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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1、驻村工作实行组长即“第一书记”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领导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的管理。

2、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人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帮助解决驻村人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3、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组组长会议,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组长负责考勤,每月10日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镇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基层组织建设年督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对擅离岗位的进行通报。

6、工作队员要自觉遵守《李台镇驻村工作组守则》,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农村政策、帮扶项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等;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模范遵守“五带头六不准”,密切联系村“两委”,遵循科学规律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村情民情为村民谋实惠;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建设;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五、坚守岗位:不无故缺岗,每月最少驻村20天。

请假制度

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一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1-3天的由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

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每天召开例会一次。

二、例会内容:工作组成员分别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

三、例会要求:完善记录,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

兴隆岗镇政府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为强化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上班制度 1、镇机关干部平时上班,必须严格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周一和周五早签到后,到二楼会议室开会,安排部署近几日的工作及学习任务(8.10时准时开会)。 3、工作时,不准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喧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4、未安排下乡任务时,离开工作岗位2小时以上及下村,应到秘书室签到备案,并填写人员去向表。 5、下乡期间,各办公室服务部门应当安排值班人员办理业务,把值班表上墙,便于检查。 6、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影响办公。 (二)签到制度 1、日常上班签到: 平时,原则上我镇机关干部(包括下派驻我镇政府院内

的各站办所人员)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8:00—8:1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下午13.20—13.3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晚下班16:00—16:10,提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但因工作需要,有公务活动的,到主管领导签条,并到镇考核办备案。 2、学习、会议、劳动签到: 学习、会议、劳动时,所有的机关干部必须到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早退者按旷工处理。会议上必须认真做好笔记,月底进行抽查,不做笔记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查岗制度 1、上班时间,镇考核办对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劳动进行点名,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考勤。 2、下乡期间,干部下乡实行抽查制度,由镇长带队,几个片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抽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在位的,按旷工处理,结果列入考勤统计当中。 (四)值班值宿制度 按兴隆岗镇政府值班值宿制度执行。 (五)公务活动考核制度 因工作需要有在镇内有公务活动的,需要到考勤办备案。(六)请假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1、驻村工作实行组长即“第一书记”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的领导和管理。派出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的管理。 2、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人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帮助解决驻村人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3、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组组长会议,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组长负责考勤,每月10日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镇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基层组织建设年督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对擅离岗位的进行通报。 6、工作队员要自觉遵守《李台镇驻村工作组守则》,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农村政策、帮扶项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等;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要重点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经验,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理论水平; 二、扎实工作:模范遵守“五带头六不准”,密切联系村“两委”,遵循科学规律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村情民情为村民谋实惠; 三、加强协调: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建设; 四、严格要求: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五、坚守岗位:不无故缺岗,每月最少驻村20天。 请假制度 一、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每月不少于20天,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 二、驻村工作组组长离岗3天以内的,必须报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三、驻村工作组组员离岗一天的由工作组组长批准;1-3天的由县(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超过三天的,由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批准。 四、请假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时限返回工作岗位,并及时销假。 五、国家法定假期、病假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驻村工作职责

驻村干部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传达贯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村级班子协调顺畅的运作。 3、帮助理清所驻村(居)的发展思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开展农村素质培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积极引导、扶持村内企业的发展,全面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联系1-2户困难户。 5﹑推进“平安新农村”建设,协助村干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做好信访、上访人员的说服、疏导、化解等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6、协助村干部抓好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违法行为和个体要及时加以制止,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7、指导督促村党支部规范党务工作,健全“三会一课”,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协助村党支部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发展党员远程教育工作。

