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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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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1 简述

1.1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一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实验。当

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毒素限值的确定。

(一)药典中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

(二)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公式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

L=K/M

式中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其中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kg/h;鞘内用注射剂,

K=0.2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l/kg/h、ml/kg/h、U/kg/h表示。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参阅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须知》等权威著作,中国人

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1小时的按1小时计。按人用剂量计算限值时,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和临床用实际情况做必要调整,但需说明理由。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

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 D)按下式计算:

MV D=C?L/λ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C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l;当L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l

或U/ml。如供试品为注射用无菌粉末或原料药,则MV D取1,可计算供试品的最小有效稀释浓度C: λ/L。

λ在凝胶法中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在光度测定法中为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中的最低内毒素浓度。

1.4 在使用新一批号的鲎试剂前,必须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实验。

1.5 药典中已有规定的品种或有其他内毒素检验标准的品种,可直接进行内毒素检查,如在检验中出现干扰的情况需再进行干扰实验的验证;其他未建立内毒素检查的品种需

先进行干扰实验,确定不干扰浓度后再进行内毒素检查。

1.6 细菌内毒素检查过程中的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供试品对照必须同时进行,否则实验结果无效。

2 实验材料及用具

2.1 天平供试品称量用,精度为0.1mg以下。

2.2 电热干燥箱除外源性内毒素用,温度应能达到250℃。

2.3 恒温水浴箱或适宜的恒温器(37℃±1℃)。

2.4 水银温度计或酒精度计,精度在1℃以下。

2.5 旋涡混合器。

2.6 鲎试剂,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

2.7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除另有规定外,应使用由中国药典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发放的标准品。

2.8 凝胶法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的灭菌注射用水。光度测定用的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EU/ml。

2.9 实验用具移液管(或刻度吸管、微量加样器及无热原吸头)、凝集管(10mm×75mm)、三角瓶、试管试管架、洗耳球、时钟、75%酒精棉、剪刀、砂轮。所用玻璃器皿

须经250℃干烤至少1小时。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实验无干扰的器械。

2.10 细菌内毒素光度测定仪器

3 实验准备

3.1 玻璃器皿的洗涤竟玻璃器皿放入铬酸洗液或其他热原灭活剂或清洗液中充分浸泡,然后取出将洗液空干,用自来水竟残留洗液彻底洗净,再用蒸馏水反复冲洗三遍以上

,空干后放入适宜的密闭金属容器中或用锡箔纸包好后再放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入烤箱。

3.2 除去玻璃器皿表面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玻璃器皿置烤箱后,将烤箱调至250℃,待烤箱温度升至

设定的温度后开始计时,干烤至少1小时。达到规定时间后,关断电

源,待烤箱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可在两天内使用;如果玻璃器皿用锡箔纸包装,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可在两周内使用,否则再次干烤除去可能存在的

外源性内毒素。

4 凝胶法操作方法

4.1鲎试剂灵敏度复核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的目的不仅是考察鲎试剂的灵敏度是否正确,也是考察检验人员操作方法是否正确及实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因此要求每个实验室在使用一批新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实验。

4.1.1 实验操作

4.1.1.1 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制备

取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工作标准品一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然后用砂轮在瓶颈上部轻轻划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启开,开启过程中应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

按照标准品说明书,加入规定量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其内容物,用封口膜将瓶口封严,置旋涡混合器上混合15分钟。然后进行稀释,制备成4个浓度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

液,即2.0λ、0.5λ、0.25λ(λ为所复核的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30秒钟(详细过程参见标准品使用说明书)。

若使用的为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可按其使用说明书中的方法将其稀释至规定浓度后分装、保存。若为细菌内毒素工作品,为一次性使用。

4.1.1.2 待复核鲎试剂的准备

取0.1ml/支的鲎试剂18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用砂轮在瓶颈轻轻划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启开备用,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每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溶解,轻轻转

动瓶壁,使内容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若待复核鲎试剂的规格不是0.1ml/支时,取若干支按其标示量加入检查用水复溶,充分溶解后将鲎试剂溶液混合在一起,然后每

0.1 ml分装到10mm×75mm凝集管中,要求至少分装18管备用。

4.1.1.3 加样

将已充分溶解的待复核鲎试剂18支(管)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其中4列4支(管),1列2支(管)。4支(管)4列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的2λ、λ、0.5λ和0.25λ的内

毒素标准溶液;另2支(管)加入0.1ml检查用水。

4.1.1.4 加样结束后,将鲎试剂用封口膜封口,轻轻振动混匀,避免产生气泡,连同试管架放入37℃±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试管架保持水平状态,保温60±2分钟。

4.1.1.5 观察并记录结果。将试管架从水浴中轻轻取出,避免振动,将每管拿出缓缓倒转180°观察,管内形成凝胶,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记录为(+)

;未形成凝胶或凝胶不能保持完整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记录为(-)。

4.1.2 实验结果计算

如最大浓度2.0λ4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4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为阴性时实验为有效,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

鲎试剂灵敏度的复核结果(λC)。

λC=lg-1(∑X/4)

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反应终点浓度是系列浓度递减的内毒素溶液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4.1.3 结果判断

当λC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判定该批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合格,可用于干扰实验和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λ(标示灵敏度)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4.1.4 举例

设待复核鲎试剂的灵敏度为0.125EU/ml。实验结果如下:

内毒素浓度(EU/ml)0.25 0.125 0.0625 0.031 Nc 反应终点浓度X

重 1

复 2

管 3

数 4 ++---0.125

+----0.25

+++-0.0625

+++-0.0625

λC=lg-1(∑X/4)

=lg-1[(lg0.125+lg0.25+lg0.0625+lg0.0625)/4]

=0.105(EU/ml)

λ在0.5λ-2λ范围内,符合规定。并且使用该批鲎试剂时,其灵敏度为标示灵敏度0.105(EU/ml)。

4.2 干扰实验

4.2.1 操作方法

干扰试验的目的是确定供试品在多大的稀释倍数或浓度下对内毒素和鲎试剂的反应不存在干扰作用,为能否使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提供依据。并且验证当供试品的配方和工艺有

变化,鲎试剂来源改变或供试品阳性对照结果呈阴性时供试品是否存在干扰作用。

由于干扰实验检验的是在供试品存在的情况下内毒素与鲎试剂的反应是否正常,与所使用鲎试剂的灵敏度无关,因此在干扰实验预实验中原则上可使用任一灵敏度的鲎试剂。但

建议使用较低灵敏度(如0.5或0.25EU/ml)的鲎试剂,可尽量避免供试品所含的内毒素对干扰实验造成的阳性影响。

4.2.2 干扰实验预实验

预实验的目的是初步确定供试品的最大不干扰浓度(当限值以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或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当限值以EU/ml表示),为正式干扰实验提供依据。

4.2.2.1 将无可检测到内毒素的供试品进行一系列倍数的稀释,但最大的稀释倍数不得超过MV D=CL/λ0.03(0.03EU/ml为现今我国市售鲎试剂的最高灵敏度)。

4.2.2.2 使用鲎试剂对每一稀释倍数进行检验。每一稀释倍数下做2支供试品管和2支供试品阳性对照(即用该浓度的供试品稀释液将内毒素标准品制成2λ浓度)。另取2支加

入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2支加入2λ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作为阳性对照。

供试品阳性对照制备举例:制备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阳性对照液方法,取0.3ml浓度为4λEU/ml的内毒素标准液+0.3ml的稀释倍数为2的供试品稀释液制得0.6ml含2λ

EU/ml内毒素标准的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稀释液。

保温60±2分钟后,观察并记录结果。

4.2.2.3 当阴性对照为阴性,阳性对照为阳性时,实验为有效。当系列浓度中出现供试品溶液2管为阴性,

供试品阳性对照2管为阳性时,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不干扰实验,

此稀释倍数即为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即可选择该稀释倍数进行正式干扰实验。

当系列浓度中所有浓度的供试品管都不为阴性,或供试品阳性对照不为阳性时,说明供试品对内毒素与鲎试剂的反应存在干扰,则应对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稀释(不得超过MV

