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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公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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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公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南永胜集团全体员工外驻出差、项目工作、培训学习、品牌交流等差旅费用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合法、有效的交通费用及其他各种补贴、开支费用。

第三章定义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用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本岗位固定地点到异地处理公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职责

第五条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勤管理部门。

第六条财务部是公司各部门差旅费资金计划及报销审核部门。

第五章程序

第七条差旅费标准

1、差旅费用原则上实行预算控制、定额管理,按级审批、凭单报销。公司制定食宿标准,依据标准凭票报销;若因业务特殊需要其住宿费超出标准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按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2、员工出差应合理规划出行线路,控制交通成本,本着安全、

节约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

3、差旅费费用标准按职级和不同地区划分(参见附表),员工出差、外出工作、学习期间费用报销标准:

A、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到新乡市、辉县市等四区八县差旅费标准:

(1)报销往返公交车票,交通补助5元/人;特殊情况中午不能返回的,就餐补助10元/人。

(2)自备交通工具外出到辉县、新乡市办理公务的,给予交通补助5元/人;特殊情况中午不能返回的,就餐补助10元/人。

(3)乘坐出租车产生的费用列入部门车辆费用中进行核算。

(4)乘公司车辆外出办理公务的,不享受交通补助、不报销往返路费。

B、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单程150公里以内(除新乡市、辉县市等四区八县之外)当日返回者,长途交通费用实报实销,给予餐补40元/人/天,不再享受其他补助。

C、行政管理人员到省内外其它地区出差:

(1)标准费用内包括市内交通、住宿、生活补助。同行出差时,同性别者要求两人同住一间(即每两个人只能报销一间客房住宿费);总经理及副总可单人单间。

(2)招待费用必须事先报批,有招待费的扣除当天生活补助40元/人。

(3)副总以上人员出差依照上述标准上调60%。

(4)上述补助节约归己,超支自负。

D、业务人员外出差旅费和出差补助标准:

(1)业务部门部长、副部长外出差旅费和出差补助参照以上标准;

(2)业务人员差旅费和出差补助从个人提成中支付;

(3)对于业务开发期间,经公司批准,业务人员差旅费和出差补助可参照行政管理人员差旅费和补助标准执行。

E、小车司机外出差旅费和出差补助标准:

(1)小车司机外出差旅费和出差补助标准统一按照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标准执行,其费用报销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进行办理报销手续。

(2)小车司机随享有公司部门费用补助的业务部门副部长级以上人员外出,其差旅费及出差补助从部门费用中支出。

(3)小车司机随享有提成的一般业务人员外出,其差旅费和出

差补助从用车人提成中支出。

(4)小车司机随除(2)(3)项以外的人员外出,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4、外出交通工具的选择

(1)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差的,其长途费用实报实销;

(2)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7点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硬卧。如个人选择其他交通工具,超出或节约硬卧费用部分由个人承担或归己所有;

(3)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到省外公差的,可以选择乘坐飞机或高铁;其交通费实报实销;与其同行出差的其他人员,交通费实报实销;

(4)中层以下所有人员到省外公差的,若不属于公司急需解决的问题且未经公司总经理事先审批的,应按要求选择驾车或乘坐火车。

5、管理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返回后填写祥细补助单,经审核后按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取补助。

6、经公司领导批准外出陪同客人产生的交通费和用餐等费用,可以按实际支出报销,不再享受其他补助。

第八条借支及报销要求

1、借支流程及要求:

上述借支的所有手续按照公司现行的借支手续进行办理,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支。

2、报销要求及流程:

出差员工应于回公司后按公司报销时限要求进行报销费用,并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员工出差住宿凭正规住宿发票报销,发票上应有发票专用章、注明住宿单位、住宿日期、天数、人数、房号、房价等发票上应填写的内容。住宿发票如为定额,发票必须要求旅馆单位填写以上正规发票应填写的内容,并注明联系电话。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始票据的,则由出差人附上相关情况说明,部门负责人或者相关同行人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第九条罚则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及时报销者,将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出国境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XX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XX (包 (四)严格管理的原则,即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组织、操作和考核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本行对公务出访和境外培训实行“三制”管理,即出国(境)任务立项制、团长负责制、出国(境)任务考核制。

