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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详解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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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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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16 12:36:00 来源:滨海时报点击:4次

昨天,针对新区百姓十分关注的滨海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记者专访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详解贷款申请人条件及详细办理流程。

贷款条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次申请贷款的个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贷款到期日的实际年龄为男性年龄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岁;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或持有滨海新区《居住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个人资信良好,借款人未涉及小贷、典当、担保等行业。贷款期限依照经营规模审查,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是否免息

针对小额担保贷款是否完全免息的问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滨海新区相关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其额度2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财政全部贴息;对其额度在20万以上且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由财政贴息50%。

怎么担保

针对贷款的担保方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有自然人反担保和房屋抵押担保两种方式。自然人即具有天津市户籍,男性年龄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岁且不是申请人配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及具有本市房产(包括按揭房产)或固定资产且有稳定收入的其他人员可以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万元。房屋(房产证、土地证齐全)可以作为抵(质)押品反担保。

申请流程

“现在已经可以在各街镇的劳动保障中心及各功能区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有创业梦想的借款人可以到向户籍所在地或注册地、经营地的街镇劳动保障中心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经办窗口收齐资料上报各片区劳动保障中心,由劳动保障中心调查审核后签订合同协议,上报区人力社保局,人力社保局审查贴息,交由银行放款。

如果创业者经营地在功能区,借款人可向功能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功能区人力社保局收齐资料由银行协助调查,调查通过后交由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合同协议及审查贴息,最后交由银行放款。(来源:滨海时报,记者尹娜)

附:天津市滨海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

为向在滨海新区范围内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诚实守信的人员自主创业提供信贷支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通知》(津银发〔2013〕93号)的规定,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贷款工作机制

(一)成立审贷委员会

成立以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经办银行组成的审贷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贷委”)。

审贷委负责研究和拟定区小额担保贷款年度信贷计划和工作目标;对申请的贷款项目进行审议和决策,审核不良贷款项目并提出处理意见;审贷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审贷委日常工作,如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召集成员单位审议。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好贷款受理、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工作;负责担保基金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贷款回收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对担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定期与经办银行、区人力社保局核对贴息金额,保障贴息资金安全及时拨付;当担保基金代偿比例超出合理额度时,有权停止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与经办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按照区人力社保局意见,及时出具担保函;对自主创业小贷部(以下简称“小贷部”)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区人力社保局以债权人身份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贷款。

经办银行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放贷;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相关部门提供必要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贷款回收工作。

(二)组建小贷部

在区国资委下属的“滨海新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内部设立“小贷部”,受理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小额贷款业务。

小贷部负责经办自主创业小额贷款的审核和担保工作;负责担保基金的运行,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负责小额贷款的项目评估和项目管理;负责借款人相关手续的审核工作;负责需审贷委审议的重大疑难问题相关材料;代表担保公司向经办银行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及时与经办银行交换和通报借款人有关信息;强化风险控制,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出现代偿后的追偿工作。

(三)设置经办窗口

分别在区人力社保局三个局属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设立小额担保贷款经办窗口,与经办银行、担保公司小贷部共同对项目进行贷前审查,出具初审意见、申报材料和担保意见,负责项目的贷后管理。

二、贷款对象

(一)初次贷款

在滨海新区注册、经营的个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贷款到期日的实际年龄男性年龄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岁;

2.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或持有滨海新区《居住证》;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4.个人资信良好;

5.借款人未涉及小贷、典当、担保等行业。

(二)二次贷款

已取得过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并已按期偿还全部本息、目前经营项目运行良好且吸纳2名以上新区户籍失业人员就业,需要第二次贷款支持的上述人员。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贴息标准

1.个人首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其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偿还贷款能力及个人征信记录等情况,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人人均10万元的标准累加,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已取得过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并已按期偿还全部本息,其经营项目运行良好且具有还贷能力,申请第二次贷款的,贷款额度按上述标准执行。

2.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符合滨海新区相关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其额度在中央规定贴息额度10万元范围之内的,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10万以上且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按照贴息利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20万以上且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由区财政按照贴息利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

四、贷款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

借款人向户籍所在地或注册地、经营地的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和婚姻证明,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

3.《就失业登记证》,申请人和反担保人的个人征信证明;

4.年检合格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合伙人或股东贷款时需提供《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公司自然人股东名录》(加盖公章);

