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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指南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指南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指南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指南

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二十八条的规定,对特种设备实行报检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

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

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特种设备报检项目: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三、特种设备报检程序(一)定期检验报检工作程序:

☆备注:1、电梯定期检验报检说明:

使用单位可委托维保单位到我所业务窗口办理报检;2、定期检验报检单位需提供的资料: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②上一个检验周期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书;③电梯类特种设备需提交电梯维保合同(复印件)

使用单位

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报表”

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

开出缴费通知书

报检单位到指定银行交纳检验费

报检单位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受理回执单》

约定检验时间使用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现场检验

领取检验报告(完成现场检验后,一般项目10个

工作日,大型项目3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验(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报检工作程

序:

☆备注:监督检验报检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分别见表一~表七。

安装单位

填写“

特种设备

检验申报表”,并提交报

检资料

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确认

审批根据收费依据,业务提交,约定检验时间

安装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

现场检验

领取检验报告(完成现场检验后,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大型项目30个工作日)

开具资料审核回执

审核开出缴费通知书

表一:电梯验收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序号资料内容备注

1 安装告知书原件

2 安装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首次报检的安装单位须提供) 复印件

3 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4 装箱单复印件

5 井道布置图(建筑部门认可的蓝图且有设计院的公章) 复印件

6 部件安装图复印件

7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保护型式试验

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复印件

8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示意图及符号说明复印件

9 电气敷线图复印件

10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复印件

11 施工单位自检报告(盖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的公章) 原件

12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盖安装单位公章) 原件

13 安装过程记录(盖安装单位公章) 原件

14 隐蔽工程记录(盖安装单位公章) 原件

15 电梯三日试运行记录(盖安装单位公章) 原件

16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

度)(使用单位提供)

复印件

17 设备销售与安装合同复印件

18 改造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及图样和计

算资料

电梯改造需

提供

注:1、安装自检报告、安装过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需一台一份装订。

2、自检报告与过程记录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安装单位的公章必须是总公司有效资质的公章(不能盖公司下属部门),如工程

部、项目部等之类的公章。

表二:电梯验收前应提供资料说明

序号名称资料内容

1.1 制造企业

应提供

1、装箱单;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机房井道布置图;

4、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5、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6、电气敷线图;

7、部件安装图;

8、安装说明书;

9、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保护型式

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

本。

1.2 安装单位

应提供

1、自检记录和检验报告;

2、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3、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1.3 改造单位应

提供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 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部分的

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等资料,必要时还应提

供图样和计算资料。

1.4

使用单位

应提供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

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并建立电梯运行管理

规章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定期检验和改造、大修后进行验收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向检验

机构提供上述资料。

表三:起重机验收检验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序号资料内容备注

1 安装告知书原件

2 安装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首次报检的安装单位需提供) 复印件

3 产品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

4 部件合格证(吊钩、电吸盘、钢丝绳、电机等) 复印件

5 总装配图复印件

6 电气原理图及元件代码表或接线图复印件

7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复印件

8 安装单位自检报告(需盖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公章) 原件

9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盖安装单位公章) 原件

10 安装过程记录(盖安装单位公章) 原件

11 隐蔽工程记录或图纸(主要轨道部分) 原件

12 设备销售与安装合同复印件注:1、安装自检报告、安装过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需一台一份装订。

2、自检报告与过程记录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安装单位的公章必须是总公司有效资质的公章(不能盖公司下属部门),如工程

部、项目部等之类的公章。

表四:起重机验收前应提供资料说明

序号名称资料内容

1.1 制造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1.2 安装单位应提供1、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

2、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3、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1.3 改造单位应提供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 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以及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管理制度资料。

表五:工业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等安装(含移装、改造与维修)报检需提供以下资料

序号资料内容备注

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对首次来韶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包含安装单位资格证书、焊工、无损检测等施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2 安装施工合同书,购买特种设备的购销合同;

3 施工组织方案;

