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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焊缝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焊缝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焊缝超声波检验规程

1范围

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承压设备用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超声检测,也适用于金属材料制在用承压设备的超声检测。

与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的超声检测,也可参照本部分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JB/T 47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JB 4730.1—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

JB/T 7913—1995 超声波检测用钢制对比试块的制作与校验方法

JB/T 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

JB/T 10061—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062—1999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JB/T 10063—1999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

3一般要求

3.1 超声检测人员

超声检测人员的一般要求应符合JB/T 4730.1的有关规定。

3.2 检测设备

3.2.1 超声检测设备均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或合格的证明文件。

3.2.2 探伤仪、探头和系统性能

3.2.2.1 探伤仪

采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其工作频率范围为0.5MHz~10MHz,仪器至少在荧光屏满刻度的80%范围内呈线性显示。探伤仪应具有80dB以上的连续可调衰减器,步进级每档不大于2dB,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误差在±1dB以内,最大累计误差不超过1dB。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其余指标应符合JB/T10061的规定。

3.2.2.2 探头

3.2.2.2.1 晶片面积一般不应大于500mm2,且任一边长原则上不大于25mm。

3.2.2.2.2 单斜探头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应大于2°,主声束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

3.2.2.3 超声探伤仪和探头的系统性能

3.2.2.3.1 在达到所探工件的最大检测声程时,其有效灵敏度余量应不小于10dB。

3.2.2.3.2 仪器和探头的组合频率与公称频率误差不得大于±10%。

3.2.2.3.3 仪器和直探头组合的始脉冲宽度(在基准灵敏度下):对于频率为5MHz的探头,宽度不大于10mm;对于频率为2.5MHz的探头,宽度不大于15mm。

3.2.2.3.4 直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应不小于30dB,斜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应不小于6dB。

3.2.2.3.5 仪器和探头的系统性能应按JB/T 9214和JB/T 10062的规定进行测试。

3.3 超声检测一般方法

3.3.1 检测准备

3.3.1.1 承压设备的制造安装和在用检验中,检测时机及抽检率的选择等应按法规、产品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和原则进行。

3.3.1.2 检测面的确定,应保证工件被检部分均能得到充分检查。

3.3.1.3 焊缝的表面质量应经外观检测合格。所有影响超声检测的锈蚀、飞溅和污物等都应予以清除,其表

面粗糙度应符合检测要求。表面的不规则状态不得影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否则应做适当的处理。

3.3.2 扫查覆盖率

为确保检测时超声声束能扫查到工件的整个被检区域,探头的每次扫查覆盖率应大于探头直径的15%。

3.3.3 探头的移动速度

探头的扫查速度不应超过150mm/s。

3.3.4 扫查灵敏度

扫查灵敏度通常不得低于基准灵敏度。

3.3.5 耦合剂

应采用透声性好,且不损伤检测表面的耦合剂,如机油、浆糊、水等。

3.3.6 灵敏度补偿

a) 耦合补偿。在检测和缺陷定量时,应对由表面粗糙度引起的耦合损失进行补偿。

b) 衰减补偿。在检测和缺陷定量时,应对材质衰减引起的检测灵敏度下降和缺陷定量误差进行补偿。

c) 曲面补偿。对探测面是曲面的工件,应采用曲率半径与工件相同或相近的试块,通过对比试验进

行曲率补偿。

3.4 系统校准和复核

3.4.1 一般要求

校准应在标准试块上进行,校准中应使探头主声束垂直对准反射体的反射面,以获得稳定的和最大的反射信号。

3.4.2 仪器校准

每隔三个月至少对仪器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进行一次测定,测定方法按JB/T 10061的规定进行。3.4.3 新购探头测定

新购探头应有探头性能参数说明书,新探头使用前应进行前沿距离、K值、主声束偏离、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等主要参数的测定。测定应按JB/T 10062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满足其要求。

3.4.4 检测前仪器和探头系统测定

3.4.4.1 使用仪器-斜探头系统,检测前应测定前沿距离、K值和主声束偏离,调节或复核扫描量程和扫查灵敏度。

3.4.4.2 使用仪器-直探头系统,检测前应测定始脉冲宽度、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调节或复核扫描量程和扫查灵敏度。

3.4.5 检测过程中仪器和探头系统的复核

遇有下述情况应对系统进行复核:

a) 校准后的探头、耦合剂和仪器调节旋钮发生改变时;

b) 检测人员怀疑扫描量程或扫查灵敏度有变化时;

c)连续工作4h以上时;

d) 工作结束时。

3.4.6 检测结束前仪器和探头系统的复核

a) 每次检测结束前,应对扫描量程进行复核。如果任意一点在扫描线上的偏移超过扫描线读数的

10%,则扫描量程应重新调整,并对上一次复核以来所有的检测部位进行复检。

b) 每次检测结束前,应对扫查灵敏度进行复核。一般对距离-波幅曲线的校核不应少于3点。如曲线

上任何一点幅度下降2dB,则应对上一次复核以来所有的检测部位进行复检;如幅度上升2dB,则应对所有的记录信号进行重新评定。

3.4.7 校准、复核的有关注意事项

校准、复核和对仪器进行线性检测时,任何影响仪器线性的控制器(如抑制或滤波开关等)都应放在“关”的位置或处于最低水平上。

3.5 试块

3.5.1 标准试块

3.5.1.1 标准试块是指本部分规定的用于仪器探头系统性能校准和检测校准的试块,本部分采用的标准试块有:

a) 钢板用标准试块:CBⅠ、CBⅡ;

b) 锻件用标准试块:CSⅠ、CSⅡ、CSⅢ;

c) 焊接接头用标准试块:CSK-ⅠA 、CSK-ⅡA、CSK-ⅢA、CSK-ⅣA。

3.5.1.2 标准试块应采用与被检工件声学性能相同或近似的材料制成,该材料用直探头检测时,不得有大于或等于φ2mm平底孔当量直径的缺陷。

3.5.1.3 标准试块尺寸精度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并应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3.5.1.4 标准试块的其他制造要求应符合JB/T 10063和JB/T 7913—1995的规定。

3.5.2 对比试块

3.5.2.1 对比试块是指用于检测校准的试块。

3.5.2.2 对比试块的外形尺寸应能代表被检工件的特征,试块厚度应与被检工件的厚度相对应。如果涉及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厚度部件焊接接头的检测,试块的厚度应由其最大厚度来确定。

3.5.2.3 对比试块反射体的形状、尺寸和数量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4 承压设备用原材料、零部件的超声检测

4.1 承压设备用钢板超声检测

4.1.1 范围

本条适用于板厚为6mm~250mm的碳素钢、低合金钢承压设备用板材的超声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

4.1.2 探头选用

4.1.2.1 探头的选用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表1 锅炉、压力容器用板材超声检测探头选用

板厚,mm 采用探头公称频率,MHz 探头晶片尺寸

6~20 双晶直探头 5 晶片面积不小于150mm2

>20~40 单晶直探头 5 φ14~φ20 mm

>40~250 单晶直探头 2.5 φ20~φ25 mm

4.1.2.2双晶直探头性能应符合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要求。

4.1.3 标准试块

4.1.3.1 用双晶直探头检测厚度不大于20mm的钢板时,采用的CBⅠ标准试块如图1所示。

4.1.3.2 用单直探头检测厚度大于20mm的钢板时,CBⅡ标准试块应符合图2和表2的规定。试块厚度应与被检钢板厚度相近。

图2 CBⅡ标准试块

试块编号被检钢板厚度检测面到平底孔的距离s试块厚度T

CBⅡ-1 >20~40 15 ≥20

4.1.4 基准灵敏度

4.1.4.1 板厚不大于20mm时,用CBⅠ试块将工件等厚部位第一次底波高度调整到满刻度的50%,再提高10dB作为基准灵敏度。

4.1.4.2 板厚大于20mm时,应将CBⅡ试块φ5平底孔第一次反射波高调整到满刻度的50%作为基准灵敏度。

4.1.4.3 板厚不小于探头的三倍近场区时,也可取钢板无缺陷完好部位的第一次底波来校准灵敏度,其结果应与4.1.4.2的要求相一致。

4.1.5 检测方法

4.1.

5.1 检测面

可选钢板的任一轧制表面进行检测。若检测人员认为需要或设计上有要求时,也可选钢板的上、下两轧制表面分别进行检测。

4.1.

5.2 耦合方式

耦合方式可采用直接接触法或液浸法。

4.1.