(一)出国(境)任务立项制。出国(境)任务立项工作包括编制出访方案、提交“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详尽的出访计划。如:项目名称、出访目的(任务)、出访日期、前往国家(地区)、团组人数、费用预算及来源。 (二)团长负责制。团长全程负责公务出访或境外培训任务的实施和 (七)负责与XX市外事办公室和其他涉外机构、外国政府机构、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联络与协调; (八)负责因公出国(境)材料的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七条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费用的审批。 精心整理

第八条团长全程负责公务出访或境外培训任务的实施、考核等工作。团组出境后要与总行人力资源部保持联系,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本行和人力资源部汇报。 第四章审批手续 第九条总行组团的因公出国(境)活动,由总行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行 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业务熟练,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精心整理

第十三条参加境外培训的人员行前应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学习)协议。 第六章外事纪律 第十四条本行员工在涉外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忠于祖国,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站稳立场,遵纪守法”的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 日期报告公司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回国(入境)后一周内将护照(通行证)上交总行人力资源部。 第七章工作考核 精心整理

费用公差管理制度

费用(公差)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暂时用于株洲依纯商贸有限综合管理部及本地部门,公司设在外地的店铺或部门皆适用于该制度。 公司费用管理通过预算管理、额度管理和行政管理三种方法(相关解释见第八章)。除公司特别规定的项目外,严禁先列支,后报销。所有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在报销时扣除该费用金额。 本制度执行基本原则,制度凡无明示则禁止,需申请批准后执行。 第一章业务招待费 第一条、招待费是指招待客人而产生的的支出,包括餐费、礼品/金、娱乐活动、旅游景点门票等。职能部门的招待费采用预算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方法;经营业务部门的招待费实行预算管理和额度管理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条、招待费用发生前,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表一)向直接上级提出本次费用计划(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务必当时电话说明原委),单次费用金额≥100元必须采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①事由②参加人数③发生次数④预计金额。 第三条、招待费报销须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无此表财务作退回补办相关手续处理,出差期间的招待费须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第四条、如有高一级别管理人员参加,须有最高一级管理人员作为报销人。 第二章办公费 第四条、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部门的托运费、寄存费、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办公费实行额度管理与预算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人事人事行政部(托运费、寄存费等由部门预算和管理)在预算额度内按需求购买、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六条、人事人事行政部由行政主管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部门填写《采购申购单》(见附表六)报人事人事行政部审核,并经执行总经理/财务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七条、人事行政部应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将费用划转入各职能部门。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建立领用大金额办公物品登记薄,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严禁公司内部各部门自行采购有关办公用品,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第三章通讯费 第十条、通讯费(含网络、邮寄费)是指公司内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安装、使用电话、宽带所支出的费用(包括:电脑维护费用)。 第四章差旅费 第十一条、差旅费是指因公外出发生的各种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补助等。因公出差按出差地点分为:株洲市区、株洲地区、湖南省内出差。差旅费实行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国内临时出差所发生差旅费按国内差旅费开支标准(见附表二)。 1、长途交通费营销总监级以下人员未经执行总经理/财务经理批准,擅自乘坐动车的费用,按其级别所对应的标准报销,超额自理。 2、原则上不允许乘坐软卧、客轮、飞机商务、豪华仓,夜间连续行走超过8个小时方可乘坐硬卧。特殊情况下,经执行总经理/财务经理书面批准,凭票据报销80%,否则凭票据只能报销50%费用。 3、员工多人一起出差要安排二人间或三人间住宿,住宿费按原标准的70%执行,出差人员中有异性的,可单独按标准报销。 4、出差期间内报经授权营销总监或副总经理批准业务招待费开支或异地市内的士费支出报销人员,该费用发生差旅区域内相应的所有伙食补贴或市内交通补贴,一概不予以报销。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外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大区、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基本用语定义 因公临时出国(境)(以下简称出国):是指受公司委派,短期临时出国或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工作任务或开展公务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商务技术洽谈、专业技术交流、工程项目服务、进口设备验收、专业技术考察、产品检验监造、产品市场考察、国际展览会议、售后服务等。在外停留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0天。 第四条主要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不及时制定,将导致公司出国(境)工作管理不规范,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出国费用不能有效管控,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第二章管控原则 第五条出国管理以任务控制、人员审查、流程控制、费

