规定使用工具和设备,并对领用、维修、报废等作好记录。 三、定位管理 (一)定位摆放,按区域分类放置,并做好标识。 (二)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三)做到单、物相符,使用与记录相符。 (四)加强不合格品管理,做到有标识,有记录,并要及时处理。 (五)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六)消防器材定位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四、设备和工具管理 (一)车间设备各部门指定专人管理、维护,并作好保养记录。 (二)设备和工具要坚持做到每日维护,每周维护,每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或工具无误后方可作业。(三)使用过程中,坚持6S原则,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四)作业过程中不得使用己损坏、失准的设备和工具。 五、用电管理 (一)未经允许不得私接电源。 (二)节约用电,杜绝漏电现象发生。 六、劳动纪律管理 (一)车间所有员工应遵守厂规厂纪和车间各项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应做到奖罚分明,分配任务公平、公正。(二)车间应经常开展内部作业流程、纪律、质量等自检工作。 (三)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主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七、文明生产管理 (一)车间应保持整齐,作业流程准确规范、安排合理,管理人员要准确填写生产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 (二)下班提前5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三)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四)车间内管道和线路应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五)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产品架,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六)车间合理照明,严禁下班不灭灯,不关电闸,不关风扇等。 (七)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清洁不走,工具不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八、安全生产管理 (一)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早会、例会,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排除整改。 (二)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按规定穿带好劳保用品,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学徒上岗操作应有老员工带领或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五)生产、检验记录及时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六)非本工种人员不能串岗作业。

管理制度-内科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内科各项规章制度 1、内科工作制度---------------------------------------3 2、内科工作人员病室管理制度---------------------------4 3、内科知情同意书制度---------------------------------5 4、内科患者转出(院)制度-----------------------------6 5、内科交接班制度-------------------------------------7 6、内科抢救工作制度-----------------------------------8 7、内科医嘱制度---------------------------------------9 8、内科科务会议相关规定-------------------------------11 9、内科科室病历管理制度-------------------------------12 10、内科医师培训制度-----------------------------------13 11、内科护理文书记录与保管制度-------------------------14 12、内科卫生管理制度-----------------------------------15 13、内科感染管理制度-----------------------------------16 14、内科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8 15、内科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19 16、内科一次性医用消耗品管理制度-----------------------21 17、内科消毒隔离制度-----------------------------------23 18、内科药品管理制度-----------------------------------25 19、内科毒麻药品管理制度-------------------------------26 20、内科仪器、设备使用与保养制度-----------------------27 21、内科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9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委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代表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确立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对违反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另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督促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公约,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协调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搞好物业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 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7.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8.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员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三)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定期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七)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八)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9473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Community Owner Committee 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篇一: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七)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则。 因此业主在对物管公司有意见时要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替业主做主,切不可自做主张对物管公司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制裁”。 篇二: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

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一)管理制度 一、入职程序 1.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指定日期到公司行政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 行政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报到后,你需要向行政部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婚姻状况证 明(结婚证)原件,提供公司指定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2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公司行政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领取工作牌、考勤卡、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开始进入试用。 5.试用期为1-3月,具体期限由公司根据试用职工的表现和工作进展情况而定。 6. 试用期内,如果你确实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 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你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你的试用。 7.试用期满,由试用职工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上报公司总经办,取 得同意后,方可编制为公司正式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行政部留档备案。 二、职场纪律

1.我们着力体现整洁、大方、得体的职业风格。全体职工上班时穿戴整齐、干净,保持健 康清新的形象。公司内严禁职工身着奇装异服、浓装艳抹。 2.上班时间职工必须佩带工作牌,违者一律罚款20元/次。 3.使用电话注意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严禁用办公 电话聊私事。 4.办公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5.不在办公区域高声喧哗,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洽谈室内或其他公司指定区域进行。 6.适时调整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会议中则请取消铃声。 7.你的工作资料、个人物品、现金等请妥善保存,以免丢失或损坏。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制,所有机动加班时间均定在星期六、星期天。 2.夏季作息时间为:8:00--12:00,14:00--18:00;冬季作息时间为:8:30—12:00, 13:30—18:00。 3.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20分钟以上,两小时以 下者,每次扣除薪金30元。 4. 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 批准的,一律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按日工资额的两倍扣罚,并作通报批评。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立即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2020年8月整理).pdf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草案) 成都市青羊区水木光华业委会筹备组编制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使用说明 1、本规则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则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本示范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宗旨) 本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并依法、依本建筑区划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本规则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9、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社区居委会携手共创服务完善、邻里和睦、相互关爱、和谐安全的高尚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 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分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7、业主委员会的所有收支,必须建立账目,并由一名委员担任出

