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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

龙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
龙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

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式。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行

政单位顺利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正常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

第五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县政府或县财政部门对我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事项的批准文件,是行政和事业单位订立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办理产权登记和账务处理的重要依据。单位账务处理按照国家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与财务部门对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按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的资产变动、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依法担保的信息录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依法担保的资产应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加强资产日常管理,

防止因资产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浪费,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单位自用资产管理

第八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落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和各项资产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的购建、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加强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

第九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购建审批制度。资产购建应当进行充分论证,由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和工作需要编制资产购建计划。

对需要报批的项目,应当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列入部门预算后组织采购;对不需要报批的资产购建项目,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采购预算,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列入部门预算组织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购建,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不需政府采购的资产购建,单位内部应严

格建立采购与付款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内部控制。

第十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入库验收登记制度。对单位购置、接收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资产,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后送达具体使用部门;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以及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建立资产保管清查制度。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的原则,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与财务部门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领用收回制度。资产领用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使用计划,资产出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办公用资产应落实到人,使用人员离职时,单位应将其所用的资产按规定收回。

第十三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处置审批制度。资产处置,应由单位资产使用机构会同本单位的资产管

理、技术质量管理、内部审计监察和财务等有关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核后,按资产处置管理审批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资产保管、使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资产丢失、毁损、管理不善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和考评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及资产使用计划、执行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进行审计,防止资产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建立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资产管理人员调离、离任资产审计或检查制度,对审计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认真做好自用资产使用管理,经常检查并改善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第十七条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引导和鼓励事业单位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建立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行政和事业单位应积极推进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工作,对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可以在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实行共享共用。除应付突发

事件的专用设施外,县财政部门有权按规定对我县行政和事业单位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其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半年或年度)编报资产统计报告,及时反映本单位资产使用情况和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资产统计报告。

第三章对外投资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县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的,应当按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有关规定进行脱钩。脱钩之前,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办的经济实体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及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加强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加强风险管控,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对外投资申请经主管

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对外投资资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主管部门应对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决策过程的合规性、拟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查。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情况是主管部门审核新增对外投资事项的参考依据。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十三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利用财政资金和保证本单位正常运作的资产对外投资。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申请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提供如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一)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事项的书面申请;

(二)拟对外投资资产的价值凭证及权属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复印件;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拟合作方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拟创办经济实体的章程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与拟合作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协议草案或合同草案;

(八)近期会计报表、资产报表、经中介机构审计的拟合作方上年度财务报表;

(九)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及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核准表;

(十)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经批准利用非货币性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投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产评估事项应按规定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不得从事以下对外投资事项:

(一)买卖期货、股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利用国外贷款的事业单位,在国外贷款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资产对外投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境外投资的,应遵循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用于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应当实行专项管理。

(一)专项登记。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应建立专门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投资形式、投入单位的名称等。

(二)专项考核。建立对外投资资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定期内部审计制度,对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章出租、出借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应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附相关材料。账面价值在50万元以下,报经主管部门书面审核意见后报县财政局审批;账面价值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及县财政局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主管部门应对行

政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决策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第三十一条行政和事业单位申请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提供如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一)出租、出借事项的书面申请;

(二)出租、出借资产的价值凭证及权属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进行出租、出借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技术报告书);

(五)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内部决议或会议纪要复印件、主管部门书面审核意见;

(六)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八)其他材料。

第三十二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出借:

(一)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三)产权有争议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应通

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出租出借公开招租价格可以采取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资产出租的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单位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每期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出租成交确认通知书及签订的租赁合同文本应于15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对于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临时性出租、出借事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由出租、出借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自行组织公开招租,招租过程必须接受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单位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招租的情况、成交结果及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对于实际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出租、出借事项,单位不得分解、分段实施,规避公开交易制度。避免出现将6个月以上的租赁期限分解为两个以上的6个月以内的租赁期的现象发生。

第三十四条在租赁合同到期前6个月时,产权单位应履行书面告知承租方的义务,与此同时,产权单位确需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招租的,应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的规定重新进行租赁事项的申报,依法重新公开招租,并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完成新租赁事项的招租及合同签订工作;租赁合同到期仍未签订新合同的,产权单位应依法终止原租赁合同的履行,不得自行续租。

第三十五条承租人、竞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合同条款和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取消其参加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招租项目的竞价和投标资格:

(一)竞标人中标后不签租赁合同;

(二)招租完成后,不按照招租有关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原租赁合同期限到期,且通过资产评估,合同年租金不足10000元(含10000元)的,在租赁的资产可继续对外出租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原承租人,资产管理单位报县财政局审批后,资产管理单位可与原承租人续签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