5.3 扫查方式

a) 探头沿垂直于钢板压延方向,间距不大于100mm的平行线进行扫查。在钢板剖口预定线两侧各

50mm(当板厚超过100mm时,以板厚的一半为准)内应作100%扫查,扫查示意图见图3;

b) 根据合同、技术协议书或图样的要求,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扫查。

4.1.6 缺陷的测定与记录

4.1.6.1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即作为缺陷:

a) 缺陷第一次反射波(F1)波高大于或等于满刻度的50%,即F1≥50%;

b) 当底面第一次反射波(B1)波高未达到满刻度,此时,缺陷第一次反射波(F1)波高与底面第一次反射波(B1)波高之比大于或等于50%,即B1<100%,而F1/B1≥50%;

c) 底面第一次反射波(B1)波高低于满刻度的50%,即B1<50%。

4.1.6.2 缺陷的边界范围或指示长度的测定方法

a) 检出缺陷后,应在它的周围继续进行检测,以确定缺陷的延伸。

b) 用双晶直探头确定缺陷的边界范围或指示长度时,探头的移动方向应与探头的隔声层相垂直,并使缺陷波下降到基准灵敏度条件下荧光屏满刻度的25%或使缺陷第一次反射波高与底面第一次反射波高之比为50%。此时,探头中心的移动距离即为缺陷的指示长度,探头中心点即为缺陷的边界点。两种方法测得的结果以较严重者为准。

c) 用单直探头确定缺陷的边界范围或指示长度时,移动探头使缺陷波第一次反射波高下降到基准灵敏度条件下荧光屏满刻度的25%或使缺陷第一次反射波与底面第一次反射波高之比为50%。此时,探头中心的移动距离即为缺陷的指示长度,探头中心即为缺陷的边界点。两种方法测得的结果以较严重者为准。

d) 确定4.1.6.1 c)中缺陷的边界范围或指示长度时,移动探头(单直探头或双直探头)使底面第一次反射波升高到荧光屏满刻度的50%。此时探头中心移动距离即为缺陷的指示长度,探头中心点即为缺陷的边界点。

e) 当板厚较薄,确需采用第二次缺陷波和第二次底波来评定缺陷时,基准灵敏度应以相应的第二次反射波来校准。

4.1.7 缺陷的评定方法

4.1.7.1 缺陷指示长度的评定规则

单个缺陷按其指示的最大长度作为该缺陷的指示长度。若单个缺陷的指示长度小于40mm时,可不作

记录。

4.1.7.2 单个缺陷指示面积的评定规则

a) 一个缺陷按其指示的面积作为该缺陷的单个指示面积。

b) 多个缺陷其相邻间距小于100mm或间距小于相邻较小缺陷的指示长度(取其较大值)时,以各缺

陷面积之和作为单个缺陷指示面积。

c)指示面积不计的单个缺陷见表3。

4.1.7.3 缺陷面积百分比的评定规则

在任一1m×1m检测面积内,按缺陷面积所占的百分比来确定。如钢板面积小于1m×1m,可按比例折算。

4.1.8 钢板质量等级评定

4.1.8.1 钢板质量等级评定见表3。

4.1.8.2 在坡口预定线两侧各50mm(板厚大于100mm时,以板厚的一半为准)内,缺陷的指示长度大于或等于50mm时,应评为Ⅴ级。

4.1.8.3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如确认钢板中有白点、裂纹等危害性缺陷存在时,应评为Ⅴ级。

4.1.9 横波检测

4.1.9.1 在检测过程中对缺陷有疑问或合同双方技术协议中有规定时,可采用横波检测。

4.1.9.2 钢板横波检测见附录B(规范性附录)进行。

4.2 承压设备用钢锻件超声检测和质量分级

4.2.1 范围

本条适用于承压设备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锻件的超声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

本条不适用于奥氏体钢等粗晶材料锻件的超声检测,也不适用于内、外半径之比小于80%的环形和筒形锻件的周向横波检测。

4.2.2 探头

双晶直探头的公称频率应选用5MHz。探头晶片面积不小于150mm2;单晶直探头的公称频率应选用2~5MHz,探头晶片一般为φ14~φ25mm。

4.2.3 试块

应符合3.5的规定。

4.2.3.1 单直探头标准试块

采用CSⅠ试块,其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4和表4的规定。

4.2.3.2 双晶直探头试块

a) 工件检测距离小于45mm时,应采用CSⅡ标准试块。

b) CSⅡ试块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5和表5的规定。

4.2.3.3 检测面是曲面时,应采用CS Ⅲ标准试块来测定由于曲率不同而引起的声能损失,其形状和尺寸按图6所示

4.2.4 检测时机

检测原则上应安排在热处理后,孔、台等结构机加工前进行,检测面的表面粗糙度Ra≤6.3μm。

国外标准的对应条款及技术内容,技术差异的简要评述

4.2.5 检测方法

4.2.

5.1 一般原则

锻件应进行纵波检测,对筒形和环形锻件还应增加横波检测。

4.2.

5.2 纵波检测

a)原则上应从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进行检测,尽可能地检测到锻件的全体积。主要检测

方向如图7所示。其他形状的锻件也可参照执行;

b)锻件厚度超过400mm时,应从相对两端面进行100%的扫查。

4.2.

5.3 横波检测

钢锻件横波检测应按JB/T4730。2-2005附录C(规范性附录)的要求进行。

4.2.6 灵敏度的确定

4.2.6.1 单直探头基准灵敏度的确定

当被检部位的厚度大于或等于探头的三倍近场区长度,且探测面与底面平行时,原则上可采用底波计算法确定基准灵敏度。对由于几何形状所限,不能获得底波或壁厚小于探头的三倍近场区时,可直接采用CSⅠ标准试块确定基准灵敏度。

4.2.6.2 双晶直探头基准灵敏度的确定

使用CS Ⅱ试块,依次测试一组不同检测距离的φ3平底孔(至少三个)。调节衰减器,作出双晶直探头的距离-波幅曲线,并以此作为基准灵敏度。

4.2.6.3 扫查灵敏度一般不得低于最大检测距离处的φ2mm平底孔当量直径。

4.2.7 工件材质衰减系数的测定

4.2.7.1 在工件无缺陷完好区域,选取三处检测面与底面平行且有代表性的部位,调节仪器使第一次底面回波幅度(B1或B n)为满刻度的50%,记录此时衰减器的读数,再调节衰减器,使第二次底面回波幅度(B2或B m)为满刻度的50%,两次衰减器读数之差即为(B1-B2)或(B n-B m)的dB差值(不考虑底面反射损失)。

4.2.7.2 衰减系数的计算公式(T<3N,且满足n>3N/T,m=2n,

α=[(B n-B m)-6]/2(m-n)T (1)

式中:

α——衰减系数,dB/m(单程);

(B n-B m)——两次衰减器的读数之差,dB;

T——工件检测厚度,mm;

N——单直探头近场区长度,mm;

m、n——底波反射次数。

4.2.7.3 衰减系数的计算公式(T≥3N)

α=[(B1-B2)-6]/2T (2)

(B1-B2)——两次衰减器的读数之差,dB;

式中其余符号意义同式(1)的规定。

4.2.7.4 工件上三处衰减系数的平均值即作为该工件的衰减系数。

4.2.8 缺陷当量的确定

4.2.8.1 被检缺陷的深度大于或等于探头的三倍近场区时,采用A VG曲线及计算法确定缺陷当量。对于三倍近场区内的缺陷,可采用单直探头或双晶直探头的距离-波幅曲线来确定缺陷当量。也可采用其他等效方法来确定。

4.2.8.2 计算缺陷当量时,若材质衰减系数超过4dB/m,应考虑修正。

4.2.9 缺陷记录

4.2.9.1 记录当量直径超过φ4mm的单个缺陷的波幅和位置。

4.2.9.2 密集区缺陷:记录密集区缺陷中最大当量缺陷的位置和缺陷分布。饼形锻件应记录大于或等于φ4mm当量直径的缺陷密集区,其他锻件应记录大于或等于φ3mm当量直径的缺陷密集区。缺陷密集区面积以50mm×50mm的方块作为最小量度单位,其边界可由6dB法决定。

4.2.9.3 底波降低量应按表6的要求记录。

表6 由缺陷引起底波降低量的质量等级评定dB

4.2.9.4 衰减系数:若合同双方有规定时,应记录衰减系数。

4.2.10 质量等级评定

4.2.10.1 单个缺陷的质量等级评定见表7。

4.2.10.2 缺陷引起底波降低量的质量等级评定见表6。

4.2.10.3 缺陷密集区质量等级评定见表8。

表8 密集区缺陷的质量等级评定

4.2.10.4 表6、表7和表8的等级应作为独立的等级分别使用。

4.2.10.5 当缺陷被检测人员判定为危害性缺陷时,锻件的质量等级为Ⅴ级。

4.3 承压设备用无缝钢管超声检测

4.3.1 范围

本条适用于外径为12mm~660mm、壁厚大于等于2mm的承压设备用碳钢和低合金无缝钢管或外径为12mm~400mm、壁厚为2mm~35mm的奥氏体不锈钢无缝管的超声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