用控制为原则,出国经费管理与各单位年度预算、薪酬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及考核。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七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国人员身份要与出国任务相符,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或承担工作无关的任务,杜绝所有观光旅游。 第八条出国团组要尽量“小”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第九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公司级领导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人员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因公临时出国必须有外方对口单位和人员的邀请,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持因公或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临时出国(境)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级领导年度出国预算编制。 (三)负责公司级领导出访手续办理。

GB/Tm一般公差标准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标准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2768-1:1989《一般公差——第1 部分:未注出 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中未注出公差的线性尺寸的公差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线性尺寸的一般公差等级和极限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加工的尺寸,也适用于一般的冲压加工的尺寸。非金属材料和其他工艺方法加工的尺寸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的极限偏差适用于非配合尺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04-92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零件倒圆与倒角 3术语 3.1一般公差 一般公差系指在车间一般加工条件下可保证的公差。采用一般公差的尺寸,在该尺寸后不注出极限偏差。 4线性尺寸的一般公差 4.1线性尺寸的一般公差规定四个公差等级。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表见表 1;倒圆半径和倒角高度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见表 2。 4.2规定图样上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应考虑车间的一般加工精度,选取本标准规定的公差等级,由相应的技术文件或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4.3本公司图样上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选取GB1804-m。 1

注:倒圆半径与倒角高度的含义参见。 5线性尺寸的一般公差的表示方法 采用GB/T1804 规定的一般公差,在图样上、技术文件或标准中用国家标准号和公差等级符号表示。例如选用中等级时,表示为:GB/T1804-m 2

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3

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 为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地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1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党〔2016〕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师政人事〔2014〕0028号)进行如下修订。 一、因公出国(境)界定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中国籍、外国籍及持境外居留证的中国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访问考察、合作研究、学习培训、授课任职、与会讲学、参加竞赛或文艺演出等任务,其出国(境)经费不是由个人承担,而是由政府、学校、学院、研究所或科研课题经 1

费承担以及外方机构资助的均属因公出国(境)范围。 在外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为短期出国(境);在外时间三个月及以上为长期出国(境)。 二、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 (一)学校组团因公出国(境)计划,由国际交流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学校审批后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向国际交流处申报本单位教职员工因公出国(境)计划,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出国(境)任务。需要使用学校出访经费额度的必须在每年6月底申报次年的出访计划。学校将按报备的计划执行审批和派出工作。 (三)各学院(部)、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制定因公出国(境)计划,参加“双跨”团组(由外单位组团)也应纳入计划总量。 三、因公出国(境)申报条件 (一)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 (二)因公出国(境)必须事先落实出访经费。 (三)申请出国(境)人员必须出具正式邀请函(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费用负担办法,有邀请人签字)、邀请函翻译件、身份证复印件、日程安排及其它办理报批所必须的文件,参加“双跨”团组的还应同时出具出国(境)任务通知书。 2

公差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第部分未单独注出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第对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 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与原和 标准名称作了修 本标准时代替 本标准的附录是提示的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尺寸和几何技术规范标准化技术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

