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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照片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新闻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的样式、规格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受理、制证及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为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于本标准。

ISO/IEC 1794-5:2005 面部图像数据

ISO DIS 10918-1 CCITT 建议T.81连续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

ICAO9303国际民航电子护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F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使用的申领人近期六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数字

化图像文件(简称数字相片)

3.2 脸部宽

左右脸颊(耳朵与脸的连接处)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在脸颊两边画直线,脸部宽为两直线线平行于图像高边缘)之间的距离

3.3 头顶发迹

头的顶部(含头发在内)

3.4 双眼连线

左眼中心和右眼中心的连线

4 样式、规格及要求

4.1样式及规格

标准数字相片样式见图1

4.1.1 规格

236*295 分辨率300dpi ,

24位RGB真彩色

4.1.3压缩方式

采用JP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

在20K~100K。

4.1.4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

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

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4.1.5 一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相片通过数码照相网络采集的申请人在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

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需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

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中性表情、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确保人像面部可见,双耳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照相者坐姿端正,双肩应等高平行,眼睛应该平视看镜头,表情自然,不允许斜视、闭眼

及皱眉等不正常表情。照片清晰、脸部布光均匀、不偏色。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幼儿的照片不能有玩具,椅背以及他人出现。

样图详见附录1

4.1.6背景、边框

白色背景,无边框。

4.1.7清晰度

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

附录1

相片样本及规范说明

1.裁切后的图像需符合头像大小要求

正确头像僱大头像偏小头顶距过大头像傭右药居中2.人像需正面露双肩,双肩需等高

正确-眉晉一启低头抬过高头右歪头向右偏3.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

正磅眼睛睁开不自然眼蒂向左看眼睛向上看冈眼睛

I

4.背景需为纯白色

正确背景不为纯白背景处理不干睜其它颜色背景相片中有字体

I

5.人像需为中性表情,可微笑,但不建议露齿

正确徴笑过度握嘴表悄不自然銀眉

6. 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

度和亮度适当

正确人像摸閤人像偏青人像偏餓人谏反光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附件5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照片样式 照片规格:26mm(宽)x32mm(高),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24位RGB真色颜色模式; 基本要求: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不应佩戴首饰。常佩戴眼镜应佩戴眼镜(不含墨镜)。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26mm(宽)x32mm(高)。 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稍偏上,其中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7-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以上照片样式、规格要求、颜色模式、基本要求和头像大小及位置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求基本一致。 单人拍照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 姓名信息检索码.jpg,例如张三的照片可以命名为“张三 00012."jpg”;批量拍照电子照片可用“批量压缩图片工具软件”按照相机实际拍照时间和拍照顺序命名并排序,如: 9."28上午联通 001."jpg、

9."28上午联通 002."jpg、 9."28上午联通 003."jpg…….。 上传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60KB~80KB之间。照相人员须知 社保卡照片对照相人员的基本要求: 白色或浅色必须换为深色上衣、洁净面部、去除浓妆、整理头发、去除饰物,并特别注意的以下几项要求: 1.衣着: 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2.头部: A.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 B.刘海不要挡住眉毛和眼睛。 C.不要戴眼镜,常戴眼镜的请佩戴照相馆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避免镜片反光。不允许戴彩色隐形眼镜。 D.露出两耳,不要带饰品。 E.面部洁净,不要涂口红,禁止化浓妆。 3.颈部: 不要戴饰品,如项链、吊坠等。 4.肩部: 坐姿端正、头部正直、肩膀水平、不要倾斜。

社保卡照片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新闻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的样式、规格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受理、制证及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为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 于本标准。 ISO/IEC 1794-5:2005 面部图像数据 ISO DIS 10918-1 CCITT 建议T.81连续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 ICAO9303国际民航电子护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F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使用的申领人近期六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数字 化图像文件(简称数字相片) 3.2 脸部宽 左右脸颊(耳朵与脸的连接处)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在脸颊两边画直线,脸部宽为两直线线平行于图像高边缘)之间的距离 3.3 头顶发迹 头的顶部(含头发在内) 3.4 双眼连线 左眼中心和右眼中心的连线 4 样式、规格及要求 4.1样式及规格 标准数字相片样式见图1

