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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

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案例:

[例1]2002年1月1日,政府拨付A企业100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

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 台;并规定若有结余,留归企业自行支配。2002 年2 月1 日,A 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安装),实际成本为960 万元,使用寿命为10 年。2009 年2 月1 日,A 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 )200

2 年1 月1 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10 000 000

贷:递延收益10 000 000

2)2002 年2 月1 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9 600 000

贷:银行存款9 600 000

3)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每个月计提折旧和分配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80 000

贷:累计折旧80 000

借:递延收益83333 (10 000000 - 10-12)

贷:营业外收入83333

4) 2009 年2 月1 日出售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2880000

累计折旧6720000

贷:固定资产9600 000

借:递延收益30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3 000 000

[ 例2]2007 年1 月1 日,甲企业为建造一项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500

万元,期限2 年,年利率6%.当年12 月31 日,甲企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500 万元给与甲企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30 万元,分两次支付。2008 年

1 月15 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1

2 万元到账。2008 年7 月1 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8 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寿命10

年。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 2008 年1 月15 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120 000

贷:递延收益120 000

2) 2008 年7 月1 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180 000

贷:递延收益180 000

3) 2008 年7 月1 日工程完工,开始分配递延收益,自2008 年7

月1 日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借:递延收益2 500

贷:营业外收入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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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与递延收益的会计处理

预计负债与递延收益 一、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但应付金额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合理预计的流动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预计负债核算的规定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注:在对或有事项加以确认时,通常需要对其发生的概率加以分析和判断。一般情况下,发生的概率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基本确定:95%<发生的可能性<100%; 很可能: 50%<发生的可能性≤95%; 可能: 5%<发生的可能性≤50%; 极小可能: 0<发生的可能性≤5%。 2.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2)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

佳估计数。 4.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5.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6.未来经营亏损不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7.公司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公司承担了重组义务: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重组,是指公司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由于公司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应当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也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参照下表判断某项支出是否属于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完整版)2014/04/042664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本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也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10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 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案例: [例1]2002年1月1日,政府拨付A企业100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 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 台;并规定若有结余,留归企业自行支配。2002 年2 月1 日,A 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安装),实际成本为960 万元,使用寿命为10 年。2009 年2 月1 日,A 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 )200 2 年1 月1 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10 000 000 贷:递延收益10 000 000 2)2002 年2 月1 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9 600 000 贷:银行存款9 600 000 3)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每个月计提折旧和分配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80 000 贷:累计折旧80 000 借:递延收益83333 (10 000000 - 10-12) 贷:营业外收入83333 4) 2009 年2 月1 日出售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2880000 累计折旧6720000 贷:固定资产9600 000 借:递延收益30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3 000 000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概述企业资产负债表内资产或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其经济实质划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分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表经济实质划分如下:(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2)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并确认为递延所得说资产。主要项目如下: (1)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抵扣等不同特点,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出现差额。若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由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经济实质是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可以少缴的所得税额。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该进行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在会计期末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初始价值一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一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规定无形资产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情况,资产减值损失不可抵扣。 (3)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但不计人计税基础,计税基础为初始价值。若变动后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其他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若公允价值的变动值税法不确认,则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在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项目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例题解析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即由企业自行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核算方法,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划分为两大类:暂时性差异(注意,不是时间性差异,其范围要大于时间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与原时间性差异和原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是不同的。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相关的概念较多,限于篇幅,请具体阅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下面仅举例简单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过程。 假设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率为33%,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调整。 1、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相关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0 000 000元,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当年折旧额64 000 000元,累计折旧额244 000 000元,无减值准备;税务处理采用平均年限法,当年折旧额50 000 000元,累计税前扣除折旧额150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3、企业当年购入准备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购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价2 600 000元。当年未发生派发红利等事项。 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6 400 000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0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另,该企业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按照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 加: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旧费用纳税调增额: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调减额: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23 6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税费用7 788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递延收益 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无形资产 100 0000 2.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②与企业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递延到“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政府补助与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助的全貌。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对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到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的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在取得的当期即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各期收益。 二、不同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㈠、财政拨款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国家给予特殊行业或企业的政策性补助 此类的补助,一般是对某些与国计民生戚戚相关行业给予的补贴,有的是属于定额补贴,有的是 一定数额的补贴。不论补贴的形式如何,企业一般应在实际收到补贴款后或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相关

递延收益的账务处理

递延收益的账务处理及列报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罗丽娟郑桂华 2006年2月15财政部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6年10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政部会计司及时组织编写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便于广大财会人员及时学习。根据以上相关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性质与内容和以前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新旧会计准则对递延收益的不同界定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主要体现在2001年发布的《租赁准则》和2001年修订的《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根据这两个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在递延收益下设置“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新准则把“未实现融资收益”直接作为一级科目核算企业应该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由此可见新准则规定的递延收益的核算范围更小,只核算企业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再核算《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有关内容。 二、新准则下递延收益的核算 根据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核算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科目。 例1:某粮食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6个月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该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该企业0.06元/斤的轮换补贴。该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需要在20X8年10月至20X9年3月轮换储备粮2亿斤(每月转换储备粮量相同),款项于20X9年3月收到。 (1)20X8年10月份应根据轮换量2亿斤和规定的补贴额0.06元/斤,确认其他应收款120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 贷:递延收益12,000,000.00 (2)20X8年10月将补偿10月份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2,0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利得2,000,000.00 (3)以后每月份的分录同(2),同时20X9年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金,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1200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未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的起点时“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例2:20X9年1月1日某企业收到政府45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企业于1月29日购入该无需安装的设备并交付使用,实际成本480万元,其中用自有资金30万元支付。该设备使用寿命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收到

7大常用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大全!

