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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

25、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
25、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大唐新能源制〔2010〕48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筹建处,本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制定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生产技术改造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部 2010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集团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是指在对现有的发电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公用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环保要求及增加生产能力的完善、配套、改造的检修和技改项目。

第三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范围

(一)消除影响企业安全、可靠、综合出力的设备缺陷以及公用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效率和出力,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

(二)降低能源及资源损耗,提高企业运行水平;

(三)完善和提高调度通信、控制、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水平;(四)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完善劳动保护措施;

第四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为中心;

(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标准、规定等。制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规划、计划和可行性研究;

(三)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应重点使用,并进行项目安全、可靠和经济效益评估,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程全过程管理,以实现保证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的目标。重点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要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系统各企业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方面的责任,实现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职责

(一)负责监督和协调管理所属分子公司,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组织所属分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论证、报批和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三)根据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指导性

意见与要求,结合机组检修工期计划的安排,负责所属分子公司年度技术改造及重大检修投资的审查与审批;

(四)负责所属分子公司重点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批;

第八条基层分子公司职责

(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负责本企业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规划(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上报;

(三)负责根据新能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的指导性意见与要求,结合机组检修工期计划的安排,编制上报本企业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和措施要点;

(四)负责本企业技术改造单项工程50万元以下自行掌握资金计划的审批;

(五)负责组织本企业50万元以下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章资金的来源与管理

第九条资金的来源

(一)按规定用于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二)从银行和投资机构取得的内资和外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贷款;

(三)按规定用于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专项拨款和补助资金;

(四)其他资金。

第十条资金的管理

(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金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预算管理,并在资本性收支预算中统筹考虑;

(二)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金安排要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年度实施进度安排资金计划,计划资金的安排要首先保证上年度已开工的、已订货的跨年结转项目,尽快发挥工程项目和投资的实效;

(三)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和拆借。不能擅自进行各个项目资金计划的调整,如需变更项目资金计划的数额,应以正式文件上报审批部门;

(四)各分子公司要加强自行掌握资金的管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年初资金的安排要留有余地,以便适应临时性的项目急需。50万以下的年度自行掌握技术改造资金的计划安排,要报新能源公司备案;

(五)新能源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资金计划,各分子公司在自行掌握资金中统筹安排,50万以下技改项目资金在企业自行掌握资金中列支,50万元以下的重大检修项目资金在企业一般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

(六)为弥补企业资金不足,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可以使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贷款。用国内贷款时,原则上各企业应于每年9月底以前报新能源公司,新能源公司汇总后向集团公司提出下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贷款的项目计划,由集团公司统一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外资贷款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贷款

均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并履行相关手续;

(七)技术改造所贷款项的归还,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资本性支出预算中统筹解决;

(八)分子公司不得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工作中,自主承诺和签订有关使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的额度;

(九)通过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程拆除的设备,凡是有可用价值和继续使用的,要妥善保管并登记,尽可能在本企业内部调剂使用,不能将有可用价值和能够继续使用的设备,随意作报废处理;调往非内部核算企业和系统外使用时,均为有偿调拨;凡是能在工程竣工前处理的设备都要尽早办理调拨手续,报废设备的固定资产,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不得将回收的设备和材料无偿转让本企业所属关联单位和集体企业使用或占用;

(十一)要严格按核定的企业所属部门范围确定和安排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计划。各个项目资金要按各自的渠道使用,界定产权,分清本企业与关联单位的关系,遵循谁使用,谁投资的原则。不能用新能源公司下达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或企业生产自有资金搞关联单位的项目;

(十二)各单位与外部合作进行本单位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投资,要经新能源公司批准,纳入年度计划或规划,不得自行签订有关合同。

第四章项目规划

第十一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制定规划的目的,在于使本企业明确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的方向与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物资和人力,用于关键地方。

第十二条编制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涉及企业各部门、各专业的技术经济的优化和调整,涉及整体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涉及技术经济效益的最大产出。必须从整体经济的最大效益出发,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

(二)规划项目的制定,要结合资金和物力的可行性,防止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来源不足,项目工期延长,影响其经济效益的发挥;

(三)规划项目的制定,在重视资金投入量多少的同事,应注意相应的技术装备和手段、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都得以合理提高;

