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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浙江大学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浙江大学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浙江大学幼儿园

杭州市九欣幼儿园章程

(2015年5月22日经第2 届第 6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5年5月25日经园务委员会通过,2015年10月15日经江干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5年10月16日起正式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杭州市九欣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杭州市九欣幼儿园;住所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仁爱路168号,邮政编码310019;官方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0f18722725.html,。

第三条本园由江干区教育局与浙江大学幼儿园合作举办,经杭州市江干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管理。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浙江省一级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招收3周岁以下的幼儿。办园规模为9个班级,总体不超过280人。

第五条

本园秉承浙大幼教“为孩子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园宗旨,依托母园60多年的办园历史和文化积淀,在“管理规范化、教育现代化、服务人本化”的发展总目标指引下,以规范保教为九堡居民提供优质学前教育服务,不断提升办园品质,推进浙大幼教品牌在城市东部的示范与辐射,为实现政府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上好学,好上学”的教育均衡、普惠目标而努力。

第六条

幼儿培养目标:爱上阅读、独立生活、探究自然,激发阅读兴趣,养成自主生活行为,对自然环境充满好奇,推进学习品质发展,促进身心和谐健康成长。

教师发展目标:师德为先、专业精湛、真诚服务,基于实践,着眼孩子,做一个有思考力的幼教人。

第七条

以传承浙大浓浓“书香”为园本文化,立足家园协同的“公约”行动,营造尊重、平等、包容、自律的人文教育环境,为幼儿成为“健康、善良、大方、好奇”的小公民教育而努力。

园训:大气儒雅务实创新

教风:怀揣真心呵护童心播种爱心铸就诚心

特色:在书海中自由徜徉,在阅读中快乐成长!

第八条【幼儿园标识】

幼儿园的园徽:

园刊:《家园》

园报:《九欣小报》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幼儿园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据规定招收幼儿;

(三)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四)依法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三章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十四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不得没收、占用幼儿财物。

第五章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九)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十)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中共杭州市九欣幼儿园百合花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

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

园务室、保教室和保健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共杭州市九欣幼儿园百合花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

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财务预决算、会计事务等事项,由江干区会计结算中心、江干区教育局财务管理中心审核与办理。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

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园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条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利用幼儿喜爱绘本、自主生活、亲近自然的天性,探究园本阅读(广义的:阅读绘本、阅读生活、阅读自然)课程的开发。

第三十二条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三条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四条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三十五条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七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三十七条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

第三十八条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

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九条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四十条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一条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第四十二条本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保育教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本园不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幼儿家庭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八章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第四十五条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

本园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园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保育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幼儿安全健康、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化解家园矛盾等工作。

本园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本园发展规划及其进展、保育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七条本园通过家长学校、家长沙龙、亲子活动、家庭访问、网络论坛活动等平台,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家园教育合力。

本园发挥家长专业和职业优势,协助幼儿园组织实践活动,开展各类家长助教活动和家长志愿者活动。

第四十八条本园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服务区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本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教职工开展志愿者活动服务社区。

第四十九条本园依靠江干区九堡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五十条本园开展园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园水平。

本园借助总园的资源,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教师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教师交流,面向世界推进保育教育理念、内容、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幼儿园资产

第五十一条本园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5万元。

本园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本园对侵占园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

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幼儿园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本园向教职工和幼儿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保育教育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幼儿园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本园重视美工坊、棋艺轩、阅览室、音体室等专用教室的建设,为幼儿多样化的学习活动提供切实保障。

第五十四条本园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五条本园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幼儿园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园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经本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园务委员会通过,并经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园务委员会通过,报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条本章程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幼儿园章程(示范文本)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园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简易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园办学规模(填在园幼儿人数)。 本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 第四条本园的审批机关是延津县教育局。本园的登记机关是延津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园的地址是。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园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园理事会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园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本园资产数额万元,固定自查评估万元(以审计师事务所评估的结果为准)。 本园资产的出资人是,出资性质是投资办学(多人出资的应分别载明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出资性质)。 本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与活动 第十条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聘任和解聘校长; 修改园章程和制定园的规章制度;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决定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制定民办幼儿园章程的指引

制定民办幼儿园章程的指引

制定民办幼儿园章程的指引 民办幼儿园的章程是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章制定的有关民办幼儿园组织与活动基本规则的法律文件。根据《教育法》的规定,章程是设立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之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是幼儿园的一项重要权利。因此,订立章程是设立民办幼儿园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一般来说,章程记载事项分为必须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事项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的规定必须记入章程的事项,是各类民办幼儿园共同具有的内容。任意记载的事项是在必须记载事项之外,举办者认为需要在章程中载明的其他事项。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幼儿园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及要求如下: 第一,幼儿园的名称、地址。幼儿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幼儿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且不能与在登记机关辖区内已登记的其他幼儿园名称相同或近似。依法登记使用的幼儿园名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幼儿园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幼儿园所在的行政区域及具体地点。 第二,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办园宗旨是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办学目的、所实施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体现。办园宗旨应当符合《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

质、任务、培养目标和教育的基本原则。办园规模是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数量。办园形式,涉及到是全托、日托、小时制等形式。 第三,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具备与拟办民办幼儿园相适应的资产是设立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条例规定,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民办幼儿园成立后及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在章程中应当明确幼儿园经费来源、使用、管理,明确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监管制度等内容,以便于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便于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是民办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最重要的组成,是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至于幼儿园决策机构采用董事会、理事会还是其他形式,可以由举办者选择。理事会一般适用于举办者不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幼儿园,董事会一般适用于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幼儿园管理委员会等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基于决策机构对于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重要性,章程必须明确规定理事会、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一是关于理事、董事以及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方法。首届理事会、董事会,理事长、董事长通常由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理事会、董事会以及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是推选产生还是通过其他方式产生,需要在章程中明确。二是关于理事会、