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编制:浙江省大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

时间:一O 年一月 第一-条试验负责人岗位职责 (1) 第二条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 (2) 第三条档案资料保管员岗位职责 (3) 第四条样品保管员岗位职责 (4) 第五条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校正(标定)及保养制度 (5) 第六条试验原始记录填写、计算、复核制度 (6) 第七条试验检测报告校核、签发制度 (7) 第八条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制度 (8) 第九条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9) 第十条档案室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检测环境控制管理制度 (11) 第十二条试验检测程序管理制度 (12) 第十三条试验室管理制度 (13) 第十四条力学室工作制度 (14) 第十五条水泥室工作制度 (15) 第十六条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16) 第十七条沥青室工作制度 (17) 第十八条沥青混合料室工作制度 (18) 第十九条化学室管理制度 (19) 第二十条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20) 第二^一条化学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及制度 (21) 第二十二条样品室管理制度 (22) 第二十三条试验样品及消耗材料管理制度 (23) 第二十四条现场测试管理制度 (24) 第二十五条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25

第二十六条各试验室环境温湿度控制要求26 第一条试验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按要求组织试验工作。 2、配合项目部其它各部门完成本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实填写试验报告,编制检验、试验计划、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和项目试验方案。 3、负责指导试验员的工作,对试验员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 4、本项目如有专项工地试验室应对其工作情况及试验设备和人员进行管理。 5、对原材料、试件做好质量、数量、规格的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对原材料、试件做好标识,并分类保管,有效保存。 6、各种试验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试验结果。 7、根据设备检定计划组织做好试验室各种计量器具的检测,按周期进行检定和经常性保养。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建档和保管工作,做好设备检定计划。 8、督促检查本部门试验人员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完善各项试验台帐。 9、协调队部在试验方面与监理、项目办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的含义 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代表全体业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依据及条件 (一)法规依据: 1、《物权法》 2、《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04号) 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4、《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二)成立条件: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物业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且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分期开发的物业,可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业主的界定

业主是指物业所有权人、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且所购房屋已入住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及持有空置物业的建设单位。 四、投票选举的计票方式 投票权是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面积确定的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分和公共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每户一票,该票代表的投票权以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超出部分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对业主委员会及其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告和制止,并报房管部门查处。 具体职责包括: 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3、督促全体业主及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依法管理,按时交纳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用招标或其他方式,依法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经业主大会同意

业委会职责及成员分工

御景华庭业主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分工 一、总则 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日常运作的组织和实施主体。它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宜,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受业主、业主大会监督。它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二、业委会组织职责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或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拟订需提交业主大会讨论审议决定的各类计划、制度、方案; 决定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申请; 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

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劝阻、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等行为; 做好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解散时的业主共同财产的清算工作; 审核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报送的紧急维修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划(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外墙渗漏等情况,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委会成员分工 主任职责及分工(分管协调、调解、主管业主委员会综合工作。)(1)主持业主委员会全面工作。 (2)协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业委会事务; (3)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及签署文书; (4)负责对业委会公共收益的支配的审核; (5)督查各委员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6)负责主持召集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委员会议。