前言 由各国标准的世界范围的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一般通过各技术每一个成员团体对已成立的技术委员会的任务感兴趣有权派代表参加其中工与有联系的政府的或非政府的国际可参加工与从事电工标准化的国际的合 在理事会批准作为国际标准前被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须经各成员团体通信投票表按照导有成员团体投票赞成方可 国际标准由配本 一起代替 标以下部分 第部分未单独注出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第部分未单独注出公差的要素的几何公差 本部分标准的附录是提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代替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未注出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一般公差的公差等级和极限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加工适用于一般的冲压加工金属材料和其他工艺方法加工的尺寸可参照 本标准仅适用于下列未注公差的尺寸 尺寸距离倒圆半径和倒角高角度尺寸包括通常不注出角度值提到的或等多边形的角度除外 机加工组装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尺寸 其他一般公差标准涉及的线性和角度尺寸 括号内的参考尺寸 矩形框格内的理论正确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本标准出版示版本均为有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 极限与配合基础第部分词汇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 零件倒圆与倒角 定义 本标准采用给出的有关术语 一般公差 指在车间通常加工条件下可保证采用一般公差的尺寸在该尺寸后不需注出其极限偏差注的出了一般公差的概念和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

浙江传媒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教案资料

浙江传媒学院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规定 浙传院〔2010〕64号 一、宗旨 为扩大学生视野、培养国际型人才,学校在积极开展与国(境)外院校校际交流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每年有计划地选拔在校学生赴与我校签订或达成学生交换协议的院校进行学习和研究。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际公派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提高学校国际化程度,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由我校按校际交流与合作协议约定,公派出去学习三个月以上的我校在校普通本科生;我校与国(境)外院校间开展的课程与学分互认项目公派出去的学生也适用本管理规定。学校与国(境)外院校间合作开展的交流时间短于三个月的公派学生短期游学项目参照本办法实施。我校与国(境)外院校间开展的课程与学分互认项目、经学校同意自费出去的交流的学生参照本办法实施。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我校在籍的大二、大三本科生,或符合两校合作协议规定范围内的我校在籍学生;(2)外语能力(英语或交换国的语言)优良,并符合交换学校的入学要求; (3)学业及思想品德优良,本科生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平均分70分以上,且在校期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两门,综合测评成绩列测评样本的前50%;或学习平均绩点达2.0(含)以上 (4)符合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5)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任务; (6)具有在国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7)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材料 学校根据与国(境)外合作院校所签署或达成协议的学生交换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交换协议约定,将学生交换任务下达给交换专业所属的相关二级学院。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项出国(境)交换项目,不可多选。申请者根据所在二级学院按照本规定或参照本规定所制定的选拔方案,需向所在学院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录一); (2)中、英文成绩单(需经学校教务处盖章); (3)英文简历; (4)外语水平能力证明(英语IELTS或托福、GRE成绩等或其它学习目的国所需要的语言水平证明等)。学校鼓励在校生为参与交换项目早作外语水平方面的准备; (5)家长同意书; (6)出国学习计划书; (7)经济来源证明; (8)其它国外合作院校所需文件。 四、选拔办法 1、选拔机构 学校专门设立“浙江传媒学院国际交换学生选拔委员会”(以下简称:选拔委员会)负责交换学生的最后选拔审定工作。“选拔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委员若干名。

出公差管理办法.doc

出公差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南永胜集团全体员工外驻出差、项目工作、培训学习、品牌交流等差旅费用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合法、有效的交通费用及其他各种补贴、开支费用。 第三章定义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用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本岗位固定地点到异地处理公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职责 第五条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出差考勤管理部门。 第六条财务部是公司各部门差旅费资金计划及报销审核部门。 第五章程序 第七条差旅费标准 1、差旅费用原则上实行预算控制、定额管理,按级审批、凭单报销。公司制定食宿标准,依据标准凭票报销;若因业务特殊需要其住宿费超出标准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按住宿费用实报实销; 2、员工出差应合理规划出行线路,控制交通成本,本着安全、

节约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 3、差旅费费用标准按职级和不同地区划分(参见附表),员工出差、外出工作、学习期间费用报销标准: A、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到新乡市、辉县市等四区八县差旅费标准: (1)报销往返公交车票,交通补助5元/人;特殊情况中午不能返回的,就餐补助10元/人。 (2)自备交通工具外出到辉县、新乡市办理公务的,给予交通补助5元/人;特殊情况中午不能返回的,就餐补助10元/人。 (3)乘坐出租车产生的费用列入部门车辆费用中进行核算。 (4)乘公司车辆外出办理公务的,不享受交通补助、不报销往返路费。 B、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单程150公里以内(除新乡市、辉县市等四区八县之外)当日返回者,长途交通费用实报实销,给予餐补40元/人/天,不再享受其他补助。 C、行政管理人员到省内外其它地区出差:

