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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1993)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1993)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三节 设备布置

第2.3.1条 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条 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 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第三章 环境条件

第一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

第3.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

表3.1.2-1 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级 别 项 目

A 级

B 级夏 季冬 季全 年

温 度 23 ±2 ℃20±218-28℃

相对湿度 45%-65%40%-70%

温度变化率 <5℃\h 并不得结露<10℃/h 并不得结露

二、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2的规定

表3.1.2-2 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

项 目 A 级 B 级

温 度5-35℃5-35℃

相对湿度40%-70%20%-80%

温度变化率<5℃/h并不得结露<10℃/h并不得结露

第3.1.3条 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执行A级,基本工作间可根据设备要求按A、B两级执行,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1.4条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

二、其它记录介质库的要求应按表3.1.4采用。

表3.1.4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

品 种卡片纸带

磁 带磁 盘

长期保存

已记录的

未记录的已记录的未记录的

温 度5-

40℃

18-28℃0-40℃18-28℃0-40℃

相对湿度30%-

70%

40%-70%20%-80%20%-80%磁场强度<3,200A/m<4,000A/m<3,200A/m<4,000A/m

第3.1.5条 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表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

第二节 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3.2.1条 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

第3.2.2条 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126dB。

第3.2.3条 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第3.2.4条 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s2。

第3.2.5条 主机房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第3.2.6条 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

第四节 室内装饰

第4.4.1条 主机房室内装饰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如为抹灰时应符合高级抹灰的要求。

二、应铺设活动地板。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敷设高度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宜为200~350mm。

三、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装饰,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当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为静压箱时,四壁及地面均应选用不起尘、不易积灰、易于清洁的饰面材料。

四、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如吊顶以上及作为敷设管线用时,其四壁应抹灰,楼板底面应清理干净;当吊顶以上空间为静压箱时,则顶部和四壁均应抹灰,并刷不易脱落的涂料,其管道的饰面,亦应选用不起尘的材料。

第4.4.2条 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室装饰应选用不起尘、易清洁的材料。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装饰材料可根据需要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易除尘。

第4.4.3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内门、观察窗、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

第4.4.4第 电子计算机机房室内色调应淡雅柔和。

第4.4.5条 当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设有外窗时,宜采用双层金属密闭窗,并避免阳光的直射。当采用铝合金窗时,可采用单层密闭窗,但玻璃应为中空玻璃。

第4.4.6条 当主机房内设有用水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给排水漫溢和渗漏的措施。

第五节 噪声及振动控制

第4.5.1条 主机房应远离噪声源。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消声和隔声措施。

第4.5.2条 主机房内不宜设置高噪声的空调设备。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第4.5.3条 当第二类辅助房间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时,设备及其通往主机房的管道,应采取隔振措施。

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均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第5.1.2条 当主机房和其它房间的空调参数不同时,宜分别设置空调系统。

第二节 热湿负荷计算

第5.2.1条 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量应按产品的技术数据进行计算。

第5.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的热湿负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散热;

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

三、太阳辐射热;

四、人体散热、散湿;

五、照明装置散热;

六、新风负荷。

第三节 气流组织

第5.3.1条 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应根据设备对空调的要求、设备本身的冷却方式、设备布置密度、设备发热量以及房间温湿度、室内风速、防尘、消声等要求,并结合建筑条件综合考虑。

第5.3.2条 气流组织形式应按计算机系统的要求确定,当未提出明确要求时,可按表

表5.3.2 气流组织、风口及送风温差

气流组织下送上回上送上回(或侧回)侧送侧回

送风口1.带可调多叶阀的格栅风口

2.条形风口(带有条形风口的活动地板)

3.孔板

1.散流器

2.带扩散板风口

3.孔板

4.百叶风口

5.格栅风口

1.百叶风口

2.格栅风口

回风口1.格栅风口

2.百叶风口

3.网板风口

4.其它风口

送风温差4-6℃

送风温度应高于

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6℃6-8℃

5.3.2选用。对设备布置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的主机房宜采用活动地板下送上回方式。

第5.3.3条 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时,出口风速不应大于3m/s,送风气流不应直对工作人员。

