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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专题学习三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专题

学习三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专题学习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怎样发起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安排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时间范围。

时间安排: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2月份)、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

五、区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

2月1日,沈海生主任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大会上提出:“打一场人民战争”

5月10日,张前锋副书记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暨2018年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恶务尽”

六、我区“扫黑办”机构设置。

高新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扫黑办”)设在管委会三楼第二会议室。

扫黑办主任:公安分局政委刘军

扫黑办副主任: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栋之

联络员:公安分局民警窦林

七、发现黑恶线索怎么办。

举报电话:xx

举报邮箱:xx

线索上报流程:

1、发现黑恶线索后立即上报本部门主要领导。

2、规范填写《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登记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接收表》,经“一把手”签字口盖公章后,移送区“扫黑办”。

3、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登记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接收表》妥善留存,涉及举报人信息的要严格保密,并填写《涉黑涉恶移交线索台账》。

4、每周对线索核查进程进行跟踪。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取得的战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区结合实际情况,着力聚焦建设工程领域黑恶势力。

于2月1日成功破获“庞某亮、庞某海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

于2月8日成功破获“9.21华为项目聚众斗殴案件”,

截至目前,打掉了盘踞在韩正庄村的“庞某亮、庞某海等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及程庄子村、刘名庄的“杜某、王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共抓获涉恶犯罪势力20余人。

于4月份侦破涉恶因素案件“弘仁里小区砂石料强迫交易案”以及“505公交站点强行非法揽客案”行政拘留6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专题学习

1、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习总书记指出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

2、扫黑除恶要做到哪两个“结合”?

中央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3、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习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什么时间开始启动的?

2018年1月23日,中央zd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宣布正式启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郭声琨同志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时要做到“两个一律”,什么是“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年目标是什么?

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2018年年初-2020年年底),共分为3个阶段,一年为1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18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7、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几家?

中央成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由中央zd委牵头,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海警局、武警部队等参加,共28个单位。

8、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zd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各级zd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上级zd机关要加强对下一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9、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郭声琨同志指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10、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动向是什么?

郭声琨同志指出,当前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出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意义是什么?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二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四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12、中央确定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是什么?

①威胁政治安全、②把持基层政权、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④煽动村民闹事、⑤强揽工程、⑥欺行霸市、⑦操纵经营黄赌毒、⑧非法高利放贷、⑨插手民间纠纷、⑩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4、两高两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出台的配套司法文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15、为了排除办案干扰,zd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学习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018年2月1日,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主持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号召律师要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有8种情形的黑恶势力属于此次专项斗争重拳打击范围: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

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通过学习,我们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了“四个意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作为法律工作者,要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律师专长,为这场攻坚战做好法律服务。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fwsir)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律师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在今后执业中,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作为新时代的文明律师要配合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

律界限,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

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我们律师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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