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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验证方案模版最新版本

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验证方案模版最新版本
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验证方案模版最新版本

方案批准

注:在方案批准部分签字表明签字者同意方案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记录要求。在执行本方案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影响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偏差,对较小的偏差将通过偏差报告的形式来解决,对于关键性偏差,如对方法的调整、对参数或接受标准的调整必须制定出增补方案并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得到批准才能进行。所有的偏差报告和增补方案必须在提交验证报告供批准时一同提交。

目录

1.概述 (3)

2.参考资料 (4)

3. 职责 (4)

4. 色谱系统及色谱条件 (4)

5. 器材与试剂 (5)

6. 验证试验 (5)

6.1系统适应性 (5)

6.2专属性 (6)

6.3耐用性 (7)

6.4定量限 (7)

6.5检测限 (8)

6.6线性与范围 (8)

6.7准确度 (9)

6.8精密度 (11)

7.再验证周期 (12)

8.偏差及纠正措施 (12)

9.最终审核和批准 (12)

药品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草案 (14)

1.概述

1.1根据ICH对药品中残留溶剂含量的要求及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必须控制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中使用到的溶剂乙醇、丁酮、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的残留量。限度分别为:乙醇≤5000ppm、丁酮≤5000ppm、甲苯≤890ppm、DMF≤880ppm。

1.2分析方法草案见附件。

1.3本分析方法属于杂质定量分析,因此需要验证的项目有:系统适应性、专属性、线性、

准确度、检测限、定量限、精密度、耐用性,具体参数及接受标准要求见下表:

2.参考资料

ICH Q3C (R3), November 2005.

ICH Q2 (R1), November 2005.

<467> Residual Solvents,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 31, November 2007. <20424> Residual Solvents, European Pharmacopoeia 6.0, June 2007.

3. 职责

4.1色谱系统

5.

表2. 器材列表

6. 验证试验

6.1系统适应性

目的:对由分析设备、实验操作、被分析供试品组成的完整的系统进行评估。

接受标准:

计算标准溶液图谱中目标峰各检测参数:

●连续六次进样标准溶液所得图谱中目标峰峰面积RSD≤10%

●理论塔板数(N):≥ 10000

●分离度(R):≥2.0 (残留溶剂间)

●拖尾因子(T):≤2.0

6.1.1溶液配制

空白溶液:DMI。

标准储备溶液:精密称取乙醇0.25g、丁酮0.25g、甲苯 0.0445g、DMF0.044g置于已有20ml DMI的10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

标准溶液:移取标准储备溶液10.0ml,置100.0ml容量瓶中,用DMI稀释至刻度,混匀。即得乙醇250μg/ml、丁酮250μg/ml、甲苯 44.5μg/ml、DMF44μg/ml。

分别移取5.0ml空白溶液、标准溶液,置于顶空瓶中,密封,即得。

6.1.2分析

色谱系统稳定后,按下列顺序进样分析:

6.2 专属性

目的:对分析方法准确可靠测定被分析物的能力进行测试。

接受标准

●空白溶液图谱中目标峰出峰位置附近无显著干扰峰。

●供试品-标准溶液图谱中目标峰与相邻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1.5。

●对各残留溶剂出峰位置进行定位,用RRT表示。

6.2.1溶液配制

注:分别配制各残留溶剂限度水平的定位溶液,及残留溶剂混合定位溶液(标准溶液)。

乙醇定位溶液:称取乙醇0.25g,置于已有20mlDMI的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移取上述溶液10ml,置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浓度250μg/ml。

丁酮定位溶液:称取丁酮0.25g,置于已有20mlDMI的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移取上述溶液10ml,置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丁酮250μg/ml。

DMF定位溶液:称取DMF0.044g,置于已有20mlDMI的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移取上述溶液10ml,置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DMF44μg/ml。

甲苯定位溶液:称取甲苯0.0445g,置于已有20mlDMI的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移取上述溶液10ml,置1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甲苯 44.5μg/ml

标准溶液:配制同“6.1系统适应性” 项下。

供试品-标准溶液:称取0.25g供试品,置20ml顶空瓶中,向其中加入5.0ml标准溶液,密封,即得供试品-标准溶液。

分别移取5.0ml空白溶液、标准溶液、各定位溶液,置于顶空瓶中,密封,即得。

6.2.2分析

色谱系统稳定后,按下列顺序进样分析:

6.3 耐用性

目的:确认在测定条件有微小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

接受标准

各项改变测试结果均应满足系统适应性要求。

6.3.1柱温改变试验(±2%),其他条件不变。

原柱温:40℃

改变后柱温(1)39℃(2) 41℃

溶液配制: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分析进样: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6.3.2改变载气流速(±5%),其他色谱条件不变。

原载气流速:4.8ml/min

改变后载气流速:(1)4.6ml/min(2)5.0 ml/min

溶液配制: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分析进样: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6.3.3改变色谱柱批号,其他色谱条件不变。

用同一型号、不同批号的色谱柱对系统适应性进行测试。

溶液配制: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分析进样: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6.4 定量限

在仪器系统稳定后,连续进样空白溶液3次,记录空白溶液图谱基线噪声值。按信噪比(S/N)在10~15范围的要求,配制定量限溶液,进样3次。以下式计算信噪比(S/N):

S/N=2H h

上式中:

H—定量限溶液图谱中待测残留溶剂峰高;

h—空白溶液图谱中在待测残留溶剂出峰位置附近的基线噪声。如有可能,基线噪声范围应对称地覆盖待测残留溶剂出峰位置。

接受标准:残留溶剂定量限应不大于其限度的50%,3次重复进样所得目标峰面积RSD不大于10%。

6.5检测限

在仪器系统稳定后,连续进样空白溶液3次,记录空白溶液图谱基线噪声值。按信噪比(S/N) 3~5范围之内的要求,配制检测限溶液。信噪比(S/N)计算方法同“6.4 定量限”项下。

