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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历来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近年来,我县在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在村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资产、资源数不清,情况不明。由于没有对资产、资源实行规范化管理,这样就造成一些村干部借机浑水摸鱼,贪占集体资产、资源,为个人捞取好处。二是资产,资源的处置随意性大。一些村干部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搞个人说了算,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等等;有的农村干部拿集体资产送人情,低价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将集体的工程私自承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还有的村干部自顾眼前利益,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上,随意签订超过任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合同。三是故意隐匿,销毁集体资产、资源手续。有的村“两委”换届后,不向继任者移交手续,造成新任村干部无法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四是村民小组监督不力。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制度,一些村随

意处置资产、资源的现象比较严重。以上问题的存在,已经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要在原来民主管理基础上,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可以说,抓好了“三资”监管工作,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只有掌握了自己的家底,摸清了底数,才能进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为此,各乡、各工作组一定要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下面着重围绕“三资”管理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

不能强迫或命令。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原则。“三资”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向村民理财小组反馈情况。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态度一定要积极,但具体方法、步骤则要稳妥,环节不宜过多、程序不能过于繁琐。特别是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强调稳妥,不翻历史旧账,把工作重点放在今后的规范管理上。对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纪要进行纠正,但宜粗不宜细,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高效的关系。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要注重效率,本着便民的原则,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要及时办理,不能出现办事拖拉,效率地下的现象和问题。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各“三资”代理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理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握好三个环节。实行“三资”代理服务要抓好宣传发动、清查“三资”、公开清查结果、移交实施、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尤其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清查“三资”。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

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原、林地、荒山、泡沼、苇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逐项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步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其数量、规格、价值、存放,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在清理集体“三资”的同时,也要把属于国有的资源一并清理,并登记上账。对权属不清的要及时申请确权。二是公开清查结果。调查登记情况要全面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漏登、登记不实情况,要再次认定,重新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无异议后,报乡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立台账。三是移交实施。清理“三资”工作结束后,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门人员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难题多、情况复杂的村,采取先建新帐,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方法办理。

二、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制度

前期准备阶段。在实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成立代理服务中心。各乡镇都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所辖村委会为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使用、运作、开发等等情况的审核、监督。三是配齐人员。各乡镇要抽调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此项

工作。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要做好代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各乡镇要尽快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五个统一”是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要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指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各行政村,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三个不准”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不准平调、挪用,不准私分、截留,不准破坏、侵占,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清帐理财阶段。县“三资”管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各村进行摸底核查,首先对北徐屯、东小村两个试点乡镇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沙坑等自然资源进行丈量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机井、农资等固定财产进行盘点,价值不清的重新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对清

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推行。在清账理财阶段,要重点做好对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已经建立村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根据村发展情况,核实资产、资源有无报废、变更和新增加的;还没有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阶或台账不全面的,要按照上述清理工作地步骤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公示审议阶段。对核查“三资”相关情况,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同时要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公示结束后,及时如开有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公示“三资”情况进行审议。

移交管理阶段。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三资”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于特别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理清后再移交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密山市农村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我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形成规范化管理,公开透明,程序完善监督有力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我就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集体收入管理

1.村集体的一切经济收入,包括原有积累,发包、经营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资产变卖收入、财政拨款及借入资金以及其他收入均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2、村集体所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会计办理相关手续。严禁其他人员出具凭证收取各种款项。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集体收取的各种款项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发生一笔存入一笔不能怕麻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的已经支出的部分由主持人和承办人承担,村集体不予核销。并将收入金额记入村集体财务账面上。收支差额剩余现金部分要存入集体收入专户。

4、各村所有收入款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收取。

5、承租、承借。承包方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交款

手续的,应按原签合同或协议所履行的程序提请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各村对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包括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而签订的变更后的合同等必须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监督参与执行,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份作为备案用。

二、村集体支出管理

1、村集体支出,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坐收坐支,一经发现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2、严禁以村集体名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一经发现对主要责任人一律免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村级支出应按程序制定预算,并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后,按批复预算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支出票据必须具备以下要素,时间、事由、金额、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批准人签字。

5、对村级开资实行限额审批制,发生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开支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计划,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付主任审批。超过5000元支出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后报镇三资代理中心主任审批。

6、村集体一切工程项目,都要先制定预算,并将方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报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批,镇三资

