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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用茶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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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企业标准

Q/0001-2012

备案号:

Q/0001

代用茶

前言

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所确定的指标如有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准。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磊

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发布

2012-12-30实施

2012-12-26发布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可以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

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6 茶总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材料要求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性状应具有各原料应有的自然品质特征。

色泽与香气味具有叶、花、果(实)、根茎天然固有的色泽和香气,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水分(%)≤13

总灰分(%)≤ 8.0

铅(mg/kg)≤ 5.0

二氧化硫(以SO2计)(g/kg)≤ 0.5

敌敌畏(mg/kg)≤ 0.2

乐果(mg/kg)≤ 1.0

4.4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随机抽取1袋供试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性状、色泽杂质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香味、异味,应符合表1的要求。

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

按GB/T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2 总灰分

按GB/T 8306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 铅

按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 亚硫酸盐

按GB/T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5 敌敌畏、乐果

按GB/T 5009.20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同一生产班次、同一批投料、同一产品、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

7.2 抽样方法

随机抽取300g样品,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用,1份备用。

7.3 出厂检验

7.3.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为必检项目。

7.3.2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7.4 型式检验

7.4.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

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e)停产半年以上,重新开始生产时。

7.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受检样品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则判整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

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复检(应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论,如有一

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8.2 包装

应采用密封、防潮包装,能保护产品品质;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且

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要求。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

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倾卸。

8.4 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

易腐蚀的物品一起贮存。

8.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

滴眼剂瓶企业标准(上海)

滴眼剂用聚酯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滴眼剂用聚酯瓶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滴眼剂用聚酯瓶(以下简称聚酯瓶)。该聚酯瓶供包装非油脂性、非芬香性、非挥发性的眼药水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YY 0057-91 固体药用聚烯烃塑料瓶 YBB00062002 低密度聚乙烯药用滴眼剂瓶 YBB00102002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 3 分类与标记 3.1 结构 聚酯瓶由瓶体、瓶盖及瓶嘴三部分组成。 3.2 容量及允差 聚酯瓶的标示容量为:10ml、12ml、13ml、15ml共四种规格,满口容量要求按合同规定。 3.3 材料 3.3.1瓶体采用对苯二甲酯乙二醇共聚酯为主要原料制造。 3.3.2瓶嘴采用低密度聚乙烯材料制造。(可按合同规定采用其他材料) 3.3.3瓶盖采用高密度聚苯乙烯材料制造。(可按合同规定采用其他材料) 4 要求 4.1 外观 4.1.1聚酯瓶的表面应光洁、平整、厚薄及色泽应均匀,不得有变形、突凹点和明显的擦痕。不得

有砂眼、油污、气泡。 4.1.2聚酯瓶瓶口应平整、光滑。 4.2容量及允差 聚酯瓶的标示容量、满口容量应符合3.2的规定。 4.3物理性能 聚酯瓶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4.4 化学性能 聚酯瓶的化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Q_JJSW 2.2-2017香薰液体企业标准

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JSW2.2-2017 香薰液体 2017-08-27发布2017-09-01实施 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湖南金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洁、曾婷玉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7日。 本标准有效日期至2020年08月27日。

香薰液体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薰液体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香薰液体。它是本公司香薰液体产品设计、制造、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以及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的主要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3531.3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相对浊度的测定 GB/T13531.4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相对密度的测定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22731日用香精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技术要求 3.1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指标 项目要求 感官指标 色泽符合规定色泽 香气符合规定香型 清晰度水质清晰,不应有明显杂质和黑点 理化指标 相对密度规定值 浊度5℃水质清晰,不浑浊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835干制红枣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 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18672枸杞 GB/T18862杭白菊 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 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_140000 JBSW014-2014VEELA抑菌洗液企业标准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VEELA抑菌洗液 2019-10-10发布2019-10-10 实施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产品组成与原料 (1) 4 技术要求 (1) 5 检验方法 (2)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制定时,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2002年版)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 本标准201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2019年01月01日第一次修订,2019年10月10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版本代替2019年01月01日发布版本,同时2019年01月01日发布的版本作废。 本标准由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薛蕾、孙丹丹。