6.6 线性与范围

目的:测试在给定的范围内,待测物的响应值与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成正比例关系的程度。

注:线性范围从各待测残留溶剂定量限到标准溶液浓度的120%,共8个点,分别为:定量限、10%水平、20%水平、40%水平、60%水平、80%水平、100%水平、120%水平。

残留溶剂线性范围最低浓度应为定量限浓度;若残留溶剂定量限溶液图谱峰面积大于某浓度水平线性溶液图谱中残留溶剂峰面积,则该浓度水平溶液及以下各浓度水平溶液不计算。

接受标准

用峰面积和与其相对的浓度绘制标准曲线y=mx+b。

●计算残差平方和;

●∣%bias∣≤5%。

●相关系数不小于0.99。

●报告Y轴截距95%置信区间。

●每个浓度水平溶液三次重复进样所得峰面积RSD%不大于10%。

%bias=100b/(mC+b)

其中: C为100%水平线性溶液浓度,μg/ml

m为线性曲线斜率

b为线性曲线Y轴截距

6.6.1溶液配制

空白溶液:DMI。

标准储备溶液:精密称取乙醇0.25g、丁酮0.25g、甲苯 0.0445g、DMF0.044g置于已有20ml DMI的100.0ml容量瓶中,以DMI稀释至刻度,混匀。其中乙醇2500μg/ml、丁酮2500μg/ml、甲苯 445μg/ml、DMF440μg/ml

标准溶液:移取标准储备溶液10.0ml,置100.0ml容量瓶中,用DMI稀释至刻度,混匀。即得乙醇250μg/ml、丁酮250μg/ml、甲苯 44.5μg/ml、DMF44μg/ml。

线性溶液:按照下列水平配制各水平线性溶液。

6.6.2

在获得稳定的基线后,按下列顺序进样分析:

6.7准确度

目的:考察残留溶剂分析方法测定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

注:分别向供试品中加入80%、100%、120%浓度水平稀释溶液,得三个水平准确度溶液。每个水平配制三份。

接受标准

●单一回收率应在80.0%~120.0%之间

●各浓度水平内的回收率及各浓度水平回收率平均值之间的RSD 不大于10.0%。

●报告平均回收率95%置信区间

6.7.1 溶液配制

空白溶液:DMI。

标准溶液: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80%稀释液:称取乙醇0.20g 、丁酮0.20g 、甲苯0.0356g 、DMF0.0352g 置于已有20ml DMI 的100ml 容量瓶中,以DMI 稀释至刻度,移取上述溶液10ml ,置100ml 容量瓶中,用DMI 稀释至刻度,混匀。

80%准确度溶液:称取供试品0.25g ,置20ml 顶空瓶中,加入80%稀释液5.0ml ,密封瓶盖,即得。同法配制三份。

100%稀释液:称取乙醇0.25g 、丁酮0.25g 、甲苯0.0445g 、DMF0.044g ,置于已有20ml DMI 的100ml 容量瓶中,以DMI 稀释至刻度,移取上述溶液10ml ,置100ml 容量瓶中,用DMI 稀释至刻度,混匀。

100%准确度溶液:称取供试品0.25g ,置20ml 顶空瓶中,加入100%稀释液5.0ml ,密封瓶盖,即得。同法配制三份。

120%稀释液:称取乙醇0.30g 、丁酮0.30g 、甲苯0.0534g 、DMF0.0528g ,置于已有20ml DMI 的100ml 容量瓶中,以DMI 稀释至刻度,移取上述溶液10ml ,置100ml 容量瓶中,用DMI 稀释至刻度,混匀。

120%准确度溶液:称取供试品0.25g ,置20ml 顶空瓶中,加入120%稀释液5.0ml ,密封瓶盖,即得。同法配制三份。 6.7.2 分析

在获得稳定的基线后,按下列顺序进样分析:

6.7.3 计算

以外标法计算准确度溶液中残留溶剂的测得量,减去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量,以此差值除以加入的稀释液中残留溶剂量,即得回收率,计算公式如下: 1005

P C C W 5C 100%A F ????-?=?-=

加入量样品原有量

测得量回收率

上式中:

C F 为准确度溶液各残留溶剂的测定浓度,μg/ml ; W 为供试品的称重,g ;

C 为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含量,ppm ; 计算公式见附件

C A 为加入的稀释液各残留溶剂的浓度,μg/ml 。 P 为残留溶剂标准品纯度; S

S F F A P

C A C 测定浓度??=

上式中:

A F 为准确度溶液图谱中残留溶剂峰面积; A s 为标准溶液图谱中残留溶剂峰面积; C s 为标准溶液中各残留溶剂浓度,μg/ml ; 6.8精密度

注:由于实际供试品中目标残留溶剂有些能够检出,有些未检出,此时比较供试品含量测定结果无法反映精密度。故以标准溶液代替供试品考察精密度。 6.8.1 重复性

目的:在相同的操作条件下,测试在较短时间间隔精密度。 接受标准

● 连续六次进样标准溶液所得图谱中目标残留溶剂峰面积的RSD 不超过10%。 6.8.1.1溶液配制 空白溶液:DMI 。

标准溶液:同“6.1系统适应性”项下。 6.8.1.2分析

在获得稳定的基线后,按下列顺序进样分析:

