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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式试验规定

产品型式试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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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职责及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送检与收样管理第四章工程材料试验 第五章工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与试验 第六章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下达与施工调整 第七章施工现场工艺控制试验 第八章混凝土搅拌站质量控制试验 第九章试验仪器计量检定 第十章试验仪器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一章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的出具、送达规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铁二十二局广州新客站中心试验室,受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授权。在广州新客站工程XKZ-03标段独立行使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任务。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广州新客站工程试验工作的管理,本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的原则,按局指挥部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一经被批准,有关人员严格按其执行。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职责及组织机构图 第四条中心试验室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程。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141号文件》精神,确保检测数据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可追溯性。 (二) 认真学习铁道部有关客快专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 特别是要熟练掌握有关耐久性混凝土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确实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真实的、准确的检测数据。 第五条中心试验室的组成。中心试验室在指挥部总工程师工程部门直接领导下,设主任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资料员一名,试验员五名,试验工一名,暂定九人组成。根据工程需要随时调配。 第六条中心试验室下设三个分部试验室。即哈建集团分部试验室;四公司分部试验室;六公司分部试验室。每个分部试验室至少二人组成,并设一名主管试验工程师负责分部试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以上三个分部试验室的试验人员由各分部项目总工直接领导;中心试验室只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对其所从事的检测工作有监督管理权利。 分部试验室负责人职责: 分部试验室负责人,在中心试验室主任的监督管理下,主管本分部试验的试验检测工作,即是试验员又是管理,负责组织全室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有取样,送样工作。完成简单的现场试验、检测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 1、负责组织本室人员对现场原材料半成品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管理现场施工所需的各种试验检测数据调整和标识。 3、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室人员按规定要求,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处理、技术资料整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2000年1月7日,质技监局锅发[2000]0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的工作,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型式试验机构的型式试验工作范围分为: 第一组:压力管道用金属管子、管件、法兰; 第二组:压力管道用非金属管子、管件、法兰; 第三组:压力管道用阀门; 第四组:压力管道用膨胀节及波纹管; 第五组:压力管道用密封元件及特种元件。 第三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型式试验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组织实施型式试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工作。 第四条经资格认可合格的型式试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审查和型式试验工作。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型式试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是法人授权的组织; (二)型式试验机构及机构总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工作具有5年以上经历,具有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审查经历。机构技术总负责人应具有高技术职称,精通申请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技术知识; (三)有熟悉压力管道设计的技术人员和各项试验技术人员、以及与开展试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这些人员应占机构人员总数的2/3以上。其中从事压力管道元件设计审查的技术负责人和重要项目试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技术力量的配备,应满足所从事的型式试验和压力管道元件设计审查工作的需要; (四)具有与其任务相适应的设计审查手段、试验手段、设施和满足产品型式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 (五)应具有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在质量体系中应描述如何对以下要素进行控制:申请过程、设计审查、文件和资料控制、抽样过程、试验用设备的控制、试验过程、试验人员工作安全、试验记录控制、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投诉与争议的处理、不合格的控制等。 (六)有与压力管道元件设计、试验工作范围相适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 (七)能正确执行有关法规、标准; (八)具有必要的办公地点和试验场地;

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二、中心试验室工作方案 三、中心试验室岗位职责 1)中心试验室主任职责 2)中心试验室副主任职责 3)试验人员职责 4)检测人员职责 5)中心试验室资料保管人员职责 6)中心试验室仪器样品保管人员职责 三、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 1)中心试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2)中心试验室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及保密制度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仪器设备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 5)中心试验室检测人员纪律 6)中心试验室试验安全操作制度 7)中心试验室公章的使用规定 8)中心试验室试验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试验室是负责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和监督的职能部门,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试验室、承包商工地试验室,共同形成三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其主要职责是: 1、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测、监控和管理,为领导决策和技术方案的确定,提供科技依据。 2、对主要材料进行质量鉴定和认可,对其它一般材料进行质量报告的审核、备案,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拟采购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商品构件进行质量抽验。 3、对承包商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认可。对承包商的工艺试验进行执导监督并对结果进行认可。 4、在施工中对承包商的检测数据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检数据,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 5、参与和组织分项工程的验收与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论。 6、做好日常工程质量巡检工作;对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并发布工程质量月报。 7、负责仲裁工程承包商与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纠纷,下达质量仲裁通知书。 8、对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及其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究项目的试验工