VEELA抑菌洗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VEELA抑菌洗液的产品组成与原材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VEELA抑菌洗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组成与原材料 3.1 该产品主要成分为茶树油、肽类蛋白、氯化钾、氯化钙等。 3.2装在医用聚乙烯(或聚丙烯)或玻璃材质容器中。 3.3原料级别及纯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级原料。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和一般性能 4.1.1 感官:为无色或淡黄色液体,气味清香。 4.1.2 塑料瓶或玻璃瓶,外观应清洁无异物;不得有毛边、毛刺、缺损等缺陷。 4.1.3包装密封性:密封性完好,不得有内装物渗出。 4.2 理化指标 4.2.1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2.2 pH值 3.8~6.0。 4.2.3汞≤1mg/kg。 4.2.4铅≤10mg/kg。

化妆品包材检验标准14729

1.0本公司制定的质技部操作标准是为了达到体系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保证所的生产的产品符合公司规定,满足客户品质要求,指导质技部如何开发、检测、改善、处理的作业指导文件。它也是一个强制性的文件。 2.0版序控制 2.1 文件编号: 2.2 文件版序: 2.3 编制人/时间: 2.4 审核人/时间: 2.5 批准人/时间: 2.6 文件发布日期: 2.7 文件实施日期: 2.8 文件管理部门: 3.0监控记录 3.1 《产品检测报告》 3.2 《原料检验报告》 3.3 《原始记录表》 3.4 《QA检验报告》、《IQC检验报告》、《QC巡查表》 3.5 《水质检验报告》 3.6 《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内控标准文件目录 标号标题序号文件名称 一化验室内控标准 1 化验室内控标准 二.品质部内控标准1 IQC检查标准 2 IPQC检查标准 3 QA检查标准 4 字码表 5 抽样方案 编辑审核 校对日期 一.化验室内控标准1.0取样原则: 半成品:按批次,每锅取一个样品。

成品:按批次取一个样品。 原料:每个批次去一个样品。 空气:室内取样 纯水:纯水室内出水点取样 2.0取样方法: 抽样时,必须带口罩,带手套,以免污染样品。 取样瓶,不锈钢匙须用75%的酒精消毒。 送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开启,以防再污染.若一个样品,须同时做多种分析,宜先取出部分样品做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它分析. 3.0产品检验 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包括理化指标检验和微生物检验。 3.1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理化指标的标准 化妆水 项目要求 感官指标外观 单层:均匀液体,不含杂质 多层:两层或多层液体 香气符合规定香型 理化指标耐热 (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 异 耐寒 (-5~-1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 差异 pH值 4.0~8.5(直测法)(α、β羟基酸类产品除外)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CFU/g) ≤1000(儿童用产品≤5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100 洗发水 项目要求 感官指标外观无异物 香气符合规定香型色泽符合规定色泽 理耐热(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

食品包装用聚酯瓶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酯瓶企业标准 Q/NHL XX塑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NHL 001-2012 Q/NHL 001-2009 食品包装用聚酯瓶 2012-05-10发布 2012-05-18实施 发布XX塑业有限公司 Q/NHL 001-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NHL 001-2009《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本标准与Q/NHL 001-2009《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格式按照GB/T1.1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标准名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增加了垂直载压检验项目。 本标准于2009年3月首次发布,此次为第1次修订。 本标准由XX塑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I Q/NHL 001-2012 食品包装用聚酯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酯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酯为原料,采用吹塑成型工艺生产的食品包装用聚酯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0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酯树脂及其成型品种中锑的测定 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7931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树脂 GB/T 16288-2008 塑料制品的标志 QB/T 1868 瓶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碳酸饮料瓶 QB 2357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3 技术要求 3.1 口径 用于食品包装的产品口径15mm,120mm。 3.2 容量偏差