8、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村务决策制度,落实村级重大事项集体议决和重大工程招投标等规章制度,帮助制订落实《村规民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现象及时加以制止;抓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9、积极开展文明村、新农村、文化特色村、生态村、民主法制村等各类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10、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每月走访20户以上农户(重复率不大于10%),每周下村办公不少于3天,要求在《贮存日志》上有记录,并及时向驻村指导中心反映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村情民意。驻村干部工作定位 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生产发展的参谋元、生活宽裕的服务员、乡风文明的倡导员、村容整洁的规划员、民主管理的监督员。 驻村干部工作纪律 六不准: (1)不准上班迟到早退;(2)不准在村里大吃大喝;(3)不准擅离工作岗位;(4)不准进行赌博迷信活动;(5 )不准进行非法组织活动;(6)不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十必到:

村干部考勤及值班制度

村干部考勤及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现就规范镇干部职工(含大学生村干部和协理员)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及带班值班制度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一)上下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严格执行,不得迟到早退;值班按照《2014年镇干部带班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做到上班有人受理、有人办事,值班有人接待、有人告知;提倡良好的会风和会场秩序,参加会议应当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会前按通知时间准时点名、开会。 (二)各类请假不得影响各线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内部不能调剂的,由书记或镇长安排顶岗人员。各类请假必须书面申请,报镇长审批,并及时送党政办备案。 (三)党政办负责考勤管理,做好日常考勤和请销假记录,每月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二、日常考勤 (一)日常考勤内容包括:工作日考勤,值班考勤,会议考勤,集中应急处突考勤。 (二)工作日考勤实行书面签到制度,在岗职工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上午8:30—8:50、下午14:30—14:50视为正常考勤,否则视为迟到;上午11:40—12:00、下午17:10—17:30视为正常考勤,否则视为早退。

(三)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当日上班时间至次日上班时间,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有关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守纪律,准时到岗到位,做好有关交接工作,做到无脱岗,不离人。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会同处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带班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同时向书记、镇长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不报。 (四)会议考勤实行点名制度,会议提前5分钟点名,做到准时点名,按时开会。无任何理由和点名5分钟后不到会场的即为迟到,会议未结束未经批准离开的即为早退。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和负责值班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即为旷工。 (六)集中应急处突根据应急任务,通知出勤而无故不出勤的即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销假制度 请假一般应提前,事后应销假,如遇急事应先口头或电话告知主要领导,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请假1天(含)以上均要填写书面请假条,并经党务书记或镇长审批,请假条必须交党政办存档备查。具体规定如下: (一)因私请假:凡因私请假1天以内的,由党务书记审批,1天(不含)以上由党务书记审核签字,镇长审批(下同)。一年内病休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管理 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认真抓好扶贫工作队管理考核工作,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奖优惩劣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1.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2.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为民主测评和镇党委会综合评价两个部分。其中:民主测评占50分,党委会综合评价占50分。 3.考核步骤 (1)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由镇党委派出的工作组主持,召开评议会议。参加评议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参加会议人员不少于

应到会人员的五分之四,因特殊原因请假的与会人员不计算在应到会总数内。 (2)个人述职。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简要述职,重点要突出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参加会议的人员现场对其述职情况进行测评。 (3)民主测评。考核组工作人员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考核测评表》,由与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4)镇党委会评价。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测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减分办法 1.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开展的各种学习培训,缺席1次扣2分,全年累计迟到6次及以上或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的扣15分。 2.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证明)。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同意,请假3天以上第一书记向县委组织部申请,扶贫工作队队员向县扶贫办申请。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全年累计请假30天以内不扣分,30天以上扣3分,凡未请假擅自离岗或者超假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3.积极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驻村工作职责第一书记及队员