本条不适用于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钢管周向直接接触法横波检测,也不适用于分层缺陷的超声检测。

4.3.2 试块的制备和要求

4.5.2.1 对比试块应选取与被检钢管规格相同,材质、热处理工艺和表面状况相同或相似的钢管制备。对比试块不得有大于或等于φ2mm当量的自然缺陷。对比试块的长度应满足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要求。

4.3.2.2 钢管纵向缺陷检测试块的尺寸、V形槽和位置应符合图8和表11的规定。

表11 对比试样上人工缺陷尺寸

4.3.3 检测方法

4.3.3.1 钢管的检测主要针对纵向缺陷。横向缺陷的检测可按附录D(规范性附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4.3.3.2 钢管的检测可根据钢管规格选用液浸法或接触法检测。

4.3.3.3 检测纵向缺陷时超声波束应由钢管横截面中心线一侧倾斜入射,在管壁内沿周向呈锯齿形传播(如图9所示)。检测横向缺陷时超声波束应沿轴向倾斜入射呈锯齿形传播(如图10所示)。

4.3.3.4 探头相对钢管螺旋进给的螺距应保证超声波束对钢管进行100%扫查时,有不小于15%的覆盖率。

4.3.3.5 自动检测应保证动态时的检测灵敏度,且内、外槽的最大反射波幅差不超过2dB。

4.3.3.6 每根钢管应从管子两端沿相反方向各检测一次。

4.3.4 检测设备

4.3.4.1 检测设备由超声波探伤仪、探头和其他机械传动装置及辅助装置等组成。检测频率为2.5MHz~5MHz。

4.3.4.2 液浸法检测使用线聚焦或点聚焦探头。接触法检测使用与钢管表面吻合良好的斜探头或聚焦斜探

头。单个探头压电晶片长度或直径小于或等于25mm。

4.3.5 灵敏度的确定

4.3

5.1 直接接触法横波基准灵敏度的确定,可直接在对比试样上将内壁人工V形槽的回波高度调到荧光屏满刻度的80%,再移动探头,找出外壁人工V形槽的最大回波,在荧光屏上标出,连接两点即为距离-波幅曲线,作为检测时的基准灵敏度。

4.3.

5.2 液浸法基准灵敏度按下述方法确定:

a)水层距离应根据聚焦探头的焦距来确定;

b)调整时,一面用适当的速度转动管子,一面将探头慢慢偏心,使对比试样管内、外表面人工缺陷所产生的回波幅度均达到荧光屏满刻度的50%,以此作为基准灵敏度。如不能达到此要求,也可在内、外槽设立不同的报警电平。

4.3.

5.3 扫查灵敏度一般应比基准灵敏度高6dB。

4.3.6验收要求:无缝钢管的判废要求按相应技术文件规定。

4.3.7结果评定:若缺陷回波幅度大于或等于相应的对比试块人工缺陷回波,则判为不合格。不合格品允许重新处理,处理后仍按本标准进行超声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

4.4 承压设备用奥氏体钢锻件超声检测

4.4.1 范围

本条适用于承压设备用奥氏体钢锻件的超声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

4.4.2 探头

4.4.2.1 探头的工作频率为0.5 MHz~2MHz。

4.4.2.2 直探头的晶片直径为14mm~30mm。

4.4.2.3 斜探头的K值一般为0.5~2。

4.4.2.4 为了准确测定缺陷,必要时也可采用其他探头。

4.4.3 试块

4.4.3.1 对比试块应符合3.5的规定。

4.4.3.2 对比试块的晶粒大小和声学特性应与被测锻件大致相近。

4.4.3.3 应制备几套不同晶粒度的奥氏体钢锻件对比试块,以便能将缺陷区衰减同试块作合理的

比较。

4.4.3.4 对比试块的形状和尺寸按图11和表14所示。

4.4.3.5 在条件允许时,经合同双方协议,可在锻件有代表性的部位加工一个或几个适当大小的对比孔或槽,代替试块作为校正和检测的基准。

4.4.4 检测时机和工件要求

4.4.4.1 锻件原则上应在最终热处理后、粗加工前进行超声检测。检测表面粗糙度Ra≤6.3μm。检测面应无氧化皮、漆皮、污物等。

4.4.4.2 锻件应加工成简单的形状,以利于扫查和声束的覆盖。

4.4.5 检测方法

一般应进行直探头纵波检测。对筒形锻件和环形锻件必要时还应进行斜探头检测,但扫查部位和验收标准应由合同双方商定。

4.4.

5.1 斜探头检测

奥氏体钢锻件斜探头检测应按附录E(规范性附录)的要求进行。

4.4.

5.2 直探头纵波检测

直探头纵波检测应符合4.2.5.2的规定。

4.4.6 灵敏度的校正

4.4.6.1 当被检锻件厚度小于或等于600mm时,应根据定货锻件厚度和要求的质量等级,在适当厚度和当量的平底孔试块上校正,并根据实测值做出距离-波幅曲线(定量线);当被检锻件厚度大于600mm时,在锻件无缺陷部位将底波调至满刻度的80%,以此作为基准灵敏度。

4.4.6.2 扫查灵敏度应至少比距离-波幅曲线(定量线)或基准灵敏度提高6dB。

4.4.7 缺陷记录

4.4.7.1 由于缺陷的存在,而使底波降为满刻度25%以下的部位。

4.4.7.2 波幅幅度大于基准线高度50%的缺陷信号。

4.4.8 质量等级评定

4.4.8.1 单直探头检测的质量等级评定见表15。

4.4.8.2 斜探头检测的质量等级评定见表16。

4.4.8.3 表15和表16的级别应作为独立的等级使用。

5 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超声检测

5.1 钢制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超声检测

5.1.1 适用范围

本条规定了钢制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

本条适用于母材厚度为8mm~400mm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母材厚度为6mm~8mm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应按照附录G(规范性附录)的规定进行。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以及螺旋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也可按本条的规定进行。钛制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超声检测参照附录M(资料性附录)的规定进行,奥氏体不锈钢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超声波检测参照附录N(资料性附录)的规定进行。

如确有需要,壁厚为4mm~6mm的环向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可参照6.1进行。

本条不适用于铸钢焊接接头、外径小于159mm的钢管对接焊接接头、内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的超声检测,也不适用于外径小于250mm或内、外径之比小于80%的纵向焊接接头超声检测。

5.1.2 超声检测技术等级

5.1.2.1 超声检测技术等级选择

超声检测技术等级分为A、B、C三个检测级别。超声检测技术等级选择应符合制造、安装、在用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规定。

5.1.2.2 不同检测技术等级的要求

5.1.2.2.1 A级仅适用于母材厚度≥8mm~46mm的焊接接头。可用一种K值探头采用直射波法和一次反射波法在焊接接头的单面单侧进行检测。一般不要求进行横向缺陷的检测。

5.1.2.2.2 B级检测:

a) 母材厚度≥8mm~46mm时,一般用一种K值探头采用直射波法和一次反射波法在焊接接头的单面双侧进行检测。

b) 母材厚度大于46mm~120mm时,一般用一种K值探头采用直射波法在焊接接头的双面双侧进行检测,如受几何条件限制,也可在焊接接头的双面单侧或单面双侧采用两种K值探头进行检测。

c) 母材厚度大于120mm~400mm时,一般用两种K值探头采用直射波法在焊接接头的双面双侧进行检测。两种探头的折射角相差应不小于10°。

d) 应进行横向缺陷的检测。检测时,可在焊接接头两侧边缘使探头与焊接接头中心线成10°~20°作两个方向的斜平行扫查,见图12。如焊接接头余高磨平,探头应在焊接接头及热影响区上作两个方向的平行扫查,见图13。