4.1.1 规格 236*295 分辨率300dpi , 24位RGB真彩色 4.1.3压缩方式 采用JP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 在20K~100K。 4.1.4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 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 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4.1.5 一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相片通过数码照相网络采集的申请人在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 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需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照片样式 照片规格: 26mm (宽)x32mm (高),分辨率350dpi ; 颜色模式:24位RGB 真色颜色模式; 基本要求: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 上衣,不应佩戴首饰。常佩戴眼镜应佩戴眼镜(不含墨镜) 。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头部占 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 26mm (宽) x32mm (高)。 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稍偏上,其 中脸部宽207 ± 14像素,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 7-21像素, 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 207像素,当头顶 发迹 附件 5 207 *?± 14 261HUI 32iinn IS ± I mm

距照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 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以上照片样式、规格要求、颜色模式、基本要求和头像大小及位置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求基本一致。单人拍照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信息检索码.jpg ,例如张三的照片可以命名为“张三00000012.jpg ”;批量拍照电子照片可用“批量压缩图片工具软件”按照相机实际拍照时间和拍照顺序命名并排序,如:9.28 上午联通001.jpg 9.28上午联通002.jpg、9.28上午联通003.jpg …….。上传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 60KB~80KB 之间。

照相人员须知 社保卡照片对照相人员的基本要求:白色或浅色必须换为深色上衣、洁净面部、去除浓妆、整理头发、去除饰物,并特 别注意的以下几项要求: 1.衣着: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2.头部: A.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 B.刘海不要挡住眉毛和眼睛。 C.不要戴眼镜,常戴眼镜的请佩戴照相馆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避免镜片反光。不允许戴彩色隐形眼镜。 D.露出两耳,不要带饰品。 E.面部洁净,不要涂口红,禁止化浓妆。 3.颈部:不要戴饰品,如项链、吊坠等。 4.肩部:坐姿端正、头部正直、肩膀水平、不要倾斜。★★★ 自行保管好随身物品;拍照完成后,检查手机、 项链等饰品是否遗失。

社会保障卡制卡照片样式、规格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制卡照片样式、规格及要求 1.样式及规格 标准数字相片样式见图。 2.规格 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3.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4.压缩方式 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14K-40K。 5.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6.一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请人在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中性表情、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 — 1 —

亮度适当。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确保人像面部可见,双耳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照相者坐姿端正,双肩等高平行,眼睛平视看镜头,表情自然,不允许斜视、闭眼及皱眉等不正常表情。照片清晰、脸部布光均匀、不偏色。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幼儿的照片不能有玩具,椅背以及他人出现。 7.背景、边框 白色背景,无边框。 8.清晰度 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 — 2 —

新社保卡信息复核开始 二代身份证不用再拍照

新社保卡信息复核开始二代身份证不用再 拍照 导读:本文是关于新社保卡信息复核开始二代身份证不用再拍照,希望能帮助到您!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即将开展对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员的信息复核更正和照片采集工作,以确保新版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的准确无误。制作社会保障卡所需的人员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信息与公民二代身份证是一致的。原则上本市户籍已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无需再另外拍照采集照片。此外,未收到信件前,参保人员不要急于更正信息或拍照。 69万参保人需要核对信息 “为了保障制卡和发卡顺利,前期市社保局已将全市所有社会保险参保职工的基本信息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了一一比对。”据市社保局社会保障卡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比对结果显示,共有69万名参保人的信息出现不一致情况。据介绍,信息不一致的参保人中,有50余万人的问题出在了电子照片上,还有部分参保人的其他信息不全面,这都需要通过6家银行的信息采集点来完成数据补充。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社保局统一给这部分参保职工寄发了《致参保职工的一封信》和《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认表》,说明了相关情况,请参保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收到《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