代理中心批复后方可实施,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票据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要使用农业部门监制的统一专用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不得自行印制、外购使用其他收、付款凭证。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省农民负担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一事一议”收据和用工凭证。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时,应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收据。使用时要加盖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3、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支出单据。所有支出票据应为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发票同时要附有具备发生时间、名称、用途、经办人、参加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的单据,对跨年度的支出票据一律不予入账。

4、严格控制使用无据支出凭证。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单据,手续必须完备。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格审查,如果发现违规的,要退回或追回,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资产、资源管理

各村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资源监管工作流程,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镇三资代理中心提出申请,镇三资代理中心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业人员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管中心主任批复,标的额5000元以上的需要经管中心主任,

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及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2万元以上的,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市“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市三资代理监管组织到现场指导监督,审核并签字盖章,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和承包方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村两级及时公示。

五、债权债务管理

1、对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其它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的安排,应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不得举债。确因经济发展需要借贷资金的,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民理财小组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所借入资金按会计制度核算,实行专款专用。

2、未经上述程序而新增的债权债务,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否决,并拒绝在相应的票据上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管中心不予入账,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村集体不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

六、土地承包管理

20**年发包的机动地,开荒地以及其它资产各村现在就要着手准备,特别是机动地、开荒地,鱼池、林地等资产资源机动地的承包年限原则上一年一包,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不能超过我们这一届村委会的任期,鱼池水面的承包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林地的承包

年限为50-70年,20**年发包工作就要开始了,各村一定要按着资产,资源监管流程进行,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承包方案,向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加盖村委会公章。待三资代理中心批复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会计要做好会议记录及表决记录,填定“乡级监管表”,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上报市三资监管办公室,填写市级监管表,张贴公告,公示期为7天,拍摄公告照片、公告上要具体写明参与竞价者携带抵压金的方式,数额及报名时间,写明竞价日期,各详细时间、地点等,绘制标的图纸,拍摄现场照片,由村委会起草合同草稿,由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把关。镇三资代理中心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底价在两万元以上的必须由乡镇上报到市监管办公室一同到现场监督,指导竞价过程,鉴订合同3份,进行公开公示,款项存入账户,资料装订存档。

今后我们经管中心要加大三资监管力度,切实覆行职责,认真执行两个监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村集体资金体外所循环现象发生,从下周开始利用两周时间对全镇9个村20**-20**年两年坐收坐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在全镇通报,并上报党委。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

对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坚持到现场指导监督,现场收取承包费,直接存入集体收入专户,我相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通过我们镇村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层层把关,齐抓共管,使我们的三资管理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向党委、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对这项工作,这几年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农廉工作会议和全省农廉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也进行了具体部署。可以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

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创新工作,并列为打好“农廉建设攻坚战”的一项主要任务,按照“一清三建”的工作思路,既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建立三级监管组织、建立三个监管平台、建立四项监管制度,确定了“四明五化”的工作目标,即农村集体“三资”状况明晰、监管主体明晰、监管权责明晰、监管流程明晰,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公开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运行机制阳光化。

对于这项工作,市纪委赵钢副书记、荣贵常委抓得非常紧,经常到基层督促、指导和落实;各地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定了试点乡镇,制定了工作方案,稳妥有序地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但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仍有个别地方存在着思想不够重视,机构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进展不够平衡等问题。所以,今天组织大家来南丰,实地了解市山镇“三资”监管的运行情况,学习借鉴南丰县推进“三资”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我觉得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一来可以

通过对比,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而加以纠偏和改进;二来可以通过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进而加以提高和完善,为我市下一步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三资”监管工作,提高“三资”监管实效,谈几点意见。概括为三句话,就是“思想不可懈怠、工作不可随意、推进不可放松”。

第一句话:思想不可懈怠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干部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保廉工程。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一是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具体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是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的成果,是集体财富。加强对“三资”的监管,有利于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增加积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二是有利于实现干部的健康成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从抚州来看,20**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两委”

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00余件,涉及“三资”问题的案件约占50%以上。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对“三资”的监管,就是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而降低党员干部的违纪率。

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抚州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引发农村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发生变化,从以往的农民负担问题,逐步转变为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三资”问题。对此,我们抓住“三资”监管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关键,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率。