虫茶(代用茶)技术标准

虫茶(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虫茶(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赤水米樟虫茶产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以老鹰茶为原料,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经米缟螟(或紫斑谷螟等产虫茶昆虫)、环境微生物、空气中的水和氧等综合作用后,形成独有品质特征的颗粒状物,经收集、机械风选去灰、捡剔除杂、干燥、灭菌、分装等工序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饮用的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DB52/T648贵州茶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DB52/T1484老鹰茶加工技术规程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009.2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茶取样 GB/T8305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8311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23204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H/T1070茶叶包装通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料进厂检验记录表.docx

原料进厂检验记录表 年月日编号物料名称料号数量 采购单号 供应商 检验项目抽样数不良数验收单号 备 及格 注 不及格 □全批 说 □分批交货 明 结 果□接受□退货□扣款□检验不良品退回 格式编呈:主管:检验员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 原料名称:多样性生物活性肽 序号抽样过程 批次号抽样日期标准要求应抽组数实抽组数实测结果试验结 论

有效物质含量 YCL2016011601 2016.01.16 2 2≥98% 有效物质含量 ≥98% 2YCL20160626012016.06.2211 有效物质含量 ≥98% 3YCL20161011012016.10.1133有效物质含量 =99.27% 合格 有效物质含量 =98.65% 合格 有效物质含量 =99.14% 合格 最终结论:合格 检验员:李强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02 原料名称:枯草芽孢杆菌 序号抽样过程试验结 论

有效活菌数 ≥ 200 亿 /g ( % ); 有效活菌数 = 水分 ≤8% 8( 250.24 亿/g (% ); 1 YCL2016012201 2016.01.22 2 2 水分 =6.83% 8(% ) 有效活菌数 ≥ 有效活菌数 = 2 YCL2016111501 200 亿 /g ( % ); 3 278.36 亿/g (% ); 2016.11.15 3 水分 ≤8% 水分 =6.98% 8( 合格 合格 最终结论: 合格 检验员:李强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 03 原料名称: 生物酶制剂 序号 抽样过程 试验结 论

1YCL20160214012016.02.14酶活力≥ 5万33酶活力=6.82万 2YCL20160715012016.07.15酶活力≥ 5万22酶活力=5.97万YCL20161220012016.12.20酶活力≥ 5万33酶活力=6.64万合格 合格合格 最终结论:合格 检验员:李强 原材料检验记录表04 原料名称:氨基酸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盖的原材料、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料,经吹塑工艺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桶及经注塑工艺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桶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13508-2011 聚乙烯吹塑容器 GB/T 17876-2010 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 3 原材料 3.1 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3.2 色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 产品分类 4.1 符号及缩略语 PP ——聚丙烯; PE ——聚乙烯。 4.2 产品按材质和用途,可分为A、B两类,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

5 要求 5.1 满口容积偏差 A类产品的满口容积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1的要求。 5.2 质量偏差 5.2.1 A类产品的质量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2的要求。 5.2.2 B类产品的质量偏差要求见表2。 表2 B类产品的质量偏差 5.3 尺寸偏差 A类产品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3的要求。 B类产品的尺寸偏差应符合GB/T 17876-2010中5.2的要求。 5.4 外观质量 A类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4的要求。 B类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17876-2010中5.1的要求。 5.5 壁厚 A类产品的壁厚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5的要求。 5.6 物理性能 5.6.1 A类产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GB/T 13508-2011中5.7的规定。 5.6.2 一般B类产品的物理性能见表3。 表3 一般B类产品的物理性能 5.7 卫生性能 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其中总迁移量的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严于GB 4806.7中总迁移量的指标要求。 表4 总迁移量