“第一书记”工作职责“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一、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推动精准扶贫。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驻村工作队应坚持吃在村、干在村,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管理,不脱贫不撤离,不巩固脱贫成果不撒手。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贫困村做好以下工作: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强化驻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夙兴夜寐、奋发作为的精神状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是指省市县三级选派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包括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组(以下简称驻村工作组)成员。 第三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驻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抓省直,督促指导市县。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选派 第四条每个贫困村选派1个驻村工作组和1名第一书记。每个工作组由3人组成,1名组长,2名成员。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组由同一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兼任工作组组长;由不同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不兼任工作组组长,组长由工作组中的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至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连续任职三年,工作组成员可以一年一轮换。第一书记由所驻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任命。 第五条驻村干部主要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直驻冀、在冀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选派,不得以乡镇干部代替。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人选和优秀年轻干部。省、市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和近两年没有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六条省直选派的第一书记,主要派往6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县、22个燕山—太行山地区特殊困难县和34个山区贫困县。第一书记要到贫困发生率高、班子弱的村任职,不能安排在县城周边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 第七条驻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二)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跑办项目和抓发展; (三)群众感情深,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四)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 (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驻村干部: (一)非在编在职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的除外); (二)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三)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四)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和到期返回原工作岗位的,由派出单位按照条件和程序,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到村接任。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省委、省政府负总责,统筹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各市党委、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把精力集中在贫困县如期脱贫上;县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全力做好精准识别、项目落地、资金使用、队员管理、推进实施等工作。 第十一条派出单位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定点联系帮扶村,一定5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早脱贫早脱钩。帮扶村贫困发生率低于4%的可脱贫出列,经过考核评估确认后,派出单位再帮扶巩固一年即可脱钩,撤回驻村工作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工作日志制度。工作组坚持每天据实记录学习、工作、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县活动办每2个月对驻村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调阅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示公开制度。驻村干部的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认识和沟通;工作组要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考勤请假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组长的考勤,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办。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驻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要逐级报批,并报县活动办备案。 调查研究制度。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走访调研,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活动办。 目标责任制度。工作组要因村制宜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活动办。工作目标要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务求活动实效。 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职、基层不满意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实施召回,并重新选派驻村干部,召回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干部本

人和派出单位的责任。 监督管理制度。县活动办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电话询查、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出勤、履职、目标完成、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活动办对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并建专项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奖惩制度。驻村结束后,县活动办对工作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的下基层干部进行大力表彰;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群众不满意的,取消工作组成员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一、严守纪律,驻村工作队队员首先要积极按照各级工作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感情,排忧解难。 二、认真学习,掌握好党和政府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维护稳定,与村委会一同搞好村安全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解好民事纠纷,整改好安全隐患,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保持村社会稳定,依法治村。 积极帮助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兴村,制定近期、长远经济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四、建强组织。组织东庄村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在乡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信息传递,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引导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五、树立形象,要严格要求,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掌握村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积极协助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各干部增强村委

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进行感党恩教育。通过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讲述致富故事、组织健康体检、义诊、公益义演等方式引导群众感党恩,跟党走,进而激发内生动力。 七、办实事解难事,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集中力量大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采取物资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上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扶持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 八、工作时间。驻村帮扶干部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时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在村工作时间需达到160天以上。 九、公示公开。要及时在村部公开栏中公示帮扶工作队相关内容,包括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值班人员等信息。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村“两委”对重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政策性补助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分配、评先选优和其它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 十、工作报告。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半年向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队长每季度向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帮扶工作队总

领导干部包村驻村工作制度大全

驻村工作制度 一、乡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积极帮助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兴村,制定近期、长远经济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三、协助两委会搞好安全稳定工作,调解好民事纠纷,整改好安全隐患,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依法治村。 四、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富民强村活动,每月下村时间不得低于12个工作日。 五、勤政为民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排忧解难。 六、积极协调村居“两委”干部关系。掌握村居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

汇报,积极协助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积极完成好党委政府下达给村的各项“挂包帮及富民强村”工作目标任务。 三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方面:上一时期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发展党员、评议党员、党费收缴、评先选优情况等。 二、村务方面: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分配标准和发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方面: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集体所得收益分配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四、三务公开的监督: 1、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委员会,负责党务、村务

公开全程监督。 2、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查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和解决。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村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动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 1、建设一个好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设成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