6.贷款5万元以下的应届学生原则上可取消反担保,实行个人信用担保;

7.第三方信用反担保材料,包括自然人或其他反担保材料。

(1)自然人反担保材料

具有天津市户籍,男性年龄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岁且不是申请人配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及具有本市房产(包括按揭房产)或固定资产且有稳定收入的其他人员可以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自然人提供反担保的,需提供当面签订的反担保合同(包括展期继续担保的意见)和自然人个人证明材料,个人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上年度的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单、住房公积金查询单或纳税证明。

(2)房屋(房产证、土地证齐全)可以作为抵(质)押品反担保。

(二)经办窗口初审

经办窗口应在收齐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经办银行对申请人创业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合伙经营或二次贷款申请人经营企业(项目)及吸纳失业人员情况,对贷款项目进行核实、对项目的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对贷款提供的额度和偿还方式提出书面报告,在《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初审意见,符合贷款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查。

(三)人力社保局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及时对各经办窗口提交的贷款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贷管理规定,进行慎重审查;审查为同意的,在《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查意见,送担保机构并及时办理相关贴息手续。

(四)担保机构出具担保意见

担保机构接到区人力社保局书面审查意见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核定贷款担保额度及贴息比例,并出具担保意见,由小贷部及时反馈经办银行。

(五)经办银行审批放贷

经办银行在收到担保机构出具的同意担保意见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完成《借款合同》签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

五、贴息办理

1.各经办银行每季末月25日前向小贷部提供当季贷款贴息报表;

2.小贷部每季末月30日前完成对各经办银行提供的当季贷款贴息报表的初审汇总;

3.区财政局每季首月5日前完成对小贷部提交的上季贴息金额汇总的核对,保障贴息资金安全及时拨付到位;

4.区人力社保局每季首月10日前按季接收贴息资金,将贴息款按规定拨付到经办银行。

5.原有政策未到期的贷款贴息仍按原政策规定程序办理。

六、贷款展期办理

借款人应在贷款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担保机构提出展期申请,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办理流程如下:

(一)展期申请

借款人应向经办窗口提交下列资料:

1.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2.偿还利息的证明;

3.《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证明及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4.首次贷款时提供的反担保人不同意展期担保的,需更换反担保人,同时要求新反担保人按贷款反担保人的条件提供相应资料。

(二)担保机构担保

经办窗口收齐申请材料后,应与经办银行对展期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对展期项目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并联合签署意见;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担保机构出具同意担保意见,同时将相关资料反馈经办银行。

(三)经办银行办理

经办银行在收到担保机构同意担保意见后,为申请人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七、贷款清偿处理

1.经办银行负责到期贷款的清贷工作,担保机构和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应积极予以协助。

2.小额担保贷款到期未还清的,经办银行负责向借款人发送催收通知。借款人经催告后,仍不归还的,经办银行应在贷款到期后三个月内完成发送律师函、向法院起诉等法律措施。借款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其逾期未还的本息和罚息由担保机构代为清偿。代为清偿期限为3个月,由经办银行填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代偿申请表》,经担保机构审核并报区财政局同意后,由担保基金代偿。

3.担保机构代偿后,由小贷部负责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追偿贷款。

八、担保基金运行管理

滨海新区建立3000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分别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匹配50%;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区财政局负责对担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担保基金的运行应严格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暂行方案》(津财社〔2010〕44号)执行。

九、解释权及实施时间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与解释。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为解决各类人员创业自有资金不足的一项促进就业政策,近年来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实和推进,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提高经济总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既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又为稳定就业形势,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武穴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2005年底启动,8年来,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情况较好。截至目前,全市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1334笔7056万元,贷款余额4343万元,通过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12896人稳定就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小额担保贷款运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担保基金规模严重不足。随着就业扶持政策不断调整和扶持力度的不断扩大,全民创业的热情日益高涨,城乡广大创业者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多,随之出现担保基金不足的问题。由于地方财政注入的担保基金有限,虽然经办银行按担保基金1:5放贷,但考虑到期贷款还款不及时等因素,担保基金缺口仍然较大。今年上半年仅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2笔263万元,根据发放比例要求,全市担保基金缺口500万元。由于缺口严重,阻碍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及时发放。 二是中央贴息资金补贴不及时。由于每年的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并未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今年以来,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未见到位,影响了小额贷款发放进度。全年实际需要贴息资金400万元以上,但财政帐上余额不足20万元,既影响经办银行的利息结算,又增加了顾虑,束缚了手脚。 三是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方式单一。目前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人,主要以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上知名的老板、担保机构的股东为主,虽然降低了贷款风险,确保了贷款回收率,由于担保方式单一,少数创业者望而却步,使政策惠及面缩小,有待于研究创新。 四是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项目过小。在我市历年来的贷款扶持对象中,主要是以个体经营为主,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仅4户,不足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仍然是空白,其主要因素:一是贴息幅度太小,对微利项目全额贴息,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分为中央和地方各贴百分之二十五,企业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南宁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须知