5.1.2.2.3 C级检测:

采用C级检测时应将焊接接头的余高磨平,对焊接接头两侧斜探头扫查经过的母材区域要用直探头进行检测,检测方法见5.1.4.4。

a)母材厚度≥8mm~46mm时,一般用两种K值探头采用直射波法和一次反射波法在焊接接头

的单面双侧进行检测。两种探头的折射角相差应不小于10°,其中一个折射角应为45°。

b)母材厚度大于46mm~400mm时,一般用两种K值探头采用直射波法在焊接接头的双面双侧

进行检测。两种探头的折射角相差应不小于10°。对于单侧坡口角度小于5°的窄间隙焊缝,

如有可能应增加对检测与坡口表面平行缺陷有效的检测方法。

c)应进行横向缺陷的检测。检测时,将探头放在与焊缝及热影响区上作两个方向的平行扫查,

见图13。

5.1.3 试块

5.1.3.1 试块制作应符合3.5的规定。

5.1.3.2 采用的标准试块为CSK-ⅠA、CSK-ⅡA、CSK-ⅢA和CSK-ⅣA。其形状和尺寸应分别符合图14、图15、图16、图17和表17的规定。

5.1.3.3 CSK-ⅠA、CSK-ⅡA和CSK-ⅢA试块适用壁厚范围为6mm~120mm的焊接接头,CSK-ⅠA和CSK-ⅣA系列试块适用壁厚范围大于120mm~400mm的焊接接头。在满足灵敏度要求时,试块上的人工反射体根据检测需要可采取其他布置形式或添加,也可采用其他型式的等效试块。

5.1.3.4 检测曲面工件时,如检测面曲率半径R≤W2/4时(W为探头接触面宽度,环缝检测时为探头宽度,纵缝检测时为探头长度),应采用与检测面曲率相同的对比试块,反射孔的位置可参照标准试块确定。试块宽度b一般应满足:

b≥2λS/D0 (3)

式中:b——试块宽度,mm;

λ——超声波波长,mm;

S——声程,mm;

D0——声源有效直径,MM

5.1.4 检测准备

5.1.4.1 检测面

a)检测区的宽度应是焊缝本身,再加上焊缝两侧各相当于母材厚度30%的一段区域,这个区域最小为5mm,最大为10 mm,见图18。

焊缝超声波作业指导书

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母材厚度在6mm?200mm的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全熔化焊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 2 引用标准 NB/T47013.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 部分:超声检测》 NB/T47013.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 部分:通用要求》 GB/T11259-2008《超声波检测用钢制对比试块的制作与校验方法》 JB/T9214-2010 《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 JB/T10061-1999 《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JB/T10062-1999 《超声波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3 试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3.1试验项目: -可编辑修改-

风力发电机塔筒,塔架焊缝6mm-200mm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 3.2质量要求 3.2.1检验等级的分级 焊缝质量分级:评定指标根据由缺陷引起的反射波幅(所在区域I区、U区、川区)、单个缺陷指示长度、多个缺陷指示长度L';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分I、U、川三个级,I级最高 3.2.2 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如下表所示: i 1;当呻建艮度木绘w(1经j範Bu肾.“I谖比出抓昇JS的寿化鶴陽计桓uft许值小于点 址豹危许的单仕16林趣科.哦允许的单亍議M示転戏怦为缺陷耀it氏度贮忤值" 注h 期门4 住的疇童方袪.i*t TWKrtl?A * usmi * 3.2.3 探伤比例 探伤比例按GB/T 19072-2003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3.2.4 检验区域的选择 3.2. 4.1 焊缝的超声波检测应在焊缝及探伤表面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1目的规定焊接产品的表面质量、焊接质量、确保产品满足客户的要求,适用范围:适用于焊接产品的质量认可。2责任生产部门,品质部门可参照本准则对焊接产品进行检验。一、熔化极焊接表面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保护焊的表面质量评价主要是对焊缝外观的评价,看是否焊缝均匀,O2C是否有假焊、飞溅、焊渣、裂纹、烧穿、缩孔、咬边等缺陷,以及焊缝的数量、长度以及位置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具体评价标准详见下表评价标准说明 缺陷类型假焊系指未熔合、未连接焊缝中断等焊接缺陷(不能 不允许保证工艺要求的焊缝长度) 焊缝表面不允许有气孔焊点表面有穿孔气孔 焊缝中出现开裂现象不允许裂纹 不允许夹渣 固体封入物允许焊缝与母材之间的过度太剧烈H≤0.5mm 咬边 不允许5mm H>0.母材被烧透不允许烧穿 求的区域,在有功能和外观金属液滴飞出要飞溅 不允许有焊接飞溅的存在3mm 焊缝太大H值不允许超过 过高的焊缝凸起 位置偏离焊缝位置不准不允许1 / 9 . 值不允许超过2mm 板材间隙太大H 配合不良二、焊缝质量标准保证项目、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及烘焙1记录。、焊工必须经考核合格,检查焊工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及考核日期。2级焊缝必须经探伤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II、I 、3规定,检验焊缝探伤报告级焊缝不得有表面级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II焊缝表面I、II 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I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焊擦伤等缺陷,且缺陷基本项目焊缝外观:焊缝外形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长度焊缝内允许直径级焊缝每50MM、II级焊缝不允许;III表面气孔:I 倍孔径≤6;气孔2个,气孔间距≤0.4t级焊缝不允许。咬边:I,且两侧咬边总≤100mm连续长度≤0.05t,且≤0.5mm, II级焊缝:咬边深度≤10%焊缝长度。长。≤1mm0.1t,III级焊缝:咬边深度≤,且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t注:,三、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焊缝不得存在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和接头不良等缺陷,一级和二级焊1缝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2 / 9 . 二级焊缝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要求外,,尚应满足下表的有关2规定3 三级焊缝应符合下表有关规定 焊缝质量等级检测项目二级三级

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1适用范围 1.1 本工艺适用于板厚为6-250mm得板材、碳素钢与低合金钢锻件、母材壁厚8—400mm得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及壁厚大于等于4mm,管径为57—1200mm碳素钢与低合金石油天然气长输、集输与其她油气管道环向对接焊缝、钢质储罐对接焊缝得超声波检测等、 1。2 本工艺规定了使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进行检测过程中,对受检设备做出准确判定应遵循得一般程序与要求。 1、3 引用标准 JB4730/T—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SY/T4109-2005《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 GB11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与探伤结果得分级》 JB/T9214-1999《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测试方法》 JB/T10062-1999《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GB50128—200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对检测人员得要求 2、1 从事超声波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只有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得超声波检测技术等级证书得人,方可独立从事与该等级相应得超声波检测工作、 2、2 检测人员应具有良好得身体素质,其校正视力不得低于 5.0,并每年检查一次。 2、3检测人员应严格执行《检测作业安全防护指导书》与其它安全防护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检测程序 3、1根据工程特点与本工艺编制具体得《无损检测技术方案》。 3.2受检设备经外观检查合格后,由现场监理或检验员开据《无损检测指令》或《无损检测委托单》到检测中心。 3。3 检测人员按指令或委托单要求进行检测准备,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探伤工艺卡》、 3、4 检测人员按《超声波探伤仪调试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设备调试。 3.5 外观检查合格后,施加耦合剂,实施检测,做好《超声波检测记录》。 3。7 根据检测结果与委托单,填写相应得回执单或合格通知单、若有返修,还应出据《返修通知单》,标明返修位置等。将回执单与返修通知单递交监理或检验员,同时对受检设备进行检验与试验状态标识。 3。8 返修后,按要求重新进行检测、

焊缝质量检测方法

一外观检验 用肉眼或放大镜观察就是否有缺陷,如咬边、烧穿、未焊透及裂纹等,并检查焊缝外形尺寸就是否符合要求。 二密封性检验 容器或压力容器如锅炉、管道等要进行焊缝的密封性试验。密封性试验有水压试验、气压试验与煤油试验几种。 1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用来检查焊缝的密封性,就是焊接容器中用得最多的一种密封性检验方法。 2气压试验气压试验比水压试验更灵敏迅速,多用于检查低压容器及管道的密封性。将压缩空气通入容器内,焊缝表面涂抹肥皂水,如果肥皂泡显现,即为缺陷所在。 3煤油试验在焊缝的一面涂抹白色涂料,待干燥后再在另一面涂煤油,若焊缝中有细微裂纹或穿透性气孔等缺陷,煤油会渗透过去,在涂料一面呈现明显油斑,显 现出缺陷位置。 三焊缝内部缺陷的无损检测 1 渗透检验渗透检验就是利用带有荧光染料或红色染料的渗透剂的渗透作用,显示缺陷痕迹的无损检验法,常用的有荧光探伤与着色探伤。将擦洗干净的焊件表面喷涂渗透性良好的红色着色剂,待渗透到焊缝表面的缺陷内,将焊件表面擦净。再涂上一层白色显示液,待干燥后,渗入到焊件缺陷中的着色剂由于毛细作用被白色显示剂所吸附,在表面呈现出缺陷的红色痕迹。渗透检验可用于任何表面光洁的材料。 2 磁粉检验磁粉检验就是将焊件在强磁场中磁化,使磁力线通过焊缝,遇到焊 缝表面或接近表面处的缺陷时,产生漏磁而吸引撒在焊缝表面的磁性氧化铁粉。根据铁粉被吸附的痕迹就能判断缺陷的位置与大小。磁粉检验仅适用于检验铁磁性材料表面或近表面处的缺陷。 3 射线检验射线检验有X射线与Y射线检验两种。当射线透过被检验的焊缝时,如有缺陷,则通过缺陷处的射线衰减程度较小,因此在焊缝背面的底片上感光 较强,底片冲洗后,会在缺陷部位显示出黑色斑点或条纹。X射线照射时间短、速度快,但设备复杂、费用大,穿透能力较Y射线小,被检测焊件厚度应小于30mm。而Y射线检验设备轻便、操作简单,穿透能力强,能照投300mm的钢板。透照时不需要电源,野外作业方便。但检测小于50mm以下焊缝时,灵敏度不高。

