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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外事故处置记录表表

学生意外事故处置记录表表
学生意外事故处置记录表表

校园意外事故记录表单位:

体育活动外伤、窒息、死亡、丢失、失明等。

校园意外事故后续处理记录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每个家长都不愿看到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当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后我们应该做什么?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对于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幼儿园该如何整改?具体内容请阅读下面的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了解。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已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中学生纪律处分登记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雷州市唐家中学违纪学生登记表

处理告知单 学生家长: 该同学,学年第学期开学至今,因无心学校,经常不交作业,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纪,经学校行政会谈论,根据学校《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记过处分,该处分自4月14日起生效。 根据学生表现,记过处分一年后可申请撤销,但须记入学生档案。 特此告知。 雷州市唐家中学政教处 年月日 家长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 【通知】关于减轻、撤销学生违纪处分 关于减轻、撤销学生违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践行“教育引导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规范管理”的学生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发挥违纪处理的育人功能,鼓励违纪学生改正错误,完善自我,现结合大学生成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因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后有真诚悔改表现,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减轻或撤销学生纪律处分。 第二条二级学院审核小组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受处分学生的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审核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第三条考察期限的规定 考察期指受到处分后,至提出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申请前的时间过程。 (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考察期为半年; (二)留校察看处分的考察期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却有明显悔改表现,学习成绩非常突出的,考察期可缩短为半年。 第四条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的条件 撤销纪律处分必须符合全部基本条件,并且满足具体条件一条及其以上;只满足基本条件而未满足任意一条具体条件的,可通过讨论给予减轻处分等级。 (一)基本条件 1.平均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70%以内; 2.日常表现好,工作积极,努力学习,踊跃参加各类课外活动,班级90%以上的同学同意建议学校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 3.第一次受到纪律处分,且考察期内未出现违纪记录或受到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4.符合考察期限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受纪律处分学生在考察期内,具备以下条件的: 1.在校外各类科技、文体、征文等竞赛(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获得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经有关部门认可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者;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及多次参与二级学院、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为维护学校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 4.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学风建设,为学院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5.毕业时能够获取专升本资格者或在考察期有上进心,积极报名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者; 6.其他经二级学院讨论可减轻或撤销的充分事由。 第五条符合减轻、撤消纪律处分的学生考察期满后的每月25日-当月月底进行,学生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小组将在每月1-3日(节假日顺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集中审核。第六条减轻、撤消学生纪律处分的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受处分以来表现、取得成绩的相关证明); 2.本班同学对申请人申请的意见(90%以上同意)、签名; 3.助理辅导员或专职辅导员对申请人申请的意见、签名; 4.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统一提交学生工作处; 5.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减轻、撤消由二级学院审核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文件形式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对于减轻、撤销留校察看处分的由二级学院审核小组审核并

