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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家屯中学教请销假制度暂行规定

晏家屯中学教请销假制度暂行规定
晏家屯中学教请销假制度暂行规定

邢台县晏家屯中学

关于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暂行规定

(2016年5月3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加强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邢台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的暂行规定》(邢县教<2015>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晏家屯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签到相关规定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

(二)、每天固定时间段签到两次。

(初中部)

上午:7:20-7:50(安保及宿管人员8:30-9:00)

下午:夏季:1:40-2:10(安保宿管:5:10-5:40)

冬季:1:10-1:40(安保宿管:3:45-4:15)

(小学部)

上午:7:40 下午:1:30

(三)、实行不定时签到。

二、迟到相关规定

签到时间截止后40分钟以内签到为迟到。超过本签到时间到办公室面签,按请假半天计算,不签到视为旷工半天。迟到三次或面签两次按请假一天计。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校的教职工,要给主管校长或完小校长请假。

三、请销假审批权限

(一)、学校正职请假、外出开会或参加其它公务活动,由局长批准;副职请假或外出,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报包片局领导,经局长批准,并在人事股备案。

(二)、教职工请假,2天及以内由主管校长或完小校长审批,2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申请,校长审签后,加盖学校公章,带全请假手续,到局人事股审批备案,并报主管人事的副局长同意。

四、请销假手续

(一)、教职工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要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履行请销假手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

(二)、请假手续:婚假须有结婚证;产假须有准生证和医院证明;请病假一个月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本、诊断书、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请假手续;请事假要申明请假理由和天数,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手续不全的不予批准。

(三)、教职工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岗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者,本人要到学校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已婚育龄妇女请长假者,在请假时要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孕情证明,并根据时间长短按要求每季度提交一次计生部门出具的孕情证明,否则视为旷工。请假期满逾期不归,也不履行补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超过7天的,天数要连续计算。

五、请假时限及待遇

(一)、病假

教职工因病需休假,必须由规定的医务部门出具证明,按审批的权限办理,享受相应的待遇。

1、病假不满两个月的,视为短期病假。

(1)、住院7天以内的不扣款,超过7天的,超过天数每天扣款10元。

(2)、非住院期间,请假3天以内的不扣款;4-7天,每天扣25元;8-14天,每天扣40元;15-60天,每天扣60元。

(3)、以上请假期限超过3天的,连续计算。

2、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视为长期病假,从第三个月起取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区别情况确定其基础绩效工资待遇:

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按90%计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三十年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按80%计发。

3、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工作满两个月后再休病假的,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休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4、干部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省规定的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5、因公负伤人员在休养治疗期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行发放。

6、因病、伤、残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等相关手续。

(二)事假、旷工、迟到

1、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假日外,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

2、当月请事假3天之内,任课教师自行调课的每天扣15元,没有调课的每天扣25元,非教学人员每天扣25元,临时工每天扣12.5元;3-7天的,每天扣40元,临时工请假每天扣20元;8- 30天的每天扣60元,临时工每天扣30元。

3、教职工旷工一天扣100元。

4、每迟到一次扣3元。

5、事假期间的待遇:干部职工除婚、丧、产假外,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三)婚假、丧假、产假

婚、丧、产假请假时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婚、丧、产假期间,原工资照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以上假期均含节假日。

六、有关纪律要求及处理办法

(一)、未请假、请假开具虚假证明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以旷工论处。除按日扣发全部工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其中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按照人调发(1992)18号文件之规定,予以辞退。

(二)、因特殊原因逾假者,事后须尽快向领导陈述理由,征得同意后,可按请假对待,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利用事假、病假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实,扣发请假期间的全部工资,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旷工有关规定论处。

(四)、为了休病假而开具虚假证明或小病大养的,一经查实,扣发其休假期间的工资,并在全校对其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停发工资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五)、办公室要建立教职工考勤及个人请销假纸质档案,各种原始手续要永久存放,请假跨寒暑假的要及时注明,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人员的工资核减或退职手续。

七、住校相关规定

(一)、初中部开学当晚、放假前一天晚上所有班主任必须住校,其他时间同作业组两个班必须有一名班主任住校。

(二)、值班领导及教师、宿管员、安保人员必须按规定住校。

(三)、初中部中层以上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完小校长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八、工作日短时外出相关规定

工作日内短时外出办事,必须出示主管领导批准的假条。

九、不定时签到相关规定

学校根据情况,采取不定时签到。未请假又没能签到的,视为旷工半天。

十、提倡公私兼顾和坚持工作

任课教师因重大家庭事务(如父母、配偶、子女住院等)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固定时间段内,调整上课时间并完成当日上课任务,其余离校时间不按请假计算,此类情况均须本人书面申请并经校长办公会审批。