认表》的参保人员,一定要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照片信息,并按照信中的说明,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更正或补充照片信息。如果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参保人须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及《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认表》,先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复核和更正。个人信息更正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并在《青岛市社会保障个人信息确认表》标注有无二代身份证照片。其中,有照片的参保人员可就近到单位发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没有照片的参保人员还须持《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就近到单位发卡银行的照片采集服务网点采集照片信息,并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收到信件后再进行信息更正 如果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都正确,但没有个人照片信息,参保人员只要持《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就近到单位发卡银行的照片采集服务网点采集照片信息,并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目前个人不要急于更正信息或拍照。等收到了社保局邮寄的《致参保职工的一封信》后,按信上说明的情况,再有针对性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个人信息复核更正或到单位发卡银行指定照片信息采集网点现场拍照采集。原则上,已经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要重新拍照。只有市社保局无法从公安部门获取其二代身份

完善采集社保卡制卡相关事项

完善采集社保卡制卡相关事项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等监管要求,为完善社保卡个人制卡信息,提高社保卡卡面银行开户速度,现就完善采集社保卡信息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卡信息采集申请表中所填信息分为必填项和选填项,申请制卡必填项设为:姓名、姓名拼音(大写)、性别、民族、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发证机关(身份证背面的签发机关或户口簿里的基层派出所)、证件有效期(身份证长期的到期日为)、手机号码(未成年或老年人填写直系亲属电话)、常住地址、职业(.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军人;.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无职业活动人员)、照片回执编号(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需要填写)、卡类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小项。 申请制卡选填项设为:户籍地、户籍地址、户籍性质、代办人姓名、代办人证件类型、代办人证件号码、代办人联系电话、社保登记号、单位名称等小项。 二、采集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由用工单位统一填写《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

(单位)》完整后打印盖章,连同电子文档、《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个人)》及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社保局申领社保卡注:《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单位)》电子文档需手工录入,格式请不要随意更改。 社保卡发放查询网站: 附件:.汕头市社保卡申请登记表模(个人) .汕头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模(单位) 年月日

社保卡的制卡数字照片要求

关于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制卡数字照片要求 1、参保人员必须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码。 2、提供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电子版照片保存在光碟或U盘里,照片具体要求如 下: 2.1 白色背景,无边框 2.2 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0pi 2.3 24位RGB真彩色 2.4 采用JPEC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 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14k-40k。 2.5 头像的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 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2.6 一般性要求:二代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请人在六 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中性表情、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 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确保人像面部可见,双耳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照相者坐姿端正,双肩等高平行,眼睛平视看镜头,表情自然,不允许斜视、闭眼及皱眉不正常表情。照片清晰、脸部布光均匀、不偏色。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幼儿的照片不能有玩具,椅背以及他人出现。

社保卡电子版照片要求及报送流程图

单位办理社保卡须知 企业职工未领取到社保卡分下列三种情况,请各企业劳资人员仔细阅读各种情况的具体办理流程。 一、做了信息比对未领到卡职工的社保卡办理流程 职工做了信息比对但未领取到社保卡,是因为该职工在公安局未提取到照片,所以没有制出社保卡来。请单位劳资专管员及时联系信息科获取该批职工的,并按照《社保卡照片要求》及《社保卡电子版照片报送流程》到信息科报送照片。(拿到后再提供照片) 二、新增人员社保卡办理流程 2010年11月以后新增的参保人员不必再拷盘做信息比对了,请单位劳资专管员到社保二楼大厅统筹科,将本单位2010年11月份之后增加的参保人员打印《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或者用U盘拷贝回去,仔细核对参保人员的、等基础信息(若因数据错误重复制卡,需要另外交纳制卡费用),确认无误后按《社保卡照片要求》及《社保卡电子版照片报送流程》到信息科报送照片即可,(市局不再到公安局提取照片)。 三、未做信息比对单位的社保卡办理流程 我市信息采集大部分已完成,对一直未做信息比对拷盘或部分职工未做信息比对拷盘的单位市局也不再到公安局提取照片,请这些单位尽快到二楼社保大厅统筹科拷贝本单位人员信息,在报送人员信息确认表与数据的同时,一并按《社保卡照片要求》及《社保卡电子版照片报送流程》要求到信息科报送本单位人员的照片。