第四节 系统设计

第5.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要求空调的房间宜集中布置;室内温、湿度要求相近的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5.4.2条 主机房不宜设采暖散热器。如设散热器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漏措施。

第5.4.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及其它管道的保温和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冷表面需作隔气保温处理。采用活动地板下送风方式时,楼板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5.4.4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阈;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防火阈应既可手动又能自控。穿过防火墙、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5.4.5条 空调系统应设消声装置。

第5.4.6条 主机房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主机房与其它房间、走廊间的压差不应小于4.9Pa,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

9.8Pa。

第5.4.7条 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下列三种中的最大值:

一、室内总送风量的5%;

二、按工作人员每人40m3/h;

三、维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

第5.4.8条 主机房的空调送风系统,应设初效、中效两级空气过滤器,中效空气过滤器计数效率应大于80%,未级过滤装置宜设在正压端或送风口。

第5.4.9条 主机房在冬季需送冷风时,可取室外新风作冷源。

第5.4.10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气调节控制装置应满足电子计算机系统对温度、湿度以及尘对正压的要求。

第五节 设备选择

第5.5.1条 空调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和节能的原则。

第5.5.2条 空调系统和设备选择应根据计算机类型、机房面积、发热量及对温、湿度和空气含尘浓度的要求综合考虑。

第5.5.3条 空调冷冻设备宜采用带风冷冷凝器的空调机。当采用水冷机组时,对冷却水系统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第5.5.4条 空调和制冷设备宜选用高效、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

第5.5.5条 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

第5.5.6条 当计算机系统需长期连续运行时,空调系统应有备用装置。

第六章 电气技术

第一节 供配电

第6.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庆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6.1.2条 电子计算机供电电源质量根据电子计算机的性能、用途和运行方式(是否联网)等情况,可划分为A、B、C三级(见表6.1.2)。

表6.1.2 供电电源质量分级

项目A B C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2±5

+7 -13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0.2±0.5±1电压波形畸变率

(%)

3-55-88-10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0-44-200200-1,500第6.1.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计算机系统有扩散、升级等可能性,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第6.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宜由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

第6.1.5条 机房内其它电力负荷不得由计算机主机电源和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主机房内宜设置专用动力配电箱。

第6.1.6条 当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一、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方式等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二、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

三、需要保证顺序断电安全停机时;

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时;

五、电子计算机系统联网运行时。

第6.1.7条 当采用表态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采取限制谐波分量措施。

第6.1.8条 当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子计算机供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和隔离防护措施。

第6.1.9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频率50Hz、电压220/380VTN-S或TN-C-S系统。

电子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应按设备的要求确定。

第6.1.10条 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

第6.1.11条 电子计算机电源设备应靠近主机房设备。

第6.1.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电子计算机机房电源应采用地下电缆进线。当不得不采用架空进线时,在低压架空电源进线处或专用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母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

第6.1.13条 主机房内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区别标志。测试用电源插座应由计算机主机电源系统供电。其它房间内应适当设置维修用电源插座。

第6.1.14条 主机房内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

第6.1.15条 活动地板下部的电源线应尽可能远离计算机信号线,并避免并排敷设.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措施。

第二节 照明

第6.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的平均照度可按200、300、500lx取值;

二、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的平均照度可按100、150、200lx取值。

三、第二、三类辅助房间应按现行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取值。

第6.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度标准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间歇运行的机房取低值;

二、持续运行的机房取中值;

三、连续运行的机房取高值;

四、无窗建筑的机房取中值或高值。

第6.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眩光限制标准可按表6.2.3分为三级。

表6.2.3 眩光限制等级

眩光限制等级眩光程度适用场所

Ⅰ无眩光主机房、基本工作间

Ⅱ有轻微眩光第一类辅助房间

Ⅲ有眩光感觉第二、三类辅助房间

第6.2.4条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6.2.4的规定。

表6.2.4 直接型灯具最小遮光角

光源平均亮度

眩光限制等级遮光角光源种类

ι(x103cd/m2)

Ⅰ20° 管状荧光灯ι<20

Ⅱ、Ⅲ10° 透明玻璃白炽灯ι>500Ⅱ、Ⅲ20°

第6.2.5条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宜采用下列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