科级以下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关于科级以下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根据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报告工作的通知》榆办字··号要求,加强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1、单位一般在职工作人员。 2、涉及国家安全及行业机密的人员。 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工作由政秘科负责。登记备案人员在现任职务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内容变更手续。 三、证件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政秘科集中保管。申领出入境证件后10天内不出国(境),或出国(境)返回后10天内,应及时将证件上交政秘科。在对个人上报有关事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存在“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规定交由政秘科管理”或“少报、未报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问题的,按照规定将给予上报。 四、出境报告登记

对登记备案人员实行因私事出国(境)报告登记制度。 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时,应提出申请,由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境)并将《因私出国(境)申请书》交政秘科登记备查。 附件: 1、因私出国(境)申请书。 2、干部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附件: 因私出国(境)申请书 本人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国家、地区)旅游(探亲),申请办理(领用)因私事出入境证件。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报告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16〕62号要求,没有法律规定不准出国(境)情况和涉嫌违纪违法等行为。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质量标准管理规定

第三章质量标准规定 一、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词汇 (一)范围 为了制订和应用质量标准以及便于国际交流中的相互理解,本国际标准规定了有关质量概念的基本术语,它们适用于所有领域。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中,凡引入字母索引中的术语都用半黑体字印刷,在每个术语的定义中所引用到的其他术语都列出了它们所在的编号。 给出编号的术语和定义按以下主题分类: ——通用术语 ——与质量有关的术语 ——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术语 ——与工具和技术有关的术语 1.通用术语

(1) 实体 可以单独描述和考虑的事物。 注:实体可以是,例如: ——某项活动或过程; ——某个产品; ——某个组织、体系或人,或者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 (2) 过程 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相关的资源和活动。 注:资源可包括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和方法。 (3) 程序 为完成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 注1 许多情况下,程序要形成文件(如质量体系程序)。 注2 已成文的程序,常用“书面程序”或“文件化程序”之类的术语。 注3 “书面程序”通常包括:某项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做什么和谁来做,何时、何地和如何做;要用什么材料、设备和文件;以及如何进行控制和记录。 (4) 产品

活动或过程的结果。 注1 产品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注2 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件或流程性材料)或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它们的组合。 注3 产品可以是有意生产的[如提供给顾客或无意中形成的(如污染或有害的影响)。 (5) 服务 为了满足顾客需要,在供方和顾客接触之间的活动和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注1 接触时,供方或顾客可以由人员或设备来代表。 注2 顾客与供方接触时的活动对于服务提供可能很重要。 注3 有形产品的提供或使用可构成服务提供的组成部分。 注4 服务可以与有形产品的制造和提供结合在一起。 (6) 服务提供 为提供服务,供方必须开展的活动。 (7) 组织 具备自身职能和独立经营管理的公司、社团、商行、企事业或公共机构,或其一部分,不论是否是股份制,也不论是公营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版)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签发: 一、目的 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扩大市场配套份额,降低质量成本,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所包含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小五件等外协外购件从入厂检验到产品出厂的质量管理及产品售后质量服务。 三、职责 1、品保部负责产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各种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产品零件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计量管理、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统计及记录管理;负责协助开展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2、拨叉分厂、变速鼓分厂、出口分厂和总装车间负责产品零件按计划、作业标准书、指导书等的策划要求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实施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3、生产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批次管理、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4、机动部负责产品加工设备的维护、检查、修理,确保其精度要求。 5、工具分厂负责产品加工工装、夹具、检具的制造和检定,以确保其正确性和有效性。 6、技术部负责产品技术标准的策划、发布、更新,对生产、检验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四、管理要求 (一)、外购外协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变速鼓、拨叉坯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1、入厂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交检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必须是经过坯件厂家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检测资料的产品。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原材料材质证明书等。出厂检验报告需加盖坯件厂家检验专用章和出厂检验员的签名或盖章。 未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坯件或经检查实物与检测报告数据严重不符,包括实测值超出公差带一倍或超差件比例达10%以上(包括10%),扣款200元/批次。若胜利公司外协检验员未按上述要求验收,一次罚款100元。 1.2、变速鼓、拨叉坯件质量检验标准 品保部负责根据产品坯件图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相应的变速鼓、拨叉坯件检验作业指导书,并

