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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课程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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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双学位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实行主辅修制并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辅修或双学士学位专业。为规范辅修和双学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简介 (一)辅修专业是指已修读主修本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又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二)双学位是指已修读并获得主修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又修读并获得另一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三)开办辅修专业、双学位种类 学校本着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设立的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主要有:自动化、环境工程、物流管理、海事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行政管理、社会工作、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法学、英语、日语、应用物理学等专业(院、系可根据每年人才需求对所开专业进行微调)。教务处于每年四月网上公布所开设的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招收名额。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设5—8门,辅修结业须取得25学分左右,不得低于22学分; 双学位专业课程可在辅修课基础上再增加3门左右,双学位毕业须取得40学分左右,不得低于36学分(含毕业论文环节10学分)。 辅修和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所开课程和环节的相同部分,由学生提出免修申请。相同部分是指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核方式及教学大纲的要求都一致,经开课单位核准后准予免修。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学生,申请免修课程学分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五分之一。 (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由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单独排课。由开课单位组织学生上课。 三、学生修读辅修或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模版

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 管理办法 **校发[**]155号 (**年十月八日) 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学校面向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施行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制度。为了规范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双学士学位是指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二条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的培养计划由开设院(系)制定,经教务处审定后实施。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每16学时为1学分);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辅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应安排不少于6周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条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五周前,相关院(系)将下一学年准备开设的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培养计划和修读条件及人数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在第十周前向学生公布下一学年开设的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的培养计划和相应的修读条件及人数,发布**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通知。 第四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 (一)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前两年内修读的必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学科基础课平均学分绩点≥2.5者。 (二)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者。 (三)未因违反考纪受过纪律处分者。 第五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的审批程序 要求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通知,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本人填写《**大学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教学管理手册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 教学管理手册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一、2007级开设专业及学科类别 二、招生对象:华东理工大学一年级本科生 三、招生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2、每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 四、收费标准: 我校辅修专业的收费标准根据西南片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办法——按照相应主修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暂定我校2007级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2007级第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80-100元/学分。 五、课程修读与学制要求 1、辅修专业的学习自一年级下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周周六始至第八学期结束。每1学分为16个学时。教学时间安排在每周五晚上、周六及暑假期间。执行教学计划起点是第二学期第3周,终点是第八学期。每学期全校本科进行期中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停课;每学期本科期末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排课。学生每学期初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辅修专业开设系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向辅修专业开设系履行请假手续,在与辅修专业开设系约定的时间内注册。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辅修专业开设系有权取消其修读资格,并报西南片联合办学管委会备案。 2、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学习同时进行,若需延长学习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若所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要求相同或被覆盖,学生在注册时可以凭所在院系出具的成绩单证明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缴费免听手续,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此类课程最多不超过130学时或8学分。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

辅修建议

关于《????学院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的建议 1.第五条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 2.5且学有余力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具有申请资格。建议辅修专业对1-3年级在校本科生开放,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均可申请辅修 2. 第四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应选择跨学院、跨学科门类或跨专业二级类。建议二级学院内部也可以跨专业辅修。 3.辅修的上课时间可适当放宽,规定辅修专业几门主要课程必须按管理办法实施,其他课程可适当放宽时间要求。 4.辅修专业的学分大体是多少学分?辅修课程时间能否安排过来?因为目前按 照培养方案要求,学生的课程安排较满,不知道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辅修课程的学习。 5.学生获得足够的辅修学分后拿到的是什么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还是结业证? 6. 第十一条学院可根据修读学生人数采取单独编班、随班听课等形式组织教学。建议辅修人数超过15人的单独开班,班级系数以1.0计 7.第十三条辅修专业学生的成绩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管理。考试成绩合格记入《潍坊科技学院辅修专业学习成绩单》(此表一式三份),由辅修专业学院负责登记并存档一份,毕业时一份归入主修学院学生本人档案,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建议学生成绩和学生学籍统一归档,应该由主修专业学院负责 8.第二十条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修满辅修专业规定课程并获得最低学分,德、体合格,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如主修专业已经毕业,未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辅修专业课程学习证明》。建议未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课程和学分的,仅发放辅修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教务处统一打印盖章。 建议辅修课程不组织补考,凡辅修课程不合格想继续参加辅修的需要等重新开课后参与学习

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辅修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1.学生什么时候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大一下学期。 2.辅修专业的收费标准、行课方式、成绩如何记载?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的费用,严格按重庆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即80元/学分)。 根据修读学生人数及学院师资等因素,行课方式有两种,单开班或跟班修读。 辅修专业课程的考核和成绩记载方式与主修专业相同。3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基本条件: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部分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及教学资源等制定辅修专业录取细则。 4.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的区别和关系是什么? 第一,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的统称。学生只需申请辅修专业。 第二,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25学分,同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50学分,且跨学科门类,同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士学位证书。