社保卡电子版照片要求 请仔细阅读以下要求: 电子版照片要求 1、以“本人的18位”命名;(不带,请确保准确无误且 无空格等其它非法字符,否则会因命名格式不规而导致社保系统无法读取照片信息。《请确保该18位同社保缴费的相同,如果不同的话该照片无法导入系统》) 2、白底彩色大头照; 3、照片文件为JPG格式,规格为358 X441(像素),分辩率350dpi,相片文件大小在100K字节以。 面部光线暗淡、目不正视或面部一侧暗一侧亮的均视为不合格相片。请尽量到定点照相馆拍照以免照出的照片不合格。 具体要求详见下图:(眼到头顶的距离,以及脸的宽度,不用那么精确,但照片的规格、分辨率及大小一定要准确)

网报社保卡申领表打印指南

网报系统社保卡信息采集操作指南 一、社保卡申领表打印 1、选择人员类别,包括网报本期新增未审批人员和中心系统参保人员,选择离退休状态(默认未退休)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出无社保卡(即无sid)的人员列表。 2、勾选出需要打印社保卡申领表的人员,录入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期和通信地址,点击获取,弹出获取结果列表,左侧为“有社保卡人员列表”,右侧为“无社保卡需要打印人员列表”,从右侧选出需要打表的人员,点击打印。 3、打印出申领登记表后,本人核对信息并粘贴纸质照片(小二寸白底免冠)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将申领登记表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与申领登记表上粘贴的纸质照片一致,照片名称以本人登记表右下方的检索码命名,即“P-检索码.jpg”)一并交至社保卡中心。 5、注意:社保卡电子照片规格与之前相同,即为二代身份证照片规格,可自行提供或到任意照相馆拍照,拍照后本人务必将电子照片拷走。 二、异常信息查询 1、用途:登记表提交到市社保卡中心后,请在七个工作日后在此模块查询采集情况。 2、查询方式:与【社保卡申领表打印】相同,然后在无社保卡号人

员列表中勾选需要的查询人员,点击异常查询,即可显示所查人员的对应异常信息。 三、社保卡制卡进度查询 1、用途:参保人在转入本单位之前已经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河北省范围内),现在社保卡已出卡或者正在制卡中,但本人不清楚,可先通过此模块进行详细查询,从而避免重复采集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纷争。 2、查询方式:与【社保卡申领表打印】一致,人员列表按参保时间倒序排列,在未制卡人员中勾选需要查询制卡进度的人员,点击进度查询。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 准及要求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附件5 社会保障卡照片采集标准及要求 照片样式 照片规格: 26mm(宽)x32mm(高),分辨率 350dpi; 颜色模式: 24位RGB真色颜色模式; 基本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不应佩戴首饰。常佩戴眼镜应佩戴眼镜(不含墨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尺寸26mm(宽)x32mm(高)。 头像大小及位置: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稍偏上,其中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7-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照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

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照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以上照片样式、规格要求、颜色模式、基本要求和头像大小及位置与公安部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要求基本一致。单人拍照电子照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信息检索码.jpg,例如张三的照片可以命名为“张三”;批量拍照电子照片可用“批量压缩图片工具软件”按照相机实际拍照时间和拍照顺序命名并排序,如:上午联通、上午联通、上午联通…….。 上传电子照片的文件大小:60KB~80KB之间。

照相人员须知 社保卡照片对照相人员的基本要求:白色或浅色必须换为深色上衣、洁净面部、去除浓妆、整理头发、去除饰物,并特别注意的以下几项要求: 1.衣着: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2.头部: A.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 B.刘海不要挡住眉毛和眼睛。 C.不要戴眼镜,常戴眼镜的请佩戴照相馆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避免镜片反光。不允许戴彩色隐形眼镜。 D.露出两耳,不要带饰品。 E.面部洁净,不要涂口红,禁止化浓妆。 3.颈部:不要戴饰品,如项链、吊坠等。 4.肩部:坐姿端正、头部正直、肩膀水平、不要倾斜。★★★ 自行保管好随身物品;拍照完成后,检查手机、项链等饰品是否遗失。