(一)原承租人承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必须是通过公开招租程序取得的;

(二)租赁期内履行合同情况良好,无拖欠租金行为;

(三)合同期满;

(四)原承租人同意按评估价确定租金。

第三十七条国有资产出租采取先收取一个月以上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形式,租金分月、季、年或一次性收取。

第三十八条国有资产所在单位取得租赁收入,应依法

纳税,并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三十九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缴纳的税款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资产评估费、技术鉴定费、交易手续费等),在收入中抵扣,抵扣后的余额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第四十条出租方应与承租方约定在租赁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第四十一条国有资产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加强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日常跟踪管理,及时将本单位出租、出借的信息录入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必须按程序办理手续。主管部门应对行政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决策过程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账面价值在50万元以下,报经主管部门书面审核意见后报县财政局审批;账面价值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及县财政局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十三条行政和事业单位用于出租出借的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对其应当实行专项管理。

第五章对外担保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行政单位不得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担保。除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将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对外担保外,其他事业单位确需以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担保,应当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再由申请单位报县政府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的,应当向县财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资产价值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四)资产产权证明;

(五)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书;

(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及资料。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国有资产使用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四十八条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及其收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四十九条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事业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其国有资产使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的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我县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二条对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活动,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和泄密。

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与原则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 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1.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2)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 (3)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4)接受捐赠的资产接受捐赠的资产 (5)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2.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 (2)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3)接受捐赠的资产; (4)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按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目标。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3)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行政事业单位应遵循的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2)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资产配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3.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4.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勤俭节约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审批综合流程图 限额以下 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图 ;买价值1万元以下、以及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购置事项。 资产配置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需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等;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说明;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审批流程图 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投资,不得投资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 资产对外投资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对外投资资产的品目、数量、金额等;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 3、产权权属证明及价值凭证; 4、可行性论证报告等; 5 、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核查(债权核销)工作流程图 ( 1 、正式文件;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工作报告(清查基本情况和结果)、数据报表、需处置的资产损益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的审计报告等;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审批流程图 务(含执法执勤)用车、股权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原值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调拨(划转)需提交的材料 1、调拨(划转)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 3、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而移交资产的,须提供相关批文和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以及相关报表;

小学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度工作总结

小学国有资产管理2020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XX年度,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校长和行政一班人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统筹管理 为了确保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高效,学校特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接收、清理、电子台帐等工作;总务主任xx负责设备设施的分发使用和a、b两帐的登记管理;xx、xx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指导;xx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房屋权属办理基础工作 根据xx县房屋权属办理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小学及幼儿园全部建筑房进行了核对,并积极主动与xx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认真收集整理了学校建设的有关数据,为我校将来的房屋权属办理做好了基础工作。

三、维护校舍安全使用,及时完成房屋修缮,积极争取修购专项经费 1、XX年度,学校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以确保灾后重建成果大提升。主要维修项目有: (1)维修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门窗、桌凳。 (2)维修改造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部分水管、电路、灯具等。W (3)维修更换了校园内的部分阴沟盖板。 2、XX年度,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年度的维修项目和泥石流损毁校园专项修缮项目,获取了部分专项修缮资金,为学校更好地提高办学效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规范验收入库环节,明晰属性完整登记,保证了设备设施信息准确 1、制定物资设备验收办法,规范和完善了验收程序、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开箱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责任,加强了资料的归档收集工作,缩短了验收周期。强调新增资产的完整入库,保证了物资采购配备的质量和项目执行效果。 2、按照教育局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了XX年度xx小学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和XX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 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完成了政府采购设备的接收、存放和入账工作,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宿舍、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 (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三)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电脑、网络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单,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等资产。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账、物相符。 (二)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固定资产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直接负责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出现变化时及时调整明细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

最新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下面是整理的相关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总结(1) 按照省市局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具体情况、方法步骤 一是统一安排部署。县局迅速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统一指导系统资产清查工作。形成局领导亲自抓,机关各科室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二是全面清查登记。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准确掌握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法、内容和要求,对单位基本情况、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并完成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三是落实自查自纠。对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分类逐项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对资产盘盈盘亏,准备相关证据。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部门间进行调整的资产,其存放地、保管部门等信息未做到及时更改,

