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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病愈返园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园实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师和幼儿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师和幼儿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各班主任和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幼儿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幼儿园对患传染病的幼儿返园应实行返园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诊断病愈复课证明,交给教导处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班主任方可进班复课。保健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幼儿园。保健教师负责幼儿因病缺勤统计。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班主任应及时像园领导上报疫情,幼儿园在时效内启动《幼儿园传染病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班主任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纳家户幼儿园

传染病病愈返园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纳家户幼儿园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中学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学因病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020年8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通知、省市教育部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坚决防止和隔断疫情输入校园,打赢疫情阻击战,现就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准备工作,特修订定本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若因需隔离观察的,需在隔离期过后持相关证明才能返校。 5、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6、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7、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8、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9、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附; 学生晨检午检登记表 注:1、班主任必须在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班学生晨检,若有生病学生,在每天上午9点前填此表交学校办公室;若无生病学生,可直接在晨检汇总登记表的症状项目栏填0,签名确认。2、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晨(午)检监测(如:“甲流”防控期间体温监测、手足口病监测等)并登记。 ××中学 2020年8月

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 组长:李冬 副组长:李石中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组职责 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查验制度的审核,修订及制度落实的检查督导。 2.负责复课证明的最终批复。 副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和开具复课证明。 2.协助组长进行制度的制定、审核、修订,搜集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供领导组参考,并制定出更加完善和贴合校清的制度。 3.协助组长对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 成员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工作,以及通知班主任做好接收工作。 2.负责通知和监督班主任对学生复课后身体健康的跟踪和关注。 3.督促和检查班主任每天对于缺勤学生是否做好交接。 (三)具体分工 一五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李慧华 二三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孟冉冉 四六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陈娜 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李石中 学校同意学生复课证明的批复:李冬 二、制度要求 1.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复学医学证明。 2.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3.疾病的界定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疾病)如:非病毒性感冒、骨折、烧烫伤、皮

肤病、外伤等。 (2)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手足口病、水痘、结膜炎、病毒性脑炎等。 4.返校时交验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规定: (1)学生患有一般性疾病(非传染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时需凭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病例,其中心脏病要有省级及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上课。 (2)学生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学医学证明。 5.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学医学证明到组长处交学校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查验,工作人员复核合格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并对证明进行存档,学生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到班级报到,班主任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6.对于不能提供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例、各项检查结果、诊断证明,经领导组查验后属于以下情况的准许复学,否则不准复学。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病):病例上显示痊愈且各项检查结果正常。 (2)传染病:参照第一条且隔离期满。 三、违规责任: 1.未经学校批准,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级上课的每人次罚款50元。 2.复学证明查验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安排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复课,每次落实罚款100元。 3.对于因病缺勤学生因以上原因进入学校上课后,立即落实该生患病情况: (1)患有一般性疾病,立即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交学校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2)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对该生和与该生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密切关注并对该生活动的场所进行消毒,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经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姜凤岚(书记) 副组长:邸生文(副院长)朱加鹏(业务院长) 成员:果淑芝邱化民吕全新陈正国韩冬华刘宇宏 楚永玉杨喜武王井学刘志彬徐丽霞刘玉平 二、治理制度 1、设立预检、分诊处,选派责任心强的护士负责该项工作。 2、分诊时及时发觉危重病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有专人引导到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就诊。需转院者,工作人员应将患者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相应医院。 4、准确、快速地从就诊病人中预检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转送到感染性疾病科,做到早就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5、预检、分诊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分诊流程工作,熟练掌握分诊业务,做到合理分诊。 6、预检、分诊护士,要服务热情,询咨询病史详细,并做好登记工作。若发觉有流行性疾病倾向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加强预检、分诊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隔离制度的降实。 8、在预检、分诊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的宣传。 传染病预检分诊人职员作制度 为有效安全地做好流行病、传染病预检、分检工作,有效操纵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

监测、操纵、诊疗工作,特制定本院工作制度: 1、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咨询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并做好接诊记录。 2、对患有传染病的病人及时进行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对病情严峻别适合在本院隔离治疗的患者,医师应及时报告,按传染病人转诊要求向县医院传染科就近转诊。 4、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治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仔细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5、医务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的防护安全,增强防护安全意识,轮换工作,工作后注意歇息,对工作中的别脚、疏漏,相互提醒、监督。 6、向患者及家属宣传传染病普通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幸免浮现社会恐慌。 林甸县中医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打算 1、挂牌设置流行病预检分诊室(条件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2、预检分诊人员的配备:成员:韩冬华、王明星、黄天博、邱化民。 3、预检分诊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制定。 4、疫情报告治理工作:由果淑芝、邱化民、刘玉平、王晓花四人负责,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内报卡。 5、打算免疫工作:按上级要求指示完成打算免疫,由果淑芝主任和护士刘玉平负责。 6、消毒治理工作:由各相关科主任负责做好室内空气消毒、医疗器械、紫外线消毒、医疗废弃物品消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7、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由张淑芹负责。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1.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勤学生的家校联系工,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 2.凡在校学生患病一经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由家长带至医院就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3.学生痊愈且隔离期满后,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复课证明到校后,由校医务室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医院复课证明由医务室保管,医务室开具的回班复课证明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以便查验。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