管事部各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

管事部各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 管事部主管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 在餐饮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管事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向客人提供洁净的餐具和整洁的环境。 2. 制定管事部年度、月度培训计划,领导员工积极完成各项接待任务和经营指标,分析和报告本部门物品领用和消耗情况。 3. 参加餐饮部经理主持的工作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督导管事部领班、洗碗工及物品保管员的工作,主持召开管事部有关会议。 4. 负责建立健全管事部的物品储存、物品盘点等制度。负责建立、健全管事部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规范,并督导实施。 5. 及时与各餐厅、厨房负责人沟通,根据各部位营业情况提供数量充足的餐具。保证部门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情况达到规定标准。 6. 负责审核本部门餐具、用具及清洗用品的领用制度,并组织做好申领补充各种物品的工作。 7. 做好部门各种餐具、用具、固定资产的盘点及台账工作,根据各餐厅、厨房的损耗基数,上报餐饮部经理,制定合理的物品损耗率。 8. 做好管事部领班的排班工作,监督管事部领班做好排班表。带头执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9. 控制管事部低值易耗品成本,抓好成本核算,节能控制,加强物品原材料的管理,降低费用。餐具、器皿的破损率控制在合理范围。 10.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1. 巡视管事部的工作情况及部门公共区域卫生。检查领班的工作和餐具洗涤的洁净度及消毒程序。做好管事部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与保养工作。 12. 负责对下属的考勤、绩效考核和评估,组织开展餐厅培训活动,掌握员工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和业务水平,做好管事部人才开发和培养工作。 管事部领班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 在管事部经理领导下,贯彻酒店经营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所在班组的日常管理和接待工作。 2. 根据管事部的年、月度工作计划,带领员工积极完成各项接待任务和经营指标,努力降低物品消耗,汇报每日经营接待情况。 3. 安排检查员工是否按照工作规范流程清洗、摆放各种餐具、服务用具等物品。 4. 了解每日接待预订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班次,及时检查各种机械设备的节能状况、清洁卫生状况。安排员工对管事部的各种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及保养,保证高效、安全、可靠。 5. 合理安排本班组员工的日常工作,保证各环节的衔接,使接待工作顺利完成。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范文篇 耗子编辑 范文篇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商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9、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商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 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和谐、繁荣的商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印章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制度。

2、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制度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3、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 业主委员会秘书长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4、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人防办、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 保管、使用时由主任审批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5、使用公章,凡是会令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全体业委 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不会令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业委会主任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 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 6、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副主任 以上人员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7、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 即报告业委会主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8、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 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财务制度 1、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合理使用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服务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财务制度为准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商场 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商场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商场公共事业财务使用预算,并对预算实施过程进行有效 控制和管理。 4、合理配置商场资源,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5、依法对物业服务、商场发展、设施、环境开发、维护等费用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业 主权益。 6、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为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 (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社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社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3.向业主大会提出修改《业主大会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议案或其他议案; 4.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财产,收取公共财产的收益; 5.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共维修基金,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收益; 6.收取和支配物业管理费; 7.与水、电、燃气、暖气等供应商,或者与电话、物业管理、有线电视、网络等服务商,或者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可能的法律责任; 社区物业管理制度 为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干净卫生、安全整洁、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安居乐业和生活幸福,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特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制度》供各位住户遵守执行。 一、环境卫生制度: 不准在楼前楼后乱搭乱建,堆放柴草,烧茶做饭,不私自饲养家畜家禽;不从楼上乱扔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及停放自行车、电瓶车,保持楼道畅通;不摘花毁树,不踩踏草坪,不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在绿化树木上扯绳晒衣,严禁在绿化带内种菜;不向花草树木倾倒污水和有害物质,不在绿化带内挖沙取土、焚烧物品、燃放鞭炮烟花等;不许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垃圾必须倒入垃圾桶内,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 二、家庭文明制度: 遵纪守法,不赌博、不吸毒、不播看淫秽录像;孝敬和赡养老人,培养教育子女,家庭和睦,勤劳致富;婚丧从简,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夫妻互敬互爱,互信互勉,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实行计划生育,勤俭持家;讲文明、懂礼貌,邻里团结,互相帮助,无吵架、打架现象发生;按期缴纳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各项管理费用;节约资源,倡导绿色生活,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三、节水节电制度: 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水电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爱护水电设备,努力节约一度电、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严禁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配电箱非电工操作;鼓励使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和水电节能设施;公共场所和家庭内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和水龙头无滴漏;严防水电资源的滴、漏、跑、冒、耗现象发生,及时堵塞水电浪费漏洞。 四、燃气使用制度: 严禁擅自拆、装、移、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经常检查连接燃气具的胶管是否压扁、老化、接口是否松动、是否被尖利物品或老鼠咬坏,定期更换胶管;正确使用燃气,燃气使用时要注意开窗通风,严禁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气;培养“人走熄火”的好习惯,爱护管道设施,不要在燃气管道及表周围乱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燃气是否已经关好;已经开口用气的用户,如不消费要及时报请关停。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日常工作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办公规章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超出30分钟和直接领导汇报; 3、在岗时间内不得与他人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打开与工 作无关的网页、QQ等; 4、上班着装要得体,不准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与装饰品,不准 穿拖鞋与短裤(不含女式七分裤); 5、严禁在公司内传播流言、诋毁公司和他人,违纪者除名; 6、办公室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 用语,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谈或闲聊; 7、各部门管理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离开办公区域时须告知行 政部并通知其部门负责人; 8、最后一个离开的办公室人员,须保证所有电源处于关闭状 态,方可离开; 9、节约用水用电,合理灵活用灯。 10、电脑及其它办公设备须爱惜使用,正确使用,不得有意损害 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请主动报备赔偿。 11、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弃物, 办公区域(或公共区域)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12、会议室用毕后应恢复办公室清洁整齐状,并随手关灯、关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 1、每天各部门人员到岗后其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安排当天工作,讲评上一天工作情况,并记录相关工作情况;每周周六各部门召开小结会议,讲评本周工作进展、收集相关工作情况;公司每月第一个礼拜的星期五召开公司月工作例会,听取、收集各部门和员工的对上月工作的汇报,安排下月工作计划,由总经理主持。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本月例会时,由行政部通知,另行安排时间; 2、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待岗学习(不发放工资)、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每位员工都有权利、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爱护公司财产,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员,给予以下处分: (1)窃取公司财务者,作除名处理,并除追回非法所得外,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2)损害或丢失公司财物者,按公司规定赔偿。 4、保守公司秘密和相关技术秘密,严禁对外泄露与产品、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究法律责任。 5、年终时,各部门各岗位要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工作总结必须全面、真实、客观的总结经验,查找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选聘物业服务企 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方案,拟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3、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 4、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5、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公共 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6、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区划内物业 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7、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8、根据业主提议,拟定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 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9、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定的年度服务计 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0、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1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 同,并与每年3月底前通过会议、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及收支情况,并通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业主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12、业主委员会或10%以上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的收支状况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详细说明,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邀请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13、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4、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5、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6、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它属于业主大会的财务进行妥善保管; 17、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18、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月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节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