医保卡照片要求

照片要求 提供近期由专业照相馆(部)拍摄 或加洗,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的照片 一张。要求: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服装 与背景色反差要大。 参保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相片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 照片尺寸为26mm(宽)×32mm(高),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不符合照片要求的几种类别 1. 模糊、脏污、破损、照片上印有公章或钢印; 2. 生活照、大头贴(非专业照相馆(部)拍摄) 3.头像不全 4.头部大无肩部 5.黑白照片或背景色不符合要求 6.照片粘贴不牢已掉落,无法核实 7.照片与实际年龄不符 出纳收齐后第一次交到社保,照片当时被退了回来,说不合格,北京的没退,照二代身份证都有底,外地的都退,并且给了一张标有标准象素要求的照片范本,上下358*441px,两耳宽不超过207px,眼睛到下边不超过207,上沿漏白不超过7-14px,复印给每位员工手上。我们单位开始办医保卡了,要交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和一张白色背景的照片。 其中照片要求很高哦,我的照片因为不合格,被退了回来,特意跟大家说说,省得再有人走弯路。 1.白色背景; 2.衣服要求深色,起码是有颜色的衣服,白色的不行,就剩一个头了,

我们单位有的同事穿白色衣服照的蓝色背景,后来修了一下图片,把背景修白了,却因为衣服也是白色的,同样被退回了。 3.衣服要有领子的,最好是T恤或者衬衫,我们也有同事退回的理由是,衣服领子太大了。 4.最好不要戴项链,耳环。 5.照相时一定要把露出耳朵,特别是长头发的女同事,要把头发别在耳朵后边。 6.要注意照片脸的大小,有同事退回原因是:照片比例脸太小了。 一般要是去照,一定要跟人家说是“医保照片”,一般大一些的照像馆都知道这些注意事项,小的照像馆可能就不清楚了。 得了,我们单位楼下的照像馆这几天可是生意兴隆,照这个还排队呢,当时出的25元8张,隔天取的10元8张。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红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的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春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了游人的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奋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目不暇接的春天!

社保卡照片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 求 新闻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的样式、规格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受理、制证及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为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ISO/IEC 1794-5:2005 面部图像数据 ISO DIS 10918-1 CCITT建议 T.81连续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 ICAO9303 国际民航电子护照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使用的申领人近期六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数字 化图像文件(简称数字相片) 3.2 脸部宽 左右脸颊(耳朵与脸的连接处)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在脸颊两边画直线,脸部宽为两直线(直线平行于图像高边缘)之间的距离 3.3 头顶发迹 头的顶部(含头发在内) 3.4 双眼连线 左眼中心和右眼中心的连线 4 样式、规格及要求 4.1 样式及规格 标准数字相片样式见图1

4.1.1 规格 236*295 分辨率300dpi , 24位RGB真彩色 4.1.3压缩方式 采用JP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20K~100K。 4.1.4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4.1.5一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相片通过数码照相网络采集的申请人在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需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

社保卡电子版照片要求及报送流程

社保卡电子版照片要求 及报送流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单位办理社保卡须知 企业职工未领取到社保卡分下列三种情况,请各企业劳资人员仔细阅读各种情况的具体办理流程。 一、做了信息比对未领到卡职工的社保卡办理流程 职工做了信息比对但未领取到社保卡,是因为该职工在公安局未提取到照片,所以没有制出社保卡来。请单位劳资专管员及时联系信息科获取该批职工的名单,并按照《社保卡照片要求》及《社保卡电子版照片报送流程》到信息科报送照片。(拿到名单后再提供照片) 二、新增人员社保卡办理流程 2010年11月以后新增的参保人员不必再拷盘做信息比对了,请单位劳资专管员到社保二楼大厅统筹科,将本单位2010年11月份之后增加的参保人员打印《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或者用U盘拷贝回去,仔细核对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若因数据错误重复制卡,需要另外交纳制卡费用),确认无误后按《社保卡照片要求》及《社保卡电子版照片报送流程》到信息科报送照片即可,(市局不再到公安局提取照片)。 三、未做信息比对单位的社保卡办理流程 我市信息采集大部分已完成,对一直未做信息比对拷盘或部分职工未做信息比对拷盘的单位市局也不再到公安局提取照片,请这些单位尽快到二楼社保大厅统筹科拷贝本单位人员信息,在报送人员信息确认表与数据的同时,一并按《社保卡照片要求》及《社保卡电