6.8.2 中间精密度

目的:按照重复性实验的测定程序,在同一实验室,评价在改变实验员、日期条件下所的结果之间的精密度。 接受标准

● 不同实验者、不同日期、不同仪器的测试结果对应的RSD 分别不大于10%。

6.8.2.1不同日期测定:由实验员A,以仪器Ⅰ不同日期1,2,3天按照重复性实验的测

定程序测定。

6.8.2.1.1溶液配制

同“6.8.1重复性”项下。

6.8.2.1.2 进样顺序

同“6.8.1重复性”项下。

6.8.2.2不同仪器的测定:由实验员A,以仪器Ⅱ按照重复性实验的测定程序测定。

6.8.2.2.1溶液配制

同“6.8.1重复性”项下。

6.8.2.2.2 进样顺序

同“6.8.1重复性”项下。

6.8.2.3 不同实验员的测定:由实验员B,以仪器Ⅰ按照重复性实验的测定程序测定。

6.8.2.2.1溶液配制

同“6.8.1重复性”项下。

6.8.2.2.2 进样顺序

同“6.8.1重复性”项下。

7.再验证周期

若分析方法的改变超出方法验证范围,或产品生产工艺发生改变,需对分析方法进行再验证。

8.偏差及纠正措施

应将所出现的所有偏差和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应记录在“偏差清单” 中。对因发生偏差而导致的任何变更控制,应将变更控制表附在本验证文件后或指出其所在位置。应验证纠正措施并在相应的栏目内签名并注明日期。

偏差清单

验证结束后,应分析所有验证数据,完成分析方法验证报告。

如果:

a.本分析方法验证方案中的内容均已执行,并附相应的实验报告,结果符合要求。

b.所有偏差均已被明确列出且得到纠正。

c.验证报告均已经过质量研究室主管、QC代表、法规事务部代表、QA代表审核。则:

公司质量负责人批准验证报告。

药品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草案

1. 试剂与试液:

正庚烷(AR)

N,N-二甲基甲酰胺 (DMF) (AR或HPLC)

1,3-二甲基-2-咪唑基啉酮(DMI)(Fluka或等同)

2. 仪器:Agilent7890A气相色谱仪、G1888顶空进样器和色谱处理软件,或等同

3. 色谱条件

空白溶液:DMI。

标准储备溶液:称取正庚烷0.100g、DMF0.176g,精密称定,置一已有约20ml DMI的100.0ml容量瓶中,并用DMI定容至刻度,混匀。

标准溶液:取标准储备溶液10.0ml于100.0ml容量瓶中,并用DMI稀释至刻度,混匀。

供试品溶液:取供试品1.00g,精密称定,置20.0ml顶空瓶中,加入5.0mlDMI,密封瓶盖。同法配制2份。

分别移取5.0ml空白溶液和标准溶液,置20ml顶空瓶中,密封瓶盖,即得。

5. 系统适应性

5.1系统稳定60min以上,进样空白溶液,根据需要可多进几针空白。

5.2取标准溶液顶空1.0mL分析,记录色谱图,重复进样6次各残留溶剂对应峰的峰面积RSD应不大于10%,理论塔板数不小于10000。

5.3测定

进样供试品溶液顶空1.0mL分析,并记录色谱图。

5.4计算

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各溶剂残留量:

溶剂残留量(ppm)=

A u×C s×P

×106 A s×C u×(1-b)

式中:

A u-供试品溶液图谱中各残留溶剂的峰面积;

A s-标准溶液图谱中各残留溶剂的峰面积;

C s-标准溶液中各残留溶剂的浓度,g /ml;

C u-供试品的浓度,g/ml;

P -各残留溶剂纯度;

b -供试品水分,%。

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报告方法验证方案设计模版2

方案批准 注:在方案批准部分签字表明签字者同意方案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记录要求。在执行本方案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影响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偏差,对较小的偏差将通过偏差报告的形式来解决,对于关键性偏差,如对方法的调整、对参数或接受标准的调整必须制定出增补方案并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得到批准才能进行。所有的偏差报告和增补方案必须在提交验证报告供批准时一同提交。

目录 1.概述 (3) 2.参考资料 (4) 3. 职责 (4) 4. 色谱系统及色谱条件 (4) 5. 器材与试剂 (5) 6. 验证试验 (5) 6.1系统适应性 (5) 6.2专属性 (6) 6.3耐用性 (7) 6.4定量限 (8) 6.5检测限 (8) 6.6线性与围 (8) 6.7准确度 (9) 6.8精密度 (11) 7.再验证周期 (12) 8.偏差及纠正措施 (13) 9.最终审核和批准 (13) 药品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草案 (14)

1.概述 1.1根据ICH对药品中残留溶剂含量的要求及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必须控制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中使用到的溶剂乙醇、丁酮、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的残留量。限度分别为:乙醇≤5000ppm、丁酮≤5000ppm、甲苯≤890ppm、DMF≤880ppm。 1.2分析方法草案见附件。 1.3本分析方法属于杂质定量分析,因此需要验证的项目有:系统适应性、专属性、线性、 准确度、检测限、定量限、精密度、耐用性,具体参数及接受标准要求见下表:

2.参考资料 ICH Q3C (R3), November 2005. ICH Q2 (R1), November 2005. <467> Residual Solvents,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 31, November 2007. <20424> Residual Solvents, European Pharmacopoeia 6.0, June 2007. 3. 职责 4.1色谱系统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 【H】G P H7-1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二OO五年三月

目 录 一、概述 (1) 二、基本内容 (2) (一)残留溶剂研究的基本原则 (2) 1、确定残留溶剂的研究对象 (2) 2、确定残留溶剂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2) 3、残留溶剂分类及研究原则 (4) (二)研究方法的建立及方法学验证 (6) 1、研究方法的建立 (6) 2、方法学验证 (8) (三)研究结果的分析及质量标准的制定 (9) 1、残留溶剂表示方法 (9) 2、质量标准制定的一般原则及阶段性要求 (10) (四)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2) 1、附录中无限度规定和未收载的有机溶剂 (12) 2、未知有机挥发物 (12) 3、多种有机溶剂综合影响 (13) 4、中间体的残留溶剂 (13) 5、制剂工艺对制剂残留溶剂的影响 (14) 6、辅料残留溶剂的研究及对制剂的影响 (14) 三、参考文献 (14) 四、附录 (16) 五、著者 (17)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或产生而又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根据国际化学品安全性纲要,以及美国环境保护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等公布的研究结果,很多有机溶剂对环境、人体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为保障药物的质量和用药安全,以及保护环境,需要对残留溶剂进行研究和控制。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颁布的残留溶剂研究指导原则,美国药典(the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USP)、英国药典(British Pharmacopoeia, BP)、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EP)、中国药典(Chinese Pharmacopoeia, ChP)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物研发的特点,通过分析、研究残留溶剂问题与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之间的内在关系而制定的。本指导原则总结了对残留溶剂问题的一般认识,旨在帮助药物研发者科学合理的进行残留溶剂方面的研究,也为药物评价者提供参考。 考虑到残留溶剂研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本指导原则主要对原料药的残留溶剂问题进行讨论,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和总结药物研究过程中对残留溶剂问题的一般性原则。药物研发者可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制剂和辅料的残留溶剂问题进行研究。