一、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

二、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

三、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用无光泽表面。

第6.2.6条 工作区内一般照明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区的照度不宜低于工作区平均照度的1/5。

第6.2.7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应设置备用照明,其照度宜为一般照明的1/10。备用照明宜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

第6.2.8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置疏散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其照度不应低于0.51X。

第6.2.9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敷。

第6.2.10条 大面积照明场所的灯具宜分区、分段设置开关。

第6.2.11条 技术夹层内应设照明,采用单独支路或专用配电箱(盘)供电。

第三节 静电防护

第6.3.1条 基本工作间不用活动地板时,可铺设导静电地面,导静电地面可采用导电胶与建筑地面粘牢,导静电地面的体积电阻率均应为1.0×107 ~1.0×1010?·cm,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易发尘。

第6.3.2条 主机房内采用的活动地板可由钢、铝或其它阻燃性材料制成。活动地板表面应是导静电的,严禁暴露金属部分。单元活动地板的系统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6.3.3条 主机房内的工作台面及坐椅垫套材料应是导静电的,其体积电阻率应为1.0×107 ~1.0×1010?·cm。

第6.3.4条 主机房内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联接,不得有对地绝缘的孤立导体。

第6.3.5条 导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面和坐椅垫套必须进行静电接地。

第6.3.6条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导静电地面和台面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10cm2。

第6.3.7条 静电接地可以经限流电阻及自己的连接线与接地装置相连,限流电阻的阻值宜为1M?。

第四节 接地

第6.4.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电子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6.4.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采用下列四种接地方式:

一、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二、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三、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四、防雷接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执行。

第6.4.3条 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防防雷接地等四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若防雷接地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其余三种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并应按现行国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防止反击措施。

第6.4.4条 对直流工作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装置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其接地电阻值及与其它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应按计算机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

第6.4.5条 电子计算机系统的接地应采取单点接地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

第6.4.6条 当多个电子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将各电子计算机系统分别采用接地线与接地体连接。

第七章 给水排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7.1.1条 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主机房。

第7.1.2条 主机房内的设备需要用水时,其给排水干管应暗敷,引入支管宜暗装。管道穿过主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置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第7.1.3条 主机房内如设有地漏,地漏下应加设水封装置,并有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

第7.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应采用难燃烧材料保温。

第二节 系统和管材

第7.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空调、生活、消防等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循环和直流给水系统。

第7.2.2条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按有关规范进行水质稳定计算,并采取有效的防蚀、防腐、防垢及杀菌措施。

第7.2.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给排水管道必须有可靠的防渗漏措施,暗敷的给水管道宜用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宜用焊接。

第7.2.4条 循环冷却水管可采用工程塑料管或镀锌钢管。

第八章 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电子计算机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应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8.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8.1.3条 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空调系统所采用的电加热器,应设置无风断电保护。

第8.1.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8.1.5条 电子计算机用于非常重要的场所或发生灾害后造成非常严重损失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二节 消防设施

第8.2.1条 凡设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及火灾探测器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其吊顶的上、下及活动地板下,均应设置探测器和喷嘴。

第8.2.2条 主机房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当设有固定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两种探测器的组合。

第8.2.3条 当主机房内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入口。

第三节 安全措施

第8.3.1条 主机房出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第8.3.2条 凡设有卤代烷灭火装置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应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第8.3.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废弃物应采用有防火盖的金属容器。

第8.3.4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内存放记录介质应采用金属柜或其它能防火的容器。

第8.3.5条 根据主机房的重要性,可设警卫室或保安设施。

第8.3.6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附录一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附表1.1

本规范用名词解 释

电子计算机机房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及第三类辅助房间的总称主机房计算机主机、操作控制台和主要外部设备(磁盘机、磁带机、软盘输入机、激光打

印机、宽行打印机、绘图机、通信控制器、监视器等)的安装场地基本工作间用于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处所。其中包括:终端室、数据录入

室、通信机室、已记录磁介质库、已记录纸介质库等

第一类辅助房间直接为计算机硬件维修、软件研究服务的处所。其中包括:硬件维修室、软件分

析修改室、仪器仪表室、备件库、随机资料室、未记录磁介质库、示记录纸介质

库、硬件人员办公室、软件人员办公室、上机准备室和外来用户工作室等第二类辅助房间为保证电子计算机机房达到各项工艺环境要求所必需的各公用专业技术用房。其

中包括: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不间断电源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空调