MYWIPG-029-3塑料瓶检验标准

MYWIPG-029-3塑料瓶检验标准

操作规程塑料瓶检验通用标准页次第 2 页共 11 页编号MY/WIPG-029-3 版本/版次B/0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产品用塑料瓶验收标准,确保所采购此类包材符合公司需求,且有效避免不合格品流入本公司或下一道工序,特制定本检验标准。 2 范围 本检验标准适用于公司产品用所有塑料瓶的样品、进货、库存及在线检验。 本标准属通用标准,涉及具体工艺参数及内容详见单标、样板或图纸。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3.2 GB/T 2792 压敏胶粘带180°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3.3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 样计划 3.4 GB/T 15172 运输包装件抽样检验 4 要求 4.1 外观要求 4.1.1 瓶身应平稳,表面光滑,瓶壁厚薄基本均匀,无明显疤痕、气泡、变形,无裂痕; 4.1.2 瓶口应端正、光滑,不应有毛刺(毛口),无明显刮花现象; 4.1.3 印刷文字、图案清楚、准确,无错印、漏印,无油墨污染; 4.1.4 印刷色相应基本符合付印样要求; 4.1.5 瓶内外应洁净; 4.2 外观检验标准见表1。 表1:外观检验标准 缺陷抽样 计划 质量水 平 缺陷内容 A GB/T AQL=1、变形、缺料、破损、裂纹;

操作规程塑料瓶检验通用标准页次第 3 页共 11 页编号MY/WIPG-029-3 版本/版次B/0 类2828 IL=Ⅱ0.65 2、表面凹凸不平,有刮伤或划 痕,有明显刮花; 3、印刷错误、重印; 4、瓶壁厚薄不均,厚度落差大 于1mm; 5、容器内外有明显的脏污、墨 迹(不可擦拭干净); 6、瓶内有杂质、异物。 B 类 GB/T 2828 IL=ⅡAQL= 1.5 1、瓶口不平,不光滑,明显刮 手; 2、丝印压合模线; 3、表面严重磨花、明显水纹; 4、磨砂、抛光、喷涂(砂粒、 桔皮)不良; 5、色泽不均、色差明显,超过 上下限管制范围; 6、明显缩水现象; 7、容器外有脏污、墨迹(可擦 拭干净); C 类AQL= 2.5 1、模痕:主视面≥1条;非主视 面:长5mm,宽0.1mm,2 条以上; 2、气泡:主视面≥1个;非主视 面:直径>1mm,1个以上, 直径<1mm,2个以上; 3、异色点:直径<0.5mm,正 面>2个,次要位置>3个;直 径>0.5mm,1个以上; 4、烫印残缺面积≥烫印面积 的十分之一,位移>1.0mm;

玫瑰花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玫瑰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玫瑰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干花为原料,经过净选、灭菌、分装等工序制成的玫瑰花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9696 地理标志产品平阴玫瑰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H/T 1091 代用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重瓣红玫瑰:应符合GB/T 19696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代用茶专业作业指导书

代用茶作业指导书 一、生产前准备工作 1、进入生产车间前,进入更衣间穿戴好工作衣帽鞋,再用肥皂把手洗净、烘干。 2、了解当班加工用代用茶质量指标,确定生产用设备。 3、检查生产用设备,开机空运行,为正常生产作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4、按当班加工生产量开好茶青、包装物领料单,安排人员领料。 二、代用茶(余庆苦丁茶)生产工作程序作业指导 杀青—脱水—揉捻—理条做型—烘干 1、鲜叶摊放 ⑴、茶青摊放于清洁卫生,设施完好摊青槽,不允许直接摊放于地面。摊叶厚度为1cm~4cm。摊放时间为4h~6h ,嫩叶长摊,中短叶短摊,低档叶少摊。雨水叶、露水叶可用通风机通微风,加快水分蒸发。 ⑵、摊放程度以摊放叶含水量降至66%~68%,芽叶稍软,色泽绿略暗、微显清香为适度。 2、杀青 总体要求:杀匀杀熟杀透 用手背感官滚动杀青机投叶口处温度略感灼手(杀青机通内空气温度为140℃~160℃)开始连续投叶,要求投叶量2-2.5KG,时间1-2分钟,杀青叶色泽无光泽的暗绿色(与鲜叶颜色相比),不生、不黄、无红梗红叶。具清香或者熟香;无青草色、水闷色。 3、脱水 叶色不泛黄,略有粘性,香气清爽,无闷气。脱水时间:12~15分钟。 4、揉捻 茶条卷紧,不松,完整;叶色不泛黄,香气清爽,无闷气。 在簸箕上趁热揉捻,单手或双手握叶,朝一个方向滚动翻转,不能倒转,用力的轻重要均匀适度,历时一般4~5分钟,即可转入理条做形。