(四)规划项目的制定,要以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性评价、二十五项反措、技术监控、缺陷管理、和可靠性分析等结果为重点进行评定和研究,分轻重缓急,综合平衡;

(五)规划项目的制定,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十三条规划的层次与内容

(一)新能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划,制定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的规划工作;

(二)各分子公司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要在新能源公司

有关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方针和技术政策的指导下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

1.依据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性评价、六项反措对标检查、技术监控管理、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可靠性分析等工作结果,对本企业设备的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和环保指标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定、研究和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比较与集团公司乃至全国同类风场最好技术经济水平之间的差距;

2.据国家和行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制定本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实施的目标、重点和措施,明确项目实施后应达到的安全、经济水平;

3.提出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投资需求总规模、方向、措施要点以及资金来源;

4.技术经济效益分析和外部有关条件。

第十四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新能源公司和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纲要编制本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为了使规划更切合企业实际,也可以每年对集团公司批准的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并上报审批或备案;

(二)除有特殊要求外,各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一般在规划期前一年8月前进行编制,并上报新能源公司审批,同时要求编写文字说明。

第五章项目的审批及管理程序

第十五条项目的划分

(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是指具有工程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能够发挥效益的技术措施。分子公司实施的主体改造工程和与之配套的工程应作为一个项目,不能将没有直接联系的几个独立项目捆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也不能将一个独立项目分解成几个独立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分类

1.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2.限额以下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3.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指定性项目不分投资限额。

第十六条项目的审批权限

(一)限额以上项目

1.投资总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查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及国务院审批;

2.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查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

(二)限额以下项目

1.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分为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审批项目和分子公司自行审批项目。新能源公司根据每年所属分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可用总量,确定各分子公司自行审批项目的自行掌握资金投资额度;

2.投资总额在500万以下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新能源公司对所属分子公司分别审批;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审批,在新能源公司批准给各分子公司自行掌握资金

额度内统筹安排,报新能源公司备案;

3.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七条项目的管理程序

(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实行分阶段管理和审批,各阶段管理程序严格按审批权限进行;

(二)对单纯更换设备或设备购置的项目经批准后即可立项;

(三)管理程序基本遵循的原则

1.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的内容和要求,由项目企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多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开展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报告,按程序上报新能源公司、集团公司审查批准。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见附件1;

2.初步设计阶段:项目企业必须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上报。初步设计文件经新能源公司批准后,按规定组织项目各内容的招投标和进行开工前的准备;

3.开工建设阶段: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和确定的初步设计批准概算书进行施工图设计和设备订货,随后进行施工、安装、运转、分部验收;

4.竣工验收考核阶段:要经过工程验收及设备和系统运转正常,填报竣工验收报告,办理投产交付手续,并确定项目技术经济考核时间和内容;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经济指标,作为新能源公司对分子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作考核与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项目计划

第十八条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一)年度计划的编制应以集团公司批准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规划为依据;

(二)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新能源公司对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编制的要求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的实际需要;

(三)充分考虑结合机组大、小修可实施的年度项目和资金完成的计划可行性;

(四)充分考虑项目外部条件的落实情况(如设备制造与交货期等);

(五)年度计划总额度不得超出新能源公司下达的资本性支出预算。

第十九条年度计划项目的分类和条件

(一)年度计划项目主要分四类

1.自行掌握资金项目:指分子公司按审批权限自行审批50万元以下项目的年度规模;

2.结转项目:指新能源公司已批准的上年度没有完成需继续在本年度实施的项目;

3.新开项目:指新能源公司确定的年度具备条件的新开项目;

4.前期项目:指项目建议书审批,或技术路线和方向已基本明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的项目。

(二)列入年度计划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须做到“四

落实”

1.资金来源落实;

2.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已审批;

3.施工组织和力量落实;

4.主设备订货和主要材料来源工作落实。

第二十条年度计划的投资预算与测算

(一)年度投资预算是指在计划年度内允许完成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资金总量,包括结转项目在本年度内资金的需求;

(二)各分子公司根据本企业资本金的可用额度和生产实际需要、测算和制定本企业年度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投资预算;不足部分可考虑银行和投资机构内资和外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贷款的取得。