给资产清理工作造成一定难度;另一方面由于需要清查资产量大,时间跨度长,一些资产存在实际已处置,但尚未核销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今后将继续准确把握《全省地税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做到帐实相符。 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总结(2) 根据库尔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库尔勒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库财字[201X]37号)要求,全面规范和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针对此次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范围。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各项资金往来款项和会计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中央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中央级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主管部门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事项的批复,以及中央级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是中央级事业单位办理产权登记和账务处理的重要依据。账务处理按照国家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对本单位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第八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按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中央级事业单位拟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的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 第二章资产自用 第十条中央级事业单位资产自用管理应本着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的原则,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对资产丢失、毁损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中央级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自用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并加强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 第十二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单位购置、接受捐赠、无偿划拨等方式获得的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严把数量、质量关,验收合格后送达具体使用部门;自建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编报以及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中央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资产的相关凭证或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领用应经主管领导批准。资产出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办公用资产应落实到人,使用人员离职时,所用资产应按规定交回。 第十四条中央级事业单位应认真做好自用资产使用管理,经常检查并改善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 第十五条财政部、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央级事业单位实行国有资产共享共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本单位的资产,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督,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五条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室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本单位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责。 第六条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由办公室、财务室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

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三)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处理等的审核报批、核算、控制和监督;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目,固定资产管理设卡片登记,统一编号,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实行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明确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 第九条本单位应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做到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手续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有力,家底清楚,物尽其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第三章国有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十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十一条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 第十三条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kennyvip 3级被浏览3072次 2013.03.08满意回答 ph5044 3级采纳率:49% 2013.03.08 检举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2006-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 2006年5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20**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在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从狠抓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入手,通过开展资产管理报表统计及年检,组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联情况检查,征收“非转经”资产占用费等方面的工作,有力提升了行政事业资产监管水平,较好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产核资数据分析复查工作 为了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真实、准确,巩固清产核资成果,一方面我们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报表数据与单位决算报表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单位重新修改上报,总共清理出问题单位50多个,其中问题较大的有3个,一一进行了修改、纠正。另一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清产核资资料以及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检查,对账目上有明显缺陷、漏洞的单位重点复查,如发现市六中门面收入未如实填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账实不符,我们要求其重新上报相关数据并责令改正。在此基础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存量、质量、结构及分布情况,并做好相关课题研究为领导决

策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二、积极开展清产核资总结表彰工作 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既是前段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今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种鼓励,按照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09年,在各区财政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我科综合评定,共评选出39个清产核资先进单位和66个先进个人,并对其进行通报表彰。通过总结表彰活动,大大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加强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圆满完成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及资产年检工作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汇总671户,截止XX 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资产总额亿元,比XX年增加亿元,增幅%;其中固定资产总额亿元,比XX年增加亿元,增幅6%。国有资产总量亿元,比XX年增加亿元,增幅%。其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资产报表工作得到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副局长高平同志亲自在报表培训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资产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