焊缝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焊缝超声波检验规程 1范围 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承压设备用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超声检测,也适用于金属材料制在用承压设备的超声检测。 与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的超声检测,也可参照本部分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JB/T 47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JB 4730.1—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 JB/T 7913—1995 超声波检测用钢制对比试块的制作与校验方法 JB/T 9214—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 JB/T 10061—1999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062—1999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JB/T 10063—1999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 3一般要求 3.1 超声检测人员 超声检测人员的一般要求应符合JB/T 4730.1的有关规定。 3.2 检测设备 3.2.1 超声检测设备均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或合格的证明文件。 3.2.2 探伤仪、探头和系统性能 3.2.2.1 探伤仪 采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其工作频率范围为0.5MHz~10MHz,仪器至少在荧光屏满刻度的80%范围内呈线性显示。探伤仪应具有80dB以上的连续可调衰减器,步进级每档不大于2dB,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误差在±1dB以内,最大累计误差不超过1dB。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其余指标应符合JB/T10061的规定。 3.2.2.2 探头 3.2.2.2.1 晶片面积一般不应大于500mm2,且任一边长原则上不大于25mm。 3.2.2.2.2 单斜探头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应大于2°,主声束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 3.2.2.3 超声探伤仪和探头的系统性能 3.2.2.3.1 在达到所探工件的最大检测声程时,其有效灵敏度余量应不小于10dB。 3.2.2.3.2 仪器和探头的组合频率与公称频率误差不得大于±10%。 3.2.2.3.3 仪器和直探头组合的始脉冲宽度(在基准灵敏度下):对于频率为5MHz的探头,宽度不大于10mm;对于频率为2.5MHz的探头,宽度不大于15mm。 3.2.2.3.4 直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应不小于30dB,斜探头的远场分辨力应不小于6dB。 3.2.2.3.5 仪器和探头的系统性能应按JB/T 9214和JB/T 10062的规定进行测试。 3.3 超声检测一般方法 3.3.1 检测准备 3.3.1.1 承压设备的制造安装和在用检验中,检测时机及抽检率的选择等应按法规、产品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和原则进行。 3.3.1.2 检测面的确定,应保证工件被检部分均能得到充分检查。 3.3.1.3 焊缝的表面质量应经外观检测合格。所有影响超声检测的锈蚀、飞溅和污物等都应予以清除,其表

超声波探伤仪操作规程

质检部文件编号: 作业指导书页数第1页共6页 名称:超声波探伤仪操作规程版本号:C 章修改状态:00 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母材厚度不小于8mm的铁素体类钢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脉冲反射法手工超声波检验。 不适用于铸钢及奥氏体不锈钢焊接,外径小于159mm钢管对接焊缝,内径小于等于200mm的管座角焊缝及外径小于2 50mm和内径小于80%的纵向焊缝。 2引用标准 JB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GBII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试验项目及质量要求 3.1试验项目: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 3.2质量要求 3.2.1检验等级的分级 根据质量要求检验等级分A、B、C三级,检验的完善程度A级最低,B级一般,C级最高。检验工作的难度系数按A、B、C顺序逐级增高,应按照工种2的材质、结构、焊接方法,使用条件及承受荷载的不同,合理的选用检验级别。检验等级应按 产品的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选择或经合同双方协商选定。 3.2.2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3.2.2 焊缝质量等级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检验等级探伤比例 一级n B级100% 二级m B级20% 3.2.3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 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不应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 缝进行探伤; ②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I条 焊缝。 3.2.4检验区域的选择 3.2. 4.1超声波检测应在焊缝及探伤表面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应划好检验区域,标岀检验区段编号。 3.2. 4.2检验区域的宽度应是焊缝本身再加上焊缝两侧各相当于母材厚度30 %的一般区哉,这区域最小10mm,最大20m。 3.2. 4.3接头移动区应清除焊接飞溅、铁屑、油垢及其它外部杂质。探伤区域表面应平整光滑,便于探头的自由扫查,其表面 粗糙度不应超过6.3um,必要时进行打磨。a、采用一次反射法或串列式扫查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应大于 2.5 5 k (其中,5为板厚,k为探头值);b、采用直射法探伤时,探头移动区域应大于 1.5 5 k 3.2. 4.4去除余高的焊接,应将余高打磨到与临邻近母材平齐。保留余高焊缝,如焊缝表面有咬边,较大的隆起和凹陷等也应 进行适当修磨,并做圆滑过渡以免影响检验结果的评定。 3.2.5检验频率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及标准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1目的 规定焊接产品的表面质量、焊接质量、确保产品满足客户的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焊接产品的质量认可。 2责任 生产部门,品质部门可参照本准则对焊接产品进行检验。 一、熔化极焊接表面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C O2保护焊的表面质量评价主要是对焊缝外观的评价,看是否焊缝均 匀,是否有假焊、飞溅、焊渣、裂纹、烧穿、缩孔、咬边等缺陷,以及焊缝的数量、长度以及位置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具体评价标准详见下表 缺陷类型说明 评价标准 假焊系指未熔合、未连接焊缝中断等焊接缺陷(不能 保证工艺要求的焊缝长度) 不允许 气孔焊点表面有穿孔 焊缝表面不允许有气孔 裂纹焊缝中出现开裂现象 不允许 夹渣固体封入物 不允许 咬边焊缝与母材之间的过度太剧烈 H≤0.5mm允许

H>0.5m m不允许 烧穿母材被烧透 不允许 飞溅金属液滴飞出在有功能和外观要求的区域, 不允许有焊接飞溅的存在 过高的焊缝凸起焊缝太大 H值不允许超过 3mm 位置偏离焊缝位置不准 不允许 配合不良板材间隙太大 H值不允许超过2mm 二、焊缝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1、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及 烘焙记录。 2、焊工必须经考核合格,检查焊工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及考核日期。 3、I 、II级焊缝必须经探伤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 规范的规定,检验焊缝探伤报告 焊缝表面I、II级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II级焊缝不得有表面 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焊擦伤等缺陷,且I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基本项目 焊缝外观:焊缝外形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焊缝质量检测方法

一外观检验 用肉眼或放大镜观察是否有缺陷,如咬边、烧穿、未焊透及裂纹等,并检查焊缝外形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二密封性检验 容器或压力容器如锅炉、管道等要进行焊缝的密封性试验。密封性试验有水压试验、气压试验和煤油试验几种。 1水压试验水压试验用来检查焊缝的密封性,是焊接容器中用得最多的一种密封性检验方法。 2气压试验气压试验比水压试验更灵敏迅速,多用于检查低压容器及管道的密封性。将压缩空气通入容器内,焊缝表面涂抹肥皂水,如果肥皂泡显现,即为缺陷所在。 3煤油试验在焊缝的一面涂抹白色涂料,待干燥后再在另一面涂煤油,若焊缝中有细微裂纹或穿透性气孔等缺陷,煤油会渗透过去,在涂料一面呈现明显油斑,显现出缺陷位置。 三焊缝内部缺陷的无损检测 1渗透检验渗透检验是利用带有荧光染料或红色染料的渗透剂的渗透作用,显示缺陷痕迹的无损检验法,常用的有荧光探伤和着色探伤。将擦洗干净的焊件表面喷涂渗透性良好的红色着色剂,待渗透到焊缝表面的缺陷内,将焊件表面擦净。再涂上一层白色显示液,待干燥后,渗入到焊件缺陷中的着色剂由于毛细作用被白色显示剂所吸附,在表面呈现出缺陷的红色痕迹。渗透检验可用于任何表面光洁的材料。 2磁粉检验磁粉检验是将焊件在强磁场中磁化,使磁力线通过焊缝,遇到焊缝表面或接近表面处的缺陷时,产生漏磁而吸引撒在焊缝表面的磁性氧化铁粉。根据铁粉被吸附的痕迹就能判断缺陷的位置和大小。磁粉检验仅适用于检验铁磁性材料表面或近表面处的缺陷。 3射线检验射线检验有X射线和丫射线检验两种。当射线透过被检验的焊缝时,如有缺陷,则通过缺陷处的射线衰减程度较小,因此在焊缝背面的底片上感光较强,底片冲洗后,会在缺陷部位显示出黑色斑点或条纹。X射线照射时间短、速度快,但设备复杂、费用大,穿透能力较丫射线小,被检测焊件厚度应小于30mm。而丫射线检验设备轻便、操作简单,穿透能力强,能照投300mm的钢板。透照时不需要电源,野外作业方便。但检测小于50mm以下焊缝时,灵敏度不咼。 4超声波检查超声波检验是利用超声波能在金属内部传播,并在遇到两种介质的界面时会发生反射和折射的原理来检验焊缝内部缺陷的。当超声波通过探头从焊件表面进入内