器室、灭火器材室和安全保卫控制室等

第三类辅助房间用于生活、卫生等目的的辅助部分。包括:更衣室、休息室、缓冲间和盥洗室等。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电子计算机系统已安装,室内没有 表态条件

生产人员的情况

主机房内空调系统和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均在正常运行,而计算机系统不工作 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

的状态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么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要求(或规定)执行”。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 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机房设计方案要求

1.计算机机房之规划每个工程设计成败在于协调准备,由其机房位置设定、管理部门沟通或现场建筑师, 及各相关厂商的协调,现场需以相关图解,再依图解做分析、设计及施工项目进行规划,并且订定机房尺寸面积及施工说明与施工配置图。图面确认后进行其它相关项目设计和估算。 1.1 机房位置选择机房应避免放置于地下室或潮湿地点,同时禁止设置在设备进出口过小、搬运不便之 地,应保留或设计足够大型设备出入口。同时也应注意将来设备扩充空间位置、电力系统、空调设备计算上也要预留未来若干年内扩充需求。 1.1.1 应避开电磁场、电力噪声、腐蚀性气体或易燃物、湿气、灰尘等其它有害环境。 1.1.2 应考虑设备维护及搬运、作业空间,另外机器前后左右需保留散热空间及控制台位置预留。 1.1.3 设备进出口是否够宽(大门高度需180cm、宽度不得少于120cm),比较重之设备,需往建筑物外围或以柱子与大楼桁梁为中心放置,以免楼板面承受力不足。 1.1.4 机房内部不得铺设地毯,在入口处需放置防静电脚垫,以防止人员进出时将静电及灰尘带入机房内。1.1.5 机房严禁靠近,水源或墙壁内部有水源管路经过机房顶部及底部,如大楼消防管路需要求修改或封闭,使用独立型消防系统。 1.1.6 应设有足够电力来供应设备电源、照明、空调等,其它外围设备使用。 1.1.7 机房内部需采用架高地板,以避免电源及信号线路交错妨碍,如无设置地板,线路需使用PVC或铝质线槽加以固定,防止线路被践踏及防止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地板高度不得低于20cm。 1.1.8 机房内部不宜阳光直接照射,以免产生不必要热能,增加电力负载。空调设备需采用下吹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水冷式空调机组需采独立管路,不得以大楼水塔连接。机房如设置于地下室需考虑,采用气冷式机组,来减少管路及其它不必要费用。 1.1.9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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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四章建筑 第五章空气调节 第六章电气技术 第七章给水排水 第八章消防与安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一个详细的计算机机房设计方案

一个详细的计算机机房设计方案 计算机机房建设方案 设计宗旨 (1)集成系统的节能化考虑,新技术的应用,以节约日后的运行成本; (2)合理的信息路由结构设计,以防止可能系统互联的阻塞; (3)机构紧密的供电设计,以减少网络设备的电磁干扰; 室内装璜部分的设计原则:体现作为重要信息会聚地的室内空间特点,在充分考虑网络系统、空调系统、UPS系统等设备的安全性、先进性的前提下,达到美观、大方的风格,有现代感。 在选用装修、装璜材料方面,要以自然材质为主,做到简明、淡雅、柔和,并充分考虑环保因素,有利于工作人员的自身健康。 一、机房的布局要求 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和《计算机站场地安全技术》(GB9361-88)要求, 1、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按照S=KA 式中:S——计算机机房的面积,平方米; A——计算机机房内所有设备台(架)的总数;(包括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等主要设备 K——系数,取值(4、5~5、5)平方米/台(架)。