D=CL/λ0.03),或通过气压适宜的方法(如过滤、中和、透析或加热处理等)排除干扰。

当供试品的内毒素限值单位为EU/mg或EU/U活性单位时,应将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换算成最大不干扰浓度(即该稀释倍数下溶液的浓度),以mg/ml或活性单位/ml表示。

4.2.2.4 举例

例:设某注射液限值为2.5EU/ml,按MV D=CL/λ计算出灵敏度为0.03EU/ml下的MV D为80倍,将供试品溶液稀释一系列检验,用灵敏度为0.25EU/ml的鲎试剂进行预实验。结

果如下

稀释倍数原液510204080

供试品溶液------------

供试品阳性对照------++++++

如上结果可初步确定该样品的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为20倍,可在此浓度下进行正式干扰实验。

4.2.3 正式干扰实验

目的是检验在某一浓度下的供试品对于鲎试剂与内毒素的反应有无干扰作用。使用的供试品溶液应为未检验出内毒素且不超过所使用的鲎试剂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溶液。

4.2.3.1 制备内毒素标准对照溶液

取1支细菌内毒素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成4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即2.0λ、λ、0.5λ、0.25λ,(方法同4.1.1.1)。

4.2.3.2 制备含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

4.2.3.2.1 将供试品稀释至预实验中确定的不干扰稀释倍数,再用此稀释液将4.2.3.1中的同支细菌内毒素标准品稀释成4个浓度即2.0λ、1.0λ、0.5λ、0.25λ的含内毒素

的供试品溶液。

以注射用头孢哌酮钠(1g/瓶为例:取10ml检查用水溶解注射用头孢哌酮钠即为100mg/ml,设需将其稀释

20倍(5mg/ml)后备用。(注:冻干品或无菌粉末用检查用水溶解后

体积有无变化,根据具体情况定)。

取一支细菌内毒素标准品,加入1m检查用水溶解,然后取内毒素标准溶液0.3ml制备内毒素标准对照溶液;再取内毒素标准溶液0.3ml加上2.7ml的5mg/ml头孢哌酮钠溶液,即

为含10倍内毒素稀释液的供试品溶液,取0.3ml含10倍内毒素稀释液的供试品加上2.7ml的5mg/ml头孢哌酮钠溶液,即为含100倍内毒素稀释液的供试品溶液。其余依次类推。

4.2.3.2.2 简化法制备含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

0.5ml浓度为1.0EU/ml的内毒素标准溶液+0.5ml浓度为10mg/ml的供试品溶液得到1ml的含0.5EU/ml 内毒素的浓度为5mg/ml的供试品液。

同理分别用0.5ml浓度为0.5EU/ml、0.25EU/ml、0.125EU/ml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制备含0.25 EU/ml 、0.125 EU/ml 和0.0625m EU/ml 内毒素的浓度为5g/ml的供试品系列溶

液。(其体积的大小视情况而定)。

4.2.3.3 鲎试剂的准备

取规格为0.1ml/支的鲎试剂36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用砂轮在瓶颈轻轻划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启开备用,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每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溶解,轻

轻转动瓶壁,使内容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若待复核鲎试剂的规格不是0.1ml/支时,按其标示量加入检查用水复溶,将复溶后的鲎试剂溶液混和在一起,然后每0.1ml分

装到10×75mm凝集管中,要求至少分装36管备用。

4.2.3.4 加样

将准备好的鲎试剂18支(管)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4列4支(管),1列2支(管)。其中的4支4列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的2.0λ、1.0λ、0.5λ、0.25λ的内毒素标准

对照液,另一列2支(管)加入0.1ml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

将另外18支(管)鲎试剂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4列4支(管),1列2支(管)。其中的4支4列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的2.0λ、1.0λ、0.5λ、0.25λ的内毒素的含供试

品溶液;另一列2支(管)加入0.1ml供试品溶液作为样品阴性对照。

加样结束后,用封口膜封口,轻轻振动混匀,避免产生气泡,两同试管架放入37℃±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2分钟后,观察并记录结果。

4.2.4 实验结果计算

如两组最大浓度2.0λ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均为阴性,阴性对照4管均为阴性时,按下式计算用检查用水制成的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S)和用

供试品溶液或稀释液制成的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Et)。

ES=lg-1(∑XS/4)

Et=lg-1(∑Xt/4)

式中

XS ,Xt分别为用检查用水和供试品溶液或稀释液制成的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4.2.3 当ES在0.5λ-2.0λ(包括0.5λ和2.0λ)时,且Et在0.5 ES~52.0 ES(包括0.5 ES和2.0 ES)时,则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不干扰试验,可在该浓度下对此供试品

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

当ES不在0.5λ-2.0λ(包括0.5λ和2.0λ)时,则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干扰实验。应使用适宜的方法排除干扰,如对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稀释,是排除干扰因素的简单有效

方法。建立新品种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时,每个厂家至少取三个批号(不包括亚批)的供试品,用两个以上鲎试剂生产厂家的鲎试剂进行干扰实验。

4.2.5 举例

设供试品为某注射液,预实验中初步确定其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为20倍,使用灵敏度为0.125EU/ml的鲎试剂检测供试品是否对内毒素检查存在干扰。

内毒素浓度(EU/ml)0.25 0.125 0.0625 0.03 Nc反应终点浓度

1 内毒素标准浓度

2

3

4 +++--

+++--

+++-

+++-0.0625

0.0625

0.0625

0.0625

1 含供试品的

2 内毒素溶液

3

4++---

++---

++--

++--0.125

0.125

0.125

0.125

ES=lg-1(∑XS/4)

= lg-1[(lg0.0625+lg0.125+lg0.0625+lg0.0625)/4]

=0.125(EU/ml)

Et=lg-1(∑Xt/4)

= lg-1[(lg0.125+lg0.125+lg0.125+lg0.125)/4]

=0.125 (EU/ml)

Et在0.5 ES~2.0 ES范围内,说明该供试品进行20倍稀释后确已排除干扰作用,在低于或等于此浓度的情况下即可使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4.3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凝胶限度试验

在细菌内毒素检查中,每批供试品必须做2支供试品管和2支供试品阳性对照,同时每次实验必须做2支阳性对照和2支阴性对照。

4.3.1 操作方法

4.3.1.1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首先计算MV D=C?L/λ、L的意义同1.3。λ为所使用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然后将供试品进行稀释,其稀释倍数不得超过MV D。

4.3.1.2 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内毒素标准品稀释制成2λ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液。

(方法同4.1.1.1)。

4.3.1.3 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用待检测的供试品溶液或其稀释液将内毒素标准品制成2λ浓度的内毒素溶液。

(方法同4.2.1.3.2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4.3.1.4 阴性对照液即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4.3.1.5 鲎试剂的准备

取规格为0.1ml/支的鲎试剂8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用轮在瓶颈轻轻划痕,75%棉球擦拭后启开备用,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每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溶解、轻轻转动瓶

壁,使内溶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若使用的鲎试剂的规格不是0.1ml/支时,取若干支,按其标示量加入检查用水复溶,充分溶解后将鲎试剂溶液混和在一起,然后每

0.1ml分装到10×75mm凝集管中,要求至少分装8管备用。

4.3.1.6 加样取8支(管)溶解好的鲎试剂,其中2支加入0.1ml供试品溶液或其稀释液(其稀释液不得超过MV D)作为供试品管,2支加入0.1ml阳性对照溶液作为阳性对照

管(PC),2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管,(NC),2支加入0.1ml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作为供试品阳性对照管(PPC)。

4.3.1.7 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用封口膜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2分钟。保温和取放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4.3.2结果判断

当阳性对照都为阳性、供试品阳性对照都为阳性且阴性对照都为阴性时,实验方为有效。若供试品管2管均为阴性,认为该供试品符合规定;如供试品2管均为阳性,应认为不符

合规定;如2管中1管为阳性,1管为阴性,按上述方法另取4支供试品管复试,4管中如有1管为阳性,即认为不符合规定。若第一次实验时供试品的稀释倍数小于MV D而结果出

