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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器材管理制度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

爆炸材料管理制度

第一节爆炸材料装卸、运输制度

1、爆炸材料到矿后,由供应科组织保卫科共同验收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报分管领导签字后备查,不履行上述职责者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2、运送炸药、雷管的车辆不得同时进矿停在井口,由供应科负责联系把关。

3、爆炸材料到矿后,由供应科通知保卫科派专人到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并负责监护至副立井井口,直到入井时与运输队办理交接手续,由供应科存档。运输队负责安排诚实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井筒及轨道大巷监护运送,在爆炸材料库栅栏门口与供应科爆炸材料管理工办理交接手续,检查发现不按制度执行,一次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4、爆炸材料到矿后严禁在井口长时间滞留,凡滞留超过3小时不能下井者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

5、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运输队运送爆炸材料前必须通知副井绞车司机和井

上、下把钩工,在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责任人处罚200元。

6、爆炸材料在储存、装卸、运输、使用过程中,所有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含化纤衣物,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元,对当事人处罚500元。

7、爆炸材料装卸时严禁脚踩、抛掷、撞击,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元,对装卸人员处罚500元。

8、遇到雷雨天或暴风雪天必须立即停止装卸、运送,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300元。

9、运送爆炸材料时,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每秒2m,司机在启动或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对绞车司机处罚200元。

10、炸药和雷管运送时必须使用专用、带盖、有木质隔板的车厢,车厢内部须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炸药运送必须用专用车,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3000元,责任人每人处罚200元。

9、爆炸材料下到副井底出罐笼时,应先清理出车道上的一切车辆和其它障碍物,严禁爆炸材料专用车之间或与其它物品冲击、碰撞,否则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元,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10、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11、井下用电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距离不得小于5m。

12、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管理工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13、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14、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装置,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m/s。运送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第二节爆炸材料的储存、保管制度

1、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在硐室或壁槽内。

2、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每个库房至少

配备6台灭火器、6把消防锨、3个沙箱、6只消防桶,并挂牌管理。

3、除爆炸材料和必要物品、设施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存入爆炸材料库。

4、库房通信、照明必须使用防爆设备,通风量由通风科负责调整,通信由矿调度室负责维修,照明由机修队负责维修;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严禁无防爆性能的无线通信器材、带有静电的衣物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爆炸材料爆炸的火源、火具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进入爆炸材料库

5、库存爆炸材料数量不得超过该库房辖区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雷管需要量,单个库房库存炸药不得超过3吨;单个壁槽存放炸药不得超过400kg。

6、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内。库内照明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时,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检修人员可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进入库内工作。

7、爆炸材料必须摆放整齐有序,符合规定,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

8、爆炸材料库必须建立爆炸材料入库台账和领用台账。各种账单必须分类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检查。

9、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履行入出库手

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

10、发放工作必须在各自库房的发放套间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硐室发放。

11、发放爆炸材料必须按队、按人、按号发放。

12、工作面使用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须及时退库并做好记录,严禁隔班存留。一经发现,将严肃进行处理。

13、爆炸材料的库存、出入库以及发放必须按要求详细做好记录并长期保存。

14、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爆炸材料质量问题,爆破工必须在当班反馈到爆炸材料库,供应科要在爆炸材料库内建立台账,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建档记录,对失效的爆炸材料要进行性能、外观详述,每次记录的问题由当事爆破工与当班库管员共同签字认可。供应科必须每月分析爆破工反映的质量问题,并汇报矿领导,同时积极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爆炸材料质量问题。向供应商通报后,连续二个月供货质量仍存在问题,供应科向矿提出更换供货渠道的建议。

15、报废爆炸材料在爆炸材料库内库存:炸药不准超过100kg,雷管不准超过500发;超过时要在两天内交供应厂家进行处理。

第三节爆炸材料防火、警卫、防潮制度

1、爆炸材料必须存放在高处。入库后的爆炸材料发放前一律存放在铺有干板棚架的壁龛内,严禁存放在底板上。

2、在库房存放一定数量的生石灰吸潮。

3、雷管的拆箱拆包选最小数,以保证爆破工打号测阻用量为上限,最大限度保持出厂的腊封不受损害;确需拆箱的按需量进行拆包并要确保其它包腊封不受损害。

4、打号测阻过的雷管按编号装入爆破工专用柜后立即关门。尽量减少和潮湿空气接触的时间,一季度在专用柜内放置一次干燥剂。

5、库管员交接班必须检查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检查灭火器材存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沙袋、消防锨灭火器具是否齐全完好,如有不完好时立即上报并落实补充。