幼儿园各种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

名称处理的方法 受伤时止血法1.直接加压止血法:以消毒纱布或清洁的布置于伤口上,然后用手掌或手指施压,压5~10分钟,等出血停止后,再用绷带或胶布包扎固定。 2.止血点止血法:将流经伤口处的主要动脉暂时压住(向骨头方向压),以减少伤口的流血量。可将受伤的手指抬高超过心脏,以减轻疼痛和止血。 鼻出血止血1.让患者安静坐下,头部保持直立或稍向前倾。如果头向后倾,血液会流入喉咙,易发生窒息或呕吐。用拇指和中指压住鼻翼。 2.将一块干净的纸巾或棉球卷成条状塞入流血的鼻孔内,再按住鼻孔,等止血后再将纱布拉出。 3.出血较多的可冷敷患者鼻根部,约隔10分钟放开。 4.如不能止血或鼻骨有骨折现象引起的出血,送医院治疗。 轻度割伤1.割伤后先确认伤口的深浅,处理轻微割伤的最佳方法就是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将伤口清洗消毒后,检查是否有残留物留在伤口中,如伤口不深则让伤口自行痊愈。 2.若有出血则先止血消毒,如果想让伤口尽速愈合,可涂上抗菌软膏,贴上创可贴,每日换药,或上纱布、扎上绷带,绷带裹紧的压力促使血液在伤口处凝固。 烫伤1.应迅速用冷水冲洗,也可用冷水浸浴。轻者冲洗约二十分钟后伤口擦京万红膏。 2.如果幼儿烫伤时有穿衣服,要伤口冷却后才可把衣裤从孩子身上小心脱下,粘住的衣服不能强行脱下,要用剪刀剪开。 3.如皮肤已出现水泡,保护好水泡,留待医生处理。如皮肤的水泡已破或已剥落,可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 嘴唇受伤带好一次性手套后用纱布置于伤口上,然后用手掌或手指施压,压5~10分钟,等出血停止后,倒一杯温开水给幼儿漱口,了解伤势,如果肿胀厉害,可以止血后冰敷,然后喷西瓜霜或喉风散消肿。. 手指夹伤1.及时冰敷,仔细查看是否出现紫色的出血现象或肿胀,如有可能是手指部的骨骼发生了骨折,应及时去医院就医。 2.如出血不止,可将受伤的手指抬高超过心脏,以减轻疼痛和止血并去医院治疗。治疗夹伤期间避免入浴。 鼻腔异物1.鼻腔进异物后,不要用物去抠。可让幼儿将另一鼻孔压紧,闭紧嘴,用力将异物擤出。如无效,需送医院取出治疗。 耳道异物豆类入耳可滴油,不能滴水,请幼儿侧向异物,侧身单脚跳,豆粒随油掉出。如飞虫误入耳道可在黑暗处将手电筒放在耳边,飞虫可见光爬出。无效果应送医院取出。 名称处理的方法 异物入眼(切勿让幼儿用手揉擦眼睛,以免异物擦伤角膜)1.眼泪冲洗法,鼓励幼儿闭上眼睛休息片刻,再慢慢睁开眼睛多眨几下刺激眼泪,冲出异物,可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捏住上眼皮,向前提起,向眼内轻吹,刺激眼睛流泪,将沙尘冲出。 2.如果冲洗法冲不出异物,将眼睑翻开,找到异物后,用湿的棉签将异物轻轻粘出。 3.如果眼内飞入小飞虫等异物,眼泪无法将异物冲出时,可用干净的冷开水进行冲洗,以汤匙盛水冲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 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

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但是,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委托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

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及教师的责任义务

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及教师的责任义务 近几年以来,幼儿园里幼儿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关于学校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教师再也不能凭以前的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又是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 一、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幼儿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教师如没有尽自己职业“谨慎”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据扬子晚报2000年5月13日报道的儿童朱某状告南京港务局幼儿园及其开办单位赔偿纠纷一案就说明了这一点。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多家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朱某在幼儿园摔伤致残,是幼儿园看护不力所致,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

身损害经济损失55906元,精神补偿费20000元。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 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压压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发现存在的问题,监督幼儿的活动,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学生在教室、楼道、走廊内的安全,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也是幼儿园容易出事故的地方。据江淮晨报2000年4月25日报道,合肥市六安路小学学生刘晶晶坠楼身亡,校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共9万元。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说明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的期间是指学生从踏入校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教师应该象家长一样,看管学生。学生离校必须经过教师的同意,或者学生家长的允许方可。 4、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学生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

学生处分通报的范文4篇

学生处分通报的范文4篇 下面给大家带来学生处分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生处分通报范文一 一、20xx年5月10日凌晨1:30,信息学院20xx级信息工程专业2班韦xx、何xx、刘xx、任xx、李xx、冯xx、陈xx、郭xx、王xx、罗xx等10名学生在校外酗酒晚归,路过学生宿舍23栋时大声喧哗,随后23栋楼上掉下一废旧电脑键盘,于是韦xx等10名同学来到23栋门外并按门铃要求上楼找扔键盘的人,遭宿舍管理员拒绝后,韦xx等人借着酒性将23栋学生公寓大门砸坏。 二、20xx年5月25日晚上23:30,信息学院20xx级电子科学与技术1班朴xx、刘xx、陈xx、刘xx,20xx级电子科学与技术2班李xx,20xx级测控技术与仪器2班吴xx,20xx级自动化1班董xx、苏xx等8名学生在校外酗酒晚归,返回宿舍路上经过宁堂路口时,不听保安劝阻强行翻越网围栏,致使两扇围栏损坏。 以上18名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影响恶劣。为教育学生本人,警示他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北京理工大学xx学院关于毕业生离校过程中违纪事件处理规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照价赔偿损坏的公物(已赔偿);暂扣韦xx、朴xx等18名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18名学生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了书面检查,是否免予行政处分,是否向其接收就业的单位通报违纪情况,取决于他们离校前的表现。 学生工作处 20xx年6月1日 学生处分通报范文二