5.中途终止辅修专业学习怎么办? 中途终止辅修专业课程学习的,需到辅修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已取得的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经主修专业学院认定可以作为主修专业非限制选修课或任意选修课学分。 6.辅修专业怎么选课? 由学校规定时间统一选课。 7.如何处理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课程冲突问题? 若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课程冲突时,原则上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凭课表向辅修专业课程任课老师请假。学生可以通过免修考核,获取相应课程的学分。 8.辅修专业考试与主修专业考试产生冲突如何处理? 学生可以提出辅修专业课程的缓考申请,经所在学院和辅修专业学院同意后,延缓进行考试。 9.关于学位证书问题? 跨学科修读辅修专业,原则上可获得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不同于第二学士学位。按教育部规定,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10.辅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是否纳入该学生的学籍管理? 不纳入学籍管理。辅修专业课程考试按《重庆大学本科

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实施办法

XX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基础实、适应快、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选择主修专业以外的另一个修读专业。若辅修专业属于另一学科门类,学生可申请辅修双学位。 第二章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设置 第三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一般不低于30学分,培养方案由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与专业方向课程中的主要理论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主要环节(不少于3学分)组成。若申请辅修双学位,须另加至少15学分的教学环节,其中含毕业设计(论文)12学分。 第四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含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和教学要求应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第五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辅修开设学院负责制定,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申请辅修学习的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二)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学有余力者。 第七条辅修专业开设前一学期进行辅修报名、审批工作。教务处审核汇总相关学院申请开设辅修情况,在全校公布;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辅修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辅修开设学院确定最终辅修学生名单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辅修开设学院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组织教学。 第九条辅修课程原则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单独考核;人数较少时,可插班学习,随班考核。辅修开设学院将相关课表、考试安排分别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通过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跨学科交叉学习,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辅修学习须在学生的本科学习阶段完成,分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两个层次,学生辅修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专业类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辅修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课程,并通过辅修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专业设置及教学安排第三条已有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所在学院可以申请设置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报教务处审批。第四条四年制专业辅修教学活动安排在第二至八学期,五年制专业安排在第二至十学期。第五条如主修专业的教学活动与辅修教学活动冲突,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安排。第三章修读要求及程序第六条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申请辅修。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或一个辅修学士学位。第七条学生申请辅修的条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以上(含及格);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处分。第八条教务处每学期末公布辅修的招生信息,并负责审查申请辅修学生的资格。第九条学生申请获批后,按有关规定到辅修所属学院办理选课及缴费手续。辅修课程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110元/学分,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115元/学分,软件工程、艺术类专业240元/学分。第四章成绩及学籍管理第十条辅修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成绩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管理,辅修学生的辅修毕业资格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第十一条学生在辅修的过程中,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存在学分相同、内容相近课程,取得主修专业课程学分后,可以免修相应的辅修课程。免修课程的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的20%。第十二条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得重考,必须重修。第十三条学生在辅修的过程中,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暂停其辅修资格,待主修专业不及格课程考核通过后再申请继续修读。第十四条学生在辅修的过程中,因违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终止其辅修资格,已修读课程按选修课处理;自动退学或受退学处理者,按主修专业开具退学证明和肄业证书;受开除学籍处理者,按主修专业开具学习证明。第五章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第十五条辅修专业毕业要求学分不低于25学分;辅修学士学位要求学分不低于60学分,其中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含毕业实习)。第十六条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且所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学分超过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总学分的80%,经教务处审批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进入辅修学士学位修读阶段。学生进入辅修学士学位修读阶段后,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辅修学士学位资格,按辅修专业处理:1.辅修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未能通过;2.第八学期(五年制第十学期)结束前未完成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分;3.主修专业只获得毕业证书,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按辅修专业处理,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如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如未达到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已修读课程按选修课处理。第十七条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修完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并取得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如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后,同时符合学校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第十八条主修专业结业、肄业或延长在校学习时间者,所辅修课程按选修课记载。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辅修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激发学生学习潜力,培养适应性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辅修专业的设置与申办 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资源与平台,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第三条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两年,文科专业总学时为450 至540 学时,总学分为 25 至 30 学分;理工科专业总学时为540 至630 学时,总学分为 30 至 35 学分。 第四条院(系)申办辅修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科学、规范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拥有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三)具备开办辅修专业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设辅修专业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包括人才培

