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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填表单位:起始时间:年月日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表

★为必填项填表日期年月日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

办事处社区调查日期:年月日

注:①以上内容调查人要如实填写②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一份存区民政局

民政部门调查人:居(村)委会调查人:

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从业经历情况登记表

社区名次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一份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令社区戒毒审批表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第一次谈话教育笔录

谈话时间:年月日

谈话地:社区戒毒工作站

谈话人(社区民警):

笔录人(社区戒毒专职人员):

被谈话人:别名:

1、我们是派出社区民警和社区戒毒工作站专职人员,根据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公(行)社戒/社康决字[]第号,你被责令接受社戒毒

辣/社区康复年,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禁毒法》第三四条规定,对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与社区签订戒毒协议,拒绝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将视为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

隔离戒毒的决定。

2、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戒毒协议,

必须自觉服从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接受

尿检,定期接受谈话教育,定期报告戒毒情况,遵守外出请销

假制度,如严重违反戒毒协议,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吸

食、注射毒品,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3、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根据《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你在入学、就业、享受社区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如果

你在上述方面需要我们帮扶,我们将会尽力给你协助。

问:对上述谈话内容,你听明白了吗?

答:

问:现在向你宣读《戒毒协议》你听懂了吗?

答:

问: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为教育挽救你戒除毒瘾,我们对你建立了戒毒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中有你的

家属(监护人)你有何异议?如有异议你可以向我们在你的家属中推荐以为对你能合适帮教的人选。

答:

问:你在戒除毒瘾中,是否申请参加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

答:

问:你还有说明陈述的事项吗?

答:

问:现在可以与你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了。

答:

问:今天谈话到此为止。

答:

被谈话人签名(捺印):

社区戒毒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根据《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公(行)社戒/

社康决字[]第号文,居委会社区戒毒工

作站与订如下协议。

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由居委会

(村

委会)负责组织,下列单位指导、协助:

(1)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助理员;

(2)卫生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3)司法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

(4)劳动局: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劳动保障站;

(5)公安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

工作站联系电话:

二、社区戒毒人员: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

社区戒毒地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三、社区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时间为年:自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职责:

(1)组建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戒毒人员进行指导、教育、帮助、管理;

(2)向社区戒毒人员宣传《禁毒法》和辅导戒毒知识;

(3)定期尿检,并有针对性制定社区戒毒人员阶段性戒毒

康复工作计划;

(4)对无职业缺乏就业能力的社区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

培训和帮扶;

(5)对戒毒人员入学、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6)对戒毒人员戒毒医疗治疗给予指导;

五、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离有下列权益:

(1)入学受教育的权益不受歧视;

(2)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援助不受歧视;

(3)享有社会保障不受歧视;

(4)参加戒毒医疗治疗不受歧视。

六、社区戒毒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自觉服从工作小组教育、监督和管理;

(3)每月不少于一次报告戒毒情况和接受戒毒知识辅导;

(4)社区戒毒期间严禁吸食、注射毒品;

(5)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尿液检测;

(6)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7)请假外出一个月以上,按检测要求,必须寄回外出地

公安机关尿检证明。

七、社区戒毒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戒毒协议: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拒不按规定报告戒毒情况,经公安机关两次书面告诫仍不拒不改正的;

(4)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5)擅自离开社区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本地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八、严重违反戒毒协议,一律实行强制隔离戒毒。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乡镇(街道)禁毒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区戒毒协议人员各执壹份。

工作站负责人:签名(盖章)

社区戒毒人员:签名(捺印):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知书

根据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公(行)社戒/社康决字[]第号,你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年,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将你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承当的法律

责任向你告知如下:

一、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被责令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应与社区签订戒毒(康复)协议,拒绝签订社区

戒毒(康复)协议,将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二、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必须履行如下义务:(1)严格遵守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自觉服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人员的管理;(3)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尿液检测;(4)定

期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谈话教育;(5)定期报告自

己的戒毒情况;(6)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如严重违反戒毒(康复)协议,无论是否继续吸食、注射毒品,无论尿检是否呈现阳性,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三、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吸食、注射毒品,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告知人:

被告知人:(签字)

年月日

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篇一:XX年社区禁毒工作计划 尼勒克县第三社区XX年禁毒 工作计划 根据谢家集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新建社区以禁吸戒毒为重点,为了更 好地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作用,齐抓共管,把禁毒工作落实到实处,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XX年禁毒工作计划: 一、完善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首先调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帮教小组、还成立禁毒宣传员、禁毒志愿者队伍。 二、我区采取了一把手负责制,综治委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坚持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运用多种手段,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大造声势,在我社区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不断将禁毒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1、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条幅等通俗直观的形式进行