7大常用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大全! 关于会计核算,总体原则是必须在会计准则及其指南的要求下进行日常核算。但是在实务中具体到每个企业,因为公司业务不同,企业管理方式不同,导致企业会计核算的取数方式,核算工作会有不同。 进入今天的学习内容: 管理费用 1.定义: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2.核算内容: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以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补充:企:业内部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其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账务处理: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销售费用 1.定义: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2.核算内容: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费用。

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处理如下所示: 企业在进行递延收益处理的时候,应特别注意与此相关的所得税问题。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第一条: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规定,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企业在以后期间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如例1,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企业在当期收到该政府补助金额,如例2,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时需要确定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1:某粮食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6个月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该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该企业0.06元/斤的轮换补贴。该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需要在20X8年10月至20X9年3月轮换储备粮2亿斤(每月转换储备粮量相同),款项于20X9年3月收到。 (1)20X8年10月份应根据轮换量2亿斤和规定的补贴额0.06元/斤,确认其他应收款1200万元借:其他应收款 12,000,0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00.00 (2)20X8年10月将补偿10月份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借:递延收益 2,0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利得 2,000,000.00(3)以后每月份的分录同(2),同时20X9 年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2,000,000.00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的起点时“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_递延所得税

XX银行递延所得税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真实核算我行经营成果,保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规我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实现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我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正确计算我行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对应的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之相关要求,制定本核算办法,以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需要。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二条本核算办法所称所得税费用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和当期所得税费用,其中递延所得税费用产生于因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而导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而当期所得税费用代表我行在相应财务报告期间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当期应该偿付的税金。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我行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三)暂时性差异: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

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具体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四)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五)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六)永久性差异: 税法中的概念,是指税法规定免税的收入和不可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因此导致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差异,这些差异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不能转回。 第三章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第四条我行在取得资产或负债时,其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本期变动数确认为所属会计期间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相关权益类科目。 第五条递延税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 1.确认原则 我行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我行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我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其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引起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预计收回该资产时的适用税率,便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当

分析递延收益所属会计科目

分析递延收益所属会计科目 首先,递延收益是一种负债类科目。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将来很可能或者确定实现的收益。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的起点时“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在报表中如何体现? 视流动性作为“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如果递延时间超过1年的,但在未来1年内摊销完毕的,在“1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 而投资收益属于损益类 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使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的包括,证券投资收益、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等。 还有一种收益类型是利息类的收益,其中比较典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无界财富,其银行存管、国有金融机构风控、电子签章这些硬件实力,从根源上保证了产品的安全,让投资人的资金得到进一步的保障,而且他们是一种属于“固定收益”类的产品,这类理财方式适合新人用户以及偏好稳健的人群都可以选择,有兴趣可自行了解。

所以,从这类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特性来看,在损益类科目中,本金记借方,收益记贷方。每到一个时间节点,就从借方收益的贷方。

2019年会计考试辅导:第78讲_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未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准则中规定不予确认的情况外,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与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确认条件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同。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4)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提示】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其他综合收益,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甲公司2×18年12月1日取得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取得成本为220万元,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2×19年2月10日,甲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全部出售,售价为190万元。假定未来期间甲公司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 要求:编制甲公司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2×18年12月1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220 贷:银行存款220 2×18年12月31日 借:其他综合收益2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 2×18年12月31日该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22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万元(20×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 贷:其他综合收益5 2×19年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90 投资收益10 贷:其他债权投资200 借:投资收益2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 借:其他综合收益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

合并中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s Archiver 论坛? CPA业务探讨? 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问题 企业合并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问题 A公司以1000万购买B公司100%股权(非吸收合并),B公司账面净资产500万,公允价值1000万。B公司适用25%税率。 A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由于B公司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故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500)×25%=125万。 上述处理是根据准则进行的,问题是确认了125万递延所得税负债后,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变为(1000万-125万)=875万。 合并成本1000万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75万之间的差额125万确认为商誉。 这就形成了一个让人很难以接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确认了商誉。 而确认的商誉实际上又不符合商誉的定义,也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所以我不赞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确认又不符合准则的要求。 站在购买方的角度,此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相应增加商誉)应当是合理的。这实际上是在对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评估时是否需要考虑评估增值的递延所得税的问题,即所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实际上只有875万。评估增值的125万元,本企业通过支付现金等对价方式取得,但最终因为无法获得税前扣除而将会构成未来的一项现金流出。 在进行收益法评估的时候已经考虑了所得税的影响,如果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实际上是重复确认了所得税,从理论上来说确认递延所得税符合准则的要求,但是在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公允价值的时候,我觉得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产生125万的商誉是不正确的。如果是按照成本法评估,就要视情况而定了。这个问题也困扰我很长时间了,感觉哪种做法都有站不住脚的地方。 从商誉的计量上来讲,确认商誉是没有问题的。 但从商誉的定义考虑,确认的125万商誉又似乎不符合商誉的定义。 这又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即会计上确认的商誉是否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商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称之为“核心商誉”)。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的结论基础中,列举了在实务中确认商誉的六种构成要素: 1. 购买日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的部分; 2. 被购买方之前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5. 由于在对价估值时的失误,导致对购买方支付对价的过高估计。

