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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排水设计规范 屋面排水系统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 屋面排水系统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 屋面排水系统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系统

屋面排水是指通过屋面的导水装置,将屋面的雨、雪水迅速排出,避免产生屋面积水的措施。是为了使降落在建筑物屋面的雨水和雪水,特别是暴雨,在短时间内形成积水及时排除室外,避免造成积水四处溢流或屋面漏水而影响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为了能够使积水迅速排除

屋面,进行周密的排水设计是必要的。一、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设计的主要任务首先

将屋面划分成若干个排水区,然后通过适宜的排水坡和排水沟,分别将雨水引向各自的落水管再排至地面。具体步骤:(1)确定屋面坡度的形成方法和坡度大小;(2)选择排水方式,划分排水区域;(3)确定天沟的断面形式及尺寸;(4)确定落水管所用材料和大小及间距,绘制屋顶排水平面图。单坡排水的屋面宽度不宜超过12m,矩形天沟净宽不宜小于200mm,天沟纵坡最高处离天沟上口的距离不小于120mm。落水管的内径不宜小于75mm,落水管间距一般在18m~24m之间,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200平方米的屋面雨水。水专业规范,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250平米的屋面汇水面积(汇水面积含屋面的墙面面积)。二、屋面排水系统1.屋面雨水系统按照管道的设置位置不同可分为外排水系统、内排水系统内排水是指屋面设雨水斗,雨水管道设置在建筑内部的雨水排水系统。雨水内排水系统适用于屋面跨度大、屋面曲折(壳形、锯齿形)、屋面有天窗等设置天沟有困难的情况,以及高层建筑、建筑立面要求比较高的建筑、大屋顶建筑、寒冷地区的建筑等不宜在室外设置雨水立管的情况,多采用内排水。内排水系统一般由雨水斗、连接管、悬吊管、立管、排出管、埋地干管和附属构筑物几部分组成2.屋面雨水系统按照屋面的排水条件分为:檐沟排水、天沟排水檐沟外排水由檐沟和敷设在建筑物外墙的立管组成。降落到屋面的雨水沿屋面集流到檐沟,然后流入隔一定距

离设置的立管排至室外的地面或雨水口。根据降雨量和管道的通水能力确定1根立管服务的屋面面积,再根据屋面形状和面积确定立管的间距。檐沟外排水适用于普通住宅、一般的公共建筑和小型单跨厂房。天沟外排水由天沟、雨水斗和排水立管组成。天沟设置在两跨中间并坡向端墙,雨水斗设在伸出山墙的天沟末端,也可设在紧靠山墙的屋面。天沟------屋面上在构造上形成的排水沟,接受屋面的雨雪水。雨雪水沿天沟流向建筑物的两端,经墙外的立管排到地面或排到雨水道。立管连接雨水斗并沿外墙布置。降落到屋面上的雨水沿坡向天沟的屋面汇集到天沟,再沿天沟流至建筑物两端(山墙、女儿墙),流人雨水斗,经立管排至地面或雨水井。天沟外排水系统适用于长度不超过100m的多跨工业厂房。天沟的排水断面形式应根据屋面情况而定,一般多为矩形和梯形。天沟的设计应保证排水通畅,设计的主要内容:天沟的断面尺寸,坡度等,根据水力计算来确定。设计时:常采用断面净尺寸为400mm×400mm,保护高度不小于100mm。计算依据:暴雨强度、建筑物的跨度(汇水面积)、屋面结构形式等。3.屋面雨水系统按照出户埋地横干管是否有自由水面分为敞开式排水、密闭式排水敞开系统:为重力排水,检查井设置在室内,敞开式可以接纳生产废水,省去生产废水的排出管,但在暴雨时可能出现检查井冒水现象。密闭系统:雨水由雨水斗收集,进入雨水立管,或通过悬吊管直接排至室外的系统,室内不设检查井。密闭式排出管为压力排水。一般为安全可靠,宜采用密闭式排水系统。4.屋面雨水系统按照一根立管连接的雨水斗数量分为:单斗系统、多斗系统悬吊管上只连接单个雨水斗的系统称为单斗系统,悬吊管上连接多个雨水斗(一般不得多于4个)的系统称为多斗系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单斗排水,以充分发挥管道系统的排水能力,单斗系统的排水能力大于多斗系统。多斗系统的排水量大约为单斗的80%。一根悬吊管上连接一个以上与大气连通的雨水斗。特点:同一建筑屋面上降雨是均匀的,但一根悬吊管上,处于不同位置的雨水斗,在雨水斗直径和汇水面积相同的情况下泄流能力不同。距离立管越远的雨水斗,泄流量越小;距离立管越近的雨水斗,泄流量越大。5.屋面雨水系统按照雨水在管道内的流分为重力无压流、重力半有压流和压力流三类压力流(虹吸式)雨水系统:采用虹吸式雨水斗,管道中呈全充满的压力流状态,屋面雨水的排水过程是一个虹吸排水过程。重力半有压流雨水系统:设计水流状态为伴有压流,系统的设计流量、管材、管道布置等考虑了水流压力的作用。重力无压流:雨水通过自由堰流入管道,在重力作用下附壁流动,管内压力正常,这种系统也称为堰流斗系统。三、屋面排水坡度平屋面和坡屋面的坡度分界一般是10%,也看到说是12%的.平屋面的结构找坡一般不小于3%,材料找坡最小为2%.也就是说平屋面的最小坡度是2%,坡度太小就会排水不畅.(一)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耐用年限等,按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的要求,将屋面防水分为四个等级,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二)屋面排水坡度应根据屋顶结构形式,屋面基层类别,防水构造型式,材料性能及当地气候等条件确定,并符合规定。屋面的排水坡度屋面类别屋面排水坡度(%)卷材防水、刚性防平水≥2平瓦20-50波形瓦10-50油毡瓦≥20金属屋面10-35注:1卷材屋面的坡度不宜超过25%,当坡度超过25%时应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2卷材防水屋面天沟、檐沟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天沟、檐沟排水不得流经变形缝和防火墙;3当屋面坡度超过25%时,不宜采用沥青基防水涂料及成膜时间过长的涂料;4当平瓦、波形瓦屋面坡度超过50%,油毡瓦屋面超过150%时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5架空隔热屋面坡度不宜超过5%,种植屋面坡度不宜超过3%。四、屋面排水方式在建筑工程中,屋面排水分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两种方式。1、无组织排水:又称自由落水,是指屋面雨水直接从檐口落至室外地面的一种排水方式。具有构造简单、造价低廉的优点,但屋面雨水自由落下会溅湿墙面,外墙墙脚常被飞溅的雨水侵蚀,影响到外墙的坚固耐久性,并可能影响人行道的交通。无组织排水方式主要适用于少雨地区或一般低层建筑,不宜用于临街建筑和高度较高的建筑。2、有组织排水:屋面雨水通过排水系统,有组织地排至室外地面或地下管沟的一种