南宁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说明 一、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守信,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应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且经营场所和注册地属南宁市本级辖区的: (一)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 (二)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 二、贷款对象认定条件 (一)农民工,是指有半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 (二)农民,是指经“第一书记”推荐的农民。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 (一)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给予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且展期贷款不予贴息。 四、贷款利率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五、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南宁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 2.《创业担保贷款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表》; 3.借款人及配偶(如有)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属于农民工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村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属于农民的,须提供“第一书记”推荐材料。(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相关证件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的加盖本企业 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②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的加盖本企业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③行业许可证、证明股东股权结构的材料如出资协议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复印件(企业的加盖本企业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④纳税证明材料,最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或记账单或进销货 单据或电脑记账单(企业的加盖本企业公章、个人的需签字); 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如果营业场所或种植的场地是租用的,提供租用合同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市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我市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额担保贷款:是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农民、复退军人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通过※※市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前款所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是指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为小额担保贷款借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市人民政府指定※※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市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 第三条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是指各级财政给予已取得小额担保贷款的自然人或企业的贷款利息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 第四条微利项目是指借款申请人在社区、街道、工矿区所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培训和寄托服务、养老服

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茶艺、服装、音像、文具、五金百货小额批发零售、水果、瓜菜、和经济作物种植、家禽畜牧水产养殖、自行车行、车辆交通运输、小商贩等项目。 第五条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是指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六条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包括: (一)具有※※市户籍、在※※市境内自谋职业、自主或合伙创业,有经营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二)在※※市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新增的就业岗位中安排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第七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年龄在18岁(含)以上59岁(含)以下,女年龄在18岁(含)以上49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三)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 (五)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详解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详解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 分享到: 时间:2015-06-16 12:36:00 来源:滨海时报点击:4次 昨天,针对新区百姓十分关注的滨海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记者专访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详解贷款申请人条件及详细办理流程。 贷款条件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次申请贷款的个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贷款到期日的实际年龄为男性年龄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岁;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或持有滨海新区《居住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个人资信良好,借款人未涉及小贷、典当、担保等行业。贷款期限依照经营规模审查,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是否免息 针对小额担保贷款是否完全免息的问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滨海新区相关政策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其额度2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财政全部贴息;对其额度在20万以上且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由财政贴息50%。 怎么担保 针对贷款的担保方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有自然人反担保和房屋抵押担保两种方式。自然人即具有天津市户籍,男性年龄不超过65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岁且不是申请人配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员及具有本市房产(包括按揭房产)或固定资产且有稳定收入的其他人员可以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万元。房屋(房产证、土地证齐全)可以作为抵(质)押品反担保。 申请流程 “现在已经可以在各街镇的劳动保障中心及各功能区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有创业梦想的借款人可以到向户籍所在地或注册地、经营地的街镇劳动保障中心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经办窗口收齐资料上报各片区劳动保障中心,由劳动保障中心调查审核后签订合同协议,上报区人力社保局,人力社保局审查贴息,交由银行放款。

融资性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图

XX担保 担 保 业 务 操 作 流 程

2015年6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5) 一、担保业务流程 (5) 二、担保项目的选择与受理 (9) (一)担保项目的选择 (9) (二)受理条件 (9) (三)不予受理条件 (10) (四)慎重对待条件 (10) (五)担保项目的受理 (11) (六)担保项目的申请资料 (11) (七)担保项目资料的初审 (14) (八)担保项目初审的终止 (15) 三、担保项目的现场调查 (15) (一)现场调查人员的职责 (16) (二)现场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6) (三)现场调查考察的对象 (17) (四)现场调查的主要容 (17) 四、担保项目的资料核查 (18) (一)审查资料的完整性 (19) (二)审查资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4) 五、担保项目的评估 (24) (一)申请担保企业资信评估 (25) (二)反担保措施评价 (31) (三)项目主要风险分析 (32) (四)担保项目的总体评价和评审报告的撰写 (34) (五)十五级评分 (35) 六、担保项目的决策 (36) (一)《项目评审报告》审核 (36) (二)项目评审委员会制度 (37)