在教务部组织的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过程中,我校个别学生疏于自身管理、无视相关考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进行作弊。学生工作部对有作弊行为的61名同学,分别提出了处分建议。 从20xx年3月15日开始,学生工作部与涉及的学生进行面谈,听取了学生本人的陈述与申辩。主笔人和拟接受处分的学生均在谈话记录上签字认可。 20xx年3月31日,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有作弊行为的61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对8名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45名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8名同学给予记过处分。 处分决定书于20xx年4月4日,将陆续送达相关学生。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若对处分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我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 在20xx年3月31日召开的校长办公会议上,同时研究了至今为止未到校注册和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的8名学生问题,并做出了令其退学的学籍处理决定。 学生工作部 20xx年4月5日 学生处分通报范文三 理化系xxxx级电子信息班陈xx、xxxx级环境检测班支xx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xx、支xx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理化系

幼儿园意外事故

幼儿园意外事故 所有人都知道,安全是人类生存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是人一切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据一项专家学者们的调查显示,中国儿童死亡原因中26%来自于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已成为儿童的第一杀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的身心发展均处于较为柔弱的初级水平,而强烈的活动需要与淡漠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较低的自我保护能力之间的矛盾,致使幼儿极容易成为意外事故的受害者,如何防范与处理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已成为家庭、教育机构、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幼儿园作为低幼儿童生活学习的集体护养机构,是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易发生、多发生场所。因此,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我曾经在有关幼儿园意外事故相关案例中看过其中几个,有两件案例是这样的:例一,幼儿学母亲收衣服的样子帮教师收毛巾,人小够不着便搬来椅子。由于重心不稳摔伤。例二,一幼儿在户外活动时为追捕皮球,不幸掉进游泳池险些丧命。这两件案例的发生,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例一问题在于不少教师在考虑安全问题时,只着眼于玩具、楼梯、通道等。而对于孩子日常安全常规的教育则考虑不周。例二问题在于,幼儿的心理特点好动,而教师一时疏忽,没注意到活动场地,而玩皮球前没给幼儿打警钟讲好要求。对于这类案例的发生,我们明显的感觉到,日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而幼儿活动 的场地也一定要在安全的环境下开展。预防处理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除了需要相应的法律支持和科学完善的管理应对机制作为保障外,还需要更多的切合实际生活的人文关怀,结合工作实践,以在幼儿园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现状为切入口,提出预防与处理的对策,从而在幼儿园这一层面上减少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和降低意外事故对儿童所造成的伤害程度。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实验室安全管理登记表 20 年月

说明:排查内容见附后 附:安全管理项目内容: 1 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有具体可操作性的管理规章制度 上墙明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验室操作规范流程); 是否结合实际制(修)订专用教室(含实验室)的应急预案(每学期检查)2 各种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是否单独存放在专用仓库,是否严格按“五 双”(双门、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记账)进行管理(每月检查)3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是否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 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存放各种实验室化学品(试剂)的仓库是否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每学期检查) 4 实验室化学品(试剂)是否经过行业部门检验检疫;化学品是否过期;实验室 化学品(试剂)的领用、消耗,安全责任人是否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每学期检查) 5 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 置工作;是否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每天检查) 6 废弃物收集容器是否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 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每月检查) 7 是否将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室内特定区域,且做 好相应的记录(每天检查) 8 .是否对学生、专职教师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专职 教师是否接受定期教育和培训,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每学期检查) 9 .课余、节假日期间需实习实训教学的,是否经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责 任人批准,学生是否有老师带队,实习实训教学时是否有专用教室(含实验室)的专职人员在场(每月检查并随时抽查) 10.实习实训教学时是否对学生的着装穿戴提出统一要求,不按要求着装或穿戴 不符合安全的,不准进入专用教室(含实验室)等场所(随时抽查) 11. 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门窗能否关闭、上锁(每月检查) 实验室安全管理 20 年月 5.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是否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每天检查)