排水方式。具有不妨碍人行交通、不易溅湿墙面的优点,因而在建筑工程中应用非常广泛。但与无组织排水相比,其构造较复杂,造价相对较高。外排水:常用外排水方式有女儿墙外排水、檐沟外排水、女儿墙檐沟外排水三种。在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外排水方案,因为有组织排水构造较复杂,极易造成渗漏。在一般民用建筑中,最常用的排水方式有女儿墙外排水和檐沟外排水两种。内排水:水落管位于外墙内侧。多跨房屋的中间跨为简化构造,以及考虑高层建筑的外立面美观和寒冷地区防止水落管冰冻堵塞等情况时,可采用内排水方式。以上就是装修界小编为您介绍的屋面排水,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更多关于屋面排水的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装修界装修网。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 屋面排水系统

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系统 屋面排水是指通过屋面的导水装置,将屋面的雨、雪水迅速排出,避免产生屋面积水的措施。是为了使降落在建筑物屋面的雨水和雪水,特别是暴雨,在短时间内形成积水及时排除室外,避免造成积水四处溢流或屋面漏水而影响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为了能够使积水迅速排除 屋面,进行周密的排水设计是必要的。一、屋面排水设计规范屋面排水设计的主要任务首先

将屋面划分成若干个排水区,然后通过适宜的排水坡和排水沟,分别将雨水引向各自的落水管再排至地面。具体步骤:(1)确定屋面坡度的形成方法和坡度大小;(2)选择排水方式,划分排水区域;(3)确定天沟的断面形式及尺寸;(4)确定落水管所用材料和大小及间距,绘制屋顶排水平面图。单坡排水的屋面宽度不宜超过12m,矩形天沟净宽不宜小于200mm,天沟纵坡最高处离天沟上口的距离不小于120mm。落水管的内径不宜小于75mm,落水管间距一般在18m~24m之间,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200平方米的屋面雨水。水专业规范,每根落水管可排除约250平米的屋面汇水面积(汇水面积含屋面的墙面面积)。二、屋面排水系统1.屋面雨水系统按照管道的设置位置不同可分为外排水系统、内排水系统内排水是指屋面设雨水斗,雨水管道设置在建筑内部的雨水排水系统。雨水内排水系统适用于屋面跨度大、屋面曲折(壳形、锯齿形)、屋面有天窗等设置天沟有困难的情况,以及高层建筑、建筑立面要求比较高的建筑、大屋顶建筑、寒冷地区的建筑等不宜在室外设置雨水立管的情况,多采用内排水。内排水系统一般由雨水斗、连接管、悬吊管、立管、排出管、埋地干管和附属构筑物几部分组成2.屋面雨水系统按照屋面的排水条件分为:檐沟排水、天沟排水檐沟外排水由檐沟和敷设在建筑物外墙的立管组成。降落到屋面的雨水沿屋面集流到檐沟,然后流入隔一定距