第二十一条年度计划的编制与时间

(一)各分子公司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分别编制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自行安排计划和申请新能源公司审批的计划;利用非企业自有资金的内资贷款、国家专项资金和外资的项目要报集团公司审批与备案;

(二)每年8月底以前,各分子公司申报下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报送新能源公司,计划文本应有相应的编制说明(电子版材料1份)。

第二十二条年度计划的审批与下达

(一)每年9至10月,新能源公司组织研究、审查各分子公司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

(二)每年12 月底以前,为满足设备和材料订货的要求,由

新能源公司下达次年第一批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年度计划,全部年度计划最迟于计划年度的二季度以前下达完毕;

(三)限额以上项目,由集团公司按规定上报得以审批后下达;

第二十三条年度计划的调整

(一)已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工期、总投资、年度资金)一经审批,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时,须重新报请新能源公司批准;

(二)特殊应急项目应在具备年度计划条件的前提下随时申报,经审批后方能补充列入年度项目计划中;

(三)上年度未完成但资金计划已下达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其项目和资金继续纳入本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并参加统计和考核的管理。

第七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四条项目开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对项目计划的实施计划全面负责,责任人不得随意变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人因不同原因需要变动时,要由分子公司及时确定项目新责任人,不能形成责任人缺席的项目实施阶段;

(二)分子公司和施工企业必须落实工程的安全组织措施;

(三)限额以上项目开工之前应填报开工报告,由国家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批准;

(四)用款计划:为了合理使用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发

挥资金的时间效益,根据工程具体施工进度,分子公司须向新能源公司编报工程月度用款计划。

第二十五条项目招投标和承包的基本要求

(一)为了优化项目方案设计,确保实施质量,节约投资,除保密性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在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设备制造和监理单位原则下,积极进行设计、设备制造和监理等工作的招投标。要打破地区、部门界限,开展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监理等的竞争;新能源公司成立招投标组织机构,负责生产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

(二)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项目,原则上都要由分子公司的力量自行组织实施,不得外包或转包;确属分子公司不能承担的项目,可委托集团公司系统有关企业或系统外企业实施,但必须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需按照《大唐新能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三)实行承包制的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工程项目承包须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工期与投资、安全和质量、材料消耗及技术经济指标。承包中指标的确定不能低于设计文件中所确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材料消耗以定额确定的数量为准;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也可对设计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分项承包;

(四)对所有需进行招标的项目,要作好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没有业绩或存在重大技术和商务问题的单位,不能被选作招标对象,对提供不真实的资质证明材料或业绩以及违反招投标纪律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须得到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的认可,企业审计、财务、监察部门要积极参加招标评标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七)招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监理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项目投资额度、技术的复杂程度和项目的重要程度,由新能源公司(50万以下的项目由分子公司)确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是否实行项目的监理制度,分子公司应积极将监理机制纳入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之中;

(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监理是对项目建设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目标控制是项目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

(三)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监理单位要对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控;对项目的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对项目的实施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件,协调参与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四)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确定实施项目监理制后,要做好项目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健全项目监理的管理机构,制定项目监理程序,明确监理和被监理双方的工作内容与职责;

(五)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的监理原则上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制,监理费用由项目概预算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需的重点设备和材料在制造过程中,分子公司要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造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和材料出厂前的试验数据,对不满足设备和材料供货所确定的技术协议和合同中

的技术指标,不得交货。

第二十八条竣工验收及评定

(一)工程竣工当月,即应按投资估价增加固定资产,及时计提折旧;

(二)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设计和施工等有关单位,必须向企业提供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评估所需的资料以及施工图纸;

(三)工程竣工后两个月内,企业必须向新能源公司提交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包括决算表(见附件3)和竣工图,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新能源公司申报理由。工程竣工决算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成本,重点工程还需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接受审计;

(四)限额以上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限额以下项目由新能源公司或委托企业组织验收;

(五)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应履行异动手续,及时修改相关规程和规范,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确保技改和重大检修项目即投运、即稳定、即达到预期效果。

(六)凡经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正常投入运行的项目,不能转为固定资产;

(七)工程竣工后两个月内,认真做好工程总结。总结包括:

(1)工程各分项目标完成情况(以性能试验报告为准);