4

锅炉出厂资料:

①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材料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②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③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④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⑤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

⑥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⑦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可按部件、组件)。

5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

6 锅炉检验报告书(只限改造、维修和移装);

7 受压元件改造部位材料质量证明书(只限改造、维修)。

表六:电站锅炉安装报检需提供以下资料

序号资料内容备注

一、额定工作压力为 3.8MPa的电站锅炉(需提供1~18项资料)

1 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各部件总图和分图、热膨胀系统图、汽水系

统图、测点布置图、基础荷重及其外形图等);

2 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和反力计算书;

4 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材料质量

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5 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6 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

7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主要计算结果汇总表;

8 过热器、再热器各段进出口压力;

9 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计算书或汇总表;

10 烟风系统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11 热膨胀系统图;

12 焊接工艺评定与焊接工艺规程;

13 安装施工合同书,购买特种设备的购销合同;

14 施工组织方案、水压试验方案;

15 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6 施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7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18 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可接部件、组件)。

二、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要求提供上述1~18项资料外,还

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9 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20 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21 汽水系统图;

22 各项保护装置整定值。

表七:小型锅炉安装报检需提供以下资料

序号资料内容备注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对首次来韶安装的安装单位,

应包含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2 安装施工合同书,购买特种设备的购销合同;

3 施工组织方案;

4 锅炉出厂资料:

①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

②锅炉总图、基础图、安装图、管路系统图);

③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④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5 锅炉检验报告书(只限改造、维修和移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程序文件

1 目的 有效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 适用围 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检查、检测检验等方面的管理。 3 职责 ●物料部、使用部门、设施保障部或制造工程部共同负责特种设备采购、安装、 改造、维修保养供应方的选择; ●设施保障部负责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检测检验的安排及档案的建立; ●制造工程部负责起重机械、厂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检测检验的安排及档案建 立; 4 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5 过程及要求 5.1 识别 公司现有特种设备: ●压力容器、各种气瓶 ●起重机械(行车、升降机) ●厂机动车辆(叉车、电瓶车) 5.2 采购

●特种设备采购时,物料部、使用部门、制造工程部或设施保障部应共同验明供 应商是否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证; ●新购特种设备应附有下列文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监测检验证明等文件。 ●上述文件应交给5.8款规定的档案管理部门; ●起重机械、厂机动车辆的出厂文件要求详见附录A:起重机械、厂机动车辆出厂 文件明细 5.4 安装、改造、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需要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时,使用部门、制造工程部或设施保障部 应共同确定供应方;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供应方,必须具备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资格认可的书; ●供应方在施工前应当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情况和施工方 案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供应方应当在30日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部门, 由其存档。 5.5 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30日,应当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 检验合格标志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压力容器登记注册由设施保障部负责,起重机械、厂机动车辆登记注册由制造工程部负责;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厂机动车辆需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5.6 故障处理和停用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由有资格的维修保养人员或维修保 养供应方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故障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因故暂停使用半年以上,使用部门应当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企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0.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特 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验工作实施情况。 10.2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条例》、《规程》、《规则》的 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公司年度大、中修计划,根据特种设 备年度检验情况,编制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特种设备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确定后,公司设备、生产、安全、使用等管 理部门及相关人员,要按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定期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按期完成。 10.5 锅炉的定期检验 10.5.1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a. 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b. 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c. 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10.5.2 锅炉检验结论及其依据:

a. 允许运行:内部检验合格,未发现缺陷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 b. 整改后运行: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必须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 c. 限制条件运行:不能保证锅炉在原额定参数下安全运行,或需缩短检验周期。 d. 停止运行:锅炉损坏严重,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10.5.3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 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只有当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10.5.4 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1)外部检验 a. 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b. 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d. 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2)内部检验 a. 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b. 移装锅炉投运前; c. 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d. 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e. 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f. 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2)水压试验 a. 移装锅炉投运前; b. 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义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特种设备合法使用流程图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指南 一、2015年5月1日起,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范围内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二、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告知后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 四、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8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所需资料见流程图)。 五、质监局接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后,及时审核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按法定期限办理使用登记,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使用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理由。 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将责令限期办理使用登记,限期未办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七、本指南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备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相关资料、表格可到QQ群252741022下载。 每周五下午学习,不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告知业务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 地址: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电话:3775820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编号:SY-AQ-04499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 度 Application system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监督 检验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手续办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 验手续。 2、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审批后三个工 作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 检验手续。

