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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核定征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依法、据实、集体评定的原则;

(三)服务、规范、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六)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七)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八)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九)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但下列纳税人不得实行核定征收的管理办法:

1、金融保险企业;

2、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3、房地产企业;

4、处于筹建期的企业。

第四条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原则上只有符合第三条第七款所规定情形的纳税人适用。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应以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为主。

第五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划分: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应按照《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表1)中的五项标准进行确定,五项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即可实行核定征收的管理方法。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组织机构。为确保核定征收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各区(县)国税局应成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审议委员会,负责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户的核定工作,成员由局领导、税政、征管、监察、计统、税源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七条核定征收方式的基本要求:

(一)税务机关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流、货物流以及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要全面分析,为认定其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提供依据;(二)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主要围绕督促纳税人正常纳税申报,以合理核定为重点,以户籍管理和调查核实为手段,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逐步引导其向查账征收方式转变。

(三)要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同一区域同类企业的所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核定征收的公平合理。

(四)结合日常管理,随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税所得率。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五)对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要区分不同核定方式加强管理。对按销售收入确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要强化对财务会计报表销售(营业)收入的监控,按期将企业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与增值税、营业税申报的收入总额比对;对按成本费用支出确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要通过加强发票、工资表单、材料出库单等费用凭证的管理,加强对成本费用支出真实性的控管。第八条核定征收企业认定的时间,原则上为每个纳税年度3个月之内认定完毕(税务机关依法直接核定的企业不受此限制),当年新办的纳税人需要核定征收的,应在税务登记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认定完毕。核定征收企业包括符合第三条情况之一的企业、改变征收方式的企业、调整核定税额的企业、调整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第九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确定,采取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定和税务机关依法直接核定两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纳税人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办理程序和步骤。

(一)纳税人申请。

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的企业,应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个纳税年度终了45日之内。

(二)申请核定征收所需资料:

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附件1,一式3份);

2、《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查表》(样表,附件2,一式1份);

3、不能实行查账征收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

4、改变核定征收方式(由定额改为定率或定率改为定额)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

5、调整定额或应税所得率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由纳税人根据申请事项进行具体选择。

(三)具体程序及步骤: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的文书受理岗提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书面申请,如实填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提供本条第(二)款要求的相关资料;

2、文书受理岗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在接到相关申请资料后,应及时安排到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场地进行调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核定征收的范围,可根据纳税人经营状况、经营规模,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或合理确定纳税人应税所得率。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经营规模可以从经营场地面积、位置、机器设备数量、员工人数等因素进行判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调查完成后,税源管理部门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填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查表》(样表见附件2),并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中“税源管理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具体意见,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资料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报税政部门。

3、税政部门在接到税源管理部门递交的书面调查报告、《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查表》(样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之日算起5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审议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4、根据审议委员会的研究决定,税政部门制作《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告知书》(样表,见附件3),并由税源管理科(所、分局)在3个工作日之内送达纳税人,并在局内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上进行公示。纳税人若有异议,应自公示和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税政部门提出,税政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企业进行实地复查并重新出具意见,提交审议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无异议,税政部门应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中“主管税务机关意见”栏内填写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一份留税政部门备案备查,两份由税源管理部门存档及送达纳税人并根据核定结果在CTAIS相应模块进行录入修订。

第十一条对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日常管理、纳税评估中发现有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的,认为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通知纳税人填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按照第十条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如果纳税人拒绝填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的,可由税源管理部门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直接填写,并要注明纳税人拒填原因,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第十二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中“征收方式”栏,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必须详细填写采取的是核定征收方法中的定额征收还是定率征收。如采取定额方式征收,税务审批机关必须明确填列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如采取定率方式征收,税务审批机关必须明确是按收入总额还是按成本费用支出额计

算,并填列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要尽量保证同一地方、同等规模、相同条件的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确保核定征收的公正、公平。纳税人年度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一经核定,原则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调整。除发生下列情况外,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一)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规模、利润水平显著变化的(波动幅度超过20%);

(三)原材料、燃料、动力耗用量显著变化的(波动幅度超过20%);

(四)因遭受风、火、水、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

(五)注册资本显著变化的(20%以上)。

第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指定监察部门公开受理纳税人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投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7-15

建筑业 10-20

饮食服务业 10-25

娱乐业20-40

其他行业 10-30

应税所得率的确定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税负公平的原则进行细分和适当调整,每类行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标准不得低于同地区同级税务部门确定的标准。适用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申报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含)或3万元以下的,可以享受27%或18%的两档税率。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主营项目是指纳税人年度内营业(销售)收入最多的项目,其中同行业的经营项目收入可以合并计算。

