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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完整版)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完整版)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祥符刘小学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

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要求各班

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各班主任和教导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诊断病愈复课证明,交给教导处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班主任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班主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

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班主任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 组长:李冬 副组长:李石中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组职责 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查验制度的审核,修订及制度落实的检查督导。 2.负责复课证明的最终批复。 副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和开具复课证明。 2.协助组长进行制度的制定、审核、修订,搜集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供领导组参考,并制定出更加完善和贴合校清的制度。 3.协助组长对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 成员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工作,以及通知班主任做好接收工作。 2.负责通知和监督班主任对学生复课后身体健康的跟踪和关注。 3.督促和检查班主任每天对于缺勤学生是否做好交接。 (三)具体分工 一五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李慧华 二三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孟冉冉 四六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陈娜 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李石中 学校同意学生复课证明的批复:李冬 二、制度要求 1.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复学医学证明。 2.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3.疾病的界定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疾病)如:非病毒性感冒、骨折、烧烫伤、皮

肤病、外伤等。 (2)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手足口病、水痘、结膜炎、病毒性脑炎等。 4.返校时交验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规定: (1)学生患有一般性疾病(非传染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时需凭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病例,其中心脏病要有省级及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上课。 (2)学生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学医学证明。 5.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学医学证明到组长处交学校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查验,工作人员复核合格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并对证明进行存档,学生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到班级报到,班主任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6.对于不能提供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例、各项检查结果、诊断证明,经领导组查验后属于以下情况的准许复学,否则不准复学。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病):病例上显示痊愈且各项检查结果正常。 (2)传染病:参照第一条且隔离期满。 三、违规责任: 1.未经学校批准,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级上课的每人次罚款50元。 2.复学证明查验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安排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复课,每次落实罚款100元。 3.对于因病缺勤学生因以上原因进入学校上课后,立即落实该生患病情况: (1)患有一般性疾病,立即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交学校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2)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对该生和与该生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密切关注并对该生活动的场所进行消毒,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经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全园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特制定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晚检制,班主任老师要认真检查班内幼儿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幼儿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班主任及班内老师每天要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 三、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通报疫情报告人。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教室通风、消毒。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六、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幼儿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幼儿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七、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幼儿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八、凡在校幼儿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

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九、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幼儿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十、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十一、校保健室,卫生室,应将幼儿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本着为全体学生服务的原则,我校特制定学生病愈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从学生身体反映状况和精神现状来看,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乡镇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

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四、返校验证程序: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为避免意外发生这一程序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而同班学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该学生负责。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所造成的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小学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 度 中小学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的防治工作,维护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杜绝传染病的蔓延扩散,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学校老师应督促其先到市级医院检查,必须持有我市市级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校。 三、如果患病学生出具的病愈证明不是我市市级医院的,必须经我市市级卫生防疫部门复核确认盖章后,学校方可认可。 四、学生回校到班复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过政教处、教务处同意,必须查验病愈复课证明。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后,方可允许复课。 五、班主任老师接到相关手续后,方可允许进班上课。 班主任要记录其缺勤和复课时间。 六、复课证明一式三份,一份家长留存,一份由班主任保管,一份学校归档。复课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保管,一份留存归档,以备查验。 七、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那么所有的体检费用由该学生承担。 附: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复课流程图(参考)木木木木木木氺 + 2020年 **月 **曰校园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预案第一章总则一、工作目标(编制目的)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编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适用范围(内容要点) 1.学校因疫情形势延迟开学的事务安排。不能按期开学也是非常事件,也要做好应对方案; 2.高校留在校园学生,或各类学校开学后师生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及类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3.无论是开学前,还是开学后,根据当地统一安排,需要学校协助做好的疫情相关宣传教育、情况排查工作安排。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科室、级部、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

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范本

开发区小学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014.03

开发区小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记录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副校办。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水寨小学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与《晨检记录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开发区小学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在记录上。 2、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报告内容及时限: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

(完整版)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传染病 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大陈小学 时间:2016年9月

大陈小学体检结果汇总表 学校:大陈小学 时间:2016年9月

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学校校医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学校要坚持晨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

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2016年9月

新冠状肺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新冠状肺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新冠状病毒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制定传染病病隔离满14天返校复课记录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 在县教育局分片领导、中心校包校领导带领下,校长负责,各班班主任审核学生隔离14天记录表。 二、基本要求 1、所有复课学生需要按照本要求提供完整的记录表格,班主任检 查无误,测量学生体温无异样方可复学。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表须有校长以及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复 学。 3、对于学生是否复课学校有疑问,上报县教育局、县建委、县防 控空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的学生 学校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发放统一样式记录表格电子表,班主任通知家长依照表格内容,在家给孩子做14天详细检测记录,复学时在班主任的监测下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管主任批