4、理条 条索紧直、匀整,色泽鲜艳,不断碎。 控制理条机槽锅温度70℃~80℃,速度为180r/min~190r/min, 投叶量1kg~1.5kg/次,理条为时间2min~3min,理条程度4~5成 干,叶条扁直,色泽润绿时下机摊凉。 5、烘焙 在烘干机的烘盘上进行,摊叶要均匀,翻抖手法要轻,控制烘焙机槽锅温度80℃~85℃,投叶量2kg~2.5kg,时间4min~8min,茶叶扁平直,光滑绿润,手捏茶条成粉末,含水4%~6%下机冷却。 6、炒干 控制茶叶滚炒锅温度40℃~50℃,滚炒时间25min~40min,至茶 叶含水量90%~11%,外形扁平直较光滑,即可下机。 7、提香 控制烘焙机槽锅温度80℃~85℃,投叶量2kg~2.5kg,时间4min~ 8min,茶叶扁平直,光滑绿润,手捏茶条成粉末,含水4%~6%下机 冷却。 8、精选 将碎茶和片茶,暗茶选出,确保成品茶净度、匀度及色泽一致。 代用茶茶(带“*”号为关键控制点)。 (一)、工艺流程图 为确保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在代用茶生产中我公司确定3个关键控制点。其控制点为以下几点: 1、茶青验收;

青梅酒企业标准

.. Q/KCA 昆明市西山醇安酒厂企业标准 Q/KCA03-2009

青梅酒 昆明市西山醇安酒厂发布 '. ..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并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57-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结合本厂生产工艺而制定的企业标准。 本标准由昆明市西山醇安酒厂提出; 本标准由昆明市西山醇安酒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平; 本标准由昆明市西山醇安酒厂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昆明市西山醇安酒厂负责解释; 本标准历次发布版本情况:Q/KCA03-2009 '. .. 青梅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梅酒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果酒厂卫生要求、加工工艺规范、检测规则、试验方法、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云南小曲白酒为基酒,配以青梅或青梅汁、白砂糖、蜂蜜、红枣、枸杞等辅料,经过传统工艺浸泡、渣汁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罐装而成的青梅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 白砂糖 GB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QB/T3559 机压玻璃杯 GB/T5835 红枣 GB/T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6543 瓦楞纸箱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2697 果酒厂卫生规范 GB/T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18672 枸杞 GB18796 蜂蜜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DB53/T092 云南小曲白酒 DB53/101.8 洱源梅果加工技术规范 DB/T0018 包装容器葡萄酒瓶 Q/KRY01 聚酯(PET)塑料瓶 3、产品规格 3.1 按包装分:150ml、350ml、500ml、750ml、5L杯(瓶)装以及根据客户需求而定。 '. .. 3.2 按酒精度分:22%vol、24%vol、26%vol、28%vol、32%vol、38%vol。 3.3 其他规格根据客户需求而定,但须符合相关规定。 4、技术要求 4.1 原料 4.1.1 云南小曲白酒:应符合DB53/T092的规定,且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4.1.2 青梅:应符合DB53/101.8的要求 4.1.3 青梅汁:选用半年以上纯青梅汁 4.1.4 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要求 4.1.5 红枣:应符合GB/T5835的规定 4.1.6 枸杞:应符合GB/T18672的规定 4.1.7 蜂蜜:应符合GB18796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4.2.1 色泽:橙红色 4.2.2 滋味:具有梅酒特有的滋味,香醇可口,无其他异味。 4.2.3 形态: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 4.2.4 杂质:不允许有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净含量和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4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Q_HDCX0005-2019静电消除剂企业标准