3、应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如实向负责施工安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所有相关信息。 4、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 5、特种设备施工结束后,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进行联合验收。 6、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对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守则.doc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1.所有在用特种设备报检率100%,并在检验合格取证的前提下使用。 2.新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前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理告知手续。 3.新购特种设备必须通过特检院的检测并取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4.初检合格报告及相关资料长期保存,直至设备报废方可销毁。 5.特种设备有效期前一个月由专人办理申报检验手续。 6.特检所来人检测时,指派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配合检测。 7.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及时取证,并将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本设备各醒目位置。 更新 WWW. 公文大全 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章程规章制度 本项目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设置设备部及安全部负责本项目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对特种设备交叉管理,工区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直接管理;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分别设

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实施管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1)经理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设立本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签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 (2)项目部安全总监(或安全部长)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执行国家和属地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并按要求进行检查。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项目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3)项目部设备部长岗位职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指导分部相关管理人员工作。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程序

精心整理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程序 受理项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 一、定期检验受理程序: 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特种设备报检项目: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三、特种设备报检程序 (一)定期检验报检工作程序:

1 a、蒸汽锅炉(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等于50L); b、热水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 c、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类 a、固定式容器(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b、氧舱。

3、压力管道 输送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4、电梯类 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道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电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类 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 1t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第1条压力容器寂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经资格鉴寂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2条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检验单位就负责完成检验任务。 第3条在用压力空器,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评定安全善和办理注册登记。 第4条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 1、外部检查:是指在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宣期在线检查,每年到少一次。外部检查可由检验单位有资桥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也可由经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使用单位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 2、内外部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内外部检验应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其检验周期分为: (1) 安全善等级为1、2级的,每六年至少一次; (2) 安全、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

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制度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 本制度如下。 二、适用范围,康爱特维迅(蓬莱)化学有限公司特种设备所属各部门。 三、内容: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 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特种设备的工作。 2、各岗位要实行以操作工人为主,做到每一台设备、每一条管线、每一 个阀门、每一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的现象。 3、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 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 4、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 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 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5、对本岗位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 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隐患时能处理时应主动的 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对本岗位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 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 员发现设备隐患时,能处理时应主动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检 修。 6、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 手段,各种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应认真检查,公司级每季度进行一次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和现场操作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7、公司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负责人和操作人持证上岗情况。 (3)特种设备建账情况。 (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5)特种设备记录纸记录是否真实,书写是否正规。并现场打分存档。 8、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和操作人员的检查内容 (1)、设备及其部件的性状完好情况。并记录 (2)、保护装置的完整可用和校准情况。并记录 (3)、噪声、磨损、异常振动等运行情况。并记录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 康爱特维迅(蓬莱)化学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禾U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手续