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教务处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分委会讨论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第三章辅修专业的招生对象、条件与申请程序第六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已开课程的学习内容,学有余力并有兴趣爱好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每人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第七条学生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一)在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退学者; (二)未缴清应缴学费者。 第八条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定期公布招生专业并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学生自愿申报辅修专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提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填写学校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主修专业所在院(系)推荐、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章,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审批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办理注册,并按照要求缴纳辅修专业学费。 第四章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第十条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属于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日常教学组织与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各院(系)

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各专业教学计划

工商管理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 毕业生具有的知识 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 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 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 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 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 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2、良好的身体素质; 3、稳定的心理素质; 4、管理伦理素质; 5、职业道德素质; 6、法纪素质; 7、综合管理素质 毕业生具有的能力 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 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 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 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 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 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3、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都是利用周末和假期进行课程学习,使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课程,在有限的大学期间能获取第二专业和学位,实现拓宽学生专业领域和就业面。 四.专业主干学科 经济学、管理学 五.专业核心课程 管理学、运筹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学。 六.毕业学分要求 双专业、双学位课内总学分不低于67.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18学分。辅修专业课内总学分不低于34.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4学分。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 八.课程设置 类别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学 分 学时 集 中 周 数 各学期计划学分 先修 课程 总 学 时 含 实 验 含 上 机 四五六七八九 理论教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3.5 56 3.5 微观经济学 3.048 3.0 管理学 3.0 48 3.0 *应用文写作 2.0 32 2.0 基础会计 3.0 48 3.0 经济法 3.0 48 3.0 宏观经济学 3.048 3.0 统计学 3.0 48 3.0

-2017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

2016-2017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我校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东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学生实际需求,现将各开课院系辅修选课工作细则、教学计划通知如下: 一、经济管理学院 1.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 面向对象和报名条件: 1)我校2015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选辅修学位课程,修 满相关专业辅修课程可获辅修学位。 2)我校2013、2014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继续选辅修专业 课程,修满全部辅修专业课程可获得辅修证书。 2016-2017第1、2学期课程开设: 教学安排: 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在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

2016-2017-3。单独组班,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 2015级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叁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1、2016-2017-2、2016-2017-3。 2015级会计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2016-2017-3。 其他说明: 1)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最多可接受辅修学生40人,会计学专业辅修学 位课程最多可接受学生20人,授课形式均是跟随主修教学班上课,如主、辅修课程冲突,不可以办理免听申请。课程结束,参加主修班级的结课考试,考试通过者获得相应学分。 2)2016-2017学年为辅修专业课程开设的最后一个学年,请2013,2014级同学 特别关注。2015级开始将不再设置辅修专业课程,只设置辅修学位课程。 3)如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相同,且学分大于等 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2015级同学可在2016-2017学年选听相应的辅修专业课程,考核通过获得相应学分。 4)如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以及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与相应通识选修课 类型相同,且学分大于等于通识课课程,可以替代相应通识选修课程。

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

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 宋鑫何山卢晓东 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趋势日益明显,现今社会迫切需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北京大学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推动本科教学改革,采取多种措施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比如,为学生开设通选课、倡导学生跨院系选修、实行主辅修制、开设双学位专业等。这些改革举措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自由,让学生能充分利用我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给学生创造广阔的空间以拓展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兴趣。 世界一些一流大学,如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为了培养知识复合型人才以增强他们的适应能力,都允许(或要求)学生在主修专业(Major)之外,在第二个领域学习,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获得辅修(Minor)专业或双学位专业(Double Major)证书。这些学校开设了种类丰富、数量繁多的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并强调:辅修或双学位专业不应被当成负担,相反,在导师的帮助下,它应当被当作学生毕业所要求的一部分。学生选择另一门专业学习,虽然取决于学生的能力水平和学术兴趣,但需要得到导师和院系主任的同意,而且学生可以就如何顺利完成辅修专业从原系和提供辅修专业的院系那里获得帮助与有效的指导。 现状: 北京大学在1989年开始进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探索,但由于学生主修课程负担较重(180学分左右),学生自由选择的余地很小,一直没有大的发展,在思想上学校也将辅修、双学位教育作为对个别智力超常学生的教育方式。1996年在主修压力减轻之后,许多学生开始攻读辅修和双学位。目前,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主要有哲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计算机软件专业、心理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经济学专业、艺术学专业、图书馆学专业、科技信息(情报学)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日语专业和西班牙语专业。双学位专业有哲学、经济学、艺术学、电子商务。这些专业都有不同数量的学生修读,其中,修读计算机软件、经济学和语言专业的偏多。据统计,2000年本科2172名毕业生中,有453人获得2个专业的证书,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1%,2001年该比例达到了27%。 目前,北京大学正在逐步推行新的本科教育培养模式——元培计划,这种模式给了学生基于学术兴趣而选择专业的自由。有人质疑,在这种新的模式下是否仍有开设辅修和双学位的必要。因为辅修和双学位制度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被看作是解决部分学生对主修专业不感兴趣的主要途径,而元培计划在很大程度上给了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权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结合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对待这种质疑,可以从开设辅修、双学位的意义和学生自身两个方面来分析。第一,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最主要的开设目的是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能起到避免学生过早专业化、增强学生社会适应力。第二,就学生个体来说,现代大学生具有可塑性、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以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9-25 9:35:33 阅读:2169次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华南农办〔2010〕8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为培养优秀学生和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我校进一步推行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制度,学生可以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参加另一个专业的辅修或双学士学位学习。为规范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双学士学位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学科门类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辅修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主修本专业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的课程,达到辅修培养计划要求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教学安排 第三条原则上已有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学院可以申请设置