检验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

检验分析方法的验证和确认 一、法规要求二、分析方法验证三、分析方法确认四、分析方法验证和确认总结一、法规要求:新版GMP(2010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三条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1. 采用新的检验方法;2. 检验方法需变更的;3.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4. 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三)对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企业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以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法规要求:中国药典(2010年版)凡例1. 检验方法和限度。2. 二十三、本版药典正文收载的所有品种,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采用其他方法,应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做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本版药典规定的方法为准。法规要求:分析方法确认或验证相关指南二、分析方法验证 1. 分析方法验证的定义 2. 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 3. 分析方法验证范围 4. 分析方法验证的时机 5. 需验证的分析方法类型 6. 分析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 7. 验证检测项目小结 8. 分析方法验证的方式和步骤 9. 分析方法验证常见问题1. 分析

方法验证的定义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2. 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1)证明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科学、合理。(2)证明分析方法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 验证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标准起草或修订说明中。 3. 分析方法验证范围(1)适用范围:化学药品的理化分析方法和仪器分析方法的验证与确认;清洁验证方法的验证。(2)不适用:化学药品的微生物方法;生物制品分析方法验证。 4. 分析方法验证的时机(1)建立新的药品质量标准;(2)药品生产工艺变更;(3)制剂的组分变更;(4)对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方法验证理由、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标准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 5. 需验证的分析方法类型(1)鉴别试验(2)杂质定量或限度检查(仪器或非仪器检测方法)(3)原料药或制剂中活性成分以及制剂中选定组分(如防腐剂等)的定量测定含量测定(4)化学药品/中药制剂中其他需控制成分(如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测定(5)制剂溶出度、释放度等检查(6)原料药粒度检测 6. 分析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1)专属性(2)线性(3)范围(4)准确性(5)精密度(6)检测限(7)定量限(8)耐用性(9)系统适用性根据检测的类型,采用的技术检测方法,确定具体方法拟订验证的内容。专属性1. 鉴别、杂质和含量测定的方法学

Q3C: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杂质: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页脚内容1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它们在工艺中不能完全除尽。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表1),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3)较为理想。附录1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或新药制剂(Q3B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因此,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地测定制剂,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 页脚内容2

分析方法的验证

分析方法的验证 1日本药局方收载分析方法所需资料 1.1概要对分析方法作简要说明,包括所采用分析方法的必要性,特点与优点及有关 验证的要点。如系分析方法的修订,则需阐明新方法与原方法的区别以及新方法的优势。 1.2分析方法本项记载的有关分析方法的内容要足以能对分析方法进行评价,并且必 要时可用复核试验进行评价。分析方法主要记载内容包括:分析的步骤、标准品及样品的制备方法、试剂与试药的调配、注意事项、分析系统是否正常运转的检验证明方法(例如 高效液相色谱法中的分离效率的研究)、分析结果的计算公式、测定次数等。并且,如果 使用了药局方以外的装置,还需详述有关内容;如果使用了新的标准品,则必须提供其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特征数据,并提供其质量标准。 1.3有关分析方法验证的资料本项 应包括求导各验证参数的试验设计、试验数据、计算结果及检定结果等。 2验证参数(validationcharacterisitics) 分析方法适当与否可通过验证参数进行评价,下面列举了最典型的分析方法验证参数的定义及其评价方法。验证参数的有关术语及定义因分析方法的应用领域不同而不同,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定义仅限于日本药局方。评价方法项下所述内容也仅为简要概述。确定验证参数的方法很多,采用何种方法没有具体限制。但是,验证参数的限值常因确定方法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故此,确定验证参数的实验方法、实验数据、计算方法等应尽可能详细地记述。本文分析方法验证中未包括验证参数适应性/牢固性(Robustness)的 讨论,这是由于牢固性的研究主要在分析方法的开发设计阶段进行,其研究结果可以在方法的分析条件或注意事项中得到体现。 2.1真度/准确度(Accuracy/Trueness) 2.1.1定义:所谓准确度,指分析方法所得测定值的偏离程度,通常以测定值的总平均值与真值之间的差来表示。 2.1.2评价方法:准确度一般以测定室内重现精度或室间再现精度时所 得总平均值与真值的差表示。真值一般使用理论值(如滴定法),如果理论值不存在或即使 存在但很难求出的情况下,可采用经过确证或认可的数值来代替(如制剂分析常以原料药 的测定值作为真值)。分析方法的专属性强,可以推断其分析方法的误差就小。由推出的 真值与室内(室间)再现精度的标准偏差即可计算出真值的95%置信区间,并可判断这个 区间是否包括0点,或区间的上下限值是否在分析方法所要求的精度范围之内。 2.2精 密度(Precision) 2.2.1定义:精密度是指从均匀样品中抽取的复数个供试品进行重复分 析测定时,所得到的一系列测定数据彼此之间的一致程度。测定值的误差以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的形式表示。精度根据重复实验的条件不同以三个水平表示,分别称为:并行精度、室内再现精度、室间再现精度。并行精度(Repeatability/Intra-assayprecision):指实验室、实验者、实验日期、装置、器具以及试药的批号等实验条件