(三)担保项目审批权限 (38) (四)担保项目评审会的执行 (39) 七、担保合同签署 (39) (一)担保合同的种类 (40) (二)签订担保合同 (40) 八、反担保措施设置 (40) (一)设置反担保措施的必要性 (41) (二)反担保物应满足的条件 (41) 九、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2) (一)评审费用的收取 (42) (二)担保费的确定依据 (43) (三)担保费费率的确定 (44) (四)担保费的收取 (44) (五)保证金、定金的收取 (45) 十、担保项目的放款及档案移交 (46) 十一、担保项目运营管理 (46) 十二、担保责任的解除与代偿 (48) (一)担保责任的解除方式 (48) (二)担保代偿前的核查 (48) (三)代偿后追偿权利的落实 (49) (四)担保责任解除后的手续 (49) 十三、担保代偿后的风险资产管理 (49) (一)代偿项目的管理 (50) (二)代偿资金的回收 (50) (三)代偿损失的核销 (51) 第三章附则 (52) 附件目录 (53)

小额担保贷款基本政策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小额担保贷款基本政策 一、对象和条件 (一)个人具有庆阳本地户口,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年龄在60岁以内(退休人员除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个体经营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中小企业庆阳市境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一定自有资金,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鼓励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对当年不裁员、不减薪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当年新招用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优先给予小额贷款支持;对上年裁员超过20人或裁员超过职工人数10%的企业,不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二、额度和期限 (一)额度个人额度: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可控制在8万元以内。 中小企业额度:企业贷款额度由市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委员会根据企业经营和信用情况及用工人数合理确定。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下的,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从业人员在30-60人的,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人民币100万元以内;从业人员在60-100人的,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人民币150万元以内;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人民币200万元以内。 (二)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对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贷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持续经营能力、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 三、贷款程序和需提供的材料 (一)程序个人贷款:个人贷款应向市担保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庆阳市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担保中心、经办银行经过实地考查,对贷款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由担保机构推荐,提交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委员会审定,经办银行给予办理贷款。 企业贷款:企业贷款应向市担保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庆阳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经担保中心、经办银行联合考查、初审后,提交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委员会审核。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给予办理贷款。县(区)需要向市担保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按照县(区),向市财政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帐户注入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的数额,以1:5的比例确定贷款额度。具体审贷程序由县(区)担保机构考察、初审后,推荐市担保中心按企业贷款程序发放。 (二)提供材料个人提供材料: 1.个人就业情况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社区和乡(镇)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贷款项目的有效材料;4.反担保人的相关材料。 中小企业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花名册;5.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为招用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个人贷款反担保措施:对个人贷款实施反担保措施。反担保人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1.庆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人员可自愿用自己的工资收入为贷款人提供反担保;2.属于个人并具有相应产权证明的房产证;3.提供的有价证券数额需超过贷款数额。 四、贷款贴息范围和标准 (一)贴息范围具体为: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 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流程图

贴息资金 使用范围 风险补偿5%奖励补助1% (对按当年新增担保 基金总额的5%以上贷款(按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 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 的,中央财政从贴息助资金。中央和地方各负担一 资金中安排风险补偿 金。按当年新增担保贴息半。中央负担的从中央贴息资xx预算中安排拨付,省财政负 基金总额的5%,全部担的从省本级安排的就业资 补充担保基金。)xx列支。) 经办担保劳动信用 银行机构保障社区 事务所微利项目小企业 个人合伙二次劳动再就非正规创业 创业扶持密集型业就业劳孵化 小企业基地动组织基地 最高最高最高最高 5万20万30万200万200万 据实全额贴息据实50%贴息据实全额贴息