第二句话:工作不可随意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搞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马虎。一步出错,就可能步步出错;一个环节不到位,就可能整个工作流于形式。为此,我们必须坚持规范操作,做到有序推进,牢记三个成语: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恪守成规。

一是清产核资要按部就班。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是加强“三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重点要坚持“五步法”,即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

在清查阶段,要做到“两个不漏、两先两后”。即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彻底摸清底数。

在评估阶段,要做到因地制宜、节约高效。既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以由村民代表议定、经乡镇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

在整改阶段,要做到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对于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特别是对一些不规范的合同,要认真研究分析,拿出对策措施。

在公示阶段,要做到内容全面、公开及时。要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整改落实等情况,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反复核查,多次公示,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

在登记阶段,要做到帐物相符、权属明晰。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额、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平台建设要有条不紊。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搭建以“一站两中心”为主体的监管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网”,不断提高“三资”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站”,就是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各乡镇、村所有符合条件的交易项目,都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交易。凡是应进未进的,都属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两中心”,就是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乡镇会

计核算中心要拓展功能,不仅要实行村级财务资金代理,而且要对村级资产资源进行管理。经济合同审核中心要加强建设,今后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都必须由其审查、核准、管理。

“一网”,就是“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要引入科技防腐理念,依托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平台和应用平台,因时因地制宜,逐步建立“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对“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三是监督管理要恪守成规。“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要从根本上解决“三资”问题,必须依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明确进场标准,规范交易行为。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的报送、登记、审核、备案等程序,强化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续订等管理。要健全审计评估制度,将“三资”保值、增值情况,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句话:推进不可放松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对此,我们既要快速推进,又要确保质量,着力在组织保障、宣传引导、政策把握上下功夫。

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县乡两级“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村一级要充分发挥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三

资”管理事项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充分调动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推进力度。要按照全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倒排工期,逐日调度,狠抓落实,快速推进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打消干部不必要的顾虑,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确保社会稳定。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很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造成的,情况错综复杂,原因各有不同。对此,我们要把握政策,讲究方法,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特别是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

同志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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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党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半年的时间,按区纪委、区经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定稿)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历来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近年来,我县在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在村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资产、资源数不清,情况不明。由于没有对资产、资源实行规范化管理,这样就造成一些村干部借机浑水摸鱼,贪占集体资产、资源,为个人捞取好处。二是资产,资源的处置随意性大。一些村干部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搞个人说了算,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等等;有的农村干部拿集体资产送人情,低价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将集体的工程私自承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还有的村干部自顾眼前利益,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上,随意签订超过任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合同。三是故意隐匿,销毁集体资产、资源手续。有的村“两委”换届后,不向继任者移交手续,造成新任村干部无法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四是村民小组监督不力。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制度,一些村随

意处置资产、资源的现象比较严重。以上问题的存在,已经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要在原来民主管理基础上,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可以说,抓好了“三资”监管工作,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只有掌握了自己的家底,摸清了底数,才能进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为此,各乡、各工作组一定要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下面着重围绕“三资”管理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

农村三资管理办法

农村三资管理办法 农村三资管理办法 农村三资管理办法:2011-6-28 21:56:28 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 )管理,保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第三条村全体成员是村集体“三资”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村集体“三资”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条县农业局(经管总站)是各代理服务中心的主管部门,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督促各代理服务中心认真履行职责,优化服 务质量。(二)负责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奖惩工作。(三)与乡镇党委、政府紧密配合,有效化解涉及“三资”管理方面的信访矛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四)指导和督促各代理服务中心及时公开涉及“三资” 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正常运转,保值增值。(六)加强对各代理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保证各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晰,台帐完备,帐、村主任不准兼任村财务人员。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村集体现金收入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及时记入本村账簿,并在三日内由村报账会计交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入账。严禁坐收坐支、瞒收不报和私设“小金库”。第十二条村集体存款实行银行统一开户。代理服务中心对代管的各村资金要统一在当地银行、信用社开户,不准另行开户,严禁公款私存。第十三条村集体对外联营投资入股,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与对方签订合同,由代理服务中心备案。购买的有价证券、股票等由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并纳入账内核算,登记名称、类别、金额、购买日期、兑换日期、利息标准和盈亏等情况。第十四条村集体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死账,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账务处理,严禁擅自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五条村集体资金收支票据必须具备日期、收支项目、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