6、库管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保养和使用,遇到险情时能及时准确地使用灭火器和沙袋;并能准确自防和自救,确保安全。

7、本矿检查人员要做好入库登记,上级来人到库房检查要有本矿相关领导陪检,并做好记录,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库,爆破工、领药工凭有效领退单按规定办理领退,但不能进入库房内,只准在领退窗口办理领退,发现领退手续不全或有问题时立即向矿调度室及矿领导汇报,由调度室协调处理。

第四节爆炸材料销毁处理制度

1、爆炸材料库管员在测阻过程中,要严格按矿有关制度进行,测出阻值不合格的雷管及出厂有质量问题后做好编

号记录(如脚线破皮、雷管变型、锈蚀等)。认真做好退库雷管的复测工作,并严格检查雷管脚线、管体是否有损伤,复测电阻不合格、脚线有损伤、管体有压伤损伤雷管,抄号后按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2、报废雷管和合格雷管不允许混合存放,报废雷管应装入专用箱内并上锁。

3、库管员要定期向爆炸材料计划员报告报废雷管的数量;爆炸材料计划员按规定数量汇总报告供应科分管副科长进行报废。

4、待报废雷管批准后应按时(爆炸材料生产厂商的供应日)升井并装入专用木箱内。箱内应有有效的防震措施:用干锯末充实,并装钉牢固严密后贴上封条,按规定手续交生产厂商,并保存相关手续。

5爆炸材料计划员要按规定将和供应商的交接手续存档,并妥善保管。

第五节爆炸材料发放、清退制度

1、爆炸材料使用单位根据当班生产任务、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爆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填写煤矿爆炸材料领退单,经带班队长(或带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审批后盖施工单位工章。

2、爆破工接到使用单位的爆破材料领退单后,必须审查单据填写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及时退回,由施工单位重新

填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审查合格后由爆破工填写实领炸药、雷管数量,并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爆破工携带爆破资格证和经跟班队长(或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签章后的领退单,与领药工一同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药工必须是使用单位跟班队长(或班长)指定的专人。

3、爆炸材料库库管员接到领退单后,应首先审核爆破工签字、爆破工本人以及爆破资格证,三样必须相符,然后按单据上填写的实领品种数量发放雷管、炸药。爆破工领到雷管时,首先核对各段雷管数量、检查雷管外观是否有破损、雷管上的打号是否为本人的编号等,确认无误后装入自己携带的雷管箱内并上锁。再和领药工检查核对炸药质量和数量(领药工协助爆破工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装入由领药工保管的炸药箱内,并由爆破工上锁。雷管箱和炸药箱钥匙均由爆破工保管。最后由爆破工亲自用刻有保卫科备案的印章在库管员的台账上盖章,确认所领爆炸材料无误。此时,一次爆炸材料领取程序结束。

4、爆炸材料领好后,雷管箱和炸药箱应该都是锁好的,并且钥匙和领退单均由爆破工保管。雷管箱由爆破工亲自背到使用地点,炸药箱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领药工背到使用地点。到达使用地点并确认箱子和锁的状况均完好后,由爆破工看护爆炸材料箱(领药工协助看护),爆破工在征得跟班

队长或班长的同意后可以装配起爆药卷。

5、装配起爆药卷只能由爆破工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亲自完成,然后可按规定进行装药,装药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在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班组长)监督下,将剩余的所有爆炸材料收拾干净,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分别存入炸药箱、雷管箱并上锁。在装药爆破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时刻监护着雷管箱和炸药箱,特殊情况下,在确保上锁后可交由施工现场负责人(跟班队长、班组长等)指定的人员看护。

6、如本班需再次爆破作业,则重复上述相关工序;若确认本班不再爆破作业,则以上工作完毕后半个小时内,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必须在爆炸材料领退单上按实耗数量当场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