中央财政100%中央财政25%中央财政25% 地方财政25%地方财政75%贴息资金 贷款展期和逾期不贴贴息贷款预算管理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贴息资金限内,按实际借款额度审核拨付报告制度和计息期限计算。 ①申请中央贴息地方贴息微利项目小企业各级财政部门资金(贴息资金申请和(贴息贷款发放统计表)明细表,附单位认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各级经办银行定证明、贷款合同、下一季度10日前借款借据(首季提供)按季报送省财政厅(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和经办银行出具的附微利项目计收利息清单)上季度利息回单)省财政厅预拨 每季度结息后3个工作日内(对各设区市贴息贷款发放和②审核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情况、以及报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统计表)设区市省直省 每半年财政局各级担保机构上报xx本 收到申请后初审预拨财政级3个工作日内报送财政部所属③拨付同级财政部门县(市、区)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财政局拨付上报经办银行小企业上一级财政部门④备案 各设区市担保机构⑤清算经办银行(上一年度贴息资金申领汇总情况及明细表)(经财政部门审核的全市贴息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并附经办银行的申请材料)年度终了后20日内报送按季上报同级担保机构同级财政部门省担保机构(按经办银行分类汇总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表) 报送按年审核上报 设区市财政部门省财政厅专员办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备案编制全市贴息资金年度决算审核上报省财政厅专员办审核出具意见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编制年度决算,并附专员办审核意见上报财政部审核清算贷款基本条件: 微利项目贷款基本条件: 下岗失业、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及种养殖业项目(国家明令严禁的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发文字号】三府[2010]140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2 【实施日期】2010.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府[2010]1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三亚市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我市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额担保贷款:是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农民、复退军人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通过三亚市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前款所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是指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为小额担保贷款借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三亚市人民政府指定三亚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三亚市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 第三条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是指各级财政给予已取得小额担保贷款的自然人或企业的贷款利息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 第四条微利项目是指借款申请人在社区、街道、工矿区所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培训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茶艺、服装、音像、文具、五金百货小额批发零售、水果、瓜菜、和经济作物种植、家禽畜牧水产养殖、自行车行、车辆交通运输、小商贩等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验做法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验做法 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验做法 近年来,**区**镇妇联在推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中,为了及时让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这一惠农政策惠及到急需资金的创业女性,帮助扶持创业项目扩展到企业无纺布、鞋帽、机械、服装加工、餐饮服务、药品、保健、日用百货、打字、照相等众多领域,为创业妇女解了燃眉之急,得到了女创业主的一致认可。 一、经验做法 1、宣传贯彻相关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文件精神和业务要求,通过专题会议召集妇女主任培训,指导她们吃透《实施办法》的政策要求、关键环节和操作流程。 2、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及时解决小额贷款工作中的各种困难问题,遵循吃透政策、立足实情和兼顾各方的原则,采用重点问题专项协调、单个问题个别协调、在详细地了解其创业的基本情况后再指导她们填写相关表格,健全资料,并把好初审关。涉及担保公司、承办银行的,妇联人员帮她们对接、沟通,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其间,担保人资格、续贷程序等专门同担保公司、承办银行进行反复沟通协调,确保了贷款办理、发放工作按序时正常推进。 3、着力完善相关服务。指导发挥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熟悉本村妇女基本情况的优势,到本镇工商所深入了解为有意向贷款的妇女,及时为她们做好服务。通过详细地了解其创业的基本情况,指导她们填写相关表格,健全资料,并把好初审关,帮助她们筛选创业项目,确保项目成功率。主动帮助她们检查资料完整程度,做好协助审核工作,陪同担保公司去每个企业勘察,加强跟踪服务。 二、实践作用 经调查,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已初步产生三大实践作用: 1、帮扶创业。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为那些想创业、刚创业但资金紧张、举步维艰或进退两难的城乡妇女提供有力帮助,免息或贴息贷款犹如一股新鲜血液注入创业项目,使项目充满活力。在小额贷款的帮助支持下,好学有为的女大学生薛红、乐观自强的单亲母亲张燕、云华无纺布**等新上一条生产线,实现产值2000万元增长到5000万元的创业之路越走越稳、越走越宽。 2、助力发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更多的是为部分已创业的女能人提供扩大生产经营、提高效益、做大做强所必需的资金动力。扬州同创无纺布有限公司由许玉萍创立于1998年,当时工业基础薄弱,剩余劳动力多,她凭借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公司一直到2008年,每年都会取得很好的效益。然而,随着该行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劳动力成本逐年增加,再加之全球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主要原材料无纺布价格大幅度上涨,公司在2010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经营难题,设备陈旧,产品质量上不去,订单急剧减少,劳动力成本又大幅提高,公司面临破产境地。面对困难境况,许玉萍找到妇联,希望获得小额贷保贷款的扶持和帮助。通过进一步考察与分析,妇联人员积极提供支持,主动联系担保公司、银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在2011年,公司成功获得100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加上自筹资金,投资近300万元,公司逐渐淘汰了部分小剑杆织机,用上了喷气织机,一台喷气织机的产量是小剑杆织机的四倍,公司实现月生产量翻番,年销售额翻番,质量大幅度提高,企业度过了危机,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而且吸纳农村女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女工近百人,一线女工年收入达4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1 一、基本情况 一是设立工作站。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在局长大力关怀和亲自指导下,拟定《关于成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的请示》;填报《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申请表》;申报设立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5月30日至31日,带领我中心有关人员专程赴XX,向省局创业指导处汇报了工作站设立有关情况,还专门去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提前学习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操作规程。6月28日,省就业局批复成立XX创业融资服务工作站。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 主动联系省就业局、省创业融资中心、邮储银行,加强政策沟通和业务对接,制定了业务操作指南,7月16日-17日,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操作培训,8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号),将此项工作部署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及时确定相应工作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本辖区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并有贷款意愿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摸底,并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原始资料后上报工作站。对中心人员重新进行工作分工。成立了2个工作组,分工负责14个县市区贷款工作。规定每周一上午为中心工作和学习例会,组织