型式试验报告模板

1.试验项目及结论 Order Test Type Testing Date Test Results 1 Conducted Emission Test 11.29 PASS 2 Immunity to Continuous Conducted Interference Test 11.29 PASS 3 Radiated Emission Test(30MHz ~ 1000MHz)11.29 PASS 4 Immunity To Radiated Electric Fields Test 11.29 PASS 5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Burst Immunity Test11.29 PASS 6 Surge Immunity Test 11.29 PASS 7 Voltage Dips, Short Interruptions and Voltage Variations Immunity Test 11.30 PASS 8 Voltage fluctuation and Flicker Test 11.30 PASS 9 Harmonic Current Emissions Test 11.30 PASS 10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mmunity Test 11.30 PASS 2. Mode of operation during the test Conducted Emission Test: Mode1:Norma l Operation(DC 48V) Mode2: Norma l Operation(AC 220V/50Hz) Immunity to Continuous Conducted Interference Test: Mode1:Norma l Operatio n Radiated Emission Test(30MHz ~ 1000MHz): Mode1: Normal Operation Immunity To Radiated Electric Fields Test: Mode1:Norma l Operation(DC 48V) Mode2: Norma l Operation(AC 220V/50Hz)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Burst Immunity Test: Mode1:Normal Operation(DC 48V) Mode2: Normal Operation(AC 220V/50Hz)

总监办试验室管理办法

总监办试验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总监办试验室的管理,规范设备采购,指导总监办试验室的组建,突出监理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监管与指导地位,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1、负责总监办试验室的技术指导,并定期对总监办试验人员进行培训及业务水 平考核,要求每年年初由中心试验室列出全年的培训计划报管理层批准; 2、负责新颁布的试验检测标准、规程的宣贯工作; 3、对总监办试验室提出组建方案; 4、负责对总监办试验室的日常督查工作,并下发督查通知书,对总监办试验室 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复查; 5、负责对招聘的试验人员进行操作考核,并签署是否录用意见,供人力资源部 参考; 6、所有总监办试验室设备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定 期对设备进行核对; 7、试验设备的统配工作由中心试验室负责。 二、总监办试验室的职责 除履行临时工地试验室的职责外,还需 1、对中心试验室的培训及检查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对于中心试验室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3、对于工地试验检测出现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中心试验室汇报; 4、建立本总 监办试验室财产台账,做好仪器设备的进出入登记工作; 5、竣工后,试验检测资 料移交一份给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建档保管。三、总监办试验室设备 统配流程 1、总监办试验室提出申请; 2、中心试验室审查并提供意见; 3、报分管领导审批; 4、报总经理审批; 5、中心试验室采购设备; 6、回复总监办试验室; 8、总监办组建工地试验室。四、附件 1、检查工作表 2、工地试验室财产清单台账 3、设备统配审批单 附件3 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办试验设备统配审批单建设项目名称/总监办名称中心试验室审核意见采购估计金额名称数量设备型号、规格采购/调配 /调配来源 仪器设备 配置清单 总监办试验室经办人,签字,: 中心试验室经办人,签字,: 总监办工程师,签字,: 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 意见年月日 总经理 审批年月日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控制程序

版本/修改号A/O 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控制程序第 1 页,共 3 页 1、目的 在产品的实现过程中,对规定的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未经监测或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成品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3、职责 3.1 由质保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签发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 出具检测报告。 3.2 技术部门制定成品出厂检验标准。 3.3 质检人员负责对放行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 3.4 检验和型式试验报告单由主管技术人员审核签字并对数据负责。 4、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检验和型式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2产品进行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环境条件应与产品检验项目所规定的条件 相符. 4.1.3检验和型式试验所用的仪器仪表、设备、计量器具应符合标准或技术 条件所规定的类别要求和准确度,具有检定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2成品检验和型式试验程序应根据产品技术标准及要求进行。 4.3 成品检验和型式试验 4.3.1 各产品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供相关的记录,办理成品提交手续, 提交品质保部验收。 4.3.2质检人员根据技术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 平查阅抽样方案,按抽样方案在每一个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厂检验收。 4.3.3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人员查阅技术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检查水 平和合格质量水平,查阅抽样方案,检查抽样数量是否正确,按照规定项目进行试验。 4.3.4质检人员根据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试验周期,在交收试验的合格批中 随机抽取周期检验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如有规定以外的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4.3.5最终产品经厂检验收合格和确认各阶段的监视和测量结果符合规定要 求后,由质检人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交付顾客。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试验室必须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执行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落实安全社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 产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试验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如下: 1 工作前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仪器原理及状态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3 化学试剂使用,严格遵守领用手续,使用时看好说 明及使用方法。 4 试验室内设备做到平时自检,季检,每年对所有设 备安全检定一次,做好记录并标识。 5 对新员工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受教育