现2管均为阳性或2管中1管为阳性时,按同样方法复试,复试时要求将其稀释至MV D。

4.3.3 举例

供试品为葡萄糖注射液,其内毒素限值为0.5EU/ml,设所用鲎试剂的灵敏度为0.125EU/ml,

MV D=C?L/λ=0.5/0.125=4

将样品进行4倍稀释,并做4倍稀释下的供试品阳性对照。

供试品

供试品阳性对照

阳性对照

阴性对照

--++++--

结果是否有效有效

结果判断该批葡萄糖注射液的内毒素含量小于0.5EU/ml,符合规定

4.4 凝胶半定量实验

半定量实验是使用凝胶法估测供试品中内毒素含量的方法。系利用供试品系列与鲎试剂反应的终点浓度计算出供试品中内毒素的含量。

4.4.1 操作方法

4.4.1.1 供试品系列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供试品溶液从已确定的不干扰浓度或稀释倍数下开始进行对倍稀释,制备成2、4、8等N个浓度,但最大稀释倍数不得超过MV D。N可根据实验设计不同确定。

4.4.1.2 内毒素标准系列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内毒素标准品稀释成4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即2.0λ、1λ、0.5λ、0.25λ,(方法同4.1.1.1)。4.4.1.3 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方法同4.2.1.3.2用已确定不干扰浓度或稀释倍数的供试品溶液将内毒素标准品制成2λ浓度的内毒素溶液。

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4.4.1.4 阴性对照液即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4.4.1.5 鲎试剂的准备

取规格为0.1ml/支或分装好的鲎试剂12+2N支,其他准备按正式干扰实验项下的“鲎试剂准备”。

4.4.1.6 将准备好的鲎试剂取其中10支(管)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每列2支。其中4列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的2.0λ、λ、0.5λ、0.25λ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另一列2

支(管)加入0.1ml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

将另外2N支(管)鲎试剂放在试管架上,排成N列,每列2支(管)。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一个

浓度的供试品溶液。

另2支(管)加入0.1ml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作为供试品的阳性对照。

4.4.1.7 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用封口膜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2分钟。保温和取放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4.4.2 实验结果计算

如内毒素标准系列最大浓度2λ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均为阴性,阴性对照为阴性恭试品阳性对照为阳性时,按下式计算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λ

t)和供试品系列溶液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CE)。

λt=lg-1(∑Xt/2)

CE=lg-1(∑X/2)

式中Xt为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X为供试品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反应终点浓度为供试品溶液每一系列平行管的终点,稀释倍数乘以标志灵敏λ。

4.4.3 结果判断

当λt在0.5λ~2λ之间,试验方为有效。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即为CE。

如果实验检验的是供试品的稀释液,则计算原始溶液内毒素浓度时要将结果乘以稀释倍数。

如果试验中供试品溶液的结果都为阴性,应记为内毒素浓度小于λ(如果检验的是稀释过的供试品,则记录为小于λ×该供试品的最小稀释倍数)。如果结果都为阳性,应记为

内毒素的浓度大于或等于最大的稀释倍数乘以λ。

若内毒素浓度小于规定的限值,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内毒素浓度大于或等于规定的限值,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4.4.4 举例

设供试品为某注射液,干扰实验已确定其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为20倍,其内毒素限值为10EU/ml,现使用灵敏度为0.03EU/ml的鲎试剂检测供试品中的内毒素含量。

MV D=C?L/λ=10/0.03≈320倍

将供试品溶液先稀释至20倍后,再进行对倍稀释。将20倍稀释液稀释2、4、8、16倍,同时制备内毒素标准系列。

内毒素浓度(EU/ml)0.0625 0.03 0.015 0.0075 Nc反应终点浓度

内毒素标准溶液

+----

+----0.0625

0.0625

供试品稀释倍数 1 2 4 8 16 PPC反应终点稀释倍数

供试品系列++++-+

+++--+8

4

λt=lg-1(∑Xt/2)

=lg-1 [(lg0.0625+lg0.0625)/2]

=0.0625(EU/ml)

CE=lg-1(∑X/2)

=lg-1 [lg(8×0.03)+lg(4×0.03)]/2

=0.170EU/ml

供试品20倍稀释液的内毒素含量=0.170EU/ml

由于供试品先被稀释了20倍,因此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为0.170×20=3.40EU/ml,低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此批注射液内毒素检查项符合规定。

5 光度测定法操作方法

光度测定法分为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浊度法系利用检测鲎试剂与被毒素反应过程中的浊度变化而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可分为终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终点浊度法是依据反应混合物中的内毒素

浓度和其在孵育终止时的浊度(吸光度或透光率)之间存在着量化关系来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动态浊度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浊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

时间,或是检测浊度增加速度的方法。

显色基质法系列用检测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凝固酶使特殊底物显色释放出的有色团的多

少而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分为终点显色法和动态

显色法。终点显色法是依据反应混合物中的内毒素浓度和其在孵育终止时释放出的有色团的量之间存在的

量化关系来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动态显色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色

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时间,或是检测色度增长速度的方法。

5.1 仪器的设置

浊度法分为终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显色基质法也分为终点显色法和动态显色法。针对不同的方法,在配置相应的测定仪器。

在实验来势前,应根据仪器的说明和实验的设计设定反应时间,反应温度(一般为37℃±1℃),检测波长等相关系数。

供试品和鲎试剂的分装加样量、供试品和鲎试剂的比例以及保温时间等,需参照所用仪器和试剂的有关说明进行。

5.2 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

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会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需进行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

5.2.1 实验操作

5.2.1.1 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一支内毒素标准品溶解稀释,并制成至少3个浓度的稀释液(相邻浓度间稀释倍数不得大于10),如10、1、0.1EU/ml或0.5、0.25、0.125、0.0625、0.03EU/ml

,但最低浓度不得低于所用鲎试剂的标示检测限。稀释操作方法同凝胶法。

5.2.1.2 鲎试剂的准备

要求内毒素标准系列中每一浓度至少做3支平行管,并要求同时做2支阴性对照。根据所制备的标准曲线中浓度的个数来计算所需要的鲎试剂体积。

由于凝胶法鲎试剂和光度测定法鲎试剂在工艺上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光度法检测时需使用专用鲎试剂而不能用凝胶法鲎试剂代替。光度法鲎试剂都为0.5ml以上装量,在溶解

后需将所有鲎试剂混合在一起,备用。

5.2.1.3 加样

将标准内毒素溶液和阴性对照按仪器要求的体积分装到仪器配置的反应容器中,如小试管或微孔板。再加入要求体积的鲎试剂,轻轻混匀,避免产生气泡,然后将反应容器放入

光度测定仪中进行反应。

5.2.2 结果判断

当阴性对照的反应时间大于标准曲线最低浓度的反应时间,将全部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根据线性回归分析,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应大于或等于0.980,试验方为有效。否则须重新试验。

5.3 干扰实验

干扰实验的目的同凝胶法干扰实验。当鲎试剂、供试品的来源、配方、生产工艺改变或试验环境中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干扰实验。

5.3.1 实验操作

5.3.1.1 标准曲线的制备

操作同5.2.1.1。

5.3.1.2 将供试品进行一系列的稀释,但不得超过MV D。选择标准曲线中点或一和靠近中点的一和内毒素浓度,设为λm,作为添加到供试品中的标准内毒素浓度。可按如下方

法制备供试品每一稀释倍数下的样品阳性对照:

如使用的标准曲线为50、5、0.5、0.05EU/ml的标准系列,选择0.5EU/ml浓度作为λm。现需制备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阳性对照液。可取0.3ml浓度为1.0EU/ml的内毒素标准

液+0.3ml稀释倍数为2的供试品稀释液制得0.6ml含0.5EU/ml内毒素标准的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稀释液。