中心全体人员通报工作进展、学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是明确工作办法和流程。 在省中心指导下,通过与市邮储银行对接,现在已明确贷款操作基本流程。工作站对申请贷款人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推荐给银行,银行见推荐意见,进行调查审批,工作站见审批意见,向省里进行担保申请,银行见担保函,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银行和工作站共同做好贷后跟踪管理服务等后续工作。 本着边学习、边规范的原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0**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5户、240万元,带动就业78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1户、110万元,带动就业43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我们自身来说,学习停留在文件政策解读,对贷款业务工作标准、流程等操作办法把握不到位,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加之省厅没有出台全省统一的借款人资质审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较多,需要随时和省里沟通和请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二是政策宣传推广不到位,社会各界认知度不高。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和群众对这项政策的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有相当部分人员甚至还不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流程的规范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流程的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实施办法

武汉市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实施办法 2008-12-0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支持我市全民创业,切实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武发〔2008〕10号)以及中央、省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操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解决各类人员自谋职业和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经政府指定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由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联社)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不得用于从事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 第三条小额担保贷款借贷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二、贷款对象 第四条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包括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和农村劳动者。 第五条借款申请人应亲自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借款申请人在金融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社会联合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不良记录的,相关机构不得受理其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第六条借款人必须按照劳动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资料,配合开展担保、贷款审查、贷款发放及贷款检查工作,及时按照贷款合同偿还贷款。 三、担保基金、担保机构 第七条设立市、区两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市财政筹集,基金规模由市政府确定,市级规模不低于8000万元;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区财政筹集,市财政按50%给予配套补助,其中中心城区各区规模不低于600万元,远城区规模不低于3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流程及业务表格

小额担保贷款流程及业务表格 一、小额担保贷款流程

二、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表格 开江县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本表格一式四份(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局、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各执一份),可复印。

委托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申请方(借款人称甲方)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住址: 担保方:(称乙方)达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公司)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担保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如为甲方提供了担保,则本合同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请求乙方为其贷款担保内容: (一)担保贷款种类:小额担保贷款。 (二)担保贷款金额:元(大写:万元正) (三)担保期限:两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第二条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其反担保人由开江县提供工资担保,其所在单位用财政拨款承担连带责任;或甲方自己(或者他人)财产(含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房屋等)抵质押方式。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随意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

第四条甲方如违约,则按甲方、反担保人和乙方共同签订的《自然人反担保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抄送(达州市商业银行开江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开江县就业局各壹份。 委托方(借款人): (签字) 担保委托办理方:开江县财政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月日