(完整word版)方法验证试验的一般内容及要求

方法验证试验的一般内容及要求---青岛科标检测 方法验证一般要求: 1.标准编制组应编制方法验证方案,根据影响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的主要因素和数理统计学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样品类型、含量水平、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分析时间等内容。 2.标准编制组除可以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外,还应提供实际样品进行方法验证,实际样品应尽量覆盖方法标准的适用范围。 3.在方法验证前,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操作步骤及流程,必要时应接受培训。 4.方法验证过程中所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及分析步骤应符合方法相关要求。 5.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及标准编制组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方法验证报告》中的“原始测试数据表”,若有必要,应附上与该原始测试数据表内容相符的图谱或其他由仪器产生的记录打印条等。 6.标准编制组根据方法验证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估结果,最终形成《方法验证报告》。 具体要求 1.检出限的验证 确定检出限,按方法操作步骤及流程进行分析操作,计算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检出限等各项参数。最终的方法检出限为各验证实验室所得数据的最高值。 2.精密度的验证

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测定:采用高、中、低3 种不同含量水平(应包括一个在测定下限附近的浓度或含量)的统一样品,每个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浓度或含量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各项参数。实际样品的测定:各验证实验室应对1 ~3 个含量水平的同类型样品进行分析测试,按每个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 各项参数。 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重复性限r 和再现性限R。 3.准确度的验证 若各验证实验室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1 ~3个不同含量水平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测定,按全程序每个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浓度或含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误差等各项参数。 若实验室对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每个样品类型的1 ~3 个不同含量水平的统一样品中分别加入一定量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测定, 每个加标样品平行测定6 次以上,分别计算每个统一样品的加标回收率。 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其相对误差或加标回收率的均值及变动范围。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它们在工艺中不能完全除尽。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表1),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3)较为理想。附录1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 (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或新药制剂(Q3B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因此,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地测定制剂,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测,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平。果制剂生产中用到某种溶剂,也应进行测定。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准新原料药、准赋形剂和准制剂。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短期(如30天或更短)使用或局部使用时,允许存在的残留溶剂水平可以较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评判这些溶剂水平。 有关残留溶剂的背景附加说明见附录2。 3.通则 3.1 根据危害程度对残留溶剂分类 “可耐受的日摄人量”(TDI)是国际化学品安全纲要(IPCS)用于描述毒性化合物接触限度的术语。“可接受的日摄人量”(ADI)是WHO及一些国家和国际卫生组织所用的术语。新术语“允许的日接触量”(PDE)是本指导原则中用于定义药物中可接受的有机溶剂摄人量,以避免与同一物质的ADI混淆。 本原则中残留溶剂的评价以通用名和结构列于附录1,根据它们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以下三类; (1)第一类溶剂:应避兔的溶剂 为人体致癌物、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 (2)第二类溶剂。应限制的溶剂 非遗传毒性动物致癌或可能导致其他不可逆毒性测神经毒性或致畸性)的试剂。 可能具其他严重的但可逆毒性的溶剂。 (3)第三类溶剂:低毒性溶剂 对人体低毒的溶剂,无须制定接触限度;第三类溶剂的PDE为每天50mg或50mg以上。 3.2 建立接触限度的方法 用于建立残留溶剂的PDE方法见附录3。用于建立限度的毒理数据的总结见Pharmeuropa,Vol . 9,No . l,Suplement,April 1997. 3.3 第二类溶剂限度的选择方法 制定第二类溶剂的限度时有两种选择。 方法1: 使用表 2中以 ppm为单位的浓度限度,假定日给 药量为10g,以方程(1)计算。 方程(1) C(ppm)= PDE:mg/天剂量:g/天 这些限度对所有原料药、赋形剂和制剂均适用。因此,这一方法可用于日剂量未知或未定的情况、只要在处方中所有的赋形剂和原料药都符合方法1给定的限度,就可以以任何比例用于制剂。只要日剂量不超过10g,就无须进一步计算。服用剂量超过 10g/天,应考虑用方法 2。 方法2:制剂中的每一种成分不必符合方法1的限度。药物中允许的残留溶剂限度水平,可根据表2中 PDE mg/天及已知最大日剂量,用方程(1)来计算。只要证明已降低至实际最低水平,便可以认为这种限度是可接受的、该限度能说明分析方法的精度、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合理变异,并能反映当前生产的标准水平。 应用方法2时可将药物制剂的每种成分中残留溶剂叠加起来,每天的总溶剂量应低于PDE给定的值。 下面举例说明如何用方法l和2来考虑制剂中的乙睛限度。乙睛的允许日接触量是4.1 mg/天,因此由方法1算出限度是

(完整版)分析方法开发与验证

分析方法开发与验证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要求,医药化学行业对于质量的控制非常严格,高效液相分析是控制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其开发与验证对其它行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一、分析方法开发 分析方法的开发主要包括色谱柱的选择、流动相的选择、检测波长的选择和梯度的优化几个方面。目前高效液相多做反相使用,所以本文主要以反相为例进行讲解。 1.色谱柱的选择 原料药生产对产品的纯度和杂质含量的要求非常苛刻,要求检测使用的色谱柱有较高的理论塔板数,能提供更好的分离度,从而对可能存在的杂质有更大的分离的可能性,所以5um 填料的色谱柱长要250mm,3.5um填料的柱长要150mm,基本上都是各个粒径柱长最长的。我比较喜欢近两年新出的亚二微米填料的色谱柱,50mm柱长就能提供很高的理论塔板数,而且柱长和粒径小了,流速增加很多,能节省很多的分析时间,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一般选用直径为4.6mm或3.0mm的柱子,太细了可能会增大柱外效应。填料的孔径对于小分子合成药物不需要考虑,普通的分析柱都在100A左右,能满足分析检测的需要。 对于API分析方法开发,一般要求必须做色谱柱的筛选实验,最少使用三种不同类型的色谱柱,每种类型三只,要来自于不同厂家。 三种类型包括: 1)普通的C18或相应的C8色谱柱,如Waters的Symmetry C18或C8,YMC的Pack Pro C18或C8,Agilent的RX C8等,其它公司如菲罗门和热电也有相应的色谱柱; 2)封端处理的或者极性嵌入型色谱柱,如Waters的Symmetry Shield RP18或RP8,XTerra RP18或RP8,YMC的ODS AQ,Agilent的Zorbax SB AQ等,其它公司如菲罗门和热电也有相应的色谱柱; 3)填料用其它官能团修饰过的色谱柱,如苯基柱等,很多公司都有。 一般不同类型的色谱柱在选择性上会有很大的差异,相同类型的色谱柱生产厂家不同在选择性上也会有差异,这个主要是填料的性质和生产工艺决定的,有时候用一只色谱柱分离不好,除了优化梯度和流动相外,换一个厂家的柱子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相同品牌型号的色谱柱,C18和C8在选择性上没有差异,但是C18保留能力更强,相同的样品分离度更高,我们一般倾向于选择用C18。我们在筛选色谱柱时尽量选择行业内排名前几位的厂家,柱子品质好,开发分析方法时能省很多力气,做出来的分析方法也有保证。一个药从开发到上市可能会持续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厂家有实力,开发方法时选定的柱子在若干年以后需要时还会有的