幼儿常见意外事故

幼儿常见意外事故 在托幼机构中,由于幼儿缺乏自身保护的能力,常发生撞伤、擦伤、脱臼、跌伤、骨折、吞入异物、鼻腔异物、外耳道异物、眼睛异物、消化道及气管异物等。也常发生服错药、误服药、烧伤、烫伤、从高处坠落、食物中毒。所发生的以上除负责任事故外,应该引起教师的高度重视。 一.常见意外事故的类别 1.擦伤:表皮擦伤、裂伤、软组织损伤拉伤。 2.创伤:骨折、脱臼、眼损伤、烧烫伤。 3.五官异物:眼鼻耳、咽喉、气管异物。 4.窒息:呼吸道堵塞(捂被)高烧惊厥。 5.被冒领走失:被外人接走或幼儿跑出幼儿园走失。 6.误服药:因老师的工作失误,导致幼儿,错服、漏服、误服药情况。 7.食物中毒:因食物不洁,变质造成幼儿腹痛腹泻不止而中毒。 8.烫伤:因热水,热饭所局部烫伤所致。 二.常见意外事故的预防 1.教师应在工作中,要把幼儿安全及自身保护能力放在第一位,减少幼儿发生难以预料的意外事故,教育大中班的幼儿怎样保护自己身体各部位。对小班小小班的幼儿多加以照顾,避免咬伤抓伤的坏习惯,要多做游戏,看幼儿图书。改掉幼儿不良的坏习惯。 2.教育幼儿入托时不带锐利小刀、钉子、剪刀、玻璃刀、玻璃球等危险物品入园。入园时,老师要检查幼儿的口袋,发现要及时教育幼儿,说明有害原因。户外活动时老师要关照幼儿不拥挤,不互相打闹,不推拉。幼儿园领导要对大型玩具及时进行检查维修,摆放合理安全使用的原则。 3.教育家长不给幼儿玩体积较小的物品,如珠子、扣子、棋子、硬币、别针,以及豆类棉花纸团等物品。以免幼儿塞入耳鼻放入口中误吞,而造成耳鼻喉气管及食道堵塞,造成幼儿窒息危及幼儿生命危险。 4.幼儿吃饭时饭菜温度适宜,饭菜在37-40度之间,尤其宝宝班的幼儿他们对冷热不敏感,开水壶.热粥.热水瓶应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不要将热桶放在幼儿附近。幼儿吃饭时不应催促幼儿,协助幼儿吃上热菜热饭,让幼儿在幼儿园健康成长。 5.预防误服错服药,外用药、内服药要分开放置,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喂幼儿服药时要做到核对幼儿姓名.性别.药名,服用的方法,看着幼儿安全服下将药袋存放3日后幼儿无其他反应,再将药袋包装扔掉。 6.幼儿玩具应符合年龄及安全卫生的要求,凡是有棱角、尖角、缺口、木刺易脱色、不易清洗消毒的玩具,都不宜给幼儿玩,大中班的幼儿不易玩木棍、长枪、长棍等玩耍以免伤害到其他幼儿。 7.在幼儿家长未接幼儿之时,应做到及时清点人数,幼儿不离开集体,以免幼儿丢失,家长接幼儿时应该亲自交在家长手里。陌生人接幼儿应问清幼儿的姓名及幼儿的关系,并有幼儿家长的委托电话及委托信件,教师下班前必须各教室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方可下班。 8.对脱臼骨折的幼儿,如:脱臼幼儿是因牵拉四肢用力过猛,引起局部活动受限,活动时局部疼痛,脱位的关节有变形不能屈伸。骨折是因为直接或间接暴力多因从大型玩具上坠落引起的骨折。应及时送往医院,超过3小时会引起局部发生组织水肿,不便于复位。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 (一)安全教育 教师应该结合讲故事、看幻灯、看图片等时机,向幼儿讲解预防意外事故的有关常识。 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在出入各室及上下楼梯时,不拥挤、不抢先、不打闹,做到互相谦让。走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旁玩耍。 教育幼儿平时的行为规范,不要爬窗、爬楼梯、爬墙、上树或从高处往下跳,禁止拿刀、剪、玻璃片、硬币、纽扣、玻璃球、豆粒、小石子等当作玩具,更不能放在口、鼻、耳中,以免发生异物入体或外伤。 让幼儿懂得玩水、玩火、玩电的危险性,同事也让幼儿懂得正确使用水、火、点的重要性。 在野外和户外散步、游戏时,教育他们不要单独活动,以免走失发生意外。不要随便抓昆虫,不可随便采摘花果、野菜,更不许随便放在口里或食用。 (二)安全措施 幼儿园活动场地、房屋、设备和其他用具,与幼儿的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房屋、门窗、地板、楼梯、栏杆、围墙、井盖等,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幼儿园一切设备都要安全可靠,如窗户应设栏杆,暖气片或火炉周围设有保护罩,点灯采用拉线开关,用电插座应安装在安去的地方

