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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填制相关习题

1. 1.北京土畜产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6912131),采购北京怀柔后家峪乡出产的板栗出口。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发货单位”应填报为:
(1)、1106912131 (北京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2)、北京怀柔后家峪乡
【答案】:(1)、1106912131(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
【浅析】:《规范》规定:“发货单位”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该题所及出口货物,是由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采购其他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后出口的。因此,发货单位应填报为:1106912131(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
2.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5913638),经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2912526)协助,向印度出口汽车一批。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发货单位”应填报为:
(1)、1102912526(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
(2)、1105913638(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答案】:(2)、1105913638(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浅析】:《规范》规定:“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该题所及出口货物,是由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自产并直接出口的,因此,发货单位应填报为:1105913638(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1、 北京市残联(海关临时经营单位编码1100931000),接受日本政府赠送的残疾人轮椅一批。由北京银盾报关行(经营单位编码1105981810)代为申报进口。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市残联(1100931000)
(2)、北京银盾报关行(1105981810)
【答案】:(1)、北京市残联(1100931000)
【浅析】:《规范》规定:进口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经营单位”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同时,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海关编码。该题所及货物,受赠单位是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北京市残联。因此,经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市残联及海关给其的临时经营单位编码(1100931000)。
注意,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海关编码
2、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经营单位编码1108339456),委托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经营单位编码1101910090),代为进口投资设备一批。由北京大宇报关行申报进口。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1108339456)
 

 (2)、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1101910090)
【答案】:(1)、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1108339456)
【浅析】:《规范》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的,“经营单位”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及编码。该题所及货物,是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因此,经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及经营单位海关编码1108339456。
3、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经营单位编码1101910010),统一对外签约出口日本煤炭一批。该批煤炭的出口合同,具体由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经营单位编码1401910090)执行。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应填报为:
(1)、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1101910010)
(2)、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1401910090)
【答案】:(2)、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1401910090)
【浅析】:《规范》规定:“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人。目前,国家对出口煤炭采取“国营贸易、统一经营”的贸易管制方式。该题所及出口煤炭,是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统一签约,由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具体执行的。因此,经营单位应填报为:山西省煤炭进出口公司及经营单位海关编码1401910090。
4、北京银盾报关行(经营单位编码1105981810),代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经营单位编码1108339456),申报进口原材料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银盾报关行(1105981810)
(2)、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1108339456)
【答案】:(2)、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1108339456)
【浅析】:《规范》规定:代理报关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经营单位”应填报委托方经营单位名称及海关编码。该题所及货物,是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报关企业,代理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的。因此,经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中美合资电子有限公司及经营单位海关编码1108339456。
5、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经营单位编码1101910090),委托澳门永泰进出口公司,代为进口德国产机械设备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应填报为:
(1)、澳门永泰进出口公司
(2)、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1101910090)
【答案】:(2)、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1101910090)
【浅析】:《规范》规定:“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定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人。该题所及设备,虽然由澳门永泰进出口公司代为采购进口,但是

由于该公司不属于境内企业,因此,经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及经营单位海关编码1101910090?nbsp;
注意,“中国境内企业”是指中国关境内企业,而非国境内企业。

1、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经日本(国别代码116)转机,从美国(国别代码502)空运进口汽车零件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起运国(地区)”应填报为:
(1)、日本(116) (2)、美国(502)
【答案】:(2)、美国或502
【浅析】:《规范》规定:“起运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虽然在运输途中发生了运输工具的改变,但是并没有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因此,起运国(地区)应填报为:美国或502。
注意,应填报起运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2.日本(国别代码116)某公司,从美国(国别代码502)购买仪器30套后,又立即卖给中国。该仪器由美国装船运抵我国。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起运国(地区)”应填报为:
(1)、日本(116) (2)、美国(502)
【答案】:(2)、美国或502
【浅析】:《规范》规定:“起运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由交易的第三方直接运抵我国的,因此,起运国(地区)应填报为:美国或502。
3.北京某加工贸易企业,经海关批准,将从澳大利亚(国别代码601)进口的羊毛加工后,结转给上海某加工企业,继续深加工后复出口。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起运国(地区)”应填报为:
(1)、中国(142) (2)、澳大利亚(601)
【答案】:(1)、中国或142
【浅析】:《规范》规定:“起运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起运国(地区)填报“中国”(142)。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货物,属于虚拟进出境的货物,因此,起运国(地