住宅排水设计

摘要:根据工程设计经验结合国家标准GBJl5—88(97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修订,阐述了住宅建筑设计中排水系统的选择,排水管道的敷设要求设备、管材选用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住宅建筑给排水设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建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在关注住宅的建筑面积、户型、朝向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住宅的核心部分厨房、卫生间的设计。排水管道设计的正确与否与居住环境卫生有着直接的关联。建设部城镇住宅研究所制定的《小康型住宅厨房卫生间设计通则》(BK—94—21),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出版的国家标准图《住宅卫生间》(01SJ914》《住宅厨房》(01SJ913),对厨房、卫生间的设计给出了统一的指导原则,对提高住宅建筑给排水的设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结合我们公司近年在住宅建筑设计上的实践,谈谈住宅建筑排水管道的设计。 1 排水系统的选择 住宅建筑室内排水系统是采用污水、废水分流还是采用污水、废水合流,应根据所在城市室外排水制度、市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是否有利于综合利用与处理要求来确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l5—88(97版)(以下称“规范”)第3.1.2条当生活污水需经粪池处理时,其粪便污水宜与生活废水分流。当有污水处理厂时,生活废水与粪便污水宜合流排出。此条款在各地执行情况也不相同。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都有城市污水外理厂,生活污水在排人城市污水管网前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均需设化粪简单处理。北京市、深圳市建筑物的排水系统采用的是合流制(建筑物采用中水系统除外),而广州市建筑物的排水系统则采用的是分流制,生活废水在化粪池后与粪便污水合并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从提高建筑物的卫生标准来讲,广州市的做法是合理的,污、废水分流还可以减小化粪池的容积,有利于嫌氧菌腐化发酵分解有机物,提高化粪池的污水处理效果,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还要设化粪池的目的是由于城市(尤其是居住小区)的快速发展,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不能适应城市建设的要求,污水处理构筑物处于超负荷的运转,为减轻污水处理厂的负担而设置化粪池。污、废水分流制的缺点是增加了室内的排水立管及室外检查井的数量。《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l5—2000(送审稿)(以下称“规范送审稿”)增加了“建筑物使用性质对卫生标准要求较高时”应采用污、废水分流的条款,既也可根据建筑物的标准来决定排水系统。 2 专用透气立管 “规范”第3.4.14条表3.4.14—1、表3.4.14—2给出了生活排水立管的最大排水能力,对流量超过表中的规定值,是采用增大一号立管管径还是专用通气立管各设计单位的作法也不一致。在广州市及深圳市,排水立管设在建筑外墙上,立管的布置不受管井大小限制,一般多采用设专用通气立管,排水立管每隔二层与专用通气立管以H管连接。在上海市地方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正式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2006-01-18 发布 2006-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0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6、4.1.4、4.3.3、4.4.6、4.6.1、4.10.3、4.13.2、5.1.3、5.1.9、5.1.11、6.1.8、6.1.18、6.1.19、6.1.23、 6.3.9、6.8.22、6.11.4、6.11.8(4)、6.11.13、6.12.3、 7.1.3、7.3.8、7.3.9、 7.3.11、7.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年第12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六年一月十八日

前言 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意,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张辰(以下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秀朵孔令勇厉彦松刘广旭刘莉萍刘章富刘常忠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50015-2003 4.9.2设计雨水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9.2) 4.9.4 建筑屋面、建筑物基地、居住小区的雨水管道的设计降雨历时,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屋面雨水排水管道设计降雨历时按5min计算。 2居住小区雨水管道设计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4.9.4)

4.9.5屋面雨水排水管道的排水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汇水区域性质、地形特点、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各种汇水区域的设计重现期不宜小于表4.9.5中规定的数值: 4.9.6各种屋面、地面的雨水径流系数可按表4.9.6采用。 4.9.7雨水汇水面积应按地面、屋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出屋面的侧墙,应附加其最大受雨面正投影的一半作为有效汇水面积计算。窗井、贴近高层建筑外墙的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和高层建筑裙房屋面的雨水汇水面积,应附加其高出部分侧墙面积的二分之一。 4.9.8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溢流设施。溢流排水不得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 4.9.9一般建筑的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1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重要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屋面雨水排水工程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5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 4.9.10建筑屋面雨水管道设计流态宜符合下列状态: 1檐沟外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2长天沟外排水宜按压力流设计。 3高层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宜按重力流设计。 4工业厂房、库房、公共建筑的大型屋面雨水排水宜按压力流设计。 4.9.11 高层建筑裙房屋面的雨水应单独排放。 4.9.12阳台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 4.9.13屋面雨水管道如按压力流设计时,同一系统的雨水斗宜在同一水平面上。 4.9.14屋面排水系统应设置雨水斗、不同设计排水流态、排水特征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选用相应的雨水斗。 4.9.15雨水斗的设置应根据屋面汇水情况并结合建筑结构承接、管系敷设等因素确定。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方案