2、机房位置要有利于人员的进出和设备的搬运。机房包括主机房、UPS电源房及其它辅助房间等。 3、机房高度要求梁下最小高度不低于3米,以防机架过高,不利于设备的安装、维护。机架前后至少留有1、2m的空间,以方便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4、机房地板要能够承受足够的重量,尤其是楼上机房对于较重的设备(如直流蓄电池)要在机架下面垫上槽钢来分散重力。 5、机房顶、墙、门、窗、地面应不脱落、不起尘,装饰材料应为不可燃材料,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门窗密封性良好,以防止尘土、有害气体或其它物质微粒侵入造成金属接点接触不良或短路,影响设备工作性能。墙面、天花板应涂防尘漆。 6、机房内的环境必须保持一定的湿度和温度,并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为此,机房应配备专业空调及抽风机,满足设备正常工作时对温度、湿度的要求。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湿度保持60%至80%。 7、机房应有防静电措施。铺设防静电地板,地板安装有接地铜带。 8、机房应有可靠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良好的接地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同时它也是防静电、防雷击、抗干扰、消除感应电的重要手段)防静电和防雷击是机房最主要的预防灾害。

中心机房建设设计方案66277

****医院 中心机房建设设计方案 ***医院 2012年7月 一设计总则

1 设计思想 随着计算机事业的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怎样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怎样给从事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个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计算机设备不同于其它的机器设备,不同的计算机系统对运行环境有不同的要求。一般的大、中、小型计算机都要求安装信息在一个专用的机房里。机房环境除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对温度、湿度和空气洁净度、供电电源的质量(电压、频率和稳定性等)、接地地线、电磁场和振动等项的技术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在机房中工作人员对照明度、空气的新鲜度和流动速度、噪声的要求。计算机属于贵重精密设备,它用于重要部门时,又属于关键和脆弱的工作中心。因此,它又常常是安全保卫的重点。机房对消防、安全保密也有较高的要求。我们在设计、施工及验收中严格执行以下规范: 2 设计依据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证券经营机构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7)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计算机机房的建设与管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章制范》 《证券经营机构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3 设计目标 ⑴安全可靠性 机房系统工程重点必须注意安全性要点,包括信息安全、人员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这涉及到进出入管理,防火、防水、防雷击、防静电以及供配电安全和安全出口等诸多方面,因此,在机房设计中把安全性原则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保证各个环节都安全可靠。 ⑵科学系统性 机房的设计从多元系统的角度来考虑。现代化机房不只是一个简单设备摆放的场所,而是由动力供配系统(UPS电源、市电电源)、综合监控系统(安保监控、设备监控)、独立空调系统(新风、除尘、湿度、防露)、消防系统(消防报警、)、专用地线系统,结构装饰系统等多个系统组成的综合主机、网络、UPS等设备的稳定、可靠、安全运行,综合考虑监控机房各单元系统间运行的系统性。 ⑶先进性 装修后的机房是一个功能完善的标准化机房,满足机房的数据业务传输的需求、能适应未来技术的发展,使机房系统设计时应遵从高起点、高质量,确保机房系统长期高效运行. ⑷标准性 机房的设计和工程实施首先要体现标准性,即要严格按照国家现有的规范、标准来进行综合设计(或部分参照国际标准设计,主要指我国现有规范不足部分),严格按国家技术场地的有关标准设计,图纸文件规范齐全,采用国际通用的符号、标记,力求通用性、可调整性、维修便利,并具有详细的文档资料。 ⑸实用性

IDC机房工程设计方案

IDC机房工程设计方案 1、机房工程设计概述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计算机机房的建设。计算机机房工程不仅集建筑、电气、安装、网络等多个专业技术于一体,更需要丰富的工程实施和管理经验。计算机房设计及施工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机房内计算机系统是否能稳定可靠地运行,是否能保证各类信息通讯畅通无阻。 由于计算机机房的环境必须满足计算机等各种微机电子设备和工作人员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所以,一个合格的现代化计算机机房,应该是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和具有可扩充性的机房。 本方案项目包括装修工程、配电工程、空调工程、设备监控工程、闭路电视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工程等七大部分。本方案书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设计和施工。 1.1 设计原则 吉通上海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是吉通上海公司的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的设计必须满足当前各项需求应用,又面向未来快速增长的发