人签字。 6 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鞋。 7 试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大负荷电器。 9 试验室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人走电断。 10 禁止私用电器设备。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制造安装企业经常需要向用户、监理等提供电梯五大安装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但人们对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常常会产生分歧,在此将相关最权威的解释附在后面,希望我公司遇到类似问题时,向对方出示附件中的文件,并指出有关有效期的内容,以便对方学习和提高!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 (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 (三)《目录》所列各种类型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 (四)同型式进口电梯的首台产品或者部件; (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4年进行1次); (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梯型式试验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电梯型式试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上述统一管理或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各型式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以下简称《型式试验细则》,《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试验

型式试验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年10月8日,国家总局,2005年第145号公告 3、《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05年5月20日,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74号局令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是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申请人的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二、许可条件 1、申请单位自行制造的计量器具。 2、该计量器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工作原理、主要功能、技术指标等与国家技术法规相一致。 3、计量器具的名称符合JJF1051《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的要求。 4、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型式评价试验机构进行定型鉴定(型式评价),合格后取得型式评价报告。 申请要求 申请人责任 1、申请人应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国家总局2005年第145号公告) 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2007年第74号局令)的规定要求,并根据要求自查是否具备取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在网站上可浏览或下载。 2、申请人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上填报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附表,用A4复印纸打印;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加盖公章;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 3、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前往行政许可窗口提交全部申请材料。此事项的受理时间以行政许可窗口收到全部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材料的 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受理决定书上。 5、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要求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期限完成接受型式评价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通知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 6、计量产品的产品标准、型式评价大纲和计量检定规程(含型式评价内容)以及该产品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型式批准,取得新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收回。 7、申请人应当于委托次日起20工作日日内,将样机(一般每种型号、规格三台)及有关申请技术资料(申请表、样机照片、产品标准、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使用说明书、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等)送到承担型式评价的 技术机构。逾期未按照上述要求送达的,则不具备型式评价条件,检定机构填写《型式评价受理意见表》,报送计量评审中心,市质监局作出不予许

中心实验室耗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实验室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各种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增效、切实为实验教学服务的原则,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由中心主任及设备和耗材专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二、耗材的定义。包括实验所需电子元件、导线、电池、保险丝、工具、刀具、劳保用品、电源插座、清洁剂等低值易耗品。 三、耗材的管理。由本实验室管理人员建立购置和发放情况明细账。 四、耗材的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使用,坚决避免浪费。领取使用耗材,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登记后方可领用。 五、耗材的购置。由实验耗材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中心主任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购置耗材时,经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严禁违规使用耗材,违者给予警告或报上级部门处理。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一、实验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室及教学低值易耗品是指实验室教学、学生毕业设计、科研、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及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需要,符合以下规定的物品。 1、材料: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金属、非金属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实验品等。 二、实验教学耗材的请购 各系(部、中心)依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实验课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上报耗材需求计划,经实验中心审核和校领导审批后,每学期开学集中请购一次,其中教育技术方面和计算机方面的实验室及教学耗材分别由实验中心和计算机实验室统一保管,各使用部门领用,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三、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 1、各实验室二级仓库必须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2、各实验室二级仓库管理员要按时编制耗材进出仓月报表,每月进行一次账、卡、物核对检查,在次月3号前上报实验中心。 3、各系(部、中心)负责根据实验(训)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编制和修订实验(训)消耗定额,作为耗材申购、使用、统计报表、核算的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对保管的耗材安全完整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5、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二级仓耗材发放和保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耗材损失负责。 四、实验教学耗材的调拨、损坏、丢失 1、实验教学耗材内部调拨,须经实验中心审批,由调入、调出单位管理人员办理调拨手续,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实验教学耗材损坏和丢失等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XXXX-20XX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 Examination Rules for Type Test Personnel of Special Equipment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 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 XXXX-201X 前言 2010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0]57号发布“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通知”,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的要求,对一定数量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了考核。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任务的要求,2012年4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行业协会、型式试验机构的专家成立起草组,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规则》草案,经起草组修改整理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上网征求意见。2012年?月,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2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2年月日,本考核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制定工作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进行考核的要求,吸收一年多来开展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工作的经验,重新界定了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资格人员的职责,规定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大纲内容要求,以达到规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目的。 本规则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沈钢裴永刘金山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缪春生李向东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胡军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