第十六条纳税申报:

(一)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核定的年应纳税额分解到季,由纳税人根据各季核定的应纳税额,在季度终了1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是在年度中间变更为定额征收方式的,应从变化所属季度起按各季核定的应纳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纳税人应根据全年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计算全年应缴所得税,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税务机关在核定应纳税款和应税所得率过程中,对纳税人提供经营信息和相关涉税资料不真实,造成核定征收税款偏低的,或者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在纳税申报中隐瞒收入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应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补征税款。

第十八条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国家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纳税人按规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或优惠政策到期后3年内,如出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应追回因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其中,按规定执行优惠政策尚未到期的,还应按核定征收的方式恢复征税。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各市国税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B)类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填报说明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中的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收入总额核定方法或按成本费用核定方法选择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并填报《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金额等于《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第25行的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4行“成本费用总额”÷(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第7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8.第8行“应纳所得税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本行=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第7行“税率”;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本行=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第7行“税率”。 9.第10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0.第11行“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8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0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2000]38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国税发[2000]38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人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人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纲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五、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第三条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人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第四条核定征收的基本要求 一、全面分析、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厄行纳税义务等情况,为鉴定其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提供依据; 二、针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帮助、督促其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并积极引导其向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账征收方式过渡; 三、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要准确,审批要及时; 四、要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批,严禁违反规定、扩大范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要方便纳税人,工作部署要与本地税收总体工作协调一致。 第五条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可按下列程序和方法确定: 一、通过填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见附表,以下简称鉴定表),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征收方式。 二、鉴定表中5个项目均合格的,可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查账征收的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鉴定表1、4、5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或者2、3项均不合格的,可实行定额征收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2、3项中有一项合格,另一项不合格的,可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主管税务机关对鉴定表审核后,应报县(市、区)级税务机关。县(市、区)级税

国税真题

4. 漫画:一个大夫和病人之间的对话,反映医疗药品管理混乱,医德医风不正的现象。要求:谈漫画反映的问题。 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南国税面试真题 1. 自我介绍 2. 浏阳市辞退200多名不称职的公务员,请你谈谈你的看法。 3. 假如你刚进办公室工作,领导很器重你,经常拿一些不在你职务范围内做的事情给你做,怎么办? 4. 工作总结的内容是什么?报告与请示的区别是什么? 2006年1月31日四川国税公务员面试真题 1. 对高校学生考试作弊,学校作出各种例如开除等处分,社会有支持,有反对,你有何看法? 2. 有百分之66的人觉得自己现在处理人际关系有问题,作为刚走出校园的你你刚毕业参加工作,人际关系会对你的工作造成很大压力吗,在处理人际关系你怎么做 3. 有一部词典收录了超女. 粉丝. PK等词,有人说这是中国教育的悲哀,对此你有何看法? 4. 半分钟的自我介绍 2006年2月1日海南国税公务员面试真题 1. 有个县拨出50万元奖励考上清华北大的高考学生,问你怎么看? 2. 组织个大学生消费的调查 3. 你是会议的主持人,有个人喜欢发表建议,大家对他的意见都比较赞同,但是他喜欢打断别人的讲话,你怎么办? 2006年2月2日辽宁国税公务员面试真题 1. 目前我国许多网吧存在环境恶劣. 空气混浊. 色情网络猖獗等等现象,网吧已经成为过街老鼠,对此现象你有何看法? 2. 全国开展教育乱收费调查,你的领导让你带队去某县开展教育乱收费的调查,你会怎么开展调查? 3.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实行包户负责,你负责的某一户人家在拆迁到期的前一天反悔,拒绝签订拆迁合同,这时你会怎么做? 4. 请你作个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 2006年2月2日黑龙江国税公务员面试真题 1. 有人说鲁迅是英雄,说说你的看法? 2. 你和原来得上级关系密切,现在的上级对你有看法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操作手册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客户端操作手册 版本 V3.0 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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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我要缴税 (33) 5.4.1缴税清册 (34) 5.4.1.1更新欠税费信息 (34) 5.4.2发送扣款 (35) 5.4.3扣款解锁 (36) 5.4.3.1查询条件 (37) 5.4.4缴款情况查询 (38) 5.4.4.1查询条件 (39) 5.4.5注意事项 (40) 5.5发票应用 (40) 5.5.1发票申请 (40) 5.6.1.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41) 5.6.1.2发票领购 (44) 5.5.2网络发票 (47) 5.6我要办税 (47) 5.6.1涉税事项受理 (48) 5.6.2纳税人补齐补正 (53) 5.6.3事项进度查询 (54) 5.6.4税务文书下载 (54) 5.7我要查询 (55) 5.7.1综合查询 (56) 5.7.2申报征收查询 (56) 5.10.2.1缴款信息查询 (56) 5.10.2.2申报信息查询 (57) 5.10.2.3财务报表报送查询 (58) 5.8其他辅助功能 (58) 5.8.1一键检测 (58)