子版照片报送流程》要求到信息科报送本单位人员的照片。

社保卡电子版照片要求 请仔细阅读以下要求: 电子版照片要求 1、以“本人的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不带姓名,请确 保号码准确无误且无空格等其它非法字符,否则会因命名格式不规范而导致社保系统无法读取照片信息。《请确保该18位身份证号码同社保缴费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如果不同的话该照片无法导入系统》) 2、 3、照片文件为JPG格式,规格为358 X441(像素),分辩率350dpi,相片文件大小在100K字节以内。 面部光线暗淡、目不正视或面部一侧暗一侧亮的均视为不合格相片。请尽量到身份证定点照相馆拍照以免照出的照片不合格。具体要求详见下图:(眼到头顶的距离,以及脸的宽度,不用那么精确,但照片的规格、分辨率及大小一定要准确) 社保卡电子版照片报送流程 1、企业按《社保卡电子版照片要求》处理好后,将照片压缩后发送到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科电子信箱,并及时电话联系信息科是否收到照片邮件,看照片是否符合标准。(照片压缩文件最好以单位编号+单位名称命名)。

社保卡相片标准

社保卡相片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草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的样式、规格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受理、制证及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为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IEC 1794-5:2005 面部图像数据 ISO DIS 10918-1 CCITT建议 T.81连续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 ICAO9303 国际民航电子护照标准 GA 461-2004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制证使用的申领人近期六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简称数字相片)。 3.2 脸部宽 左右脸颊(耳朵与脸的连接处)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在脸颊两边画直线,脸部宽为两直线(直线平行于图像高边缘)之间的距离。 3.4 头顶发迹 头的顶部(含头发在内)。 3.5 双眼连线 左眼中心和右眼中心的连线。 4 样式、规格及要求 4.1 样式及规格 标准数字相片样式见图1。 图1 4.1.1 规格 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4.1.2 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4.1.3压缩方式 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14K~40K。 4.1.4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4.1.5一般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数字相片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请 人在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中性表情、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确保人像面部可见,双耳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照相者坐姿端正,双肩等高平行,眼睛平视看镜头,表情自然,

社保卡申领表

建始县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与申领表 注:填写要求详见背面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一、采集与申请表填写要求 1.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 2.填写务必字体工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如因申领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清晰、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由申领人本人承担。 3.姓名:二代身份证姓名;联系电话:常用手机号码且最近不要改变手机号码;身份证号:最近一次办理的18位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地址:现在的居住地址或二代身份证上的地址;单位名称:现所在单位或个人;已参保类别:同时参加的都要勾选;联系方式:同时填写手机号和固定电话,没有固定电话填写家人手机号,此项务必填写,便于联系。 4.照片:将身份证登记照粘贴在表格照片处。 5.身份证复印件:将18位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页所记载的18位身份证号复印件粘贴到此处。 6.在签名确认处必须由申领人或代理人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 7.采集与申领表格须加盖有核对单位公章和核对人签字方能生效。 二、照片要求 1.参保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 2.白色背景无边框,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相片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 4.纸质照片尺寸:26毫米(宽)ⅹ 32毫米(高),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毫米 5.照片电子档的规格:358×441、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压缩方式: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20K-40K。 6.电子照片为JPG格式,文件命名方式:身份证号+姓名.JPG,中间无空格及“+”号。 7.不符合照片要求的几种类别:模糊、脏污、破损、照片上印有公章或钢印;生活照、大头贴(非专业照相馆(部)拍摄);头像不全;头部大无肩部;黑白照片或背景色不符合要求;照片与实际年龄不符;彩色喷墨打印出来的不符合要求 三、身份证明材料要求 1.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原一代身份证无效,无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本人页必须机打)或二代身份证办理回执文件。 2.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号不是18位或手写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更新本人页。 3.身份证明材料不能使用传真纸。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1:1比例复印,裁切后用胶水粘贴在表格对应位