禁毒宣传。不断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居民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禁毒、戒毒、拒毒的意识。 2、社区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到社区进行法律讲座、毒品知识讲座等活动。 3、节假日前夕,组织帮教成员走进家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或禁毒帮教活动,对社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看望、回访。 4、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重大节日及“”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5、寒暑假期间组织社区内中、小学生观看禁毒影片,进行教育。 6、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六进活动”、“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系 列活动。 四、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监控帮教小组,形成社区户籍警、单位、家庭的监控络,做好强制戒毒出所人员和解除劳教戒毒人员的接续帮教和安置工作。

社区戒毒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报告戒毒(康复)情况。其报告内容应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 4、因故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或居住地,须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地址(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号)如实说明,以便顺利移交手续,未提书面报告的戒毒(康复)人员将口头告诫,告诫后仍不提供真实情况,且态度恶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5、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因故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康复)点或戒毒(康复)居住地,及时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书。详细讲明去向、联系方式,经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到达目的地3日内必须主动与社区戒毒(康复)小组报告,并将离开时间内的一切活动如实联系,返回后2日内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报到。 6、参加社区康复治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7、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告之本人。 8、对不遵守且不服从管理者,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小组将给予1—3次告诫,严重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者,经派出所告诫2次以上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将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2020年度禁毒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

社区2020年度禁毒工作计划 社区居委要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作用,齐抓共管,把禁毒工作落实到实处,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那么具体的工作计划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橙子带来关于社区20xx年度禁毒工作计划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社区20xx年度禁毒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坚持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派出所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等“四禁”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并依靠社会力量,做好禁吸戒毒工作,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把我社区真正创建为“无毒社区”。 二、创建范围 以公安派出所为主,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按照“分类管理,因人施策,管控结合,服务实战”的原则,强化涉毒人员的管理工作,对有重点违法犯罪作案嫌疑的主动查证,对在逃人员主动落实追缉措施,对尿检阳性人员主动受戒或劝戒,要进一步依据网上办证机制,加强易制化学品的管理,一方面狠抓打击,另一方面狠抓企业的管理和够用证明的登记,要加强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社区、团体、学校、企1 / 10

事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等均应参与“无毒社区”的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对暂住人员、外来流动人员以现居住地(单位)为主负责。 三、目标任务 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以社区内彻底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总目标。当前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任务是: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各项措施,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努力做到:在本社区无新发现的吸毒人员和已列入帮教对象的有复吸现象,要让全社区成年人和青少年毒品对人类危害的知晓率均达到100%。 四、方法步骤 (一)因地制宜,制定方案 紧紧围绕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总目标,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创建的任务、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等。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分层次、有步骤地进行。要认真组织对本地涉毒人员的排查控制工作,努力防止毒品问题扩大蔓延,力争做到“社会面基本无吸毒人员”,最终实现“无毒社区”。 (二)宣传发动 宣传预防教育是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主线,社区要对全年的禁毒宣传教育作出详细的安排,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禁毒横幅、撑牌、发放禁毒宣传资料,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禁毒展览等多种2 / 10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精品文档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计划一:一、例会制度: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社区戒毒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辖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辖区内发生的紧急重要事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三、建档案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对象要逐人建档,建立社区戒毒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戒毒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质量. 五、信息报送制度: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社区戒毒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戒毒工作信息. 六、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社区戒毒组织和禁毒部门的监督、考核,并在工作上予以配合. 七、联席会议制度:职能部门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八、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激励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和戒 1 / 3 精品文档

