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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普通合伙,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合伙都是普通合伙,如果未加限制词“有限”,通常说的合伙是指普通合伙,而且通常称“合伙”。普通合伙企业属于营利性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合伙是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所组成的组织

通常情况下,合伙人并无资格限制,只要具有行为能力,可以签署合伙合同,均可以成为合伙人。但是,《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合伙存在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之间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合伙协议是合伙组织最重要的内部法律文件,各个合伙人都是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合伙以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

正是以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合伙才能作为一种多个合伙人所组成的组织体而存在。

(4)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普通”,就是指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并且是连带责任。

第三节城市绿地植物群落结构特征

第三节城市绿地植物群落结构特征 一、植物群落结构相关概念 1、自然植物群落与人工植物群落 植物群落指在某一地段内全部植物在时空分布上的综合,在一定的生境条件下,具有相对的种类组成与数量比例和特定的结构与外貌,发挥着一定的功能。植物群落按照其形成可分为自然植物群落和人工植物群落。自然植物群落指植物在长期的历史发育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群落。人工植物群落是指通过人为干涉,按照人们意愿与功能需求,在模拟与借鉴自然植物群落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对植物进行选择、配置、营造与管理而形成的植物群落,城市绿地植物群落是人工植物群落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学者王伯荪将城市植被定义为城市里覆盖的生活植物,是完全不同于自然植被的特点、性质以及生境的植物群落。通过概念的解析,城市绿地植物群落与自然植物群落两者之间的异同在于:首先,植物群落所处生境不同;“城市”为人工植物群落限定了范畴,是以城市环境为背景,伴随着城市发展而形成的具有人工化典型特征的群落。所涉及的城市环境包含有城市的建筑,小气候、地形、土壤等综合因素,这些都有别于自然植物群落所具有的特征。其次,植物群落生长发育过程存在一定差异;城市绿地植物群落多是出自多元化的功能与服务等方面考虑,按照人们意愿进行的植物配置,人为选择决定了植物群落的空间结构特征。 2、植物种植设计与植物群落结构 植物种植设计,与之含义相近的概念有植物配置、植物造景、植物景观设计。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植物种植设计:从美学角度出发,植物种植设计是

利用不同种类的植物来营造景观空间,使其充分发挥植物群落或个体的形态、色彩、线条等方面的自然美。从生态学角度出发,植物种植设计是依据立地条件与植物自身的生长规律而营造的植物群落,使其满足植物最佳生长状态所需的环境资源,从而很好地发挥生态效益与服务功能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从行为心理学角度出发,植物种植设计是通过植物的巧妙组合来满足城市中的人们不同的生理与心理方面的需求。由此可见,植物种植设计是满足不同功能需求的不同植物种类在空间上的布置。植物种植设计是城市绿地植物群落结构形成的前提,绿地类型、功能以及种植设计形式的不同,都将会引起城市绿地植物群落结构的异同。群落结构指某个等级或尺度(种群、群落)的生态系统中不同性状与大小的组成单元在空间上的分布与排列。植物群落结构体现了群落内个体间的空间分布格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群落中个体在数量上的聚集程度,如密度、多度、尺度等;第二,群落中个体在空间上的组合关系,如水平分布与垂直结构等;第三,群落中个体在形态上的分化程度,如胸径、冠幅、树高等。此外,植物群落历经长时间的进化与演替,形成了相对稳定具有一定逻辑关系的结构与形态。因此,植物群落结构是不同生态学过程在不同时间与空间尺度上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植物群落各组件结构特征与属性 1、冠层结构特征 植物的生长发育与树冠有着密切联系,树冠不仅对太阳能等资源的分配起到关键作用,还对林下植物群落的组成及生长变化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为光合作用的主要场所,树冠的形态、尺度以及健康状况与否对植物活力及生产力起到关键作用。植物群落中不同植物种类所组成的冠层结构在植物群落结