7、需退回的爆炸材料都必须在爆破工的监护下分别放入炸药箱、雷管箱并都上锁,钥匙和领退单仍由爆破工保管。爆破工携带雷管箱监护领药工运送炸药箱到爆炸材料库办理退库手续。

8、办理退库手续时,爆破工首先向库管员出具领退单,库管员核对领退单上的实领数量、实耗数量、跟班队长或班长签名、签字时间,核对签名与本人照片等项目,全部无误后,在领药工的监护下吩咐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和雷管箱,进行清点并收回剩余的爆炸材料。上述手续正确完成后,由爆破工监护,库管员分别在领退单和“一炮三检”图表上签上

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签字后的领退单和“一炮三检”本分别由库管员和爆破工保存。此时退库手续完成。

9、井下所有使用爆炸材料的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上述领退程序,发现任何一个环节或手续不完善、不规范,由库管员立即向调度室、供应科汇报,由调度室及时调查处理。

10、爆炸材料库内,为爆破工个人存放的已经打号的雷管必须专人专箱并上锁。所有雷管箱的钥匙应统一挂在库房通道内并且从栅栏外能看到的显眼位置,并标明雷管箱号和所属爆破工的姓名。为爆破工取雷管时,每次只能从牌板上取下一把钥匙、打开属于爆破工本人的雷管箱,取出雷管后立即上锁,钥匙挂回原处。

11、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必须在领退单上签字。凡是在爆炸材料库没有备份的签字都要经过调度室同意。

12、当班采掘工作面无爆炸材料消耗时,严禁雷管现场交接班,只有在征得调度室同意后允许炸药现场交接班(当班交下班),但必须由当班爆破工、当班领药工先和当班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当面清点数量后并加锁,办理现场交接手续,当班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必须在当班的领退单上签字认可,交下班装有炸药的箱子由当班跟班队长再和下一班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长、组长)办理交接手续。炸药箱由当班的跟班队长(或经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指定专人看管。

当班爆破工和领药工一同到爆炸材料库与下班爆破工和领药工办理交接手续,钥匙在药库交下班爆破工。禁止出现当班交下班一部分炸药,退库一部分炸药的情况发生。

13、井下领取爆炸材料必须是爆破工本人。南翼和北翼爆破工作地点有变动时,瓦斯队值班队干必须提前半小时通知调度室,由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爆炸材料库。爆炸材料库要有接通知记录(通知人员要报姓名),记录清楚通知内容、通知人姓名、通知时间等。库管员应对爆破工本人、爆破工照片以及证件进行核对,无误时才能按规定发放。

15、爆炸材料退库一般不应超过当班班后3小时。遇特殊原因,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向矿调度室、安检处、瓦斯队汇报。库管员一旦发现超时,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安检处、瓦斯队,并由矿调度室调查后,做好记录交安监处存档。

16、爆炸材料专用箱必须妥善保管,不准坐在药箱、雷管箱上或挤压药箱、雷管箱,严禁炸药、雷管混装、严禁碰撞挤压,雷管箱由爆破工保管,炸药箱由使用单位保管。每个爆炸材料库应经常备有10个以上炸药箱和2个以上雷管箱。井下单位领取药箱必须由跟班队长签字,以旧换新,事后办理相关手续。

17、在不影响正常发放工作的情况下,爆破工有权向库管员询问本人的雷管使用及库存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向瓦斯队值班队干和安检处汇报,由安检处值班人员当班调查

清楚。经过供应科允许,瓦斯队队干有权检查与爆破工有关的爆炸材料库存台帐。

18、施工区队已经确定某班不爆破,或根据生产需要,爆炸材料消耗变化较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队,以便合理安排爆破工。

第六节、雷管全电阻检查制度

1、供应科库管员在雷管打号后,必须用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2、库管员对雷管进行全电阻检测时,发现不合格的(电阻值超出4~6Ω范围或脚线破损)雷管必须及时拣出,存放到专用箱内,做好详细记录,定期与报废雷管一并处理。对电阻值较接近的雷管要分开存放(如电阻值为4~5.0Ω、5.01~6Ω的雷管分开存放),分别集中使用。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雷管。