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报教务处审批。 第四条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教学形式,各学院可根据学生人数自行决定。学生人数较少可采用学生个人选课办法跟班听课,学生人数较多可单独编班,并且利用晚上或者周末上课。 第五条若主修专业的教学活动安排与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活动安排冲突,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安排。 第三章报名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学生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开始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一个双学士学位。 第七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条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及格并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0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或处理)者。 第八条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公布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信息。 第九条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查、教务处负责复核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学生的资格。 第十条学生申请获批后,按有关规定于开学第一周到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办理选课及缴费手续,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按学

关于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实施办法

关于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实施办法 (2008年7月修订) 主、辅修制度是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对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发挥学分制的灵活性,激发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有利于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有利于增强我校学生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为此,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辅修教学要求 (一)凡设置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的院系,必须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按照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制定辅修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实施。内容包括: 1.辅修专业:规定应修读的课程及学分数(一般为40学分左右); 2.辅修学位:规定应修读的课程(含毕业设计或论文)及学分数(一般为60学分左右); (二)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的修读时间,一般从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辅修学生随相应专业上课。 (三)辅修学位一般在理、工、文、管、经、法等学科门类之间选择,辅修专业应跨院系或跨学科选择。 二、申请条件 凡学习努力,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累计平均学分绩原则上在75分及以上,对本专业以外的某一专业有特殊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当申请人数超过辅修专业接纳能力时,学校择优录取。 三、申请办法 (一)凡申请攻读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的学生,必须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二)申请手续一般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内办理。 四、组织及管理 (一)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学生每学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或到所在院系办公室填写选课申请表,办理选课注册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修读费。不按期选课注册者,不予办理听课手续,不予登载成绩。 (二)辅修课程考核一般安排随该学期同专业的同一课程结课考试进行。 (三)辅修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不参加学籍管理,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参加有关评优活动。 (四)在辅修学习过程中,如学习有困难可向本院系申明,暂时停止辅修,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中途辍修者,学生需到所在院系填写《辍修备案登记表》,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已通过选课系统选择了辅修课程,需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辍修备案手续。教务处将取消其所选辅修课程并注销其辅修身份。如未按期办理辍修手续,对于选择了辅修课程且没有交纳辅修修读费用者,所选课程不予取消,成绩以“0”分记。 (六)学生在辅修学习期间出现考试作弊者,即取消其辅修资格。 (七)辅修课程在校期间可修读、考试多次,每次均需事先到院系办理选课注册手续,选课注册时按所学课程的学分数交纳修读费。 (八)辅修学生如果主修专业的某一课程的学时、基本要求达到或高于辅修专业的同一课程的,经学生申请,辅修专业所在院系认定,学生所在院系报教务处审批后备案,其该门辅修课程可以视为通过。 (九)已修合格课程的学分数,达到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要求的,按辅修专业或辅修学

中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

中国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 第一:概念不同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达到某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第二:培养模式 第二学士学位着重培养目前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第二学士位是经批准设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学校组织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学制二年。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或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或者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再攻读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另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具有教育部网上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