检验方法验证方案(含量测定)

检验方法验证方案 目的:证明所采用的检验方法适于相应的检测要求,具有可靠的准确度、精密度。范围:含量的检定方法的前验证 编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版及验证管理办法 职责:验证小组人员 目录 1.概述 2.验证目的 3.职责 3.1验证小组 3.2品质部 3.3化验室 4.验证内容 4.1验证的准备工作 4.2适用性验证 4.2.1准确度试验 4.2.2精密度试验 4.3拟订验证周期 4.4验证结果评定与结论 5.附件

1. 概述 对小容量注射剂的含量测定,本公司采用福林酚测定法,该检验方法具有测量准确、精密度高、专属性强、定量准确可靠、方法简便易行的特点,可满足小容量注射剂含量测定的要求。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用本方法进行转移因子注射液、胸腺肽注射液的含量测定。 2. 验证目的 为确认对转移因子注射液、胸腺肽注射的含量测定的紫外分光光度法,适合相应的检测要求,特制订本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验证过程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填写验证方案变更申请及批准书,报验证工作小组批准。 验证前,应首先对验证所需的仪器、设备进行验证,对所需仪器、仪表、量具等进行校正。 3. 职责 3.1 验证工作小组 负责验证方案的审批。 负责验证的协调工作,以保证本验证方案规定项目的顺利实施。 负责验证数据及结果的审核。 负责验证报告的审批。 负责发放验证合格证书。 负责再验证周期的确认。 3.2 品质部 负责验证所需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负责组织验证所需仪器、设备的验证。 负责仪器、仪表、量具等的校正。 负责拟订检验方法的再验证周期 3.3 化验室 负责验证所需的标准品、样品、试剂、试液等的准备。 负责验证方案指定的试验的实施。 负责收集各项验证、试验记录,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后,报验证工作小组。 4. 验证内容 4.1 验证的准备工作 4.1.1 验证所需文件资料 品质部负责提供验证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该检验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负责提供验证所需仪器、设备的验证报告以及仪器、仪表、量具等的校正报告。 检查人:日期:

分析方法验证报告2.2

分析方法验证报告 2019QQHJKX01 分析方法:《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 验证人员: 验证时间:2019年01月23日—25日 乌拉特前旗环境保护监测站

1参加人员情况 2仪器、标准物质情况 3 工作曲线的测定 3.1 工作曲线的测定条件 分析日期:2019年01月23日 温度:20℃湿度:18% 测定波长:225nm 3.2 工作曲线的测定

3.2 标准曲线的绘制 4 方法检出限的测定 依据《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168-2010)附录A 方法特性指标确定方法。 方法检出限的一般确定方法: 按照样品分析的全部步骤,重复n(≥7)次空白试验,将各测定结果换算为样品中的浓度,计算n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按公式A-1计算,方法检出限按公式A-2计算。

标准偏差S= (A-1) 式中:n —— 样品的平行测定次数 X i —— 单次测定值 X —— 测定平均值 MDL=t (n-1,0.99)×S (A-2) 式中:MDL —— 方法检出限 n —— 样品的平行测定次数 t —— 自由度为n -1 ,置信度为99%时的t 分布 S —— n 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 ( ) 1 1 2 - ? ? ? ? ? - ∑ = n X x n i i

5 精密度、准确度测试 分别对标准浓度为0.4mg/L、0.8mg/L、1.0mg/L和有证标准物质BW022四个浓度进行6次测定,测定结果见表5-1。

6 评价与验证结论 6.1 评价 根据《水质石油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对本实验的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进行相关评价。 6.1.1 空白值最低检出限评价 根据《水质石油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中的检出限为0.01 mg/L,本实验石油类的检出限为0.004mg/L,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6.1.2 精密度评价 本次实验分别对油浓度为0.4 mg/L、0.8 mg/L、1.0 mg/L和有证标准物质BW022进行测试,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4.6%、2.9%、4.7%、5.0%,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6.1.3 准确度评价 根据方法条件,本次实验测定的加标回收率为96%-104%,平均值为99.75%,对标准浓度为0.4 mg/L、0.8 mg/L、1.0 mg/L和有证标准物质BW022的测定,相对误差分别为 2.5%、-1.2%、0.0%、5.0%,其结果均在标准范围内。 6.2 结论 通过对上述指标的验证,证明本站具备按照《水质石油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970-2018)进行监测的能力,该项目可在本监测站正常开展。 分析者:复核者:审核者: 报告编写时间:2019年01月26日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它们在工艺中不能完全除尽。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表1),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3)较为理想。附录1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或新药制剂(Q3B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因此,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地测定制剂,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测,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平。果制剂生产中用到某种溶剂,也应进行测定。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准新原料药、准赋形剂和准制剂。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短期(如30天或更短)使用或局部使用时,允许存在的残留溶剂水平可以较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评判这些溶剂水平。 有关残留溶剂的背景附加说明见附录2。 3.通则 3.1 根据危害程度对残留溶剂分类 “可耐受的日摄人量”(TDI)是国际化学品安全纲要(IPCS)用于描述毒性化合物接触限度的术语。“可接受的日摄人量”(ADI)是WHO及一些国家和国际卫生组织所用的术语。新术语“允许的日接触量”(PDE)是本指导原则中用于定义药物中可接受的有机溶剂摄人量,以避免与同一物质的ADI混淆。 本原则中残留溶剂的评价以通用名和结构列于附录1,根据它们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以下三类; (1)第一类溶剂:应避兔的溶剂 为人体致癌物、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 (2)第二类溶剂。应限制的溶剂 非遗传毒性动物致癌或可能导致其他不可逆毒性测神经毒性或致畸性)的试剂。 可能具其他严重的但可逆毒性的溶剂。