你是哪类特种设备呢是定期检验还是安装类监督检验呢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为例给您说一下: 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窗口办理需提交资料 1.报检单位填写《检验受理(协议)单(1)》,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压力容器上次全面(年度)检验报告复印件或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口压力容器需提供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验需提供资料 一)压力容器检验现场所需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所在地监检单位出具的监检证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3.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必要时); 4.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必要时); 5.使用登记证;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9.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施工记录,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业务 检验机构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无误即时办理业务;资料出错时,一次性提出所有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使用单位完善后重新办理业务。 (二)缴费 1. 持银联卡直接到收费窗口缴费。 2. 在收费窗口领取《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到广东省内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地区限深圳发展银行)交现金(发票由银行开具),缴款后凭银行已盖章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我院窗口确认收费。 (三)检验报告 1.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2.全面检验报告和耐压检验报告各一式三份,二份交使用单位,( 四)领取报告需提供的资料 1.《检验受理(协议)单(1)》第三联(盖公章); 2.《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第三联(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填写处理结果并盖公章); 3.领取人的有效证件。 三、提示 1.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都需要到东莞市质监局锅炉科办理告知手续;2. 每台在用压力容器、都要到当地质监局锅炉科办理使用登记; 3.若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使用单位应先到登记部门办理更名手续,方可办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4.设备停用或报废的,使用单位应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停用或注销;

特种设备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检验制度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除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资料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被检设备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理,盛装的介质排放干净,并与其他相关设备进行了可靠的隔离。 2)盛装易燃、有毒的设备进行了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保持分析合格。 3)需要打开、拆卸的,已经按照规定完成。 4)高温设备已经得到可靠冷却,满足工作条件。 5)需要设置隔离区的,已经进行了隔离,并设置了安全标志。 6)准备需要的电源、水等能源。 7)确定了配合和监护人员,有安全保护措施。 8)对数量较多或者大型设备的定期检验,需要设置现场检验检测办公场所的,应当提供办公场所。 对设立专门检验检测基地进行移动式设备的定期检验,其准备工作一般由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申请单位予以配合。

具体的条件和要求见特种设备相关的定期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程序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包括申请、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等程序: 1)申请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生产情况和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做好检验计划安排,并填写申报表(在相关网站上下载),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申报表同时报送设备的登记机关。 2)受理 检验检测机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安排检验工作,并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定期检验 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人员进行监护和配合,并准备以下资料: (1)设备档案; (2)设备运行、维修等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按照相应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进行。 4)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经过检验,对设备安全性能做出评价,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经检验,发现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判废的,应当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四、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期限 1)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接到申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作出安排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定期检验工作。 2)定期检验工作完成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期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对检验合格需要及时投入运行的设备,从事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可以在检验工作完成后的5日内,出具定期检验初步结论意见书并对此负责。 3)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或者初步结论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意见。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一目了然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目了然 超级实用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对照自己企业看看~ 特种设备定义1.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 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必要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主要监察制度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平台报检网址和大概流程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平台报检大概流程 一、登录方式: 1、百度“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1111930124.html,/),进入后-----网上办事------日照特种设备服务平台(企业)。 2、直接录入网址http://58.59.43.19:9080/RzBigData,进入日照特种设备服务平台(企业)。 二、登录后的大概操作流程(具体流程详见后面的说明书) 最左端的企业用户:原系统用户登录------录入平台用户名和账号-----登录--------报检管理------定期检验-------全部设备-----选择要报检的设备-------报检----填写申报单信息(必填项录完整)----保存---确定---设备列表后的铅笔符号----设备参数信息(必填项录完整)---保存----确定------待提交-----选择本次要报信息------提交----确定---确定。(提交成功,可在已申报查询,受理人员可看到,如在待提交状态,受理人员看不到)咨询电话:0633-3388057 三、平台账号即该公司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的平台账号,已注册登记有平台账号的可直接用原平台账号和密码登录(未修改过密码的一般默认为123456或111111),已修改过密码的请牢记修改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无平台账户或忘记密码的,请联系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联系电话: 8397035(东港区) 2681168(岚山区) 6207213(莒县) 5231271(五莲县) 8397286(开发区) 8316220(山海天)

日照市特种设备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部分)定期检验报检操作说明书 山东金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05月