4.3 管道布置和敷设 4.3.1 小区排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2 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 4. 3. 3 建筑物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 2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 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 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 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墙;

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8 塑料排水立管应避免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9 塑料排水管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 10 当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4.3.3A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4.3.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4.3.5 室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4. 3. 6 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3.6A 厨房间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4.3.7 排水管道宜在地下或楼板填层中埋设或在地面上、楼板下明设。当建筑有要求时,可在管槽、管道井、管窿、管沟或吊顶、架空层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在气温较高、全年不结冻的地区,可沿建筑物外墙敷设。 4.3.8 下列情况下卫生器具排水横支管应设置同层排水: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修订 西南交通大学 2009-12-3 (杨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 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果和新的建筑产 品要求进行的。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条文修订历史回顾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历次修订情况: (1)《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1964开始试行; (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5, 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主编。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1988. 修订内容: 1)用水定额; 2)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 3)生活污水排水设计秒流量计算方法; 4)补充高层建筑给水排水、排水管道通气系统内容; 5)增加游泳池、喷泉设计内容; 6)加入新管材和新设备; 7)提高了对供水水质安全和供水节能方面的要求。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修订版。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修订内容:(细节上的修订) 1)用水定额,增加高级住宅及别墅项;热水供水流量(3000、6000人数); 2)新的卫生设备的使用;(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等) 3)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的秒流量计算公式;(综合楼) 4)节水型卫生设备,关于的中水条文,红外感应冲洗; 5)引入了新的规范标准;-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6)突出供水和用水的安全性;-非饮用水的标示条文; 7)新的管材;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布置与安装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布置与安装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布置与安装: ⑴雨水斗: 雨水斗应满足最大限度地迅速排除屋面雨雪水的要求,排泄雨水时最小限度的掺气,并能拦截粗大杂质。分铸铁浇铸的65型和钢板焊制的79型两种 晒台、屋顶花园等供人们活动的屋面上,宜采用平篦式雨水斗。 布置雨水斗时,应以伸缩缝或沉降缝为排水分水线,否则应在该缝两侧各设一个雨水斗。当两个雨水斗连接在同一根立管或悬吊管上时,应采用伸缩接头,并保护密封。 在防火墙外设置雨水斗时,应在防火墙的两侧各设一个雨水斗。 在寒冷地区,雨水斗应尽量布置在受室内温度影响的屋面及雪水易融化的天沟范围内,雨水立管应布置在室内。 雨水斗的间距一般采用12~24m.天沟的坡度可采用0.003~0.006. 接入同一根立管的雨水斗,其安装高度应相同,当雨水立管的设计流量小于最大设计泄流量时,可将不同高度的雨水斗接入同一立管或悬吊管内。 多斗雨水排水系统宜对立管作对称布置,并不得在立管顶端设置雨水斗。雨水斗与屋面连接处必须做好防水处理。雨水斗的出水管管径一般不小于100㎜.设在阳台、窗井很小汇水面积处的雨水斗可采用50㎜. ⑵连接管 连接管的管径不得小于雨水斗短管的管径,连接管应牢固地固定在建筑承重结构上。 多斗雨水排水系统中排水连接管应接至悬吊管上,连接管宜采用斜三通与悬吊管相连。 变形缝两侧雨水斗的连接管,如合并接入一根立管或悬吊管上时,应采用柔性接头。

⑶悬吊管 当厂房内地下有大量机器设备基础和各种管线或其他生产工艺要求不允许 雨水检查井冒水时,不能设置埋地横管,必须采用悬吊在屋架下的雨水管,悬 吊管可直接将雨水经立管输送至室外的检查井及排水管道。 当采有多斗悬吊管时,一根悬吊管上设置的雨水斗不得多于4个。其管径 不得小于其雨水斗连接管管径,与雨水立管连接的悬吊管,不宜多于两根。 为满足水力条件及便于经常的维修清通,需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在悬 吊管的端头及长度超过15m的悬吊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带法兰盘的三通, 检查口间距不得大于20m,其位置应靠近墙柱。悬吊管一般采用铸铁管,石棉水泥接口。在可能受到振动和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钢管,焊接接口,外刷防腐漆。 ⑷立管 立管接纳悬吊管或雨水斗的水流。埋设于地下的一段排出管将立管引来的 雨水送到地下管道中去。管材一般采用给水铸铁管,石棉水泥接口,在管道可 能受到振动或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采用钢管,接口要焊接。 沿墙、柱明装或暗装于墙槽或管井内,但要设检查口,并在其处设检修门。检查口中心至地面的距离宜为1.0m. 立管的下端宜采用两个45或大曲率半径的90弯头接入排出管。 当管连接两根或两根以上悬吊管时,其管径不得小于最大一个悬吊管的管径。 ⑸排出管 排出管管径不得小于立管的管径。排出管管材宜采用铸铁管,石棉水泥接口。当排出管穿越地下室墙壁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⑹埋地管 埋地横管与雨水立管或排出管的连接可用检查井,也可用管道配件。检查 井的进出管道的连接应尽量使进出管之轴线成一直线,至少其交角不得小于135°;为改善水流状态,在检查井内还应设置高流槽。埋地横管可采用混凝土