区)应填报为:中国或0142。

 1.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申报单位编码1102914832、),委托北京银盾报关行(申报单位编码1105981810),代为申报进口设备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1102914832,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2)、北京银盾报关行(1105981810,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答案】:(2)、北京银盾报关行(1105981810,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浅析】:《规范》规定:“申报单位”是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海关编码。同时本栏目还包括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栏目:报关员、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该题所及货物,是由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委托北京银盾报关行代为申报的,因此,申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银盾报关行、申报单位编码1105981810和相关情况(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注意,“申报单位”除正常填报报关企业名称及海关编码外,还应填报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栏目:报关员、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2.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申报单位编码1103339506),向北京银盾报关行(申报单位编码1105981810)咨询后,自行于2006.3.5日,向北京海关朝阳办事处,申报进口电子零件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银盾报关行 (1105981810,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2)、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1103339506,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答案】:(2)、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1103339506,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浅析】:《规范》规定:“申报单位”是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海关编码。同时本栏目还包括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栏目:报关员、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该题所及货物,是由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自行申报进口的,因此,申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申报单位编码1103339506和相关情况(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3.北京东方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5950010),代包头市电子仪器厂(海关临时注册编码1502990000),进口意大

利产电子测试仪一套。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东方进出口公司(1105950010)
(2)、包头市电子仪器厂(1502990000)
(3). 包头市电子仪器厂
【答案】:(3)、包头市电子仪器厂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否则填报其中文名称。该题所及货物,最终使用单位是包头市电子仪器厂。根据题目可知,该单位没有海关注册编号(1502990000是海关临时注册编号)。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包头市电子仪器厂。

1.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5951000),自行进口日本产钢材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1105951000)
(2)、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
(3)、1105951000
【答案】:(3)、1105951000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栏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该题所及货物,是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为本企业自行进口。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1105951000(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
2.北京服装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1910030),委托北京顺义服装厂(海关注册编码1111950030),来料加工服装一批。但是,该合同《加工贸易手册》上的“收货单位”为北京大兴服装厂(海关注册编码1113950800)。后经海关同意,变更为北京顺义服装厂。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服装进出口公司(1101910030)
(2)、北京大兴服装厂(1113950800)
(3)、111195003
【答案】:(3)、1111950030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栏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加工贸易的收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货主单位”一致。该题所及货物,进口后是由北京顺义服装厂具体加工完成的,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1111950030(北京顺义服装厂)。
3.中科院某研究所(海关临时注册编码1108390050),经海关批准免税进口地震监测仪5台。该仪器进口后,准备送往云南玉溪 地区地震局(海关临时注册编码5306990010),地震监测点使用。该仪器
进口申报时提供的《征免税证明》上的“收货单位”为中科院某研究所。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

、中科院某研究所 (1108390050)
(2)、1108390050
(3)、云南玉溪地区地震局(5306990010)
【答案】:(1)、中科院某研究所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栏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减免税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与《减免税证明》上的“申请单位”一致。该题所及货物《减免税证明》上的“申请单位”为中科院某研究所,根据题目可知,该单位没有海关注册编号(1108390050是海关临时注册编号)。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中科院某研究所。

1.大连某进出口贸易公司,海运进口,由马来西亚(国别代码122)组装的,大屏幕日本(国别代码116)东芝牌液晶显示屏彩电一批。该商品的成套散件价格为:300美元/台,工厂交货价格560美元/台。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
(1)、日本(116) (2)、马来西亚(122)
【答案】:(2)、马来西亚或122
【浅析】:《规范》规定:“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由马来西亚使用日本原产的零部件组装成成品后,出口到我国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实质性改变” 标准之一的“增值标准”为:(工厂交货 — 非该国(地区)原材料价值 / 工厂交货价) X 100% ≥ 30% 。根据上述增值标准的计算公式计算,该进口货物的增值标准已经大于30%,因此,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马来西亚或122。
注意,应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2.北京某进出口贸易公司,海运进口,由日本(国别代码116)加工的,原产于加拿大(国别代码501)的红松木地板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
(1)、日本(116) (2)、加拿大(501)
【答案】:(1)、日本或116
【浅析】:《规范》规定:“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

为原产地。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由日本将原产于加拿大的木材,经深加工成木地板后,出口到我国的,因此,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日本或116。
3. 我国某渔业捕捞公司,申报进口,自备捕捞船在公海上采购的,韩国(国别代码133)渔船捕捞的黄鱼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
(1)、中国(142) (2)、韩国(133)
【答案】:(2)、韩国或133
【浅析】:《规范》规定:“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获得的货物,包括由合法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从其领海以外海域获得的海洋捕捞物和其他物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由我国捕捞船,在公海上采购韩国渔船捕捞的黄鱼,因此,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韩国或133。
4. 北京某服装加工贸易公司,因部分服装加工质量问题,退运进口,原来料加工出口日本(国别代码116)的服装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
(1)、日本(116) (2)、中国(142)
【答案】:(2)、中国或142
【浅析】:《规范》规定:“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对于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142)。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服装,因此,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中国或142。
5. 北京某服装加工贸易企业,经海关批准,将来料加工后的,原从美国(国别代码502)进口的剩余料件,结转给本公司的另一个来料加工贸易合同。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
(1)、美国(502) (2)、中国(142)
【答案】:(1)、美国或502
【浅析】:《规范》规定:“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对于加工贸易料件结转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该题所及进口货物,是将原从美国进口的加工贸易料件,结转给本企业的另外一个加工贸易合同,继续加工出口。因此,原产国(地区)应填报为:美国或502。