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

(三)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一、上班期间统一着装,对讲机及保安器械佩戴齐全。班前整理容装,保持良好仪容仪表,体现军人风貌。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二、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当班值班日志。按规定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三、认真履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来来访时,应先询问所联系人,电话确认后,请来访人员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并在来访人员离开时,予以回收。大楼物品出门时,保安人员认真验收,由出货人开具本部门证明,加盖出货人所在部门公章,并报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方可放行。 四、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上级指派的任务。 五、在岗期间,禁止擅离职守,串岗,打闹,喝酒,打牌,看书,睡觉,会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在岗期间,勤巡视,勤检查。发现突发问题及时上报或报警。 七、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法规,熟记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确保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八、请假需报经班组长同意,并写请假条。

九、保安员负责本岗位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清洁整齐美观。 十、切实提高防火,防盗安全意识。 十一、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车辆管理规定 (一)进入本物业的车辆时限速15公里以下。进出车辆必须按管理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勿逆行、高速行驶和按高音喇叭。 (二)进入本物业的车辆应按规划车位停放,勿乱停放,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关好门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车主自负。 (三)运货车辆必须服从安管员的安排,合理停放。 (四)凡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五)为了保证车库有良好的卫生环境,进入车库的一切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纸屑等杂物。 1、凡进入地下车库的所有车辆必须听从安管员的指挥,遵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令行驶。 2、驶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内,不得在道路上停放。。 3、不得在公共道路上清洗和修理汽车。

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

业主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通过招标或其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必须最终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全体业主确认同意后,业主委员会才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代表小区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签署合同(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业主委员会的任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的资质证书或相应资格,并须有两年以上管理相似社区的经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三次以上,物业公司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当业主违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大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或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时,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或非诉讼程序,行使程序中的权利,履行程序中的义务并承担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 (六)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九)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十)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十一)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十二)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更新、改造的方案,报业主大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 (十三)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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