十一、学校大型活动及会议请假规定

为保证学校大型活动(运动会、艺术节,期中、期末、质检、中考、会考、高考监考及阅卷等)和各种大型会议(例会、业务培训会、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等)顺利进行,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极特殊情况请假,按平时请假或旷工的双倍扣款。

十二、综合评估扣分规定

请假一天综合评估扣0.01分;教职工旷工半天从综合评估中扣1分,旷工一天以上每天从综合评估中扣2分。

设全勤奖,每月20元。

十三、本制度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016年4月26日

中心小学学生考勤、请销假制度

小学生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巨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大凡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开展的巨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因病请假,家长需在上班前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大凡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导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上交请假条。 2、学生请假,应事先上交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塞理由,大凡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教导处办理有关手续。 3、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校长联系,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旷课、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紧张发问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用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要求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本规定制度。

中学生管理制度

中学生管理制度 一、四大纪律 1、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唆使校外人员来校殴打学生,严禁打群架。 2、不准下河下塘洗澡。 3、不准谈情说爱。 4、不准进“两室三厅”、网吧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二、公德规范 1、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团结和睦;对待同学要有平等意识,要有爱心,要有豁达的心胸。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护弟妹,严于律已,平等待人。 3、尊重别人的人格,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 4、拾金不昧,捡到他人钱物要主动交还失主或学校。 5、爱护公物,爱护环境,不攀枝折花,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6、不要随便进入他人班教室、寝室或教工住房、办公场所,如需进入,须经允许。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参加升国旗,学生集会等活动要认真、严肃、守纪,不能讲小话、迟到、缺席。 8、服饰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有礼貌。 三、学习纪律 1、上课认真听讲,不准看与所学课程无关的书籍,不准讲小话,不准打瞌睡,不准搞小动作。 2、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准干扰老师上课和同学学习,在教室和其他庄严场所不准穿背心,穿拖鞋。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交班干部转交查堂老师。请假在5天以上必须经教导处批准,10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请假在45天以上应办理休学手续。 4、星期六、星期天,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分别参加活动,不得任意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凡是在教室的同学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看书学习。 5、努力提高学业成绩,以扎实的基础迎接会考和高考。会考必须合格,否则不予毕业,不准参加高考报名。 6、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四、体育锻炼要求 1、认真贯彻《中学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认真上好体育课,严格按体育老师的要求积极参加锻炼。为许穿拖鞋、皮鞋上体育课。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机关公务员考勤及请销假规章制度

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外,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正常值班补休及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值班补休,按局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假日假期制度 第五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调休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七条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条件和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两段,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全体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做到应休尽休。 第八条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

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三)考试期间,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可。 第二条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至三天由班主任审批,超过三天由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条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班长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初中学生请假制度(改)

济阳县创新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 一、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家长或监护人加意见,签字; 3、带请假条到班主任处; 4、班主任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核实情况; 5、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电话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二、学生在校期间: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3、由家长或监护人到校把学生带回家,禁止学生自己回家. 三、说明: 1、学生原则上只请病假,,病假须持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书或者医生开据的证明;特殊情况由家长到校或者电话请假。 2、书面材料班主任必须妥善保管、装订;其它请假方式(如电话等),班主任要及时在班主任手册上作好记录(记录应包括时间、接电话人、主要内容等基本要素)。 3.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生效,不经班主任同意不能请其他老师批假.凡请假者都要备案(班主任保管好请假存根),

用于学生学期考勤记录;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2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4.需要续假或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5。请假审批权限:一周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至两周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超过两周由年级校长批准。 6。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凡出现旷课行为者,在班内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3次或16节(2天)者,在年级点名批评、检讨并回家反省;累计旷课40节者,学校将劝其转学.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创新中学七年级级部 2015-1-11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上班纪律,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工作和办好请假手续。 2、凡需请假的教师一律要有规范的请假条,以书面材料为准。 如请病假,应有正规医院的病历,而非医疗证明。 准假范围是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及事假。 半天不到的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天以上需经公益局批准,方可准假。 教务处根据请假条调整好相关课务后,将所有请假条汇总至校长办公室留存。 3、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4、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出差、公假不计入教师量化。 5、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育与处罚。 2016年1月4日--中学关于请假手续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和生活秩序,保证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反对集体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必须增强纪律观点、组织观点、工作第一的观点,教职工有事请假,履行下列手续:1、两小时或半天的事假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入册;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填写请假单;七天以上由公益局批准,填写请假单。 2、一般不得放弃课务请假,特殊情况下,要在安排好课务、不妨碍学校工作(例如会议)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下列情况不属于请假概念:(1)上课前5分钟打招呼;(2)无特殊情况的人在家用电话通话;(3)途中向学校领导打个招呼;(4)无特殊情况托人带信。 (5)不按第1条规定审批的。 上述5种情况应属旷工。 4、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后,履行补假手续。 2016年1月4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任课教师请假制度2017-09-21 13:35 | #2楼为全面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请销假制度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一天以内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经理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考勤人员处; 4.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2个小时的; 5.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五、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按比例扣除本月绩效奖金。