毒对象,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按时召开季度评议会进行综合评议和书面鉴定,充分调动其积极因素,年终对工作成绩和改造表现突出的要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反之,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区戒毒对象要依法惩处. 计划二:根据街道禁毒工作会议精神,金客社区以禁吸戒毒为重点,为了更好地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作用,齐抓共管,把禁毒工作落实到实处,为了推动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深入发展,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计划: 一、社区首先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帮教小组、妇女禁赌协会、青少年禁毒协会,还成立禁宣传员、禁毒志愿者队伍,使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形成网络化管理. 二、社区采取了一把手负责制,治保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社区和东站街道办事处签订“无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居民楼签订“无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家庭制定争做“无毒家庭”保证书.让大家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三、将禁毒工作分解到各位社区干部、单元组长,做 2 / 3 精品文档 到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四、利用社区板报、文体等多种活动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在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居民大会、组织中小学学生活动时,也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做到每季度搞一次活动,让禁毒工作宣传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居民更多地了解毒品的危害性,为了家庭、为了个人、为了社会、为了国家,要远离毒品,关爱自已的生命. 五、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监控帮教小组,形成社区户籍警、单位、家庭的监控网络,做好强制戒毒出所人员和解除劳教戒毒人员的接续帮教和安置工作.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篇一: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填表单位:起始时间:年月日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表 ★为必填项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单位:填表人★: 联系电话★:审核人★: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 办事处社区调查日期:年月日 注:①以上内容调查人要如实填写②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一份存区民政局民政部门调查人:居(村)委会调查人: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从业经历情况登记表 社区名次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一份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令社区戒毒审批表 篇二: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二、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三、时间安排(一)2008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二)2008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任务目标(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五、工作措施(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 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组长。 2、综治、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劳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按照乡镇、街道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3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不足30名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 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 社区戒毒适用对象 1、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 4、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 1、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2、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 督促报到 1、以15日内按时报到人员,办公室及时进行登记。 2、对未在15日之内按时报到的人员要进行督促。 (1)有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办公室应该督促戒毒人员尽快报到执行社区戒毒。可以采取《社区戒毒(康复)逾期报

衡阳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衡阳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 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号)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界牌园区主任或党工委书记任组长。 、派出所、民政、卫计、司法、人社、团委、妇联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分管政法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名禁毒专职干部,按照辖区实有吸毒人员数∶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 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 社区戒毒适用对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

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设立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具解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并 在期满解除日内通知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同时将解除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全国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 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 、对因阿片类毒品成瘾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责令其接受年的社区康复。 2、被责令强制隔离戒毒次以上人员责令其接受年的社区康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到 社区戒毒人员由决定公安机关负责送到执行地报到,社区康复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执行地公安机关和家属在出所日接回到执行地报到。 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到之日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明确具体管理措施、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 制作单位:xx禁毒办

目录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2)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活动情况记录 (7)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受服务和救助情况记录 (8)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记录 (9) 社区戒毒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记录 (11)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记录 (12)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评估报告 (13) 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审批表 (15)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甲方:市(州、地)县(市、区、特区) 乡、镇(办事处) _ 村、居(社区) 乙方:姓名: 乙方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岁已/未婚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就业(医、学)场所: 根据公安局(分局)年月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字[ ]第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到居、村(社区)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执行社区戒毒期间,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依法建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乙方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 2、定期对乙方的戒毒(康复)现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乡镇(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 3、通知乙方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尿样检测; 4、对乙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提出告诫; 5、乙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甲方将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报告; 6、针对乙方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 7、为乙方提供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8、为乙方提供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9、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社会救助服务; 10、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篇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篇一:泷水塘社区XX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泷水塘社区XX年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XX]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XX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

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5374130.html,)/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ppt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

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制度[1]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乡镇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范围,形成制度,持之以恒。 二、领导制度。市、县区、乡(镇)街道逐级建立社区戒毒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干部,制定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主要领导经常过问社区戒毒工作,研究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三、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利用各种媒体资料,以会代训,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工作站全体人员开展经常性、行之有效的工作培训。 四、督导报告制度。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导检查、指导工作,注意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五、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周例会、月例会或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情况,点评工作,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 六、信息报送制度。以简报、报表、月报、情况汇报、通报等各种文书形式,按时报送工作情况、信息、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七、禁毒宣传制度。按照《安庆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考评办法》规定,利用墙报、黑板报、厨窗、展板等各种形式组织经常性禁毒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八、后勤保障制度。逐级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管理站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须的办公设备,认真组织工作站专(兼)职工作人员按比例配置社区义工和禁毒志愿者,保证必要的经费保障。 九、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庆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

考评办法》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督促、指导各戒毒/康复小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管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戒毒/康复工作任务。 三、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毒品常识、危害,宣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四、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认真登记,签订协议书,建立台帐,规范管理。 五、按照对戒毒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见面谈话(第二年每两周一次、第三年每月一次)、家庭走访的规定,积极开展对戒毒人员的辅导、评估,想方设法关心、关爱戒毒人员,努力帮助他(她)们戒除毒瘾。 六、按照第一年尿液检测每月一次(第二年每两月一次、第三年每季度一次)的要求,积极组织、定期对戒毒人员实施检测并逐次记录结果,并备案。 七、制定戒毒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外出五天以上的须持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假期结束后及时纳入戒毒/康复管理范围。 八、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对戒毒人员出现更改治疗点,有涉毒违法犯罪嫌疑、尿液检测呈阳性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戒毒工作管理站,对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九、定期召开会议,认真收集、交流戒毒工作情况,研究戒毒人员思想、生活、交友、工作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心理治疗、引导定点治疗、就业指导、培训等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成果。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新的计划,社区戒毒对象如何制定工作计划?下面是收集整理的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篇一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