展需求,因此必须是高质量的、高安全可靠灵活的、开放的。我们在进行设计时,遵循以下设计原则: 实用性和先进性: 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满足当前的需求,兼顾未来的业务需求,尽可能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以适应高速的数据传输需要,使整个系统在一段时期内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以适应未来信息产业业务的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安全可靠性: 为保证各项业务应用,网络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决不能出现单点故障。要对数据中心机房布局、结构设计、设备选型、日常维护等各个方面进行高可靠性的设计和建设。在关键设备采用硬件备份、冗余等可靠性技术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软件技术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控制手段和事故监控及安全保密等技术措施提高电脑机房的安全可靠性。 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吉通上海公司一个快速发展的信息产业公司,所以其数据中心机房必须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及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今后业务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扩大设备容量和提高用户数量和质量的功能。具备支持多种网络传输、多种物理接口的能力,提供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的灵活性。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标准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GB 50174-2008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1一般规定(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1一般规定(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0.8 电磁干扰(EMI)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 2.0.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 2.0.10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工程建设国标》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 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 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 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UPS 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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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27:22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12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4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2月17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1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控制用于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和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在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可按下式计算: A=KΣ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列式计算: A=KN(2.2.2-2)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4m2计算。 第三节设备布置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彩和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条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交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房建设方案及报价清单

机房建设技术方案/工程报价配置清单

目录 第一章机房工程建设方案 (3) 1、前言 (3) 1.1 工程概况 (3) 1.2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目标 (3) 2、土建建设方案 (4) 2.1 设计依据 (4) 2.2 设计要求 (5) 2.3 地面装修说明 (5) 2.4 吊顶装修说明 (5) 2.5 隔断墙体装修说明 (5) 2.6 墙体装修说明 (5) 2.7 门窗装修说明 (5) 3、空调通风系统设计 (6) 3.1 设计依据 (6) 3.2 空调改造方案 (6) 3.3 空调技术要求 (6) 3.3 室内空调参数 (7) 3.4 机房新风系统 (7) 4、电气设计说明 (8) 4.1设计依据 (8) 4.2供电电源 (8) 4.3不间断电源系统设计 (9) 4.4配电设计 (10) 4.5照明设计说明 (11) 5、机房安全系统设计 (11) 5.1 设计依据 (11) 5.2防雷接地设计说明 (12) 5.3、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 (13) 5.4机房保安监控系统 (13) 5.5 机房门禁系统 (13) 6、机房设备总控系统设计概述 (13) 7、机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概述房 (15) 7.1设计依据 (15) 7.2机房综合布线 (16) 7.3 KVM网络管理 (16) 7.4机柜 (16) 第二章机房建设工程报价清单明细表 (16)

第一章机房工程建设方案 1、前言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计算机机房的建设。计算机机房工程不仅集建筑、电气、安装、网络等多个专业技术于一体,更需要丰富的工程实施和管理经验。计算机房设计与施工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机房内计算机系统是否能稳定可靠地运行,是否能保证各类信息通讯畅通无阻。 计算机机房既要保障机房设备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延长计算机系统使用寿命,又能为系统管理员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能够满足系统管理人员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所以,一个合格的现代化计算机机房,应该是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和具有可扩充性的机房。 1.1 工程概况 xxx机房面积大约为50m2左右,拟改造成国家标准机房,作为大楼的数据中心。 中心机房按功能划分配电区、气体灭火区、网络机房、主控间、办公间。 1.2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目标 京南物流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机房的需求,将设计目标分析如下: 机房建设将以国家A类标准进行建设 机房土建装修设计(将满足机房防尘、防潮、抗静电、电磁屏蔽等机房环境需求) 机房供配电系统设计(将满足机房高质量、持续、稳定供电需求) 机房精密空调系统设计(将满足机房温度调节、湿度调界、风量调节等需求) 机房安全系统(将满足机房防盗、门禁、防雷接地、消防灭火等物理安全需求)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将满足机房设备运行情况监控) 机房KVM管理(将满足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管理需求)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1993年2月17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 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计算机网络机房建设方案