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发展规划,并帮助村民发展经济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工作队要接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工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 第八条工作队的队长可以列席乡镇党委的有关会议,并参与研究和决策驻点村帮扶等工作。 第九条工作队在驻村期间不再担负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也不得随便将工作队员抽回机关处理业务工作,确实需要,须文字报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单位和下罗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帮扶单位各自成立驻村工作组,工作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包括组长1人,驻村干部1人,联络员1人。驻村干部从优秀股级干部中选派。 2、帮扶单位分别指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本单位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两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两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挂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负责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联络员负责与合作帮扶单位、长沙镇、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工作纪律 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 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 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

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4、不准收受红包; 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 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同意批准。 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分类施策,集中发力。 1.精确识别帮扶对象。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2.精准对接目标任务。紧盯“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对接全面小康标准,制定“任务书、时间表、作战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项一项抓实见效。 3.精准落实帮扶内容。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六大突破”,结合联系村实际,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加快水、电、路、房、易地扶贫搬迁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期实现村村通路、户户通电、安全饮水、住无危房的目标;全面实施联村“四个一”和联户“三个一”增收计划,大力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着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协调落实双联惠农贷款和等各类扶贫优惠小额贷款,实现村有致富主业、户有致富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救助保障等行业扶贫计划,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4.精准推进帮扶措施。推进扶贫机制的改革创新,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村集中资金用于重点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贫困人口;主动参与到村到户到人资金项目的衔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深入宣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教育引导贫困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协调引导双联单位和干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帮扶工作。做好社会帮扶的争取和对接工作,动员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 5.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协助抓好“两委”班子建设,指导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村级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能力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3+5”服务群众工作法,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邻里和谐、村组和谐。 6.注重发挥示范引领。及时总结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育、总结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负责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牵头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推进落实,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协调配合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管理工作经费,定期不定期地向县(区)委双联办、乡(镇)党委及派出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村级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驻村考勤制度,县乡村统一实施考勤,坚持日考勤、周报告、月通报,并将驻村考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实现了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村级干部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村级干部考勤管理制度范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决定》,切实加强对乐俭村两委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对村干部实行考勤制度。 一、村支两委干部包括办事人员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的轮流值班制度,按国家公务员的作息时间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的例外),值班干部负责搞好当天的卫生和接待。 二、村支两委干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出差除外),发现一次,扣现金50元。 三、实行考勤制度,建立健全请假制度。 村干部外出1天要向村请假,外出两天要向挂村领导请假,外出 3天以上要向书记乡长请假,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 四、县、乡、村召开各种会议(村支两委会、党员大会、职务会),每一次不参加扣现金20元,并上报乡政府。 五、会议、值班出勤制度。 村委会召开各种会议,凡无故不参加者,村支两委值班无故缺席、不在岗位,一次扣现金50元。 六、村干部实行计生包组责任制。

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扣村包组干部100元,妇(孕)检或节育措施不到位,每例扣村包片干部现金50元,在各级计生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村民组,扣村包片干部100元。 (具体以计生包保责任书为准则)七、年终总评,年底组织村两委和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年度评议,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定出年度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并根据乡党委的有关规定规定按等次发放奖金,对被评为优秀的干部,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八、村干部要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的干部,按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

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干部管理的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驻村干部入村开展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天,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并报办公室进行登记。二、实行请休假制度。有事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并有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存查,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三、干部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到自己的考核本上,便于检查。达不到标准的,年终不能评优。 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精神,完成镇党委、政府和片长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三、掌握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负责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为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当好党委的参谋;切实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帮助建立健全、落实村两委议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规章制度。 五、帮助制订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及近阶段计划;有计划地搞好