自然人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申请方(借款人):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反担保人(开江县财政供给的工资直发人员):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住址: 担保方:达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借款人向(达州市商业银行开江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申请贷款元(大写:万元正)。愿意用反担保人的工资向达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的贷款担保作反担保。经申请人、担保人、反担保人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担保人接受申请人的请求,与贷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元),担保期为主债务生效后2年。 第二条在担保合同有效期内,申请人及反担保人共同承诺: 1、在担保人认可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接受担保人对其担保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2、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该担保项下资金或履行合同项下义务。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总结一XXX镇共有X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XX人,耕地面积XXX亩,XX年全镇人均纯收入XXX元。自全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精神,紧紧围绕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主线,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有力推进我镇设施农业发展的大好政策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使这项惠及妇女的创业扶持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这一惠民举措有效解决了全镇广大妇女发展设施农业的资金瓶颈,带动全镇设施农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加快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强。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镇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贷款工作,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了镇、村二级联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落实的合力。二是宣传氛围浓。各包村领导和干部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的浓厚氛围。把工作重点放在有建棚意愿但缺乏启动资金的 广大妇女身上,通过走村入户,散发宣传资料,面对面

开展宣传,全面介绍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贷流程、申贷条件、资金使用要求和贴息范围等主要内容,为群众答疑解惑,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广大妇女群众依托小额贷款建棚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实行阳光操作,确保贷款资金在设施农业建设中发挥效益。一是操作程序严。根据区委办120号、152号文件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创新方式、简化手续、规范程序”的要求规范贷款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申贷人的初审推荐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四集中”、“一督查”,以村为单位集中申报、集中评议、集中审核、集中公示,定期督查。二是工作效率高。逐步完善了贷款工作流程,以村为单位、由村干部负责,集中审核办理,有效加快了贷款审核审批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经核实,已发放信贷资金XXX万元主要用于全镇设施农业建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为全镇设施农业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全镇设施农业建设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进程。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自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切实把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工作当中未出现任何乱收费和吃、拿、卡、要等不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扶持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上述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或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连续在济南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济南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未享受退休待遇),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的,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带动就业两人以上)、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待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后执行。

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贴息实行“先交后补”,贷款期内借款人按时向银行全额支付利息。贷款期为一年的,全额还清贷款本息后一次性拨付贴息资金;贷款期为二年的,贷款期满一年后拨付第一年贴息资金,全额还清贷款本息后一次性拨付第二年贴息资金。贷款逾期产生的利息及罚息不予贴息,发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暂停拨付贴息,发生代偿的创业担保贷款不再拨付剩余贴息资金。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期间借款人实现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停止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三)申请材料 1.《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人员身份证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非济南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个人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就业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本人填写《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经营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签署承诺。对申请人人员类别、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情况、个人及配偶征信情况等采取个人承诺制,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填报。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主动向申请

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扶持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推进创业促就业全民行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X〕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关于湖北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X〕98号)、《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业促就业全民行动的意见》(荆发〔201X〕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坚持政府组织、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按时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由专项基金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发放。第三条县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预算安排资金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基金规模保持在200万元以上,并根据创业促就业工作需要逐年予以补充。担保基金委托县民生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担保公司)管理,存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按担保基金3至5倍的规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第四条建立由县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县劳动保障、财政、担保公司、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报和交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审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压滤机滤布厂家额度和期

限等事项,协调解决小额担保贷款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研究具体的防范措施。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程序第五条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包括: 拟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尚未初次就业或就业后又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拟在本县创业的失地农民、农村劳动者、本县籍在外工商人士和务工人员,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第六条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二)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四)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五)信用良好,具有还贷能力;(六)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七)下岗失业人员应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应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应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证书,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应持有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拟在本县创业的失地农民、农村劳动者、本县籍在外工商人士和务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第七条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城镇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和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除尘滤布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小额担保贷款书面申请,填写贷款申请相关表格;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后,转报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农村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件及

农商银行创业促就业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我县创业促就业工作,规范创业促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根据《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西银发[2003]98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8]2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指贷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就地转移自主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由镇坪县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承诺担保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指陕西省镇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机构;借款人指向贷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复转军人、失地农民、农民工返乡创业者、就地转移自主创业的农村

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担保人是指镇坪县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 第二章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四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镇坪县常住户口,年龄在60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根据不同身份,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复员转业退役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出具的推荐证明、外出务工证明、失地证明等相关证明; (三)有实施项目的经营能力; (四)有经营场所或经营设备、工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经营所需资金的30%); (五)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它经济违法行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为借款人自主创业和合伙经营所需的开办经费或流动资金。 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六条贷款申请程序:借款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推荐→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本行各营业网点审批并发放贷款→县人社局按季结息→到期归还→无能力归还的由贷款担保机构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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