计算机网络机房建设方案(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第二章机房装饰方案 3 第三章电气系统 7 第四章空气调节系统 13 第五章感应门禁系统 15 第一章工程概况 XX物流中心机房建设建议采用5*4总面积约为20m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XX物流委托XX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机房的设计规划。 1、设计内容 该中心机房装修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u 机房装饰装修 u 电气工程 u 空气调节系统 u 门禁系统 2、功能间划分: 按照国家对机房建设设计的规范要求,结合信息网络中心的具体要求和机房建筑结构特点和设备情况等,设计将机房平面区划为: u 主机室 u 控制室 3、主要装修材料 主要装饰材料见“主要装饰材料表”。 主要装饰材料表 装饰部位材料名称品牌产地备注 机房天花 600*600方形微孔铝板金霸上海九佛格栅灯具 墙柱饰面 3mm厚铝塑板雅丽泰江西轻钢龙骨、密度板基层 隔断 12mm厚玻璃隔断耀华上海方钢骨架 门 12mm厚钢化玻璃耀华上海“皇冠”地弹簧 地板全钢抗静电地板沈飞沈阳 600mm*600mm 4、设计依据 u 《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u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u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u 《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86〕 u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u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u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754-95〕 u 《环境电磁卫生标准》〔GB9175-88〕 u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u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23-1999〕 u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 u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 u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u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SC 72:97〕 u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SC 89:97〕 u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u 保险公司关于机房装修的技术要求 第二章机房装饰方案 一、设计的主导思想 针对贵方机房建设的要求,并以机房设计规范为依据,对贵方的机房进行设计。主要对机房的装饰、电气、空调、消防、感应门禁、闭路监控等几方面进行着重设计。 机房设计的主导思想:首先需要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主要考虑机房的供配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防雷和接地等方面。其次要充分满足机房设备对环境的要求,主要考虑机房环境的温湿度、空气的洁净度、防静电和防电磁干扰、机房智能化等方面。因此不但要通过相应的设备(如空调、新风机等)对机房环境进行控制,而且要考虑装饰材料对机房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针对机房的特点,还要考虑机房环境足够的照度和防眩光处理以及机房对噪声的要求。 在保证机房设备安全运行和满足机房的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将美学艺术有机地融入其中,加之合理地运用装饰材料对机房空间进行美化,并对其重点部位细致刻画和创新,既能体现机房的装饰特点,又能营造良好的机房办公氛围,旨在重点突出机房装饰的高科技形象,体现机房设计的人性化特点。 针对本工程,我公司遵循以上的主导设计思想,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美观和环保节能为原则,对本工程进行详细的设计,体现信息时代的特征以及机房的网络化和智能化特点。 二、平面功能布局 依据空间划分合理、流线明确的原则,设计中机房区域按其使用功能和各功能间之间的相互关系,将整个区域有机地划分为机房主设备区、外围设备区、监控区域。机房设备区包括:主机房、控制室。形成主机区、控制室二者在功能间衔接有序的基础上,每个区域又可单独成为一个个体,从而使整体布局合理,脉络清晰,并符合各系统要求。 将机房区的功能间如此划分,从机房的安全可靠运行方面考虑,配电箱是机房区域的核心,故将其设在主机室的后方;从节能方面考虑,配电室距电井的距离比较近,有利于管线的节约和管线敷设的条理性、有序性以及日常的维护工作;将设备机房与其相临的控制室之间采用玻璃隔断,有利于工作人员对设备的观察和维护工作。 三、装饰特色描述 为了给机房区多一点的趣味及变化,针对本工程的机房墙面的处理,设计中重点从墙面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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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内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机房设计方案(A4)

机房设计方案 引言 随着计算机事业的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那些依赖计算机及通讯系统的行业(例如银行、证券业)存在着潜在的风险,怎样确保计算机设备安全、高效的运行,并且怎样给从事计算机操作的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个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计算机设备不同于其他的机器设备,计算机设备对运行环境有较高的要求。一般的大、中、小型计算机都要求安装在一个专用的计算机房里。机房环境除满足计算机设备对温度、湿度、空气的洁净度、电源质量、接地地线、电磁场和振动等技术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在机房中工作的人员对照度、空气质量、噪声的要求。计算机属于贵重精密设备,他用于重要部门时,又属于关键和脆弱的工作中心,是安全保卫的重点,因此对消防和安全防也有较高的要求。 从事计算机所需要的特殊环境建设的工作叫做计算机场地建设,平常也称作计算机机房建设。机房场地环境建设是一项实际、复杂、涉及技术面广泛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横跨多项专业系统:如装修系统、电气系统、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集中监控系统(包括门禁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场地设备监控系统)等,各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及协调配合全赖于在方案设计时进考虑的疏密。 建设安全、稳定、标准的计算机房并实施科学的机房管理手段,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因此在本方案中,我们将运用我们在机房建设中的经验并结合贵方的实际需求,全面地考虑机房工程的各个子系统,力争