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 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共2页,当前第1页12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北村办事处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 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08]26号)和天桥区禁毒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北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徐向志(北村综治办主任) 滕善国(北村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董路林(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长) 李明红(北村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组员:韩大鹏(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韩前胜(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昝长杰(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李宁(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张健(标山中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爱霞(毕家洼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开香(毕家洼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素萍(北村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惠华(北村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

2018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2018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对象和范围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

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86702

融侨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制度 一、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社区居委会戒毒监护工作,落实人员,负责制定社区戒毒计划,针对不同的戒毒个体,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2、监督、指导社区戒毒计划的实施。 3、加强对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成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其工作行为,提高其专业知识,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社区戒毒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和交流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3、学习、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居民委员会戒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工作需要负责制订、实施。

三、社区戒毒人员管理制度 (一)社区戒毒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戒毒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检测。 6、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应遵守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相关规定。 (二)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人员应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第 2 页共 5 页

(二)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 第 3 页共 5 页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篇一:泷水塘社区2012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泷水塘社区2012年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08]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 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泷水塘社区居委会 2012年2月16日篇二: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月湖街2011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下简称《禁毒法》),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吸毒人员的性质、吸毒成瘾行为的特征和戒毒治疗科学规律,树立科学戒毒的理念,充分发挥新的戒毒工作体制和继往开来接茬帮教的经验优势,以固定居所社区为基础,以单位和家庭为依托,建立集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救助服务于一体、具有月湖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社区戒毒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档案目录 1、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 (2) 2、社区戒毒对象登记表………………………………3-4 3、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5) 4、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名单 (6) 5、社区戒毒协议书……………………………………7-10 6、接受社区戒毒保证书 (11) 7、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报告书 (12) 8、社区戒毒人员告诫书 (13) 9、社区戒毒人员变更地点审批表 (14) 10、社区戒毒人员日常管理记录 (15) 11、社区戒毒人员谈话记录 (16) 12、社区戒毒尿样检测记录表 (17) 13、思想汇报………………………………………… 18-20 14、社区戒毒人员季度评估表……………………… 21-26 15、社区戒毒人员半年评估表……………………… 27-32 16、三年社区戒毒人员总评估表 (33) 17、社区戒毒人员外出请假登记表 (34) 18、社区戒毒人员外出请假单 (35) 19、社区戒毒人员期满自我小结 (36) 20、社区戒毒人员期满鉴定表 (37) 21、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 (38)

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

社区戒毒对象登记表 社区戒毒单位:编号:开始日期: 姓名别名性别 照片 民族出生 文化程度 年月 职业原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籍贯户籍 所在地 固定居住地婚姻状况 社区戒毒期限吸食毒品名称 起时止时所在单位职务(职业)个 人 简 介

主要违法事实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关系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电话 同吸毒人员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绰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社区戒毒帮教工作计划 姓名性别地址电话主要 违法 事实 现实 表现 社会 反映 心理 测试 情况 工 作 计 划 变更 工作 计划 变更 工作 计划 变更 工作 计划 变更 工作 计划

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

南京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确保《禁毒法》实施后有关禁毒工作的顺利衔接,在我市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禁毒法》和省禁毒委有关社区戒毒工作的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适用对象 三、工作流程 四、台帐要求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确定一个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认真落实《禁毒法》及相关法规的工作要求,制定街道、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2、组织和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根据公安机关开具的《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对符合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或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并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估。 3、完成上级禁毒委交办的其他各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任务,并接受考核检查。 二、适用对象 (一)社区戒毒适用对象 (二)社区康复适用对象 (一)社区戒毒适用对象 1、吸毒成瘾人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后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 (2)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查获且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

(3)不满十六周岁、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2、被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吸毒成瘾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3、判处缓刑、管制的吸毒成瘾人员,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吸毒成瘾人员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 1、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 2、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满释放的或假释(实际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 3、判处拘役刑满释放的; 4、《禁毒法》实施前接受社会帮教未满三年的; 5、《禁毒法》实施前因下落不明、出国等原因未列入帮教,三年内(最后一次释放之日起算)被发现的; 6、《禁毒法》实施前被处以劳教戒毒、强制戒毒,现期满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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