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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 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艺术、体育学科副教授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学科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可以按照上述工作业绩条件执行,也可参照下列补充条件执行。达到补充条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相应的工作业绩条件。

3、体育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等科学报告会上2篇(限第一作者)以上论文获省一等奖,并辑录成册。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名的主教练;或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的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超额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4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 2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4名)。

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能力。 2、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 4、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1、教学。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80学时、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以及成人院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一等奖。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5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且被较多引用。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5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6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2万字以上/部),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同时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4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2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2)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4)作为主要发明人(限前3名)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在上述条件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教授水平,可认为符合业绩条件。

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2015年广西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的成绩已出,笔试通过仅仅是完成高级职称申报的第一步,离评审通过的距离还很远,评审时间快到了,作为过来人,去年这个时候我正如火如荼的准备着,今年有空写上一些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我个人的申报经验,不管这次考试通过没通过的,我想本文都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作用。 我主要总结三个方面内容:一、考试注意点二、个人申报经验。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发布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文件, 一、考试复习要点: 1.大纲很重要,围绕大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比较广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大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做。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人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看书一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人认为出题人想难住大家采取的极端行为。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相对应问题,100分不是目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用书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课本,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副教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着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着,具有协助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以上必修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 (三)主持过市(厅)级或主要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着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1次学校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综合类)奖励;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五名); (三)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 (四)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并已转让和应用; (五)主持完成1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横向课题,理科类累计到位经费200万以上,工科类累计到位经费600万以上,社科类累计到位经费100万以上(经费到位须出具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证明)。 七、论文、着作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被SCI、EI、SSCI收录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重庆中级新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渝职改办[2005]77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以实践作为衡量人才的唯一标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领域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附件1:《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规划、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施工(含土建施工、安装、装修等)、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基本要求 ㈠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

晋升副教授的条件

晋升副教授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在教学上有较深入的研究。 (一)教学必备条件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一门基础课或二门以上课程(教学型教师和高职高专教师须二门基础课,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高职学院教师要求担任过一门实践(技能)课的讲授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教师按规定减免工作量要求)。 2、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280学时以上,在教学中进行了一门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教学科研型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在180 学时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改革,或开设一门新课程;科研教学型教师年均授课在60学时以上;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授课时数。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教学水平和效果达到副教授职务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二)科研必备条件 1、论文。在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 篇以上(教学科研型教师要求其中 1 篇为国家级刊物论文; 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其中 2 篇为国家一级刊物论文)。如4篇论文全是发表在高校学报上,其中必须有1篇发表在高于本校层次的学报上。同时要求,必须是与本人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学报上发表。 在4篇论文中,教学型教师如有2篇、教学科研型有3篇、科研教学型有4篇国家级刊物论文可顶其他应备条件一条。 破格晋升:在4篇论文中,须有国家一B级以上刊物论文2 篇以上,或有2篇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或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2、课题。科研教学型教师要求受聘讲师以来,主持或参与(前5名)省部级(高职高专学校可省教育厅或省有关厅局科研项目,包括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科学指令课题、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等)纵向科研、教研(教改)项目一项。 (三)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著作。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著作一部,理科字数 不少于10万字,文科不少于12万字(不能几部累加)。著作应是本人承担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本人多年学术研究系列论文积累形成的最终成果。 2、教材。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5566947.html,]检索为准),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直接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录的(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5566947.html,]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 3、教学奖。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5名;或国家精品课程前5名;或省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管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产品生产和生产技术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 (1)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或担任中、小型项目中的专项负责并编制报告。 (2)担任中型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小型项目并负责项目审核和编写技术报告。

(3)参与编写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参与编写2项以上中型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大纲,或独立编写中型以上项目技术报告、技术专题报告、技术总结等。 (5)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经专家鉴定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主持完成县以上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1项以上或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2.工程建设 (1)担任大、中型工程建设并担任专项负责人。 (2)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中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1项以上,并取得成效。 (4)参加中、小型工程项目计划、质量与经济核算等综合管理工作。 3.生产运行与管理 (1)参加大型工程的生产运行技术工作,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负责中型工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某一单项生产运行工作,或负责小型工程的生产运行技术工作。 (2)作为专项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县以上水利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站网运行、技术咨询等工作,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工程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五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申报条件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一)、学历 1、初级(员级、助理级)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以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助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助理工程所任职资格。 2、中级 具有工程系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通过考核或评审确定为工程师;获博士学位者,当年即可考核确定为工程师。 具有工程系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10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系列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工程师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后,可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 3、副高级 具有工程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一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工作,可以通过评审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应至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4、正高级 获博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评审时间及有关具体要求以省职改办文件通知为准。 (二)、外语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50岁以上的评审高级职务或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外语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评审中级职务,应参加理工B类考试;评审高级职务,应参加理工A 类考试。职称外语每年只考一次,成绩合格有效期为4.5年。 (三)、计算机 评审中级以上职称,应参加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1980年前参加工作,评审中级职务者计算机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每年3.5.7.9月报名,4.6.8.10月考试,有效期3年。 (四)、论文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两篇独著的公开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论文。评审中级职称,应拟写一篇学术论文。 (五)、考核

高校系列高职高专(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条件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教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在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显著效果;主持和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臵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

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根据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一款和第二、三、四款中的一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评定条件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很好评,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只要符合条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当地人事局咨询。下面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注意事项编辑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简要概括申报条件:根据京人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 (一)基本条件:没有出过医疗事故,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基层工作任务,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成绩考试合格,最重要一点,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年限要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

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医学专科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当年9月30日 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 - 2 -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群众,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年度履职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A :政工员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定能力,胜任本岗位工作。 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1 年,均可以确认为政工员资格。 B:助理政工师 1、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自觉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加以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和中国革命史,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4、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 3 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累计满 2 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 1 年;取得双学位、研究生毕业者,均可直接确认为助理政工师资格。 C :政工师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 和贯彻。 2、掌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和相关的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3、密切联系群众,能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专业文字能力。 4、大学专科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4 年;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5 年;取得双 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2 年。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 2 年;博士学位获得 者,均可直接确认为政工师资格。 正常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相应的专业能力、业绩、资 历评价,应在及格成绩以上。 D :高级政工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结合实际运用马克思 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比较重大的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新情 况、新理论、新经验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社会、伦 理、心理、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 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 究、专业文字等方面的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4、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7 年,取得申报 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 分以上;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8 年,取得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能力评价良好等级分,业绩、资历加分20 分以上;[1957 年1 月1 日后(含)出生者,具有大专学历的政工专业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按破格申报条件申报;其中1966 年12 月31 日前(含)出生者参加市政工师进修学院举办的政工专业进修班学习培训,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完成一篇结业论文,可视同具备申报高级政工师规定的学历条件正常申报。];大学本科毕业或后取研究生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 年;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6 年;双学位、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4 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累计满 3 年。 1966 年底以前原学历中专、高中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满 5 年;1970 年底以前大学专科毕业,受聘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 5 年,工作成绩突出,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高级政工师。 正常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附件一)

附件1 泛华建设集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 总则 一、为了客观、公正评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工程师(中级建筑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 ①获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获双学士学位,受聘从事专业三年以上; ③中等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八年以上; ⑤初中及以下,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十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技术员级职务四年以上; 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③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技术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①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②初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5.下列人员经考察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①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副教授评聘条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副教授须对本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能熟练地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每年授课60课时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本科或专科1门主干基础课或2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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