个人合伙的特征及其民事责任

合伙与自然人独资经营相比,可以集中较多的资金,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以达到仅靠一家一户的经济力量无法达到的经济目的,便于发挥合伙人各自的优势,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力;与法人相比,合伙不受法人条件尤其是财产数额和独立责任的限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特别适于期限较短,经营项目较集中,参加单位较少的联营。但是合伙的灵活性必然要以相对的复杂性作为代价,因而必须仔细研究它的法律特征,分析好个人合伙的民事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法制的统一。一、个人合伙的特征我认为,个人合伙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这一点区别于法人合伙,前者适用《合伙企业法》,后者适用《民法通则》。2、合伙是以合伙协议为成立前提的。《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称为个人合伙”。这样,合伙协议被规定为合伙的首要条件。合伙人为达到共同目的而在协商、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就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不仅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也是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成为司法机关处理合伙债务纠纷的依据。合伙协议一经订立,便对各合伙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各合伙人依合伙协议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由于合伙均建立于合伙人互相了解、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所以非经合伙人全体同意,不得随意修改合伙协议,不得随意退伙,不得随意转让自己的出资。若合伙人需转让出资,则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享有优先权。若需增加新的合伙人,也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的这种带有一定人身性质的信任关系,正是合伙作为自然人的联合体本质特征的体现。合伙协议一般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合伙人的共同出资作为合伙组织的价值形态表现,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出资种类不限,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屋、资金、设备、工具等;也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未经专利登记的专有技术,还可以是一技之长的某种技艺。总之,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出资方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限制的。合伙出资构成合伙财产,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平等使用权,且合伙人的经营权利不因出资多少而不同。4、合伙必须由合伙人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如公民之间没有在共同需要、共同目的和共同利益之下的共同劳动与共同经营,便不构成合伙关系。[!--empirenews.page--] 5、合伙人必须分享利益,并对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合伙经营的利益是合伙人共同追求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分享合伙经营而带来的利益。合伙期间如出现意外事故等风险,其所受损失由合伙人共同负担。合伙的对外债务由合伙人连带承担,即对合伙经营所欠之债,债权人可向任一合伙人追偿,而受追偿的合伙人不能拒绝,包括不得以自己的份额为由进行抗辩。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中作详细说明。二、个人合伙的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民事责任指个人合伙违反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内民事责任,一是对外民事责任。(一)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缴付自己的出资,即违反出资协议,就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若给其造成损失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

第八章 植物群落结构

第八章植物群落结构 第一节:植物群落及其种类组成 一、植物群落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一)概念 1. 生物群落 在特定的时间、空间或生境下,具有一定的生物种类组成,外貌结构,各种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彼此影响,相互作用,并具特定功能的生物集合体。 2. 植物群落 特定空间或特定生境下,植物种群有规律的组合。 即一定地段上,群居在一起的各种植物种群所构成的一种有规律的集合体。 群落生态学(synecology)是研究群落与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 二、植物群落的基本特征 ?具有一定的物种组成物种数和个体数。 ?不同物种之间的相互影响:必须共同适应它们所处的无机环境;它们内部的相互关系必须 取得协调和发展(种群构成群落的二个条件)。 ?具有形成群落环境的功能:定居生物对生活环境的改造结果。 ?具有一定的外貌和结构:形态结构、生态结构、营养结构。 ?具有一定的动态特征 :季节动态、年际动态、演替与演化。 ?具有一定的分布范围:特定的地段或特定的生境。 ?具有边界特征:或明确或不明确的边界。 群落的物种组成 ?实验原理: ?1. 取样方法——样方法 ?取样就是代表性群落的选取或确定,包括样地设置的方法、范围大小等。 ?样地大小的确定一般采用巢式样方法,通过绘制种——面积曲线来确定。 ?样地大小 不同群落类型最小面积经验值 样地形状 a.传统形状——方形 故称样方(quadrat)