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作者:开平检察院许念欢来源:日期:2012-7-10 11:14:33 人气:2733 一、农村“三资”管理的基本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三资”管理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之一。其问题的焦点是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源台帐不健全。村级资源性资产的分布、四址、类别、地籍类型、地力等级等情况记载不够规范,造成农村“三资”基数不明、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到位。有的村大额支出不经集体研究,少数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有的挥霍浪费,乱支滥补;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财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民主意识淡薄,财务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不够规范。公开内容笼统不具体,群众只能雾里看花。 4.集体资金管理缺位。资金管理不规范,公款私款难分、不分,存在着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的现象。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给集体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5.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集体资产收益以其他费用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长期不报账;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存在着“寅吃卯粮”的现象,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 6.基层民主监督乏力。客观上,家庭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有的村的村民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 7.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的签订不规范,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平等、不全面;二是村干部违规发包,搞暗箱操作,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招投标,少数人说了算;三是少数村对合同签订后不按照要求履行,合同变更随意性较大。有的村还存在着口头合同、甩手合同;四是个别村在对集体资产处置时,违规发包集体资源,擅自变更集体决定,私自延长合同承包期。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财政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将原来乡镇经管站与乡镇财政所合并,组建乡镇财政所(财政分局),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力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热心集体事业,造成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有了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

农村“三资”清理情况汇报

实行民主管理促进和谐发展 XX村位于XX镇南部,毗邻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面积约4平方公里,全村共有19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3700多人。近年来,我村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村务公开为动力,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风尚,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发展的和谐新局面。全村连续五年,没有出现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现象。我村先后被评为省生态示范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省交通安全村、市文明村、市固本强基示范村、计划生育先进村、市卫生村、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区经济发展先进村。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村务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 建章立制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核心环节。随着XX 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行使和监督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为村民多谋利?如何管理和经营村集体财产,使村民多得实惠?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村务公开管理制度40项,对村、社干部村民群众的行为规范、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编辑成《XX村规范化管理章程》和《XX村廉政建设、干部管理、村务公开制度》两本汇编。 (一)明确审批程序。凡涉及集体土地承包和租赁、宅基地、 -1-

计划生育、大额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先由村“两委”酝酿,在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书面议案,及时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再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并形成初步决策意见,上报镇有关部门;镇有关部门对上报的议案进行审查、把关,并将审查后的意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限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最后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决议事项。同时,明确违反审批制度的责任追究方法。 (二)严格三项管理制度,确保村务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订了《XX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纳入村干部职责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明确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二是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按照村帐镇记镇理、社帐村记村理的要求,切实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和规范管理。三是实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五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村级财务支出单据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报批。同时,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检查结果,并张榜公布。 二、以推进公开为动力,村务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有效增强 -2-

村集体资产管理方案计划条例

-! 村集体资产管理 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是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代表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依法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的村,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 第四条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机构; (三)指导、监督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依法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

(四)指导、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统计、考核、审计等管理制度; (五)负责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集体资产所有权 第六条村集体资产包括下列范围: (一)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水面和滩涂等自然资源;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牲畜、林木、农田水利设施和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企业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股权和增值的资产权益; (四)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常拨款、补贴、减免税款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对村 集体经济组织资助、捐赠的财务等;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七)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全额及时缴入会计服务中心为各村开设的账户,统一管理。具体包括:上级 补助收入、扶贫资金收入、各项捐赠收入、一事一议资金、村级集体资产出租或承包收入以及村级其他零星收入。 2、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5日内缴入账户,坚持先收后支,严禁以收抵支。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未入帐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3、收入票据必须使用各县农经局统一要求的票据。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任何村和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4、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负债发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镇政府批准。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经济活动中,村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支出计划,提前 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审核,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批后支出。 2、村财务支出实行联签制,必须使用“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经村两委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报会计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或报账)。 3、涉及财务收支的事项应当每月按时结算。未按时记结的,由直接责任人向民主理财小组报告,审议通过的,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单,按程序记结。对审议未通过的支出事项,不予登记并由责任人自行处理。 4、村“两委”主要干部在离任或年度财务结账(决算)前,要认真清理任期内发生的经济收支事项,按程序及时入账。 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卡”、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 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田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救济、扶贫款;罚没款物等其他收入情况。 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村干部补助及奖励;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村办公经费等明细项目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罚没款物等其他支出情况。 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支情况;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源及项目发包、租赁情况;其他财产。 债权债务:包括内部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信用社)贷款;其他债权债务。 收益分配及其他事项:包括公积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收支情况;年终收益分配。 3、财务公开的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委主任、乡会计服务中心总会计、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村纪检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限进行监督。