准。 (二)经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病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新宁县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三)复课查验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完整版)4-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可编辑修改word版)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2、范围:全体师生 3、负责人:校医 4、内容: 4.1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或流行,落实好隔 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 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规定,现制订本校传染病学生病愈复课查验制度。 4.2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 4.3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申请复课的,校医对学生提供的相关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复课证明,班主任凭复课证明学生才可以复课,审核不合格的,必要时结合疾控机构和教育局的意见,做出是否复课的决定;没有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材料的,校医根据无传染病的相关症状且传染病隔离期满可以同意学生复课,并开具复课证明,班主任凭复课证明学生可以复课,并做好记录和班主任的沟通。 5、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 情报告规范(试行)》。 附件: 医务室复课证明

医务室复课证明 亲爱的老师您好: 贵班: 同学因患:《》传染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隔离期已满,传染性消失,可以复课。 特此证明 医务室医生: 2019 年月日 医务室复课证明 亲爱的老师您好: 贵班: 同学因患:《》传染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隔离期已满,传染性消失,可以复课。 特此证明 医务室医生: 2019 年月日 医务室复课证明 亲爱的老师您好: 贵班: 同学因患:《》传染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隔离期已满,传染性消失,可以复课。 特此证明 医务室医生: 2019 年月日 医务室复课证明 亲爱的老师您好: 贵班: 同学因患:《》传染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隔离期已满,传染性消失,可以复课。 特此证明 医务室医生: 2019 年月日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学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工作目标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传染病的蔓延,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确保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健康。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我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全体政教处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填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做好病因追踪

1.各班班主任及时上报本班因病缺勤情况,并做好病因追踪,及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每日填写表格,表格请于当日上午9点前交到学校政教处,并说明学生病因追踪的相关情况。班主任若发现疑似患病学生, 及时上报给疫情报告人。 2.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年级组和各班班主任、老师严格监督。口 3.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到学校疫情报告人留档。 (二)认真核实并填写保存患病学生的资料 1 .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 2.学校疫情报告人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三)实行复课返校检诊双证明,严格把关 1.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政教处人员报告给疫情防控领导核查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中小学学校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中小学学校疫情防控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 度 查验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校园公共卫生的防治工作,维护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杜绝传染病的蔓延扩散,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学校老师应督促其先到市级医院检查,必须持有我市市级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校。 三、如果患病学生出具的病愈证明不是我市市级医院的,必须经我市市级卫生防疫部门复核确认盖章后,学校方可认可。 四、学生回校到班复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过政教处、教务处同意,必须查验病愈复课证明。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后,方可允许复课。 五、班主任老师接到相关手续后,方可允许进班上课。 班主任要记录其缺勤和复课时间。 六、复课证明一式三份,一份家长留存,一份由班主任保管,一份学校归档。复课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班主任保管,一份留存归档,以备查验。

七、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那么所有的体检费用由该学生承担。 附: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复课流程图(参考)木木木木木木氺+2020年**月**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略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学生病愈复学返校制度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 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工作目标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传染病的蔓延,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确保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健康。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我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全体政教处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填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做好病因追踪 1.各班班主任及时上报本班因病缺勤情况,并做好病因追踪,及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每日填写表格,表格请于当日上午9点前交到学校政教处,并说明学生病因追踪的相关情况。班主任若发现疑似患病学生,及时上报给疫情报告人。 2.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年级组和各班班主任、老师严格监督。 3.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到学校疫情报告人留档。 (二)认真核实并填写保存患病学生的资料 1.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 2.学校疫情报告人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三)实行复课返校检诊双证明,严格把关 1.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政教处人员报告给疫情防控领导核查后,再开具回班复

5、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叶霖佳小学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院 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 2、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3、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4、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010学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学校卫生条例》的精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特制订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每学期初由卫生室保健教师为全校学生检查视力,统计分析,做报表,了解近视率、新发病率等情况,视力不良的学生及时发放告家长书,通知家长及时采取治疗及预防措施。 1.期末由保健老师负责复查不良视力学生的视力,以利掌握治疗效果。 2.每学年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包括身高、体重、内科、外科、五官科以及测血红蛋白等项目,以利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针对学生体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生把《学生体检情况通知书》给家长签阅,并在第二天交由学校报告,以书面形式与学生家长沟通学生的身体状况,以利尽快到有关医院复查及诊治。 4.根据学生身高、体重数据,由保健教师运用电脑统计分析学生营养状况,做好统计报表。对营养不良、超重、肥胖的学生进行营养指导,发放相关的健康处方。 5.根据上级安排,定期配合牙防组和区域医院医生,完成全校学生的龋齿普查和充填治疗工作。 2010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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