b.圆形 也称样圆 c.矩形 也称样带(belt)或样条(transect) (二)种类组成的性质分析 根据各个种在群落中的作用不同,将其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群落成员型。植物群落研究中,常用的群落成员型有以下几类: 1.优势种和建群种 (1)优势种:在群落中能有效控制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并对群落的结构和群落环境的形成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的生物种。 特征:个体数量多,投影盖度大,生物量高,体积大,生活能力强。(2)建群种:吧优势层的优势种称为建群种,其中决定着群落的外貌,而且一控制着群落的生态环境和群落的其他组成成员。 如果群落中的建群种只有一个,则称为“单建群种群落”或“单优种群落”。如果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等重要的建群种,则称为“共建种群落”或“共优种群落”。 2.亚优势种(subdominant species) 指个体数量与作用都次与优势种,但在决定群落性质和控制群落环境方面仍起着一定作用的植物种。 3.伴生种(companion species) 伴生种为群落的常见种类,它与优势种相伴存在,但不起主要作用。 4.偶见种或罕见种(rare species) 是那些在群落中出现频率很低的种类,往往是由于种群自身数量稀少的缘故。偶见种可能是偶然的机会由人带入、或伴随着某种条件改变而侵入,也可能是衰退中的残遗种。 (三)种类组成的数量特征 ?个体数量指标 ?综合数量指标 个体数量指标 1 多度(abundance)与密度(density) 多度是对植物群落中物种个体数目多少的一种估测指标。 德鲁提(Drude)的七级制多度。即:查。国内多采用Drude七级制多度,即: Soc 极多,植物地上部分郁闭,形成背景 Cop3 数量很多 Cop2 数量多 Cop1 数量尚多 Sp 数量不多而分散 Sol 数量很少而稀疏 UN 个别或单株

高中生物 2.2.1《群落的基本特征与结构》学案2 中图版必修3

高中生物 2.2.1《群落的基本特征与结构》学 案2 中图版必修3 一、学习目标: 1、识别群落,说出群落水平上研究的问题。 2、分析群落的物种组成,区别不同的群落。 3、举例说出一个群落中不同生物种群间的种间关系。 4、说出群落的空间结构。 5、尝试进行土壤中小动物类群丰富度的研究 二、知识结构: 一、概念同一内聚集在一定中各种种群的集合,叫做群落。 二、群落水平上研究的问题在群落水平上研究的问题有:群落的组成、群落中各生物的种间关系、群落的结构和群落的等,这些也就构成了群落的结构。 三、群落的物种组成例题分析:右图表示从南极(90oS)经过赤道(0o)到北极(90oN)纬度梯度上群落中物种多样性的变化趋向。试分析说明: 1、从极地向热带推移,群落中物种是怎样变化的?这表明某地区群落物种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哪些因素?

2、①从分子水平看,物种多样性的根本原因是。②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物种具有多样性,是由于的结果。 3、试推断随海拔高度的增加,群落中物种数量变化的趋向是什么? 4、上述示例表明,环境因素影响种群的丰富度,什么是丰富度? 5、群落的物种组成是区别不同群落的主要特征,你能从物种组成上说出我国新疆北部森林和南方森林的主要差别吗?物种的丰富度: 四、种间关系资料分析:提出问题: 1、如何解释资料1中出现的实验结果? 2、分析猞猁和雪兔种群数量的波动情况,你能发现什么规律? 3、如何据图形判断捕食、竞争的关系?规律又有哪些? 1、捕食 2、竞争 3、寄生 4、互利共生 五、群落的空间结构 1、垂直结构在垂直方向上,大多数群落都具有明显的现象。 2、水平结构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主要表现是: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答: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经济法的地位: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二,经济法的作用: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 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其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其有哪些特点?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按法律程序组成的,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能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法人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能力,那么它就可以以自身独立拥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拥有人身权。 8.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力保障实现的经济权责关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颁布、施行相应的经济法规。二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事实。 9.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答: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企业性、法人性、法定性三方面。公司的种类: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合公司。二,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三,

2.2.1群落的基本特征与结构同步测试中图版必修三(1)