硅酸盐岩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30部分:44个元素量测定 方法验证报告

方法验证报告 检测项目:硅酸盐岩石中锂、铍、钪等44个元素 量测定 方法名称及编号: 《硅酸盐岩石化学分析方法第30部分:44个元素量测定》GB/T 14506.30-2010 二O二O年三月

一、方法依据: 根据GB/T 14506.30-2010电感耦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硅酸盐岩石中锂、铍、钪等44个元素的含量。 二、方法原理 样品用氢氟酸和硝酸在封闭溶样器中溶解,电热板上蒸发赶尽氢氟酸,再用硝酸密封溶解,稀释后用ICP-MS外标法直接测定。 三、仪器、试剂及标准物质 3.1 仪器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安捷伦7700 感量天平--赛多利斯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烘箱—上海一恒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3.2 试剂 3.3 标准物质

四、样品 4.1 样品采集和保存 按照HJ/T166的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样品的采样和保存,样品采集和保存应使用塑料或玻璃容器,采样量不少于500g,新鲜样品小于4℃时可保存180天。 4.2 样品的制备 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放置于风干盘中自然风干,适时压碎、翻动,检出砂砾、植物残体。 在研磨室将风干的样品倒在有机玻璃板上,用木锤敲打,压碎,过孔径2mm尼龙筛,过筛后的样品全部置于无色聚乙烯薄膜上,充分搅匀,用四分法取两份,一份留样保存,一份用作样品细磨。 用于细磨的样品混匀,再用四分法分成四份,取一份研磨到全部过孔径0.074mm筛,装袋待分析。 4.3 样品前处理 称取约0.025g(精确到0.0001g)样品,置于50ml聚四氟乙烯

(PTFE)消解罐中,加1ml氢氟酸,0.5ml硝酸,密封,将溶样器放入烘箱中,加热24h,温度控制在185℃。冷却后取出内罐,置于电热板上加热蒸至近干,再加入0.5ml硝酸蒸发尽干,重复操作此步骤一次。加入5.0ml硝酸,再次密封,放入烘箱中,130℃3h。冷却后取出消解罐,将溶液定量转移至塑料瓶中,用水稀释,定容至25ml,摇匀。此溶液直接用ICP-MS测定。 4.4 实验室空白试样:随同样品进行双份空白试验,所用试剂取自同一瓶,加入同等的量。 4.5 结果计算与表示 计算固体样品中待测物的量: m V c w0? -=) ρ (ρ ) ( 式中:W C—样品中待测元素的量,μg/g; ρ—试样中元素的质量浓度,μg/L; ρ0 —空白试样中元素的质量浓度,μg/L; V—消解后试样的定容体积,ml; m—被称取样品的质量,g; 五、校准曲线 5.1 锂、铍、钒、锰、钴、镍、铜、锌、镓、砷、锶、镉、钡、铊、铅、铋标准曲线 取 5.00ml 100mg/L 多元素混合标准溶液(GSB 04-1767-2004(196046-1))于100ml容量瓶,以1%硝酸定容,得5.00mg/L 标准中间液。取5ml 5.0mg/L的标准中间液浓度于100ml容量瓶中,用1%

ICH_Q3c_杂质:残余溶剂的指导原则(中文版)纯净版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 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 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 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 它们在工艺中 不能完全除尽。 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 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 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 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 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 符合产品规范、GMP 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 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 表 1) ,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 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 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 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 3)较为理想。附录 1 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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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 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 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 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 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Q3A 新原料药中的杂质) 或新药制剂(Q3B 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 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 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 因此, 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 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 地测定制剂, 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 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 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 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 测, 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 平。果制剂生产中用到某种溶剂,也应进行测定。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准新原料药、 准赋形剂和准 制剂。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短期(如 30 天或更短) 使用或局部使用时,允许存在的残留溶剂水平可以较高。应根据不同 的情况评判这些溶剂水平。 有关残留溶剂的背景附加说明见附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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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分析方法验证方案

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分光光度法验证方案 方案编号:

目录

1. 概述 本文件验证了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的分光光度法本检测方法实施细则参照 GBZ/T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醛类化合物》中甲醛的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定量测定为主要依据,以及在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检测中心实际配置的仪器和实验条件的情况下将标准中的技术要素编写了相关的作业指导书。 为了保证此分析方法的可行性、准确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相应的验证程序特别编写了此验证方案,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将起到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在验证空气中甲醛的测定方法中,做了方法的线性范围实验、检出限实验、方法精密度实验、准确度实验,以证明该方法适用于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的的浓度。 2. 目的 通过验证工作,确保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醛浓度的分析方法在广德众康职业卫生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适用。 3. 分光光度计操作条件: 4. 试剂 实验用水为蒸馏水 至刻度。 开机准备 检查仪器,准备10mm石英比色皿。 打开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同时预热分光光度计10min 预热完毕,仪器自检完毕后,准备实验。 在成套的石英比色皿中加入参比溶液,做基线校准与校准能量。 校准完毕后,输入本方法所需要的波长645nm,确认,实验开始。 5.方法验证 线形范围