试验室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试验管理办法 (增加人员管理、激励约束(奖惩标准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加强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为公司精细化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CR9204、《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业主、质监站、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日常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树立“质量至上,服务项目,发展企业”的思想,切实做好项目施工生产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管理体系规定。树立工程试验为施工生产服务思想,积极面向生产第一线,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提供的测试数据力求科学、合理。 第三条根据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合理设置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是公司试验室的临时派出机构,在公司试验室运行的体系下运转,结合项目实际开展相关工作,同时隶属于公司中心试验室和项目管理,项目结束后,工地试验室效用同时终止。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试验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子(分)公司]、架子队三级管理模式。第六条机关试验室设主任1名,质量负责人1名,检测工程师及档案管理人员2名;项目工地试验室设主任兼质量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另外根据工程特点和项目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员,所有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第七条工地试验室成立之前需经母体对人员、设备、环境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后下发同意设立工地试验室文件。

第八条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需经过公司授权,其中授权签字人需经认监委授权签字考核合格,根据项目施工生产需要在母体资质业务范围内进行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严禁超资质检测。 第三章工作职责及内容 第九条公司中心试验室职责 (一)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试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与规定及上级文件并组织宣贯工作,制订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编制试验工作要点,进行试验工作总结。 (二)承担本级试验检测资质(计量认证、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资质)的取得与持续。编制中心试验室《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并贯彻落实。 (三)收集推广优秀试验成果。 (四)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调配。 (五)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与调配,监督其正常使用。 (六)指导项目试验室的建设,提供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七)参加研究制定大型试验技术方案,并全过程参与。 (八)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管理本级检测工作设备、设施,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十)每年覆盖全公司范围检查不少于1次,公路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母体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每年所有项目进行不少于1次的内部审核,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职责 (一)按照规范、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并落实。 (二)按照母体试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试验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

试验品管理规定

试验品管理规定

试验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试验中心试验用产品、有关部门抽检、技术部委托型式试验用试品提取、出库、试验后产品的处理等流程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试验产品的调拨、借用、退还、报废、返修等工作事项,适用于质管部、技术部、采购部、车间、成品仓库、售后服务部等有关部门的岗位和人员。 3 试验品的管理 3.1 破坏性试验品的调拨 破坏性试验品、有关部门抽查、型式试验品从成品仓库开具调拨单提取,如果成品仓库没有该类产品,需从车间直接调取,要办理入库、调拨出库手续。 3.2公司内抽查一般性试品的提取 公司内抽查做一般性试验用产品,根据抽查要求进行抽取,抽取的产品办理借用手续,从车间或成品仓库借取。 3.3 公司内抽查的试验品提取由质管部有关人员办理,试验中心负责使用保管。 有关部门抽查、型式试验品的提取手续由技术部有关人员办理。 4 试验品的归还、报废、返修 4.1 公司内的破坏性试验品由质管部有关人员将试验后的产品送交售后服务部,办理入库手续。公司外的破坏性试验品退回后由技术部交售后服务部提取入库。 4.2 售后服务部建立试验品出入库科目,对出入库的试验品单独立账。 4.3 售后服务部入库的试验品报废、返修出库处理程序同Q/xxx 0000-2010号企业标准《仓库管理制度》中 5.1、5.2、5. 3销售退货处理程序一样。 4.4 一般性试验用产品从何处借出归还何处,由借用部门负责归还。 5 附则 5.1 一切试验品的管理均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所有部门或人员均不能擅自变更。 5.2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5.3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行政部,解释权归行政部。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蚌埠学院关于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1.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评估办法和标准”、“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和“验收标准”以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等文件中有关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内容为指导,建立起责权明晰、分工协作、管理高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实验教学管理队伍。通过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教学体系,整合优质资源,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效益。 2. 管理体制与机制 基础实验中心下设七个实验分室,专业实验室下设8个实验分室;实验室建设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建立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融通协调机制;实现教学资源与科研资源合理配置;实验室人员定岗定编、择优上岗、定期考核、奖惩严明,形成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运行机制。 3. 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 3.1 岗位设置: 原则上,系实验室设主任2名,物资管理员1名,各分室设实验管理员1名。 3.2 岗位职责: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⑴根据教学和科研计划制订实验室年度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编写“示范中心”申报相关材料、并在院、系部署下具体组织实施“示范中心”建设工作;起草“示范中心”建设的具体方案措施; ⑵根据系工作统一安排,负责完成“专业评审”中实验室建设相关材料的搜集,并按要求整理; ⑶接受教务处的工作指导,保持与设备科的沟通与协调,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设申报书、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包括药品采购计划、玻璃仪器采购计划、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的采购计划等)。其中仪器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在上一年的十月份前制定完成,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一年二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下学期采购计划的制定。 ⑷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全体实验人员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协助系领导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 ⑸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实验室有关人员的指导、培训、管理及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和总结实验室工作,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⑹组织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组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⑺经常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器材的检查与人员培训,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82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 法标准版本