2.2.1群落的基本特征与结构同步测试中图版必修三 、选择题 1 ?生物兴趣小组为了调查两个河口水域的水母类动物类群(甲、乙)的种类组成及其数量特征,使用浮游生物捕捞网(网口内径50 cm,网身长145 cm,网目孑L 径0.169 mm)各随机取样3次,调查结果如表(单位:个): 物种1物种 2 物种 3 物种 4 物种 5 物种 6 物种 7 物种 8 物种 9 物种 10 甲类群样本155100151204202110样本252300231304102212样本344200201503902011 乙类群 样本13340124001025111522 样本23560104101230142721 样本33350183501125121619 F列关于甲、乙两个类群之间物种丰富度和种群密度的比较,正确的是 A、甲类群的丰富度大,物种2的种群密度小 B、甲类群的丰富度小,物种4的种群密度大 C、乙类群的丰富度大,物种7的种群密度小 D、乙类群的丰富度小,物种10的种群密度大 解析:本题考查有关群落中的物种丰富度和种群密度大小的比较。物种丰富度定 义是群落中物种数目的多少称为丰富度。所以甲类群的丰富度小,乙类群的丰富度大;种群密度是指种群在单位面积或单位体积中的个体数,种群密度是种群最基本的数量特征。所以乙类群中的物种7种群密度相对甲类群中的来说较小。甲 类群中的物种4的种群密度相对乙类群中的较小。所以C选项正确 答案:C 2?某海洋生态系统中的甲、乙、丙和丁四个物种, 其种群大 小与海水深度的关系如图。根据图中信息,下列叙述正确 的是() A?甲物种的种群大小与海水深度呈正相关,与丙物种的竞争最为激烈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主要表现是: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答: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经济法的地位: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二,经济法的作用: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 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其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其有哪些特点?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按法律程序组成的,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能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法人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能力,那么它就可以以自身独立拥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拥有人身权。 8.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力保障实现的经济权责关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颁布、施行相应的经济法规。二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事实。 9.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答: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企业性、法人性、法定性三方面。公司的种类: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合公司。二,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三,公司之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四,以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为依据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五,国籍不同分为本国

第26讲合伙企业基本概念和分类、外国企业或者个人设立合伙企业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单元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考点1】合伙企业的特征和分类(★)(P133)(2018年单选题) 1.特征(2020年新增) (1)合伙企业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①在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四项特征之中,最关键的是共担风险。共担风险指的是合伙人共同承担经营风险,这是合伙关系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的最关键之处。 ②共享收益,意味着企业有经营收益(即利润)时合伙人才能分配利润,没有利润或者亏损的时候当然就不能分享收益。因此约定一方当事人无论企业盈亏,均有权获得固定金额回报的协议,违背了合伙人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不构成合伙协议。 (2)合伙企业的信用基础最终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 (3)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但具有许多类似法人的特点 ①合伙企业可以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建立法律关系,而无须依赖合伙人的主体资格; ②合伙企业拥有自己的、与合伙人财产相区别的财产,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普通合伙人才承担清偿责任; ③合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4)合伙企业的内部治理高度灵活 合伙企业的内部事务管理主要由合伙协议规范,而合伙协议由合伙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法律上的强制性规范很少。 (5)合伙企业并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题·单选题】2017年,甲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元。2018年初,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乙、丙及有限合伙人丁各分配利润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就上述可分配利润应缴纳所得税的主体是()。(2018年) A.乙和丙 B.乙、丙和丁 C.丁 D.甲、乙、丙和丁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类型 (1)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释】所谓的“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人在第二顺序的责任承担中相互之间所负的连带责任,而非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