特种设备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检验制度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条件 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除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资料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被检设备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理,盛装的介质排放干净,并与其他相关设备进行了可靠的隔离。 2)盛装易燃、有毒的设备进行了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保持分析合格。 3)需要打开、拆卸的,已经按照规定完成。 4)高温设备已经得到可靠冷却,满足工作条件。 5)需要设置隔离区的,已经进行了隔离,并设置了安全标志。 6)准备需要的电源、水等能源。 7)确定了配合和监护人员,有安全保护措施。 8)对数量较多或者大型设备的定期检验,需要设置现场检验检测办公场所的,应当提供办公场所。 对设立专门检验检测基地进行移动式设备的定期检验,其准备工作一般由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申请单位予以配合。

具体的条件和要求见特种设备相关的定期检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程序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包括申请、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等程序: 1)申请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生产情况和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做好检验计划安排,并填写申报表(在相关网站上下载),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申报表同时报送设备的登记机关。 2)受理 检验检测机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安排检验工作,并通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定期检验 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人员进行监护和配合,并准备以下资料: (1)设备档案; (2)设备运行、维修等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进行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按照相应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则进行。 4)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检测机构经过检验,对设备安全性能做出评价,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经检验,发现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判废的,应当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四、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期限 1)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接到申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作出安排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定期检验工作。 2)定期检验工作完成后,一般设备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定期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大型设备可以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或者合格证书。对检验合格需要及时投入运行的设备,从事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可以在检验工作完成后的5日内,出具定期检验初步结论意见书并对此负责。 3)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或者初步结论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意见。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95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695 2 / 2 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所有在用特种设备报检率100%,并在检验合格取证的前提下使用。 2. 新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前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理告知手续。 3. 新购特种设备必须通过特检院的检测并取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4. 初检合格报告及相关资料长期保存,直至设备报废方可销毁。 5. 特种设备有效期前一个月由专人办理申报检验手续。 6. 特检所来人检测时,指派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配合检测。 7. 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及时取证,并将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本设备各醒目位置。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特种设备申报流程

特种设备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 以下是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办理。 A.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告知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 报检程序 (一)报检 施工单位执以下资料,到中心业务大厅报检: 1.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告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工艺、方案及施工图; 3.安装、改造、维修的自检记录或竣工资料;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申请书》。 (二)受理 1、业务大厅专人受理。 2、受理人员对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确认,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资料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根据实际施工进度,与受理人员商定分阶段监检项目和日期。 4、受理人员向申请人书面告知检验工作配合事项,并出具报检受理通知。 (三)沟通 1、受理人员应及时下达监检任务,接受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落实现场准备情况。 2、施工单位,应在商定的检验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员书面告知的检验工作配合事项要求作好现场检验准备,不明事宜及时向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询问。如果因施工进度有所变化,应及时与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进行沟通,重新商定检验日期。 四、监督检验 1、由持有相关检验资格证的检验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实施监督检验。 2、对所报材料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的,有权拒绝监督检验,并现场签发《监检工作联络单》,向施工单位或制造单位告知;情况严重的签发《监督意见通知书》,并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新)

第十章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0.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特种设备年度 检验计划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验 工作实施情况。 10.2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条例》、《规程》、《规则》的定期检 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内,向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要求,并把定期检验情况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 案。 10.3 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公司年度大、中修计划,根据特种设备年度检验 情况,编制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 内,向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书面申请。 10.4 特种设备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确定后,公司设备、生产、安全、使用等管理部门及相 关人员,要按规定要求提前做好定期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按期 完成。 10.5 锅炉的定期检验 10.5.1 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a. 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b. 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c. 水压试验是指锅炉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 行的检验。

10.5.2 锅炉检验结论及其依据: a. 允许运行:内部检验合格,未发现缺陷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 b. 整改后运行: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必须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 c. 限制条件运行:不能保证锅炉在原额定参数下安全运行,或需缩短检验周期。 d. 停止运行:锅炉损坏严重,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10.5.3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 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只有当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10.5.4 除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1)外部检验 a. 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b. 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d. 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2)内部检验 a. 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b. 移装锅炉投运前; c. 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d. 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e. 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f. 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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