超声波检测规程

超声波检测规程 1校准与复核 校准应在试块上进行,校准中应使超声主声束垂直对准反射体的轴线,以获得稳定和最大的反射信号。 在开始使用仪器时,应对仪器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进行测定,在使用过程中,每隔三个月至少应对仪器的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进行一次测试。 在探头开始使用时,应对探头进行一次全面的性能校准。斜探头在使用前应进行前沿距离、折射角、主声束偏离、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的校准。使用过程中,每次使用前应校准前沿距离、折射角和主声束偏离。直探头的始脉冲占宽、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应根据使用的频度每隔一个月或三个月检查一次。 2检测工艺 对于具体部件的检测,中级或高级检验人员应根据相应的标准编制检测工艺卡,经审批后实施。工艺卡应包括如下内容:检验等级、材料种类、规格、检验时机、坡口形式、焊接工艺方法、表面状态及灵敏度补偿、耦合剂、仪器型号、探头及扫查方式、灵敏度、试块、缺陷位置标定方法、报告要求、操作人员资格、执行标准等。 3检验程序 工件准备一表面检查、委托检验一接受委托、指定检验员一了解焊接情况一确定检测工艺卡一选定无损检测方法、仪器、探头、试块一校准仪器和探头一制作距离波幅曲线一调整无损检测灵敏度一校准与复核一涂布耦合剂一粗无损检测一标示缺陷位置一精无损检测一评定缺陷一复核一记录一报告一审核一存档。对于不合格焊缝的重新无损检测,仍然遵从此程序的要求。 4检验前的准备 根据被检部件的材质、规格、性质和结构形状选定无损检测标准,确定检验等级,确定检测工艺卡。 对选定的仪器、探头的性能及其组合性能应进行测试,并符合要求。 制作距离一波幅曲线及综合补偿测定: 斜探头前沿距离、K值的测定应在SGB-4试块上进行,前沿距离、K值至少应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调节扫描速度、扫描比例,按照选定的标准要求制作距离波幅曲线,并计入综合补偿,绘制在坐标纸上。 综合补偿测定按选定的标准进行。 检测面和检测范围的确定应保证检查到工件被检部分的整个体积,检验前应用80#或100#砂纸去除检测面上的毛刺等,以利于声耦合和探头的移动并减少探头磨损。 5检验 按照选定标准的规定确定无损检测灵敏度,并对扫描线和灵敏度进行复核。 扫查时应尽量扫查到工件的整个被检区域,探头移动速度不应大于 150mm/S。 可以采用不同的扫查方式,以检测不同走向的缺陷。检测纵向缺陷时,探头沿焊缝在母材上均匀做锯齿形或矩形扫查,在保持探头移动方向与焊缝中心线基本垂直的同时,还要作10°-15°的摆动;检测焊缝和热影响去的横向缺陷应采用平行扫查。初探时,如发现评定线及以上的反射波时,可先用记号笔在部件上

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实施细则

1 引用标准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GB/T 9445-2008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201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焊缝中的显示特征》GB/T 29711-201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验收等级》GB/T 29712-2013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200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母材厚度为不小于8mm铁素体钢全熔透焊缝(包括对接接头、T型接头和角接接头)的超声波探伤。如母材厚度小于8mm且不小于4mm,则按照标准JG/T 203-2007进行超声波探伤。 3 主要仪器设备 3.1 超声检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性能测试。除另有约定外,超声检测仪宜符合下列要求: 3.1.1 温度的稳定性:环境温度变化5℃,信号的幅度变化不大于全屏高度的±2%,位置变化不大于全屏宽度的±1%。 3.1.2 显示的稳定性:频率增加约1Hz,信号幅度变化不大于全屏高度的±2%,位置变化不大于全屏宽度的±1%。 3.1.3 水平线性的偏差不大于全屏宽度的±2%。 3.1.4 垂直线性的测试值与理论值的偏差不大于±3%。 3.2 系统性能测试 至少在每次检测前,应按JB/T9214推荐的方法,对超声检测系统工作进行性能试。除另有约定外系统性能宜符合下列要求: 3.2.1 用于缺欠定位的斜探头入射点的测试值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大于±1mm; 3.2.2 用于缺欠定位的斜探头折射角的测试值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大于±2o; 3.2.3 灵敏度余量、分辨力和盲区,视实际应用需要而定。 系统性能的测试项目、时机、周期及其性能要求,应在书面检测工艺规程中予以详细规定。 3.3 探头 3.3.1 检测频率应在2MHz~5MHz范围内,同时应遵照验收等级要求选择合适的频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1目的 规定焊接产品的表面质量、焊接质量、确保产品满足客户的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焊接产品的质量认可。 2责任 生产部门,品质部门可参照本准则对焊接产品进行检验。 一、熔化极焊接表面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CO2保护焊的表面质量评价主要是对焊缝外观的评价,看是否焊缝均匀,是否有假焊、飞溅、焊渣、裂纹、烧穿、缩孔、咬边等缺陷,以及焊缝的数量、长度以及位置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具体评价标准详见下表

二、焊缝质量标准 保证项目 1、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及 烘焙记录。 2、焊工必须经考核合格,检查焊工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及考核日期。 3、I 、II级焊缝必须经探伤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 规范的规定,检验焊缝探伤报告 焊缝表面I、II级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II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焊擦伤等缺陷,且I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基本项目 焊缝外观:焊缝外形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

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表面气孔:I、II级焊缝不允许;III级焊缝每50MM长度焊缝内允许直径≤0.4t;气孔2个,气孔间距≤6倍孔径 咬边:I级焊缝不允许。 II级焊缝:咬边深度≤0.05t,且≤0.5mm,连续长度≤100mm,且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长度。 III级焊缝:咬边深度≤0.1t,,且≤1mm。 注:,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三、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焊缝不得存在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和接头不良等缺陷,一级和二级焊缝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 2二级焊缝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要求外,,尚应满足下表的有关规定 3 三级焊缝应符合下表有关规定 焊缝质量等级 检测项目二级三级 未焊满≤0.2+0.02t 且≤1mm,每 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长度≤25mm ≤0.2+0.04t 且≤2mm,每 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长度≤25mm 根部收缩≤0.2+0.02t 且≤1mm,长度不限≤0.2+0.04t 且≤2mm,长度不限 咬边≤0.05t 且≤0.5mm,连续长度≤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

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DOC 148页)

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1 超声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2 承压设备用钢板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3 承压设备用锻件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4 承压设备用奥氏体钢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5 承压设备用无缝钢管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6 承压设备用复合钢板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7 承压设备对接焊接接头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8 承压设备T型焊接接头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9 钢制承压设备管子和管道环向对接焊接接头超声检测专用 10 承压设备用钢螺栓坯件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11 在用承压设备超声检测专用工艺 12 超声测厚检测通用工艺 13 模拟式超声检测仪操作规程 14 数字式超声检测仪操作规程 15超声波探伤仪系统自校规程 16 超声测厚仪操作规程

1 超声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1.1 范围 1.1.1 本工艺规定了承压设备采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检测工件缺陷的超声检测方法。 1.1.2 本工艺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承压设备用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也适用于金属材料制在用承压设备的超声检测。 1.2 引用标准 1.2.1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 1.2.2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2.3 JB/T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