群落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群落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群落生态学(community ecology)是研究生物群落与环境相互关系及其规律的学科,是生态学的一个重要分之科学。 一.群落的概念 (一)群落的定义 群落(生物群落,biotic community)棗指一定时间内居住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生物种群的集合。它包括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等各个物种的种群,共同组成生态系统中有生命的部分。生物群落=植物群落+ 动物群落+ 微生物群落 生物群落上述的三个部分,从目前来看,植物群落学研究得最多,也最深入,群落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多半是在植物群落学研究中获得的。植物群落学(phytocoenology)也叫地植物学(geobotany)、植物社会学(phytosociology)或植被生态学(ecology of vegetation),它主要研究植物群落的结构、功能、形成、发展以及与所处环境的相互关系。目前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动物群落学的研究较植物群落困难,起步也相对较晚,但对近代群落生态学作出重要贡献的一些原理,如中度干扰说对形成群落结构的意义,竞争压力对物种多样性的影响,形成群落结构和功能基础的物种之间的相互关系等许多重要生态学原理,多数是由动物学家研究开始,并与动物群落学的进展分不开。最有效的群落生态学研究,应该是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群落的有机结合。 (二)群落的性质 关于群落的性质,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争论的焦点在于群落到底是一个有组织的系统,还是一个纯自然的个体集合。 ①"有机体"学派认为:沿着环境梯度或连续环境的群落组成了一种不连续的变化,因此生物群落是间断分开的。法国的Braun-Blanquet、美国的Clements和英国的Tansley等支持上述观点。 ②"个体"学派则认为:在连续环境下的群落组成是逐渐变化的,因而不同群落类型只能是任意认定的。前苏联的Ramensky、美国Gleason的和法国的Lenoble等支持上述观点。 虽然现代生态学的研究,群落存既在着连续性的一面,也有间断性的一面。如果采取生境梯度的分析的方法,即排序的方法来研究连续群变化,虽然在不少情况下,表明群落并不是分离的、有明显边界的实体,而是在空间和时间上连续的一个系列。但事实上,如果排序的结果构成若干点集的话,则可达到群落分类的目的;如果分类允许重叠的话,则又可反映群落的连续性。这一事实反映了群落的连续性和间断性之间并不一定要相互排斥,关键在于研究者从什么角度和尺度看待这个问题。 (三)群落与生态系统 群落和生态系统究竟是生态学中两个不同层次的研究对象,还是同一层次的研究对象。这个问题,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认为应该把两者分开来讨论,如Odum (1983)和Smith(1980)等人,但也有不少学者把它们作为同一个问题来讨论,如Kreb (1985)和Whittaker(1970)等。 但我们认为,群落和生态系统这两个概念是有明显区别的,各具独立含义。群落是指多种生物种群有机结合的整体,而生态系统的概念是包括群落和无机环境。生态系统强调的是功

合伙人应当正确了解个人合伙的法律风险

合伙人应当正确了解个人合伙的法律风险【概念简析】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收益、共同风险,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联合经营体。 个人合伙既非从事简单经济活动的公民个人,也不同于合伙企业。是两个以上的公民基于相互间的信任,根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劳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合伙盈余分配,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了个人合伙的概念、特征和法律地位,规定了对合伙盈余的分配和债务的承担方式等,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个人合伙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个人合伙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然而,实践中一些情况比较复杂,一旦出现纠纷,合伙人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个人合伙的经营也会出现法律问题。 【相关案例】 上诉人张甲(原审原告)诉称,自己与张乙口头约定各出资10万元合伙开办酒吧,经营中亏损和盈利平均分配。随后,张甲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酒吧开张后的费用支出亦由张甲支付。张乙仅履行了1万元的出资义务。因经营亏损,现酒吧已停业。张甲称其连续投入酒吧的25万元全部亏损,但因财务账目混乱无法举证证明,故只能起诉要求张乙给付张甲合伙约定的出资款10万元。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乙辩称,张乙与张甲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也不存在事实上的合伙行为,故不同意张甲的诉讼请求。 法院最终认定,张甲与张乙间虽有合伙关系,但张甲要求张乙给付其10万元出资款依据不足,判决驳回了张甲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明,张甲以自己的名义租赁了某公司的底商从事酒吧经营活动,并为此进行装修、购买货物支付了相关费用。后张甲终止了酒吧的经营。诉讼中,张甲通过证人的出庭作证,证明了双方之间达成了合伙开办酒吧的口头协议。但证人对双方合伙各自出资额、盈余分配、亏损负担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故做出上述判决。 【律师意见】 个人合伙中,若合伙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或在合伙经营期间未规范财务制度,合伙人产生争议后,将难以举证要求对方履行出资责任或者主张盈余分配,最终导致败诉。诸多合伙协议中,个人合伙大多是基于朋友、亲属等信任关系建立的,故双方通常并不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即使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经营过程中账目也经常是一团乱麻,非常不规范。从审判结果看,提起诉讼的一方普遍面临举证难的困境,最终导致败诉。在此,都燕果律师提醒大家注意个人合伙的法律风险: 1、合伙设立时的法律风险 (1)合伙人的选择