(2)实施的项目及其费用完成情况;

(3)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

由企业根据项目性能鉴定试验和实际运行数据,向新能源公司提交项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资金、进度和质量控制情况以及达到的效果等内容,作为项目新能源公司考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企业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条新能源公司下达的年度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计划,其项目、资金完成率应大于90%;对计划工期为本年度内竣工的项目,项目、资金完成率应大于95%。

第三十一条为确保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资金重点用于生产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上来,各分子公司自行安排和掌握资金计划用于其生产性项目投资应不低于90%;

第三十二条为实施来年的项目开展设备和材料订货,预安排下年度的项目和资金不纳入考核范围;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生产管理的具体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内容

一、前言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性质

(三)可研编制人

(四)项目负责部门

(五)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提出的背景及改造的必要性

(一)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

(二)项目提出的背景

(三)进行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的必要性

(四)调查研究的主要依据、过程及结论

(五)原系统或设备的基本情况

1.拟进行改造的系统或设备的基本情况说明

2.系统或设备简述

3.铭牌

4.制造商

5.投产日期

6.技术状况及其他有关技术参数

7.运行简历

8.主要历史状况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陷情况的历史记录和叙述

2.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

3.影响设备可靠性的问题

4.系统配置与偏差

5.环境保护的问题

6.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性

7.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等

(七)需要通过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解决的问题

三、方案论证:

(一)改造方案描述

(二)改造后预期达到的效果

(三)应从全部可能的设计方案中,提出2~3个最适合的可选方案(或建议方案)

(四)是否需要停机停炉或结合机组大、小修等

(五)从技术、经济、效果等方面论证其实施可行性、合理性、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六)要求定量、准确地对其性能指标、投资费用、效益、投资回报做出综合比较

(七)企业拟推荐方案

四、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

(一)项目方案及内容综述(不超过40个字)

(二)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

(三)项目实施范围

(四)项目的主要设备材料构成

(五)地址选择及地理位置、路径及方案

(六)改造后系统布置的变化

(七)性能和有关参数及必要的图纸

(八)环境保护措施、治理方案和回收情况,对环境保护的评价

(九)对劳动定员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及培训情况

(十)主要设备制造(订货)周期

(十一)调研、可研、初设、设计、招标、订货、开工、工程各施工步骤(包括拆除、土建、安装等) 、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整个项目的时间进程计划安排

(十二)一般土建工程,应注意气象、水文、地质、地形、地下物等资料的收集和叙述

五、工程实施条件

(一)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

(二)工程施工周期

(三)设备制造周期

(四)资金来源等的落实情况

(五)有关规划、消防、征地、搬迁等的落实情况

(六)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是否采用招议标方式进行

六、投资估算表及设备、材料明细表

(一)投资估算表

(二)设计费

(三)调试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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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 (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 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 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

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团公 第一级为集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全面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生〔2016〕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全面做好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总部各部门: 2016年是集团公司全面实施“一五八”发展战略和“十三五”产业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国有企业和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电力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抢发电量、降低成本,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需要更加安全稳定的局面,煤矿、煤化工企业潜在的安全风险依然较大。集团公司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以“七个加强”要求为抓手,以安全风险控制为主线,全面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 1