六、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七、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九、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附: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1)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2)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3)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4)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二、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学生请假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 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院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 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 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第五条请假时限及审批权限

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3至7天由学工办主任批准;7天以上由学生处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请假程序 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学院相关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写明具体病因,到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 2、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并提供由相关单位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 3、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二)课程学习阶段。请假3天以内者,学生本人需经任课教师与班主任、辅导员同意,报学生工作部批准;3天以上的,经班主任辅导员同意,由学生工工部负责人审核、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批,报教学工作部备案。请假期满,应当向学生工作部履行销假手续。 第五条关于请假受理的规定。 (一)每学期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校不受理学生在学期间请假出国(境)旅游等申请。出国(境)旅游均限于在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成行。 (三)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华北电力大学校医院或校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因社团活动请假必须提供活动主办方的有效证明,并说明时间期限、地点、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学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本人或家庭中大事件请假的,须提供学生家长书面证明或其它证明。 (四)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周应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请假申请表

高中学生放假离校假期留校收假返校的安全规定

新津县华润高级中学 关于学生放假离校、假期留校、收假返校的安全规定 一、关于放假离校的规定: (一)班主任工作要求: 1、在放学前10分钟,根据实际情况对全班学生统一进行交通、饮食等安全教育和提示。 2、统计需留校生活住宿的学生信息,填写《华润高中住校生放假期间留校住宿考勤表》,交与相应宿舍楼的宿舍管理员,并保存好回执单。 3、组织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卫生,桌椅物品等摆放整齐。 4、布置相应学业任务,转发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的相关通知要求。 (二)对学生的要求: 1、所有学生原则上应在放学后半小内离开学校、直接回家。 ①回家途中学生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 ②学生如不直接或不及时回家的、应主动向父母电话告之。 ③如因事不能及时离校的,须在放假前向班主任书面请假、并获班主任签字同意;出校门时,凭此请假条并填写相应出门记录,方可得到保安的放行。否则,离校出门时、必须由监护人亲自到校门处领取,并填写相应出门记录,保安方可放行。 2、放假期间,住校生如需留校生活住宿的,必须做到以下三点方可留校: ①学生的监护人必须在放假前电话告之班主任。 ②学生本人必须在放假前主动向班主任书面申请。 ③学生本个主动到班主任处填写《华润高中住校生放假期间留校住宿考勤表》。 对违反规定擅自滞留学校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违纪给以记过以上处分。 3、对于家住本市区外、学期内放假期间大多数时间需留校生活住宿的住校生在学期开学之初,学生本人向班主任书面申请、学生的监护人向班主任说明;此后每次放假前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填写《华润高中住校生放假期间留校住宿考勤表》即可留校生活住宿。(三)保安工作要求: 1、组织学生有秩序离校,对校内、校门及学校周边的交通疏导,确保交通安全。 2、起假后半小时关闭校门。 (四)宿舍管理员工作要求: 1、在相应宿舍收取班主任或学生干部交来的《华润高中住校生放假期间留校住宿考勤表》,并按要求填写好回执单。 2、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内务卫生,宿管做好宿舍公共区域卫生工作。 二、关于假期留校的规定: (一)对留校学生的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作息时间和门卫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和保安的管理。 2、每晚必须准时返校归寝(请假外出返校时间原则上最迟不超过18:00前、归寝时间为22:00前),本人必须在宿舍关门后准时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主动配合宿舍管理员的考勤工作。 3、放假期间,住校生如因事因病出校门的,必须严格按以下三点要求请假出校门。在校外应高度重视个人安全,作好时间安排,准时返校。 ①学生监护人向门卫打电话给学生请假。 ②学生本人写请假条,并注明监护人来电号码、请假原因、请假时长,返校时间。并按要求填写出校记录。