也可按仪器或试剂厂商提供的其他方法配制。

5.3.1.3 鲎试剂的准备

同5.2.1.2

5.3.1.4 加样

标准曲线每个浓度不小于2支平行管,供试品每个浓度不少于2支平行管,同时供试品每个浓度的样品阳性对照也不少于2支平行管。并用检查用水做2支阴性对照。

将标准内毒素溶液、供试品、供试品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按仪器要求的体积分装到仪器配置的反应容器中,再将鲎试剂也按要求的体积加入到反应容器中,轻轻混匀,避免产生

气泡,然后将反应容器放入光度测定仪中进行反应。

5.3.2 实验结果计算

当反应完毕后,仪器自动生成标准曲线并按所得线性回归方程分别计算出供试品溶液和含标准内毒素的供

试品溶液的内毒素含量Ct和Cs,按下式计算供试品每一浓度的回收率

(R)。

R=(Cs-Ct)/λm×100%

5.3.3 结果判断

当供试品的内毒素的回收率在50%~200%之间时,则认为在此浓度下供试品溶液不存在干扰作用。

当供试品系列的内毒素的回收率都不在指定的范围内,可重新制备最低浓度(λ)更低的标准曲线,从而提高MV D,将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的稀释来排除干扰。或按“凝胶法

干扰试验”中提及的其他适宜方法去除干扰因素,并要重复干扰试验来验证处理的有效性。

5.4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

5.4.1 实验操作

5.4.1.1 标准曲线的制备

操作同5.2.1.1。

5.4.1.2 将供试品稀释至一个已证实无干扰作用的浓度,并同时制备该浓度下的供试品阳性对照。

5.4.1.3 鲎试剂的准备及加样

标准曲线每个浓度不少于2支平行管,供试品不少于2支平行管,供试品阳性对照也不少于2支平行管。并用检查用水做2支阴性对照。

将标准内毒素溶液、供试品、供试品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按仪器要求的体积分装到仪器配制的反应容器中,再将鲎试剂也按要求的体积加入到反应容器中,轻轻混匀,避免产生

气泡,然后将反应容器放入光度测定仪中进行反应。

5.4.2 结果判断

当反应完毕后,使用标准曲线来计算供试品的每一和平行管的内毒素浓度。

试验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为有效:

(1)标准曲线的结果要符合“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中的要求。

(2)该浓度下的内毒素回收率要在50%~200%的范围内。

(3)阴性对照的反应时间应大于标准曲线最低浓度的反应时间。

若供试品溶液所有平行管的平均内毒素浓度乘以稀释倍数后,小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大于或等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6 注意事项

6.1 实验前,须用肥皂洗手,用75%酒精棉球消毒。

6.2 在使用洗耳球、移液管取样时,应注意不要将洗耳球中的气体吹入溶液中,以防止气体中的内毒素进入供试液。

6.3 溶解鲎试剂及混匀供试品的鲎试剂时,不要剧烈振荡避免产生气泡。

6.4 由于凝集反应是不可逆的,所以在反应过程中及观察结果时应注意不要使试管受到振动,以免使凝胶破碎产生假阴性结果。

6.5 进行干扰实验时,标准对照系列和含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系列应同时进行。

6.6 在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实验和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时,各个实验中要求的对照应同时进行,并在实验有效的情况才能进行计算和判断。

6.7 实验操作应在清洁环境中进行,过程中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无菌检测操作规程

无菌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无菌检查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无菌产品的无菌检查 3.职责 质量部QC 4.依据 2015版《中国药典》通则1101 5.内容 5.1无菌检查环境保障 5.1.1无菌检查的所有操作均需在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的环境下进行,即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行。 5.1.2操作环境的无菌保障程度将直接影响无菌检查结果,为了保证无菌检查用洁净室(区)环境的稳定性,确保检查结果的可靠性,对洁净室(区)的环境定期检测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洁净环境符合要求。 5.1.3无菌检查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 5.1.4洁净区的温度、湿度等参数必须符合相应洁净级别的要求 5.1.5无菌检查操作还需要对环境进行监控, 5.2培养基、稀硫酸、缓冲液 5.2.1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除另有规定,接种后应置30-35℃培养。 5.2.2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接种后应置20-35℃培养。 5.2.3中和或灭活用培养基,按上述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在培养基灭菌或使用前加入适宜的中和剂、灭活剂或表面活性剂,其用量同方法实用性试验。 5.2.4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5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6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市售培养基干粉。 5.2.7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市售培养基干粉。 5.2.80.9%无菌氯化钠溶液。 5.2.9培养基使用性检查 无菌检查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等应符合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查及灵敏度检查的要求。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无菌检查或与供试品的无菌检查同时进行5.2.9.1无菌性检查:每批培养基随机取5支(瓶),按各培养基规定的温度下培养14天,用无菌生长。 5.2.9.2灵敏度检查 5.2.9.2.1菌种: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传代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钟存中心获得的干菌种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 生孢梭菌[CMCC(F)64 941] 白色念球菌[CMCC(F)98 001] 黑曲霉[CMCC(F)98 003]

细菌内毒素检验操作程序

目的:规细菌毒素检验操作程序。 围:适用于细菌毒素检查操作。 责任:品质部组织制定,中心化验室负责实施。 容 1准备工作 1.1实验设备及用具 1.1.1刻度吸管、称量瓶、镊子、安瓿瓶(2ml、5ml)、药匙、250℃烘烤1小时。 1.1.2干燥箱、恒温水浴锅、漩涡混合器、精密天平。 1.1.3剪刀、砂轮片、医用胶布、洗耳球、试管架、脱脂棉球、水银温度计、试管 1.2毒素标准品与实验试剂 1.2.1鲎试剂:在使用前应进行灵敏度测定,原则上购进一个批号测定一次。 1.2.2细菌毒素检查用水(毒素含量<0.015Eu/mL灭菌注射用水)。 1.2.3细菌毒素国家标准品和工作标准品。 1.2.4 75%乙醇、铬酸洗液。 1.3实验用具的消毒处理:凡是参与实验样品或试剂接触的器具,在实验前必须经除细菌毒素处理,将洗净的器具经纯化水冲洗后,在250℃干热灭菌至少60分钟。 1.4恒温水浴箱水浴温度调节到37±1℃。 2鲎试剂灵敏度复核 2.1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如:λ=0.25 EU/ml),细菌毒素工作标准品加入1ml 细菌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漩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 2.2将工作标准品制备成2λ、λ、0.5λ、0.25λ四个浓度(0.5 EU/ml、0.25 EU/ml、0.125 EU/ml、0.06 EU/ml)的毒素标准溶液,备用。

例:工作标准品为160 EU/ml 时 30 秒。 2.3取18支0.25 EU/ml 鲎试剂,每支中加入0.1mlBET 水,然后分别加入0.1ml2.2中制备好的4个浓度的标准液,按浓度从高到低依次加入,每个浓度加4支,;最后2支加入0.1mlBET 水作阴性对照。 2.4将上述试管用医用胶布封口,垂直放入37℃±1℃水浴锅中,保温60±2分钟。放入水浴前把水搅动几下,以使水温均匀。再次检查温度是否在所要求的围,注意保温和取放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的假阴性结果。 2.5保温结束后将试管轻轻取出,缓缓转到180°,若关形成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落者为阳性;未形成凝胶或形成凝胶变形从壁滑落者为阴性。(注意:保温盒拿取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震动而造成的假阴性结果) 2.6 结果判定 当最大浓度2λ4支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4支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2支管为阴性,实验方有效。如图1