等,不用带尖、带刺、有毒、不洁的材料做玩具,一些大型游戏器械要经常检查和维修。 劳动工具要放在固定的贮藏室,避免儿童随便拿动。幼儿常用药物应贴有标签,专柜加锁专人保管,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灭蚊、灭蝇、灭鼠药及一些农药,应放在安全可靠之处,妥善保管。 组织儿童活动和游戏时,要清点人数,注意安全和保护工作。(三)预防和急救的意义 幼儿教育工作者都应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并加强安全教育,这样就可以杜绝或少发生意外的事故,使儿童能够安康。 如果儿童发生意外,出现了危机生命的险情时,在送医院前,必须在现场先作表的应急处理。例如,淹溺、触电、外伤大出血、误服毒物,必须争分夺秒进行正确有效的急救,以挽救生命,又如,烧伤、骨折,现场处理得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以后的治疗效果。 掌握现场急救的基本方法,就能在遇到危险时,就死扶伤。

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违纪学生谈话记录表 违纪学生情况 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谈话主题谈话方式谈话地点 □01.学业问题 □02.班級人际关系□03.感情问题 □04.家庭关系 □05.违反校规 □06.其他□01.个别谈话 □02.家庭访视 □03.电话访谈 □04.其他 □01.办公室 □04.教室 □05.学校接待室 □06.其他 学 生 违 纪 事 实 教 师 谈 话 情 况 记 录 谈话简要内容: 学生签字:谈话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1、本表填写完整后,班主任留存学生管理档案, 2、如一个学期内有两次以上违纪者,连同材料一起上报政教处。

阿克苏市第十二中学违纪学生登记表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电话 父母情况 移动电话 联系家长□父亲□母亲□其他 工作单位 (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等) 简 述 违 纪 事 件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书面检查(800字,留附件存档): 打架斗殴事件对方签字: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定《家校共同教育承诺书》: 家长签字:政教主任签字 备 注

阿克苏市第十二中学撤消处分申请表学生姓名班级性别 受处分情况受处分日期 违纪 事后 教育 情况 记录 时间地点形式学生表现 本人 对处 分的 认识 和撤 消处 分的 申请 (写不下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申请撤消处分时间 班主任意见: 签名:年级组意见: 组长签名: 学校意见: 年月日

处理告知单 __________学生家长: 该同学,_________________学年第____学期开学至今,因无心学习,经常不交作业,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纪,经学校行政会讨论,根据学校《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记过处分,该处分自 4月 14日起生效。 根据学生表现,记过处分一年后可申请撤消,但须记入学生档案。 特此告知。 阿克苏市第十二中学政教处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家长意见: 签名: 日期:

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必须本着慎重、严格的手续,坚持疏导为先,家校配合,把违纪学生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处分要适当。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处分:(一) 通报批评(二)警告(三)严重警告(四)记过(五) 留校察看(六)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针对高中学生) 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受处分的学生,其品德素质评定为不合格。经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并给予不超过一周的督促反省时间。毕业时未解除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 第三条: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在半学期后,记过处分在一学期后,留校察看在一学年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消。 凡申请取消处分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班级的学生代表、班主任及年级主任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出相应的书面决定,与原处分决定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 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者。 (二) 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 (三) 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四) 纠结他人使事态扩大者。 (五) 勾结校外人员勒索他人财物者。 (六) 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七) 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八) 携带管制刀具等。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 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二) 违纪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者。 (三) 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较好者。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六条:对经常无故迟到、旷课等违反学习制度者,给予相应处分。 (一)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含早、晚自习)累计课时达到: 1、10课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2、11-20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21-30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31-40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41-50课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51课时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 同一学期因旷课再次受处分者,旷课时数累加计算,并视情节从重处分,以最后处分记入本人档案。