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 岁月如梭,随着四季度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结束,20xx年的资产管理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现对这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如下总结: 1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资产管理员的职责,保证资产数量,质量的完整。对资产使用、调整及时登记造册,使资产和使用者对应起来;对新购资产及时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保证资产及时入账;对废旧资产及时报损。 2工作业绩:认真学习本年度资产管理单据填写新规范及报损时需要超授权的新规定。协助部门完成办公区的调整,确保资产完整;对新收款电脑 3业务水平: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员本人积极参加资产管理员的各项培训和活动,认真学习资产管理业务知识,探索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意见 建议和意见:公司目前的资产管理工作多为纸质单据流转,由于发票有时推后,导致存在不能及时验收和登记。如果采用合适的资产管理软件,不仅能够解决以上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节约纸张相应绿色办公。 回忆几年的资产管理工作,感觉相当充实。在部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协作配合下资产管理工作紧紧有条,电脑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勤奋,为公司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二 我在恒生物 (一)面对现实,接受挑战xx年xx月我到恒生物业公司接任仓库管理员一职,要面临工作极大挑战。由于当时仓管员急辞职,中间间断了一个月的时间,那时恒生物业公司不仅是账目混乱,而且有大量的不良库存,部分物品 (二)理清头绪,细化管理每日库存报表都由我一人负责!所以在公司一直都很忙碌。我决定 (三)进行信息化随着公司业务的连年增长,工程部需求物资够大,日发货收货量也进一步扩大,在恒生物业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实现了对仓库的实时管理。我每天只要把出入库情况及库存报表输入电脑,可以准时看到库存明细!该举措大大方便公司领导和员工的查询,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整个xx年不良库存下降基本至零! (四)坚持学习,与公司共成长在仓库的这段期间我更加明白了公司领导给我讲的仓库管理的计划和控制,最让我难忘的是黄总、卢总亲自到仓库指导工作,提醒我保持学习,说公司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个人会有更大的舞台,与公司一起共成长!工作之余,我学习会计 篇三 今年,是公司资产部门设立的起步之年,公司的资产管;预算工作组在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关怀下,其资产管;一、规范资产各环节点,穿针引线;二、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三、资产购置与验收审批;四、加强对资产实物的监督与盘查,确保国有资产完整;五、促进固定资产科 今年,是公司资产部门设立的起步之年,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在诸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得到了顺利开展。公司以创建资产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模式为目标,以积极的态度响应股份公司企业内控管理模式,向“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迈进,这与各位领导和员工的努力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从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资产管理纳入到重要议程和管理考核中,要求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固定资产存放落实到地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与数字化管理结合起来、与业绩考核结合起来的管理原则,形成了管理目标清晰、职责到位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切实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也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履行。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xx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央级水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由xx局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上级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合理配置国有资产,依法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实现对外投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四)分级监管与授权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局国有资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资产使用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财务部门资产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及上级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二)根据国家、水利部和上级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六)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的保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常见问题集 (单位版软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一、基础信息1 二、台账管理2 三、资产购置5 四、资产处置6 五、产权登记7 六、其他8 一、基础信息 1、下载初始化参数时,提示网络下载失败? 原因: (1)服务器端口和地址设置不正确。 (2)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 (3)网络未连通(或中断)。 解决方法: (1)检查地址和端口:【系统管理】→【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菜单下,地址和端口为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如自治区财政厅的地址为10.68.1.113,端口为8866。 (2)IE浏览器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操作步骤,打开IE浏览器,在“工具-Internet选项”,点击“连接”页面,根据单位与财政部门的连网方式,选择局域网设置或双击拨号连接,出现页面中勾选代理服务器,点击“高级”页面,在例外中将资产管理的地址输入,如10.68.1.113:8866,在页面中一直点击【确定】即可。 (3)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可通过【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测试连接】。如不畅通可以通过手工方式导入初始化信息:与财政部门联系,将初始化参数信息导出到U盘,通过初始化参数下载页面中的【数据导入】功能导入。 2、初始化参数下载后发现有错误?

原因:单位建立账套时输入的组织机构代码与财政部门维护的组织机构代码不一致造成。 解决办法:需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实,如财政维护错误,需通过节点管理功能找到该单位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授权文件,将授权文件“GroupCode.Dll”拷贝到单位软件安装目录替换后,单位重新建立账套即可;如单位输入错误,通过建立账套功能重新建立账套输入正确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发现其他的信息错误,则需要财政重新维护单位信息,单位通过“初始化参数”重新下载即可。 3、用户进行数据库恢复时系统提示“数据恢复失败”? 原因:备份文件与当前软件要求的数据库版本不一致。 解决办法: (1)备份文件扩展名应为sys,不能为*.HX或其他扩展名的文件; (2)备份文件为旧版本软件产生的备份数据,如无其他备份只能与财政部门联系,通过财政版导出备份文件,单位进行恢复。 二、台账管理 1、用户在导入资产清查数据时,提示“数据有误”? 原因:原资产清查系统中录入卡片不规范,如部门编码都是0,某些必填字段为空。 解决办法: 用户需将原资产清查备份文件发送金财公司,由我公司技术人员检查哪些数据存在问题,指导用户进行修改,修改后即可完成导入。 2、进行资产清查锁定卡片数据上报时提示“数据有误或网络上报不成功”,为什么? 原因: (1)原资产清查软件中卡片数据中部分内容为非必填项,而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却为必填项,不满足上报条件,如:管理机构(使用部门)。 (2)IE代理服务器设置不正确(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 (3)由于数据量大,通过拨号方式与财政联网也会出现该提示。 解决办法: (1)检查卡片必填信息是否输入完整:可通过软件中的“校验”功能检查。补录不完整信息: A、如补录使用部门,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初始设置】→【部门信息维护】菜单中,维护该单位的使用部门信息; 将未填写使用部门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已录入的部门,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B、如补录资金来源,操作步骤如下: 选择未填写资金来源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并录入资金来源,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检查代理服务器设置。打开IE浏览器,通过【工具】→【Internet选项】→【连接】来设置代理服务器。 (3)如联网方式为拨号,数据量又大,建议通过【卡片导出】功能,将卡片数据存到U盘上,财政部门导入系统中。 3、锁定标志下载时提示“锁定标志下载失败!” 原因:由于单位计算机与财政网络连接异常产生,主要是没有拨号或未设置连接上报服务器地址。 解决办法: (1)检查是否与财政连网,如使用拨号方式连接,需先进行拨号;