细菌内毒素检查

细菌内毒素检查 1、实验原理 2、实验试剂 3、试验器具 4、检查方法概述 5、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6、内毒素限值的确定 7、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的确定 8、鲎试剂灵敏度复核 9、干扰试验 10、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检查 1、实验原理:利用鲎试剂与微量内毒素产生凝聚反应的现象,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 2、实验试剂: ①鲎试剂:从海洋无脊椎动物“鲎”的蓝色血液中提取的变形细胞溶解物,经低温冷冻干燥精制的生物制剂。 鲎试剂的生物活性以其能检出细菌内毒素的最低有效浓度表示,即鲎试剂的灵敏度,单位为EU/ml。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②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得到的内毒素,用于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和标定,仲裁鲎试剂灵敏度。 ③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④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指内毒素含量少于0.015EU/ml(用于凝胶法)或0.005 EU/ml (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的灭菌注射用水。 3、实验器具:刻度吸管、凝聚管(10×75mm)、三角瓶、小试管(10×100mm)、试管架、洗耳球、封口膜或金属试管帽、时钟、脱脂棉、吸水纸、剪刀砂轮。 耐热器皿常用干热灭菌法(250℃,30分钟以上)去除,塑料用具应选用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目前多为无热源的一次性用品)。 4、检验方法概述 ①凝胶法:限量法、半限量法 ②光度测定法:浊度法(终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显色基质法(终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 凝胶法:最简单、经济、应用广泛、中国药典的“仲裁”方法,对干扰相对不敏感,较光度测定法不灵敏。 5、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取制成供试品溶液。 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 可使用酸、碱溶液或适宜的缓冲液调节PH值。 6、内毒素限值的确定 一般按公式:L≡K/M 式中: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量,以EU/ml,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操作规程

******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操作规程,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 所有原料、成品的细菌内毒素检查。 责任人 QC检验员 内容 1 简述 1.1 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1.2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两种方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3 本规范适用于凝胶法检查。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1.4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 1.5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NSE)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1.6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WSE)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的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1.7 凝胶法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BET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灭菌注射用水。光度测定法用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Eu/ml。 1.8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

******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EU/ml表示。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1.9 供试品干扰试验项用于建立新品种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以及供试品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或试验环境有变化,鲎试剂来源不同或供试品阳性对照结果呈阴性时确定供试品是否存在抑制或增强作用。 1.10 检查法项为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供试品阳性对照必须同时进行,否则试验结果无效。 2实验材料及用具 2.1 天平供试品称量用,感量为0.1mg以下。 2.2 电热干燥箱除外源性内毒素用,温度应能维持250℃以上至少一小时。 2.3 恒温水浴箱或适宜的恒温器,应能在37土1℃保持一小时。 2.4 水银温度计或酒精温度计,精度在1℃以下。 2.5 旋涡混合器 2.6 鲎试剂(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及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符合规定)。2.7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NSE),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WSE),除另有规定外应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发放。 2.8 实验用具移液管(或刻度吸管,定量移液器)、凝集管(103 75mm)、三角瓶、小试管(163100mm)、试管架、洗耳球、封口膜或金属试管帽、时钟、脱脂棉、吸水纸、剪刀、砂轮所用玻璃器皿须经250℃干烤至少1小时。塑料用具应使用其它适宜的除细菌内毒素方法。 2.9 试剂 75%乙醇、蒸馏水、5%重铬酸钾硫酸洗液。 3 操作方法 3.1 试验准备 3.1.1 洗液的配制配制铬酸洗液或其他适宜的细菌内毒素灭活剂。 3.1.2 玻璃器皿的洗涤将被洗涤的玻璃器皿用洗涤剂和自来水洗净并空干水分后置洗液中浸泡4小时,取出将洗液滤干,用自来水将残余的洗液洗净,再用新鲜蒸馏水冲洗干燥后置适宜的密闭金属容器中,迅速置烤箱中。

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一、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环境要清洁。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必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治疗是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 2、进行无菌操作时,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 3、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应注明无菌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以便取用,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 天,过期应重新灭菌。 4、工作人员面向无菌区域,用无菌取无菌物品,手臂须保持在腰部水平以上,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5 进行无菌操作时不可面对无菌区讲话、打喷嚏。怀疑无菌物品被污染,不可使用。 6 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可,应更换或重新灭菌。 7、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人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二、准备质量标准 1、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修剪指甲。 2、备齐用物。 3、治疗盘、无菌持物钳或镊,浸泡于消毒液溶液内,无菌溶液、无菌包布、无菌容器及物品、无菌手套、弯盘、75%酒精、无菌棉签。 4、查对无菌物品、灭菌日期及手套好。 5 用物排放有序,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三、操作流程质量标准 1、选择清洁、干燥、宽阔的场所进行操作。 2 无菌持物钳使用法: 无菌持物钳须置于无菌容器内,有效期限 4 小时;取、放无菌持物钳时,应将盖打开,钳端闭合,不可在盖孔中取、放;如需取远处物品时,应连同容器一起搬移,就地取出无菌物品。 3、无菌包使用法: 1)、查看无菌包的名称、灭菌日期,查看化学指示胶带粘贴。 2)、将无菌包放在清洁、干燥处,撕开粘贴。 3)、用拇指和食指先揭开左右两角,最后揭开内角,注意手不可触及包布的内

无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无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无菌检查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无菌检查使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0年版 责任:QC化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内容: 1、概要:无菌检查用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和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等应符合培养基的无菌检查及灵敏度检查要求。本检查可在供试品的检查前或与供试品的检查同时进行。 2、材料及设备 2.1 生化培养箱 2.2 生物安全柜 2.3 中国浊度标准管(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 2.4 灭菌试管、灭菌注射器 2.5 0.9%无菌氯化钠溶液 2.6 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取聚山梨酯80 0.05ml,加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氯化钠至100ml,混匀,灭菌即可。3、无菌检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3.1无菌性检查 取新鲜配制灭菌的培养基各5瓶,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35℃,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置20~25℃,培养14天,应无菌生长。 3.2灵敏度检查 3.2.1菌种 培养基灵敏度检查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存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

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CMCC(B) 26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CMCC(B) 10104]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 CMCC(B) 63501] 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 CMCC(B) 6494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 CMCC(F) 98001]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CMCC(F) 98003] 3.2.2菌液制备 3.2.2.1 金黄色葡萄球菌菌悬液制备 3.2.2.1.1 取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胰酪大豆胨液体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小时,取新鲜传代菌种一支待用。取一支灭菌中试管,加入3ml 0.9%无菌氯化钠溶液,把新鲜传代菌种培养物用接种环轻轻刮取,在加入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的试管壁上研磨,使之成为均匀悬液。 3.2.2.1.2 取菌悬液1ml于比浊管中,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逐步稀释至与标准管的浊度一致。记录下所加入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的量,余下的2ml菌液盖上试管塞以备用。 3.2.2.1.3 打开试管塞,取1ml菌液于中试管中,加入比浊时所需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的量一致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此时试管中的细菌浓度与标准比浊管相一致。根据细菌浊度标准菌数表的菌数,将菌悬液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系列稀释至不大于100cfu/ml。 3.2.2.1.4 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的菌悬液制备方法同金黄色葡萄球菌。 3.2.2.2 生孢梭菌菌悬液的制备 3.2.2.2.1取生孢梭菌的新鲜培养物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小时,取一支灭菌中试管,用灭菌注射器吸取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底部三分之二处的新鲜菌液1ml,加入

细菌内毒素检验操作程序

. 目的:规范细菌内毒素检验操作程序。范围:适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操作。责任:品质部组织制定,中心化验室负责实施。内容1准备工作 1.1实验设备及用具小时。250℃烘烤1、药匙、1.1.1刻度吸管、称量瓶、镊子、安瓿瓶(2ml、5ml)干燥箱、恒温水浴锅、漩涡混合器、精密天平。1.1.2 剪刀、砂轮片、医用胶布、洗耳球、试管架、脱脂棉球、水银温度计、试管1.1.3 内毒素标准品与实验试剂1.2 鲎试剂:在使用前应进行灵敏度测定,原则上购进一个批号测定一次。1.2.1 灭菌注射用水)。1.2.2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内毒素含量<0.015Eu/mL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和工作标准品。1.2.3 乙醇、铬酸洗液。1.2.4 75%实验用具的消毒处理:凡是参与实验样品或试剂接触的器具,在实验前必须经除细1.3 60分钟。菌内毒素处理,将洗净的器具经纯化水冲洗后,在250℃干热灭菌至少℃。1371.4恒温水浴箱内水浴温度调节到±. . 2鲎试剂灵敏度复核 2.1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如:λ=0.25 EU/ml),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