国税发200830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 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3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3-06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 二、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 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 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同一区域内 、做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服务工作。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部 署与安排要考虑方便纳税人,符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限内 及时办结鉴定和认定工作。 四、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 五、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检查工作。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式的纳税人,要加大检查力度,将汇算清缴的审核检查和日常征管检查 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

六、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密切配合。 要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负。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 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 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工作,共同确定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共同协商确定分户的应纳所得税额, 做到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管辖, 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 不全, 难以查账的; (四) (五)

所得税年度B类报表格模板(核定征收企业用)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 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1. 位)。 2.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 或收益。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8行的合计数。 4.第4行“国债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 的利息收入。

5.第5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填报纳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 入。 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8. 行-2 9行×10 12.本表第12行至第14行由“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报。第12行“成本费用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13.第13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 率。 14.第14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4行=第12行÷ (100%-第13行“应税所得率”)×第13行。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中英文)

Measures for Administration of the Levy of Income Tax on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by Assessment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Issue: June 2010 CLP Reference: 3230/10.02.20 PRC Reference:国税发 [2010] 19号 Promulgated: 20 February 2010 Effective: 20 February 2010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n, and effective as of, February 20 2010.) Guo Shui Fa [2010] No.19 Article 1:These Measures have been formulated pursuant to the PRC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and the PRC Law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evy and Collection of Taxes (the Tax Collection Law) 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assessment and levy of enterprise income tax on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国家税务总局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发布施行。) 国税发 [2010] 19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Article 2:These Measures apply to the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specified in the second paragraph of Article 3 of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The means for assessing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of the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sha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provisions.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Article 3:A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 shall keep account book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ax Collection Law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keep its accounts and do its accounting based on lawful and valid documents, accurately calculate its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matching of the functions it actually performs and the risks that it bears, and truthfully file and pay enterprise income tax. 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 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rticle 4:If a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 has incomplete account books, there are gaps in its documentation that make the checking of its accounts impossible or the accurate calculation and truthful filing of its taxable income is not possible due to another reason, the tax authority shall have the authority to assess its taxable income by one of the following methods. 第四条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 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total revenue: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income or deduce their total revenue by reasonable mean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 算公式如下: taxable income = total revenue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2)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costs and expenses: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total revenue.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taxable income = total of costs and expenses ÷ (1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revenue converted from operational expenditures: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operational expenditure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total revenue and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 算公式: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等活动,在培养良好道德风尚、践行高尚职业操守、培育和谐征纳关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税务系统文明形象和税务干部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展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奋发进取,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等201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曹忠等2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献身税收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先进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税收事业的创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2.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 北京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12366北京地税热线 北京市宣武区地税局 天津市 天津市东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天津市塘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天津市河东区地税局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全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全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陕商发[2012]29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2.05.22 【实施日期】2012.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全省成品油市场经营 秩序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陕商发〔2012〕292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国税局: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针对目前各地违规私建、乱建加油站和无证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6)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决定对全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取缔违规私建、迁建加油站(点)。对未经省商务厅批准已建、正在建的加油站,依法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建设并取缔。对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扩建的加油站(点)要立即责令停止改扩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取缔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证照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法采取措施,查封取缔。 (三)取缔非法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和违规私设撬装加油站,对非法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和违规私设的撬装加油站要全部依法取缔并关闭。撬装加油设施是一种加油设备,撬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25%或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几种