详细版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的处理.doc

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的处理 保健医: 学习的内容 一、意外事故的分类 二、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 三、常见意外事故的原因及处理 学习的目的 作为幼儿园的老师,应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对潜在事故的预见性,关注幼儿生活的每一细小的环节,若发现危险苗头,应及时加以处理,并能掌握初步的对紧急事故的急救处理。 一、意外事故的分类 (一)一般事故 (二)责任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 (一)一般事故 在托幼机构中,由于儿童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制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属于一般外伤事故。 托幼机构中发生的事故大多数是此类事故,应引起保教人员充分重视,尽量防止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事故 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颅骨骨折、烧(烫)伤、被冒领、走失、被遗忘在空房间、从高处坠落、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 导致儿童死亡、伤残、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使儿童产生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这类事故发生例数较少,但性质严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杜绝事故发生。 二、意外事故预防措施 (一)预防外伤 1 、老师应懂得只有提高儿童的自身保护能力,才能减少儿童发生难以预料的意外事故的可能。教育儿童不互相打闹,对中大班儿童要让他们知道身体各部位最宝贵的是眼睛、鼻子、内脏(心和肝)等,一定要注意保护;对小年龄的儿童要照顾好,少数孩子有咬人、抓人的习惯,要多组织游戏,使注意力集中在游戏上,逐渐改正不良行为习惯。 2、教育儿童不玩、不带体积小、锐利、危险的玩具及物品入园,如珠子、扣子、别针、硬币、钉子等,以免其塞入耳、鼻、放入口中;班级物品老师(托小班老师尤其注意)要妥善管理好,如小刀、剪子、图钉等应放在幼儿取不到的地方。 入园时、午睡时老师要检查口袋、书包,发现危险品后没收或交给家长。 3、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打火机、鞭炮等,不能玩,严禁带到幼儿园里,要谨防产生火灾及炸伤幼儿脸、手等部位. 4、教育儿童上下楼梯时、站在大型玩具上时,不要互相打闹、推拉,以免摔伤。 5、教育幼儿坐在椅子上,不要向后仰或前倾以防摔伤后脑勺或摔伤下巴、嘴唇的事故。