加入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漩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 2.2将工作标准品制备成2λ、λ、0.5λ、0.25λ四个浓度(0.5 EU/ml、0.25 EU/ml、0.125 EU/ml、0.06 EU/ml)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备用。 例:工作标准品为160 EU/ml时 0.9ml 0.9ml 0.06EU/ ml 0.125EU/ ml 0.9ml 0.9ml

30注意: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混合器上混匀秒。中制0.1ml2.2取2.3180.25 EU/ml 支鲎试剂,每支中加入水,然后分别加入0.1mlBET 支加入4备好的个浓度的标准液,按浓度从高到低依次加入,每个浓度加;最后24支,水作阴性对照。0.1mlBET 分钟。放入1372.4将上述试管用医用胶布封口,垂直放入℃±℃水浴锅中,保温±260水浴前把水搅动几下,以使水温均匀。再次检查温度是否在所要求的范围,注意保温和. . 取放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的假阴性结果。°,若关内形成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保温结束后将试管轻轻取出,缓缓转到1802.5(注意:保温盒拿取试滑落者为阳性;未形成凝胶或形成凝胶变形从壁滑落者为阴性。管过程应避免受到震动而造成的假阴性结果) 2.6 结果判定支管支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2支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当最大浓度2λ44为阴性,实验方有效。如图1 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 标题:细菌内毒素检测操作程序编号:SOP-QM-243- B 页码:3/9

中国药典2010年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中国药典2010年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凝胶法 凝胶法 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EU/ml表示。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λ),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然后制成2λ、λ、0.5λ和0.25λ四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钟。取分装有0.1ml鲎试剂溶液的10mm×75mm试管或复溶后的0.1ml/支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18支,其中16管分别加入0.1ml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一个内毒素浓度平行做4管;另外2管加入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恒温器中,保温60分钟±2分钟。 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缓缓倒转180°,若管内形成凝胶,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未形成凝胶或形成的凝胶不坚实、变形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保温和拿取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当最大浓度2λ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管为阴性,试验方为有效。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λc). λc=1g-1(∑X/4)

式中 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反应终点浓度是指系列递减的内毒素浓度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当λc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标示灵敏度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干扰试验按表1制备溶液A、B、C和D,使用的供试品溶液应为未检验出内毒素且不超过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的溶液,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只有当溶液A和阴性对照溶液D的所有平行管都为阴性,并且系列溶液C 的结果在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范围内时,试验方为有效。按下式计算系列溶液C和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s和Et)。 Es= 1g-1(∑Xs/4) Et= 1g-1(∑Xt/4) 式中,Xs、Xt分别为系列溶液C和溶液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当Es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及Et在0.5Es—2Es (包括0.5Es 和2Es)时,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无干扰作用。若供试品溶液在小于MVD 的稀释倍数下对试验有干扰,应将供试品溶液进行不超过MVD的进一步稀释,再重复干扰试验。 表1 凝胶法干扰试验溶液的制备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操作规程,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 所有原料、成品的细菌内毒素检查。 责任人 检验员 内容 1简述 1.1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1.2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两种方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3 本规范适用于凝胶法检查。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1.4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表示 1.5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1.6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的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1.7 凝胶法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灭菌注射用水。光度

测定法用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 1.8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 标准操作规程 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表示。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1.9供试品干扰试验项用于建立新品种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以及供试品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或试验环 境有变化,鲎试剂来源不同或供试品阳性对照结果呈阴性时确定供试品是否存在抑制或增强作用。 1.10 检查法项为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供试品阳性对照 必须同时进行,否则试验结果无效。 2实验材料及用具 2.1 天平供试品称量用,感量为0.1以下。 2.2 电热干燥箱除外源性内毒素用,温度应能维持250C以上至少一小时。 2.3 恒温水浴箱或适宜的恒温器,应能在37 土「C保持一小时。 2.4 水银温度计或酒精温度计,精度在1C以下。 2.5旋涡混合器 2.6 鲎试剂(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及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符合规定)。 2.7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除另有规定外应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发放。 2.8 实验用具移液管(或刻度吸管,定量移液器)、凝集管(10 X 75)、三角瓶、小试管(16 X 100)、试管架、洗耳球、封口膜或金属试管帽、时钟、脱脂棉、吸水纸、剪刀、 砂轮所用玻璃器皿须经250C干烤至少1小时。塑料用具应使用其它适宜的除细菌内毒素方法。 2.9 试剂75%乙醇、蒸馏水、5师铬酸钾硫酸洗液。 3操作方法 3.1 试验准备 3.1.1 洗液的配制配制铬酸洗液或其他适宜的细菌内毒素灭活剂。 3.1.2 玻璃器皿的洗涤将被洗涤的玻璃器皿用洗涤剂和自来水洗净并空干水分后置

无菌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无菌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无菌检查的基本操作,为无菌检查人员提供正确的操作规程。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 3.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QC无菌检查的操作。 4. 职责: QC无菌检查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程序: 5.1. 定义: 无菌检查法:系指检查药品、无菌器具及适用于药典要求无菌检查的其它品种是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5.2. 无菌操作室应具有空气除菌过滤的层流装置,局部洁净度100级或放置同等级别的超净工作台,室内温控(18~26)℃及除湿装置,操作室或工作台应保持空气正压。 5.2.1. 无菌室的清洁与消毒应符合QC洁净室清洁、消毒规程(SOP ZL0014)。 5.2.1.无菌室无菌程度的检查应符合规定:见沉降菌监测规程(SOP ZL0006)、悬浮粒 子监测规程(SOP ZL0005)。 实验设备及用具: 5.3.1.电热干燥箱、电热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电热恒温培养箱、试管、注射器、针头、试管架、刻度吸管、手术剪、手术镊、砂轮、注射器盒、搪瓷托盘、双碟、75%酒精棉球、无菌工作服(衣、裤、帽、口罩等)。 5.3.2.微孔滤膜:直径50mm、孔径0.45μm,应符合规定。 5.3.3.除菌滤器: 除菌滤器采用的是HTY-2000型全封闭式薄膜过滤器。 5.3.4. 所有进入无菌室的物品必须经过消毒或灭菌,应严格按照进入QC无菌室物品清洁、消毒、灭菌规程(SOP ZL0015)进行操作。

5.4. 稀释剂:灭菌注射用水。 5.5. 培养基: 5.5.1.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流体硫乙醇酸盐培养基);真菌培养基。 5.5.2. 培养基的使用,配制、管理及灵敏度检查应按照培养基管理规程(SMP ZL0036)、培养基灵敏度检查规程(SOP ZL0019)、培养基配制规程(SOP ZL0016)进行操作。 5.6. 对照用菌液: 5.6.1.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occus sureus)菌液:取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的营养琼脂斜面新鲜培养物1白金耳,接种至营养肉汤培养基内,在30~35℃培养16~18小时后,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至每1ml中含10~100个菌。 5.6.2. 生孢梭菌(Clostridum sporgenes)菌液:取生孢梭菌[CMCC(B)64 941]的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新鲜培养物1白金耳,接种至相同培养基内,在30~35℃培养18~24小时后,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至1ml中含10~100个菌。 5.6.3.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菌液:取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的 真菌琼脂培养基斜面新鲜培养物1白金耳,接种至真菌培养基内,在20~25℃培养24小时后,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稀释至每1ml中含10~100个菌。 5.7. 操作法: 5.7.1. 供试品、培养基在移入缓冲间之前应先编号,并用75%酒精棉球擦拭瓶(管)外壁,然后连同其它用具(包括无菌衣、帽、口罩等)移入缓冲间,打开无菌间紫外光 灯和空气过滤装置开关,并使其工作在30分钟以上。 5.7.2. 将所需物品移入无菌室,每次试验中所用物品,必须计划好,并有备用物。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应严格遵守QC洁净室进出规程(SOP ZL0013)。 5.7.3. 供试品外部消毒: 5.7.3.1. 橡皮塞、铝盖、压封小瓶:先用75%酒精棉球擦拭外壁及瓶塞,待干,用消毒镊子剔去铝盖上的铝质小圆片,用酒精棉球擦拭瓶盖及橡皮塞,并将酒精棉球盖于橡皮塞上待取样。 5.7.3.2. 安瓶:先用酒精棉球将安瓶外部擦拭消毒待干,用砂轮轻轻割安瓶颈部,便于折开安瓶。 5.7.4.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供试品加入该药品项下规定的稀释剂用量,制成该药品项下规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 5.7.5. 根据供试品的抑真菌和抑细菌试验,判定该供试品有无抑菌性,而决定采用直接