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税收征管法》第19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对账册健全,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准确计算盈亏,并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税务报表资料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按照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法定准予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会计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纳税所得又称计税所得,是税法上的概念,会计利润是会计学上的概念。会计利润与计税所得的差异,要依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调整,才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33%。但为了照顾小型企业,对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按18%税率计征;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27%税率计征。而且对查账征收户实施“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做法,这就有效地解决了企业旺淡季节盈亏不均的矛盾。这种征收方法的特点是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数额为其他,进行税收 调整作为计税依据,税负合理,体现着“所得多者多征,少者少征,无所得不征”的原则。 依照规定,对账册不健全,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一般又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广东省基本是采取定带征率的做法。它是由各地级市地税局经测算后统一确定当地各行业的基本利润率,利润率乘以税率得出所得税带征率,经营收入(销售收入)乘以带征率直接得出应纳所得税额。不同行业之间的带征率会有差别,同一行业在当地执行同一个带征率。纳税人应以全部经营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申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它是以经营收入为计税依据,不是像查账征收户那样以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因此,不论企业盈亏如何,一律按月征税,年终也不进行汇算清缴。虽然这种方式,对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方便征收管理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它也有缺陷,特别与查账征收方式相比较,在具体到户的税收负担上可能不均衡,只能是基本合理或接近合理。

陕西省发票管理办法

陕西省发票管理办法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下文是陕西省发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陕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陕西省境内印制、领用、开具、取得、保管、缴销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第四条普通发票按照式样分为通用发票和冠名发票。 通用发票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或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确定的式样,适用于不同行业和纳税人的普通发票。 冠名发票指依照纳税人申请,印制有纳税人名称或自行设计式样的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按照开具方式分为机打发票、定额发票和手工发票,通用发票和冠名发票均可具有该三种开票方式。 第五条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

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实施普通发票管理改革,不断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定额发票,逐步取消手工发票,强化对发票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提升信息管税的水平。要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第六条省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平台,即网络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 第七条网络普通发票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并通过网络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 网络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包括税务端和纳税人端业务功能两大部分。该系统与核心征管系统、纳税服务平台、管理决策平台系统紧密衔接,数据交互,实现网络发票的审批、领用、开具、验旧、缴销、稽核比对、监控等闭环式管理。 第二章发票印制 第八条普通发票由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印制,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编制规则由省国家税务局确定,印制同一发票代码的每一批次发票号码必须衔接。 第九条普通发票应当在陕西省境内的发票印制企业印制。严禁擅自在省外印制普通发票。 第十条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由省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程序确定,并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准印证》和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由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制作和管理。

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

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 国税发〔2008〕30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03-06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打算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点税务局: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按公平、公平、公布原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依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差不多相当。 三、做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服务工作。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部署与安排要考虑方便纳税人,符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形,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鉴定和认定工作。 四、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治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五、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检查工作。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的纳税人,要加大检查力度,将汇算清缴的审核检查和日常征管检查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年度稽查面,防止纳税人有意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税负。 六、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紧密配合。要联合开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共同确定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共同协商确定分户的应纳所得税额,做到分属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管辖,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畴差不多相同的纳税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税所得率差不多一致。 附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附件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行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 第三条核定征收适用范围。 (一)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除外);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8.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 9.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陕西省国税网上税务局_客户端操作手册V1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税务局 操作手册 版本 V1.0 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2014-07

修订历史记录

目录 1引言 (5) 1.1目的 (5) 1.2范围 (5) 1.3参考资料 (5) 1.4术语和缩写词 (5) 2系统配置 (6) 2.1系统配置 (6) 2.1.1电脑终端环境 (6) 2.1.2网络带宽环境 (6) 2.1.3信息安全环境 (6) 3注意事项 (6) 4系统安装 (7) 4.1VPN拨号软件安装 (7) 4.2网上税务局客户端软件安装 (8) 5系统登录 (11) 5.1VPN拨号软件登陆 (11) 5.2客户端登陆 (12) 6功能操作 (14) 6.1我的首页 (14) 6.1.1办税日历 (15) 6.1.2下载专区 (15) 6.1.3办税指南 (15) 6.1.4办税地图 (16) 6.1.5场景服务 (16) 6.2我要申报 (17) 6.2.1现在申报 (18) 6.2.1.1填写申报表 (18) 6.2.1.2更新结果 (23) 6.2.1.3重置报表 (23) 6.2.1.4重新获取申报清册 (25) 6.2.2已申报查询 (28) 6.2.2.1条件查询 (28) 6.2.2.2作废 (28) 6.2.3申报作废 (29) 6.2.3.1作废 (29) 6.2.4注意事项 (29) 6.3我要缴税 (30) 6.3.1我要缴税 (30)