公办教师病假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垫**委发〔2009〕8号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镇级各部门: 现将《**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7日 主题词:机关管理制度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 县 ** 镇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对职工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县机关行政效能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办发[2007]44号)、《关于印发**县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委办发[2008]21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上班考勤 (一)镇机关职工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上班实行签到,每天上、下午各签到一次。夏季作息期间,上午8:3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冬季作息期间,上午9:0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上午未签到的,视为迟到;下午未签到的,

视为早退;上、下午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三)加强签到监管。签到时,由分管督查的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严格实行本人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签到结束后,由监督签到的领导将签到卡放入签到柜,签到柜的钥匙由分管督查的领导保管。 第二条严格值班考勤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由镇领导分别带班,职工分组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的事务。 (二)值班领导和职工应尽职尽责,到岗到位,按时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如擅离职守,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值班签到,签到时间为每天晚上9:30(节假日值班,上午9:00、晚上9:30各签到一次)。值班人员到带班领导处签到,签到结束后,由带班领导将值班签到卡放入签到柜。未签到视为缺席。 第三条严格会议考勤。 (一)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会、工作会、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

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第四条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病事假。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学生请假制度

七色光开阳中学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试行) 为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中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考勤点名制度 一、考勤范围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自习、实验、出操、大课间、晚寝、午睡、集会、运动会、各种活动等都应实行考勤。 二、考勤办法 (一)朝读、晚自习、上课考勤: 1、科任老师负责在预备铃响后点名考勤,对于缺勤情况督促值日班干记入班务日志,对非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 2、值日班干实行常规考勤。 (二)早、中、晚饭后自习时间考勤: 1、班主任常规到岗时,清点学生人数,及时查清缺勤学生去向,没有处理落实绝不离开。 2、班主任到岗离去后,由值日班干负责自习期间的考勤,记录早退、外出的相关情况,对非正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三)午寝、晚寝学生的考勤: 1、班主任要及时到岗,进入室内逐个床铺清点学生就寝到位情况,对于未到学生要迅速查清去向,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班主任要当即采取行动,到校园内外以及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去查找,并且及时通知家长。

2、班主任查寝离开后,由寝室室长负责就寝纪律,关注寝室成员动静去向,发现有人不在寝室要及时到值班室跟成长辅导老师或者教官汇报,成长辅导老师或者教官要及时查找并通知班主任。 3、值日班干做好记录。 (四)升旗、开会等集体活动的考勤: 1、各班整队入场,由体育委负责考勤,对未到人员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查清去向并作出处理。 2、值日班干做好记载。 (五)星期天下午到校的考勤: 1、班主任读报前清点本周到校情况,对未到学生要及时联系通报家长,对非正常缺勤的学生要求家长寻找,班主任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相关信息并予以协助。 2、值日班干作好记载。 三、缺勤处理 1.学生迟到、早退一学期超过5次即取消本人评优资格。 2、对于非正常缺勤半学期达5次,学生本人评优予以否决;达10次,按严重违纪予以处理。 3、对于非正常缺勤一月达3人次以上,不能评选文明班。 4、对于未执行点名请假制度的班主任和老师,要按章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部分: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个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