细菌内毒素定量检测临床意义

细菌内毒素定量检测的临床意义 1.细菌内毒素的本质 细菌内毒素为革蓝氏阴性菌及某些阴性菌样微生物,如立克次体、螺旋体、衣原体细胞壁外膜中的一种脂多糖(Lipoplydscharide, LPS)成分,它往往在细菌生长时释放或细菌死亡时裂解出来。 2.细菌内毒素在机体内反应及临床表现 微量的细菌内毒素进入机体后即可引起机体内发热、血管扩张、血管通透性增加、中性粒细胞增多、补体激活、机体血压下降等一系列病理、生理反应,严重时可导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直至休克、死亡。细菌内毒素(内毒素)作为革蓝氏阴性菌细胞壁最外层中的脂多糖(LPS),当严重细菌感染以及脓毒血症和多脏器功能衰竭时它在血浆中的浓度升高,而自身免疫过敏和病毒感染时内毒素水平不会升高,但局部有限的细菌感染,轻微的感染不会导致其升高。内毒素水平的升高一般出现在严重休克,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症(SIRS)和多多脏器功能紊乱综合症(MODS),无细菌性感染患者中水平通常低于那些有细菌性病灶的患者,而从肠道释放因子或细菌移位可能引起诱导。 3.细菌内毒素水平检测在临床上应用 体液细菌内毒素水平检测是诊断和监测细菌性(尤其是革蓝氏阴性菌)疾病感染的一个重要参数,通过内毒素水平的定量快速检测可以预示: (1)作为一个急性重要参数用来鉴别诊断细菌性和非细菌性感染和炎症。(2)监测有感染危险的患者(如外科术后和器官移植后免疫抑制期以及多处创伤后)以及需要重症监护患者,用来探测细菌感染的全身影响或检测脓毒性并发症。(3)评价严重炎性疾病临床进程及预后,如腹膜炎、脓毒症、SIRS和MODS。4.体液内毒素水平测定的临床意义 体液内毒素水平是严重细菌性炎症(尤其是革蓝氏阴性菌)的一个重要的特异性指,而且也是脓毒症和炎症活动有关的多脏器衰竭的可靠指标。内毒

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1 简述 1.1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一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实验。当 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毒素限值的确定。 (一)药典中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 (二)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公式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 L=K/M 式中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表示。其中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kg/h;鞘内用注射剂, K=0.2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的最大供试品剂量,以ml/kg/h、ml/kg/h、U/kg/h表示。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参阅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须知》等权威著作,中国人 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1小时的按1小时计。按人用剂量计算限值时,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生产和临床用实际情况做必要调整,但需说明理由。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 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 D)按下式计算: MV D=C?L/λ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C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l;当L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l 或U/ml。如供试品为注射用无菌粉末或原料药,则MV D取1,可计算供试品的最小有效稀释浓度C: λ/L。

1注射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注射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防止错检、漏检的发生。 二、范围:适用于注射剂的检验操作方法。 三、责任:质量部、化验室相关操作人员。 四、内容: 注射剂 注射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B)系指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以及供临用前配制或稀释成溶液或混悬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 注射剂可分注射液(其中供静脉滴注用的大体积注射液也称静脉输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 注射剂除应按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还应检查“装量”或“装量差异”、“可见异物”和“无菌”。静脉用注射剂应加查“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溶液型静脉注射用粉末及注射用浓溶液应加查“不溶性微粒”;静脉输液及插管注射用注射液应加查“渗透压摩尔浓度”。 混悬型注射液,除另有规定外,药物粒度应控制在l5um以下,含15~20um(间有个别20~50um)者,不应超过10%,若有可见沉淀,振摇时应容易分散均匀;乳状液型注射液不得有相分离现象;静脉用乳状液型注射液分散相球粒的粒度90%应在lum以下,并不得有大于5um的乳滴。 “装量”检查法 1 简述 1.1本法适用于50ml及50ml以下的单剂量注射液的装量检查,其目的在于保证单剂量注射液的注射用量不少于标示量,以达到临床用药剂量要求。 1.2标示装量为50ml以上的注射液和注射用浓溶液,按最低装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检查,应符合规定。

1.3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液(如塞替派注射液).可不进行“装量”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2.1注射器及注射针头。 2.2量筒(量入型)规格l、2、5、1O、20及50ml的量筒,均应预经标化。 3 操作方法 3.1 按下表规定取用量抽取供试品。 标示装量供试品取用量(支) 2ml或2ml以下 5 2ml以上至50ml 3 3.2取供试品,擦净瓶外壁,轻弹瓶颈部使液体全部下落,小心开启,将每支内容物分别用相应体积的干燥注射器(包括注射器针头)抽尽,注入预经标化的量筒内,在室温下检视,读出每支装量。 3.3如供试品为油溶液或混悬液时,检查前应先微温摇匀,立即按3.2项下方法操作,并冷至室温后检视。 4 注意事项 4.1所用注射器及量筒必须洁净、干燥并经定期校正;其最大容量应与供试品的标示装量相一致,量筒的体积应使待测体积至少占其额定体积的40%。 4.2 注射器应配上适宜号数的注射针头,其大小与临床使用情况相近为宜。 5 记录与计算主要记录室温,抽取供试品支数,供试品的标示装量,每支供试品的实测装量。 6 结果与判定 每支注射液的装量均不得少于其标示装量;如有少于其标示装量者,即判为不符合规定。 “装量差异”检查法 l 简述 1.1本法适用于注射用无菌粉末的装量差异检查。 1.2本项检查的目的在于控制各瓶间装量的一致性,以保证使用剂量的准确。 1.3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用无菌粉末,可不进行“装量差异”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分析天平感量0. 1mg(适用于平均装量为0.15g及其以下的粉针剂)或感量1m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细菌内毒素检测方法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细菌内毒素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4233.2—93 1993-03-16发布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本法系列用鲎试剂与细菌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 的机理,以判断供试品中内毒素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用以代替家兔法对供试品进行热原初试。本法仅适用于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器。其他产品可参照使用。 二、主要设备: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恒温水浴。 三、试剂 1、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用于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试验中阳性对照。 2、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于标定鲎试剂灵敏度和试验中阳性对照。 3、鲎试剂:灵敏度为0.25EU/ml,规格为0.5ml。 4、无热原水:内毒素含量小于0.05EU/ml。 四、试验前准备 1、器具除热原:与试验液接触的所有器具均应除热原。玻璃器具置电热干燥箱内250℃干烤至少60min;塑料器具置30%双氧水中浸泡 4h,再用无热原水冲洗后于60℃烘干备用。 2、鲎试剂灵敏度测定 (1)试验前应核对使用批号鲎试剂的灵敏度,应符合规定。 (2)灵敏度测定:根据标示的灵敏度范围,将细菌内毒素工作 标准品用无热原水以1→2等比稀释,选择能出现阳性和阴性结果的4个连续稀释液。取同一批号鲎试剂若干支,分别按标示量