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照片采集要求

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照片采集要求 各参保单位: 园区新增参保人员申领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已常态化,为进一步提高照片质量,提升制卡效率,现根据市社保中心、市社保卡中心工作要求,将社保卡制卡照片采集要求及注意事项重新公告如下: 一、照片采集要求 1、照片规格:本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2、背景颜色:本人的近期彩色正面照片图像,图像背景为纯白色,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人员应配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3、文件要求:数字相片为jpg文件格式,以10位苏州市社保个人编号命名,文件大小在10~40K之间,图像规格为:441象素(高)X358象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 4、文件包要求:以单位代码建一个文件夹,员工照片放在文件夹内,一次上传不超过50张,文件夹压缩成zip格式压缩包方能上传。 5、标准证件照示例:

二、不合格照片预审 为避免提交不合格照片延误制卡,请参保单位根据市社保卡中心统一的采集要求,在提交照片前逐一预审,务必剔除如下情况的不合格照片: 1、文件大小不符合:10~40K; 2、图像规格不符合:441象素(高)X358象素(宽); 3、蓝、红、紫等深色背景、深灰色背景; 4、非2寸照、大头贴、纸质照片翻拍的电子档(扫描后清晰度不达标准); 5、非正面免冠照(例如:肩膀明显一边高一边低、侧身照、仰头照、歪头扭头等); 6、昏暗灯光下拍摄,脸部不清; 7、图像模糊,图像重影; 8、色彩半边明亮、半边灰暗、有灯光斜影; 9、图像破损; 10、黑白灰非彩色照。 三、照片处理入库 1、单位通过网站传输照片成功,仅代表该照片文件已传输至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服务器,中心进行预审,预审不合格的直接作废,并生成预审不合格人员名单供上传单位自助查询下载;初审合格的,中心系统发至市社保卡中心申请入库处理; 2、市社保卡中心收到的电子照片,由专业图片公司进行审核处理(例如:删除不合格背景、删除不合格尺寸、删除清晰度不合格,调整对比度等),然后将处理合格的电子照片返回给市社保卡中心; 3、市社保卡中心对处理合格的照片校验入库,文件名称(10位苏州市社保个人编号)与制卡系统数据库人员苏州市社保个人编号一致的,系统完成照片入库;文件名称在数据库系统不存在的,即使照片合格,也因信息不匹配而作废; 4、通过中心网站提交电子照片至成功审核入库,一般1周左右;通过柜台提交纸质照片至成功审核入库,一般2周左右;提交电子照片无须往返中心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照片像素比扫描件高、还可以动态跟踪照片审核入库是否成功,因此,为提高照片采集和制卡发卡效率,建议单位优先提交电子照片。 四、制卡失败无照片人员查询

东营市社保卡照片标准

东营市社会保障卡上交数码照片标准 1.样式 数字相片样式见图1。 图1 2.规格 236像素(宽)×295像素(高),规格为25(高)mm×20(宽)mm,分辨 率300dpi; 3.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4.压缩方式 JPEG格式,压缩因子70,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5.一般性要求 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采集点配置无镜片眼镜)。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6.头像大小及位置 在即定尺寸内,左右无明显距离差异,照片上沿与头顶发迹之间留少许距离,照片下沿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7.背景、边框 白色背景,无边框。 8.照片命名要求 每个人的照片保存为一个文件,以被拍摄人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姓名 为照片文件命名。 9.照片所在文件夹命名要求 照片文件存放在名称为:“pic”+“_”+“单位代码”的文件夹下。 单位代码:企业在核心平台二版中的代码编号。 东营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片拍摄的具体要求 1. 数码相机 使用1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 2. 拍摄环境 室内,窗子应有窗帘避免阳光直射。 3.灯光要求 1)有条件的可以配置: 配置三基色柔光灯(冷光源、色温为5600K)两只、灯架两只、配套灯管12只、配套电缆(6米×2)及插头2套。灯具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