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篇一: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xxxx年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在院党委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注重业务学习,夯实管理基础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我院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来支持实施,构筑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建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我院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工作中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配套实施办法,新修订了资产管理制度,加大了资产管理力度。三、加强日常资产管理,规范管理程序 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一)实施“单位资产动态兼管,资源共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二)新增(购买、接收捐赠)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 (三)资产盘亏、报废由院办公室盘点后提出资产盘亏、报废申请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 (四)落实检查制度,对各科室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易携带、易丢失、已损坏资产的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出租、出借、私自带走单位资产的现象,各科室基本做到了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 (五)各科室均加强了安全措施,本年度无资产被盗现象,使用管理人员都能做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使用性能。 四、积极探索新型资产管理方式 (一)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的动态监管体制。 (二)在全院开展积极探索创新资产管理方式的工作经验介绍。 (三)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的新机制,促进资产管理科学发展。 (四)实现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有机结合,在坚持采购必要性前提下,确保所采购的物品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工作实际需要,这样可以降低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云财资【2010】1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以及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首先保证满足履行国家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省财政部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具体管理。 第六条省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事项的批复,以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理产权登记和账务处理的重要依据。账务处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省级行政单位应对本单位出租、出借,事业单位应对本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第八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应按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40571

海口骑楼老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国有 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履行职责,促进事业发展, 根据国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级政府管辖的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二、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加强对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1、严格按照合理配置的原则参与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工作。 2、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登记,做到账实、账账相符,严格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3、认真做好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4、加强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偿使用原则,对非 转经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资产的保 值增值 四、认真做好资产的报表、报送工作,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做到向上级主管部门本级政府,同级财政部门通报情况。 五、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以及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造成国

有资产流失、浪费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资产使用管理 按照国家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使用,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不当、损失和浪费,将资产使用管理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要求各使用部门保管好资产,集体和个人使用的资产只有使用权和保管权。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七、资产配置 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各部门需要提出申请报领导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统一采购。 八、资产处置 公司资产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由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审批,再由财务室报董事会审核后进行处置。 九、资产清查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我县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县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政局内部专门设立国资股负责管理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占用使用、财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占有使用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三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单位申请—政府(财政)批准—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或构建)—产权登记—资产处置—收益收缴”的业务流程。 二、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行程序 (一)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相结合,国家投资项目经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或政府采购物质供货后,将批复决算或物质采购的情况同时通知国资

股,由国资股及时监督单位将已完工程或采购物质记入固定资产。 (二)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去年我们对全县124个单位展开了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首先让单位自查,并把自查结果上报财政局,采用深入到每个单位对会计账簿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询问的方式,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帐账相符、账卡相符、帐实相符。采取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对资产闲置、处置数量较大的单位及单位的大宗资产(如车辆、房屋及土地)进行重点清查,对土地、房屋建筑物采取现场测量与查看相关产权证件相结合,进行重点核实。通过清查,我们掌握了相关单位资产的具体情况,使单位的资产真正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为处置、出租或调剂闲置资产提供了依据。 (三)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的步署,我们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要求资产占有单位结合推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明细账、台账和卡片账,并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四)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做好对闲置资产的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发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xxxx年资产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在院党委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注重业务学习,夯实管理基础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我院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来支持实施,构筑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建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我院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工作中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配套实施办法,新修订了资产管理制度,加大了资产管理力度。三、加强日常资产管理,规范管理程序 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一)实施“单位资产动态兼管,资源共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二)新增(购买、接收捐赠)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 (三)资产盘亏、报废由院办公室盘点后提出资产盘亏、报废申请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 (四)落实检查制度,对各科室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易携带、易丢失、已损坏资产的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出租、出借、私自带走单位资产的现象,各科室基本做到了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 (五)各科室均加强了安全措施,本年度无资产被盗现象,使用管理人员都能做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使用性能。 四、积极探索新型资产管理方式 (一)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的动态监管体制。 (二)在全院开展积极探索创新资产管理方式的工作经验介绍。 (三)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的新机制,促进资产管理科学发展。 (四)实现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有机结合,在坚持采购必要性前提下,确保所采购的物品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工作实际需要,这样可以降低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加强资产管理宣传及调查研究工作 加强资产管理的宣传工作,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掌握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处置等流程,并鼓励各部门进行资产管理的调研,以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六、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抓住清查契机,认真落实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资产信息化管理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能够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有利于及时发现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调剂或调配,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和分布,提高国有资产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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