合伙的概念以及普通合伙人的概念和特征设立条件以及财产

合伙的概念以及普通合伙人的概念和特征设立条件以及财产 合伙:由2个以上的人(自然人与法人)根据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 第一节 一、普通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普通合伙:由2个或2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 普通合伙特征: 1、依协议自愿成立。 2、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以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 3、合伙是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所组成的组织。 4、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 普通合伙的条件: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普通合伙的财产 普通合伙财产: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1、普通合伙财产的范围:A、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B、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普通合伙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普通合伙财产依法由全体各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表现为: A、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作为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财产份额后,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新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B、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应通知其他合伙人。 C、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因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植物群落数量特征的调查

实验四植物群落数量特征的调查 一.实验目的 掌握群落调查的基本方法和群落分析方法。 二.实验器材 实验仪器:皮尺、卷尺、尼龙绳。 三.实验方法与步骤 1.实验方法:样地法 样地法通常是在群落内圈出一定面积,称样方,对样方内的生物进行调查的方法。样方的大小和数目根据群落的不同而不同。草本群落的样方大小通常为1m2,较高的草本群落也有用4 m2或更大的样方。灌木的样方大小通常为3m×3m、4m×4m甚至5m×5m。乔木的样方大小通常为100 m2。 样方的数目据群落的类型、物种的丰富程度以及人力和时间等确定。但全部样方的总面积,应略大于群落的最小面积。 样方在群落中的设置有随机设置、规则设置、主观设置(代表样地设置)等不同的方法。随机设置样方(随机取样)是在群落中随机确定每一个样方。可在群落中系统地设置一些点,编上1,2,3,……100等数字,然后随机地抽取其中的数字,以确定样方的位置。规则取样即在群落中以一定的规则确定取样位置,如在群落中设置几条等距离的样线,然后在每一样线的相等间距设置样方。主观取样即在认为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样方。 2.调查记录 (1)选择在钟村实验基地一个离道路有一定距离的自然山坡上,用皮尺拉出一块20x20m的地,用尼龙绳定好位。 (2)在圈定的范围内,对每一株胸径超过1cm的植物进行记录,包括胸径(胸径在野外测定时,往往先测定胸围,再据胸围与胸径的关系推算胸径。用胸高1.3m直径取代基部直径,是由于许多植物树干基部有板根、支柱根等影响测定,此外,测定胸高直径也比基部直径更易些。)、株高(由于条件限制,采用目测)、冠幅。 3. 数据整理 数据整理是将野外调查的原始资料条理化,并演算出一些反映群落特征的数量指标。其中反映种群在群落中优势度大小的指标有: 相对多度:指种群在群落中的丰富程度。计算式为: 相对多度=(某种植物的个体数/同一生活型植物的个体总数)×100% 频度与相对频度:频度是指一个种在所作的全部样方中出现的频率。相对频度指某种在全部样方中的频度与所有种频度和之比。计算式为: 频度=该种植物出现的样方数/样方总数 相对频度=(该种的频度/所有种的频度总和)×100% 相对显著度:指样方中某种个体的胸面积和与样方中所有种个体胸面积总和的比值。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概念定义及特征 承包经营合同 又称“承包合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农民(承包人)之间关于承包人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财产,并交付一定劳动收益的协议。中国《民法通则》第80条和第81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这是产生该合同的根据。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一方即发包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而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该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合同所确定的是承包人对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或自然资源的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发包人不仅为承包人提供土地自然资源,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如农机具),而承包人不仅要交纳税金和约定的承包金,还必须完成规定

的生产和定购任务。按照标的划分,可分为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山林、山地承包经营合同,畜牧承包经营合同,水面承包经营合同和果园承包经营合同等。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由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集体组织为发包人,将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交给承包人即进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个人合伙)自主经营,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补的原则,向国家或集体上交税利,自负盈亏的协议。 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特点是: (1)当事人一方即发包方是国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其另一方即承包人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或企业所属机构和职工; (2)合同的目的是为确定承包人对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的经营权,确立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实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为落实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使生产经营好坏同利益挂钩,实现多劳多得,而并不是改变企业所有制性质。(3)工商企业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规定,一般不少于3年。内部承包期限,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要求,由双方约定。 (4)工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标的是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企业本身。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