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 1.5-2米。 2)一般配置: 自然光拍照。 4. 背景 统一使用白色背景。 5. 拍摄设置 A.被拍摄人采用坐式,正面拍照,眼睛直视镜头,双肩、双眼处于水平。 B.被拍摄人离背景距离应保持1米距离。 C.被拍摄人离拍摄数码相机应保持1.5-2.0米距离。 D.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即普通证件照片,彩色免冠照片,画面主要为人物的头部和半胸;头像居于正中,脸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到 60%;拍摄人发顶至照片顶部约占10%。 E.被拍摄人应着棕色、红色、绿色、黑色等深色系服装(不能着白色等 浅色系服装)。 F.相机设置为自动曝光模式,环境明暗程度应能使照相机闪光灯自动闪 光;照相机设置为SQ 640*480(或更高),压缩比1/2.7。 G.照相机要用三角架支持,防止产生抖动。 H.照片成像取景要求见以下例图: 6.一般性要求 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被拍摄人在拍摄时应配戴眼镜(无镜片),必须能清楚地看到双眼,镜框不能遮住眼睛的任何一部份。 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脸上不能有阴影,发型整齐不能遮住脸,特别是不能遮住眼睛,要露出全部面庞。 7.照片命名要求 每人图像保存为一个文件,以被拍摄人身份证号码加姓名为照片文件名。例如:身份证号码为123456789123456789,姓名为:李四,则照片名称为:123456789123456789李四.jpg。 8.照片格式 JPG格式。 9. 头发 如果头发比较蓬松,应用水压一下。 10. 照片修改要求

社保卡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

河北省秦皇岛市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注意事项 一、照片要求 照片尺寸为标准二寸,近期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照片标准)。参保人照相时需穿深色有领上衣,不着制式服装,平时佩戴眼睛的,照相时应佩戴眼睛(墨镜除外);要求人像清晰,头部占相片尺寸的2/3左右,相纸为光板,照片表面无污渍,无划痕。特别强调不允许提交翻拍照片,也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粘贴时要求将证件照牢固粘贴在《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照片粘贴栏,不得超出四周边框。照片位置要居中,表面平整、干净,不得脱落。 二、身份证复印件要求 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印(一代身份证也须复印正反面),复印件尺寸和原件尺寸相同,不得放大或缩小,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进行裁剪后,去掉多余白边后,平整的粘贴在《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栏,不得超出四周边框。 三、通讯方式要求 由于办理社保卡同时需要办理银行开户,需要核实个人信息,因此,卡表上必须填写联系电话,否则影响你的开户和信息接受工作。没有固定电话的,要填写手机。 四、时限要求 本次信息采集截止到结束,参保单位按时完成信息采集的,社保卡免费更换,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后期资金不能解决时,换卡费用由参保单位自行解决(本次社保卡成本为20元/张)。 五、人员变更情况处理 本次社保卡制卡数据是来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1年10月23日数据,我们提供给各单位参保人员名单,是以该日期所在单位人员为准。如某人因离职、死亡等原因已不在你单位参保,你单位可以不提交该人员登记表。如某人在该日期后调入你单位,如新参加工作、外单位调入等等,本次也不能向你提供该类人员的《登记表》,你们可以向医保中心正常办理人员变更业务。待本批次社会保障卡制卡完成以后,我们会再次从城镇职工医保数据库中提取2011年10月23日之后变动人员的数据,根据变动人员情况进行补办,到时会向单位发送相应的《登记表》,各单位再把这些人员的《登记表》上报即可。

社保卡制证相片要求

关于社保卡制证相片要求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统一的新型社保卡发行工作的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制作社保卡时接收的参保人照片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为准。 请各单位和参保申请人在提交照片信息时,应按此要求中的制证格式提交照片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认证平台http://202.104.124.5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的样式、规格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受理、制证及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为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IEC 1794-5:2005 面部图像数据 ISO DIS 10918-1 CCITT建议 T.81连续色调静止图像的数字压缩和编码 ICAO9303 国际民航电子护照标准 GA 461-2004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制证用数字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和制证使用的申领人近期六个月内彩色正面免冠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简称数字相片)。 3.2 脸部宽 左右脸颊(耳朵与脸的连接处)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在脸颊两边画直线,脸部宽为两直线(直线平行于图像高边缘)之间的距离。 3.4 头顶发迹 头的顶部(含头发在内)。 3.5 双眼连线 左眼中心和右眼中心的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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