第七节爆炸材料管理奖罚制度

1、由安检科牵头,生产科、供应科、通风科参与,每半月对爆炸材料库雷管测试、打号和爆炸材料发放管理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1~2名爆破工库存的雷管,发现不合格的雷管必须及时拣出,否则,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发。雷管测试的场所、仪器的配备及仪器日常维护保管由爆炸材料库库管员负责。爆破工或抽查人员测试完毕后,及时填写测试台账,将测试结果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向

矿调度室反馈,由调度室向有关矿领导汇报。凡发现库房内台账与实物不符,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2、爆破工有责任对工作面炮眼进行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第一负责人必须对爆破工的验孔、装药、连线、爆破、处理拒爆(残爆)进行全过程配合和监督,并且在执行好每一个环节后在爆破工“一炮三检”图表上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爆破工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协调解决。不按规定执行,对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3、爆破作业全过程由现场第一负责人与爆破工共同负责;每次爆破后施工地点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与爆破工共同在现场认真检查爆破情况,确认无拒爆(残爆)后,当班现场第一负责人(或授权的班组长)签字后爆破工方可离开。施工单位不配合进行验炮,一经爆破工举报,由安检处组织生产科施工单位、瓦斯队进行事故追查,一次对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处罚500元。

4、如施工区队当班没有进行爆破,在出碴过程中发现拒爆(残爆)时,施工区队必须停止一切作业,保留现场,设置好警戒,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安检处,安检处就近联系井下安检员到现场监督拒爆处理;瓦斯队就近调配爆破工,爆破工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赶到,和施工单位班组长共同对拒爆(残爆)按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5、施工区队的当班责任人现场交接班时,必须把有无拒爆(残爆)作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6、施工单位每班计划炸药量不得超过实际用量的 1.2倍,超过时给予计划人员100元的处罚,瓦斯队每月对每一个施工队组的爆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

7、施工队组爆破时实际装药量与作业规程规定装药量不符时,装药量一般不得超过规定药量的20%,若装药量超过20%(当班可以爆破),施工区队必须在两个小班后制定补充措施,通风队按补充措施执行。不按规定执行,一次对责任人处罚300元。

8、特殊爆破地点、零星工程当班爆破,施工单位必须当班把碴出净,以便及时验炮和处理拒爆(残爆)。岩巷掘进巷道扒矸机以后及煤巷掘进巷道滞后30米以外的零星工程需爆破时(如挑顶、拉底、劈帮等),必须制定措施,并在措施中编制爆破图表,明确炮眼数量及每眼装药量。零星工程爆破装药和连线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装药和连线的检查由爆破工和现场负责人共同进行。不按规定执行,一次对责任人处罚300元。

9、凡是动用风镐的施工场所(施工钻场等),爆破后首先检查附近有无残眼、残药、残管,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用风镐。不按规定执行,一次对责任人处罚300元。

10、对崩掉的直径大于500mm的大块矸石及工作面凸出的可疑地点是验炮的重点,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每个工作面每次爆破结束,都必须进行验炮;否则每次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爆破工各处罚500元。

11、在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施工单位辱骂、殴打爆破工,一经查实对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对这一现象,将按“三违”论处,并处罚1000元,停工到职教办学习一个月。爆破工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或作业规程规定进行装药、爆破,严禁刁难、违章操作等影响正常安全生产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

12、安检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爆炸材料管理及爆破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13、矿应每月组织一次,由安检处、保卫科参加,对吊蓝、升井人员、更衣室等地点私存爆炸材料进行突击检查,不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处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200元罚款。

14、瓦斯队给爆破工配足备用脚线,严禁在爆破过程中出现掐断雷管脚线的现象,否则对瓦斯队处罚2000元,对爆破工处罚200元。

15、采掘工作面爆破后出矸、出煤过程中发现残药和残管,应由施工队当班班长和爆破工负责回收,由爆破工统一交到爆炸材料库。

16、严禁私自携带爆炸材料升井,保卫科要会同安检处

不定期对升井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有私自携带爆炸材料升井的,对携带雷管者处5000元/发的罚款,对携带炸药者处3000元/卷的罚款,劳务工开除,并对所在单位处10000元的罚款(每发、卷),对单位领导处1000元的罚款(每发、卷)。

17、井下职工拣到爆炸材料后,及时交到井下爆炸材料库,由爆炸材料库库管员出具证明,上井后把证明交到安检处,对拾到爆炸材料主动上交的人员,雷管奖50元/发,炸药奖50元/卷。