递延收益的核算

2017年对于政府补助有很大的变动调整,现将变动总结如下: 总额法: ①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净额法: ①企业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企业对某项经济业务,选择总额法或净额法后,应当对该业务一贯的运用该方法, (1 )企业收到货币性资产:两种处理方法 总额法和净额法 不得随意变更。

2.企业收到长期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无偿给与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如无偿给予的土地使用权和天然起源的森林等。对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对类似补助进行计量。 (1 )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时, 借:相关资产科目 贷:递延收益 (2)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对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区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和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两种情况: A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1)如果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判断企业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 附条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确认递延收益。 借:其他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2)如果收到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

件,则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费用和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 B、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1)企业已经实际收到补贴资金,应当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计期末企业尚未收到补助资金,但企业在符合了相关政策规定后就相应地获得了收款权,且与之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应当在这项补贴成为应收款时按照应收的金额予以确认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借:其他应收款 贷:生产成本 与以前的规定不同,以前不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新规定需要区分,日常活动计入“其他收益”,非日常活动计入“营业外收入”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上升: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下降: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处置时转回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提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和其他三类金融资产互相转换,不涉及递延所得税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上升: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下降: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转回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当时不结转。 税法对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不予以承认的,那么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在发生当期是形成了暂时性差异的,所以确认递延所得税。 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在最终资产处置的时候得以实现,那么也是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候。本身税法遵循的仍然是历史成本法,虽然会计上引入了市场信息,但是税法仍然未做出相应改变。 成本法后续计量 收到现金股利调整账面价值或者是确认投资收益,不存在递延所得税问题。 发生减值的时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减值实际发生的时候转回时结转递延所得税做相反的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时候转回之前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 权益法后续计量 按照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分额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净利润(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权益变动(上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利润视为差异转回,递延所得税相反分录,减值和处置处理同成本法。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最接近历史成本原则的。税法上对于当期的股利收入如果是需要补税的,那么税法和会计处理基本一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差异比较明显。确认投资收益由于没有实际收到所有税法不予以确认收入。实际收到股利视为差异转回。另外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时候视为所有差异的转回。

【秒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秒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 得税负债 拆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将来的事情 所得税:因为所得税产生的(通俗的说税会差异) 资产:具有资产性质,“资产”就是将来可以“抵税”,就是比账面处理要少缴税; 负债:具有负债性质,“负债”就是将来要“多缴税税”,就是比账面处理要多缴税; 【例1】2016年存货账面价值300万,按会计规定提了减值准备60万,账面价值只有24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 (1)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提的减值准备60万,不让税前扣除,所以纳税调增额60万,将来可以调减60万,就是将来可以多“抵税”,这就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数额:60万×25%=15万;; (2)2017年如果全部销售,账面销售成本是240万,但是以前提的减值准备没有让税前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成本是300万,纳税调减额60万,形成的资产也就没了,就把递延所得税资产15万冲回了。 【例2】2017年账面股票购买200万,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240万(好像16年行情没有这么好,当做例子),企业所得税税率25%,则: (1)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万,不算企业所得税口径下的所得,不要缴企业所得税,所以纳税调减额40万,将来可以调增40万,就是将来可要多“缴税”,这就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数额:40万×25%=10万;

(2)2017年如果全部卖了,账面股票成本是240万,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账面值变动40万,不让税前扣除,所以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成本是200万,纳税调增额40万,形成的负债也就没了,就把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冲回了。 学习和实务中:建议多哪几个例子这样列举一下,比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往来账款减值准备等等。 1.只有暂时性差异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永久性差异肯定就不会了,比如业务招待费,当年纳税调增,将来打死也不让您调减,就不可能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形成原因 (1)当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期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后期可“抵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2)当期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后期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期多“缴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3)考虑特殊情况,比如弥补亏损,因将来能“抵税”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通过损益科目“所得税费用”核算,所以所得税费用可能是负数; 4.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只在资产负债表日才体现(通俗的说就是年报时才体现),平时不需要体现。 第一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第二步,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第三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识别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暂时性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四步,以预期的适用税率(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适用税率)乘以各项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余额;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仅供工作参考) 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一般应在实际收到时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随意性和防止调节利润。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补助可获得及可计量时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确认和计量。 (2)科技专项拨款等。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例】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1)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2)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20X7年12月份,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经调试后投入生产。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X9年12月份,因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将该设备出售,售价150万元。假设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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