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两年(至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

村级“三资”管理

***村清理“三资”盘活挖潜促增收 **镇**村在实施“强村固基,一增双促”工程中,通过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清查、登记、规范,摸清了家底,避免了流失,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走出了一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好路子。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村有*个分村,过去各分村各自为政,分散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跑、冒、滴、漏的现象。在清产核资中,**村将各分村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及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物查物,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了底数清,家底明。 二、明晰台账,盘活挖潜 对村集体原始积累、经营、租赁等收入,集体所有的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债权等集体资产,以及水塘、机井、空闲地、集体林地等集体资源进行登记、核实、造册,纳入统一管理。特别是对村级资产、资源发包承包租赁等经营情况进行了清查登记,下大气力清理承包年限过长、违规转包、过期等各类不良合同。聘请法律顾问,采取协商变更合同的办法进行治理,同时按规范的合同文本重新签订了村级经济

合同,共清理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合同20余份。通过对资产、资源的清理规范,村集体直接增收20多万元。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认真落实村帐镇管、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严格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事前预算审批,事后报帐核销。各种开支由民主理财监事会和村两委审核认定,并监督实施情况,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和村务公示,一月一结算,一月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村级财务收支、审批手续规范运行,堵塞了各种漏洞,真正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政村(含居委会),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行政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行政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居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和廉政监督委员

会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全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三、实施步骤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15日)。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底)。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Xx镇“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村级“三资”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做到“五有”,有机构、有制度、有流程、有台账、有委托书。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代理书,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资产开发等动态监管;统一公开处置,群众参与。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出纳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资金代管流程,严格审核票据,控制非正规票据和不合理支出入账。

3、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通过财务清理,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15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实时公开等六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 4、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二、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规范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资产、资源监管流程,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作了详细的规定,要事前报重大项目,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严格执行规定,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处置。 2、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衡山县经营管理局 为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湘农经〔2011〕 3 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将此次检查调研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县经管局于6月10至7月5日对全县17个乡镇319个村(居)民委员会的“三资”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2009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衡山县共有17个乡镇,319个村,3255个村民小组。截止2011年7月5日,全县村级资产资金5800 万元,其中:村委会资金 800万元,集体固定资产金额5000万元。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161.72万亩,其中:耕地24.1万亩,园地8.12万亩,山林109万亩,水面13.4万亩,其他7.1万亩。 (一)成立机构及制定方案 全县17个乡(镇)成立了村帐乡代管中心,主管财务副乡(镇)长任主任,财政所所长、经管站站长任副主任。并整合财政所、经管站的工作人员,由村帐乡代管中心牵头,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各乡(镇)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报账制度、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工作流程等等12个制度,做到制度健全、有章可循,坚持用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保证村级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确保村款村用。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相应建立了主任、会计、出纳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得以正常运转。 (三)加强业务培训。2010年3月县财政局组织各乡镇的村帐乡代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今年5月经管局召开专门的培训会,在培训中,主要讲解对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报账制度、凭证管理等业务知识,2011年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及开展“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县经管局局长郭晶亮对2009年开展工作以来的情况作了简要回顾,并对下步各乡(镇)的委托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我镇纪委与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辖区行政村,就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查找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镇现有行政村X个,从2008年开始,镇农经站先后对各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2009年根据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要求,XX镇于4月份以镇农经站为依托设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原有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开设银行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统一电算化的“五统一”要求和“五权不变”的原则,对所辖49个行政村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全面实行了规范化代理服务模式。 二、采取的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摸基数,澄底子 在上级业务部门未统一安排的情况下,及早动手,积极主动设计了各行政村固定资产报表、耕地面积(包括荒山、鱼塘、林地、坡地等)面积情况表、承包合同及有关事项登记表和组级财务状况调查表等表格,并圆满完成了各类表格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同时,认真开展清理规范镇村财务工作,严密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顺利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工作,初步澄清了各村集体“三资”的底数,村级债权、债务和资产更加明晰。 (二)建制度,抓规范 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镇“三资”代理中心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借鉴兄弟镇办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XX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和《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资”中心工作职责、村级报账员工作职责、开支审批限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报账程序、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三资”档案管理都做出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使XX镇“三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下一步“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基础,促提高 一是利用各村报账间隙,积极完善各村财务资料,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明细账目的建账、记账工作,同时对这些行政村08年的相关明细项目也做了调整和补充登记;二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了镇财政向村级拨款资金(或物质)电子台账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电子台账,加强了对各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三是配合市委党校培训农村干部计划,组织各村报账员及时参加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设账户,严资金 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指导38个行政村(原来已有11个行政村已经开设了银行支票户)开立了银行支票账户,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各行政村资金帐户,同时结合《XX镇XXX行政村银行提现(转账)备查单制度》,强化了对村级资金的管理。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小编精心推荐 管理工作总结| 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管理年终工作总结| 管理个人工作总结当你看到你的朋友、你的同事在写工作总结不仅速度快,而且质量高的时候,你是否曾心生羡慕?甚至在心里期盼着自己也能和它们一样,其实,你现在就可以做到,马上到出国留学网看看吧。下面是工作总结网的小编整理的工作总结的相关信息,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想知道更多信息,或者是有什么疑问,可以收藏本站(Ctrl+D即可)。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 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2011年8月,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