排水坡度规范

坡度3% 是指水平距离每100米,垂直方向上升(下降)3米? 1%是指水平距离每100米,垂直方向上升(下降)1米? 道路 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8.0.38.0 L≤200m ≤5 L≤600m 非机动车道≥0.3 ≤3.0 L≤50m ≤2 L≤100m 步行道≥0.5 ≤8.0 ≤4 注:L为坡长(m)。 8.0.3.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4 山区和丘陵地区的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8.0.4.1 车行与人行宜分开设置自成系统; 8.0.4.2 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 8.0.4.3 主要道路宜平缓; 8.0.4.4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8.0.5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0.5.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数应控制,其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60m时,应设不小于4m×4m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 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8.0.5.2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8.0.5.3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8.0.5.5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8.0.5.6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8.0.5.7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0.5 8.0.5.9 居住区内宜考虑居民小汽车和单位通勤车的停放。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对屋面排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屋面雨水排水系统能够有效的在雨季降低屋面的承载力、有效地降低屋面雨水渗透、快速的排出屋面雨水防止集聚等。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哪家专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 1、雨水斗:①整个雨水系统的进口;②主要作用是极大限度的排泄雨、雪水等;③对进水具有导流、稳流的作用,使水流平稳,以减少系统的掺气;④具有拦截粗大杂质的作用。 2、连接管:连接雨水斗与悬吊管的短管; 3、悬吊管:悬吊管与连接管和雨水立管连接; 4、立管:接纳雨水斗或悬吊管的雨水,与排出管相连接;

5、排出管:将立管的水输送到地下管道中,雨水排出管设计时,要留有一定的余地。 6、埋地横管:密闭系统一般采用悬吊管架空排至室外,不设埋地横管;敞开系统,室内没有检查井,检查井之间的管为埋地敷设。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哪家专业?小编为您推荐南京欧标世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欧标世诺建筑排水是一家专注建筑排水系统的服务商,欧标世诺专注排水十年业绩遍布华东,同时在华东区域建立了多家线下服务网点提供快捷的安装售后服务。(下设南京欧标世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无锡分公司,常州分公司,重庆分公司,杭州分公司等)。 公司目前代理销售德国HOMA国际品牌污水提升系统及相关给排水设施。其它各类管材管件等系统设备。优异的方案设计,优良的品质要求,完善的售后服务为公司赢的了良好的市场和行业双口碑,公司秉承提供好方案,好产品,好安装,好售后的宗旨给客户以良好的服务。荆轲,一个四处为家的刺客,他的心犹如浮云,心如飘蓬,是没有根的,然而高渐离的筑声,却成了他愿意停留在燕国这片土地上的原由。 虽是初见,却如故人。也许所有的遇见,早已经是前世的注定,没有早晚,刚好在合适的时间遇见你,就是最美的相识。 他曾经游历过多少地方,自己已经数不清,但是没有一处可以挽留他行走的脚步,唯有今日高渐离的筑声,让他怎么也舍不得离开。

雨水系统设计规范

雨水系统设计规范 【篇一: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gb 50015-2003 1 总则 1.0.1 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 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 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 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 建筑中水。 1.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 术语 2.1.1 生活饮用水 potable water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1.2 生活杂用水 non-drinking water 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1.3 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1.5 回流污染 backflow pollution 1 由于给水管道内负压引起卫生器具或受水容器中的水或液体混合物倒流入生活给水系统的现象。 2 非饮用水或其它液体、混合物进入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的现象。 2.1.6 空气间隙 air gap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时间:2006-03-11 浏览次数:4449 中国工程检测网: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达到防止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第1.0.3条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镇(地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埋城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4条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 第1.0.5条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与污泥处理和处置协调。 二、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污水和污泥。 三、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系统协调。 四、接纳工业废水并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 五、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 第1.0.6条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1.0.7条工业废水管道接入城镇排水系统时,必须按废水水质接入相应的城镇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宜尽量减少出口,在接入城镇排水管道前宜设置检测设施。 第1.0.8条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1.0.9条排水工程设备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备器材的质量和供应情况,结合当地具体条件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操作繁重、影响安全、危害健康的主要工艺,应首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第1.0.10条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11条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特殊地区设计排水工程时,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排水量 第一节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 第2.1.1条层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用水定额的80%~90%采用。 第2.1.2条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宜按表2.1.2采用。