福海县第二小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管理规定

福海县第二小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福海县第二小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包括退休教师)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因私出国出境分类 因私出国出境是指旅游、访友等个人原因申请出国出境,所需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或对方资助。 旅游、访友是指教职工利用寒、暑假或五一节、国庆节假期出国出境旅游、访友,其他时间不予受理(离退人员出国出境旅游、访友不作时间限制)。 二、因私出国出境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因私出国出境的教职工必须到有关部门处领取和填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正职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公安部门统一印发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交清有关费用或押金。不满服务期的因私出国出境教职工,申请辞职的,须按学校规定向学校交纳不满服务期的补偿费、违约金和培养费;申请保留公职的,须按不满服务期的补偿费、违约金和培养费的金额向学校交纳押金,还须交纳离校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费”,按时回校工作后再退回押金。 3、公安机关审查材料和学校审批。公安审查有关材料并将《学校个人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和有关材料送校领导审批。 4、学校在公安部门的审核表签署意见或出具有关证明。 四、因私出国出境人员管理 1、所有因私出国出境的教职工,离校出国出境时必须到所在单位和公安部门办理离校请假手续(即将离校出国出境的具体时间书面报告所在单位和上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般公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般公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eneral tolerances Tolerances for linear and angular dimensions without individual tolerance indications GB/T 1804—2000 eqv ISO 2768-1:1989 代替 GB/T 1804-1992 GB/T 11335-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未注出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一般公差的公差等级和极限偏差数值。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切削加工的尺寸,也适用于一般的冲压加工的尺寸。非金属材料和其他工艺方法加工的尺寸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仅适用于下列未注公差的尺寸: a)线性尺寸(例如外尺寸,内尺寸,阶梯尺寸,直径,半径,距离,倒圆半径和倒角高度); 1

b)角度尺寸,包括通常不注出角度值的角度尺寸,例如直角(90°);GB/T 1184提到的或等多边形的角度除外; c)机加工组装件的线性和角度尺寸。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尺寸: a)其他一般公差标准涉及的线性和角度尺寸; b)括号内的参考尺寸; c)矩形框格内的理论正确尺寸。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800.l—1997 极限与配合基础第l 部分:词汇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eqv ISO 2768-2:1989) GB/T 4249—1996 公差原则(eqv ISO 8015:1985) GB/T 6403.4—1986 零件倒圆与倒角 3 定义 2

国有企业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1

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国际业务和对外交流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XXXX部、XXXX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纳入XXXX人事管理的人员按照《XXXXXXXXXXXXXX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原则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既要满足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又要注重实效和节约,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行程和选派人员。 四、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2、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行前教育工作和涉密教育;

3、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公示和报备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涉密人员护照(港澳通行证)工作; 5、负责对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申报审批管理及涉密管理。 (三)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总额控制和经费核销管理。 五、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条件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本职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2、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和公司的荣誉、安全和利益; 3、专业对口,熟悉业务,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执行出国任务; 5、在以往临时出国(境)项目活动中,没有违纪行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临时出国(境)执行公务: 1、不属于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或已确定要调离公司的; 2、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未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涉密手续及行前教育和保密教育的; 4、赴较高风险以上国家执行公务,未参加防恐安全培训的;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 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外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大区、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基本用语定义 因公临时出国(境)(以下简称出国):是指受公司委派,短期临时出国或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工作任务或开展公务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商务技术洽谈、专业技术交流、工程项目服务、进口设备验收、专业技术考察、产品检验监造、产品市场考察、国际展览会议、售后服务等。在外停留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0天。 第四条主要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不及时制定,将导致公司出国(境)工作管理不规范,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出国费用不能有效管控,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2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管控原则 第五条出国管理以任务控制、人员审查、流程控制、费用控制为原则,出国经费管理与各单位年度预算、薪酬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及考核。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七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国人员身份要与出国任务相符,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或承担工作无关的任务,杜绝所有观光旅游。 第八条出国团组要尽量“小”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第九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公司级领导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其它人员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因公临时出国必须有外方对口单位和人员的邀请,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持因公或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临时出国(境)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3 2020年4月19日

