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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

医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
医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

XXX医院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院内督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执业,维护正常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无证行医行为,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单独执业的。

(二)科室未经申报审批,违规加挂各类“中心”标识进行宣传的。

(三)科室利用各种公众媒体、互联网、户外等广告媒介违法违规发布虚假、夸大广告的;违法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的。

(四)科室未经门诊部、医疗服务中心审批开展“义诊”“巡诊”的;以医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

(五)雇佣“医托”谋取非法利益的。

(六)科室业务范围超出医院执业登记范围的。

(七)科室将科内门诊、病房等医疗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八)未进行执业证书变更的外聘人员单独执业的。

(九)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十)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医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合督查发现问题,坚决取缔院内非法行医行为,对当事科室予以处罚和追责。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认真整改,向医院汇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卫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执业行为活动,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规范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积极组织督导检查。

(二)加大责任追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严肃处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对责任科室负责人应严肃处理,追求其相应责任。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的监查机制,督查小组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认真实施专项督导检查,不走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处理,从根本上规范医院的医疗秩序,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四)畅通信息渠道。要切实落实医院“监督公示栏”,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五)建立通报制度。要按照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形成声势的要求,对发现问题及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努力营造打击非法行医、优化就医环境的浓厚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

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

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宣传发动阶段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街道“迎亚运,创平安”综治联席会议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街道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达到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和治安隐患,确保亚运安全。结合x府办下发[2010]78号《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和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xx体育馆周边永新、朝东、镇安辖区的非法行医活动,使我街道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亚运安全。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无证药店,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市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用药安全。 (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证药店”,

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销售假药的行为,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 (二)清理村委会、村民小组物业及村民出租屋,对提供非法行医场所的出租屋主进行教育,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依法进行处罚。 三、组织领导 由区卫生局、xx街道综治办、xx街道派出所、区药监局、区卫生监督所、xx街道医疗卫生管理组和xx街道朝东、镇安、永新村综治工作站联合成立“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xx综治工作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作为当前“迎亚运,创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近期重点取缔永新、朝东、镇安辖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__]XXX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__]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 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 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 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

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 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 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 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 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川矿医院XX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按照《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区78511部队和武警**支队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雅市卫发〔XX〕33号)要求,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对全院依法执业、依法行医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在核准的执业地点执业,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象,严格执行严禁非法展开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二、医院医、技、护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无执业助理医(技)师、未注册护士单独执业,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出租承包科室。 三、医院不定期对医、技、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学习并考核,使医务人员树立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观念。 四、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院为全体医务人员发放了相关卫生法规及规章书籍,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法、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篇:杨木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杨木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 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院内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二、认真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通过墙报、标语、宣传单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三、为了使杨木乡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卫生院对我县医疗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对全乡非法行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两个整治和打击重点。一是无证行医,对我市医疗市场表现比较突出的“游医”行医、中医师家庭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地下性病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二是获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师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合肥市卫生局卫监督[20XX]186号《关于认真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现有非法行医摸底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1、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2、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3、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常效机制和措施。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主要从四个方面重点开展检查和查处:无证行医情况、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现象和医疗欺诈行为、滥用B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现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三、辖区内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本辖区内现有各类医疗机构20户,经摸底调查其中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户,占50%;在岗医师65名,持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35人,占%;其中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中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持证34人,持证率为%;消毒设施配备并能正常使用

的有8户,占总数的40%;在检查的综合性医院和诊所中未发现有对外承包、出租科室和非法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现象。20家中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废弃物均不能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四、职责分工: 1、卫生行政机关: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现象和医疗欺诈行为、滥用B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现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2、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德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滥用B超开展鉴别胎儿性别行为、 3、公安机关:与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德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 4、监察机关: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按省市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进行查处。五、进度安排:整个专项活动自20XX 年6月底开始到20XX年6月结束,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6月-9月为集中清理查处阶段。对未取得“医疗机构专业许可证”的单位,由卫生监督部门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发〔x〕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的通知》(xx发〔x〕14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和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在我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坚决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退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区计生委负责查处本系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以及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行为,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区科技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与审核工作,配合区卫生、公安等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医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

XXX医院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院内督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执业,维护正常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无证行医行为,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单独执业的。 (二)科室未经申报审批,违规加挂各类“中心”标识进行宣传的。 (三)科室利用各种公众媒体、互联网、户外等广告媒介违法违规发布虚假、夸大广告的;违法印制散发非法出版物的。 (四)科室未经门诊部、医疗服务中心审批开展“义诊”“巡诊”的;以医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 (五)雇佣“医托”谋取非法利益的。 (六)科室业务范围超出医院执业登记范围的。 (七)科室将科内门诊、病房等医疗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八)未进行执业证书变更的外聘人员单独执业的。 (九)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十)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医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合督查发现问题,坚决取缔院内非法行医行为,对当事科室予以处罚和追责。 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认真整改,向医院汇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卫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执业行为活动,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规范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积极组织督导检查。 (二)加大责任追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严肃处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处理,对责任科室负责人应严肃处理,追求其相应责任。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的监查机制,督查小组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认真实施专项督导检查,不走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纠正处理,从根本上规范医院的医疗秩序,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编)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xx《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办法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手册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打击非法行医的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刑法及刑法衔接的有关规定 第三部分:医疗服务领域方面的有关批复、答复等第四部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打击非法行医的技术要求 一、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整治内容: (一)无证行医 (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三)出租、承包科室 (四)超科目诊疗或名称与核准名称不一致 (五)未按期校验 (六)非法公布医疗广告