1.内蒙古某进出口贸易公司,铁路运输经俄罗斯联邦(国别代码344),向德国(国别代码304)出口工具一批。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运抵国(地区)”应填报为:
(1)、俄罗斯联邦(344) (2)、德国(304)
【答案】:(2)、德国或304
【浅析】:《规范》规定:“运抵国(地区)”是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虽然因运输的地理位置需要,而经过了俄罗斯联邦,但并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因此,运抵国(地区)应填报为:德国或304。
注意,应填报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2.北京某进出口贸易公司,出售给日本(国别代码116)某公司仪器一批。后来得知该公司又将这批仪器转卖给了其他国家(国别代码701)某公司。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运抵国(地区)”应填报为:
(1)、国别不祥(701) (2)、日本(116)
【答案】:(2)、日本或116
【浅析】:《规范》规定:“运抵国(地区)”是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是直接由中国输往日本的。日本收货人收货后,又将该批货物卖给其他国家的行为,与本贸易合同无任何关系。因此,运抵国(地区)应填报为:日本或116。
3.北京某服装加工企业,经海关批准,将来料加工后的,原从日本(国别代码116)进口的剩余料件,结转给本公司的另一个来料加工贸易合同。其出口报关单上的“运抵国(地区)”应填报为:
(1) 、中国(142) (2)、日本(116)
【答案】:(1)、中国或142)
【浅析】:《规范》规定:“运抵国(地区)”是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货物,属于加工贸易剩余料件,在本企业内部不同加工贸易合同之间结转的货物。所以,在结转的过程中并未实际进出境。因此,运抵国(地区)应填报为:中国或142。


1.北京某合资企业,经海关同意,将原从美国洛杉矶港(港口

航线代码3154),海运免税进口的投资设备,结转给另一个合资企业,作为该企业的投资设备。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指运港”应填报为:
(1)、中国 (142) (2)、洛杉矶港(3154) (3)、中国境内(0142)
【答案】:(3)、中国境内或0142
【浅析】:《规范》规定:“指运港”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0142)。该题所及货物,是原进口的投资设备结转给另外一个合资企业的。其在结转过程中并未实际进出境。因此,指运港应填报为:中国境内或0142。
2.北京某进出口公司,向荷兰海运出口设备一批。该设备在天津新港装船后,经香港港(港口航线代码1039)、马来西亚的马六甲港(港口航线代码1393)运往荷兰鹿特丹港(港口航线代码2309)。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指运港”应填报为:
(1)、香港港(1039) (2)、马六甲港(1393) (3)、鹿特丹港(2309)
【答案】:(3)、鹿特丹港(2309)
【浅析】:《规范》规定:“指运港”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最终目的地是荷兰的鹿特丹港,因此,指运港应填报为:鹿特丹港或2309。

 1.北京某合资企业,经海关同意,将原从日本横滨港(港口航线代码1354),海运进口的投资设备,转为内销。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装货港”应填报为:
(1)、日本横滨港(1354) (2)、中国境内(0142) (3)、 中国(142)
【答案】:(2)、中国境内或0142
【浅析】:《规范》规定:“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0142)。该题所及货物,是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的投资设备,在补办进口手续时,该投资设备并没有实际进境。因此,装货港应填报为:中国境内或0142。 注意,应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2.天津某合资企业,海运进口德国设备一批。在德国汉堡港(港口航线代码2110)装船后,经新加坡港(港口航线代码1354)、香港港(港口航线代码1039)转船后运抵天津新港。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装货港”应填报为:
(1)、汉堡港(2110) (2)、新加坡港

(1354) (3)、香港(1039)
【答案】:(3)、香港港(1039)
【浅析】:《规范》规定:“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入境前,在境外最后装货的港口是香港港。因此,装货港应填报为:香港港或1039。


1. 北京五矿进出口公司,向香港(国别(地区)代码110)某公司,出口铁矿粉一批。得知该公司又将本批货物,直接卖给日本(国别代码116)某公司。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
(1)、香港(110) (2)、日本(116)
【答案】:(2)、日本或116
【浅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在出售时,卖方已经知道了其最终消费使用的国家是日本某公司。而不是香港某公司。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日本或116。
注意,应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2.北京某纺织厂,卖给某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服装面料一批。该企业使用这批面料加工服装,出口韩国(国别代码133)。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
(1)、中国(142) (2)、韩国(133)
【答案】:(1)、中国或142
【浅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货物,是出口加工区外企业运入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服装面料。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中国或142。
3.北京某服装加工贸易企业,经海关批准,将原从日本(国别代码116)进口的来料加工贸易料件,结转至本企业的另一个来料加工贸易合同。继续加工后,出口美国(国别代码502)。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
(1)、中国(142) (2)、美国(502)
【答案】:(1)、中国或142
【浅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

(地区)名称或代码。加工贸易料件结转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该题所及货物,是加工贸易企业内部结转的原进口料件。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中国或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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