必修3:群落的基本特征与结构(中图

第一节群落的基本特征与结构 一、教学目标 1.识别群落,说出群落水平上研究的问题。 2.描述群落的结构特征。 3.尝试进行土壤中小动物类群丰富度的研究。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 群落的结构特征。 2.教学难点 从结构与功能相统一的角度描述群落的结构特征。 三、板书设计: 一、群落概念 二、基本特征 三、群落的结构 1、水平结构 2、垂直结构 四、教学过程: 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教师应当引导学生认识:在种群水平上的研究对象是同一物种的生物集合体,而群落水平上研究的是不同物种的生物集合体。群落是从比种群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角度来研究生物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由此引出在群落水平上科学家要研究哪些问题。

利用“问题探讨”中的素材,通过一些事例,进一步说明在群落水平上研究的一些问题,并且通过剖析池塘生物群落,引出群落结构的话题。在进行这些内容的教学时,应联系具体的事例,并尽可能让学生自己比较、归纳和总结,避免教师直接“下定义,举例子”的教学方法。 关于“群落的物种组成”的教学,主要让学生认识到:(1)物种组成是区别不同群落的重要特征,例如,我国新疆北部的森林,主要是由常绿针叶树种组成,而南方许多森林的主要树种是阔叶乔木;(2)不同群落间,种群数量和种群中个体数量差别很大。例如,在热带森林的生物群落中,植物种群数以万计,无脊椎动物种群以10万计,脊椎动物种群以千计。但是,在冻原和荒漠的生物群落中,种群数量要少得多。 认识一个群落的物种组成,首先,要调查该群落分别有多少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列出它们的名录。其次,还要进一步搞清群落中各种群的相对数量和比例。在生态学上,描述一个群落中种群数量的多少是用丰富度来表示。 在学习完这些内容之后,学生对群落的概念、群落水平上要研究的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 这时,可以有两种教学策略:一是先进行探究“土壤中小动物类群丰富度的研究”,然后再回到正文学习种间关系、群落的空间结构等内容;二是按照教材顺序进行教学,将探究活动安排在本节结束时进行。从贯穿、突出科学方法教学的角度,我们提倡运用前一种教学策略。 探究的教学策略见下文。 关于“种间关系”的教学可以让学生分析教材中提供的资料,然后教师进行归纳总结。资料1比较直观,大多数学生能够解释实验结果。但要提醒学生的是,竞争不仅是对食物的相互争夺,还包括对资源和空间的相互争夺。例如,水稻和稻田中的稗草之间争夺阳光、养料和水分,小家鼠和褐家鼠争夺居住空间和食物等。资料2比较复杂,大多数学生可能一时难以看懂图中的意思,教师应作必要的说明。此外,还应指出,捕食者与猎物的关系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在自然界中,捕食者种群将猎物种群捕食殆尽的事例是很少的,

植物群落的外貌和结构

第一节植物群落的外貌和结构 一、生活型组成特征 人们观察和区别植物群落时,首先关注的是群落中占优势的生活型,正是它赋予该群落一定的外貌形象,如森林、草原、荒漠等。 植物群落生活型的组成特征是当地各类植物与外界环境长期适应的反映。研究表明,一个域的典型植被,均有一定的生活型谱(表4-1),而且一定的植被类型,一般都以某一两种生活型为主,各拥有较丰富的植物种类。 表4-1 不同群落类型的生活型谱 热带和亚热带湿润森林均以高位芽植物占优势,如对高位芽植物作进一步划分即可比较出差异。 对每一群落,均可作叶级的分析,并作出叶级谱。不同植被类型的叶级谱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即往往以某一叶级占优势,并以此与其他类型相区别(表4-2)。叶面积的大小,与气候带有某种相关性。在热带地区,大叶的比例最高,随着逐渐离开赤道,叶面积较小的类型亦渐增多,而大叶的比例逐渐减少。 表4-2 不同群落类型叶级的比较 表4-3 贝加尔针茅草原生物学类群与生态类群综合分析表 (据植被,1985,简化) 对生活型与生态类群组成的综合分析,能够更好地反映群落与所处环境的关系。对贝加尔针茅(Stipa baicalensis)草原作此类分析(植被,1985)可显示出它的群落重要属性,即中旱生和旱中生的杂类草(双子叶植物)占有很大比重,也表明它的所在地环境并非十分干旱。 以上只涉及生活型所含种数的多少,进一步分析还需考虑它们在群落中的各种数量特征,才能判别其所起的作用。