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的急救与处理方法

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的急救与处理方法 (一)简单性创伤 简单性创伤就是幼儿园保健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急诊之一。创伤局限于直接受伤处。按创伤性质分为:擦伤、扎伤、划伤、切伤及挤伤等。 1、擦伤: 幼儿奔跑、跳跃时不慎摔倒而蹭破皮肤就是常事,尤其在夏季更常见。若伤口较浅,仅仅蹭破了毛皮,只需将伤口处的泥沙等杂物清洗干净即可;若伤口较深或有出血,应先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洁伤口,然后用酒精对伤口消毒,处理后无需包扎。 2、扎伤 铁皮、塑料制成的玩具易变形或缺损,锋利的边缘会造成扎伤、戳伤。床席、枕席、床板等的竹刺、木刺有时也会扎入幼儿体内。处理方法就是:用消毒过的针或镊子顺着刺的方向把刺全部挑拨出来,不应有残留,并挤出淤血,随后用酒精消毒伤口。如果刺扎入指甲等难以拔出时,应送医院处理。 3、划伤与切伤 幼儿使用剪刀、小刀等或触摸破碎的玻璃器具时,常可能发生划伤或切割伤。处理方法就是:用干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止血后在伤口周围用75%的酒精由里向外消毒,敷上消毒纱布、包扎。 幼儿的手指常被门、抽屉挤伤,给幼儿造成痛苦,严重时可出现淤血甚至指甲脱落的现象。对此,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可用如下方法:若无破损,迅速用水冲洗,冷敷,防止局部淤血,并可减轻痛苦;若有出血,应消毒、包扎、冷敷;若出现指甲脱落,应及时就医。 (二)鼻出血 幼儿鼻出血极为常见,其原因有鼻外伤,如鼻挫伤、挖鼻孔、用力抠鼻等引起,另外鼻内异物及感冒发烧等均可引起鼻出血。 鼻出血的部位大多位于接近鼻孔的鼻中隔上,因该处鼻粘膜较薄,血管集中成网,通常把该部位称为“易出血区”。 发现幼儿鼻出血时,应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安慰幼儿不要紧张,安静地等待大人来处理,因为多数幼儿见血会产生恐惧感。 2、头略低,张口呼吸,捏住鼻翼,一般压迫10分钟可止血。前额、鼻部用湿毛巾冷敷。 3、出血较多时,可用脱脂棉卷、纱布卷塞鼻,填紧些才能止血。若经以上处理仍血流不止,应立即去医院处理。 4、止血后短时间被不可用力揉鼻,也不做剧烈运动,避免再次出血。 (三)虫咬伤 幼儿皮肤稚嫩,很容易被蚊、蜂叮咬与蛰伤。尤其在炎热的夏季,随着蚊虫数量的增多,幼儿遭蚊虫叮咬的机会也增多。蚊子咬伤时,可用清凉油、牙膏等涂于患处,以减轻痛痒感。若被蜜蜂蜇伤,因其毒液呈酸性,伤口处可涂弱碱性液体,如淡盐水、肥皂水、淡氧水等,一般不会出现严重的全身症状。若被黄蜂即马蜂蜇伤,轻者伤口处红肿疼痛,重者气喘、呼吸困难。此时可在伤口处涂弱酸性液体,如食醋。有气喘时,可服用扑尔敏、苯海拉明等,应及时就医。 另外,在组织幼儿进行户外活动时,偶尔会遇到幼儿被蝎子蜇伤的情况。处理方法就是:首先要防止毒素随着血液流动扩散到全身,可用布带扎住伤口上方,然后用力挤压被蜇处周围的皮肤,使含有毒素的血液流出。局部涂抹碱水,有一定疗效,中毒严重的要及时送医院诊治。 (四)异物 1、眼内异物 儿眼内异物最多见的就是小沙粒、小飞虫等入眼,俗称“眯眼”。处理时嘱咐幼儿不要用力按挤或揉搓眼睛,以免损伤角膜,要安静的等待大人来处理。粘在角膜表面的异物,翻开眼皮后可用干净柔软的手帕或棉签轻轻擦去。如果未能取出异物,幼儿仍感觉极度不适,应去医院医疗。 平时要培养幼儿养成爱护眼睛的习惯,不用脏手揉眼,不玩尖锐的物品,不互相扔撒沙子,以防异物入眼。此外,要教育幼儿不要玩弄铁丝、小刀、毛衣针、树枝等,以防刺伤或划伤眼睛。日常用消毒液及杀虫剂要妥善保管,防止液体溅入幼儿眼内。 2、鼻腔异物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实验室安全管理登记表 20 年月

附:安全管理项目内容: 1 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有具体可操作性的管理规章制度上墙明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实验室操作规范流程);是否结合实际制(修)订专用教室(含实验室)的应急预案(每学期检查) 2 各种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是否单独存放在专用仓库,是否严格按“五双”(双门、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记账)进行管理(每月检查) 3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是否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存放各种实验室化学品(试剂)的仓库是否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每学期检查) 4 实验室化学品(试剂)是否经过行业部门检验检疫;化学品是否过期;实验室化学品(试剂)的领用、消耗,安全责任人是否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每学期检查) 5 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是否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每天检查) 6 废弃物收集容器是否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每月检查) 7 是否将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室内特定区域,且做好相应的记录(每天检查) 8 .是否对学生、专职教师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专职教师是否接受定期教育和培训,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每学期检查) 9 .课余、节假日期间需实习实训教学的,是否经专用教室(含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批准,学生是否有老师带队,实习实训教学时是否有专用教室(含实验室)的专职人员在场(每月检查并随时抽查) 10.实习实训教学时是否对学生的着装穿戴提出统一要求,不按要求着装或穿戴不符合安全的,不准进入专用教室(含实验室)等场所(随时抽查) 11. 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门窗能否关闭、上锁(每月检查)