教师考勤制度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趋于常规化、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规定 1、教职工因事或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到岗或中途离校离岗(包括升旗、会议、教研活动以及学校或科组组织的其它集会、活动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事假七天以内(含七天)一律由校长审批,超出七天由教育局审批;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按《连平县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暂行规定》(连教〔2010〕39号文)执行。 3、请假程序:先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好学校统一印制的《田源中学教职工请假条》,然后提交校长审批,待批准后交回教务处登记方可离校,担任了班主任的教师还须当面告知政教处;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程(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两天以上调课有困难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看班),所有调课和顶课都必须在请假条中详细注明由教导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4、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确实不能到校当面请假,必须由本人通过电话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生效,返校到岗后应立即履行补假和销假手续; 5、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教导处销假,提前销假按实际时间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6、教职工因公外出(听课、学习、参加会议或取送材料等)将被视为公假,但也需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当班教师应严守上下课时间,凡超过规定时间上课或到会将被视为迟到;上课途中擅自离岗或提前下课(离岗、离会)将被视为早退; 9、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工:①凡未按上述规定请假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续假和补假者;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者;③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者。旷工按天数计算。 10、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课: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造成教室空堂者;②体育课、劳动课期间教师或班主任不陪同学生一起,在场指导或督促,放任自流,也否则视为旷课,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还要追究责任;③教职工私自调课,原课表安排的科任视为旷课处理。旷课按节次计算,旷工、旷课分别计算。 11、凡负责教职工考勤的相关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公正不阿地检查记录教职工的考勤情况,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临时外出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临时外出和 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切实加强教职工外出监督管理工作,严肃组织工作纪律,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现就八一中学教师外出执行请销假制度有关事宜规范如下: 一、请假范围 八一中学全体教职工(科级领导干部除外)因外出、出差、学习培训、考察以及请事假、病假、探亲假、公休假等离开疏勒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临时外出需履行临时外出手续。 二、请假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有关材料(因公请假附出差或培训通知,因病请假附医院证明,其他请假要说明具体原因),按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2、教职工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后,须由本人亲自持请假审批表向领导说明请假事由,同时到办公室和维稳办进行备案。 3、如遇特殊情况或事情紧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逐级请假,在请假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4、因故需延长假期的,须在规定假期未满前,由个人或同科室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续假与请假审批权限相同。 5、假期满后,干部本人应亲自向请假的领导销假,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并告知维稳办。属于因公学习培训的,应当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及培训情况。 三、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不超过2小时的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批准;请假不超过1天的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1天的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临时外出规定 教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临时外出的,要在外出前认真详细填写《疏勒县八一中学教职工外出登记单》,写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及外出的起止时间,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临时外出和值班的同志,要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照常进行指纹考勤(一日考勤四次),上午签到时间:9:30—9:50,签退时间:14:00—14:40;下午签到时间:15:30—15:50,签退时间: 19:25—20:30。其余任何在规定时间以外签到签退(忘签漏签)将按缺勤旷到处理。 五、相关要求 1、严格组织纪律,自觉遵守请销假和外出登记制度。部门领导要带头执行,经准假后要妥善安排好本科室的工作后方可离岗;因公请假外出的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报销规定,并保证通讯设施畅通。 2、教职工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手续,无特殊事由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坚决杜绝不假外出、有请无销、逾假不归、代请代销、电话销假等现象发生,行政办公室定期将教职工落实请销假和临时外出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3、教职工未履行请假和外出手续,一律视为旷工处理,期间造成工作延误或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轻微的,由校领导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违反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本规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疏勒县八一中学教职工外出登记单 疏勒县八一中学 2017年3月1日

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销假相关要求 1、请假类型分为病假、事假、因公请假三种。 病假:学生因本人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而请假。请病假时必须提供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事假:学生因本人或家庭重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而请假。请事假需学院结合实际进行核查,留存相关证明。对于请事假超过一周的,必须由请假学生的家长同意,方可酌情审批。 因公请假:学生因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活动或者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无法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而请假。因公请假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 2、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除特殊情况外,请假者必须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由本人填写《学生请假审批表》,经批准人签字后有效。 3、学生离校需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需要推迟返校者,要提交请假申请,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方可推迟返校。 4、请假期满者,必须按规定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超过准假时间未办理销假或者续假手续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1天以内的请假事项,涉及不能参加课堂教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课堂教学期间的请假管理由任课教师具体负责。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学生按照《学生请假审批表》(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审批流程等信息)相关事项逐级办理审批。 2、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涉及课堂教学的,学生必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3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在4天以上7天以内,由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8天以上由所在学院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审批后有效。注: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除外;各教育教学环节均以出具《学生请假审批表》作为请假凭证。 3、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需办理休学手续。 4、涉及课堂教学活动的请假事宜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学时、课程进程等内容确定准假时限。 三、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 学生不请假离校或超过请假期限将按旷课处理,依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幼儿园请假销假制度

幼儿园请假销假制度 幼儿园请假销假制度 开始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 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 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 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 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 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1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要求。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有上网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更不得随意旷工、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个人有事或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讲明去向及所需时间。 2、考勤登记。上班时间实行头脸扫描签到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以前进行头脸扫描签到,过后视为迟到或缺勤。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时,应事先在委机关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 3、考勤通报。由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事务,每月月初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 4、考勤处罚。未经批准,每迟到、早退1次各扣50元,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给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被暗访组通报者,扣发当月下乡费。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休假等一律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批并报委机关办公室备查。 2、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由主任批准;股室

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 3、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并立即向准假领导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到委办公室补办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4、处罚。全年请事假(冲减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旷工10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年终第13个月工资奖励。 三、各类休假规定 1、事假。事假是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请事假累计天数冲减全年公休假天数。 2、病假。病假是指工作人员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恢复病人健康提出休息养病建议(即病假证明),给予患病者休息养病的假期。 3、婚、产假。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婚假再增加15天;产假是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 4、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死亡,丧假3天,省外6天,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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