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围栏网维护试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试验室良好环境条件。 第二条安全规定 (一)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三)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四)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从事高压试验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高压试验室(场)应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之

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构架,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四条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五条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备完备。通往试验区域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定期检查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Type Test Rule for Hois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年6月15日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本细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6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首次会议,在前期工作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草案。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质检特函[2004]6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5年1月和4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5年8月和2006年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两次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按照统一的TSG安全技术规范模板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7年12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明确了升降机型式试验工作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型式试验的试验条件、仪器设备、试验项目、内容与要求和试验方法,提出了型式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升降机型式试验工作。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尚洪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检中心张清海钟正强 国电公司施工机械质量检测中心郭玉莹缪谦 国电公司水电施工设备质量检测中心薛备芳 国家工程机械质检中心王金星

目录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1) 附件 A 升降机型式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4) 附件 B 升降机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7) 附件 C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10)

某道路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Xx道路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一、“xx城市道路”中心试验室是负责整个公路建设项目的试验机构,负责对承包人、驻地监理办的试验工作进行指导,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进行抽检,并提供试验报告;根据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等规定,对承包人的试验报告审核和审批。 二、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及项目特点,制定相关试验规定和方法,并组织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 三、审核承包人试验台帐,建立中心试验室试验台帐,在驻地监理办的抽检试验中再按总监办的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试验,根据总监办指示,随时对承包人进行抽检试验。 四、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设备、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定期对试验仪器交有资质的部门校检、标定。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抽查检验。 五、对驻监办上报的承包人的配合比进行审核,并进行平行试验,对驻监办上报的配合比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合格后上报总监办工程质检部审批后下发实施。 六、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参与项目的技术问题处理和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七、中心实验室主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若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应向总监办报告,并交纳资质审查费2万元,待更换人员到岗

后方可离岗。 其他试验人员的资质证书扫描由总监办统一保管(原件备查),若需更换人员,仍需向总监办交纳资质审查费用2000元,待新人员资质审查合格到位后方可离岗。 九、中心试验室试验人员、驻监办试验员及承包人试验员,都必须严谨,认真工作,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试验情况,如发现中心试验室违反试验规程和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承包人等情况,总监办将对其个人课以违约金2000元,试验室课以违约金5000-100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除课以违约金外,向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吊销其资质证书。 十、本办法由“xx城市道路”总监办执行,解释权属总监办。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附件: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本试行规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考核工作。 第三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的试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型式试验(检验)机构执业。第四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职责: (一)严谨、科学、规范地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二)审查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和产品设计文件,编制型式试验方案、试验规程,完成型式试验过程的操作和记录; (三)型式试验结果的分析与认定,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对试验数据或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和颁发 第五条申报型式试验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申请时应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见证材料: (一)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二)具有与拟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接受过不少于40学时的所从事试验项目的专业培训;(四)参加由型式试验机构组织的本专业知识、标准及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参加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机构组织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综合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六条由申请人本人或者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机构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办)提出申请。 第七条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的型式试验人员须由聘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执业注册后,方能在所聘用单位从事所注册项目的型式试验工作。 第三章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资格考核分为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知识考核。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由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综合知识考核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机构)组织进行。 第九条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按照相关的型式试验机构向全国考试机构备案的考核大纲(应涵盖本型式试验机构所从事的型式试验项目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进行。考试分为理论考核(包括开卷、闭卷)和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核以考核拟从事型式试验工作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包括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控制和指导施工方面的作用,使试验室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科学规范,为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评定提供可靠的数据,确保公司所属项目工程质量,明确各方职责及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程》(JTG G10-201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第12号令)、《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等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及文件,结合本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在建项目。 第二章试验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试验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同属被公司委托机构 并对公司负责,接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中心试验室在公司、监理单位的指导下,参与对公司所属项目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检查、指导及管理。在业务上服从领导,执行监理工作指令,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在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守合同,坚持原则,又要沟通协调、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推诿。 第五条所有的工地试验室开工前,必须按《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资质认证,通过资质认证后,工地试验室方可开展工作。在通过资质认证之

前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可以采取中心试验室、监理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联合取样,共同委托送检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 第六条中心试验室的职责与权限 中心试验室应服从公司及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对公司提出需要试验检测单位进行的专项试验工作,试验检测单位必须执行。 (一)按照合同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要求,负责合同范围内的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应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及监理工程师、公司认为有必要的试验检测分析意见,每月对中心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报总监理工程师,为公司及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 (三)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计划同步编写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公司,同时协调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应据此安排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四)应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相应的试验检测细则,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五)执行总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作指令,并有权代表公司对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检,抽检频率不得小于10%。 (六)负责本合同段独立试验检测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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