测》 1.3 一般要求 1.3.1 检测人员 (1)凡从事超声波检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部门考核,取得各级资格的人员是能从事与其资格相适应的工作。(2)检测人员必须掌握仪器的综合性能,并能独立进行检测。 (3)检测人员必须熟悉超声波检测有关标准,能按标准要求选择适当方法校正仪器,并能进行熟练的检测操作。 (4)检测人员应能根据被检工件的材质、规格、加工工艺过程、材料曲率等,预计缺陷可能产生的部位和类型,并能进行正确的定位和定量。

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 1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板厚为6-250mm的板材、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母材壁厚8-400mm 的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缝及壁厚大于等于4mm,管径为57-1200mm碳素钢和低合金石油天然气长输、集输和其他油气管道环向对接焊缝、钢质储罐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检测等。 本工艺规定了使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进行检测过程中,对受检设备做出准确判定应遵循的一般程序和要求。 引用标准 JB4730/T-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SY/T4109-2005《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 GB11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JB/T9214-1999《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测试方法》 JB/T10062-1999《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GB50128-200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2对检测人员的要求 从事超声波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只有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超声波检测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方可独立从事与该等级相应的超声波检测工作。 检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其校正视力不得低于,并每年检查一次。 检测人员应严格执行《检测作业安全防护指导书》和其它安全防护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检测程序 根据工程特点和本工艺编制具体的《无损检测技术方案》。 受检设备经外观检查合格后,由现场监理或检验员开据《无损检测指令》或《无损检测委托单》到检测中心。 检测人员按指令或委托单要求进行检测准备,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探伤工艺卡》。 检测人员按《超声波探伤仪调试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设备调试。 外观检查合格后,施加耦合剂,实施检测,做好《超声波检测记录》。 根据检测结果和委托单,填写相应的回执单或合格通知单。若有返修,还应出据《返修通知单》,标明返修位置等。将回执单和返修通知单递交监理或检验员,同时对受检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返修后,按要求重新进行检测。 在检测过程中应有Ⅱ或Ⅲ级人员在现场。所有的检测工作完成后,由具有超声波Ⅱ或Ⅲ级人员出据《超声波检测报告》,由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 4探伤仪、探头、试块和系统性能的一般要求 探伤仪采用A型脉冲反射式探伤仪,工作频率范围为,仪器至少在荧光屏满刻度80%范围内呈线性显示。探伤仪应具有80dB以上的连续可调衰减器,步进级每档不大于2dB,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误差在±1dB以内,最大累计误差不超过1dB,水平线性误差不超过1%,垂直线性误差不超过5%。 探头晶片有效面积一般不应超过500mm2,且任一边长不应大于25mm。单斜探头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应大于2o,主声束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 探伤仪和探头的系统性能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焊接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目的 ? 规定焊接产品的表面质量、焊接质量、确保产品满足客户的要求, ? 适用范围:适用于焊接产品的质量认可。 责任 ? 生产部门,品质部门可参照本准则对焊接产品进行检验。 ? 一、熔化极焊接表面质量检验方法和标准 ? ? 保护焊的表面质量评价主要是对焊缝外观的评价,看是否焊缝均匀,是否有假焊、飞溅、焊渣、裂纹、烧穿、缩孔、咬边等缺陷,以及焊缝的数量、长度以及位置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具体评价标准详见下表 缺陷类型 说明 评价标准 ? 假焊 系指未熔合、未连接焊缝中断等焊接缺陷(不能 保证工艺要求的焊缝长度) 不允许 ? 气孔 焊点表面有穿孔

焊缝表面不允许有气孔 ?裂纹 焊缝中出现开裂现象 不允许 ?夹渣 固体封入物 不允许 ? 咬边 焊缝与母材之间的过度太剧烈 ??????? 允许 ? ?> ??不允许 ?烧穿 母材被烧透 不允许 ? 飞溅 金属液滴飞出 在有功能和外观要求的区域, 不允许有焊接飞溅的存在 ?过高的焊 缝凸起 焊缝太大 ?值不允许超过 ???

位置偏离 焊缝位置不准 不允许 ? 配合不良 板材间隙太大 ?值不允许超过 ??? ?二、焊缝质量标准 ? 保证项目 ?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及烘焙记录。 ??、焊工必须经考核合格,检查焊工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及考核日期。 ? ?、??、??级焊缝必须经探伤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焊缝探伤报告 ?焊缝表面?、??级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级焊缝不得有表面 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焊擦伤等缺陷,且?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基本项目 焊缝外观:焊缝外形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表面气孔:?、??级焊缝不允许;???级焊缝每 ???长度焊缝内允许直径 ?? ??;气孔 个,气孔间距??倍孔径 ? 咬边:?级焊缝不允许。 ? ??级焊缝:咬边深度???????且 ???????连续长度??????,且两侧咬边总长????焊缝长度。

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实施细则

1引用标准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GB/T 9445-2008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201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焊缝中的显示特征》GB/T 29711-201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验收等级》GB/T 29712-2013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 203-200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母材厚度为不小于 8mn铁素体钢全熔透焊缝(包括对接接头、T型接头和角接接头)的超声波探伤。如母材厚度小于 8mm且不小于4mm则按照标准 JG/T 203-2007进行超声波探伤。 3主要仪器设备 3.1超声检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性能测试。除另有约定外,超声检测仪宜符合下列要 求: 3.1.1温度的稳定性:环境温度变化5 C,信号的幅度变化不大于全屏高度的土 2% 位置变化不大于全屏宽度的土 1% 3.1.2显示的稳定性:频率增加约1Hz,信号幅度变化不大于全屏高度的土 2%位 置变化不大于全屏宽度的土 1% 3.1.3水平线性的偏差不大于全屏宽度的土 2% 3.1.4垂直线性的测试值与理论值的偏差不大于土 3% 3.2系统性能测试 至少在每次检测前,应按JB/T9214推荐的方法,对超声检测系统工作进行性能试。除另有约定外系统性能宜符合下列要求: 3.2.1用于缺欠定位的斜探头入射点的测试值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大于土1mm 3.2.2用于缺欠定位的斜探头折射角的测试值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大于土2°; 3.2.3灵敏度余量、分辨力和盲区,视实际应用需要而定。 系统性能的测试项目、时机、周期及其性能要求,应在书面检测工艺规程中予以详细规定。 3.3探头 3.3.1检测频率应在2MHz- 5MHz范围内,同时应遵照验收等级要求选择合适的频

nSENSE-TGY6-2002大口径管座角焊缝超声波检验工艺规程

nSENSE-TGY6-2002大口径管座角焊缝超声波检验工艺规程

深圳市神视检验有限公司 标题:大口径管座角焊缝超声波检验 工艺规程 文件编号:SENSE/TGY6-2002版本号:第2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记录

1.适用范围 1.1本规程适用于大口径管座全焊透角焊缝的超声波检验及其缺陷等级评定。 1.2本规程不适用于铸钢、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制成的大口径管座角焊缝超声波检验。 1.3所谓大口径管座应满足: 1.3.1筒身内径不小于800mm,筒身壁厚不小于40mm且不大于120mm。 1.3.2管外径不小于250mm,管内径不小于200。 2.依据文件 JB 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GB /T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T 12604.1 无损检测术语超声检测 JB 3144 锅炉大口径管座角焊缝超声波探伤 JB 4126超声波检验用钢质试块的制造和控制 JB/T 9214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 JB/T 1006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062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 JB/T 10063 超声探伤用1号标准试块技术条件 ZB Y344 超声探伤用探头型号命名方法 3.术语 3.1简化水平距离l’ 从探头前沿到缺陷在探伤面上测量的水平距离。 3.2缺陷指示长度△l 焊缝超声检验中,按规定的测量方法以探头移动距离测得的缺陷长度。 3.3探头接触面宽度W 环缝检验时为探头宽度,纵缝检验为探头长度,见图1所示 图1 探头接触面宽度 3.4纵向缺陷 大致上平行于焊缝的缺陷。 3.5横向缺陷 大致上垂直于焊缝的缺陷 4.检验人员 4.1执行本规程的检验人员必须掌握超声波探伤的基础技术,具有足够的焊缝超声波探伤经验,并掌握一定的材料、焊接基础知识。还应了解被检工件的材料性能,焊接工艺,焊缝坡口型式,剖口尺寸及可能出现缺陷的种类和在焊缝中的位置。 4.2焊缝超声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经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II级或II级以上资格证书,从事相应考核项目的检验工作。