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保健和环境美化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村民法制教育,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矛盾,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严格土地规划执法,切实搞好村镇规划和村容村貌管理,不断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六、按照村居民(治)自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联系村领导汇报所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八、记好下村日记(须具备时间、工作内容等),以便汇报和抽查。权利 一、参加村两委各种会议和活动(不是党员的驻村干部可列席党支部有关会议),参与村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 二、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向镇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人事安排建议; 四、镇党委、政府及线上各工作部门在解决处理村有关问题时,要认真听取驻村干部的合理意见; 五、村里重大决策的出台或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需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的,须事先经过驻村干部的审核; 六、村民建房用地指标、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各种救济、下拨财物的分发方案等,需事先经过驻村干部审核同意。 考核制度与奖惩办法 考核办法 镇党委组织考核小组严格进行考核,年终根据工作情况套发驻村干

xx村驻村工作队内部管理制度.doc

xx村驻村工作队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xx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xx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

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 (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 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

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主要任务

驻村工作队主要任务: 1、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核查认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协调派出单位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3、协助制定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 4、协调落实并指导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 5、协助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宣传并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第一书记主要任务: 1、建强基层组织。指导村“两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协助加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搞好班子团结;开展培训,提高“两委”成员思想政治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培养大学生村官等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好的做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干部补贴等基本待遇;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推动精准扶贫。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抓好落实;精准识别贫困户,帮助“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促进脱贫致富;选准发展路子,争取有关部门和派出单位支持,推动扶贫项

目资金落实。 3、发展集体经济。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实现形式和有效路径,夯实服务群众的基础。引导社会资金,加大“输血”总量;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造血”功能。 4、办好为民实事。深化“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为民服务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全面实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入户走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提升治理水平。指导村上适应基层治理法制化要求,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推广网格化管理,落实“四议两公开”,建好党务村务明白卡,加强村务监督,促进公平公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

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制度 一、驻村工作制度。驻村帮扶干部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时间达到220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在村工作时间需达到160天以上。 二、考勤制度。乡镇党委负责对驻村帮扶工作队长得考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考勤。请假3天以内的,队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队员由队长审批,并报区帮扶办备案。请假3天以上的,队长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队员经队长同意后报乡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时报派出单位备案。 三、公示公开制度。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每日值班人员要在所在村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和沟通。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督促村“两委”对重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政策性补助资金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分配、评先选优和其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 四、学习和例会制度。工作队每周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学习扶贫和惠农政策措施,交流思想,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报告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半年向去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

况。队长每季度向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六、纪律约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做任何危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 七、轮流值班制度。工作队长要合理安排队员的休假休息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 八、工作交接制度。驻村帮扶干部任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调整的,要做好新老队员交接工作。交接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要把承担的职责任务交接清楚,二要把掌握的村情民情交接清楚,三要把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交接清楚,四要把台账资料交接清楚,五要把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办公设备等资产交接清楚。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监交人,最后形成交接清单,送乡镇党委备存。

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X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全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工作队)管理,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参照《X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 第三条县级党委、政府对各级工作队管理负主体责任。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脱贫办)及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本级工作队的组织协调、人员备案、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各帮扶单位负责本单位驻村工作队的人员选派、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派整合 第四条全市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驻村工作队由2-3人组成。由各级帮扶单位挑选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有农村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干部组成。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的贫困村,可 - 1 -

根据实际情况增派1-2支驻村工作队,共同组成联合驻村工作队。 第五条干部驻村期间,脱离本单位原工作岗位。驻村工作队员是中共党员的,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支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 第六条县(区)组织、扶贫部门指导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辖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四支队伍”进行整合,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队。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牵头做好协调帮扶工作,统一调配各种力量。 第七条驻村工作期限最低1年,每年1月至2月集中轮换。轮换期间,前期工作队员在做好工作资料及有关情况交接后方可撤离,帮扶单位要及时向各级脱贫办备案人员变更情况。帮扶单位应将本单位后备干部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培养,用3年时间轮流下派一遍。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驻村工作队要围绕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577”标准,夯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突出问题,实现贫困村按时摘帽、贫困户按时脱贫的目标。 第九条驻村工作队的八项职责: (一)学习、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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