出差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出差人员的申请手续及费用申报作业顺利进行,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出差,皆适用本办法。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员工在国境内的各省、市、地区及特区办理公事者,列为国内出差。 3.2国外出差:员工至其它国家及赴港、澳、台办理公事者,列为国外出差。 3.3特殊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珠海、海口、三亚、厦门、杭州、南京、青岛、大连、哈尔滨、武汉。 3.4其他地区:除特殊城市以外的国内出差地区及特殊城市郊区。 3.4交通费:因公发生的飞机、火车、汽车、轮船、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及租车费、油费等。 3.5住宿费:员工在出差行程中,因公务当天无法返回时,在当地留宿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3.6膳食费:出差人员在出差行程中发生的伙食补贴费用。 3.7杂费:出差人员在出差行程中买饮料、打电话等其他杂项费用。 3.8其它费用:含公用邮费、公务用通讯费、国内外机场服务费、因公订购车、船、飞机票所支付的手续费、订票费、托运费、物品寄存费、出国护照、签证办理费、保险费、会务费及其它因公发生的费用。 3.8外派长期出差: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外派在国内三个月(含)以上的连续性出差。 4.出差申请 4.1国内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事先详填“国内出差申请表”(附件9.1)送审,在有出差证明文件(如开会通知单、邀请函等)的情况下,一并附上。经单位主管审核后,循行政流程审批。 4.2国外出差人员,出差前须事先填写“国外出差申请表”(附件9.3),并附上相关的出差证明文件(如开会通知单、邀请函等)按行政流程送总经理核决。 4.3出差核决权限 a.出差一天或预支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者,由其部级主管审批; b.出差一天以上、三天(含)以下或预支金额在1001元至3000元(含)者,由副总经理审批; c.出差三天以上或预支金额在3000元以上者,由总经理审批;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铂业)及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贵研所)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的管理,规范外事工作程序,根据云南省、集团公司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贵研铂业、贵研所及由贵研所控股或贵研铂业控股的下属子公司(暂不含元江镍业)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管理。 第三条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所含内容为: 1、因公临时出国(境)考察、交流、访问; 2、涉及国际经贸项目、跨国商务活动的临时出国(境)招商、参展、洽谈与研讨; 3、涉外培训; 4、国(境)外的有关国际会议; 5、其他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 第四条贵研铂业外事办公室(简称外事办)是贵研铂业对外事务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外事办设在贵研铂业党委工作部,负责对因公临时出国(境)执行任务的团组进行管理、指导及监督,协调配合完成内部审批、政治审查、任务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程序。 第二章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本规定管理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事项由贵研铂业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包括对因公出国(境)事项进行任务审批和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第六条本规定管理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事项,由事项当事人或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其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政联席会负责审批。 第三章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原则 第七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必须遵循务实、高效、精干、节约的原则,坚持按需派

出、讲求实效,切实符合企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 第八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必须构成合理,人员所从事的业务必须与出访任务相符。专业性强的出国(境)团组,要选派从事有关项目的专业人员,原则上不选派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非专业人员参加。 1、政治条件:政治可靠,历史清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业务条件:业务娴熟,专业对口,具有与出国境任务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原则上其外语水平能满足出国(境)工作与学习的需要。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长途旅行和国外的紧张工作。 4、已离休、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确属工作需要而要出国(境)履行公务的,可批准出国(境)参加与其职务有关的会议或学术活动。 第九条因公临时出国(境)进行考察、交流和访问的团组,其出访人数、出访国家和出访时间应按国家对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因公出国(境)任务的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办理因公出国(境)业务必须完成以下程序(见附件1) 1、出国任务内部审批; 2、出国人员审查审批; 3、申请办理出国任务批件; 4、办理证照、出境证明或签注; 5、申请办理签证; 6、行前教育、体检、购汇、购票; 7、出访; 8、回国、上缴证照、提交考察报告、核销费用。 第十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业务的管理,提高实效,本规定管理范围内各公司、各部门必须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外事办提交因公出国(境)计划,包括出访目的、业务内容、计划时间、出访人员、行程安排、概算等,由外事办统筹分类汇总后上报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外事办及相关管理部门等,并根据外事计划编制工作预算,纳入公司预算统一管理。