将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中心机房奉献给贵方。 第一部分方案设计说明 第一章·机房工程设计依据 1.1设计思想 ·确保各设备系统可靠运行; ·保障机房工作人员良好的工作环境; ·机房各项功能完整配套,达到专业规、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管理方便之目的。 ·在经济实用的前提下,选择机房工程专用设备和优质装修材料,达到最佳装修效果。 1.2设计依据 1.2.1执行标准 (1)、《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2)、《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GB50174-93

计算机机房建设方案

机房建设方案 一、设计的主导思想 针对该教室的建设要求,并以机房设计规范为依据,对该教室进行设计。主要对教室的配电系统、防静地板、消防、电脑桌椅等几方面进行着重设计。教室设计的主导思想:首先需要保证教室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主要考虑它的供配电系统、UPS不间断电源、防雷和接地等方面。其次要充分满足教室的设备对环境的要求,主要考虑环境的温湿度、空气的洁净度、防静电和防电磁干扰、智能化等方面。因此不但要通过相应的设备(如空调、新风机等)对环境进行控制,而且要考虑装饰材料对机房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针对电脑教室的特点,还要考虑教室照度的足够和防眩光处理要求。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满足设备的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将美学艺术有机地融入其中,加之合理地运用装饰材料对教室空间进行美化,并对其重点部位细致刻画和创新,既能体现教室的装饰特点,又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旨在重点突出教室机房装饰的高科技形象,体现设计的人性化特点。针对本工程,我公司遵循以上的主导设计思想,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美观和环保节能为原则,对本工程进行详细的设计,体现信息时代的特征以及机房的网络化和智能化特点。 整体构成: 一个全面的机房建设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房装修 2.电气系统 3.空调系统 4.门禁系统 5.监控系统 6.消防系统 1、机房装修 1、一般规定 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壁装修、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验收及其他室内作业。 室内装修作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及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隐蔽工程(如地板下、吊顶上、假墙、夹层内)在封口前必须先除尘、清洁处理,暗处表层应能保持长期不起尘、不起皮和不龟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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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19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6) 3.1机房分级(6) 3.2性能要求(6) 4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7) 4.1机房位置选择(7) 4.2机房组成(7) 4.3设备布置(8) 5环境要求(9) 5.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9) 5.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9) 6建筑与结构(1 o) 6.1一般规定(1 o) 6.2人流、物流及出入口(1 0) 6.3防火和疏散(1 1) 6.4室内装修(1 1) 7空气调节(1 3) 7.1一般规定(1 3) 7.2负荷计算(1 3)

7.3气流组织(1 4) 7.4系统设计(1 4) 7.5设备选择(1 6) 8电气(1 7) 8.1供配电(1 7) 8.2照明(1 8) 8.3静电防护(2 0) 8.4防雷与接地(2 0) 9电磁屏蔽(2 2) 9.1一般规定(2 2) 9.2结构型式(2 2) 9.3屏蔽件(2 3) 10机房布线(2 4) 11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2 6) 11.1一般规定(2 6) 11.2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2 6) 11.3安全防范系统(2 7) 12给水排水(2 8) 12.1一般规定(2 8) 12.2管道敷设(2 8) 13消防(2 9) 13.1一般规定(2 9) 13.2消防设施(2 9) 13.3安全措施(3 0)

附录A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技术要求(31) 本规范用词说明(3 8) 附:条文说明(3 9)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中、节能环保,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0.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0.4 辅助区auxiliary room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区域。 2.0.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UPS 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0.6 行政管理区 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0.7 场地设施 infrastructure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0.8 电磁干扰(EMI)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响。 2.0.9 电磁屏蔽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 2.0.10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专门用语衰减或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2.0.11 截止波导通风窗 cut-off waveguide 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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