PE管热熔焊接质量检测方法

PE管热熔焊接质量检测方法 观看人数:235 发布时间:2009-12-03 15:32 高密度聚乙烯道热熔连接、电熔连接焊口接头质量快速、实用的检测方法和合格判定是目前PE管道施工的一个瓶颈。以热熔连接为例,目前的检测方法是以目测焊口焊环的外观来检验其质量,虽然有些问题可以通过焊环的外观发现,但有些内在的问题则无法从表面体现,比如“假焊”,“假焊”的外观与合格外观相差无几,但长期强度无法保证,哈尔滨燃气公司曾发生因PE管熔口熔接形成“假焊”,其他管线施工时破坏了燃气管道地基,燃气管道在不平衡外力作用下,被挤压开裂造成重大泄露事故。在电熔连接方面,仅靠最终电熔管件上观察孔的顶出与否来判断焊接的质量是不完全也是不确切的,观察孔仅作为判断焊接效果的一个依据,电熔焊接接头的最终质量最主要还是靠操作过程中严格的控制。所以研究出聚乙烯(PE)压力管道接头质量快速、实用检测方法,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就PE管道连接施工而言,虽然操作简单容易掌握,但无论热熔连接和电熔连接的操作过程都必须严格控制操作步骤,也就是操作的过程控制,而并非单一的靠最终焊口来对接头质量进行合格的判定。以热熔焊接为例,温度、时间和压力是焊接过程中最重要的三个因素,由于PE管道热熔焊接非常容易受到环境变化和人为操作因素的影响,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统一的定值,但在一些使用PE管道较早的国家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和成熟的操作规程和参数设定的计算方法,而在我国很多PE管道工程的施工中,三个重要因素的设定一般由聚乙烯(PE)生产企业提供,所以存在的差异较大。另外在许多地方,施工人员野蛮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也是时有发生。尽管在温度、时间和压力三个重要因素上比较重视,但是整个操作过程中的其它细节往往容易被忽视。比如待焊端面的铣削,如何保持端面的清洁以及最终焊口的冷却过程及时间等细节问题,这些问题被忽视可能从最终的焊口上无法表现出来,但焊口的内在性能无法保证。因此焊接工艺和操作规程的正确有效执行至关重要,并且和焊接设备性能的稳定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紧密相关。在电熔连接方面,仅靠保证对电熔管件输放电压的稳定和焊接时间的准确是不够的,而焊接前的准备工作如:待焊管材管件端面是否清洁,如存在杂质,最终熔接的效果肯定受到影响;氧化层的刮除,不刮除或是刮除程度不够很可能会引起熔接百分之百的失败;电熔管件与待焊管材或管件的组装是否正确也会影响最终焊接的质量。此外,焊接前电熔管件的贮存条件是否符合标准以及焊接后冷却的过程是否得当等都是影响最终焊接质量的因素。而在国内这些方面进行规范和必要的施工技术配套则落后于PE管发展应用的速度,从而一定程度上制约了PE管道的推广应用。因此,对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逐步实现持证上岗是使PE管道施工走向正规和良好发展的有效途径。 验收可采取以下方法: (1)检查全部焊接口的焊机焊接数据打印记录。 (2)外观质量自检应100%进行。监理等验收单位应根据施工质量抽取一定比例焊口进行外观检查,数量不得少于焊口数的30%,且每个焊工的焊口数不少于9个。外观质量检查可按下面检查要点进行。 ●热熔对接: ①检查卷边是否正常均匀,使用卷边测量器测量其宽度应在指定的大小范围内; ②PE管割除卷边后,检查卷边底部、管道的焊接界面不应有污染物; ③PE管检查卷边底部的焊接界面不应出现熔和不足而造成的裂缝; ④将卷边向背后屈曲,不应出现熔和不足而造成的裂缝; ⑤检查两端管道在接口上应对准成一直线。 ●电熔连接: ①检查管件两端管道的整个圆周应有刮削痕迹; ②检查 熔合过程中的熔解物没有渗出管件; ③检查管件应处于两边管道定位线的中间; ④检查熔合指示针(如有此装置)已经升起;

铁路桥梁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探伤实施细则

*公司 钢构作业指导书 铁路桥梁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探伤文件编号: 版本号: 编制: 批准: 生效日期:

铁路桥梁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探伤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使测试人员在做建筑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探伤时有章可循,并使其操作合乎规范。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母材厚度为10~80mm的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的钢板对接、T型接头、角接头焊缝。 3. 检测依据 TB10212-2009铁路钢桥制造规范 GB/T11345-2013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4.检验方法概述 超声波探伤法的原理是利用超声波探伤仪换能器发射的脉冲超声波,通过良好的耦合方式使超声波入射至被检工件内,超声波在工件内传播遇到异质界面产生反射,反射波被换能器所接收并传至超声波探伤仪示波器。通过试块或工件底面作为反射体调节时基线以确定缺陷反射回波的位置,调整检测灵敏度以确定缺陷的当量大小。 5.人员要求 所有从事超声波探伤的检验员应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超声波探伤培训、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Ⅰ级检验员具有现场操作资格,但必须在Ⅱ级或Ⅲ级人员的指导或监督下进行,Ⅱ级或Ⅲ级人员可以编制超声波探伤工艺规程和工艺卡以及签发审核检验报告。超声检验人员的视力应每年检查一次,校正视力不得低于1.0。 6.检测器材 6.1超声波探伤仪:采用数字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频率范围为0.5-10MHz,且实时采样频率不应小于40MHz;衰减器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的误差在±1dB以内,最大累计误差不超过1dB;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 6.2探头:晶片面积一般不应大于500mm2,且任一边长原则上不大于25mm;单斜探头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应大于2°;主声束垂直方向上不应有明显双峰;折射角的实测值与公称 值的偏差应不大于2°(K值偏差不应超过士0. 1),前沿距离的偏差应不大于1mm。 6.3仪器和探头系统性能:系统有效灵敏度必须大于评定灵敏度10dB以上;直探头远场分辨力≥30dB,斜探头远场分辨力>6dB; 6.4试块 6.4.1标准试块: CSK-ⅠA、 CSK-ⅠB 该试块主要用于测定探伤仪、探头及系统性能,调校探头K值、前沿,调整时基线比例。 6.4.2对比试块: RB-1、RB-2、RB-3该系列试块主要用于探测范围为10~80mm的距离波幅曲线制作,调整检测灵敏度。 6.4.3铁路钢桥制造专用柱孔标准试块:用于贴角焊缝超声波探伤调整时基线比例也及距离波幅曲线制作,调整检测灵敏度等。 6.5耦合剂 6.5. 1 应选用适当的液体或糊状物作为耦合剂,耦合剂应具有良好透声性和适宜流动性,不应对材料和人体有损伤作用,同时应便于检验后清理。 6.5.2 典型的藕合剂为水、机油、甘油和浆糊,耦合剂中可加人适量的“润湿剂”或活性剂以便改善藕合性能。 6.5.3 在试块上调节仪器和产品检验应采用相同的耦合 7. 工作程序

超声波检测作业指导书

超声波检测作业指导书 EI录 1目的 2适用范圉 3引用标准 4检测准备 4.1工艺准备 4.2检测作业人员 4.3检测设备与器材 4.4作业条件 5检测实施 5.1检测控制流程图 5.2钢板超声波检测 5.3锻件超声波检测 5.4无缝钢管超声波检测 5.5焊接接头超声波探伤 5.6平板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 5.7管座

角焊缝的检测

5.8 T型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 5.9钢制管道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5.10中厚壁管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探伤 5.11中小径薄壁管对接焊缝的超声波探伤 5.12高压螺栓件的超声检测 5.13例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6质量检查 6.1质量检查要求和方法 6.2质量检验标准 6.3质量控制点 6.4质量记录 6.5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7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8超声检测工作程序流程见图 9超声检测工艺卡(样表) 超声波检测作业指导书 1 U的 为了规范超声波检测工作,保证超声波检测的工作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圉 2.1适用于4—300mm板厚的压力容器和锅炉的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包括了用A型探伤仪按照脉冲回波技术手工检测全焊透焊缝、钢结构、其他设备及其原材料、零部件的超声波检测和材料的实施 2.2不适用于铸钢以及奥氏体不锈钢焊缝的超声波探伤,不适用于外径Z 250mm或内外径之比Z 80%的纵向焊缝探伤。 2.3本作业指导书与有关标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有抵触时,应以有关标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为准。 3引用标准 3.1 GB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2GB150钢制压力容器 3.3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4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5 GB/T15830钢制管道对接环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分析 3.6 GB/T 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3.7 DL/T821-200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检验技术规程》 3.8 DL/T439-2006《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3.9 GB/T5777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 3.10 SY/T4109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 3.11工业锅炉T型接头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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