6.3.1.1更新欠税费信息 (31) 6.3.1.2发送扣款 (31) 6.3.2已缴税查询 (32) 6.3.2.1查询条件 (33) 6.3.3缴税信息查询 (34) 6.3.3.1查询条件 (35) 6.3.4注意事项 (36) 6.4设立登记 (37) 6.5我要办税 (38) 6.5.1填写申报表 (38) 6.5.2查看审批结果 (43) 6.6发票认证 (46) 6.6.1基础设置 (47) 6.6.2增值税专票扫描录入 (48) 6.6.2.1扫描录入 (48) 6.6.2.2保存录入结果 (49) 6.6.2.3“下一张”连续扫描编辑 (49) 6.6.2.4发送认证 (50) 6.6.3增值税专票认证管理 (51) 6.6.3.1刷新认证结果 (51) 6.6.3.2发送认证 (52) 6.6.3.3修改 (52) 6.6.3.4批量删除 (53) 6.6.4认证结果查询 (53) 6.6.5注意事项 (54) 6.7网络发票 (54) 6.8网上抄报税 (55) 6.9我要查询 (56) 6.9.1在线查询 (56) 6.9.1.1纳税人状态、资格查询 (56) 6.9.1.2发票流向信息查询 (57) 6.9.1.3发票真伪信息查询 (57) 6.9.2一户式查询 (58) 6.10收藏夹 (58) 6.11基础信息 (60) 6.11.1下载纳税人信息 (61) 6.12其他辅助功能 (62) 6.12.1一键检测 (62)

2012-2014年国税真题

1、有人说绩效考核能够规定人们工作应该做什么……也有人说绩效考核会让人做多错多,增加扣分的机会……你怎么看? 2、你科室8人,3个老同志,同时科室工作很忙,经常出差。先准备参加单位全员业务知识竞赛,你会考虑哪些因素,具体怎么做? 3、(一张A4纸满满的材料 - -!是一段对话,谈谈你对值班工作人的看法,如果你是值班工作人员你怎么做?): 赵经理:我要办理的东西怎么这么多天还没办好? 值班人员:5天办好,还没到时间。 赵经理:不是5天内吗? 值班人员:就是这么规定的 赵经理:5天后才办好就来不及了,耽误了我的工作 值班人员:那也没办法,市局是这么规定的,找市局去。 4、网站出现照片,显示你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起冲突,现在有媒体要来采访,领导让你处理,你怎么办? 2014年3月9日国考公务员国税面试题 (江苏、广东、云南、内蒙、广西、湖北、上海、北京、天津、海南、黑龙江、四川、安徽、湖南等省) 1、漫画题:一个大大的“事”字,中间站着一个人,双手被人拉着……根据漫画确定主题,结合实际谈看法? 2、你们国税局准备对所管辖区开展一次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由你具体负责,你如何开展? 3、情景模拟:小赵是单位新员工,领导寄予厚望,单位领导把开展纳税满意度活动策划任务交给你和小赵,但小赵工作工作懈怠不积极,现在请把主考官作为小赵,你如何给小赵进行沟通劝说,请现场模拟下. 4、小王和你同一批入职国税,被派往偏远地区、语言不通,你适应了,但小王不太适应。作为同事你如何帮助小王?

1、有人说,爱拼才会赢,有付出才会收获成功,有人说健康是1,其他都是0,没有了1,后面有再多0也没用。你怎么看? 2、让你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到2公里外的小学,附近5所小学学生代表参加,你怎么组织,为什么。 3、领导让小丁写工作总结,小丁说自己手上工作紧,让领导让其他人写,领导说小郭文笔好,让他写,小郭说自己新人,没经验,领导还是让小丁写,小丁有怨言之类的。后来领导外出开会,你是小郭,领导让你跟小丁说让小丁写,你怎么跟小丁说,消除可能产生的误会。 4、国税局经过调查,决定提高某个体户的纳税额,领导让你和小王去跟市场管理负责人沟通,当你们去到时已经有几十户经营户在那里,扬言说要去政府上fang,你怎么办? 2014年重庆国税真题 1、对于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友善,你怎么看? 2、领导要去开一个税务分析报告会,需要企业的相关税务信息编写报告,领导把收集信息的工作交给了你,为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你怎么做? 3、你是税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有位50多岁的老人前来办理发票,但是你发现他填写的东西是免税农业产品,你该怎么办? 4、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系统不稳定,经常出问题。现在系统又出问题了,不能报税,而且不能确定什么时候恢复,办税大厅有很多人等待报税,而且在不停增加中,作为办税大厅的导税人员,你该怎么办? 2013年3月21国税 1、纳税服务的终极目标是零投诉,但有人认为这不切合实际,对此你怎么看? 2、现在在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经常发生不文明现象,请你列举两例,并提出解决措施。 3、两位老同志在谈论单位同事小王,以下是谈话内容: 甲:小王做事太张扬,让别人看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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