在3操作条件下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标准曲线的绘制:取7只 具塞比色管,分别加入、、、、、、甲醛标准溶液,加水至,各加2ml酚试剂溶液,摇匀,于43±1℃水浴中放置10min,期间摇动几次,加入硫酸铁铵溶液,摇匀,再放入水浴中加热10min,取出放冷至室温,在645nm 波长下测量吸光度。每个浓度重复测定3 次, 以吸光度均值对相应的甲醛的含量(g)绘制标准曲线。 见表1: 表1:方法验证线性范围数据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标准含量(μ g) 吸光度(A) 相关系数 线形方程Y=+ 检出限 在3工作条件下将仪器调至检测状态,连续测量10次空白溶液,按公式计算检出限: C L = 3σ/s 式中:C L —检出限,g/mL; σ—测量10次空白溶液的浓度标准偏差; s —方法的灵敏度,即工作曲线斜率,mL/μg。 表2:连续测定10次空白溶液检出线数据 序号 1 2 3 4 5 吸光度值 浓度(μg /mL) 序号 6 7 8 9 10 吸光度值 浓度(μg

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

验证内容:准确度、精密度(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重现性)、专属性、检测限、定量限、线性、范围和耐用性。 一、准确度:是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以百分回收率表示。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二、精密度: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同一个均匀样品,经过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1、重复性:相同条件下,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至少9次。 2、中间精密度:一个实验室,不同时间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3、重现性:不同实验室,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分析方法被法定标准采用应进行重现性试验。 三、专属性:指在其他成分可能存在的情况下,采用的方法能准确测定出被测物的特性,用于复杂样品分析时相互干扰的程度。鉴别反应、杂质检查、含量测定方法,圴应考察专属性。 四、检测限: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无须定量。用百分数、ppm或ppb 表示。 五、定量限:指样品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量,测定结果应具一定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六、线性:系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试样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度。 七、范围:能达到一定的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的条件下,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八、耐用性:指在一定的测定条件稍有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

方法验证内容如下。 一、准确度 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试。 1.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 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样品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如该分析方法已经测试并求出了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在准确度也可推算出来的情况下,这一项可不必再做。 2.杂质定量测定的准确度 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杂质或降解产物,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在不能测得杂质或降解产物的响应因子或对原料药的相对响应因子情况下,可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应明确表明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积比(%)。 3.数据要求 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例如,设计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各分别制备3份供试品溶液,进行测定。应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相对标准偏差或可信限。 (意见3:是否对所设定的浓度范围作出要求,如:该方法用于药品的含量测定,回收率试验的样品浓度应设定于含量100%的±20%之间;用于溶出(释放)曲线考察时,回收率试验的样品浓度应设定于全曲线范围的上、中、下部位。) 二、精密度 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样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在相同条件下,由一个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果的精密度称为重复性;在同一个实验室,不同时间由不同分析人员用不同设备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中间精密度;在不同实验室由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之间的精密度,称为重现性。 含量测定和杂质的定量测定应考虑方法的精密度。 1.重复性 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个测定结果进行评价,例如,设计3个不同浓度,每个浓度各分别制备3份供试溶液,进行测定。或100%的浓度水平,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 2.中间精密度 为考察随机变动因素对精密度的影响,应设计方案进行中间精密度试验。变动因素为不同日期、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 3.重现性 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应进行重现性试验,例如,建立药典分析方法时通过协同检验得出重现性结果。协同检验的目的、过程和重现性结果均应记载在起草说明中。应注意重现性试验用的样品本身的质量均匀性和贮存运输中的环境影响因素,以免影响重现性结果。 4.数据要求 均应报告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和可信限。

ICH残留溶剂指南(中文翻译)

5.4残留溶剂在活性物质、赋形剂和药品中残留溶剂的级别限度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 (ICH)已采用了关于残留溶剂的杂质指南,它规定了生产后允许残留在活性物质、赋形剂和药品中溶剂的含量限度。本指南(文本复制见下文)不包括已上市的产品。然而欧洲药典应用了存在的活性物质、赋形剂和药品指南中同样的原理,无论它们是否药典专论主题。所有物质和产品都需要测定可能存在于物质或产品中的残留溶剂的含量。 如果异类溶剂的使用已被证明其合理性也已授权,那么它会在各个专论的测试部分受限定。 通常,药典专论不包括单一二类溶剂的测试限度,因为该类溶剂随生产商的不同变化很大。因而生产工艺中使用该类溶剂时应通知主管当局。这个通知也应随用于证明欧洲药典的实用型的档案一同提交,并在证明中提及。 当生产工艺中只使用了三类溶剂,可应用干燥失重测试,该测试应在单一专论中叙述。如果三类溶剂的限度大于0.5%,并已经证明合理性和授权,那么还要求有该溶剂的指定的检测方法。在这种情况下,限度在单一专论中给出,因为定义指的是无水和无溶剂的物质。在所有情况下,应巴使用的溶剂通知主管当局。至于二类溶剂,该通知已在适用性证明中提及。 当使用了一类残留溶剂或二类残留溶剂(或三类残留溶剂超过0.5%),应尽可能使用在一般方法(2.4.24)中叙述的方法学。否则应使用经适当验证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杂质:残留溶剂指南 (CPMP/ICH/283/95) 1.引言 2.指南的范围 3.一般原则 3.1.危险评估对溶剂的分类 3.2.规定暴露限度的方法 3.3.二类溶剂的限度叙述的选择 3.4.分析规程 3.5.残留溶剂的报告水平 4.残留溶剂的限度 4.1.避免使用的溶剂 4.2.规定限度的溶剂 4.3.低毒性潜能的溶剂 4.4.未发现充分毒性数据的溶剂 词汇表 附录1. 溶剂列表包括指南 附录2. 附加背景资料 附录2.1: 有机挥发性溶剂的环境规程 附录2.2: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 附录3. 规定暴露限度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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