加入无热原水溶解为鲎试剂溶解液。取10mm×75mm试管若干 支,分别加入0.1ml鲎试剂溶解液,加入内毒素稀释液0.1ml,每一稀释液平行操作4管,轻轻振动试管混匀内容物,封闭管 口,置37±1℃恒温水浴中保温60±2min观察结果。最高浓度的4管应均为阳性,最低浓度的4管应为阴性。 五、试验方法 1、供试品数量 :同一批号至少3个单位供试品。 2、浸提介质:无热原水。 3、供试液制备:在无菌条件下,每套输液器内腔注入10ml,输血器内腔注入15ml浸提介质,反复荡洗5次后两端密封,置37±1℃恒温箱中保温2h,取出后将供试液汇集至一无热原具塞玻璃容器内。供试液贮存应不超过2h。 4、试验步骤:将鲎试剂和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分别按标示量加入无热原水溶解。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逐次稀释至0.5Eu/ml,供作阳性对热。取10mm×75mm试管6支,其中供试品管2支各加入0.1ml 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稀释液,阴性对照管2支各加入0.1ml无热原水,阳性对照管2支各加入0.1ml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稀释液,再逐一加入0.1ml鲎试剂溶解液。轻轻混匀试管内容物,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水浴中保温60±2min,轻轻取出,观察结果。 5、结果判定 1)、将试管缓慢倒转180°,管内容物呈坚实凝胶者为阳性,记录为(+),不呈凝胶状或虽呈凝胶状但不能保持完整者为阴性,记录为(-)。

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综述 【关键词】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机理;,,,预实验;,,,特殊值 细菌内毒素检查是静脉、鞘内给药药物以及放射性药物等质量检查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前,细菌内毒素检查用家兔热原法进行,自从1980年《美国药典》第20版收载了细菌内毒素实验以来,《英国药典》《欧洲药典》《日本药局方》《中国药典》等相继收载了该方法。1995年《美国药典》第23版已收载了471种药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而《中国药典》1995年版也收载了12种药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1],2000版更收载有47种药品利用此方法进行热原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已逐渐代替家兔热原检查法,显示出其在检查热原方面的重要性。本文对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作一综述。 1 方法、机理及影响因素 1.1 应用的方法目前,美国药品食品管理局(FDA)承认3种鲎试剂检测细菌内毒素含量的方法,即凝胶(gelclot)法、生色(chromogenic)法和动态浊度(keniticturbidimetry)法[2]。近年来较新的方法有水箭电泳免疫法(测残余蛋白)、酶联免疫吸附法(测残余酶)。后者所需鲎试剂仅相当于凝胶法的1/100,且灵敏度更高,抗干扰能力更好。《中国药典》1995年版只采用凝胶法。凝胶法是将等体积的供试品溶液和新配制的鲎试剂(TAL)溶液在试管中混匀,一般各0.1 ml,(37±1)℃反应(60±2)min。如果被检测的溶液不含干扰凝集反应的因素,且其含有内素素浓度等于或大于所用鲎试剂的灵敏度(λ)时,就会在试管中显示阳性反应,即形成凝胶;否则呈阴性反应,即呈澄明溶液或轻度混浊,视内毒素的浓度而定[1]。该反应极其灵敏,凝胶形成速率与内毒素浓度成正比,并受温度、反应物中Ca2 /Mg2 离子浓度和pH等因素的影响[3]。同样,《中国药典》2000年版也只采用凝胶法。淘金者https://www.wendangku.net/doc/1415800739.html, 1.2 凝胶法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的机理见图1。 图1 凝胶法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的机理(略) 2 影响细菌内毒素检查的因素 2.1 检品的干扰pH值、离子浓度以及某些干扰成分,都会影响到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得到所谓“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只有证实检品对凝集反应无干扰之后,检查的结果才是可信的。判断检品是否有干扰要做检品的干扰实验。

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医疗器械产品无菌检验操作规程 1目的 通过无菌检验,确保灭菌后产品能够达到无菌的要求。 2适用围 适用于灭菌后医疗器械产品的无菌检验。 3检验依据 《中国药典》 (2005年版 GB14233.2-2005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生物试验方法GB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仪器、设备 超净工作台、电热干燥箱、电热恒温培养箱、霉菌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集菌仪(器、电子天平、 PH 计、冰箱、恒温水浴锅、酒精灯、三角烧瓶,接种环、无菌棉签、镊子,试管架,大试管若干等。 5无菌检验室的环境要求 5.1无菌检验应在环境洁净度 10000级下的局部百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进行。 5.2缓冲区与外界环境、无菌检验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正压,阳性对照室与缓冲区之间空气应保持负压。无菌检验室与室外大气之间静压差应大于 10Pa 。无菌检验室的室温应保持 18~26℃,相对湿度:45~65%。 5.3无菌检验室的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5.4无菌检验过程中应同时检查超净工作台单向流空气中的菌落数:每次操作时在层流空气所及台面的左中右置 3个营养琼脂平板,暴露 30min ,于 30~35℃培养 48小时,菌落数平均应不超过 1CFU/平板。 6无菌检验前的准备 6.1器具灭菌、消毒 6.1.1灭菌:试验过程中与供试品接触的所有器具必须采用可靠方法灭菌。可经电热干燥箱 160℃以上干烤 2小时,或置压力蒸汽灭菌器 121℃蒸汽灭菌 30分钟后使用(根据灭菌效果验证决定灭菌参数。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应超过 2周即用毕, 否则应重新灭菌。 6.1.2消毒:凡检验中使用的器材无法灭菌处理的,使用前必须经消毒处理。如无菌检验室的试管架、电子天平、工作台面、工作人员的手、橡胶吸头等。可采用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剂应每月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6.1.3标识:器具的灭菌、消毒后必须做好标识,标明灭菌、消毒时间和使用有效期。 6.2人员、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 6.2.1开启紫外线灯或臭氧发生器进行空间灭菌处理,消毒时间不得少于 30min 。 6.2.2物料进入无菌检验室流程 6.2.2.1脱包:进入无菌检验室的物品若有双重包装的,需将外包装在传递窗 /缓冲间拆除后,传入试验室。 6.2.2.2消毒:进入无菌操作室的所有培养基、供试品等的外表都应采用适用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以避免将外包装污染的微生物带入无菌检验室。 6.2.2.3传递:查看所有进入无菌检验室的器具上的灭菌、消毒标识, 是否在有效期。符合要求的经传递窗传入无菌检验室。

中国药典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pdf

中国药典XXXX年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凝胶法 凝胶法 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EU/ml表示。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λ),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15分钟,然后制成2λ、λ、0.5λ和0.25λ四个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匀30秒钟。取分装有0.1ml鲎试剂溶液的10mm×75mm试管或复溶后的0.1ml/支规格的鲎试剂原安瓿18支,其中16管分别加入0.1ml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每一个内毒素浓度平行做4管;另外2管加入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恒温器中,保温60分钟±2分钟。 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缓缓倒转180°,若管内形成凝胶,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未形成凝胶或形成的凝胶不坚实、变形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保温和拿取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当最大浓度2λ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管为阴性,试验方为有效。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λc). λc=1g-1(∑X/4)

式中 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反应终点浓度是指系列递减的内毒素浓度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当λc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标示灵敏度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干扰试验按表1制备溶液A、B、C和D,使用的供试品溶液应为未检验出内毒素且不超过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的溶液,按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项下操作。 只有当溶液A和阴性对照溶液D的所有平行管都为阴性,并且系列溶液C 的结果在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范围内时,试验方为有效。按下式计算系列溶液C和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s和Et)。 Es= 1g-1(∑Xs/4) Et= 1g-1(∑Xt/4) 式中,Xs、Xt分别为系列溶液C和溶液B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当Es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及Et在0.5Es—2Es (包括0.5Es 和2Es)时,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无干扰作用。若供试品溶液在小于MVD 的稀释倍数下对试验有干扰,应将供试品溶液进行不超过MVD的进一步稀释,再重复干扰试验。 表1 凝胶法干扰试验溶液的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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