屋面雨水排水设计20110331

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①供人活动屋面宜设平箅型雨水斗 ②连接管100mm,设计重现期P(2年~5年一般建筑) ③汇水面积平均径流系数(屋面)0.9 水平投影面积 侧墙面积1/2(一侧) 四侧按两侧 ④重力流 排水悬吊管按非涡流(充满度0.8) 管内流速不小于0.75m/s 排水立管(直径)最大泄流量(铸铁)最大泄流量(PVC)(mm)(L/s)(L/s) 75 5.46 5.71 100 11.77 15.98 125 21.34 22.41 ⑤雨水斗汇水面积 根据当地5分钟(min) 降水厚度h5确定雨水斗直径 q5(L/s·100㎡) 降雨强度 H(mm/h) P=1 P=2 P=3 P=4 P=5 P=10 3.43 4.25 4.69 5.00 5.24 5.98 宁波

124 153 169 180 188 215 雨水斗: 虹吸排水系统主要工作原理是在降雨初期,屋面雨水高度未超过雨水斗高度时,整个排水系统工作状况与重力排水系统相同。随着降雨的持续,当屋面雨水高度超过雨水斗高度时由于采用了科学设计的防漩涡雨水斗(见上图),通过控制进入雨水斗的雨水流量和调整流态减少漩涡,从而极大地减少了雨水进入排水系统时所夹带的空气量,使得系统中排水管道呈满流状态,利用建筑物屋面的高度和雨水所具有的势能,在雨水连续流经过雨水悬吊管转入雨水立管跌落时形成虹吸作用,并在该处管道内呈最大负压。屋面雨水在管道内负压的抽吸作用下以较高的流速被排至室外。

二楼的附图是有问题,没设排水沟,也没做泛水,雨水口附近无法汇水。 至于汇水面积的计算问题,不是简单的按屋面面积,100管经200平米控制。其实“水落管直径不应小于100mm,其最大汇水面积宜小于200平米”是《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中的4.2.12条的条文解释,是建议性质的,不能作为规范来执行,中国地域很大,降雨量差别也很大,相同的建筑屋面实际计算出来的雨水管数量也不同。汇水面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积和和高出屋面的侧墙面积的折减。高出屋面的侧墙(如女儿墙或跌落建筑的山墙等)面积的折减一般按一半进行折减。另外雨水量计算时还要考虑暴雨强度、径流系数、汇水面积和排水设计重现期等,一般建筑的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为2~5年,重要的建筑屋面为10年,即使这样为了安全期间,规范还规定在屋面排水沟侧壁或端部设溢流口。所以屋面雨水口的设置看似一般其实很重要,如果设置不当造成排水不畅,引起屋面渗漏,将是很麻烦的事情,我单位这方面的设计一般是由给排水专业计算,建筑专业布置,平时多沟通多协调 要根据不同地区的雨水量,来计算,最大不超过24米,汇水面积最大不超过200平米。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规定排水体制选择的原则 分流制指不同管渠系统分别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合流制指用同一管渠系统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规定出降雨少的干旱地区外(降雨量一般指年均降雨量300mm 以下的地区)新建地区应采用分流制。由于一些老城区已采用合流制,故规定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同时规定现有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大排水管网的改建力度,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如过有暂时不具备雨污分流条件的地区,此地区应提高截流倍数,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减少合流污水和降雨初期的污染。 截流制合流制排水方式 完全分流制排水方式 进水 截流井 调蓄池进水 调蓄池 出水至污水厂 溢 流至河 道出水至污水厂

完全分流制与不完全分流制排水方式的对比 低影响开发(LID)进行雨水综合管理的规定 雨水综合管理是指通过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控制面源污染、防止内涝灾害、提高雨水利用程度。 面源污染是指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排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被污染的现象。 城镇规划时,用渗透、调蓄等设施减少雨水径流量减少进入分流制雨水管道和合流制管道的雨水量,减少合流排水系统中溢流的次数和溢流量,可以有效地防治内涝灾害,还可以提高雨水利用程度。 提高雨水利用程度的具体措施包括屋顶绿化、雨水蓄渗、下凹式绿地、透水路面等。雨水渗透涵养地下水也是雨水资源的利用。