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三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制度(5)

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门诊、急诊科。 三、职责 1、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负责将病人分诊至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科室负责人:落实本科室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医院感染科: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 四、标准 1、门、急诊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或指定的诊室就诊,同时

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门诊、急诊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在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4、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给病人配戴口罩等) 5、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6、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7、医院负责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8、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五、流程图 附件1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 附件2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图 六、相关文件

037、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各科室、办: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2017年8月31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1、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9、对分诊点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本着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原则,我校特制定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从学生身体反映状况和精神现状来看,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乡镇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

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四、返校验证程序: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为避免意外发生这一程序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而同班学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学生负责。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所造成的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某学校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方案

某学校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方案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做到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各班班主任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诊断病愈复课证明,交给德育处审查后方可进班复课。德育处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交给医务室归档,以备查验。 三、各班老师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德育处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班主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老师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定点医院(市立三院)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复学后,学校应将其诊断证明和复学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2020年**月修订xx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 度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烧患者给予体温计测温,体温℃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发热门诊,与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五、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预检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七、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八、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九、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7 XX镇XX中学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天津市蓟州区XX镇XX初级中学 责任人:王建宝 2020年11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新型肺炎疫情在我镇的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法、依规、有序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师生健康和社会的危害,确保扎实、平稳、有序复学复课,依据《蓟州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力量,采取最有力举措,严格要求,全力做好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2、校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安排1名工作认真负责并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教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3、在复课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复课证明查验工作的相关知识,充分准备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技术问题。 4、学校要在复课前全面排查每个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工作。 5、提前做好疫情查验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复课开学有序进行。 6、强化风险防控。依据分区分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校要对外地返校学生分类进行精准管理,合理安排。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不返校;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学生,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学生,学校要督促其做好自我医学观察。对居家隔离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教学指导学生学习。对走读的学生,要加强教育引导,在上学、放学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进入人员聚集场所。

7、特别要对湖北省和宝坻区返乡的学生近14天的体温和疫情症状了解清楚,返校时要用额温枪和体温计重复测量,确保查验准确,如有问题立刻安置到隔离观察室,并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部门。 8、学校要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认真检查本校学生的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中心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9、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送医院就诊。疑似病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准回班上课。 10、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学校,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存档,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中心校。 11、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所在学校,由校长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给班主任后,方可进班复课。 12、有传染病患者的学校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13.责任人:王建宝

(完整版)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

坟台镇中心卫生院(太和县第六人民医院)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

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7、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2020中小学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XXXXXXX小学 2020年3月1日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新冠肺炎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早起,班主任要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4、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6、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7、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8、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完整版)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传染病 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大陈小学 时间:2016年9月

大陈小学体检结果汇总表 学校:大陈小学 时间:2016年9月

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学校校医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学校要坚持晨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

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2016年9月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篇一 一、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它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至挂号台和普通门诊。 二、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师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三、普通门诊医师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通知导医,在对患者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四、发热门诊医师还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五、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做出临床诊断并进行相应处理。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当依次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篇二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7、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大都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传染病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三条传染病分诊点的工作人员在预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医院应当在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院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

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六条医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七条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第八条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分诊点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依法查处。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和政府的防疫工作要求,充分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学校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学校开学复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订《东方红学校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和关爱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维护师生正当权益,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疫情期间复课证明查验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疫情的扩散。 学校对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应高度重视,周密布置,精心安排,组织有序,狠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层层落实,各部门在学校统一部署下,密切配合做好师生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党政同责,校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总务处梅雨朋、校办张良树、卫生防疫员刘秀丽、班主任为具体执行人。 三、工作原则

1、严抓防控日常规范 2、责任落实具体到人 3、查验资料规范严谨 4、强化疫情报告制度 5、信息联络畅通无阻 四、部门、人员职责 班主任:负责掌握班级家长、学生畅通信息联络方式,负责追踪每日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发展,并做好记录,并每日按“100%报告”、“零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卫生防疫员。收取本班学生健康打卡记录、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交总务查验。 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握教职员工畅通信息联络方式,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并每日按“100%报告”、“零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卫生防疫员。 学校卫生防疫员():每天按照学校办公室、班主任上报情况,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于当日“100%报告”、“零报告”定时上报给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有疑似新冠肺炎疫情或可能存在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还要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总务处:负责查验师生复课证明资质,并上报校长审核;对复课资质争议时,申请上级管理部门、属地疾控中心裁决。 四、具体工作规范 1、开学复课期间,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日常规范,细化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学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工作目标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传染病的蔓延,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确保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健康。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我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全体政教处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填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做好病因追踪

1.各班班主任及时上报本班因病缺勤情况,并做好病因追踪,及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每日填写表格,表格请于当日上午9点前交到学校政教处,并说明学生病因追踪的相关情况。班主任若发现疑似患病学生, 及时上报给疫情报告人。 2.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年级组和各班班主任、老师严格监督。口 3.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到学校疫情报告人留档。 (二)认真核实并填写保存患病学生的资料 1 .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 2.学校疫情报告人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三)实行复课返校检诊双证明,严格把关 1.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政教处人员报告给疫情防控领导核查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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