工程管理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工程管理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辅修专业的培养目标设定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土木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与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掌握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获得工程师和经济师的基本训练,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工程施工单位、工程咨询中介机构等从事一线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辅修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能力和素质: 1.基本素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较强的自信心、进取心、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和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创新创业精神。 2.知识结构: (1)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与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较系统地掌握土木工程专业的技术基础知识; (3)较系统的掌握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知识; (4)了解本学科、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3.能力结构: (1)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运用计算机和专业软件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 (3)具有从事工程项目决策与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三、课程设置 本辅修专业设置课程包括:管理学、工程制图理论与实验、房屋建筑学、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土木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预算、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理论与合同管理。 四、课程简介 课程1:管理学。本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它是一门研究一般管理的原理和理论的科学,为各具体管理类学科提供一般性的管理概念、方法和理论。它同许多学科如经济学、技术学、心理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发生联系,要吸收和运用与之联系的这些学科的研究成果。因此,管理学的性质是一门介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的边缘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管理学的实践性很强,属于应用科学。管理学课程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基础:管理理论、道德与社会信息获取;管理过程与环境: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管理创新等。管理工作存在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其实现的目标各不相同。结合其各个专业问题,更是包罗万象。例如工厂管理、商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等等。它可以用以指导各类专业管理。因此,管理学可作为各专业管理的基础理论。 课程2:工程制图。本课程是一门研究绘制和阅读工程图样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课程,它是建筑工程类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具有一定的图示能力、读图能力、空间想象

学士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xx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教字[2017]30号 我校双学位及辅修专业自1995 年开办以来,在培养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受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欢迎。为了继续办好双学位专业教育,进一步扩大其覆盖面,提高办学效率和办学水平,同时充分考虑我校人才培养定位,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要求,现制定此办法。 一、开办专业 我校目前已设置的所有本科专业。 二、开办方式 1.“单独开课”式:有单独开课条件的院系可在周末开办双学位班,非本学科(专业)的学生,通过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符合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该专业的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 2.“自主选课”式:学生可在正常教学时段内自主选修非本学科(专业)的双学位课程,达到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要求的,可申请该专业的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 - 114 -

三、报名及修读时间 1.报名时间: (1)学生在二年级秋季学期期末,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习负担情况,报名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2)学生在二年级春季学期、三年级秋季学期期末,可以报名修读辅修专业。 2.修读时间: (1)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开设学期自二年级春季学期至四年级秋季学期,毕业论文在四年级秋季学期进行。 (2)学生可以在四年级离校前申请补修或重修双学位课程,离校后不得继续选修双学位课程。 四、选修资格 1.学生选修双学位专业要求与其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即跨学科选修;辅修专业要求不同于主修专业即可。 2.学生在选修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时,主修专业计划内已修读课程必须全部及格,成绩优秀,学有余力(排名居前50%或GPA 不低于 3.0)。 3.学生在修读双学位过程中,主修专业计划内已修课程出现不及格课程时,建议学生适当减少或暂停双学位课程的修读,将主要精力放至主修专业。 - 115 -

英语教学法教程试题库 辅修

英语教学法教程试题库 Unit 1 Part I Read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or questions and choose the best answer for each statement or question. 1. Much of human behavior is influenced by their_____ _____ A. experiences B. wisdom C. knowledge D. parents 2. What is the basis for syllabus design, teaching methodology, teaching and assessment procedures in the classroom? A. teaching attitude B. definitions of language C. structural view of language D. functional view 3. What does the structural view of language see language? A. a system of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communicative needs of the learner B. a communicative tool to build up and maintain soci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C. a linguistic system made up of various subsystems D. a linguistic system and a means for doing things 4. What does the functional view of language see language? A. a system of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communicative needs of the learner B. a communicative tool to build up and maintain soci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C. a linguistic system made up of various subsystems D. a linguistic system and a means for doing things 5. What does the interactional view of language see language? A. a system of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communicative needs of the learner B. a communicative tool to build up and maintain soci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C. a linguistic system made up of various subsystems D. a linguistic system and a means for doing things 6. Which of the following teaching method is based on the behaviorist theory? B A. Grammar translation B. Audio-lingual C. Task-based teaching and learning D. Communicative teaching 7.What a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udio-lingual method?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10416876.html,nguage is learned by constant repetition and the the reinforcement of the teacher B.Mistakes were immediately corrected, and correct utterances were immediately praised. C.Students should be allowed to create their own sentences based o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certain rules. D.Both A and B. 8.Which three groups can summarize all the elements of the qualities of a good teacher? A.Ethic devotion, professional qualities and personal styles B. Ethic devotion, professional qualities and individual freedom C. Individual freedom, professional qualities and personal styles D. Ethic devotion, personal styles and individual freedom 9.What are the purposeful preparation that a language teacher normally receives before he starts the practice of teaching? A.Learning from other’s experiences B.Learning the received knowledge C.Learning from one’s own experiences as a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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