18、井下爆破作业地点所有底板炮眼必须使用阻燃胶带,不按规定使用,每次罚施工单位200元,罚爆破工100元。

第八节爆破器材管理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供应科科长职责

1、负责爆炸材料的全面安全管理;

2、负责爆炸材料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地方公安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供货厂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准用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3、确保库管员的资格审查: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受过治安处罚记录的人员担任;

4、负责制定落实爆炸材料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各种制度,健全爆炸材料管理安全检查制

度、隐患排查制度、以及会议制度等;

5、落实爆炸材料管理的检查制度;

6、负责制定爆炸材料管理安全责任制。

二、供应科分管爆炸材料的副科长职责

1、直接负责爆炸材料的全面安全管理;

2、审查爆炸材料的进货是否符合相关法规;

3、具体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检查;

4、定期和不定期到现场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5、负责和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其他业务的联系。

三、爆炸材料计划员职责

1、按规定做好爆炸材料的计划、审批和上报工作;

2、按时按规定做好信息管理的IC卡计划申购、运输证的办理工作;

3、负责按计划验收爆炸材料,负责与保卫科交接工作;4、负责报废雷管、炸药的申报、审批和返厂及资料的保存工作;

5、负责消耗单的收集保存工作;

6、负责地面台账建立工作;

7、负责信息管理的按期信息上报、电子运输证的上交、销卡以及上报后的IC卡按时下井确认整理工作。

8、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库房组长职责

1、负责编排库管员休班和考勤工作;

2、负责爆炸材料的计划上报工作;

3、负责爆炸材料库库管员的具体分工

4、负责计划爆炸材料IC卡的接收和入库后的升井上交;5、负责信息管理上报IC卡的上报数据制录工作;

6、负责信息管理爆炸材料IC卡上报后的上报确认和空间整理工作;

7、负责爆炸材料的安全保卫、消防器材的完好、防潮等的具体工作;

8、做好报废爆炸材料的统计和报废爆炸材料上报工作;9、完成自己分管的具体业务工作。

五、爆炸材料记账员和雷管检测员职责

1、记账员负责爆炸材料记账工作,雷管检测员负责打号、测阻工作;

2、记账员负责信息管理的入库工作,雷管检测员负责拆箱拆包工作;两人共同完成爆炸材料的发放、回收、信息管理的采集工作;

3、记账员协同做好雷管的高低阻值分段工作;

4、负责爆炸材料库房的安全保卫、防潮防鼠等工作;

5、负责当班爆炸材料的存放工作;

6、按时做好信息管理的IC卡的接传工作,确保不受电磁感染和遗失;

7、负责测阻不合格雷管和退库不合格爆炸材料的专用箱保管工作;

8、负责当班爆炸材料库的环境卫生、来人审查登记、防潮防鼠等工作;

9、时刻高度关注库房用电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2) 二、爆破员职责 (3) 三、安全员职责 (3) 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3) 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责 (4) 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 (4) 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5) 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6) 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7)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8)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9) 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10) 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房管理制度 (12) 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 十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5) 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6) 十九、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23) 二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出入库检查制度 (24) 二十二、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 (25) 二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27) 二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28) 二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29)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 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企业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 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粉尘爆炸危险辨识和评估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粉尘爆炸危险辨识和评估管理 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粉尘爆炸危险辨识和评估管理制度(新编 版) 1.目的 为了明确粉尘爆炸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更好的对粉尘爆炸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用于公司内的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 3.2安全主管负责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