(七)医疗废物未集中处置 二、法律依据 (一)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治理条例》(1994年)、《医疗机构治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陕西省实施<医疗机构治理条例>实施方法》(1996年)、《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1994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治理暂行方法》 (2000年) 、《医疗广告治理方法》(2007.1.1)、《处方治理方法》(2007.5.1)、《医师会诊治理暂行规定》(2005.7.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9.1 )、《性病防治治理方法》(1991)、《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治理的通知》 (2001.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陕西省进展中医条例》(2001.9.1)、《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治理方法》(2005.3.1)、《医疗气功治理暂行规定》(2000.7.10)、《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理方法》(2001.8.1)、《人类精子库治理方法》(2001.8.1)、《医疗美容服务治理方法》(2002.5.1)、《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治理暂行方法》、《关于 《都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2001年)、 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理方法(试行)》(2006年)《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治理方法》(2006年)、《医疗机构病历治理规定》(2002

街道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街道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街道“迎亚运,创平安”综治联席会议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街道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达到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和治安隐患,确保亚运安全。结合x府办下发[ ]78号《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和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本次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xx体育馆周边永新、朝东、镇安辖区的非法行医活动,使我街道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亚运安全。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无证药店,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市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用药安全。 (三)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证药店”,打击

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销售假药的行为,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 (二)清理村委会、村民小组物业及村民出租屋,对提供非法行医场所的出租屋主进行教育,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依法进行处罚。 三、组织领导 由区卫生局、xx街道综治办、xx街道派出所、区药监局、区卫生监督所、xx街道医疗卫生管理组和xx街道朝东、镇安、永新村综治工作站联合成立“xx街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xx综治工作站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作为当前“迎亚运,创平安”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近期重点取缔永新、朝东、镇安辖区各类黑诊所、黑药店,整顿非法行医卖药行为等。专项行动中的各部门要加强在工作

2020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 2020 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扫黑办《关于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大对全省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力度,以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压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重点任务(一)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周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黑诊所”。 (二)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城区生活美容机构、写字楼美容工作室、健康养生机构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四)以小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范围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五)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0 月,分为部署、打击、总结 3 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 2020 年 4 月)。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设立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打击阶段( 2020 年 5-9 月)。各地组织专项行动,开展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 (三)总结阶段( 2020 年 10 月)。各地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效果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数量及涉嫌犯罪移送等工作进行总结。 10 月 30 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保障措施(一)根据国家 2020 年“双随机”抽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强化医疗机构抽查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 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县20xx年以来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 / 17

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 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卫生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一)按照文件要求时限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厉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危害人民 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违法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四)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 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公立医疗机构以各种合作形式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 (七)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法堕胎。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摸底排查阶段 县卫生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一方面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畅通举报途径, 并主动出击,通过举报线索调查、监测广告、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 进行摸底排查,搜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行动打下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摸底情况,从城市社区开始,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和乡村拓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集中力量打掉一批非法行医时间长,行为恶劣,群众反响大的无证机构和人员,必要时可以联合新闻、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阶段。卫生局将以暗访为主要手段,深入基层对此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检查评估,对监督力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卫法监[2005]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和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

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二)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整顿医疗规范和非法行医方案

整顿医疗规范和非法行医方案 整顿医疗规范和非法行医方案范文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疏堵并举的整治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督执法,使全县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医疗市场秩序全面规范。 加强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部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整治医疗市场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方案。 二、整治背景 由于无证诊所特别是口腔诊所不纳入卫生部门医疗质量等日常规范管理,其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差、设备简陋、未执行消毒技术规范等,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经血液途径传播风险高,对公众健康危害较大。非法行医者大部分由于医学技术不高、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医疗质量不保障,医疗安全风险极高,群众意见较大。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势在必行。 三、工作目标 巩固近几年来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市场整治专项行

动,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开展、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特别是无证口腔诊所、无证医疗美容诊所等;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或个人利用b超等技术开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环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清理整顿违法发布的各类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六)严厉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重点检查传染病漏报、瞒报等行为; (七)查处医疗机构在购买、储存、使用品、终止妊娠药品和精神药品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行为;(八)开展以“诚信医疗,规范服务”为主题的民营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民营医疗机构聘请的“假医生、冒牌专家”和乱挂牌子、乱设中心(科室)、超范围开展性病、肝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违法行为; (九)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十)查处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药品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阳东县整治医疗市场和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竹根滩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镇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潜卫发[2007]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从全镇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本辖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镇经济建设服务。 二、领导班子 我镇成立了由卫生院院长沈先波为组长,副院长汪开平为副组长,刘升龙、付华、王广顺、江尚峰、陈明刚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6月)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

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清理整顿阶段(2007年7月—9月) 对本辖区范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明察暗访、摸底核查等方式,发现本辖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取缔非法行医。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竹根滩镇卫生组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张金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潜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潜卫发[2009]84号文件的通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潜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潜卫发[2009]84号文件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惩非法和不规范执业的行医行为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通过买卖、转让和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我乡医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规范我乡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违规医疗广告,严惩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份子。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清理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或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非法行为,打击非法买卖、转让、租借、伪造、涂改或使用过期、失效证件进行执业的行为。 第 2 页共 7 页

(二)严厉打击超范围行医。重点清理打击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超出登记执业地域范围和变更法人、变更名称等未作变更登记的行为,严肃查处外来医务人员未对其执业证书进行变更登记在我乡从事医疗活动的违法行医行为。 (三)重点查处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医疗机构未取得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误导和欺骗患者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重点清查无证诊所医疗废物的流向,查处医疗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厉查处村卫生室一证多点、个体诊所异地行医的行为。 (七)、严厉查处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7日-7月5日)。对全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积极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支持和主动参与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社会舆论氛围。通过举报、明察暗访、会议学习等形式摸清本辖区 第 3 页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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