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应交易资产台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统一报帐 成立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经管站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

广州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修订稿)(征求公众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农村集体”)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九龙镇和街道辖区内的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及其所属的经济实体。 本区行政辖区内农村集体的资产交易行为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是指除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外的,可以进行承发包、租赁、出让、转让以及折价入股、合作建设等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 农村集体资产中的集体土地涉及政府征收(用)、土地收储等行为的,依土地征收(用)、土地收储的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不适用于本细则。 涉及农村集体性质的旧村庄、社区整体合作改造类项目,由农村集体自主改造的,农村集体引入合作企业应通过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公开交易,引入合作企业的具体流程由区城市更新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另行制定发布。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村集体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资产; (三)农村集体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资产; (四)农村集体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的企业的资产,以及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合作所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股权; (五)农村集体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 (六)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资产; (七)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国家投资建设但归农村集体实际管理使用的公益设施不属前款所列农村集体资产,不得交易。 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即统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总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总结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从 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据休办字【20**】2号、休纪办秘【20**】5号、休农字【20**】27号及海政字【20**】25号文件精神,我镇十分重视,通 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 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 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各村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村资金管理情况。 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已经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多头开户、公款私 存现象,各村报账员每月报账都是实报实销,不领取备用金,不存在坐收坐支、 白条抵库和无审批大额现金支出现象;现金、存款已严格执行日清月结、账账相 符的对账制;收入支出已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组集体各项收入及时入账, 全部使用县财政农委监制票据,并由三资中心统一管理,所得收入纳入三资代理 服务中心帐内核算;村组集体各项收支票据基本做到手续齐全,原始票据经过村 三委审核把关,再由镇政府审核审批;目前各村组非经营性支出已严格自控,大 额开支基本由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并附记录,基本无新增债务发生。 二、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各村组集体资产资源于20**年度按市县文件要求进行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 记造册,但随着资产资源的变动,对新增资产资源或是报废资产流转资源的动态 发生,各村组对变动情况未进行核实登记,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对辖区内所有村组 的资产资源现状进行详细的清产核资登记造册;村组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是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都经过集体 讨论决定;村组集体重要固定资产、资源有专职坐班村干保管,已分村、分类建 立了明细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目前帐物需要清理核实;村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并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 三、村组集体三资公开和民主监督情况。 凡涉及农村集体大额财务收支和资产资源处置等事项,各村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 论决定,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已逐步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 目前各村已对20**年第四季度和20**年第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在各村村务公开栏 中公示,并上报回执交由三资中心存档;20**年村两委换届前,镇政府组织纪检 财政民政三资等对所辖12村的第八届财务收支余情况全部审计,经公示后,各村 无村民反馈信息。 四、及时组织各村报账员学习培训。 为全面配合近期“阳光四务”、“村为主”的文件精神,加强各村报账员业务素质, 我镇及时结合各级文件和村级报账员业务实际操作水平,对各村两委和报账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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