的策划、实施、检查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 3.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粉尘爆炸危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4.4、一般规定 4.1粉尘爆炸危险辨识的范围 1)公司常规粮食粉尘生产活动公司常规活动(如抛光作业、通风除尘设备维修作业、抛光设备维修作业等)和非常规生产活动(如临时抢修)。 2)所有进入铝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员工、外来人员)。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所有设施,如建筑物、设备、设施(含自有的或租赁设备设施)。 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2粉尘爆炸危险辨识时机与频次 1)安全主任不间断的组织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大全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经本公司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单位)对本环节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2.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2.1.1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1.2应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来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自己运输的要由保卫人员押运,司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民用爆炸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2.1.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1.4押运人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1.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1.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1.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 2.1.8 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1.9 装车时,押运人员负责清点查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10 民用爆炸物品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样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1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携带火种、火具,更不能吸烟或动火。 2.1.1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 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 单独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2.2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2.1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建有严 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 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 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2.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2.2.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 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2.4 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炸药库周 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2.2.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2.2.6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 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 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2.7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_1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1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3.职责 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修订、解释,安全主任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核准、签发。 3.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3.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写,并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4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 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 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装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供应部门的供货单据和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必须带有运输爆炸物品的明显标志,即白天要插有红旗,夜间要装设红色灯信号。 第八条运输爆炸物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配备自卫武器和通讯设备,押运人员途中不得离开车辆。 第九条民用爆炸物品运送至使用地后,应有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采购和供应部门组织保卫、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组织人员安全卸火工品,卸完后由火药库保管员清点验收签字,按要求储存爆炸物品。 第十条在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途中必须有专人跟随看管。井下运输炸药时要用专罐(或专车),雷管不得用人行车和矿车运输。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 第十一条装卸爆炸物品时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装运雷管时,车箱底要垫软垫。 第三章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建设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标准》

火工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1)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企业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正式版)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安全管理, 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3.职责 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修订、解释, 安全主任审核, 公司主要负责人核准、签发。 3.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 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 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 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3.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写, 并监督本制度的落实, 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4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 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3.5公司生产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 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 敷设电气线路等, 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3.6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除尘设施设备, 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 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 报告事故隐患。 4.管理规定 4.1 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划分 1)20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连续级释放源, 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吸尘排风管道及除尘器内部b.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设备内部的加工部位c. 抛丸喷砂设备内部的抛丸喷砂加工部位。 2)21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一级释放源, 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 持续进行铝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的作业区域b. 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c. 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 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3)22区:铝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存在二级释放源, 并同时存在粉尘爆炸性环境条件的区域。 包括:a.吸尘排风管道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b.抛丸喷砂设备的清灰口及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武平县宁洋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宁洋煤矿 二0一七年二月一日

前言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37-2009、GA838-2009。以及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将对公司的安全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公司的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目录 一、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三、安全例会会议制度 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五、消防管理制度、 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七、定员定量制度 八、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九、装卸、运输、储存操作规程 十、危险品销毁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三、附则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一、单位的法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全面贯彻实行。 二、在安全工作中负保证和监督职责。 三、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协助公司经理,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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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2) 二、爆破员职责 (3) 三、安全员职责 (3) 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3) 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责 (4) 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 (4) 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5) 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6) 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7)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8)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9) 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10) 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房管理制度 (12) 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 十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5) 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6) 十九、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24) 二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出入库检查制度 (25) 二十二、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 (26) 二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28) 二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29) 二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30)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经本公司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

粉尘爆炸危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粉尘爆炸危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粉尘防爆安全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粉尘爆炸隐患、有害与危 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生产部是组织实施粉尘防爆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粉尘防爆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1、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 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粉尘点及粉尘作业场所; 3、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的三级粉尘防爆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职工是否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否无证上岗作业; 3、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规定,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路桥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9A项目部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二O一五年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警卫看守制度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清退回库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申请审批制度 (11) (五)、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13) (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 (14) (七)、民用爆炸物品器材丢失处理办法 (15) (八)、民用爆炸物品爆破方案审批交底制度 (16)

一、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并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合格,由公安机关验收后方可使用。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标识牌的格式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规定设置;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 4、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在墙面画定高线,不得超高存放。 6、民用爆炸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黑火药应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应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 (2)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应超过设计或安全评价核定的存药量。 7、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整齐,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总则 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炸材流失事件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科主管领导全面负责。 2.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建立民爆物品安全责任制、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 3.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发放、使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当地政府相

关规定,同时认真学习和落实本规定。 4.从事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经过培训合格的职工。 5.未经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爆炸物品的储存 1.项目经理部安全科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仓库或托管仓库,并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必须设立专人看管,严禁将爆炸物品承包给私人看管。 3.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坚持出入库登

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火 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 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火防爆区域的 通风安全管理。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负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批