(产品管理)公差标准产品公差制定标准

公差标准(LUK产品公差制定标准)JL: A 编号:JS/LUK-00-T7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 您可自由编辑

公差标准(LUK产品公差制定标准)JL: A 编号:JS/LUK-00-T7 公差标准(LUK产品公差制定标准) 编号:0 810 005 1E 原告作者:Günter Bauerle/EO 准备:00.4.25 现行版本号:a 0-810-0051E-A 公差.DOC 电话:442 没有附件 更改编号:D1591 审核:Steeg/EO 更改日期:00.4.25 电话:420 LUK产品图纸公差是根据ISO 8015标准制订的,若有例外情况,则是根据DIN7167标准制订的,例外情况会在附录E中标出。 2)公差的确定 总的来说,公差是根据DIN ISO 2768 mK制订的。适用于此标准的尺寸限制必须跟下列表格中的数值相符(摘自DIN ISO2768-mK): 额定尺寸的限制范围 从0,5 到3 大于3 小于6 大于6 小于30 大于30 小于120 大于120 小于400 大于400 小于1000 +/- 0.1 +/- 0.1 +/- 0.2 +/- 0.3 +/- 0.5 +/- 0.8 额定尺寸的限制范围 从0,5 到3 大于3 小于6 大于6 +/- 0.2 +/- 0.5 +/- 1 额定尺寸的限制范围 小于10 大于310 小于50 大于50 小于120 大于120 小于400 大于400 +/- 1°+/- 0°30′+/- 0°20′+/- 0°10′+/- 0°5′垂直度和平面度额定尺寸限制范围 小于10 大于10 小于30 大于30 小于100 大于100 小于300 大于300 小于1000 0.05 0.1 0.2 0.4 0.6 短直角边额定范围的角度公差 小于100 大于100 小于300 大于300 小于1000 0.4 0.6 0.8 短直角边额定范围的角度公差

生产部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LY/SC/ZD-001 生效日期:2014年5月1日生产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持有人:

文件会签表

绿荫公司生产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试运行) 一、实施目的: 为明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和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完善各部位生产任务安排、考核及例会制度,充分调动车间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生产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二、生产任务报表 1.各车间每周一上午10点之前上报上周生产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及本周生产计划报表。 2. 每月26日下午4点之前上报当月生产完成情况统计报表。每迟交一次扣车间10工时。 3. 每周、每月由生产部对照各车间的周计划、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任务要进行处罚,未完成生产计划:一般计划每一项扣车间2工时;重点计划每一项扣车间5工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30工时。 4. 相关报表格式不规范,每次扣2工时;填写不完整,每次扣1工时;填写不真实,每次扣5工时。 三、例会考核 1公司生产调度会 1.1 每周一下午2:30准时召开生产调度会(作息时间改变顺延或提前),每迟到一次扣责任人1工时;无故缺席扣责任人3工时。 1.2各参会人员以实际签到表为准,无故不签视为缺席。 1.3参会人员因公差或请假不能参加周调度会议应由部门负责人代请假或提前请假。 2车间例会 2.1各车间每周召开一次车间生产调度会,落实一周生产计划情况。(组织人车间调度员)2.2 车间主任每月至少主持召开2次全车间职工大会,对半个月来车间生产、安全、质量等情况进行讲评。 2.3生产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例会检查,对调度会或车间大会不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车间主任3工时。 2.4会车间统计作会议纪要(保存完好以备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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