公办幼儿园章程

梧州市新地镇中心幼儿园章程 (本章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____________。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隶属于____________。本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五条办园特色: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____________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红旗路小学附属幼儿园 幼儿园园址:射阳县红旗西路7号 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园规模: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二章办学范围 第七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八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健康幼儿。)

第九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第十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二百六十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 第十四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

幼儿园章程及制度

幼儿园章程及制度

幼儿园章程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立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军星医院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本系统,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5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二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经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 (1)范文

李摆海燕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海燕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民权县王桥镇李摆村。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民权县民政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权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许静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万元。出资人许静,出资金额叁万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幼儿园章程样本

陆良县三岔河镇小太阳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幼儿园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三岔河镇小太阳幼儿园是一所合法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三风”建设宗旨: 园风: ”学礼、健体、开智”。 教风: ”敬业、奉献、爱生、乐教”。 学风: ”活泼、守纪、好学、求真”。 第四条幼儿园办学宗旨: 一切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的一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为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服务。 第五条幼儿园近期目标: 以教学科研为先导, 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 以提高课堂效益为突破口,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着力落实新课程改革, 努力使幼儿园成为农村特色幼儿园。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 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 第七条幼儿园按照”分级管理, 分工负责”的原则, 在园长

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幼儿园园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内部管理体制为核心的五制改革: 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园长有下列权力: ( 一) 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园长对幼儿园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 二) 人事任免决定权。园长有权提名任免副园长; 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 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 三) 财务基建审批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 决定幼儿园规划和建设, 决定幼儿园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实施及幼儿园事务性的开支审核, 幼儿园财务在园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 四) 奖惩权: 对在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 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九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 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认真组织开展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 二)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三)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坚持民主集中制, 充分发挥领

学校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片区龙头幼儿园,隶属于***教育局。本园于2015年3月经***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新教育生活,以“十新”为主要内涵和实施途径(建立新制度、打造新园长、建设新校园、培养新教师、研发新课程、构建新课堂、应用新技术、引领新父母、实施新评价、培育新幼儿)。办园宗旨是:用爱养育,用心保育,用情教育。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具有“优雅、感恩、真情、浪漫”特质的、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办园目标是:******。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

民办幼儿园章程

武汉市东西湖区快乐宝贝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快乐宝贝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综合村214-216号。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张桃英。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22万元。出资人张桃英,出资金额22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5个班共120人。 (六)招生区域: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5 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1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公办幼儿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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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龙泉乡中心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榆中县龙泉乡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榆中县龙泉学区。本园于2014年9月经榆中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的办园目标,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榆中县教育局任命(或聘任)。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 * 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 * 教育法》、《 *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xx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所在地:xx。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xx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 * 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人xx,出资金额xx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xx个班共xx人。 (六) 招生区域:xxx 。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xx人。 第十一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1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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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为上海市青浦三原色幼儿园,园址青赵公路912号。 第三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二周岁至六周岁,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有开办8个班的规模。 第四条:幼儿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幼儿,开发幼儿智能、因材施教,培养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个性品质全面发展的儿童。 第五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 习提供便利条件。 园风:团结、敬业、奋进、创新 第二章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本园在青浦区教育局直属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七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一名,行政助理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考聘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和奖惩制。 第八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重大事务决策:园长对幼儿园的重大行政事务作最后决定。 (二)人事任免决定:提议任免助理,按规定决定任免园中层干部,在考核后决定对 教职工的聘用、辞退。 (三)财务审批:幼儿园财务经行政班子讨论决定后由园长负责审批,决定日常开支 项目。 (四)招生收费:按教育局的有关招生规定招生,严格按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费 用。 (五)保育、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挥,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园方针。 第九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幼儿园章程

苗苗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新世纪儿童。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智能培养为目的,以家长满足为标准。 第三条幼儿园招生对象为3-6岁幼儿,实行全日制教学。办园规模为4个教学班。 第四条幼儿园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做到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

创一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五条幼儿园由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设置教师、保育员、厨师等人员。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公办幼儿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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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中张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泾阳县教育局。本园于2012年2月经泾阳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的办园目标,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十五条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

民办幼儿园办学章程参考样本

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察右前旗启明星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望海巷4排12户。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察右前旗教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察右前旗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可按照自行确定内容表述)。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举办者罗志萍。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查阅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0万元。出资人罗志萍。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4 个班共 60 人。 (六)招生区域:土贵乌拉镇内及周边3--7岁的适龄儿童。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 (一)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二)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五)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六)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七)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八)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条本单位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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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 第四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六条幼儿园自愿接受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平方米;(2)建筑面积 平方米;(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平方米;(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学制:三年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公办幼儿园章程两篇

公办幼儿园章程两篇 篇一:中心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中张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泾阳县教育局。本园于20XX年2月经泾阳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的办园目标,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2020年编辑)公办幼儿园章程

中心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中张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泾阳县教育局。本园于2012年2月经泾阳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的办园目标,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幼儿园范本【通用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xx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所在地:xx。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xx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和本单位财务会计。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人xx,出资金额xx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xx个班共xx人。 (六) 招生区域:xxx 。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xx人。 第十一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1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和本单位;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公办幼儿园章程[新版]

公办幼儿园章程[新版] 中心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中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泾阳县教育局。本园于2012年2月经泾阳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的办园目标? 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泾阳县教育局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四,负责建立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 作?并给予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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