事故,不发生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全面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七个加强”,补齐安全生产短板 要加强科技工作。坚持科技兴安,完善各级科技工作管理体系,配齐岗位人员,依靠科技创新保障安全生产。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解决超临界机组高温管材运行安全、冲动式汽轮机隔板安全等技术难题。开展二次再热、海上风电等新技术的研究,为实际应用奠定基础。推广环保节能、相控阵检测等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开展设备诊断分析、预警的技术研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设备状态的实时掌控和事故隐患的早期预警。 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配齐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专工、技术员等技术管理体系岗位人员。采取切实有力的激励措施,稳定和发挥生产系统骨干作用。制定颁发技术管理责任制,出台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落实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健全专业技术标准体系。 发挥基层企业技术保障主体作用,加强技术标准规程,技术台帐、档案等生产信息管理,为技术分析和技术攻关提供依据。发挥集团公司科研院技术保障监督作用,组建全覆盖的技术专家队伍和快速反应的技术协作网,实施全专业、全过程技术监控管理。发挥新能源、广西、环境产业公司等在风电运行、水电大坝、 2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口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培育了“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大唐人特有的企业精神,这种“大唐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咬定目标、务期必成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辱使命、勇担责任的奉献精神。这种“大唐精神”是“大唐团队”的灵魂,是“大唐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大唐品牌”的魅力所在,是创造“大唐速度”和“大唐质量”的不竭源泉,是促进大唐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辉煌的精神动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1、用不断创新的科技,共建通信发展的未来。 2、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厚积薄发,业兴五洲。 3、锐意创新、善思笃行、攻坚克难、引领潮头。 4、激情超越,筑梦人生,勇于拼搏,逐鹿未来。 5、引领通信新技术,追求用户新需求。 6、服务用户、勇于创新、团结拼搏、开拓进取。 7、改革、创新、发展是大唐腾飞的羽翼,拼搏、奋进、责任是大唐腾飞的永动机。 8、深挖促改、生研融合、爱贤供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9、系统创新,领先世界。 10、矢志创新迈大步,大唐自信展风采。 11、以唐为名,弘扬大唐精神;以人为本,成就中国梦想。 12、同心图冶,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3、珍惜大唐光荣史,再创大唐新辉煌。 14、担创新责任,创一流品牌,揽优质工程,做时代新人。 15、高举大唐旗帜,秉承大唐精神,锐意创新进取。 16、创新就是突破常规。 17、积极深化改革,迎接市场竞争;肩负发展重任,再铸大唐辉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2007年版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为加强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工作,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集团公司总部处长级、副处长级)岗位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战略发展需要,承担以下六个专业领域的政策和改革研究: 1.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区域经济发展; 2.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 3.国有企业发展改革; 4.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 5.企业战略与管理; 6.国际政经形势及企业国际化,世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优良,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尽责、作风严谨,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合作; 2.熟悉国家宏观形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状况,具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3.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电力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政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应聘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应聘副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科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7.条件特别优秀的,相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报名者需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奖信息、业绩证明、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简历应尽可能完整。简历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并逐页签字,参加考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1周内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五)党组研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会研究决定各岗位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18:00时止。 2.应聘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信息。 4.联系方式 原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以及在各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以用为本,价值创造。

专家库建设旨在整合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类业务,不断优化各项生产技术指标,提高效益,创造价值。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专家库建设按管理层级和专业类别设计,任期内根据专家的岗位、业绩等变化情况,对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四)标准统一,量化评价。 专家库建设采用量化手段,统一设臵各级各类专家的积分标准,重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通过积分排序,体现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级企业。专家库建设涉及的人员为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含集团公司总师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体系 第六条专家库按照三级三类体系设计,即按照企业层级分为集团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基层企业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员工岗位又分为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生产技能类三个类别(各级企业员工对应的三级三类专家见附表1)。 第七条专家库的专业设臵根据企业层级的不同确定,同一专业涉及的专业等级情况根据岗位类别和专业特点有所不同(三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doc8页).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系统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现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主题词: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能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等18个区域子公司,成立了山西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内蒙古分

公司、辽宁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广东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11个区域分公司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5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塞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已建成投产发电的最大水电站之一的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截至2019年底,中国大唐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一带一路”沿线16个国家,资产总额达7585亿元,员工总数约10万人,发电装机规模为1.44亿千瓦,清洁能源机组占比达32.5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理念,深化“达设计值”工作和提高设备可靠性,提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条“精品工程”是通过精心策划、精益管理、精细运维,使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完成后的可靠性指标、能耗指标、环保排放指标、投资回报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安全设施完善,文明生产一流,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工作的各级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制定了“精品工程”的评选条件、评价标准、检查考核等内容。其它计划检修、技改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有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均 - 1 -

纳入“精品工程”创建管理,“精品工程”实行“分级创建”,分为集团公司评价项目和分子公司评价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中重大技改项目是指重点技改项目工程投资超过3000万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 (一)制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建立指标对标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集团公司评价的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进行核查。 (三)监督、指导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七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落实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管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二)检查、指导基层企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前期策划、过程实施。 (三)组织“精品工程”评价,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八条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职责: - 2 -

中国大唐集团所有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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