二、植物群落的空间结构和植物环境 群落中的各种植物,在群落占据一定的生存空间,而全部植物(按所属生活型)的分布状况,构成了植物群落垂直的和水平的结构,并将原有生境改变为特殊的群落部环境(植物环境)。 (一)垂直结构 大多数的群落都有高度上的分化或成层现象,这是群落中各植物间及植物和环境间相互关系的特殊形式。无论是木本群落或是草本群落,都可看到垂直分化。 在森林群落,不同种类植物的植冠(叶层)分布在不同的或是相同的高度围,它们在群落沿着垂直高度的梯度及光照强度的梯度,占有不同的位置。根据它们垂直高度,可划分出一定的层次。在森林中,一般划分出乔木层,林下的灌木层、草本层以及地被层(贴地的苔藓地衣)。这种层的分化是群落对环境条件适应的一种表现。然而在自然界,情况并不是那样简单,就乔木层而言,也不是所有乔木都长到一个几乎接近的高度。在热带雨林里,乔木层的垂直高度,可以达到30—40m或更高,一般可分出三个亚层,但是由于乔木层组成复杂,高矮参差不齐,层的界限并不是一般目测能分辨出来的。还有不少灌木也能发育成幼树状态,因而往往与小乔木交错生长在近似的高度,这样就会产生乔木亚层和灌木层的重叠。 除上述基本层次外,藤本植物和附生、寄生植物,攀援或附着在不同植物的不同高度,往往在整个群落的垂直高度都有分布,因而并不形成一个层次。这类植物称之为层间植物。层间植物种类和数量的多少,是和热量、温度的大小密切有关的。例如在我国的岛和滇南的森林中,藤本植物种类繁多,生长奇特,它们的枝叶花果常伸到高达20—30m的林冠层中,下部的藤茎又粗又壮,在这种森林里几乎没有一株树木可幸免于它们的干扰。 群落特别是森林群落的分层现象与光照强度密切相关。一个群落中的光照强度,总是随着高度的下降而逐渐减弱,这主要是部分光被上层的有机体所吸收或反射。形成林冠最上层的树木是受到全光照照射的,上层树冠的枝叶可以吸收和散射一半以上的光能。在乔木的下层,是利用残余光的小树。下层的灌木层,大约利用全光照的10%,而草本层仅利用了1—5%的全光照,以维持本身的生长,最后是得到极微弱光照的苔藓地衣层。由此可见,森林的垂直结构包含一种适应光强梯度的生活型梯度——几层乔木、灌木、草本植物以及地表的苔藓。

经济法要点(个人与合伙)

经济法授课要点 蔡新华 三、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 1?与一人有限公司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就是个人的责任,要由个人承担,实务上是先由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再由个人财产承担。 2?法律也允许个人独资企业由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如果这样做,出资设立的这部分共有财产也要用于承担企业的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并且是中国人,显然掌握公权力的公务员是不允许办个人独资企业的;注意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既可是自然人亦可是法人。 4?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是个人或家庭的共有财产,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公司法修改后,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取消,但注册资本并未取消。 5?个人独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非常简单,如果开展异地经营,依照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需要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与个人独资企业是一样的没有法人地位。 6?个人独资企业通常自己管理,但是投资者也可以委托管理,基于投资者的信任,受托管理人对企业负有忠实义务(未经许可,不得自我交易或有为竞业行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协议限制受托管理人的权限,但是这样的限制对善意的第三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如果第三人主张管理人代理企业签订的生意合同有效,投资者的抗辩是不能成立的。 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偿债顺序是:职工工资和社保、企业所欠税款、其他债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要由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破产的问题。(二)合伙企业基础 8?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同,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同的是,仍然不是法人,合伙企业的责任要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负责,当然实务上也是先由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全体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叫做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之一或部分合伙人单独主张权利,不得拒绝或抗辩,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但这不是债权人关心的问题。 9?全体合伙人之间是合伙关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出资形式多种多样,收益风险分配并不强调出资比例,原则上每一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经营管理,经营风险共担并且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人之间具有极强的信任关系即人合性。 10?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为两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有限合伙人的法律地位类似于公司的股东,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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