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紧急处理小常识

幼儿园常见意外事故紧急处理小常识 孩子遭遇意外伤害,你该知道的紧急处理。危险就在你我的身边,还在继续;危险无处不在,但我们并不被动。提早准备,莫让孩子的伤害源于我们的无知——一项最新的医疗调查结果显示,意外伤害事件已经成为中国儿童的第一“杀手”。意外伤害导致的儿童年死亡人数逐渐攀升,已经超出了任何一种可以导致儿童死亡的恶性疾病年死亡人数的总和。 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去年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孩子是1.6万人。也就是说平均每天都有相当于一个班级的孩子过早夭亡。这样的意外带给家庭的创伤永远不可修复,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 很多意外是完全可以防的,而出现意外之后的急救尤为重要。不少意外事故都需要及时处理然后再送往医院,限于经验和知识的缘故,很多监护人在面对孩子的意外事故时,不知道怎样处理或者进行了错误处理,从而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以下枚举最常见的意外伤害处理措施。 一小儿惊厥(抽筋)时如何护理 惊厥是大脑神经元暂时性功能紊乱的一种表现,可以由多种原因引起。发作时,孩子会失去知觉,全身抽动发挺、两眼上翻、牙关紧咬、头向后抑,甚至大小便失禁。 惊厥以4岁以下儿童多见,可分为有热惊厥和无热惊厥两类。小儿以高热引起的惊厥较多见,常常发生在体温骤然升高的第一天,39oC以上的高热最易发生。

碰到孩子抽筋,我们往往惊恐万分、束手无策。下面简要介绍发生惊厥时的紧急处理方法,可使你摆脱困境。 1. 一名教师一手把孩子平抱在膝盖上,让孩子的头偏向一侧,解开衣领,使孩子呼吸通畅。另一只手用大拇指掐压患儿的人中。 2. 另一名老师赶紧取一筷子(最好外面包一层清洁的布或纱布),插在两侧或一侧上下大牙之间,以防止舌咬伤以及舌后坠引起的窒息。如果来不及老师先把自己的手指塞在孩子的口中。(被孩子咬时,有些疼要忍住),同时用另一只手捏住患儿手上的虎口穴用劲掐压。 3. 取冷湿毛巾大面积敷于额头,5至10分钟换一次,以利迅速散热降温。 4. 打给家长,让他迅速带孩子去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及早查明原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二食物堵塞声门或气管引起的窒息,俗称“噎食”,噎食发生具有以下特征: 1、进食时突然不能说话,并出现窒息痛苦表情。 2、患儿通常用手按住颈部或胸前,并用手抠口腔。 3、如为部分气管阻塞,可出现剧烈咳嗽,咳嗽间有哮鸣音。预防噎食,除了及时治疗诱因,还应做到“四宜”:食物宜软,进食宜慢,心宜平静,食宜适量。 如万一发生噎食,可采取以下急救法: 1、清醒儿可采取坐或站位,抢救者站在病人背后,双臂环抱病人,一只手握拳,使拇指掌关节突出点顶住病人的腹部正中线脐上部位,另一只手的手掌压在拳头上,连续快速向、向上推压冲击6-10次(注意不要伤其肋骨,噎食严重者可仰卧位)---------抢救者按上面方法冲击脐上部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应如何认定?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园和学校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由于事故的原因不同,所以可以分为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而学校或幼儿园只有在责任事故中才承担与其过错相当比例的民事责任。根据《民通意见》第160条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以下情况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

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这是作为家长、幼儿园、教师都不愿意看到的。曾看到过一份有关方面的调查,3-6负儿童在幼儿园意外伤害发生率为46.10 %,男童意外伤害发生率(54.5 %)明显高于女童(36.39 %)。伤害类型前几位依次是碰伤、摔伤或扭伤、锐器刺伤或切割伤、坠落伤、烧烫伤。 如何处理意外伤害事故?怎样才能将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小而又不影响孩子的发展? 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及途径 幼儿园作为保育教育的机构,其保教工作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孩子,保教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尽管是恪尽职守,难免还会出现一些令人痛心的幼儿意外事故。现在的幼儿家长普遍有了维权意识,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及幼儿的权益。然而,由于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 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特点没有清晰的认识,因此在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时往往不经意间扩大了自己权益范围,不切实际地或超限度地向幼儿园提出索赔要求。这为家园双万处理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增加了难度。幼儿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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