Y43 Q/HD 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CX0005-2019 静电消除剂 2019-04-25发布 2019-04-25实施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Q/HDCX0005-2019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进行制定的,在标准内容要求、标准格式编写规则上执行了上述标准。 本标准是在参考国内生产和使用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制定而成,作为我公司组织生产和产品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由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连会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静电消除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消除剂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体配制,用于去物体表面静电的消除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 GB/T 15818 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试验方法 GB 12014 防静电服 QB/T 1658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GB/T 13173.2 洗涤剂中总活性物含量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要求 3.1原料要求 表面活性剂应符合GB/T 15818的规定。 3.2静电消除剂应符合以下要求: 3.2.1外观、气味:浅黄色或无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符合规定香型。 3.2.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给出的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外观、气味测定 用目测、鼻嗅的方法进行测定。 4.2 pH值的测定 按GB/T 6368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4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按GB/T13173.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5净含量的测定 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6带电电荷量的测定

人参代用茶

N - Q/XXXX 郑州X X X 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人参代用茶 联系QQ:2 7 2 9 3 0 4 3 1 8 2015-06-08发布2015-06-18实施联系QQ 2729304318 发布

Q/XXXX 0034S-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郑州XXXXXX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李政风 本标准于2015年01月01日首次发布。

人参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薄荷、干姜、山楂为原料,经XXXXXXXXXXXXXXXXXXXXXX、包装而成的人参代用茶。 2 规范性引起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GB 5749 生产用水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1

Q_JXT -001-2019聚酯(PET)塑料瓶

Q/JXT 京山市祥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XT001—2019 聚酯(PET)塑料瓶 2019–10-15发布2019-10-30实施 发布

Q/JXT001—2019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内容主要依据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确定。 本标准由京山市祥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京山市祥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陈坤

聚酯(PET)塑料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酯(PET)塑料瓶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为原料,采用注塑、拉伸、吹塑工艺生产的用于食品包装的聚酯(PET)塑料瓶(以下简称塑料瓶)(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13508聚乙烯吹塑桶 GB/T3064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签通则 QB2357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3原料要求 3.1总则 生产聚酯(PET)塑料瓶的原料符合其相应原料的卫生标准;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允许使用本公司生产同种产品的清洁在线边角料,不允许使用其他回收料及受污染的原料。 3.2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指标应符合GB4806.6规定。 3.3添加剂 添加剂卫生指标应符合GB9685规定。 4技术要求 4.1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聚丙烯塑料瓶杯产品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聚丙烯塑料瓶(杯)》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目的: 本公司为了给生产果冻、龟苓膏等即食小食品的企业提供包装物,生产用聚丙烯颗粒原料经热熔压膜而成的塑料包装用瓶(杯)。该产品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标准,作为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控制和验收的依据。 二、编制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同时参照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QB/T 2665-2004《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QB 2460-1999《聚碳酸脂(PC)饮用水罐》、GB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等标准,结合公司产品的具体情况编写。 三、技术指标的确定依据 1、感官指标:根据聚丙烯原料的产品特性和公司的生产加工工艺特点、顾客的使用环境和要求制定。 2、产品使用性能指标:根据聚丙烯原料的产品特性和公司生产的产品特点,结合QB/T 2665-2004《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QB 2460-1999《聚碳酸脂(PC)饮用水罐》标准和顾客的

使用环境和要求制定。 3、卫生指标:主要参照GB 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 4、试验方法:主要参照GB/T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等标准制定。 四、结论:改标准制订方法科学、编制依据较为充分、指标制订合 理可行,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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