准。 3.2 安全主任 协助主要负责人对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档案进行审核及日常管理。 3.3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 确保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通风安全制度的确切实施及日常管理。 4. 一般规定 4.1通风系统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2公司抛光车间铝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应按照GB 50019的规定设计通风、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送、排风系统防火安全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应采用粉尘防爆型的通风设备。 4.3抛光车间的集中通风和空调管线,在管线进入生产车间之前应设置防火阀,通风风机、空调制冷加热设备应

【新编】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一、火药库房的保管人员要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有一定文化程度,并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二、火药库房必须有经过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并有核发的储存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库房必须悬挂安全定员、定量的标准标记。 三、爆炸物品入库前必须经过专人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并无火种时方可允许入库,分类存放。 四、爆炸物品出入库时,必须经过细致检点,办理严格的交接验收签字手续。对清退的爆炸物品,要双方当面清点,办理签字手续,入库单不得与库存物品混放,并在下一班首先发出,凡不执行领退制度和领退手续不全者下一班不得发放。 五、凡没有火药使用计划者和领用器具、手续不齐全者不予发放;凡超计划未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者不予发放。 六、入库的爆炸物品要做到班清、日结、月核实,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保管人员交接班时要查看帐、物,严格交接手续。 七、对于破损变质的火药和失效、拣选出的报废雷管不得发放使用,并及时剪掉脚线,每十个一捆,单存单放并单

列帐本登记,按规定销毁。 八、库内存放的爆炸物品,要按规程规定存放,不得超高,每个峒室不得超量储存并保持包装完整。 九、发放爆炸物品时,要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指派专人跟随看管。 爆炸物品的发放清退制度 一、火药库房内要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火药的帐、卡,并严格按照帐、卡办理发放、清退手续。做到记帐及时、帐目清楚,数字准确,不得任意涂改。达到计划、实领、实耗、清退四对口,帐、卡、物三相符。 二、凡发放的雷管,必须经过逐个的电阻测试和编号,否则不得发放。 领用爆炸物品的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格证的同志担任。 三、雷管的编号,必须检查是否与放炮员的号码相符,待核准后方可发放。 四、保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制度,即:无放炮员合格证不发;无火药包(箱)不发;火药箱无锁不发;无领用单据或没经签字不发;无清退手续或清退手续不全的不发。 五、放和清退时,双方必须经清点并在单据和清退手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84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X)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 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

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 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 三、火工品的使用 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

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1)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1) 2、安全例会制度(1)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 4、安全检查制度(3) 5、危险场所定点定量管理制度(3)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7、仓库安全保卫制度(4) 8、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5)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 10、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6) 11、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 1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7) 13、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8) 14、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9) 15、盲炮安全处理制度(10) 16、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11) 17、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12) 18、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12)

19、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3) 第二部分岗位安全责任制度(16) 1、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16) 2、仓库安全生产职责(16) 3、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 4、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7) 5、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8) 6、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8) 7、爆破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19) 8、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19) 9、治安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0) 10、押运员安全生产职责(20) 11、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20) 12、装卸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1) 第三部分爆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2)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53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涉爆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的法制、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民爆物品消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权责令限期3日内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有权停止整改。经过两次整改、停业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有关许可证。 (一)民爆器材仓库保管员、安全员未经公安机

关审查发证、守护人员未经公安机关备案的。 (二)库房无人守护,守护人员老、病、残不能胜任工作,守护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 (三)领用民爆器材无手续的,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库房,无登记项目、账目不符的。 (四)销售民爆器材不查验,不登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关条例的。 (五)库房超过按期炸药的储量而超荷的。 (六)炸药库的设施、照明达不到要求的,民爆器材不存放专用库房的。 (七)无证领用、入库,账目不清楚的。运送无押运员,混装、使用不相符的车辆运送的。 (八)跟换法人、主管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 三: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因

主管负责人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民爆物品丢失、被盗、,依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四:凡因民爆器材丢失、被盗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民爆器材的销售、储存、使用单位因管理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安机关应当责停业整改,发生爆炸事故隐瞒不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六:变造、伪造、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转借、以其他方式转让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吊销有关许可证、没收其非法所得外,依照《中华人民共

爆破作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总汇编

第一部分 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制: 复核:

审核:

要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一、分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治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治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觉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治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 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治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 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治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治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治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觉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 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刻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 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缘故,遇有专门情况,有权制止爆破。 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七、同意分部安全生产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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