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内涝防治的规定 城镇内涝防治包括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综合措施防治城镇内涝是通过源头控制、排水管网完善、城镇涝水行泄通道建设和优化运行管理几个方面进行。 工程性措施:建设雨水渗透设施、调蓄设施、利用设施和雨水行泄通道、对市政排水管网和泵站进行改造、对城市内河进行整治等。 非程性措施:建立内涝防治设施的运行监控体系、预警应急机制以及相应法律法规等。 进行排水系统设计时,从较大范围综合考虑的若干因素 1、国内经验,污水和污泥可作为有用资源,应考虑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污水污泥要在对其安全性、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等情况的论证和评价之后进行。 2、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污泥的处理和处置系统相协调包括较大范围内综合考虑会不会影响临近区域;几个区域同时建设时应考虑合并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这种建设方法经济效益好,但施工时间较长。 3、如设计排水区域内尚需考虑给水和防洪问题时,污水排水工程与给水工程协调,雨水排水工程应与防洪工程协调,以节省总造价。 4、国内经验,工业废水只要符合条件(对城镇排水管渠不阻塞,不损坏,不产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不传播致病毒和病原体,不危害操作养护人员,不妨碍污水生物处理,不影响处理后出水的再生利用和安全排放,不影响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必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污水排放城市地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的规定)以到城镇排水系统一起处理较为经济合理。 5、在扩建和改建排水工程时,对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利用与否应通过调查再做出决定。 3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3.1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 3.1.1城镇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 dr=Q d+ Q m(Q d、Q m均以平均日流量计) 式中:Q 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L/S); Q d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屋面雨水排水系统

1.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概念 降落在建筑物屋面的雨水和雪水,特别是暴雨,在短时间内会形成积水,需要设置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有组织、有系统地将屋面雨水及时排除到室外。 2.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分类 (1)按雨水管道布置位置分类 1)外排水系统:是指屋面不设雨水斗,建筑内部没有雨水管道的雨水排放形式。按屋面有无天沟,又可分为檐沟外排水系统和天沟外排水系统。 2) 内排水系统:是指屋面设有雨水斗,建筑物内部设有雨水管道的雨水排水系统。内排水系统可分为单斗排水系统和多斗排水系统,敞开式内排水系统和密闭式内排水系统。 3)混合排水系统:同一建筑物采用几种不同形式的雨水排除系统,分别设置在屋面的不同部位,组合成屋面雨水混合排水系统。 (2)按管内水流情况分类 1)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 2)压力流雨水排水系统。 由于在北方地区,气温比较寒冷,室外水容易结冰,故本设计采用内排水系统。 3.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组成 (1)外排水系统的组成 1)檐沟外排水系统(重力流)。 2)长天沟外排水系统(单斗压力流)。 (2)内排水系统的组成 内排水系统由天沟、雨水斗、连接管、悬吊管、立管、排出管、埋地干管和检查井组成。 内排水的单斗或多斗系统可按重力流或压力流设计,大屋面工业厂房和公共建筑宜按多斗压力流设计,雨水斗的选型与外排水系统相同,需分清重力流或压力流。 无论何种屋面雨水的排除都必须按重力流或压力流进行设计。 一般情况下,檐沟外排水系统应按重力流设计,长天沟外排水系统应按单斗压力流设计,内排水系统可按重力流或压力流设计,大屋面工业厂房和公共建筑宜按多斗压力流设计。 本设计采用重力流排水系统。 4.雨水排水系统管材的选用 外、内排水系统采用的管材有UPVC塑料管和铸铁管,其最小管径可用DN75mm,但注意下游管段管径不得小于上游管段管径,且在距地面以上1m处

建筑雨水排水系统施工详解

一、建筑雨水排水系统施工详解 建筑雨水排水系统是建筑给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及时排除降落在建筑物屋面的雨水、雪水,避免形成屋顶积水对屋顶造成威胁,或造成雨水溢流、屋顶漏水等水患事故,以保证人们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屋面雨水系统按照管道的设置位置不同可分为外排水系统、内排水系统。 外排水是指屋面不设雨水斗,建筑物内部没有雨水管道的雨水排放方式。按照屋面有无天沟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檐沟外排水 一般用于居住建筑,屋面面积比较小的公共建筑和单跨工业建筑,屋面雨水汇集到屋顶的檐沟里,然后流入雨落管,沿雨落管排泄到地下管沟或排到地面。

2、天沟外排水 一般用于排除大型屋面的雨、雪水。特别是多跨度的厂房屋面,多采用天沟外排水。 所谓天沟,是指屋面上在构造上形成的排水沟,接受屋面的雨雪水。雨雪水沿天沟流向建筑物的两端,经墙外的立管排到地面或排到雨水道。

天沟布置示意图 天沟与雨水管连接 3、内排水系统 根据立管连接雨水斗的个数分为:单斗、多斗雨水排水系统。 根据系统是否与大气相通分为:密闭系统、敞开系统 按雨水管中水流的设计流态可分为:重力半有压流雨水系统;重力无压流雨水系统;压力流雨水系统(虹吸式雨水系统)1、单斗雨水排水系统系统:

悬吊管上只连接单个雨水斗的系统。 2、多斗雨水排水系统系统: 悬吊管上连接多个雨水斗(一般不得多于4个)的系统。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单斗排水,以充分发挥管道系统的排水能力,单斗系统的排水能力大于多斗系统。多斗系统的排水量大约为单斗的80% 。 敞开系统: 为重力排水,检查井设置在室内,敞开式可以接纳生产废水,省去生产废水的排出管,但在暴雨时可能出现检查井冒水现象。 密闭系统: 雨水由雨水斗收集,进入雨水立管,或通过悬吊管直接排至室外的系统,室内不设检查井。密闭式排出管为压力排水。 一般为安全可靠,宜采用密闭式排水系统。 压力流(虹吸式)雨水系统: 采用虹吸式雨水斗,管道中是全充满的压力流状态,屋面雨水的排水过程是一个虹吸排水过程。 重力半有压流雨水系统: 设计水流状态为半有压流,系统的设计流量、管材、管道布置等考虑了水流压力的作用。 内排水系统由雨水斗、连接管、悬吊管、立管、排出管等部分组成。 1、雨水斗 雨水斗是整个雨水管道系统的进水口,主要作用是最大限度的排泄雨、雪水;对进水具有整流、导流作用,使水流平稳,以减少系统的掺气;同时具有拦截粗大杂质的作用。 目前国内常用的雨水斗为65型、79型、87型雨水斗、平蓖雨水斗、虹吸式雨水斗等.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GB50014-2006)正式版 室外排水设讣规 GB50014-2006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2006-01-18 发布2006-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公告 第40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排水设il?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6、41.4、4.3.3、4.4.6、4.6」、4.10.3、4.13.2、5」.3、5.1.9、5.1.11、6.1.8、6.1.18、 6.1.19、6.1.23、6.3.9、6.8.22、6.11.4、6.11.8 (4)、6.11.13、6.12.3、 7.1.3、7.3.8、7.3.9、7.3.11、 7.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GBJ14-87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年第12号)同时废止。 本规由建设部标准左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岀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二OO六年一月 十八日 前言 本规系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讣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GBJ14-87(1997年版)进行全而修订。 本规修订的主要技术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苣、检测和控制的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査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上地处理等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本规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市政工程设讣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意,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排水设计规》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200092,市北二路901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178774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给水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2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3.3 系统选择 3.4 管材、附件和水表 3.5 管道布置和敷设 3.6 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3.7 水塔、水箱、贮水池 3.8 增压设备、泵房 3.9 游泳池与水上游乐池 3.10 循环冷却水及冷却塔 3.11 水景 4排水 4.1 系统选择 4.2 卫生器具及存水弯 4.3 管道布置和敷设 4.4 排水管道水力计算 4.5 管材、附件和检查井 4.6 通气管 4.7 污水泵和集水池 4.8 小型生活污水处理 4.9 雨水 5热水及饮水供应 5.1 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5.2 热水供应系统选择 5.3 耗热量、热水量和加热设备供热量的计算 5.4 水的加热和贮存 5.5 管网计算 5.6 管材、附件和管道敷设 5.7 饮水供应 附录A 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及防回流设施的选择 附录B 居住小区地下管线(构筑物)间最小净距 附录C 给水管段卫生器具给水当量同时出流概率计算式ac系数取值表附录D 阀门和螺纹管件的摩阻损失的折算补偿长度 附录E 给水管段设计秒流量计算表 附录F 饮用水嘴同时使用数量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0.1 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 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 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 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 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 ▼点击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条是原规范条文的修改,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随着我国诸如会展区、金融区、高新科技开发区、大学城等兴建,形成以展馆、办公楼、教学楼等为主体,以为其配套的服务行业建筑为辅的公建区。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属于建筑给排水设计范畴,公建小区给排水没计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为此,在规范局部修订之际,将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主要内容列入本规范。另雨水利用已有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 50400,本规范不重复其相关内容。 1.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1.0.4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 术语 2.1.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1.2 生活杂用水non-dinking water 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1.3 小时变化系数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 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与平均时用水量的比值。 2.1.4 最大时用水量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最大用水时段内的小时用水量。 2.1.4A 平均时用水量average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用水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水量。 2.1.5 回流污染backflow pollution 由虹吸回流或背压回流对生活给水系统造成的污染。 2.1.5A 背压回流back-pressure back flow 给水管道内上游失压导致下游有压的非饮用水或其他液体、混合物进入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的现象。 2.1.5B 虹吸回流siphonage back flow 给水管道内负压引起卫生器具、受水容器中的水或液体混合物倒流入生活给水系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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