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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证明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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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

三门闸中心小学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证明

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各班主任和教导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诊断病愈复课证明,交给教导处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班主任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班主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班主任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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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范本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制度 1.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务室负责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防治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4.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卫生所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 6.疫情未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7.在传染病高发及流行期间,学校各班级要建立学生缺课登记调查和晨检制度,做好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临床表现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学校并督促其到卫生所就诊。

8.一旦发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对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隔离治疗、疫苗接种、预防服药、消毒杀虫灭鼠、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疫情进展变化情况。 9.各院系学工组长和辅导员要按卫生部门的要求,督促患传染病的学生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未满,不得随意恢复上课。对因隔离期未满复课而引起传染病蔓延的要追究责任。 10.要加强对住校学生的管理,发现患病要及时督促就诊,并做好宿舍的消毒工作。经常保持教室、宿舍等学生聚集场所的空气新鲜,做好通风换气。 11.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普及卫生防病知识。针对不同季节发生的传染病开展学生卫生防病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平时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

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篇一: 1、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校卫生室检查,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室上课。 3、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4、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6、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xx区第二实验小学

xx区第二实验小学复课查验证明 班班主任: 您好! 经过跟踪病况、查看病历及检查等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您班学生,现已达到复课标准。建议:加强锻炼,避免受 凉,。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卫生室 年月日 注:本复课查验证明为一式两份,学生与校(园)医各执一份。 篇二: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

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xx二中 篇三:

(完整版)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传染病 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大陈小学 时间:2016年9月

大陈小学体检结果汇总表 学校:大陈小学 时间:2016年9月

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学校校医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学校要坚持晨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校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

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2016年9月

小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范本

开发区小学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014.03

开发区小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记录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副校办。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水寨小学学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与《晨检记录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开发区小学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在记录上。 2、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报告内容及时限: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49930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学校卫生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班主任教师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卫生劳动等,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校联系平台、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向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健康教育知识,有关传染病的防治,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总务处与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学校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检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打扫,确保校内环境的整洁。 (4)加强学校卫生长效管理,由班主任做好“特殊时期”的晨检工作。 (5)由班主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校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一)班主任老师: 1、负责每天对本班学生中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值日行政。 2、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提供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当时的身体状况。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值日行政。 (二)安全员: 1、负责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 2、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肺结核、伤寒、血吸虫病、疟疾等。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等。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5)非法定传染病:水痘、手足口病、急性结膜炎. 3、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4、对病愈返校的学生,须出具卫生部门的返校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5、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 施。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学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工作目标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传染病的蔓延,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确保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健康。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我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全体政教处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填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做好病因追踪

1.各班班主任及时上报本班因病缺勤情况,并做好病因追踪,及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每日填写表格,表格请于当日上午9点前交到学校政教处,并说明学生病因追踪的相关情况。班主任若发现疑似患病学生, 及时上报给疫情报告人。 2.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年级组和各班班主任、老师严格监督。口 3.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到学校疫情报告人留档。 (二)认真核实并填写保存患病学生的资料 1 .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 2.学校疫情报告人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三)实行复课返校检诊双证明,严格把关 1.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政教处人员报告给疫情防控领导核查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岀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黃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岀相关信息。 ? 为了能够及时有疗: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 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54646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要求,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员设置 1、XXX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设置xxx为兼职疫情报告人。 3、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报告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检查指导全校的学生晨检及消毒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个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37.5度以上)、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学校领导、教办和街道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与宣传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课追查与登记制度。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我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3、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我校全体人员及家长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应严格执行病患学生复课证明制度,复课证明须由原诊断单位开出,并加盖诊断单位公章,由学校疫情报告人保存。 孙集教办 2009年9月13日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传染病病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病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学校若在晨检中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例,应立即隔离患者,并通知劝导家长带患病学生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2、若医院、诊所为非传染病疾病,校方必须收到正规医院出具的具有明确诊断的病情证明,方可让学生返校上課,诊所开具证明不可作为排除依据。 , 3、若医院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或由家长告知该名学生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时,必须立即隔离,以免在校内造成传染病流行。学校进行电话追踪工作时应告知家长:治愈后由家长携带儿童和医院病历到学校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所在地卫生服务中心确认患病学生临床已治愈,再计算隔离期后开具复课证明。 4、若医院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后,家长有异议且在其他正规医院做出排除传染病诊断的,须由家长持排除医院就诊证明与患病学生一起前往确诊报卡医院,要求医生再次复查,若医生坚持确诊意见,必须按确诊传染病隔离;若最初确诊医生认为可排除传染病者,由确诊医生向该院报卡医生提出更正传染病报告卡片申请,报医院所在地疾控传染病卡片管理人员后,方可更正卡片,并由疾控中心人员通知学校该患者可解除隔离。

5、持有复课证明的病愈返校的学生应先到学校卫生保健室,由校医或保健老师查验复课证明,根据发病时间、返校时间,复核隔离期限是否达到要求。如已达要求可进班复课,并填写中小学传染病管理登记表(见附表1),要求家长签字并保管好复课证明备查。 6、学校必须按照疾控中心的要求隔离时限,对确诊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未满隔离时限的传染病确诊患者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种传染病隔离时限见附表2。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隔离,送诊,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附表1:中小学传染病管理登记表

学生病愈复学返校制度

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 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时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工作目标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传染病的蔓延,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确保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健康。 二、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我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员:全体政教处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填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做好病因追踪 1.各班班主任及时上报本班因病缺勤情况,并做好病因追踪,及时认真填写《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表》,每日填写表格,表格请于当日上午9点前交到学校政教处,并说明学生病因追踪的相关情况。班主任若发现疑似患病学生,及时上报给疫情报告人。 2.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年级组和各班班主任、老师严格监督。 3.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到学校疫情报告人留档。 (二)认真核实并填写保存患病学生的资料 1.政教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 2.学校疫情报告人和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三)实行复课返校检诊双证明,严格把关 1.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疾病控制中心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检后,政教处人员报告给疫情防控领导核查后,再开具回班复

5、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叶霖佳小学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院 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 2、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3、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4、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010学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学校卫生条例》的精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特制订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每学期初由卫生室保健教师为全校学生检查视力,统计分析,做报表,了解近视率、新发病率等情况,视力不良的学生及时发放告家长书,通知家长及时采取治疗及预防措施。 1.期末由保健老师负责复查不良视力学生的视力,以利掌握治疗效果。 2.每学年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包括身高、体重、内科、外科、五官科以及测血红蛋白等项目,以利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针对学生体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生把《学生体检情况通知书》给家长签阅,并在第二天交由学校报告,以书面形式与学生家长沟通学生的身体状况,以利尽快到有关医院复查及诊治。 4.根据学生身高、体重数据,由保健教师运用电脑统计分析学生营养状况,做好统计报表。对营养不良、超重、肥胖的学生进行营养指导,发放相关的健康处方。 5.根据上级安排,定期配合牙防组和区域医院医生,完成全校学生的龋齿普查和充填治疗工作。 2010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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